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联方
公司法中的关联方是什么?
I will defeat you today, and I will defeat you without sleeping. This is our cultur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公司法中的关联方是什么?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四项对关联关系的定义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公司法是对市场中公司的设立、运行等等的规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出现公司关联现象,相互合作以达成更好的利益,但如果过度,则可能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那么公司法中的关联方是怎么定义的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细节吧。
一、法条原文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条解读本条是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的关联交易一般是指具有投资关系或合同关系的不同主体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又称为关联方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是一种经济行为。
正常的关联交易,可以稳定公司业务,分散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但实务中常有控制公司利用与从属公司的关联关系和控制地位,迫使从属公司与自己或其他关联方从事不利益的交易,损害从属公司和少数股东利益的现象。
为此,各国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都有或繁或简的相关规定,调整关联关系,保护从属公司及少数股东的利益。
在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在人事控制、会计原则、公司财务控制等方面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法院也可以根据法律原则规定做出裁决;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和其造法功能,通常可以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裁判,所以后者对关联交易的控制多表现在判例法中。
我国的公司关联交易现象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规模逐渐扩大、公司内部结构逐渐复杂而逐步增多的;特别是在较大的公司和上市公司中,这一现象更是较多。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公司关联方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等。
(三)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关联法人包括: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自然人包括: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本条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二、关联方交易的基本原则(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2、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的标准;3、符合商业惯例,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4、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5、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回避;6、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2024)
引言: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关联方的认定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继续探讨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着重分析了五个主要的方面。
我们将回顾关联方的概念和常见类型。
接着,我们将介绍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然后,我们将分析关联方交易的法律要求和规范。
接下来,我们将讨论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实际运作,并提出加强关联方交易监管的建议。
我们将总结本文的主要内容。
概述: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是指识别和确定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各方,并对其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过程。
关联方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包括股权交易、债权交易、合同交易等。
关联方交易往往涉及到双方利益的冲突,因此需要特别关注,以保障上市公司治理的公平性、透明度和合规性。
正文内容:一、关联方的概念和常见类型1.关联方的概念和定义2.地位和属性的决定因素3.常见类型的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同一集团公司等二、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1.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利益输送、利益冲突、资金流失等2.公司治理的影响:损害股东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抑制公司发展等三、关联方交易的法律要求和规范1.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关联方交易的规定2.证监会及交易所对关联方交易的监管要求3.制定关联方交易准则的重要性和意义四、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实际运作1.关联方交易的便利性和灵活性2.常见的关联方交易方式和形式3.风险防范和监测机制的建立五、加强关联方交易监管的建议1.完善监管制度和法规2.强化信息披露和透明度3.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监督机制总结: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在保障公司治理公平、透明和合规的基础上,需要科学准确地确定关联方的概念和各类关联方的属性。
关联方交易具有较高的风险,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和市场的公信力。
为此,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应加强监管制度和法规的完善,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监督机制的效力,以确保关联方交易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文章标题:深度解析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关联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在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正确的认定和处理关联方关系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准则的角度深入探讨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包括其定义、分类、标准和实践操作,帮助读者更全面地理解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要求和意义。
一、关联方的定义和分类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背景和环境下可能会有所不同。
但通常来说,关联方指的是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实体或个人。
关联方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包括关联企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控制企业和受控企业等。
不同类型的关联方在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中需要按照不同的准则进行处理。
二、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在《财务报告的编制》等相关准则中有着详细的规定。
一般来说,对于企业来讲,能够控制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实体或个人都应当被认定为关联方。
在进行关联方认定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股权比例、投票权比例、控制能力、交易关系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还需要详细考虑包括表决权、商业关系等在内的多种因素。
三、实践操作中的关联方认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实际交易,对关联方进行认定和分类。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确保对于每一个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关联方都进行全面的识别和确认。
还需要注意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确保对关联方关系的准确反映和披露。
四、总结与回顾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是财务报表编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正确的认定和处理关联方关系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准则的要求,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确保对关联方关系的准确识别和正确处理。
