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召南·摽有梅》讽君求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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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召南·摽有梅》讽君求贤说
摘要:本篇文章主要是针对方玉润的观点,从《诗经》的意象本身、远古时代的婚恋观及“会男女”古俗三个方面进行反驳,阐释出《召南·摽有梅》纯真朴实的爱情主题。
标签:《召南·摽有梅》;婚恋观;爱情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爱情主题是中国文学中最古老的主题之一。当西方文学还处在对英雄和神话力量的崇拜时,来源于现实人生的爱情主题已成为中国文学最常见的主题。《诗经·国风》中的爱情诗,演绎的是平民生活中老套的故事,就像冬天的雪一样——美丽而守时。除了对美好爱情的憧憬和追求,还有对封建礼教的控诉和反抗,而其中更多的是对人类美好感情的赞扬。
无论是《国风·关雎》中河之洲,轻波下,关雎的尾翼,在水面削出的串串涟漪,串■出一个个美丽的故事;还是《国风·静女》中牧野外,城隅中,柔荑的藤蔓,在风中绽放出清新的光芒,缠绕出一颗颗思恋的种子;抑或《国风·出其东门》中东门外,■旁,缟衣的女子,如高高的茎上一朵梦幻的花,摇曳出一片片爱情的花瓣。这些都展现了原始先民们内心热爱生活,以纯洁健康的态度来对待爱情和女性内心生命意识的觉醒,让后人倾听人类生命的律动。其中《召南·摽有梅》是一位女子的自道之词:
摽有梅,其实七兮……摽有梅,其实三兮……摽有梅,顷筐璧之。
这篇作品从首章树上的梅子还余七分,到次章只剩三分,至末章己落得满地都是,采用层层递减的方式暗示女子的青春容颜已逐渐衰退,由梅子落地而引发的青春易逝的感慨,正如陈子展先生在《诗经直解》中所评论的那样:“一章言女盛年未嫁而始衰,已有急意。二章言女思嫁而有急词。三章言女求男,急不暇择矣。一层紧一层。”这首诗很巧妙地将植物的生命流程与人的生理变化和情感的微妙变化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使人与自然在岁月的历史长河中浑为一体。
对于本诗的题旨大多阐释者认为是爱情诗,而方玉润却不这么认为。他在《诗经原始》中认为此诗不类男女词者有三:“比昏姻不曰桃而曰梅,不曰华而曰实,比兴殊多不伦,一也。求婿不曰“吉士”而曰“我庶士”,加我字于庶士之上,犹为亲昵可丑,二也。亟亟难待,至于先通媒妁以自荐,情近私奔,三也。”
对于《召南·摽有梅》讽君求贤说,本文主要是针对方玉润的三点理由加以批驳,本题以为这篇作品主要是一首情歌,展现了人类纯美的感情,是女性用青春和心血浇灌出的动人歌曲。
一、《诗经》中比兴婚姻意象的多元性
《诗经》中比兴是实现使诗人的主体之意客体化的途径,“比兴”是《诗》中
最具特色且最为常用的艺术表现方式。“比兴”,唐皎然认为:凡禽鱼草木人物名数,万象之中,义类同者,尽入比兴。《诗经》中比的形式多种多样,有明喻,暗喻,借喻,隐喻,对喻,讽喻等。而兴的形式的形成也是复杂艰难的积淀历史文化的过程。所谓“比与兴者,皆托物寓情而为之者”。诗经中对婚姻意象的比兴不是单一的,方玉润所谓“比昏姻不曰桃而曰梅,不曰华而曰实,比兴殊多不伦”的说法有些牵强,这是专指《周南·桃夭》一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歌以桃起兴,生动地渲染出桃花盛开的春天,如花女子出嫁时的喜庆气氛。关于婚姻的意象,《诗》中以花喻人的诗篇有《召南·何彼祺矣》诗以盛开的唐棣花比喻新娘的年轻美貌,以唐棣花开得繁茂浓密形容女子正当青春盛时。《周南·■木》中葛■和■木,诗人先以葛■缠绕■木,比喻女子嫁给丈夫,然后为新郎祝福,希望他能有幸福、美满的生活。《陈风·东门之扮》将心仪的女子比喻成一朵盛开的荆葵花。《陈风·泽陂》是一首表达女子饱受爱情煎熬、相思之苦的恋歌,诗中女子也以生长在池塘边的美丽的荷花(菡萏)自喻。在《桧风·隰有苌楚》一诗中,女主人公通篇将自己比喻成湿地里生长着的一株羊桃树(苌楚),描写了羊桃树枝叶、花朵、果实不同的生命形态,羊桃树的每一种形态都是少女生命的化身,是女主人公青春的写照。总之,在《诗经》中关于婚姻的比兴不只局限于《桃夭》中的桃,还有很多其他的意象。
赋比兴是对立意以尽象的规范和发展,关于婚姻意象的多元化我们可以从《诗经》原文中找到依据,前面已经提供了例证。所以,方玉润认为的用梅来比婚姻是不伦不类的说法站不住脚的。再说“梅”本身和“媒”谐音,和婚姻也有一定的关系。
二、《诗经》中朴素的婚恋价值观
