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7中信证券CC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第一节重要提示本报告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编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本报告相关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名称:中信证券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类型:无固定存续期限成立日:年月日报告期末份额总额:投资目标:在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可转债投资管理,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通过利用可转债的债券特性,强调收益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利用可转债的股票特性,分享股市上涨所产生的较高收益。
投资基准:天相转债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中信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净值表现一、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本期利润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加权平均每份额本期已实现净收益期末资产净值期末每份额净值期末每份额累计净值二、本期每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投资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净值增长率①投资基准收益率②①②这个月三、集合计划累计每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投资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第四节管理人报告一、业绩表现截至年月日,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元,累计单位净值元,本期集合计划收益率增长。
二、投资主办人简介杨冰,男,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年加入中信证券,先后从事企业年金、债券型集合计划和全国社保基金债券组合投资管理工作。
投资风格稳健,业绩表现优良。
刘琦,男,硕士。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篇一:第三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概念与投资原理第三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概念与投资原理所谓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通俗讲就是券商接受客户委托,并将客户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一种理财服务。
券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由来已久,但随着市场的发展,也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活动,2004年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和《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具体规定。
2004年10月,又出台了《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的新阶段。
一、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首先,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根据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加以推动的一种新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形式。
在试点阶段,中国证监会将严格限定办理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的范围,仅允许已通过评审、成为可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试点的证券公司实行办理此项业务,待积累一定经验后,再逐步推开此项业务。
从相关条文看,监管部门对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内控制度、推广安排、投资风险承担、登记托管结算、信息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如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公司内部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对外统一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并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其他业务严格分开。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也借鉴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一些做法,来增强其安全性、流动性和透明度。
如在试点阶段,证券公司应当选择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对产管理计划的资产进行托管;开始投资运作后,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应当至少每三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报告和托管报告,并报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借鉴封闭式基金的形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事先都有存续期(成立并存续的期间)的规定,如光大阳光的存续期是10年,广发2号的存续期是2年;开放日中,委托人可以办理参与及退出等业务申请,随时参与或退出。
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08年11月20日起开始发售,设立推广活动现已顺利结束。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设立推广期净认购资金金额为4,027,683,299.57元人民币,有效认购资金在设立推广期间的银行利息2,301,840.95元人民币,有效认购资金及利息合计4,029,985,140.52元人民币。
该资金已于2009年1月5日全部划入本集合计划在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按照每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折合集合计划份额4,029,985,140.52份,已分别计入委托人的集合计划账户。
有效认购户数为26,167户。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以及《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09年1月6日成立。
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根据《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成立满一个月之后的每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参与本集合计划,
同时持有人可申请退出本集合计划。
管理人届时将提前二个工作日在管理人网站()通告开始办理该业务的具体时间。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一月六日。
中信证券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doc
中信证券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2013年第三季度)第一节重要提示本报告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编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本报告相关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第二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名称:中信证券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类型:无固定存续期限成立日:2012年3月2日报告期末份额总额74,279,539.79:投资目标:在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可转债投资管理,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1、通过利用可转债的债券特性,强调收益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利用可转债的股票特性,分享股市上涨所产生的较高收益。
