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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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地基是建筑物的基础,建筑物的安全与否、稳固与否和使用寿命的长短都直接取决于地基的检测与设计质量。

传统的地基检测通常由开挖和支护施工检查和静力试验等组成,传统技术的运用只能较为粗糙地指示地基的变形情况,无法实时监测地基变形情况,无法提供实时的数据,也不能精确掌握地基的支护质量。

因此,为了建立一套有效的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有必要探索先进的技术手段,并建立一套完善的规范来提高地基检测的准确性,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原则1、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是建筑施工工程检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根据建筑工程检测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规范,制定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检测的技术规范。

2、建筑地基检测技术采用相关行业标准,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坚持真实、准确、可靠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3、建筑地基检测技术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通过遥测监测、地质调查、施工检测和静力试验等方法,全面检测建筑地基,了解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

三、技术要求1、建筑地基检测技术采用最新的技术方法,确保检测的可靠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2、采用有效的地质勘察技术,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调查和测量,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3、采用先进的土体改造技术,包括地基沉降的抗剪加固和抗滑加固等,以确保建筑地基的安全性。

4、施工检测时,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对支护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基础、混凝土、砌体、砖等施工技术和施工环境进行检测,确保支撑质量达到要求。

5、采用先进的静力试验技术,如滚动式拉力试验、拔模试验和有限元分析等,以确保地基的抗剪、抗滑,以及支护系统的均匀性和加固量的准确性。

四、安全措施1、检测前,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规范进行建筑施工,并进行安全检查。

2、检测过程中,严格遵守行业安全标准,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检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检测完成后,根据规定的技术要求,仔细确认检测结果,对错误和缺失等进行严格检查,以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40-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30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土(岩)地基载荷试验;5复合地基载荷试验;6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7标准贯入试验;8圆锥动力触探试验;9静力触探试验;10十字板剪切试验;11水泥土钻芯法试验;12低应变法试验;13扁铲侧胀试验;14多道瞬态面波试验。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总则1.0.1为了在建筑地基检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基性状及施工质量的检测和评价。

1.0.3建筑地基检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综合确定。

1.0.4建筑地基检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人工地基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经人工处理后的地基。

2.1.2地基检测在现场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对建筑地基性状、设计参数、地基处理的效果进行的试验、测试、检验,以评价地基性状的活动。

建筑物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建筑物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建筑物地基基础检测规范地基基础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

为了确保建筑物地基基础的质量和稳定性,制定地基基础检测规范对于建筑行业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地基基础检测的目的、方法、步骤和相关标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论述。

一、地基基础检测的目的地基基础检测的目的在于确保建筑物的地基基础质量和稳定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地基地质情况:通过地质勘探和试验,确定地质条件,包括土层结构、土性、水文情况等。

2. 保证地基基础承载力:通过承载力试验,评估地基基础的承载力,确保建筑物能够正常承受设计荷载。

3. 预测地基基础沉降量:通过沉降观测,预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沉降量,以保证建筑物的平稳运行。

4. 检测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通过变形观测,了解地基基础变形的程度和方向,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修复。

二、地基基础检测的方法地基基础检测的方法主要包括地质勘探、试验和观测等。

其中,地质勘探是确定地质条件和土层结构的基础,常用方法包括现场钻探和洞底观测等;试验主要包括承载力试验、沉降试验和变形试验等;观测包括沉降观测和变形观测等。

这些方法可以结合使用,以获取更准确、全面的地基基础信息。

三、地基基础检测的步骤地基基础检测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以确保检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检测方案:根据建筑物工程特点和规模,制定地基基础检测方案,明确检测的目标和方法。

2. 进行地质勘探:通过现场钻探、洞底观测等方法,获取地质条件和土层结构信息。

3. 进行承载力试验:根据设计荷载,选取代表性的地基基础点位进行承载力试验,评估地基基础的承载能力。

4. 进行沉降试验:通过设置沉降观测点位,进行沉降试验,预测建筑物的沉降量。

5. 进行变形试验:选取代表性的地基基础点位进行变形观测,了解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

6. 分析和评估: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得出地基基础的质量和稳定性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1. 引言建筑地基基础是确保建筑物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关键所在。

为了保证其质量,进行地基基础检测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本文将介绍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包括评估标准、检测方法以及检测报告的要求。

通过深入探讨这些方面,我们将能更好地理解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的重要性。

2. 评估标准在进行地基基础检测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通常包括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地基基础类型、设计要求等。

根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我们需要将这些评估标准纳入考虑,以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 检测方法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包括非破坏性检测和破坏性检测。

非破坏性检测方法包括地基电阻率测定、地基声波波速测定、地基变形观测等。

这些方法既可以在地基施工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建筑物使用期间进行。

破坏性检测方法包括钻孔取样、静力触探、动力触探等,通常在地基施工过程中进行。

根据地基基础类型和具体情况,我们需要选择适当的检测方法,以获得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