还需要注意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确保关联方关系的准确反映和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摘要:1.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2.关联方的种类3.关联方交易的类型4.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方法5.关联关系的披露正文: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关联方关系通常表现为企业之间的控制、共同控制、间接控制、间接被控制等关系。
二、关联方的种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是指控制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共同控制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控制一个企业。
3.联营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利润的企业。
4.合营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作开展某项经济活动,共同分担风险和利润的企业。
5.关联自然人:指与其他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自然人。
三、关联方交易的类型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四、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方法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通常需要分析企业之间的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间接控制关系和重大影响关系。
如果没有其他条件,联营企业之间通常不算关联方。
但在某些情况下,联营企业之间也可能存在关联方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五、关联关系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进行披露。
关联交易审批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审批管理制度一、引言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关联交易审批管理制度。
二、关联方的认定(一)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1、根据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具有上述关联法人或者关联自然人规定的情形之一;2、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关联法人或者关联自然人规定的情形之一。
三、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10、签订许可协议;1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12、销售产品、商品;1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1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15、关联双方共同投资;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关联方认定及常用处理方式总结
关联方认定及常用途理方法总结一、关联方的认定〔一〕管帐上的认定规范关联方关联的认定应遵照本质重于方法的原那么,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动身,其存在关联方关联的各方包含:1、该公司的母公司,不只包含直截了当或直接地操纵该企业的其余企业,也包含能够对该企业施行直截了当或直接操纵的单元等。
〔1〕某一个企业直截了当操纵一个或多个企业〔母公司与其操纵的子公司之间〕;〔2〕某一个企业经过一个或假定干两头企业直接操纵一个或多个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子公司之间〕;〔3〕一个企业直截了当地跟经过一个或假定干两头企业直接地操纵一个或多个企业。
2、该企业的子公司,包含直截了当或直接地被该企业的其余企业,也包含直截了当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操纵的企业、单元、基金等特别目标实体。
3、与该企业受统一母公司操纵的其余企业。
4、对该企业施行独特操纵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
5、对该企业施行严重妨碍的投资方〔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投资方之间不认定为关联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独特操纵为根底〕。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严重妨碍为根底〕。
8、该企业的要紧投资者团体与其关联亲密的家庭成员。
〔1〕某一企业与其要紧投资者团体之间〔要紧投资者团体:能够操纵、独特操纵一个企业或许对一个企业施加严重妨碍的团体投资者〕;〔2〕某一企业与其要紧投资者团体关联亲密的家庭成员之间;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要害治理职员及与其关联亲密的家庭成员。
〔1〕某一企业与其要害治理职员之间的关联〔董事长、董事、董秘、总司理、总管帐师、财政总监、主管各项事件的副总司理以及行使相似政策智能的职员等〕;〔2〕某一企业与其要害治理职员关联亲密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联。
10、该企业要紧投资者团体、要害治理职员或与其关联亲密的家庭成员操纵、共同操纵或施加严重妨碍的其余企业。
〔1〕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要紧投资者团体直截了当操纵的其余企业之间的关联;〔2〕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要紧投资者团体关联亲密的家庭成员直截了当操纵的其余企业之间的关联〔关联亲密的家庭成员:在处置与企业的买卖时能够妨碍该团体或受该团体妨碍的家庭成员,在实务中应依照要紧投资者团体、要害治理职员或与其关联亲密的家庭成员对两家企业的实践妨碍力详细剖析推断〕;〔3〕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要害治理职员直截了当操纵的其余企业之间的关联;〔4〕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要害治理职员关联亲密的家庭成员直截了当操纵的其余企业之间的关联。
关于关联方的各种定义
对于关联方的各种定义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二)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三)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第六条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二、《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关联方制度
关联方制度
关联方制度是指为了避免利益冲突和确保公司的公平性和透明性而建立的一套管理机制和规定。
它主要规范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包括关联方的定义和分类、交易的审批程序、交易的定价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等。
关联方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避免关联方利用其特殊地位获取不当利益。
它可以帮助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司的治理能力,防止违规行为和权益的损失。
具体来说,关联方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关联方的定义和分类:明确了公司的关联方范围,包括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联企业等。
对于关联方的分类,可以按照关联程度、交易类型等因素进行划分。
2. 交易的审批程序: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和权限,明确了责任人和程序,确保交易的决策过程透明和合规。
3. 交易的定价和条件:确定了交易定价的原则和方法,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制定了交易的具体条件,如限制关联方交易的比例、限制交易数量等,有效控制潜在的利益冲突。
4. 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交易的内容、金额、影响等。
这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5. 监督和检查机制:建立了定期审核和监督关联方交易的机制,包括内部审计、独立董事的监督、独立审计师的评估等,确保关联方制度的有效执行。
总之,关联方制度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关联方管理制度
关联方管理制度一、引言为规范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防范关联方交易风险,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购销、服务提供、借款融资、股权转让等各类交易活动。
三、关联方定义本管理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或表决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2. 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联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四、关联方交易原则1. 公平原则:所有与关联方的交易应当与市场价格相符,且交易条件应当公开透明,不存在涉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 自愿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应当基于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施压关联方进行交易合作。
