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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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一些主要障碍需要克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和农户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理解和认同度存在差异。

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存在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导致他们对改革持保守态度甚至阻碍改革的推进。

需要通过深入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地方政府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增强农户对改革的认同感,使他们真正成为改革的主体。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资源管理权、收益分配权等多个方面的改革,需要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和协调。

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以确保各方在改革中能够形成合力,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土地承包合同的转让和继承问题。

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流转难、继承困难等问题,这导致一些农户对土地流转产生疑虑和顾虑。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优化土地流转政策,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

还需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能力和意愿。

第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解决好农民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分配问题。

在改革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农民的利益保护,确保他们能够从集体林权改革中受益。

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利益补偿机制,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得合理的补偿和收入分配。

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执法机构,加强对集体林权的监管和管理,打击非法砍伐和开垦行为,保护好集体林权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生态环境问题愈发突显,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着诸多难题和阻碍。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克服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期能够更好地推动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一、主要障碍1. 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法律上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

当前的法律法规在调整与保护林权关系的问题上仍然存在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比如涉及到林地承包、流转和抵押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善,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和纠纷。

2. 利益关系复杂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博弈,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收益分配等问题往往牵扯到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各方因利益得失而产生分歧,使得改革的推进受到了重重阻碍。

3. 区域差异较大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发展差异较大,不同地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也各不相同。

在一些地区,由于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地方政府政策等方面的差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程并不顺利,难以形成统一的改革方案。

4. 宣传和培训不足在一些地区和农村,对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了解不深,有些地方甚至还存在对改革的误解和偏见。

而且,由于人员和财力资源的限制,对于相关政策的宣传以及对农民群众的培训工作也并不到位。

二、解决措施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当优先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权责归属,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要做到一方面保护农民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保障林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 加强利益调剂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加大对各方利益的协调与调剂,把握好政府、农民、林地经营者等多方利益的平衡点,做到既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能够推动林地的合理经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林业资源管理面临了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对策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

本文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一、问题分析1.资源管理混乱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原来由国家主导的林业资源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在一些地区和单位中,对于新的管理体制的认识不够深入,导致林业资源管理混乱不堪,很多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都受到了极大的破坏。

2.权益保障不足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的林地使用权得到了保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对农民的权益保障不够到位,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给农民的合法利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3.生态保护不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一些地方在对林业资源的保护上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大量的生态资源的流失。

这也影响了当地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

二、对策分析1.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为了解决资源管理混乱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应该在林业资源管理方面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提高资源管理的效率和保护水平。

2.加强农民权益保障对于农民的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加强生态保护在生态保护方面,需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和力度,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保护好生态资源,促进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林业发展中的重大举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民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加强农民的权益保障和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从而推动我国林业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随着近些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集体林权制度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然而,当前我国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还面临着许多重重障碍,阻碍着其进一步发展。

本文将围绕这些主要障碍以及应对措施展开讨论。

障碍一:政策制度不完善当前我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第一个主要障碍便是政策制度不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政策还存在许多不足。

比如,在现有的集体林权制度下,权利主要是集体所有,林业经营权却是交给了个人,这会导致林业的规模效益不佳,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为解决政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政府应该出台更为完备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集体林权规章制度,并且扩大林业经营权的在集体内的所有权,从而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障碍二:集体林权意识不强农村村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渐养成了围绕个人进行操作和管理的习惯,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既需要政策引导和法治保障,更需要农村村民对集体林权的认识和理解,意识不强也成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障碍之一。

措施二:加强宣传诚信建设针对集体林权意识不强的问题,应加强集体林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农村基层,政府可以通过增加基层干部的宣传力度,开展沟通交流、交流学习等活动,提高农民对于集体林权的了解,让他们在实践中感受到制度改革带来的好处,从而进一步提高集体林权的认识和意识。

障碍三:利益分配不公利益分配不公是阻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之一。

在现实生产和经济活动中,由于各种利益的存在,难免会产生一些权力和财富的差异,这也会带动产权土地争夺等问题,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利于集体林权的开发。

措施三: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解决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在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吸纳社会各方面参与,形成利益共享体制,并由政府组织实施,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行。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主要的障碍。

