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税区优惠政策
保税区知识
深加工区转厂贸易出口转厂深圳出口加工区位于深圳市东北部,境处深圳市大工业区首期开发的西片区,围网面积3平方公里,是经国务院2000年4月批准成立,国内开放度最高的经济区域之一。
当内地的保税物流园区设立之后,由于保税和出口加工政策合一,这些“境内关外”的园区很快取代了香港,成为出口退税的天堂。
深圳市鹏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国货出口(退税)复进口保税物流业务:1、国内货物进入园区即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园区一日游”代替出口复进口的“境外一日游”,国内生产型或外贸企业,但购买方为东莞、深圳或珠三角其它地方的加工型企业,贸易方式是FOB香港,或境外交易,企业通过园区转厂可节省大量物流成本;2、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大宗原材料类产品、生产企业出口需要提前办理退税手续,或购买方为国内加工型企业;3、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可以供国内另外的加工贸易企业作为出口产品的料件,或者供国内可以享受该产品免税政策的企业使用;保税区(物流园,监管仓)都是有境内关外的政策,即货物从国内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反之等于进口,说白了保税区就等于是国外的地方,国内入保税区则出口,保税区入国内等于进口。
所以如果你是一般贸易企业,可以先一般正常出口(与在码头或黄岗正常出口的手续一样)到保税区,然后让转入方加工贸易企业在保税区办理进口(手册进口),这样完全附合加工贸易企业的企业性质:加工贸易企业的原材料必需从国外进口。
保税区转厂特点总结:一、对于加工贸易企业利用保税区转厂可以达到退税目的,而且可以解决报关资料不附(双方商品编码不相同)的问题。
二、保税区转厂可以让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转厂: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在保税区办理正常出口,没有进口权的企业可以买单出口,而且达到退税的目的。
三、效率快:进出保税区以及手续办理只需半天的时间。
案例:实例1:保税区转厂(跨关区):东莞的Q公司和深圳的A公司都是来料加工厂,Q 公司生产的成品如电阻要卖给A公司作料件,以往办理这种跨关区的"转厂",手续很烦琐。
前海保税港区业务介绍
前海保税港区业务介绍(总6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一、前海湾保税港区优势及监管模式“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加工、物流等功能,兼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区的功能,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境内关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1政策优惠1)区内货物自由流转;2)区内与境外间进出货物,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3)区内企业可集中申报;4)区内自用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环节税;5)区内企业产生的废料出区,按出区状态征税,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6)区内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出区,可申请协定税率或特惠税率;7)区内企业不实行加贸银行台帐和合同核销制度及加贸单耗管理;8)区内货物不设储存期;9)境外货物入港区保税;10)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11)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12)区内机构的外汇账户,不区分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实行统一管理;13)所有的外汇收入均可以存入外汇账户,所有的外汇支出均可以从外汇账户支付;14)货物由区内运往或销往境外,区内机构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15)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进口货款,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1.2功能全面1)国际中转2)多国拼装3)配送中心4)进口分拨5)转口贸易6)VMI7)国际采购8)保税加工9)保税研发10)检测、维修1.3前海湾保税港区独特优势1)区位优势:前海湾保税港区除拥有上述法定政策优势外,依托深圳西部港口,背靠珠三角经济腹地,辐射华南区域,毗邻香港,拥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区位优势。
2)规模优势:前海湾保税港区业务发展迅猛,基本形成以出口集拼、离岸配送中心、区域/全球配送中心为核心业务,覆盖一般贸易、国际中转、转口贸易、采购分销、一日游等多种类型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正文:----------------------------------------------------------------------------------------------------------------------------------------------------海关总署令第2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256号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管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物品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区内不得居住人员。
第四条综合保税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应当符合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设置规范,并经海关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条区内企业可以依法开展以下业务:(一)研发、加工、制造、再制造;(二)检测、维修;(三)货物存储;(四)物流分拨;(五)融资租赁;(六)跨境电商;(七)商品展示;(八)国际转口贸易;(九)国际中转;(十)港口作业;(十一)期货保税交割;(十二)国家规定可以在区内开展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海关对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提升综合保税区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第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国家禁止进口、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在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
第八条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法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深圳有几个保税区
深圳有几个保税区目前,深圳市区域内共有6个保税区,分为“深圳出口加工区”、“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深圳沙头角保税区”“深圳福田保税区”、“深圳机场保税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因各个保税区的地理位置不同,所以也造就了各个保税区的优势项目也不相同。