中国自古就是农业大国,传统文学属于一种农业文化形态的文学,《诗经》就是在这种文化形态下产生的。原始时代的对自然现象的崇拜、生殖崇拜、祭祀等文化积淀是婚恋诗意象形成的文化渊源。《诗经》婚恋诗中对自然现象的崇拜,多表现为对日、月、风、雨、水的崇拜等。农业大国下,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人口成了不可或缺的因素。“原始的社会存在,使先民把对于社会的认识凝固为一种观念;把认定的真理,凝固为一种信仰;使生殖崇拜变成了一种潜在的力量,而支配着民族的行为。”这种强烈的生殖意识在婚恋诗中表现得非常突出。“会男女”的场地多在桑林、水边等地举行,鱼与生子,赠物以果实花朵等,里面都有原始生殖文化的积淀。而《摽有梅》中梅子的脱落引发青春易逝的感慨,用持筐拾梅比喻男士娶女,运用的是类比联想,渗透着物我一体,天人合一的生命意识。这符合原始先民们对及时婚恋的需求。而方玉润说:女子求婿不曰“吉士”而曰“我庶士”,加我字于庶士之上,犹为亲昵可丑。这种说法显然违背了《诗经》本身的婚恋观,“求我庶士”中“庶士”前面的修饰语是“求我”,而不是“我”,意思是追求我的众男子。此句应是向众男子昭示:有花堪摘只须摘,莫待无花空折枝,你们如果错过追求女子的大好时机,否则就会后悔莫及。
方玉润认为这样写“犹为亲昵可丑”这显然是从礼学的生搬硬套的角度出发的,中国文人更愿意提及君王求才,而耻于提及男女求偶,更何况是女子主动求偶。方的观点是从“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中而来。而其中的“思
无邪”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里是这样翻译的:孔子说:“《诗经》三百篇,用一句话来概括它,就是‘思想纯正’”。①但是在读《诗经》中这些不粉饰、不浮夸、不矫揉造作的以爱情为主题的诗歌时,我们会很自然地给予正确的评价。所以说孔子所说的“思无邪”应理解为“情感真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读懂、读透整部《诗经》。而如果仅仅从维护周礼的角度出发的话,我们只能赞成方之观点。试问我们在单纯品评作品时该尊重作品真实还是该维护礼仪制度呢?
三、《诗经》中“会男女”的古俗
早在春秋时期,男女之间必须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齐风·南山》有“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男女成婚必须通过媒人这一关。但是在礼教初步形成的周代,虽然所谓“无媒不成婚”,但因去时不远,原始的生活习俗还残存,特别在西周前期,在社会的中下阶层,礼教束缚较少的地区,男女之间婚恋还是比较自由。而在《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②这是说,在规定的仲春二月,由官方出面组织“会男女”的狂欢活动,无故不参加此项活动的还男受到惩罚。周代有这方面的规定,故方玉润“至于先通媒妁以自荐,情近私奔。”的说法不符合当时“会男女”的古俗。
古代女子十五、男子二十,进入婚配年龄,若男子三十不娶、女子二十未嫁则为过时。女子适婚年龄比男子早,又担负生育重任,所以对婚姻更敏感,未定终身的女子都有担心自己错过时机的焦虑。《召南·野有死■》中“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的怀春之情,《豳风·七月》中“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的急切之情,反映了待嫁女子的心情。《邶风·■有苦叶》中通过河边待情人迎娶表达盼嫁心情。而《郑风·溱洧》写游春戏谑之水边狂欢之俗,在三月上巳节,人们要在流水之中洗去宿垢,祓除不祥,男女青年趁此良机,调笑谈情,互赠香草,以结友情。
据民俗学者研究:在文明的低级阶段,跳舞与性爱有密切关系。巴西的莫拉斯人每在月下跳舞时阳唱歌,男女皆作交合的姿势;美洲的欧玛哈斯人,常在跳舞时发生性行为;我国少数民族至今流行的“跳月”、“歌墟”、“耍歌党”等,当是此种习俗的遗风。《卫风·木瓜》、《召南·摽有梅》女子在对歌的人群之中,向她所属意的男子投掷木瓜或梅子,男子如果将身上的玉■投掷回来,那就表示“永以为好”。
综上,我们从《召南·摽有梅》本身的意象、远古时代的婚恋观、以及《诗经》里先民们的古代习俗的分析中反驳了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的观点。
通读《召南·摽有梅》可以看出:全诗共三章,每章各四句,以梅子起兴,从梅子数量由“其实七兮”到“其实三兮”,树上的梅子在递减,而姑娘的青春也在飞逝。
诗中的女子以美丽而观赏性强的梅树自喻,通过梅子成熟后数量的变化,借助接近联想,象征自己青春时光正慢慢消逝的生命状态,发出对美好爱情的渴望与呼唤。这是一种生命力遭受压抑状态下的呐喊之声,呐喊声中尽显女子对于自身生命的珍视与爱惜,闪耀着个体生命意识觉醒的动人光辉。她在梅子身上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