本文将从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两个方面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政策层面的障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政策设计上存在一定的不完善性。

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权益保障不完善、政府执法力度不够等。

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明确权益分配、管理运行和保护办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着权益分配的问题。

在集体林地流转过程中,由于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存在一些纠纷和冲突。

政府需要出台明确的流转规则和机制,保护农民的利益,确保权益分配的公平和合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缺乏政策的衔接和配套支持。

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

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提升其林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农民的信用评估和信贷支持,帮助他们融入市场。

集体林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集体林权改革的主要责任单位是村级组织,但由于管理能力和经验的不足,存在管理混乱和浪费资源的现象。

需要建立健全的集体林权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

集体林权改革还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在林木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价格虚高、交易不公平的情况。

需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公开的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

集体林权改革还面临着监管不力的问题。

在集体林权流转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和违法行为,但由于监管力度不够,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

需要加强对集体林权流转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措施:完善相关政策。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明确权益保障和管理运行的具体细则,防止政策执行中出现问题。

加强流转管理。

政府要加强对集体林权流转的管理,建立健全的流转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权益分配的公平和合理。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集体林权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然而,当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产权制度不明晰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产权制度是首要问题。

目前,我国集体林地采用的是“按人口分摊”的形式,由于各地的人口数量分配方式不同,一些地区可能会出现产权难以明确的情况。

同时,集体林地的各种资源利用权以及管理权也比较分散,甚至存在重叠。

因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要强化产权保护,建立明确的产权、权责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

二、缺乏切实有效的保护机制目前,我国的集体林地资源丰富,但由于缺乏科学的资源开发和管理,导致资源损失和环境破坏。

同时,由于缺乏足够的保护机制,一些地方侵占集体林地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因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要建立起切实有效的保护机制,保障集体林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三、长期以来惯性思维的约束在我国长期以来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体制中,集体经济发展的重点是放在耕地上的,对于林地的管理和开发则相对较少。

这种惯性思维对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了很大的约束和阻力。

因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要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理性看待林地的价值,推动集体林地的管理和利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针对上述障碍,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加强集体林地的产权保护,建立清晰的产权、权责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得所有人对集体林地的资源利用和管理责任得到充分落实。

加强林业部门的监管和管理,加强执法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林业执法工作,较大程度地降低非法侵占集体林地资源的现象。

同时,鼓励科学的资源开发和管理,确保集体林地的资源得到良好的保护和利用。

三、加强宣传力度和教育引导加强对于农民的林业知识宣传和普及,引导广大农民理性看待林地的价值,提高农民对于林地的认识和对于自身利益的理性认知。

同时,对于林业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其合理开发和利用集体林地资源。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发挥森林资源的作用,我国提出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

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问题和障碍。

本文将从中挑选出主要的障碍,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主要障碍1. 产权认定难在我国农村,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农民在没有明确的土地产权,尤其是对于集体林权的产权认定更是一个难题。

农民对于森林资源的使用权不清晰,这给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2. 利益诉求不一在集体林权改革中,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诉求。

一方面是农民希望能够继续利用森林资源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另一方面是政府希望通过集体林权改革来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这种利益诉求的不一致,使得集体林权改革变得更加困难。

3.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在集体林权改革之后,如何有效地管理和监督森林资源的利用成为了一个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手段,一些地方的森林资源仍然受到滥伐和破坏,给集体林权改革带来了不小的阻力。

二、解决方案针对产权认定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产权认定机制来加以解决。

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农民的森林资源进行测绘和登记,以明确每个农民的集体林权,从而解决产权认定难的问题。

2. 积极引导利益协调在集体林权改革中,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

可以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协商,促使各方能够达成一致的利益诉求,为集体林权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集体林权改革之后,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监督。

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森林资源管理机构,采用先进的监管技术,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巡查和监察,从而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的利用。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克服各种难题和困难。

只有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才能找到最适合我国国情的集体林权改革之路。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集体林权改革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进展,为我国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

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主要障碍。

下面将重点分析这些障碍及相应的措施。

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一个主要障碍是农民对改革的意识和认同度不高。

由于长期以来的惯性思维和习惯性模式,一些农民对改革抱有抵触情绪,担心改革会导致他们的利益受损。

对于这一障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改革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普及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好处,让农民认识到改革对于他们个人和集体的利益是有益的。