综合来看是“深圳出口加工区”的优势为明显,且功能全面一、深圳出口加工区:1、深圳出口加工区位于深圳市坪山区,接壤惠州、东莞两地,又临近盐田港区,地理位置。
2、深圳出口加工区不仅具备保税仓储、保税区一日游、入区即退税、转口贸易、还具备检测维修、简单加工、商品展示等功能,是目前广东地区功能全面的保税区域二、深圳盐田保税区:盐田港保税区于1996年9月经批准设立,位于盐田港区中部,南片区0.71公里,北片区0.68平方公里,南片区与盐田港的作业区相连;北片区位于盐田港大道以北,紧临盐田港,南、北两片以全封闭高架桥连接。
1999年1月8日南片区经海关总署封关验收合格,开始运作。
三、深圳沙头角保税区:深圳沙头角保税区于深圳东部的盐田,东距华南大国际集装箱港盐田港1公里,南距通往香港的沙头角口岸2公里,西面通过梧桐山隧道与深圳市区相连,北靠风景秀丽的梧桐山。
四、深圳福田保税区:福田保税区1991年5月28日经批准成立,1993年2月18日隔离围网设施通过海关总署验收。
面积为1.35平方公里,配套生活区面积为0.33平方公里。
福田保税区东起福田口岸,北邻广深珠高速公路,南沿深圳河,西至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比邻龙华线与香港东铁线接驳的福田口岸地铁站。
五、深圳机场保税区: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于2010年10月18日正式投入运营,是深圳机场四大核心物流区域之一,总规划控制面积41.74万平方米,期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约4.6万平方米。
六、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位于深圳港西部港区,规划控制面积3.71209平方公里,其功能包括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同时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有关“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等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日期:【字号大中小】2007-01-16(1996年5月29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福田保税区外向型经济发展,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福田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特殊经济区域。
保税区位于深圳经济特区内的福田区,东起皇岗口岸,西止新洲河东岸,南沿深圳河北岸,北至福强路,实行全封闭管理。
保税区生活区(以下简称生活区)的范围由市政府划定。
第三条保税区主要发展国际贸易、仓储业、高科技和技术先进工业,相应发展金融、商贸服务、交通运输、通讯、信息等第三产业。
保税区可以依法设立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保税区企业提供服务。
第四条保税区内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保税区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管理保税区的各项行政事务。
第六条管理局行使下列职权:(一)制订保税区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依照本条例制定保税区各项具体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三)在市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保税区及生活区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开发,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有关手续;(四)负责保税区及生活区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的管理;(五)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保税区及生活区特种专业工程以外工程的建设施工进行管理;(六)发布保税区的投资导向目录,协助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及其他管理事宜;(七)负责保税区的劳动人事管理,根据需要拟订保税区年度招聘员工计划,经市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招调审批和聘用事宜;(八)负责保税区内市属国有资产的管理;(九)在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保税区及生活区环境保护工作;(十)办理保税区中方人员因公短期出国和赴港、澳及境外培训的报批手续;(十一)协调海关、边防检查、税务、外汇、公安、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等管理机关在保税区开展有关业务;(十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福田保税区简介
福田保税区简介福田保税区于1991年5月28日由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中国创办最早的保税区之一,面积1.35平方公里,东起亚洲最大的陆路口岸——皇岗口岸,西至新洲河和世界著名的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南沿深圳河。
福田保税区有一号专用通道直通香港,完全免除了类似皇岗、文锦渡等口岸的通关阻塞问题,交通顺畅,私家车也可以自由进出深圳市(是中国15个保税区中唯一与关镜连接、兼有陆路口岸功能的保税区)。
保税区实行保税制度,按照“境内关外”模式封闭管理;从镜外运入保税区或从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不需报关只需电子备案,免关税、免许可证;货物从保税区运入国内非保税区,视同进口,从国内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视同出口;福田保税区在物流方面与香港别无二致,被称作“设在大陆的香港物流新区”。
享尽地缘优势和政策优势的福田保税区,是中国开发层次最高的自由贸易区,是深港两地间一颗璀璨明珠。
选择福田保税区物流,不但将为您宏图伟业的实现全面提速。
附表:保税区内外物流政策对比一览表序号保税区的保税物流政策国内非保税区的保税物流政策1除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允许在保税区内保税储存国内外市场需要的任何商品一般贸易货物、国家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的商品不能进行保税储存2对于保税仓储的货物的存储期限不作硬性的规定保税仓储的货物存放期为1年,超过的必须返回国外或进口国内3可对保税存储货物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如改包装、贴标签、分装、维修等,而原产地不变保税储存的货物不能进行任何的加工工作4海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储存,不视同进口,免税免证;保税区仓储货物运出海外,不视同出口,免税免证,进出仅办理海关备案手续海外货物进入保税仓库储存,视同进口,缓税缓证,进出必须办理海关进出口手续5国内货物(含三资企业产成品)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办理全部出口手续,对于国内三资企业相当于货物已经出口境外,可以办理全部的手册、台帐核销手续国内出口货物可以出口监管仓内储存。
三资企业产成品必须实际出口海外,才能办理全部手册、台帐核销手续。
保税仓和免税店的区别-保税区和免税店的区别
保税仓和免税店的区别-保税区和免税店的区别保税区保税区就是在海关监管下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
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的保税仓库,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可以自由出口,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入境则需交纳关税。
