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与印刷管理程序(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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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NZY/GL-SK-06-a.0 页数:1/27 1目的

规范公司卷烟包装设计、包装材料及配套印刷管理,提高包装装潢设计质量,满足包装设计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卷烟包装材料中的材质、色相、文字、图案等包装装潢设计及其交付印刷的配套管理。

3定义

4职责

4.1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负责包装材料的小盒、条盒、接装纸、烟箱、钢印、

拉线、铝箔纸等包装材料的外观设计;负责产品品名的征集、检索、报

批、注册等工作。

4.2物资供应部负责包装材料打样、试印合同的签订;负责包装材料的采购;

负责报废包装材料的监督销毁。

4.3卷烟厂负责包装材料的进厂检验和质量信息反馈。

5内容——————————————————————————————————

2007-04-19发布2007-04-19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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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包装材料设计与印刷管理流程

5.2制作设计稿:对包装材料的小盒、条盒、烟箱、接装纸、铝箔纸等装潢

设计由工艺研究所包装设计室组织设计,也可采取“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包装材料委托设计任务书”的形式,经技术中心负责人批准,由工艺研究所组织委托外单位设计。

5.3设计稿评审

5.3.1包装材料设计稿先由包装设计室进行初审和筛选,附上所要求的

牌名、规格,并登记归档。

5.3.2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组织相关设计人员对筛选通过后的设计稿进

行评审,在“包装材料设计稿初审意见单”上签字,并将评审通过

的设计稿报技术中心负责人签批。外单位设计稿签批后,技术中心

应与外单位签订相关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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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设计稿评审如未通过,应重新组织设计与评审。

5.4委托打样:设计稿签批后,技术中心提出打样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

物资供应部与印刷厂签订打样印刷合同,即签订“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卷

烟包装材料试印任务协议书”,由印刷厂进行打样。

5.5打样稿评审

5.5.1包装材料打样稿先由包装设计室进行初审(包括印刷工艺、纸张、

用料、油墨、成本等),并在“包装材料签样单”上签字。

5.5.2包装设计室初审后送交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负责人审查,并报送

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核。

5.5.3品牌管理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打样稿提交品牌管理委员会评审和

审批。

5.5.4如打样稿未通过评审,则由包装设计室根据评审意见,重新研究

包装材料装潢设计方案及印刷工艺,开据“卷烟包装材料签样单”,

经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负责人审批后,交委托方重新修改打样,如

属委托单位、设备、技术问题,可报请技术中心负责人更改打样单

位。

5.5.5打样稿通过评审后,由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包装设计室,组织设

计研究员及相关工艺人员对样品进行试机验证,并填写“新材料工

编号:HNZY/GL-SK-06-a.0 页数:4/27艺验证报告单”。报告单由包装设计室存档,并作为标样依据。

5.6标样确认

5.6.1包装材料打样稿试机验证通过后,由包装设计室填写“卷烟包装

材料标样确认单”,经工艺研究所负责人签字后,报技术中心负责

人批准。确认单由包装设计室存档。

5.6.2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下达材料标样通知,发至物资供应部、市场

营销部(国内)、进出口部(国外)、卷烟厂及包装材料生产厂家。标

样通知由包装设计室存档。在下发材料标样通知之前,委托方需提

供该产品包装材料印制的电子文档(3份)、相关材质的样张(如

原纸样张),并标明纸张产地及相关技术指标。

5.7批量印刷管理

5.7.1技术中心提出批量印刷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物资供应部与印

刷厂签订批量印刷合同,即签订“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卷烟包装材料

试印任务协议书”,由印刷厂按标样进行批量印刷。

5.7.2在包装材料批量印刷中,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责任人及有关设计

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到承印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协调承印单

位确保印刷质量。

5.7.3印刷生产中,如印刷工艺和材质因特殊原因发生变化,在不改变

编号:HNZY/GL-SK-06-a.0 页数:5/27产品外观的前提下,由包装设计室提出设计更改意见,经工艺研究

所负责人审核,技术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可实施设计更改,并重新

下达材料标样通知至各相关部门。

5.7.4承印方不得擅自更改“标样”包装材料的图案、色相、文字、材

料等,如发现此类情况,技术中心负责人、工艺研究所负责人可责

令其停止生产,送到卷烟厂的包装材料一概拒收,并交物资供应部

督促做裁切报废处理。

5.7.5承印方须自行完成该包装材料的印刷、制作,不得擅自委托另一

方印刷、制作,包装设计室责任人及有关人员有责任监督承印单位,

发现情况报工艺研究所负责人及技术中心负责人,并及时处理相关

事宜。

5.8印刷质量管理

5.8.1卷烟厂质量监督检测站须按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包装设计室下达

的“标样”进行进厂检验。凡进入卷烟厂的印刷品均应有印刷厂质

检部门签署的质量意见及合格标记,否则一概拒收。如发现不合格

品应及时报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由技术中心按协议协商处理。

5.8.2包装材料进入车间后,若发现印刷品质量有问题,车间应及时填

写“材料质量信息反馈卡”,送交厂工艺质量检测部门,由技术中

心工艺研究所组织部门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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