2.引导领导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带头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通过领导干部和村委会干部的积极参与,可以树立榜样,增加农民对改革的信心。

另一个障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能力不足。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体制相对滞后,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现代化管理经验。

要解决这一障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培训和学习。

通过开展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2.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体系。

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明确组织职责、权力边界和利益分配等关键问题,提高管理效能。

还有一个障碍是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

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政策法规的缺失和不完善会对改革的顺利推进产生一定的阻碍。

为此,可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政策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2.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

政府部门要积极宣传新政策,解答农民的疑虑和困惑。

加强对政策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主要障碍。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克服这些障碍,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
认识 到 林 地 权 属 的 重 要 性 一 直存 在 林 权 权属 模 糊 的问 题 其 次 各地 各级 林业 部 门 发放 林 权证 时 不 同 步

,
从 而 实 现林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集 体 林 权 改 革 存在 的 问 题
,
,

具 体而 言
问题
:
我 国 集 体 林权 制 度 改革 还 存 在 以 下 几 个方 面 的
还要 将 森 林保 险 纳人 农 业保 险 补 贴 的 范 畴 确 定 统 一 的 补 贴 标 准 扩 大 保 险范 围 丰 富保 险品 种 并 建立 财政 专项 森林保 险补 偿 基金 等
就业
,
针 对 上 述集 体 林权 制 度改 革 存在 的问 题
建议 从 以 下 几 个
集 体林 权制 度改 革可 以激 发农 民 的生 产 积极 性 促 进 社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建 设

,
方面 进 行 完善
:
再次
集体 林 权
( 一 ) 探索 林地 承包 权 与 经 营 权相 分离 的方 法
, , , , ,
,
使得 林 业 发展 向 着 规 模 经营 的 方 向发 展

此外
,
最 大 程 度 上 确保 林业 经 营 者 的 利 益 ( 二 ) 加强 林改 工 作 队伍 建设
,

( 一 ) 林 地 确权 与 流 转 问 题 现 阶 段 各地 区 常 见 的 林地 权 属 争议 问 题 主 要 表现 为 以 下 几
, , , , , ,


,

集 体林 权是 指 集 体所 有 制 的 经 济组 织 或单 位 对森 林 及林 地 所 享有 的 各种 权 利

当前集体林权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集体林权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集体林权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

本文将对当前集体林权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土地流转难题目前,集体林权制改革中存在着土地流转难题。

一些村民因为需要资金,不得不将自己的林地流转给了其他人,使得林地使用权变得不稳定。

同时,一些企业也因为土地流转难以确保经营权,在进入行业时面临着很大的风险。

对策建议: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完善相关政策,引导村民和企业按照法规积极参与。

同时,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林地保护难题集体林权制改革后,一些地方出现了林地大面积的开垦现象,使得林地的面积和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同时,一些地方的资源保护意识薄弱,林地保护缺乏有效手段和机制。

对策建议:加强对林地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升村民和企业的资源保护意识。

同时,政府应加大对林地保护的投入,建立健全的林地保护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林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三、权益保障难题在集体林权制改革中,一些村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而出现了一些纠纷和矛盾。

同时,一些企业在经营中也存在着权益保障的问题。

对策建议: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村民、企业和资源的保护。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集体林权制改革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的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各种纠纷和矛盾。

总之,集体林权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必须要继续推进。

但是,我们也必须要认识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集体林权制改革的良好发展,建立健全的林地资源保护机制,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和绿色生态的建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叶青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2003年我省部分县市先行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逐步推开,现已基本完成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的改革和确权发证任务。

同时,各县市区相继在护林联防协会、林业投融资体制、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林业服务中心建设等配套改革方面大胆创新,积累了一些经验,改革成效也逐渐显现。

但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林农林权利益的大调整,导致林权主体多元化,林业生产精细化,林业管理复杂化,而源于基层的本次改革还未得到法律、法规、体制、机制的及时改善配套的必要支持,出现了涉林矛盾纠纷增多、林木资源保护压力大、林地使用费征收难等系列问题,影响了林业和谐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急待我们尽快加以解决。