投资基准:天相转债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50%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中信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净值表现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三、集合计划累计每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投资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第四节管理人报告业绩表现截至2013年09月30日,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1.0747元,累计单位净值1.1347元,本期集合计划收益率增长0.50%。
二、投资主办人简介杨冰,男,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1999年加入中信证券,先后从事企业年金、债券型集合计划和全国社保基金债券组合投资管理工作。
投资风格稳健,业绩表现优良。
刘琦,男,硕士。
现任中信红利价值集合计划投资经理,曾任理财2号、中信优选成长与中信卓越成长的投资助理。
中信证券基金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
投资特点
投资理念
投资特点
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推广对象参与费
退出费
管理费
托管费
收益分配
存续期限
最高规模
最低参与金额最低退出额流动性安排管理人
托管人
推广机构
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中信证券产品系列最全
中信证券集合计划-混合型
产品类型
组合名称
起始日期
投资比例
业绩基准
累计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
混合型
聚宝盆B
2009.05.08
债券类:≥25% 股票类:≤75%
45%×中标300+50%×中标全债 +5%一年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6.01%
3.31%
股票型
聚宝盆C
2009.05.08
债券类:5-75% 股票类:25-95%
企业年金规模及业绩情况
目前中信企业年金中标企业超过100家,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规模超过130亿元。
十三年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经验:
❖ 1998-2010年13年平均年收益率为12.21%;
年份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平均收益率 6.25% 9.82% 9.18% 34.79% 28.38% 6.50% 1.12% 3.50% 5.24% 6.42% 20.12% 20.55% 6.90%
存款利率(税后)
-0.07%
注:数据截至2011年2月28日。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购买聚宝盆A合作情况
❖ 2009年中国投资担保公司购买中信稳健收益集合计划(聚宝盆A); ❖ 2009年9月1日参与1.6亿元,2010年4月13日参与1亿元,两次合计2.6亿元。 ❖ 收益:第一次参与至2011年2月28日收益10.61%;第二次参与至2011年2月28日收益5.20%。
债券类:≥80% 股票类:≤20%
债券类:≥80% 股票类:≤20%
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案例分析教学内容
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目录:一、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的背景 (2)二、中信启航产品简介及特点 (3)(一)中信启航产品简介与参与方 (3)(二)中信启航产品特点 (4)三、中信启航上市物业资产分析 (5)(一)上市物业分析 (5)1、两处物业估值情况 (5)2、两处物业租金收益情况 (6)(二)投资商业地产市场的优势 (6)四、中信启航交易分析 (7)(一)中信启航交易结构 (7)(二)中信启航退出安排 (8)五、中信启航存在的风险和启示 (8)(一)中信启航计划存在的风险 (8)(二)中信启航计划的影响 (9)一、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的背景2014 年 5 月 21 日,中信证券发起的“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信启航)于 2014年 5 月 21 日在深交所综合交易平台挂牌交易,交易将面向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总规模逾人民币 50 亿元,投资标的为北京中信证券大厦及深圳中信证券大厦。
该基金由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退出时,该基金计划将所持物业出售给由中信金石发起的交易所上市REITs 或第三方。
中信启航的发行及挂牌交易,标志着中国第一单权益型 REITs 产品的顺利破冰,在中国市场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它是我国第一支真正的权益类REITs 产品。
该计划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是新《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以来第一单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管理公司成为证监会批准的第一个专注于 REITs 等不动产金融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
中信启航的成功挂牌交易离不开中信证券的经验与努力。
1、中信证券在推动国内REITs业务方面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自2006年起即与交易所、证监会共同推动国内REITs市场建设,先后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研究工作,完成了50余份研究报告,并成为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外部专家并作为唯一的商业机构代表,全程参与两个市场试点办法及配套法规的制定。
关于核准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重要条款的批复
关于核准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重要条款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年(卷),期】2012(000)002
【摘要】<正>2012年2月1日证监许可[2012]145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及合同变更的申请》(资证资字[2011]829号)及有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7号)、《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08]26号,以下
【总页数】2页(P9-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1
【相关文献】
1.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3号)变更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重要条款及延长存续期的批复 [J], ;
2.关于核准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重要条款及延长存续期的批复 [J], ;
3.关于核准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重要条款的批复 [J], ;
4.关于核准上海证券理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重要条款的批复 [J], ;
5.关于核准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重要条款的批复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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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常见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指由证券公司发起并管理的一种金融产品,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以实现资产的增值和风险的分散。
这种资产管理计划通常由一支专业的投资团队负责,他们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者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之一是多样化投资。