目前中国有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福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等60多个保税区。
其中部分保税区简介:1.2021年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2.2021年4月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
3.2021年7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设立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
4.2021年12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
5.2021年1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
6.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
免税店免税店是指贩卖免税金或关税商品的零售商店。
免税商店通常设置在国际机场、国际港口以及邮轮内,鲜少设置于公路或火车旁。
目前,我国境内的免税店主要有口岸免税店、运输工具免税店、市内免税店、外交人员免税店、供船免税店及我出国人员外汇免税商店。
免税商店供应对象主要有因公出国人员、远洋海员、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出国探亲的中国公民及在国内的外国专家等。
特点:免税,特别是奢侈品免税,价格比市面上便宜很多。
免税店经营的免税品品种,应由经营单位统一报经海关总署批准。
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进口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内、外包装的显著位置上均加印“中国关税未付”(China Duty Not Paid)中、英文字样。
进口免税店新政的内容有哪些:为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
那么进口免税店新政的内容有哪些?1口岸进境免税店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陆路和水运口岸隔离区域,按规定对进境旅客免进口税购物的经营场所。
关于保税港区有关政策的介绍
关于保税港区有关政策的介绍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有关政策⼀、保税港的基本概念保税港区是中国深化对外开放的产物,是⽬前港⼝与陆地区域相融合的保税物流层次⾼、政策优惠、功能齐全、通关便捷的特殊经济区域。
“保税港”是经国务院批准设⽴,在港⼝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岸、加⼯、物流等功能的特殊经济区。
享受保税区、出⼝加⼯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区的政策。
主要税收政策可概括为:境外货物⼊港区保税;国内货物⼊港区视同出⼝,实⾏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兼具保税区、出⼝加⼯区、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
与保税区相⽐,保税港区“区港⼀体”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与出⼝加⼯区相⽐,保税港区具有的物流分拨等功能,使其与境外、区外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与保税物流园区相⽐,保税港区允许开展出⼝加⼯业务,使其更具临港加⼯优势。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国务院于2008年9⽉7⽇以《关于同意设⽴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83号)批准设⽴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规划控制⾯积为9.72平⽅公⾥,包括4.8平⽅公⾥码头作业区和4.92平⽅公⾥物流、加⼯区,划分为码头作业区、物流仓储加⼯区、港⼝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
规划⽰意图如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封关验收后实⾏封闭管理,不再保留青岛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洋⼭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5?54号)的有关规定执⾏。
国务院批复洋⼭保税港区的主要政策:1、同意充分发挥洋⼭保税港区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贸易和出⼝加⼯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
2、洋⼭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加⼯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国内销售按货物进⼝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港区视同出⼝,实⾏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区等区域的区别
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一、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的区别(一)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出口加工区主要是为了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遏制屡禁不绝的加工贸易走私现象。
由现行的开放式的无担保管理模式向特定区域的封闭式管理模式转变,是由1999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意见》之后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保税区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借鉴国外自由贸易区的先进经验,在我国境内划定特定区域,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
(二)适用的政策不同通过仔细研究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的政策,我们可以认识到: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与保税区的政策着重点不同,因此不可以说出口加工区比保税区更优惠。
两者区别在于:1、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料件、基建物资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而保税区必须是货物离境才可办理退税。
2、出口加工区区内加工企业,不得将未经实质性加工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销往境外或区外。
区内从事仓储服务的企业,不得将仓储的原材料、零部件提供给区外企业。
保税区则无此限定,而且这正是保税区最能发挥功能优势的独特之处。
3、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一律按照制成品征税。
保税区则不同,实际操作中大多按料件征税。
保税区内企业销往境内区外的货物,只有当内销成品完全由进口料件组成时,才按成品征税。
4、原则上出口加工区企业不得委托区外企业进行产品加工。
而保税区则可以委托区外企业进行加工。
5、加工区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转口贸易及其他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
出口加工区功能、目标单一,难以发挥出口贸易的关联效应。