一、主要问题1、涉林矛盾纠纷增多。

涉林矛盾纠纷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造成林区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引发涉林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森林资源转让不规范,程序不合法。

二是押金管护承包山场利润大,村民心理失衡,要求取消合同收回押金管护山场的呼声较高。

三是林权证核发纰漏,留下权属争议隐患。

由于林改时间比较仓促,个别林改工作小组成员和林业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宗地区划时不够认真,工作粗糙,造成四至不清、界线不明、证山不符等等,致使村民之间争林争地情况时有发生。

四是自留山遗留问题较多,存在山证不符,有山无证,有证无山,自留山被占用或被村集体转让、收回造林等现象,诱发许多矛盾纠纷。

五是林权改革分山到户,经营单位面积小型化而方式精细化,与林业生产地域条件多样化复杂化以及管理粗放化之间的矛盾凸现,从而引发林地和资源的纠纷。

2、“均山到户”与集约经营矛盾大。

首先“均山到户”政策难落实。

在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林业经历了经营体制改革等数次改革,已有相当面积的集体山林向社会进行转让,再加上林改时许多村轻承包、重转让,将林木转让经营作为改革的主要形式,造成转让山场被少数大户购买,而多数村民由于缺乏资金,除了自留山以外,基本不拥有其它的林木、林地。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难点在哪里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难点在哪里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难点在哪里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改革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难点和挑战。

首先,产权界定不清是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一个突出难点。

在一些农村地区,林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权益的归属不够明确,导致在改革过程中难以准确划分和界定。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林地的权属存在争议,例如有的林地在过去经历了多次流转和调整,相关的凭证和记录不完整或者缺失,使得产权的追溯和确认变得十分困难。

其次,利益分配不均也是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在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众多,包括村集体、农户、林业企业等。

如何在这些利益主体之间合理分配利益,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部分群体在利益分配中占据优势,而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被忽视的情况。

例如,一些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林业企业可能更容易获得优质的林地资源,而普通农户则可能因为缺乏相应的条件而处于不利地位。

再者,林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低下制约了改革的推进。

农村地区在林业经营管理方面普遍存在技术落后、人才短缺的问题。

许多农户缺乏专业的林业知识和技能,对于林地的规划、种植、养护和采伐等环节缺乏科学的管理,导致林地的产出效益不高。

同时,农村地区的林业基础设施也相对薄弱,如道路、水电等设施不完善,增加了林业生产的成本和难度。

此外,资金投入不足也是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一大难点。

林业生产具有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的特点,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然而,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相对滞后,农户和林业企业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信贷支持。

政府的财政投入也有限,无法满足改革和林业发展的需求。

资金的短缺限制了林业的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影响了改革的成效。

政策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也是改革中的重要阻碍。

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部分政策可能不够细化和具有针对性,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结构的变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成为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议题。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地区差异以及利益分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和障碍。

为了更好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目前面临的主要障碍,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主要障碍1.历史遗留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第一个主要障碍是历史遗留问题。

在我国农村集体林场实行了相当长时间的集体所有制管理,因此在进行制度改革时,涉及到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包括产权转移、责任界定、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纠纷和矛盾。

这些问题的存在,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加了许多不确定性和难度。

2.地区差异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巨大,不同地区的森林资源类型、林业发展水平、农村社会经济状况等各不相同。

这就导致了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不同地区存在着差异性的利益诉求和管理需求,同时也面临着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3.利益分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另一个主要障碍是利益分配问题。

在过去的集体林权制度管理体制下,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机制,导致了一些村民和乡镇干部私分公益林等违法行为,影响了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在改革过程中,如何有效地解决各方的利益纠纷,实现利益平衡,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主要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产权归属、经济补偿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规定。

应该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调查研究,以便更好地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保障和管理支持。

2.因地制宜针对地区差异性问题,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因地制宜的政策措施,充分考虑当地的森林资源类型、社会经济条件和治理需求,以确保改革政策的有效实施。