4. 检测报告要求进行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后,我们需要生成检测报告以记录检测结果和评价建筑地基基础的情况。

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要求:4.1 描述建筑地基基础的类型、结构形式和材料特性等基本信息;4.2 详细记录进行地基基础检测的方法和工具;4.3 给出检测结果的定量分析,包括地基土壤的物理性质、承载力、变形性状等;4.4 根据评估标准,对地基基础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价;4.5 在需要时,提出建议改善地基基础的措施。

5. 观点和理解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是确保建筑物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关键一环。

通过进行全面准确的检测,我们可以及早发现地基基础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在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过程中,我们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程进行检测,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

定期对建筑地基基础进行检测,能够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避免发生事故。

总结和回顾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深入了解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建筑地基检测技术也逐渐受到广泛重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逐步发展也成为时下最重要的课题之一。

尽管建筑地基检测技术的规范早已被多方设定,但测试的详细要求仍然不如人意,尚缺乏科学性。

本文将就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内容、现有规范、测试方法及实际案例进行阐述,并分析其衔接性及实用性。

一、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内容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阐述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的要求,主要包括:建筑地质勘察报告的准备、测量、现场勘探、抽样及抽样测试、测试方法及其限制条件、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以及报告的数据处理、结果和结论等信息。

二、现有规范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现有规范以JG/T513-2020《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为主要指导。

该规范要求:建筑地基检测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地质勘察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应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并确定最终测试结果的有效性;要确保测试详细准确,并全面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要确保最终测试结果清晰易懂。

三、测试方法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建筑工地地基检测应采用合适的抽样方法,如采用控制检验、地质勘察、近地表地质勘察、样品取样检测、采样半径检测、地质调查报告等方法,以便规定的抽样深度进行抽样,进而确定最终准确的测试结果。

四、实际案例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实际应用,可以以深圳市某工程为例。

该项目历时3个月,从抽样开始,实施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各项测试,通过对地基进行检测,证实该地区的地基。

确定了处理方案,改善完成后,地基连接系数达到了规范要求,从而极大提升了建筑质量和安全性。

五、衔接性及实用性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不仅提出了抽样、测试结果处理等要求,而且还可以衔接前期地质勘探工程,对现有地基进行检测,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另外,实际案例的分析也可以为其它建筑提供参考,从而极大的提升了建筑安全性。

综上,过去几年来,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得到了迅速发展,相关规范要求也逐步完善。

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40-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30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土(岩)地基载荷试验;5复合地基载荷试验;6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7标准贯入试验;8圆锥动力触探试验;9静力触探试验;10十字板剪切试验;11水泥土钻芯法试验;12低应变法试验;13扁铲侧胀试验;14多道瞬态面波试验。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总则1.0.1为了在建筑地基检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基性状及施工质量的检测和评价。

1.0.3建筑地基检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综合确定。

1.0.4建筑地基检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人工地基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经人工处理后的地基。

2.1.2地基检测在现场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对建筑地基性状、设计参数、地基处理的效果进行的试验、测试、检验,以评价地基性状的活动。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地基勘察、地基测量、地基监测和土质试验等。

具体规范如下:一、地基勘察地基勘察是建筑地基施工前不可或缺的环节,包括研究地质地貌、岩土特性、地下水位、地下障碍物等。

地基勘察应采用专业的地质勘察方法,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1. 激光雷达扫描仪的使用:通过激光雷达技术对地表进行扫描,并生成高精度的地形图,以确定地基的平整度和高程。

2. 遥感技术的应用: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建筑用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土地性质、地表是否存在沉降等问题。

二、地基测量地基测量是为了了解地基的水平和垂直位移,精确计算建筑物的变形量。

具体要求如下:1. 测距仪的准确性:测距仪的误差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 GPS测量技术的应用:利用GPS测量技术对地基进行定位,测量结果应具有高精度。

三、地基监测地基监测是为了及时掌握地基的沉降、变形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具体要求如下:1. 安装监测仪器:在地基中布设监测点并安装相应的监测仪器,包括沉降仪、倾斜仪、位移计等。

2. 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定期采集监测数据,并进行相应的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地基问题并采取修复措施。

四、土质试验土质试验是为了了解地基的力学性质和变形特性。

具体要求如下:1. 试样的制备:根据设计要求制备不同类型和规格的土样。

2. 试验项目:包括标准贯入试验、剪切试验、承载力试验等。

3. 数据分析: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相应的土质参数,为工程设计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地基勘察、地基测量、地基监测和土质试验等内容。

通过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地基检测,能够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性,为工程质量提供保障。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地基检测是地基工程用于评估地基情况及给予有关设计、施工指导的必要技术支撑。

