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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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1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
建办档函〔2006〕321号
2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源自员的通知建法〔2009〕74号
3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52
关于印发《全国统一民用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试行)》的通知
建质〔2002〕174号
53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城〔2009〕157号
35
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
建村〔2004〕23号
36
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规〔2006〕183号
37
关于派遣技术人员指导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的通知
建村函〔2008〕290号
38
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带动村镇规划实施试点名单与报送试点调研材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建办村函〔2012〕634号
43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大别山片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赴东部地区培训锻炼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建城〔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现将《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1月21日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规范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与评选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评选、动态管理及复查等工作。

中国人居环境奖包括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两类。

“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授予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城市(含直辖市的区)。

“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授予在改善人居环境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示范价值的项目。

(二)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评选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分类评选、动态管理和复查的原则。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评选管理工作。

二、申报主体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的申报主体是城市(含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

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的申报主体是城市(含直辖市的区)和县人民政府。

三、评选区域范围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评选区域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评选区域范围为城市(县城、镇)建成区或者村庄。

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34 建法[1995]245号 关于城市抗震救灾规划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
35 建法函[1997]2号 关于事业单位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复函
36 建法 [2000]68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建设部《关于请求解释〈城市房地产法〉中房产管理部门的函》的复函”的通知
37 建法 [2000]69号 建设部关于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21 建办档[2008]3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积极防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的通知
22 建办[2009]14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23 建办[2007]246号 关于印发《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工作规程》的通知
24 建办[1992]190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组织记者采访团若干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 (82)建发办字21号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
3 1982年2月8日颁发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
4 (88)城办字第29号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城乡建设档案密级划分暂行规定》和《城乡建设档案保管期限暂行规定》的通知
5 建办〔1992〕141号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通知
6 建办档〔1993〕103号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修订稿)的通知
7 建办〔1995〕267号 建设部关于做好开发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8 建办[1997]142号 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资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100 建法[2009]13号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框架》等文件的通知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

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
(%)
建成区绿地率(%) ≥3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2
(㎡)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 ≥90%
盖率(%)
林荫路推广率(%) ≥70%
AQI ≤100 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
8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低于本地区平
城市空气质量(%)
均水平 1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 角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显著
并得到有效实施。残疾人生活水平达 系
到基本标准。
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
无障碍设施建设
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及通讯、信息交流
等软环境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制定完善的外来人口市民化政策并得
外来人口市民化政策 到有效实施。外来人口基本公共服务
保障体系完善。建立完善的农业转移
-4-
D、公共 安全
C5 公众参与 C6 历史文化 与城市特色
(%)
城市人口密度(人/ ≥10000
平方公里)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绿色建筑占城市新建建筑比重≥50%
新建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 例≥20%
绿色建材使用和装配 式建筑建设
绿色建材使用比例≥30% 出台了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 配套措施,并明确目标,装配式建筑 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综合否 近 2 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建设等事故,造成重大 定项 负面影响的城市,实行一票否决。
-7-
第三部分 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已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 二、重要参考条件:已被命名为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境保 护模范城市”。
-8-

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5.23•【文号】建城[2002]127号•【施行日期】2002.05.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建设部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29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29日)废止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城[2002]12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我部修改完善了《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同时制定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两个附件还调整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人员。

现将《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评选办法》及其附件一并印发给你们,请在组织申报工作时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2、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3、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一、奖项的设立为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表彰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城镇、单位和个人,建设部决定设立“中国人居环境奖”(含“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城镇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反映获奖者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中某个方面取得的成就。

二、评选对象“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选对象是城镇政府。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评选对象是:1、城镇政府或政府部门;2、企事业单位;3、社会团体;4、项目;5、个人。

三、申报条件(一)城镇政府或政府部门积极制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城镇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并取得实施效果;组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重视对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有效领导和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附件3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申报材料编制导则第一部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2)第二部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15)第一部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主题1:住房条件改善一、住房改善1.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供应结构合理。

2.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保障性住房基本满足中低收入家庭需要,建成区内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3.住房保障机构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配租、配售制度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序。

4.房地产市场有序、交易规则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5.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得到有效启动。