3. 诚信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当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不得假借关联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
4. 公开透明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如有异议,则应进行合理解释和说明。
五、关联方交易审批程序1. 交易申请: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前,需提交书面交易申请,包括交易内容、金额、价格、条款及法律意见等相关资料。
2. 决策审批:交易申请将由公司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提交给公司领导小组或董事会进行审批。
3. 独立意见:对于确保交易公平公正的关键交易,公司可以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将其意见纳入审批决策的依据。
4. 公示披露:已经审批通过的关联方交易应当及时进行公示披露,向董事会、股东及社会公众进行交易信息的公开披露。
六、风险防控机制1. 风险评估:公司及其董事会应当定期评估与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并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不当利益输送等行为进行风险识别。
2. 内部控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方交易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审计,并保留相关证据。
3. 疑点调查:一旦发现关联方交易中存在涉嫌非法、违规或违法行为,公司应当及时启动调查程序,作出合理的处理决策。
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的认定
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的认定(实用版)目录1.关联方关系的定义与认定2.关联方关系的种类3.会计准则对关联方关系的规定4.国家法律法规对关联方关系的认定5.关联方关系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6.结论正文一、关联方关系的定义与认定关联方关系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由于股权、协议、人事安排等原因,使得一方能够对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产生影响或者实际控制的关系。
在企业会计和财务报告中,关联方关系通常涉及到关联方交易、关联方披露等环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关联方关系的种类关联方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母子公司关系:母公司是指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控制关系: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3.共同控制关系: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4.重大影响关系:重大影响是指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有显著影响,但未达到控制的程度。
三、会计准则对关联方关系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对关联方关系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关联方认定、关联方交易、关联方披露等方面。
根据该准则,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详细情况。
四、国家法律法规对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对关联方关系进行了认定。
例如,《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会计上的认定标准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出发,其存在关联方关系的各方包括:1、该公司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
(1)某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母公司与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某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子公司之间);(3)一个企业直接地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地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2、该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企业、单位、基金等特殊目的实体。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
5、对该企业实施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投资方之间不认定为关联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共同控制为基础)。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重大影响为基础)。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之间(主要投资者个人: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2)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某一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董事长、董事、董秘、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智能的人员等);(2)某一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2)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在实务中应根据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两家企业的实际影响力具体分析判断);(3)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4)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
法律法规关于公司关联方规定的条文总结
法律法规关于公司“关联方”规定的条文总结1、公司法(2005.10)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百一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证券法(2005.10)第一百三十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以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作出规定。
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5)10.1.1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一)9.1条规定的交易事项;(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三)销售产品、商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五)委托或受托销售;(六)关联双方共同投资;(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的认定
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的认定
摘要:。
1.会计准则中关联方的定义
2.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a.控制
b.共同控制
c.重大影响
3.关联方关系的主要类型
4.关联方认定的实际应用
然后,我会按照,详细具体地写一篇文章。
正文:
在会计准则中,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的认定是会计准则中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
在。
重大影响,则是指对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重要影响的能力。
关联方关系的主要类型包括母子公司、兄弟姐妹公司、控制公司、共同控制公司和重大影响公司等。
这些类型的关联方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资源共享、利益转移等问题,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准确的认定和处理。
在实际应用中,关联方的认定可能会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向关联方提供财务支持,这就需要对关联方进行准确的认定,以便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会计准则中的关联方认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对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进行准确的影响。
集团公司关联人定义
集团公司关联人定义一、《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其他关联方。
