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建设主要项目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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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重庆市高速公路建设主要项目

规范化管理细则

目录

一.总则

二.项目部驻地规范化管理

三.施工便道规范化管理

四.砼拌合站建设规范化管理

五.钢筋棚规范化管理

六.石料场规范化管理

七.施工用电规范化管理

八.桥梁下部施工规范化管理

九.桥梁、构件预制厂规范化管理

十.隧道施工规范化管理

十一.路基施工规范化管理

十二.浆砌圬工施工规范化管理

十三.高边坡防护施工规范化管理

注:根据项目实际工程内容,参照本管理细则的相关条款执行。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特制订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重庆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3.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内容非常广泛,其方法与措施多种多样,现行的部、省技术规范内容齐全,根据以往高速公路施工中的经验教训和本地区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的新特点,本细则仅提出了十二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但它不是替代现行部颁技术规范,对其它未涉及的内容更无弱化之意,谨在对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的强调与补充。

4.项目施工管理规范化可以体现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请各承包人予以认真执行。本细则将作为业主对承包人进行季度、年度业绩考核、履约能力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5.本细则中的内容不予单独计量和支付。

6.本细则由业主负责解释。

二.项目部规范化管理

1.项目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与本项目工程任务的特点相适应,并符合业主有关项目机构设置的要求,确保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计划和投资等各项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2.项目部应建立起真正能够有效运行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体系中相关人员的资历、数量应与投标承诺相一致。项目部的经理、总工、实验室主任等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频繁更换。个别因职务变动、生病等确需更换,必须报业主批准,且更换后的人员资力不得低于投标时的承诺。

3.项目部应设置岗位台,办公室设岗位牌,项目管理人员上工地一律佩带胸牌,特殊工种人员须持证上岗。

4.项目部无论是租赁房屋或自行搭建临时房屋作为工作和生活用房,必须保证有不小于30m2的会议室、不小于15 m2的资料室和不小于100 m2的实验室,室外有一定的停车场地。

4.1 项目部会议室(办公室)应张贴如下图表:

(1)组织机构框图

(2)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3)路线平纵面缩图

(4)工程形象进度图

(5)网络计划图

(6)晴雨表

(7)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8)工期倒计时牌

(9)宣传栏

(10)工程简介

(11)其它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等

4.2 项目部应设有专职资料档案员,资料员必须要由工程类技术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各种技术资料应填写规范,及时准确,手续完备,分类清晰,查阅方便,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应符合交通部和业主有关竣工文件的编制办法的要求。

4.3 项目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人员的配置及其工作环境应与其所承担的工程试验工作相适应,并且要在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开展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各种实验仪器和设备要有管理台帐,超出标定期限的应重新标定。各种试验资料应记录完整,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5.工地临时房屋

5.1 承包人在工地搭建的临时生产生活用房,必须选择在地质稳定、地势较高、排水良好和水电道路畅通的地方。

5.2 临时生产生活用房应合理规划、布局有序,生产与生活用房应分开搭设。

5.3 工地用房必须搭设稳固,室内外地面采用5cm厚的C15砼进行硬化。

5.4 承包人应做好工地房屋内的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5.5 承包人应搞好工地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合理处置,保证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三.施工便道规范化管理

1.承包人进场后应根据本合同段的具体情况,对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作出规划,并随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同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施工便道的技术质量要求

2.1 一般地段施工便道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曲线或地形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宽。每隔200-300m设置错车道一处。错车道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5.5m,长度≥20m。

2.2 路面标准:土质路基地段基层为不小于20cm厚的片(碎)石垫层,其面层为5cm的泥结碎石面层。挖方石质地段路基表面应用中粗砂或碎石找平。

2.3 便道的两侧应设置边沟或排水沟。

3.施工便桥的技术质量要求

3.1 施工便桥应由承包人指派有经验的专业结构工程师进行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据以实施。

3.2 便桥的修建应满足承重和排水泄洪要求,桥面宽度不小于3.5m,便桥桥面和桥两端一定范围内应安装防护栏杆,在便桥两头应设置限载和限速标牌。

4.便道急弯、纵横向陡坡等危险地段应有安全护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便道分岔路口应设置方向指示牌,引导车辆和行人正确通行。

5.施工便道的维修保养

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施工便道(便桥)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做到雨天有人清沟排水,晴天有车洒水除尘,保证路面平整,行车舒适,并确保全天候畅通。

6.施工便道便桥的拆除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要求,将施工便道和便桥予以拆除,当地村民要求保留并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的可以保留,否则应予以复垦复耕或对河道进行清障。

7.利用乡村道路作为施工便道的情况下,承包人应与所在乡村签订好协议,并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养护与维修,确保安全畅通。工程完工后即应按照协议要求进行补偿或进行修复。

8.相邻两个或多个合同段共用同一条施工便道的情况下,其修建、养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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