本技术规范由关于工程技术的基础要求,地基检测的流程,施工注意事项,报告内容以及地基检测评价标准等组成。

一、工程技术要求1.落实国家有关地基工程技术标准、校核规范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地基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2.遵守地基检测有关法规及配套文件,如《建筑物结构设计规范》,《桩基础工程施工规范》,《岩柱基础施工规范》,《工程基坑施工安全文件》等。

3.在所有地基检测中,遵循国家有关岩土工程检测标准做为质量评估的依据。

4.地基检测应该依据设计文件的完善、确定的检测项目及施工阶段来进行,以保证施工进程合理,地基工程质量可控。

二、地基检测流程1.施工图设计阶段:地基检测应该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准备地基检测方案,同时准备检测方法、设备和稳定性研究等技术支持工具及技术文件。

2.工程准备阶段:应该充分了解施工对象情况,评估分析地基排水和沉降特点,设置地基检测测点,准备检测辅助设备和测量仪器、建立检测数据收集及管理系统。

4.施工结束阶段:再检测结束后,合成检测结果和评价,汇集准备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供报告建议,最终完成审核、备案程序,做好地基检测报告的归档、管理及日后的维护更新工作。

三、施工注意事项1.应根据设计确定检测项目及采集项目,严格遵守质量贮存原则,确保检测质量。

2.应该加强对检测仪器设备的选择、使用及维护工作,确保检测仪器可靠性。

3.采用技术参数解释应具有合理性,不得出现不合理的把握情况。

4.应根据施工条件结合检测方法和工艺,做到实施有秩序、可靠性高,把握误差最低。

四、报告内容地基检测结果报告应含有下列要素:1.工程基本信息和环境信息2.检测仪器和采集项目3.地基检测结果4.地基工程状况总结5.检测结论及建议五、地基检测评价标准1.检测数据应准确、可靠,不得出现实验误差或其他体现出显著质量问题的特征。

DBJ51-T014-2013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

DBJ51-T014-2013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1 总 则1.1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从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1.3 本规定中的抽样数量均按单体工程计算。

1.4 本规定中未涉及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1.5 未按本规定进行检测的单体地基基础工程,不得予以验收。

1.6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必须遵守本规定。

1.7 本规定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解释。

1.8 本规定自2013年10月01日起实施。

2 基本规定2.1 建设工程地基基础的检测,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的单位向检测机构提出委托。

2.2 在进行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前,检测机构应完成下列工作:1 收集施工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地基基础设计资料等;2 收集地基基础的施工记录,了解地基基础的施工过程;3 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2.3 检测点位的布置宜遵循如下原则:1 一般情况下宜在整个施工场地内均匀布置检测点;2 当施工场地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在地质条件较差的地段布置检测点;3 当对地基基础的施工质量有异议时,应在有异议部位布置检测点;4 应在基础承受荷载较大或在上部结构对变形敏感部位布置检测点;5 检测点宜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2.4 检测单位应根据2.2条及2.3条的要求编制检测方案。

2.5 检测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2.6 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划分。

2.7 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测日期和检测目的;2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3 工程概况及场地地质概况;4 检测方法与依据标准;5 所用仪器设备的型号及编号;6 检测点位的选取原则及平面位置图;7检测结果、结论及建议;8 检测单位名称、检测人员、项目负责人、报告审核人和批准人。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程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程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程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程一、概述建筑地基是建筑物的基础,负责承载整个建筑物的重量并传递到地下的地层,因此地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运行,开展地基检测是必不可少的。

本技术规程旨在规范建筑地基检测工作,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

二、地基检测的目的和范围地基检测的目的是评估地基的质量和稳定性,以便确定建筑物施工的可行性。

地基检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地基土壤的类型和强度评估;2. 地基的承载力和沉降评估;3. 地下水位的测定;4. 施工质量的监测。

三、地基检测的方法1. 地基勘测:通过地质勘测和钻孔取样,确定地基土壤的类型、层次、厚度和强度等参数。

2. 承载力试验:通过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评估地基的承载能力。

3. 沉降观测:通过安装沉降观测点,定期测量和监测地表沉降情况。

4. 地下水位监测:通过井水位观测,了解地下水的水平和变化规律。

5. 施工质量监测:对地基施工过程进行监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四、地基检测的要求1. 检测前准备:检测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勘测,明确检测方法和目标。

2. 仪器设备:使用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进行地基检测,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记录:详细记录地基检测过程中的数据和观测结果,并进行正确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4. 报告编制:根据地基检测结果,编制详细的地基检测报告,包括检测目的、方法、数据分析和结论等内容。

