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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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技术创新力度,促进公司高新技术的发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科研和新产品开发工作,使科研、开发工作更加顺利有序地进行,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档次和生产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合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车间的科研和新产品开发质量和技术攻关工作的立项,计划,组织,试验,生产应用,评价,奖惩,技术资料,资金(材料)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2.本办法规定了科研工作的程序,有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及奖惩考核及制度本身的管理。

3.科研工作程序见图1

4.立项:

4.1. 10月10日前由市场部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次年市场需求预测报告,包括:产品名称,材质要求,产品形状及精度,年需求量等。

4.2 .10月10日前由各生产车间书面提供需攻关的生产现场问题报告,内容包括:问题,发现的工序名称,危害性,经济损失等。

4.3. 立项申请由技研部负责提出,10月20日前由技研部工艺技术员负责根据市场预测报告,生产现场问题报告,行业发展趋势及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年度立项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现状,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主持人,所需经费,项目候选,奖励等级等。经部长审核后提交立项评审。

4.4.影响生产正常进行而急需攻关的现场问题可随时书面报技研部提出立项申请。

4.5.样品管理由技研部技术员负责。

4.5.1.用户要求的样品,需经市场部领导审核认为可以提供样品的方可以书面形

式向技研部提出样品生产要求。内容包括:品种,数量,规格,技术要求,完

成时间等。

4.5.2.由技研部工艺技术员对样品是否有成熟的生产工艺作出判断。

4.5.3.如没有则4.3提出立项申请。

4.5.4.如有则向有关车间,生产管理部,质量部发出样品生产通知单,内容包括:品种,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完成时间,生产车间等。

4.5.5.样品由车间判断是否有现货,有则由质管部取样,照通知单进行检验。

4.5.6.如无现货则由生产车间组织生产,由质管部进行检验。

4.5.7.样品检验结果交技研部,由工艺技术员对样品是否合格作出判断。

4.5.8.样品合格则将盖有合格公章的样品检验单交市场部,由市场部到车间领取

样品发送给用户,领取样品按有关产品交接手续办理。

4.5.9.样品不合格则转入4.5.6。

4.6.立项评审:年度立项申请由公司技术委员会评审,评审采取会议讨论,最后

民主集中的方式进行,评审的原则是:

4.6.1.解决生产中的质量问题。

4.6.2.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完善产品规格品种,优化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

4.6.3.开发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新规格,新品种。

4.6.4.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技术和工艺攻关。

4.6.

5.为企业发展的必要技术储备。

4.7.立项评审通过后,由技研部工艺技术人员整理成表,交部长审核。

4.8.立项申请由总经理批准。

4.9.批准后的立项由技研部工艺技术员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由技研部部长审核,交主管付总经理签字向全公司发布。

4.10.急需攻关的现场问题和样品由技研部会同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后交主管付总经理批准,并编制追加项目计划。

5.项目准备:

5.1.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组成项目组,并把项目组成员名单及其分工报技研部备案。

5.2.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申请。内容包括:实验所需的设备,材料及其它条件,主要技术难点,拟采取的措施,实验的工艺流程,实验步骤,各工序工艺参数,分步实施进度,主要配合单位及其工作内容,实验经费预算及其用途名细等。

5.3.试验方案的审核由技研部工艺技术员负责。

5.4.资金预算方案由财务部根椐科研计划进行审核。

5.5.试验方案及资金预算分别由技研部长和财务部长批准。

5.6.项目实验条件由项目组负责准备,所发生的资金列入科研费用。

6项目的实施:

6.1.试验方的实施由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各施其职。

6.2.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一要费用列入科研费用。

6.3.项目试验结果达到目标要求并经重复试验后,结果稳定由项目主持人写出实验小结,交技研部,并提出阶段评审申请。实验小结的内容包括:实验的工艺条件,实验结果,出现的问题,调整措施及其实施结果,建议扩试的工艺条件等。

6.4.项目的阶段性评审由技研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依据实验小结和试验产

品检测结果,对是否进行扩试得出结论。

6.5.项目未通过阶段性评审则由项目主持人负责修改试验方案和资金预算,并转入5.2。

7.扩试:

7.1.扩试方案及资金预算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编制,内容包括:扩试所在的车间,使用的设备,需准备的条件扩原材料,工艺条件,扩试产品的数量或扩试周期,资金预算及其用途名细等。

7.2.扩试方案的评审由技研部组织项目主持人所在车间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依据所在车间的设备,技术条件和扩试方案,对扩试方案作出是否可行的结论。

7.4.扩试方案由主管付总经理批准实施。

7.5.扩试方案的物资准备由所在车间负责,发生资金列入科研经费。

7.6.扩试方案的实施由所在车间负责,项目主持人进行技术指导。

7.7.项目主持人负责以书面形式将扩试结果报技研部。

7.8.扩试产品(或工艺效果)完全稳定达到计划目标,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编制项目总结报告,资金使用说明和项目鉴定所需其它资料,并向技研部提出项目鉴定申请。

7.9.项目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的来源,现状,计划目标,主要技术难点,采取的措施,实验工艺条件,实验结果,扩试的工艺条件,扩试的产品结果或技术效果,项目投产建议,最佳工艺推荐和遗留问题等。

7.10.项目鉴定所需其它资料包括:由质量管理部出具的产品质量及其稳定性证明材料;由财务部出具的项目经费使用审核证明。

7.11.项目的鉴定由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鉴定采取会议讨论的形式进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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