为了降低投资风险,这些资产管理计划通常会将投资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期货等。
这样一来,即使某一类资产表现不佳,其他类别的投资也能够弥补亏损,实现整体收益的最大化。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注重风险控制。
投资团队会根据市场行情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
他们会根据市场的波动性和投资产品的风险特点,调整投资组合的配置比例,以降低整体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
此外,他们还会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市场的变化。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周期相对较长。
由于投资组合的多样化和风险控制的考虑,这种资产管理计划通常适合长期投资。
投资者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长远的投资眼光,以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投资者服务方面也有着优势。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的专业投资团队,获得专业的投资建议和定期的投资报告。
同时,他们还可以享受到证券公司提供的便捷的投资服务,如在线交易、投资咨询等。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一种多样化、风险可控的投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广泛的投资选择和更专业的投资服务。
投资者在选择这种资产管理计划时,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同时,投资者也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中信亿元集合理财计划宣称保本其实不保本.doc
中信50亿元集合理财计划宣称保本其实不保本-昨日,中信证券(600030)发布公告称,公司将首次推出目标规模达50亿元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拟命名为“中信证券保本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据悉,该计划将被设计成低风险、限定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准备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加入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担有限责任。
该计划的类型为开放式和限定性,固定存续期限为3年。
根据“在本集合计划设立时,管理人所认购的份额为所有委托人(不包含管理人)认购参与总份额的3%,但不超过2亿份”的约定,可以计算出:假如最终该计划的规模为预计的50亿元,则中信证券的参与份额约为1.4563亿元。
记者特别注意到,中信证券公告称:“集合计划委托人持有到期,如到期日可退出金额加上存续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管理人将仅以本集合计划设立时以自有资金认购参与而持有份额的累计净值对其他委托人的上述投资金额损失进行补偿。
”上述条款等于是说,假如所有的集合计划委托人均持有到期,当该计划3年的每元面值累计净值低于0.97元的时候,中信证券将不再承担“保本”的义务。
因为根据约定,假如该计划的规模为50亿元,中信证券承担的赔偿金额上限将仅为1.4563亿元。
而根据经验,在沪深股市持续低迷的时候,一家基金三年的累计每份净值低于0.97元并不是没有可能。
因此,中信证券这份所谓的“保本”计划事实上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中信证券拟将上述计划命名为“保本策略”,显然有其商业目的。
从购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群体来看,估计日后中信证券上述计划的投资人仍将以非专业人士为主。
而这些投资者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多数人不会去仔细研读相应的约定条款,很可能会因其名称中有“保本”二字而误以为中信证券的该份计划真的是“保本”的。
所以,无论是从对投资者负责的角度,还是从规避3年后可能的不必要的麻烦的角度来考虑,中信证券都不该用“保本”二字来命名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青年报·薄继东中信实业银行诉海南海吉电子工业联合公司、海南省经济计划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原审原告):中信实业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38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38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进一步加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业务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和内控要求,完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确定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机构的决策权限及批准权限。
各项投资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逐项决策,并形成书面决议。
二、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配备独立的信托投资专业责任人,完善可追溯的责任追究机制,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信托投资专业责任人比照专业责任人,纳入风险责任人体系进行监管,对其资质条件、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等要求,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
三、保险机构应当明确信托公司选择标准,完善持续评价机制,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内控审计。
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近三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且未受监管机构行政处罚;(二)承诺向保险业相关行业组织报送相关信息;(三)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的,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制定相关标准、制度和机制。
四、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范本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范本集合资产管理,是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进行管理。
接下来店铺为你带来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范本。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范本一(一) 名称和类型:本计划名称为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 投资目标:尽量避免资产损失,追求每年较高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范围和策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是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计划根据市场状况对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基金和短期金融工具等资产实行动态配置,资产配置比例基本范围为0-90%的股票和基金;10-100%的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至少10%为现金类资产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计划采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TFM模型精选个股相结合、价值投资与时机抉择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四) 业绩比较标准本计划资产配置包含四类资产,在正常的配置比例下以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票型基金为主,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综合指数。
(五) 主要特点1、份额补偿,风险先担封闭期结束日,若计划单位结算净值增长率低于3%,管理人将通过份额补偿的方式使委托人净值增长率达到或尽可能达到3%,直至管理人份额补偿完毕。