而保税区具有三个基本功能,三个功能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保税区与保税港区的发展现状和功能比较从1990年起,我国先后共设立了15个保税区,并赋予其最优惠的政策和最大的开放度,即“境内关外”。
长期以来,保税区成为中国经济融入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接点’和‘桥头堡’。
但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保税区这种形式已经满足不了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需要。
深圳海关特殊监管区
深圳海关特殊监管区深圳现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包括: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海关监管仓。
企业出口到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海关监管仓,视同出口国外,办理出口退税,企业出口的目的地是保税区,视同内销,如果经保税区最终目的地是国外,则待全部货物离境后才可以退税。
货物在特殊区域内、特殊区域之间,或出口到国外,免税.福田保税区福田保税区于1991年5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3年2月18日隔离围网设施通过海关总署验收。
围网面各为1.35平方公里。
福田保税区东起皇岗口岸,北邻广深珠高速公路,南沿深圳河,西至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毗邻深圳地铁与香港西北铁路接驳的皇岗地铁总站。
福田保税区建有一号专用通道,经落马洲大桥直通香港。
实际投资200万港元以上的外资企业可办理特殊行驶标志。
有特殊行驶标志的香港货柜车可自由来往保税区与香港之间,有特殊行驶标志的香港私家车可经一号通道到保税区并在深圳市内行驶。
沙头角保税区中国创办最早的保税区,土地面积最小单位土地面积产值最大。
沙头角保税区于1987年12月25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创办,并于1991年5月28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是中国创办最早的保税区。
沙头角保税区围网面积0.27平方公里。
沙头角保税区于深圳东部的盐田区,东距华南最大国际集装箱港盐田港1公里,南距通往香港的沙头角口岸2公里,西面通过梧桐山隧道与深圳市区相连,北靠风景秀丽的梧桐山。
保税区内设有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
保税区有四个配套生活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可容纳3万名员工生活居住。
盐田港保税区盐田港保税区于1996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面积0.85平方公里。
2004年8月16日国务院批准盐田港保税区和盐田港实施“区港联动”,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的基础上设立,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0.96平方公里,于2005年12月30日通过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联合验收。
关于我国保税区税收政策和管理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 胡世文[1]
作者机构: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出版物刊名: 税务研究
页码: 44-47页
主题词: 保税区;企业;关税;投资者;进口货物;税务部门;保税仓库区;企业管理;税收;财政收入;
增值税专用发票
摘要:一保税区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密切国际经济联系的产物。
自从1987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深圳市沙头角保税区”(于1991年5月底经国务院确认批准)以来,我国已在沿海地区兴建了15个保税区。
我国建设保税区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改善我国投资和建设的软环境,特别是利用海关保税的独特条件,最大限度地利用外国资金、技术发展外向型经济,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并使其成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连接点”,促进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2024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10•【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4号•【施行日期】2024.05.10•【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深圳经济特区正文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1996年5月29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6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4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十二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企业设立及管理第四章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管理第五章贸易管理第六章税收和金融管理第七章出入监管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福田保税区外向型经济发展,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福田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特殊经济区域。
保税区位于深圳经济特区内的福田区,东起皇岗口岸,西止新洲河东岸,南沿深圳河北岸,北至福强路,实行全封闭管理。
保税区生活区(以下简称生活区)的范围由市政府划定。
第三条保税区主要发展国际贸易、仓储业、高科技和技术先进工业,相应发展金融、商贸服务、交通运输、通讯、信息等第三产业。
保税区可以依法设立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保税区企业提供服务。
第四条保税区内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保税区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管理保税区的各项行政事务。
广东自贸区的优惠政策(2023)
广东自贸区的优惠政策(2023)广东自贸区的优惠政策1.相同点:(1)均提及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要求以《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
(3)要求开展实质性运营,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差异对比从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范围看,横琴的适用范围最广,整个106平方公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均可适用,南沙和前海则仅限于部分先行区域。