对于一些特殊地区和民族地区,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 , 全国各地先后 生 产力 。
用地 。 林 地保 护利用 规划 确认林 地
( 2 ) 集 体林 权 制度 改革 是促 进 后 , 可 能会 造 成 有 地 无林 , 即长 期
3 、 产权关 系不 明晰
制 改 革 。2 0世 纪 8 0年 代初 期 , 推 农 民就业 增收 的战 略举措 。 林业 产 是规 划宜林 地 。 行 林业 “ 三定 ” 政策 , 即稳 定 山权林 业 链 条 长 、 市 场需 求 大 、 就业 空 间 权, 划定 自留山 , 确 定 林 业 生产 责 广 , 实行 集 体林 权 制 度 改 革 , 让 农 已经 实 行林 业 “ 三定 ” 政 策 的

集体 林权 制 度改 革 的必 要 和 完 善农 村 基 本 经 营 体 制 的 必 然 作 重要 性 的认 识程 度 。

要求 。 集 体林 地是 国家重要 的 土地
1 、 集体 林权 的定义 集 体 林 权 指集 体 所 有 制 的经 农 民重要 的生 活保 障。 实行 集体 林
2 、林 业用 地认 可 及地 类 界 限
资 源 ,是 林业 重要 的 生产要 素 , 是 划分 问题 林 业 用地 与农 业 、 水利 、 交通 、
济 组织 或单 位对 森林 、 林木 和林 地 权 制度 改革 , 把 集体 林地 经 营权 和 铁路 、 城建 用 地 呈 交叉 状 态 , 由于
末 开始 ,一些 地方 实行 山林 拍 卖 , 明、 维 护生 态安 全是 林业 发展 的 首 致 山林 权属 更加 复杂 , 权属 纠 纷不 将 集 体 山林 承包 给 大 户 经 营 。 2 1 要任 务 。实行 集体林 权 制度 改革 , 断出现 。 实行 “ 分 股不 分 山 、 分 利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问题及对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多项改革政策之一,落实此项政策能够有效促进林农增收,但改革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基于此,本文针对林权改革中思想认识问题和产权关系不明确问题进行分析,然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落实责任制度、制定规范程序、宣传改革优势及完善改革机制四项林权改革新对策。

标签: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用地;改革优势;改革机制林业资源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林业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多个方面,面临多种复杂情况,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

改革过程中必将遇到诸多阻碍,所以在工作中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应的解决策略,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系列农村改革的深化发展,它关系到多方利益。

集体林权改革涉及面广,根据政策实施,需要多数人员的配合,这主要取决于人们对此项改革的正确认识,其中各级领导的思想最为重要。

但从各改革实验区的改革成果分析来看,部分领导干部碍于多方利益关系,刻意忽略产权改革的必要性,畏惧承担改革后果。

还有部分村干部对改革认识不足,担心农民拿到林权证会阻碍今后发展而拒绝给林业农户申请林权。

有些农民对集体林制改革没有概念,认为土地承包证可代替林权证,所以不参与改革。

这些思想认识问题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设置了极大的阻碍。

2.产权关系不明确在实施“林业三定”的地区常出现山林所属权纠纷,这主要是由于改革初期时间紧、任务重,导致山林界限不明确。

存在有山没证、有证没山或持有的林权证与实际的山林不符的情况,更有甚者打破了自留山和责任山界限,自造山林或私占山林,造成林权纠纷。

在实施“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地区存在林农股权不实的情况。

主要是因为村委会与股东会是同班人马,由村委会决定股东会的一切工作,由此产生了暗箱操作的现象。

在实施山林拍卖的地区,大多数林农得不到经营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样本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样本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浮现问题和解决办法摘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系列改革继续和深化,是将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从耕地向林地延伸和增进林农就业增收一项重大举措。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状况复杂、任务艰巨, 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晤临不少困难问题和挑战, 从而需要咱们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且制定行之有效举措。

核心词一、林权集中与农民抗争任何制度变革, 本质上都是利益再调节和再分派。

作为国家拟定林改试点省份之一和国家拟定唯一“国家林业改革与发展综合实验区”, 福建林改重点也是从明晰产权入手, 以重塑林业微观经营主体, 实现“耕者有其山”为目的, 其改革宗旨与上世纪80 年代初期实行耕地承包制是基本相类似。