2、费用更低,回报更高封闭期内,不收管理费,客户可获更高回报。
3、到点开放,提前进出本计划封闭期一年,但若连续10个工作日单位净值达到1.06元,封闭期提前结束并进入开放期,提前满足客户资金流动性需求。
4、随时参与,随时退出本计划进入开放期后,客户可以随时参与或退出。
5、到点分红,真诚回报开放期内,当计划单位净值达1.06元时,即进行现金分红,真诚回报投资者。
(六) 最高规模(总份额):本计划推广期最高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管理人在推广期满当日按客户参与计划份额的九分之一以自有资金参与本计划;开放期,最高规模为35亿元人民币。
(七) 存续期间:10年(八) 计划单位面值、参与价格本计划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
中信建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2-2-5
集合计划份额转 让
费用种类
费 业绩报酬 用 、 报 酬
不由集合计 划承担的费
用
收益构成
分配原则
收 分配方案 益 分 配
分配方式
计划说明书
责任。 1、集合计划存续期间,客户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 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只受理因继承、捐赠、司法执行以及其他形式财产分割或转移引起 的集合计划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按注册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办理。 包括托管费,管理费,业绩报酬费,证券交易费用,注册登记费用,集 合计划成立后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以及按有关规定可 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从集合计划的财产总值中支取。 本集合计划在扣除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应计的投资收益、各项费用等之后 的剩余收益计入集合计划的风险准备金,每年年末若风险准备金仍有余 额,管理人可以提取此余额的部分作为业绩报酬费,原则上提取额度不 超过当年风险准备金余额的50%。 风险准备金、业绩报酬的计算和复核工作由管理人完成。 管理人和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集合计 划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集合计划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 入计划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计划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执行。
划
情况;退出款项将在 T+2 日由管理人划出,客户可在 T+4 日查询退出款
的
项到账情况。
退 退出费 本集合计划不收退出费。 出 单 个 委 托 单个委托人单日退出份额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 5%,即视为单个委托人
人 大 额 退 大额退出。必须提前 5 个工作日直接或通过推广机构向管理人预约申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说明书(清洁版)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说明书(清洁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集合计划”)是证券公司依托投资银行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为满足客户不同的风险偏好、投资偏好、资产配置需求等提供的一种高风险、高收益投资工具。
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向投资者提供集合计划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特点、投资范围、风险提示、费用分配等内容。
一、产品特点1. 高风险高收益集合计划依托于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类别进行投资,以期能够为客户带来更高的绝对收益率。
2. 持续管理与调整证券公司在投资期间对集合计划的资产组合进行周密管理和调整,以最大程度上降低投资风险和获得超额收益。
3. 高度透明的投资模式集合计划投资的项目都经过了严格的尽职调查和风险控制评估,投资者可以事先了解到投资的具体项目和相关的风险提示。
二、投资范围1. 股票投资集合计划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入上市公司的股票。
股票投资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
2. 债券投资集合计划可以投资于发行债券的企业或者政府部门发行的债券,可以通过固定收益产品实现收益。
3. 货币市场投资集合计划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以保障投资本金的安全性。
三、风险提示1. 市场风险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会受到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市场价格下跌时可能对投资本金造成损失。
2. 信用风险企业债券投资的收益与发行企业的信用状况相关,违约风险存在,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3. 利率风险债券投资的收益率受到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市场利率上升会导致债券价格下跌,可能对投资本金造成损失。
4. 操作风险集合计划的投资者数量、投资额度、投资策略等因素均有可能影响产品投资收益,存在操作风险。
四、费用分配集合计划的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营销服务费。
具体各项费用的比例由证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且每年调整一次。
五、结语集合计划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工具,仅适合专业投资者或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客户。
在投资前,投资者应认真了解产品投资范围和风险提示,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集合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活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第三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诚实守信、审慎尽责原则;3. 风险控制原则;4. 客户利益优先原则。
第四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稳健和高效。
第二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五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是指证券公司为特定客户设立,由客户共同出资,由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第六条集合计划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合法合规的集合计划设立条件;2. 集合计划名称、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等明确;3. 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 集合计划资产规模符合监管要求。
第七条集合计划的资金募集方式包括:1. 公开募集;2. 非公开募集。
第八条集合计划的资产托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集合计划资产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托管机构托管;2. 资产托管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誉、专业的团队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3. 资产托管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第九条集合计划的运作应符合以下要求:1. 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期限等应符合监管规定;2. 集合计划的投资策略应与投资目标相一致;3. 集合计划的资产配置应符合风险控制要求;4. 集合计划的业绩考核应客观、公正。