从适用的行业类别看,南沙更偏重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前海侧重于支持现有优势产业类型,如现代物流产业;横琴则在结合自身产业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专门针对澳门地区的优惠产业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南沙《通知》明确,对在南沙设立的人工智能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节能环保等四个重点领域35项高新技术重点行业的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相较于现行的税收政策,这一政策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突破现行可以弥补的亏损年限,将弥补的亏损从现行政策的5年延长至具备资格前8个年度;二是相应突破最长亏损结转年限,将准予弥补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相应从10年延长至13年,有利于技术含量高、亏损回报周期长的企业享有更长的时间弥补亏损,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和产出,推动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而横琴则专门针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PK总体上看,三个区域对境外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类似,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对标指定税率15%或按香港和澳门的税制所计算的税负,就其超出部分的税负给予优惠。
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看,横琴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使用范围最广,涉及境内、境外的高端紧缺人才及澳门居民,而南沙和前海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局限于境外人才,其中,南沙仅针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前海仅针对在区域内工作的境外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保税区案例
保税区案例保税区是我国一种特殊的经济区域,通常设立在港口、边境等地,是为了促进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而设立的。
保税区以其享受一系列特殊待遇的优势,成为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载体。
下面我将介绍一个成功的保税区案例。
深圳保税区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保税区案例。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经济发展迅猛,国际贸易活跃,吸引了大量的外商投资,而深圳保税区的设立更是为外贸发展提供了便利。
深圳保税区成立于1983年,是我国第一个设立的保税区。
保税区面积大约为2.7平方公里,包括福永、南沙、前海等几个分区,涵盖了贸易、制造、科技等多个领域。
保税区设立后,通过与周边港口的协同发展,成功构建了深圳港及周边地区的物流和贸易中心,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供应链体系。
深圳保税区的成功主要得益于其提供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首先,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包括免缴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这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其次,保税区内还设立了海关监管区,方便企业进行原材料进口、贸易加工、再出口等操作,以及货物的加工、储运等工作。
再次,保税区还提供了一系列的金融和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了融资、信用担保、纠纷解决等支持。
深圳保税区的成功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的发展。
比如,保税区所在的福永和南沙也成为了外资进驻的热土,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投资。
福永保税区还与邻近的香港机场合作,建立了班车往返的“陆港空联运”服务,大大提高了国际贸易的便利性和效率。
总之,深圳保税区作为我国第一个设立的保税区,在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对外贸易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通过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保税区成功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并带动了周边地区的发展。
深圳保税区的成功经验也为其他地区设立保税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与税收政策讲解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与税收政策本文主要介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与自贸区相关的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4个区域的主要功能与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
(一)保税区的功能与进出口税收政策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类型之一。
它是经国务院批准划出来的一个特定区域,受海关监督和管理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
目前,我国正式投入运营的主要有: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富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等保税区。
1、区域功能介绍保税区是以生产加工、自由贸易和转口贸易、仓储分拨、航运服务及服务贸易等为基本构架的口岸产业。
其中,物流仓储、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商品展示是最主要的四大功能。
(1)进口货物存储在保税区内,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免许可证,免保证金,货物存储期限不受时间限制,在未办理许可证或加工手册的情况下也能进口货物。
(2)区内保税货物销往国内时,快速办理清关手续,大大缩短交货期。
(3)不同的国内供应商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分别出口到保税区,待货物齐全后在保税仓库内拼箱出口,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
如果有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拍卖,拍卖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
(4)贸易中间商通过在保税区内分装、贴牌,换包装,充分发挥贸易商在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作用。
(5)保税区能够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
即可以从某国进口到保税区再出口到另一个国家。
因此,保税区不但成为了吸引国外资金、技术的投资促进区,而且也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区和按国际惯例、国际通行做法运作的试验区。
2、进出口税收政策优惠保税区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
(1)进口环节税一是生产型企业进口自用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办公用品及生产用机械设备免税。