在详细产权分割上, 林改强调要把山林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四权”贯彻作为一种有机整体推动, 建立以林农为主体微观市场经营主体, 放活山林经营权, 贯彻林业经营者对林木处置权, 保证林地经营者收益权。

福建林改最后目的是积极摸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定林业经营管理体制, 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所有制形式多样化, 充分调动各方面造林积极性, 提高林业集约经营水平。

年至年, 通过三年改革, 福建林改主体阶段工作基本宣布完毕。

应当承认, 福建林改在提高林业经营绩效, 提高林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以及增进村财增收方面的确获得了明显成效, 也因而被以为是林改“典范”, “为各地林权制度改革创造了模式和经验”。

但是在实地调查研究中, 笔者却发现, 在有农村, 林改在增进林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提高同步, 也导致了林权过度集中现象。

其成果是少某些人借林权改革之机“迅速致富”, 而大某些农民却因社会排斥而失去了原本属于“人们集体所有”山场。

由此可知, 福建某些农村地区林改并没有较好地兼顾到改革效率与公平问题。

至今, 由于有农村农民由于在林改中没有获得收益或者获得收益非常有限, 出于对林改政策不满, 不少乡镇发生盗砍盗伐、林木走私案件比前几年明显上升, 特别是年终, 有村甚至浮现了全村劳力普遍盗砍林木现象;在有农村, 农民则采用拦路阻桥向林业经营者收取过路过桥费方式来表达她们不满;也有农民一旦发既有哪一片她们以为“属于不合理转让”山场林木被砍伐之后, 她们就以群体行为方式, 不顾一切占领迹地, 不让林权经营者来重新造林。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篇)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篇)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的保护和管理,提升集体林权的流转和经营效率。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措施:1. 完善集体林权法律法规。

加强对集体林权的法律保护,明确集体林权的界定、权益保障和流转规则等方面的内容,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2. 加强集体林权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集体林权管理机构,落实集体林权的管理责任,提高集体林权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科学化管理能力,确保集体林权有效运行。

3. 支持农民参与集体林权经营。

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集体林权经营,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资金支持,帮助农民提升集体林权经营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收益。

4. 推动集体林权流转和交易市场建设。

建立集体林权流转市场,提供交易平台和信息服务,促进集体林权的有效流转,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集体林权的最大化经济效益。

5. 开展集体林权生态补偿机制。

制定集体林权生态补偿政策,激励乡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农民保护和经营集体林权,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总体来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政府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农民积极参与和经营,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实现集体林权的保护、流转和经营的良性循环。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二)是指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现有集体林权制度,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群众收入增加。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化改革:1. 完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集体林权的产权属性、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和义务,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推进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通过全面开展集体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明确农民群众的林地所有权,提高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 强化集体林地保护:加强对集体林地的管理和保护,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强对非法砍伐、滥伐等行为的打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4. 引导农民增加林业投资:通过引导和扶持农民增加林业投资,通过林木的种植、采伐等方式,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

5. 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建立集体林权管理组织,增强农民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林权的运行效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林政资源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结合现实情况,对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政资源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分析。

一、问题分析1. 管理权责不清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由于林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了林地管理权责不清。

一方面,管理主体的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管理效益低下。

由于管理者对林地的使用权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约束,导致了林地的滥用和破坏现象日益增多。

2. 缺乏有效监管目前,我国林业管理监管体制尚不够完善,监管资源有限,监管手段和手段落后,监管效果不佳。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事业单位,其监管职能都受到了严重削弱,难以有效地对林地的利用和管理进行监管。

3. 缺乏市场化运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虽然农民获得了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但由于缺乏市场化的经营观念和技能,导致了经营效率低下,经营盈利能力不足。

由于缺乏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和机制,林地资源开发利用难以与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相匹配,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利用。

4. 生态环境保护不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由于经营主体的利益驱动,林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大量的乱采滥伐、破坏和污染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系统的失衡。

二、对策分析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当前,我国林地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

应当通过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完善林地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规范林地的使用和经营行为,保证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永续经营。