6.商品房空置量处于合理的区间。

7.住宅建设广泛采用无障碍、节能设计,注重养老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8.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9.房地产交易、产权管理程序合理、服务规范。

10.市场规则比较健全。

11.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二、住宅科技1.编制完成住宅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和开发关键技术,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2.积极推行康居示范工程,引导住宅规划设计质量的提高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3.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及其它先进的结构建造技术,增进居住功能。

4.积极推广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促进住宅整体技术的进步。

5.注重住宅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技术突破。

6.在住宅技术标准化工作、实施工业化成套技术方面有杰出贡献。

7.在住宅部品生产、运行和流通体制方面,努力实现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改善部品质量。

8.提高住宅全装修比例。

主题2:社区建设1.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专业化物业管理。

2.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健康有益。

15分钟社区便捷生活圈实现全覆盖。

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人居环境奖是为了表彰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改善人居环境的事业中,推动城市和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实施人居环境奖,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奖项设置。

1. 城市建设奖,表彰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市容环境、交通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2. 乡村建设奖,表彰在乡村规划、村庄建设、田园风光、乡村旅游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3. 环境保护奖,表彰在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4. 社区建设奖,表彰在社区规划、居民自治、文化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标准。

1. 创新性,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并实施了创新的理念、技术或模式。

2. 成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为人居环境改善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3. 可持续性,所做出的贡献具有可持续性,能够为未来城乡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长期效益。

4. 社会影响力,对于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社会和环境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1. 提名推荐,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名推荐候选人或项目。

2. 资格审查,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或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名单。

3. 评审评议,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候选名单进行评审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公布,公示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

四、奖励措施。

1. 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

2. 进行宣传推介,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广泛宣传。

3. 组织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

五、实施保障。

1. 设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业精英组成。

2. 建立健全的评选制度和程序,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3. 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吸引更多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参与评选活动。

六、总结展望。

人居环境奖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改善人居环境的事业中,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附件2: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主题1:住房条件改善一、住房改善1.住房供给体系完善,供给结构合理。

2.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根本满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棚户区、旧住宅区得到有效改善和整治。

3.住房保障机构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配租、配售制度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和效劳标准有序。

4.房地产市场有序、交易规那么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根本平衡、结构根本合理、价格根本稳定。

5.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得到有效启动。

6.商品房空置量处于合理的区间。

7.住宅建设广泛采用无障碍、节能设计,注重养老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8.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科学标准。

9.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程序合理、效劳标准。

10.市场规那么比拟健全。

二、住宅科技1.编制完成住宅产业开展规划,积极引进和开发关键技术,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开展。

2.积极推行康居示范工程,引导住宅规划设计质量的提高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3.推广应用先进的结构建造技术,增进居住功能。

4.积极推广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促进住宅整体技术的进步。

5.注重住宅根底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技术突破。

6.在住宅技术标准化工作、实施工业化成套技术方面有杰出奉献。

7.在住宅部品生产、运行和流通体制方面,努力实现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改善部品质量。

主题2:社区建设1.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

2.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健康有益。

3.社区居民团结互助、文明居住,重视开展社区的公益活动。

4.社区社会稳定,治安情况良好,各类矛盾得到有效的协调和化解。

5.重视失业或下岗人员的就业安排,社区里没有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残人员及其子女得到有效的接济。

6.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妇女参与社区公共效劳及管理的程度较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7.12.12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
•【施行日期】2017.1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765号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2日附件。

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评选主题及内容

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评选主题及内容

附件2
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
评选主题及内容
第一类生态宜居
主题1城市水环境
主题2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主题3公园绿地系统
主题4绿色建筑
第二类健康舒适
主题1完整居住社区
主题2城市社区服务设施(便民、养老、卫生)主题3体育休闲活动场地
主题4老旧小区改造
第三类安全韧性
主题1城市内涝治理
主题2海绵城市
主题3城市生命线安全
第四类交通便捷
主题1城市慢行交通系统
主题2绿色出行
主题3公共交通
第五类风貌特色
主题1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主题2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与复兴
主题3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
第六类整洁有序
主题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主题2城市街道净化
主题3城市治理
第七类多元包容
主题1无障碍设施建设
主题2住房保障(住有所居)
主题3适老化
第八类创新活力
主题1智慧城市
主题2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
主题3智慧社区
第九类宜居村镇
主题1美丽宜居村镇建设
主题2农村和村庄建设现代化
主题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主题4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提升
注: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采用专家评价的方法,按百分制,由专家从申报材料质量、项目成效、综合创新和示范价值等方面对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的项目进行评定,择优选取。