二是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不设保证金台账制度。
三是区内企业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的实行征税,其进区时用于制成品加工的境外料件实行征税。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保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保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4.10
•【字号】深经贸信息规〔2018〕4号
•【施行日期】2018.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
正文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保税区创新型产
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规〔201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使我委保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形成支持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府办〔2016〕3号)、《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规则(试行)》(深府办规〔2017〕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委保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保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保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前海湾保税区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
前海湾保税区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保税区是提供特殊监管措施和优惠政策的特殊经济区域,旨在吸引国内外投资者,促进贸易和经济增长。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一环,前海湾保税区是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政策优势。
本文将对前海湾保税区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进行分析。
前海湾保税区的发展现状自2011年成立以来,前海湾保税区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作为中国首个以人民币跨境结算为主要特色的保税区,前海湾保税区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投资者的目光。
区内采用的"先报关,后缴税"的监管模式极大地简化了海关流程,为企业提供了便利。
在地理位置方面,前海湾保税区位于深圳市沿海,毗邻香港,距离香港机场和深圳机场仅数十公里。
这使得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更加便捷,同时也提供了与国际市场的紧密联系。
前海湾保税区还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的产业园区。
园区内拥有高标准的厂房、仓库和办公楼,配有先进的通信和信息技术设施。
同时,该区还鼓励创新创业,提供了专门的创新载体和扶持政策,吸引了一批高科技企业和人才。
前海湾保税区的未来趋势随着国内市场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前海湾保税区未来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以下是对前海湾保税区未来趋势的几点预测:1. 服务贸易的增长:随着中国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前海湾保税区将成为国内外服务贸易的重要平台。
尤其是金融服务、专业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业,在保税区将迎来蓬勃发展。
同时,保税区还将吸引更多的外国企业来华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拓展服务贸易。
2. 跨境电商的兴起:随着中国消费者对海外商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前海湾保税区将成为跨境电商的重要枢纽。
在政府的支持下,保税区将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的仓储物流体系,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同时,保税区还将加大对跨境电商企业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电商平台和品牌入驻。
3. 创新创业的繁荣:前海湾保税区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
深圳市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招商资料
深圳市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招商资料招商资料之一保税物流园区主要优势2004年8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准青岛、宁波、大连、张家港、厦门象屿、深圳盐田港、天津保税区与其邻近港区开展联动试点。
目前,上海、大连、张家港三个保税物流园区已正式封关运作。
保税物流园区(区港联动)是指在保税区与港区之间划出专门的区域,并赋予特殊的功能政策,专门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达到吸引外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和扩大外贸出口的目的。
它是目前中国法律框架下的自由贸易区雏形,将进一步提升保税区的功能,有效推动保税区逐步向自由贸易区转型。
一、政策优势保税物流园区内除继续执行现有的保税区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三条配套政策:1、对进入保税物流园区的国内货物实行进区退税。
比照出口加工区,对从区外进入保税物流园区内的国内货物实行进区退税。
若进入保税物流园区内的国内货物重新回到区外,应严格按照货物的实际状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改变了保税区现行的离境退税方式,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2、给予区内企业在税费政策和市场准入方面的国民待遇。
区内企业无论什么性质,都享受统一的税费政策和市场准入待遇。
取消现行对国内企业征收监管手续费的政策;取消对区内企业在货代、船代和外贸经营权等多种领域方面的限制。
3、适度放宽外汇管理。
货物在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外之间流动,区内企业无需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货物在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内之间流动,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区内企业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后,与区外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结算以人民币计价。
二、功能提升根据“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宽松”的区域管理理念,可以充分发展“区港一体”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货物配载、货物中转与仓储、国内外货物代理、多式联运、物流信息管理的功能;进一步完善进出口贸易、报送、通关、货物装卸、保税仓储、分拨配送等服务功能。