(一)关联法人是指: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2. 上述第1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3.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4.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5.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6. 公司与上述第2项所列法人仅因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二)关联自然人是指:1.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上述第1项和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1. 因与公司或公司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作出安排生效后, 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符合上述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情形之一的;2.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关联法人或者关联自然人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的关联人士包括:(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指持股10%或以上的股东);(二)关联交易日之前12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的任何人士;(三)上述(一)、(二)款所述人士的任何联系人士,具体包括:1. 任何已就(或拟就)有关交易与上述(一)、(二)款所述人士达成任何协议、安排、谅解或承诺(不论正式或非正式、明示或默示)的人士或实体;2. 与上述(一)、(二)款所述人士同居如同配偶的任何人士,上述(一)、(二)款所述人士的子女、继子女、父母、继父母、兄弟、姐妹、继兄弟、继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及外孙、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子女,以及前述人士所拥有大部分控股权的公司(即其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50%以上的表决权,或控制该公司董事会大部分成员);3. 作为在联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联系人还包含以下涵义:(1)就任何个人而言,指:其配偶,该个人或其配偶未满18岁的(亲生或领养)子女或继子女(与其配偶统称“家属权益”),以该个人或其任何家属权益为受益人(如为全权信托,以其所知是全权托管的对象)的任何信托中,具有受托人身份的受托人,该个人、该个人家属权益及(或)前述受托人以其受托人的身份直接或间接拥有股权(共同拥有的股权可以使得他们行使30%或以上的投票权,或足以让他们控制董事会的大部分成员)的任何公司(包括根据中国法律而成立的合资企业)及该任何公司的附属公司,该个人、该个人家属权益及(或)前述受托人以其受托人的身份在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合作或合营公司直接或间接共同拥有的权益、出缴资本/资产、或根据合同占合资企业盈利达到30%或以上的,在该合作或合营公司拥有权益的任何其他公司或个人;(2)就一家公司而言,指:该公司的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者该公司控股公司的其他附属公司;以该公司为受益人(如为全权信托,以其所知是全权托管的对象)的任何信托中,具有受托人身份的受托人;该公司、该公司的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者该公司控股公司的其他附属公司及(或)前述受托人以其受托人的身份,直接或间接拥有股权(共同拥有的股权可以使得他们行使30%或以上的投票权,或足以让他们控制董事会的大部分成员)的任何其他公司(包括根据中国法律而成立的合资企业)及该任何其他公司的附属公司;该公司、该公司的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者该公司控股公司的其他附属公司及(或)前述受托人以其受托人的身份在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合作或合营公司(无论是否为独立法人)直接或间接共同拥有的权益、出缴资本/资产、或根据合同占合资企业盈利达到30%或以上的,在该合作或合营公司拥有权益的任何其他公司或个人。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摘要:1.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2.关联方交易的类型3.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方法4.关联关系的判断原则5.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正文: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主要涉及在企业之间的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和重大影响关系。
具体来说,关联方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能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二、关联方交易的类型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1.购买或销售商品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3.提供或接受劳务4.担保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6.租赁7.代理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9.许可协议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三、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方法在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点:1.是否存在控制关系:包括直接控制、间接控制、直接被控制和间接被控制等情形。
2.是否存在共同控制关系:即多个企业共同对某个企业实施控制。
3.是否存在重大影响关系:指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关系。
如果没有以上条件,那么通常不算关联方。
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假想一个对准则中企业间关联关系认定逻辑的推测,以更好地掌握关联关系的认定。
四、关联关系的判断原则在判断关联关系时,应以控制关系为主干,以联营、合营关系为枝叶。
只要双方具有控制关系,无论是直接控制还是间接控制,都应视为关联方。
此外,还需要关注企业的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关系。
五、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交易需要在企业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披露的内容包括关联方交易的性质、金额、交易双方的名称、交易价格及其公允性等。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主要涉及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和重大影响关系。
在判断关联关系时,应以控制关系为主干,以联营、合营关系为枝叶,并关注企业的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关系。
公司法关联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连关系。
”利用关联关系进行交易,即关联交易。
现如今,各家企业在发展的时候,与其他公司进行关联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事情了。
关联的目的是要双赢,但是在关联的过程当中,各家公司的负责人也需要引起一定的注意,否则如果关联不当的话,会给自己的公司造成损失,并且也会引起市场经济的混乱。
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公司法关联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什么是公司法中关联关系?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四)款对“关联关系”有较为明确的解释:“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连关系。
”利用关联关系进行交易,即关联交易。
对关联关系作具体区分,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公司关联,如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二个子公司之间。
二、自然人关联,两个公司受二个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而该二个自然人关系为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
三、其他潜在的关联,如签署协议作出安排的利益关系,或者特殊关系。
公司之间有关联关系而进行业务交易,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而且,也因有关联关系,双方交易有相当的透明度、信任度,可降低交易成本。
但利用关联关系进行关联交易也极有可以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影响。
比如,利用关联关系进行交易达到转移公司财产的目的,这样就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
所以,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法关联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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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方
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该企业的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扩展资料
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2、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
3、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4、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5、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