2009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报工作拉开帷幕

2009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报工作拉开帷幕
污水处理实际情况。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包括粪便处理。
◆ 2 0 年 中国人居环境 ( 09 范例 )奖 中报工作拉开帷幕
5 2 月 0日,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 做好 2 0 0 9年中国人居环境 ( 范例 ) 申报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奖
通 知 明确 ,申报 “ 中国 人 居 环 境 奖 ”的 城市 各项 定
国土资源部表示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 的廉租住 房、 经济适用住房 , 应按照城市规划 , 综合考虑被保障人群 的工作生活等实际 , 合理确定选址和地 块 , 为其方便 工作 、
生 活 、 医和就 学创 造 有 利 条 件 。 城 市 规 划 区范 围外 建 设 就 在
◆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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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指标按照 《 关于组织申报 2 0 年 中国人居环境奖和 08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城函[0 8 》 ( 20】 45 ) 8 号 修订 的指标要求执行。各项定 性指标按照 《 关
2 .1 92 %;中级工 5 15 人 ,占3 . %;高级工 6 8 2人 , l0 3 68 0 14 占4 5 . %;技 师和高级技师 88 人 ,占0 0 4 18 . %。全年共鉴定 6 8 19 人。 中初级工3 3 l人 , 94 %;中级I4 94 729 其 4 5 8 占3 . 3 678
站 、中国人 居环境奖办公室网站 ) 。
海、江苏、安徽 、陕西、江西 、河北 、内蒙古等 1 个省( 2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训 总量 均 超 过 5万人 ,成 效 显 著 。 培
申报“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 奖” 的项 目原则上按照《中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厅头〔2022〕1939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通知各市(州)、县(市)住建局、城管委(局),武汉市房产局、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据住建部印发的《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2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中国人居环境奖每2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选年。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请各地组织做好2022-2023年度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

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坚决扛起生态大省政治责任,加快建设美丽湖北”,都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城乡人居环境建设。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全国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通过创建和申报,能够更好的推广各地人居环境建设经验,引导地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力度,提升社会关注度,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各地住建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作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二、做好申报工作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主体是城市和县人民政府。

请各地住建部门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对照《办法》明确的申报条件,结合地方实际,确定申报项目。

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的城市,应由地方政府对照《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省住建厅提交书面申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
目)名单的通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城[2009]50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9.04.07
【实施日期】2009.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的通报
(建城[2009]5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城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城[2006]10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城函[2008]485号),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考察评审和社会公示,并报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授予江苏省南京市、陕西省宝鸡市“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市奥林匹克公园环境建设项目”等32个项目“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希望获奖城市和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戒骄戒躁,继续扎实开展工作,争取在人居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各地要以获奖城市、单位为榜样,坚持。

人居环境考核评比

人居环境考核评比

人居环境考核评比一、引言人居环境是指人类生活和工作的空间和条件,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不仅包括物质条件的改善,还要关注人们的生活方式、社区关系、自然环境等多个方面。

因此,对于人居环境的考核评比具有重要意义。

二、人居环境的重要性1. 影响身心健康:优质的人居环境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如清洁的空气、安全的饮用水、充足的阳光等都能促进人们的健康成长。

2. 提升生活品质:良好的人居环境能提供便利的交通、完善的基础设施、舒适的居住空间,为人们提供更高品质的生活体验。

3. 促进社区和谐:人居环境与社区关系密切相关,一个友好、和谐的社区环境有助于人们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促进社会交流与合作。

4. 保护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评比还要关注环境可持续性,包括降低能耗、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系统等,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三、人居环境评比的指标体系人居环境评比应该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1. 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便利程度、供水供电的可靠性、通讯网络的普及程度等,评估区域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

2. 空气质量与环境污染:关注空气中的PM2.5、二氧化碳等污染物含量,以及噪音、废水等环境污染情况。

3. 居住条件与房屋质量:评估房屋的安全性、采光与通风情况、住房面积等,以及社区内的公共设施建设情况。

4. 自然环境保护:关注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保护自然资源、植被覆盖率、土地利用等,促进可持续发展。