2. 加强监管力度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一方面,应当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横向监管和纵向监管,建立健全林地资源的全面监管体系,确保林地资源的合规使用和管理。

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立健全的违法行为处理机制,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与措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当前中国林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改革过程中,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难题和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和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主要障碍(一)资金来源的不足。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当前的资金来源却十分有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土地流转、技术支持、培训和组织管理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资金的支持。

但是由于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存在N多问题,导致其资金来源不足,无法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权益关系依然较为复杂。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存在着权益关系比较复杂的情况。

传统意义上,林木为集体所有。

但是过去农民分散种植并未形成明晰的产权关系,而如今国家要建立集体林权制度,必须要考虑到农民的利益。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地区差异等问题,这种情况并不容易解决。

(三)技术和管理的不足。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高水平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支持,但是如今却存在着技术和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

这些人员一方面需要有整个林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必须要同时掌握相关的管理经验和技巧,确保改革的有效实施。

不过,可惜的是现在的培训机构还比较单一,能够提供相应的培训机构和人员却比较有限。

二、相应措施(一)多方筹集资金。

因为资金问题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所以如何筹集足够的资金,将是当前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政府可以通过增加公共财政的投入,促进银行、企业等多方渠道的接入,合理规划并开展林业经济带、产业基地等投资项目。

同时,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确保财务管理运作的透明,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效实施。

(二)优化权益分配机制。

当前,解决权益关系比较复杂的问题,优化权益分配机制就显得格外重要。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确保相关的体系和规则都能够公平、合理、明确地体现出来。

农民参与到林业种植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其管理效能的培训,教育农民树立“公共财产的意识”,完善木材价格形成机制,执行补贴政策等等。

浅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通 过 今 次 林 改 , 市 将 各 镇 ( ) 业 工 作 站 纳 入 财 政 供 我 街 林 养 , 立 了林 木 交 易 中心 、 林 资 源 资 产 评 估 所 、 业 技 术 服 务 成 森 林 推广中心等 , 为深 化 集 体 林 权 制 度 改 革 打 下 了 坚 实基 础 。
劝 告 置 之 不 理 , 胁 调 处人 员 , 调 处 部 门无 法 调 查取 证 , 出 威 使 作
处理 。
2 改 革 措 施
21 尊重 历史 。 事求是 . 实
罗定市集体 林在 2 0世 纪 7 0年 代 末 就 利 用 林 木 市 场 流 通 机 制, 山林经营者 能适 时获得预期收 益, 步实现“ 投 资、 使 初 谁 谁 管理 、 受 益 ” 谁 。
1 林 改 中存 在 的 主 要 问题
11 山林权 属界 址不 清 .
明晰权属 ( 具体指林地所有权 、 使用权和林木 所有 权 、 使用 权 ) 勘 界 发 证 是 本 次 林 改 的 首 要 任 务 , 山林 权 属 界 址 不 清 、 、 而 争议多则是普遍存 在的现象。据调查农户反 映, 当年“ 定 ” 三 时
的进 度 。
1 . 家族 势 力暴 力抗 法 , .2 5 法院判 决执行 受 阻
很 多 山林 土 地 权 属 争 议 案 件 涉 及 到 村 寨 之 间 、 族 之 间 势 家
力强大 的一 方 以势压 人 , 随便进入 争议 山林砍抢 林木 , 甚至 到 对 方村里拉牛、 抬猪 、 打人 , 拒绝参加调处 , 调处部门的通知 、 对
浅谈 集体 林权 制度改革 中存在 的问题 及解 决措 施
黎 汉 才
( 罗定市林木种苗站)
摘 要: 林业经济是 国民经济的基础, 是人类赖 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在 2 1 , 国林业 改革发展 以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0 0年 我 强化 生态建设保护 、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等为重 点。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涉 及面广 、 情况复杂 、 务艰巨, 任 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面 临不 少困难 和 挑战 , 下本文就对林改 中存在 的问题 , 出解决对策 , 提 从而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助力。 关键词 : 林业 改革 ; 存在 问题 ; 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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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作者:徐昌
来源:《乡村科技》2017年第04期
[摘要]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环保问题越来越突出,环保也是“五位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俗话说: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