第三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十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1. 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机制;2. 风险控制和应对措施;3. 风险监测和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1. 集合计划设立、运作、终止等环节的内部控制;2. 集合计划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3. 集合计划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披露等环节的内部控制。
保险资金投资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金投资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成熟,保险公司作为重要的金融机构,其资金规模和保险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
在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中,投资股票、债券、房地产等资产已经成为常态,而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逐渐受到了保险公司的青睐。
1. 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势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指由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专门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采用全球化的视野,以科学化的方法,通过专业化的运作,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与传统的资产管理方式相比,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有以下优势:1) 专业化:证券公司在资产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团队,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脉搏,做出更准确的投资决策。
2) 多元化: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于股票、债券、黄金、外汇等各类资产,实现更好的风险分散和收益最大化。
3) 专注性:证券公司在专注资产管理的还能为保险公司提供更为灵活的投资组合,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制。
2. 保险资金投资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的资金来自于保费的收取,需要在保障责任的实现资产增值。
在保险资金的投资过程中,选择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有效地提升投资效益。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证券公司合作,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
与传统的资产管理方式相比,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加专业化和多元化,可以更好地提升资金的投资收益。
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能够为保险公司提供更为灵活的投资组合,根据不同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量身定制最适合的投资方案。
这样一来,保险公司的资金就能够更好地实现资产配置,同时降低风险,提高收益。
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还能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全面的投资服务,包括投资决策、风险管理、投资组合监督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管理和增值资金。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保险资金投资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创新的资产配置方式,能够有效提升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益。
中信证券货币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低风险金融 工具。
投资策略
采用分散投资策略,以降低单一资产的风险。同时,根据 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投资组合,以追求更高的收益。
产品特点
收益稳定
主要投资于低风险金融工具, 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相对稳定的
收益。
风险较低
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单一资产的 风险,有效控制投资组合的整 体风险。
04 产品比较与选择
同类产品比较
收益率
中信证券货币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同类 产品中具有较高的年化收益率,能够满足投 资者对收益的需求。
投资门槛
该计划的投资门槛较低,适合各类投资者参与。
投资期限
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中信证券货币理财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期限相对较短,灵活 性较高。
适合的投资者类型
灵活性高
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投资组 合,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风险 偏好和收益需求。
服务优质
提供专业的投资顾问服务,为 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投资建议
和资产配置方案。
产品目标
满足投资者对稳定收益的需求
01
通过投资低风险的金融工具,为投资者提供相对稳定的收益,
满足其对财富保值增值的需求。
降低投资风险
02
通过分散投资策略降低单一资产的风险,确保投资组合的整体
投资策略特点
以稳健为主,注重分散投资,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投资流程
需求分析
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个性 化的投资方案。
投资决策
基于研究和分析,决定买入或卖出某一具体 投资品种。
资产配置
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 例,以实现最优的收益风险比。
组合监控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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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心解读:CCA集合计划之购买须知
认购起点 客户数量限制 产品期限 产品费率 业绩报酬 TA开户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 •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深度追踪:券商资管中的“高帅富”
集合计划 中信理财2号 集合计划(高净值) 全国社保基金 境内投资管理 市值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 定向资产管理 稳益系列 增益系列 弘益系列 市值管理 银行资金委托管理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 投资咨询 银行理财产品 债券增值 稳健配置 双盈计划 基金计划 机构投资咨询 固定收益类
CCA:是cross currency arbitrage的简称,意指“跨币种套利”。
二.汇率套利