5. 社区关系与文化氛围:评估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关系、公共场所的多样性、文化活动的丰富程度等,促进社区和谐与文明发展。

四、人居环境评比的方法1. 数据采集与分析: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考察等方式,收集人居环境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为评比提供客观依据。

2. 专家评审与打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团队,根据指标体系对不同区域进行评分,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

3. 公众参与与投票:将评比过程公开透明,邀请公众参与评比,通过投票方式收集不同群体的意见与建议,增加评比的公正性与民主性。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
B、生态环境
B1城市生态
生态环境保护
市区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河道无大规模硬质护坡和衬砌。
城市生物多样性
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完成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B2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覆盖率(%)
≥40%
城市绿地率(%)
≥40%
附件1: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第一部分基本指标体系……………………………………4
第二部分城市实践案例……………………………………
第三部分相关条件…………………………………………
第一部分基本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标准
A、居住环境
A1住房与社区
住房保障率(%)
≥80%
65%-80%
城市燃气普及率(%)
≥98%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集中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值10%;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污泥得到有效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值20%;垃圾处理设施达到无害化等级评定Ⅱ级以上;运行安全;试行垃圾分类。
城市排水
城市排水设施按规划建设;建成区推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标准高限建设;排水设施有专门管理机构,专项财政资金维护。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与管理
数字化城市管理
第四类: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
第五类:节能减排
第六类:科技进步与宣传推广
城市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与指挥系统建设
城市综合防灾设施建设
灾后重建
使用新能源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说明附件3:“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目录第一部分:基本指标体系 (25)A、居住环境 (25)B、生态环境 (30)C、社会和谐 (33)D、公共安全 (35)E、经济发展 (37)F、资源节约 (39)第二部分:城市实践案例编写导则 (42)第一部分:基本指标体系以下说明详细介绍了指标的基本含义和计算方法等,各申报单位在填报时,需详细注明各指标的计算过程和参考数据。

A、居住环境A1住房与社区1.住房保障率指标解释: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户数的百分比。

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

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指标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2.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指标解释:指市区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百分比。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

指标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3.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定性指标)指标解释:指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数据来源:民政部门、城市建设部门4.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定性指标)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

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有效实施。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A2市政基础设施1.城市公共供水覆盖率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公共用水人口占建成区人口的百分比。

公共用水人口指使用城市供水管网供水的用户。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公共供水覆盖率=建成区公共用水人口(万人)/建成区人口(万人)×100%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2.城市供水水质(定性指标)指标解释:指由卫生防疫部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479-2006)检测供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中国城市管理大事记

中国城市管理大事记

中国城市管理大事记城市管理萌芽阶段(1949—1976)新中国百废待兴,城市规划、建设刚刚起步,城市管理处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萌芽阶段。

历经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导致城市管理停滞甚至中断,市容环境“脏、乱、差”和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等严重问题普遍存在。

城市管理起步阶段(1977—1995)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为主的城市管理模式始被接受,各级城市人民政府相继组建城市建设监察队伍,从事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全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城建监察制度和城建监察执法队伍组织体系,但也出现了分散执法、多头执法、委托执法、野蛮执法等问题。

1978年3月6日,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城市规划、建设的方针,强调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多搞小城市,要求认真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和详细规划等。

城市管理步入起步阶段。

1980年3月1日,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家劳动总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发布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报告》,明确国家城市建设总局作为全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求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群众,清洁城市,化害为利,造福人民”的原则,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建设和管理。

这次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化是对几十年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

1982年12月11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试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部门规章。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出台《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城市政府应该集中力量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种公用设施的建设,进行环境的综合整治。

市长的工作重点也应逐步转移到城市建设管理的轨道上来。

”全国各地相继建立城市建设管理临时机构,从整顿市容环境卫生,治理脏、乱、差入手,逐步扩大到城市建设综合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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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6.05.20
•【文号】建城[2016]92号
•【施行日期】2016.05.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
选主题的通知
建城[2016]9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的通知》(建城[2010]120号)废止。

附件:1.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
2.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说明
3.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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