中转集装箱在保税物流园区可以进行拆、拼箱,改变中转集装箱在港区内只能整箱进出的现状,集装箱在保税物流园区堆存无时间限制,改变集装箱在港区只有十四天报关期限的现状。
深圳市政府关于人员和交通工具入出福田保税区管理办法
深圳市政府关于人员和交通工具入出福田保税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2.18•【字号】•【施行日期】1995.02.1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出入境管理正文深圳市政府关于人员和交通工具入出福田保税区管理办法(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八日)第一条为了促进福田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的建设和发展,维护保税区的正常秩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田保税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海关、边防检查机关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人出保税区的人员和交通工具实施管理。
第三条保税区东端设入出境专用通道(以下简称一号通道)和入出深圳特区的专用通道(以下简称二号通道),保税区北侧设若干人行通道和备用通道。
第四条在一号通道设入出境边防检查亭和海关检查亭,由边防检查机关对入出境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由海关对入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个人携带的物品依法实施检查。
在二号通道和人行通道设检查亭,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对进出深圳福田保税区、沙头角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监管和征免税实施细则》对入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依法实施检查。
管理局负责对从境内非保税区入出保税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证件管理。
第五条除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另有规定外、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境外的国内人员凭本人护照和有效证件,由一号通道入出保税区。
第六条在深圳特区的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人出保税区,经管理局同意,持护照和有效证件由二号通道、人行通道入出保税区。
已办理签证的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除有入出境口岸特别限定者外,依法办理手续后,可由一号通道出境。
第七条由管理局承办审批手续的出国、赴港澳的国内人员,持有效护照或通行证,可由一号通道入出境。
第八条国内人员凭下列有效证件由二号通道、人行通道,经管理局监管部门查验,进入保税区:(一)管理局人员和保税区内执勤的海关、边防检查等管理机关人员,持福田保税区工作人员证件通行;(二)保税区内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员,持《福田保税区入出许可证》通行;(三) 临时入出人员,持《福田保税区临时入出许可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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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税区优惠政策
【税收】
1、从境外运入保税区和从保税区运往境外以及在区内流转的货物,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所需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4、企业采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在销往国内市场时,按其进口料件的价值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在保税区内加工增值部分不计征进口税。
5、加工企业生产出口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免征出口关税和出口增值税。
6、企业进口自用的建筑材料、油料、管理设备及其零部件、办公用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外资生产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二免三减半"征收的优惠。
对符合国家有关鼓励政策的,可减按10%计征。
8、企业从事保税性质加工,免征加工环节增值税。
9、保税货物在区内企业之间可以自由流转,开展保税货物交易业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0、对保税区内的仓储货物,转口货物不收取海关监管费。
【业务运作】
1、对保税区内企业进出境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由企业每半年向海关办理总体备案手续,待海关审核批准后,企业自行打印备案清单进出口即可。
2、加工企业开展保税区加工业务,可以采用区内自行加工、委托区内企业加工、委托区外企业加工、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加工等形式。
企业进口用于加工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不收保证金,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3、经海关批准,保税区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可以从非保税区口岸或另一保税区进出境。
4、允许企业从事大宗保税生产资料的交易业务;允许企业和境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在保税区内开展商品展示、展销活动。
5、境内境外的投资者都可以在区内成立贸易公司,从事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风贸易、兴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贸易及各类中介业务。
6、企业可以经营进口货物、转口货物、过境货物、出口货物、转关货物、展览货物以及经海关批准的其它货物的保税仓储业务。
7、允许企业在保税仓库内对保税货物进行分装、包装、分级、刷贴标签等商业性加工。
8、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从事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国际贸易以及为开展上述功能服务的相关业务。
【金融、外汇及其它优惠政策】
1、企业的外汇收入实行自愿结汇,可以存入区内金融机构,也可以卖给区内的外汇指定银行。
2、区内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均可以按规定开立外汇帐户。
3、货物从境外运入保税区和从保税区运到境外,区内企业都不输外汇核销手续;货物从区外进入保税区的,由保税区外的企业办理外汇核销手续;保税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代理出口的,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出口外汇核销手续,持代理协议将外汇原币划转区内企业。
4、保税区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理,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统一的管理政策。
5、境外投资者依法获得的投资利润和其它合法收入以及境外员工的合法收入,可依法汇往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