当前打造绿水青山,提高森林覆盖率至关重要。

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推动环保事业更上一层楼。

本文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影响作用、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措施。

[关键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影响;问题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7)04-33-2
1 集体林权概述
集体林权是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集体林有以下2种情况,一是集体所有的集体林,二是个人使用的集体林木[1]。

集体林产权是一系列权利组成的整体,也就是集体所有制单位或经济组织对自己所拥有的森林、林地及林木享有的占有、使用、处置及收益的权利。

2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影响作用
2.1 森林资源指标的变化
这些指标主要包括新造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储蓄量、森林面积、森林储蓄量、生态公益林造林面积和火灾发生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后效果明显,比如某种程度上增加了社会造林面积,丰富了森林资源,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得到扩大,森林蓄积量得到提升,生态公益林面积在其中所占比例较大,所以可以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2.2 林业生产产出和投入的变化
在林业生产投入方面,国家投资比例加大,主要表现在政府对林业生产资金投入以及国家政策对林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非国家主体对林业生产投资加大,具体体现在林业生产经营者及社会利益相关主体在林业资金投入方面增加金额。

在林业生产产出方面,材、竹材及林副产品产量增加,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后,林农拥有了林木所有权,林农可以自主选择经营,这充分激发了林农造林育林的热情,从而使得新造林面积得以扩大。

林权改革既可以激发林农经营造林的积极性,又可以刺激木材产量和林业产值飞速增加,从而提高林业产业总产值,使得林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而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林业投资经营环境,林业经营效率得以提高,林业二三产业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优化和完善了林业产业结构。

3 集体林业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度不够高,对于参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不够积极。

虽然总体上林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有一些阻碍使得改革总体进度慢,推动改革阻力大。

例如,一些地方降雨量少,立地条件差,生长周期长,森林经营效益并不够好,农民对林业的依赖性不高。

二是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存在,确权发证容易引起纠纷。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有助于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但在拍卖林地林木资源时,一些环节的工作不细致,工作的开展存在形式主义等,造成出现界限不清、面积不符、图表对不上、资料遗失等问题[2]。

三是一些地方政府还没有将林改工作提上日程,林改依旧停留在部门推动层面。

宣传政策不够细致全面,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一些地方的干部、群众对林改的政策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林改工作落后于整体推动步伐。

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措施
4.1 转变政府职能
把林业管理职能变为林业服务职能,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应把职能重点转为林业经营者服务上,应开放特色窗口,为林业打造政策、信息、技术等平台,提供保障质量的农林树苗,积极改变传统的林业生产方式。

在林权改革中,政府要想办法动员农民群众加入其中,要了解农民意愿,承认并保护农民知情权,以激发创造性。

坚持以人为本,引导林农林下经营,大幅度增加林副产品收入;同时,引导林农和企业积极合作,加快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可大胆尝试发展林业旅游业和休闲服务业,带动林农共同致富[3]。

4.2 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体系
林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有很多不可预见的情形。

一旦突发大面积的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农民的经济损失将无法回避和无法估量。

所以,需要建立预警机制,比如林业风险保障系统,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引进林业灾害保险。

林业灾害保险能抵抗和分散森林灾害风险,因而可以适当挽回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是加快推进社会化防治。

林权改革实施后,林业主体有多样化走势,各级森林防治机构必须行动起来,政府要起带头作用,加快建立林业灾害防治工作机制。

4.3 完善社会服务
因为社会对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认识还比较欠缺,加上林业建设进度慢、投入资金少,所以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有资金少、人员素质低、覆盖面小等问题。

因此,有必要打造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

基于传统的政府林业服务部门,建立个体、私营、公私合营的服务组织,建成
农、工、贸一体化和供、产、销一条龙的经营组织,从而为林业社会化发展服务,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种经济成分的服务网络,也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一体化服务[4]。

参考文献
[1]党凤兰,柯水发.我国森工集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46-50.
[2]孙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一产权制度安排与绩效[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8.
[3]罗金.北方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因、路径与绩效-—以辽宁为例[D].沈阳:沈阳农
业大学,2011.
[4]吴盼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分析——以安徽省为例[D].合肥:安徽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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