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放鱼日”同步

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发布日期】2016.06.01

【实施日期】2016.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

灌区各市、县(区)农牧局、水产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公众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自治区农牧厅决定于6月6日全国“放鱼日”同步举办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