在岸人民币汇率:指中国大陆的人民币即期汇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由于在岸市场实 施的强制结汇制度,以及央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扮演的特殊角色,在岸人民币汇率表现出非完全市场化的特征。 离岸人民币汇率:所谓离岸人民币市场,是指中国大陆之外,可经营人民币存、放款业务的市场。据渣打银行统 计,截至2013年底,包含中国香港、新加坡、中国台湾和伦敦在内的主要人民币离岸中心的人民币总存款达到 1.2万亿元人民币。 两岸市场的利差形成:由于在岸人民币市场与离岸人民币市场在供求关系、利率水平以及资金流动的自由程度等 方面有所不同,因此两岸人民币价格走势时有差异。 政策:根据外管局2013年8月21日发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QDII可以“以人 民币形式汇出入境外投资资金”,同时可以以人民币形式“汇回境外投资本金及收益”。自此,QDII可以利用在 岸与离岸的人民币汇率差价进行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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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中信证券于1998年初正式设立资产管理部,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目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跨境投资管理等, 可满足客户多样化投资需求。 截至2013年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规模人民币5,048.58亿元,连续5年同业排名第一。 2013年,公司成功发行了41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1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目前,公司为数千家企业提供企业年 金投资管理服务,同时继续担任全国社保基金转持股份管理人以及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一直坚守“高度安全、稳健增值”的投资理念。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研究团队超过50人,平 均从业年限超过9年,平均司龄超过6年。公司研究人员超过100人,人员流动性远低于同业水平。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定位是创造最优秀和最有实力的资产管理业务平台。通过构建系统化的投资研究技 术体系,以研究创造价值,保障决策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运用多种投资技术和策略安排进行风险管 理,在动态的过程中为客户实现最佳的风险收益匹配。
购买CCA集合计划,你必须知道的几件事
深度追踪:券商资管中的“高帅富”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2002年12月13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4亿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 票代码为“6030”。 2013年,中信证券各项主营业务排名继续位居中国证券行业前列。经纪业务合并市场份额6.18%,排名第一;股 票主承销金额人民币542.99亿元,市场份额10.95%,排名第二;债券主承销金额人民币1,595.37亿元,排名同 业第一;完成并购交易金额人民币1,578.39亿元,在涉及中国企业参与的并购交易中位列全球投行第一位;资产 管理业务管理资产规模人民币5,048.58亿元,排名同业第一;银行间债券交易量人民币1.7万亿元,排名同业第 一;QFII交易客户增至110家,交易量排名第一。截至2013年末,境内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334.20亿元,市场 份额9.64%,排名第一;约定式购回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分别为人民币31.41亿元和人民币78.77亿元,均 排名第一。 根据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改制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2月25日将 所持全部本公司股份转让至其全资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已变更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 公司,其持股比例为20.30%。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等中信集团旗下子公司共同为客户提供境内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贴心解读:CCA集合计划之购买须知
产品名称 集合计划代码 产品发行期 募集限制 申购开放 赎回开放
• 中信证券CCA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09070
• 2014年4月22日-4月28日
• 200个客户,募满即止;时间优先,先到先得。
• 每日开放申购。
• 首个封闭期预计为一年,赎回开放日以公告为准。
今日头条:揭开“CCA”的神秘面纱
• 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投资于高流动性
低风险的货币类资产。 • 持有货币类资产,获得理想的风险调整收益。
投资理念 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 风险收益特征 业绩比较基准
• 银行存款;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
• 以上投资品种投资比例均为0%-100%。
专项计划
中信证券信盈分级
权益类
深度追踪:券商资管中的“高帅富”
组织架构清晰,团队构成稳定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高管平均金融从业年限17年,平均司龄13年;公司共有员工超过5000人,公 司员工均拥有优秀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资产管理业务共88人,平均从业年限超过10年,平均司龄超过7年。其中投资研究团队39人,平均从业年限 超过10年,平均司龄超过7年,资产管理业务及投资团队核心人员长期稳定。公司研究人员超100人,人员流 动性远低于同业水平。
• 2人以上(含)200人以下(含)。
• 无固定存续期限。
•参与费、退出费均为0; •管理费:0;托管费:0.08%/年。 • 6%-10%部分,按照20%的比例收取管理人业绩报酬;
•超过10%部分,按照50%的比例收取管理人业绩报酬。
• 需开立“90-中信证券”TA账户。
合同签署
• 使用电子合同。
中信证券CC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部
2014年4月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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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揭开“CCA”的神秘面纱
一.解码“CCA”
债券增强型
稳健保值配置型 优选成长配置型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锦绣人生 工银如意养老1号 养颐乐·金岁 金色瑞泰 祥瑞信泰 金色人生 太平智先 国寿永丰 ……
中信证券理财优选
中信证券理财优选1号 中信证券稳健回报 中信证券卓越成长 中信证券红利价值 中信证券基金精选 中信证券套利宝1号
全 面 满 足 客 户 投 资 需 求
• 本集合计划属于低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理财品种。
• 年化收益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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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混搭“好收益”———解读“CCA”的套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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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报道:解读“CCA”的套利机制
独家报道:解读“CCA”的套利机制
三.收益回测(历史回测并非实际交易,回测数据不代表未来预期)
汇率套利策略最近一年(2013-03-01至2014-03-04)累计回测收益超过20%;
特别提示:历史回测并非实际交易,回测数据不能代表未来投资表现。
独家报道:解读“CCA”的套利机制
三.收益回测(历史回测并非实际交易,回测数据不代表未来预期)
本集合计划利用境内、境外人民币汇率差价进行套利交易。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人民币,投资过程中选择美元为 过渡货币,每个交易日完成一次套利。 套利交易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当境外人民币(CNH)兑美元(USD)汇率低于境内人民币(CNY)兑美元汇率,即境外人民币较贵时: 1. 卖出CNH买入USD,同时卖出USD买入CNY; 2. 人民币划至境外,卖出CNH买入USD完成交割; 3. 美元划至境内,卖出USD买入CNY完成交割。 当境外人民币(CNH)兑美元(USD)汇率高于境内人民币(CNY)兑美元汇率,即境外人民币较便宜时: 1. 卖出CNY买入USD,同时卖出USD买入CNH; 2. 卖出CNY买入USD完成交割,美元划至境外; 3. 卖出USD买入CNH完成交割,人民币划回境内。 当境外人民币(CNH)兑美元(USD)汇率与境内人民币(CNY)兑美元汇率无明显差价时: 1. 不进行投资操作。
汇率套利策略最近两年(2012-03-02至2014-03-04)移动365天的收益回测均超过13%;
特别提示:历史回测并非实际交易,回测数据不能代表未来投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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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
问题-8 问题-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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