5. 结果评估:根据地基检测结果,评估地基的质量和稳定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五、地基检测的质量控制1. 仪器校准:定期对地基检测仪器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人员培训:对从事地基检测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3. 质量监督:建立地基检测的质量监督机制,对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六、地基检测的应用范围地基检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1. 新建建筑物的地基施工;2. 既有建筑物的扩建、改建和加固工程;3. 地基沉降较大的建筑物的安全评估;4. 建筑物抗震设防水平评估;5. 地铁、桥梁等交通工程的地基建设。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备案号:JXXXX-2011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T50-X X-2011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征求意见稿)2012-01-20发布2012-03-01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渝建发【2012】9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J50/T -136-2012,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前言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科字2007年第281号文的要求,由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近年来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有关技术规范,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科技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并在重庆市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形成送审稿并通过了审查。

本规范共5章和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检测要求、试验方法等。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重庆市建筑地基检测检测技术规范》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二村50号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建筑地基检测检测技术规范》管理组(邮政编码:400020)。

主编单位: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审查专家: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3)3 基本规定 (6)3.1 一般规定 (6)3.2 检测工作程序 (6)3.3 验证与扩大检测 (6)3.4 检测报告 (8)4 检测要求 (9)4.1 一般规定 (9)4.2 地基检测 (10)4.3基础检测 (11)4.4 基桩检测 (11)4.5 支护工程检测 (12)5试验方法 (13)5.1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13)5.2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 (14)5.3 岩基载荷试验 (15)5.4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16)5.5 标准贯入试验 (18)5.6 多道瞬态面波法 (20)5.7 地质雷达法 (25)5.8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29)5.9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33)5.10 基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法 (35)5.11 低应变反射波法 (38)5.12 声波透射法 (41)5.13 钻芯法 (46)附录A 平板载荷试验记录表 (51)附录B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记录表 (51)附录C 标准贯入试验记录表 (51)附录D 桩基静载试验原始记录表 (52)附录E 低应变法检测基桩完整性原始记录表 (54)附表F 声波透射法检测基桩完整性现场记录表 (55)附表G 钻芯法检测记录表 (56)本规范用词说明 (57)引用标准名录 (58)条文说明 (59)CONTENTS1 General principles2 Terms and symbols2.1 Terms2.2 Symbols3 Basic rules3.1 General rules3.2 Testing procedures3.3 Verify and expand testing3.4 Testing report4 Testing require4.1 General rules4.2 Subgrade testing4.3 Foundation testing4.4 Foundation pile testing4.5 Retaining engineering testing5 Testing method5.1 Shallow plate-load test5.2 Deep plate-load test5.3 Loading test of batholith5.4 Dynamic penetration test (DPT)5.5 Standard penetration test (SPT)5.6 Multi-channel spectral analysis of surface waves (MSASW)5.7 Ground penetrating radar5.8 Vertical Static loading test of single pile5.9 Horizontal static loading test of single pile5.10 Self-balanced measurement method of pile bearing capacity5.11 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ing5.12 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5.13 Cross hole sonic logging5.14 Core drilling methodAppendix A Original record for plate loading test (PLT) Appendix B Original record for dynamic penetration test (DPT) Appendix C Original record for standard penetration test (SPT) Appendix D Original record for static loading test of pile Appendix E Original record for 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ing Appendix F Original record for cross hole sonic logging Appendix G Original record for core drilling method Explanation of the Specification’s DictionReferenceExplanation of provision1 总则1.0.1为提高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的技术水平,做到安全适用、准确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备案号:JXXXX-2011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T50-XX-2011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征求意见稿)2012-01-20发布2012-03-01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渝建发【2012】9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J50/T -136-2012,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前言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科字2007年第281号文的要求,由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近年来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有关技术规范,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科技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并在重庆市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形成送审稿并通过了审查。

本规范共5章和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检测要求、试验方法等。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重庆市建筑地基检测检测技术规范》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二村50号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建筑地基检测检测技术规范》管理组(邮政编码:400020)。

主编单位: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审查专家: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3)3 基本规定 (6)3.1 一般规定 (6)3.2 检测工作程序 (6)3.3 验证与扩大检测 (6)3.4 检测报告 (8)4 检测要求 (9)4.1 一般规定 (9)4.2 地基检测 (10)4.3基础检测 (11)4.4 基桩检测 (11)4.5 支护工程检测 (12)5试验方法 (13)5.1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13)5.2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 (14)5.3 岩基载荷试验 (15)5.4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16)5.5 标准贯入试验 (18)5.6 多道瞬态面波法 (20)5.7 地质雷达法 (25)5.8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29)5.9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33)5.10 基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法 (35)5.11 低应变反射波法 (38)5.12 声波透射法 (41)5.13 钻芯法 (46)附录A 平板载荷试验记录表 (51)附录B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记录表 (51)附录C 标准贯入试验记录表 (51)附录D 桩基静载试验原始记录表 (52)附录E 低应变法检测基桩完整性原始记录表 (54)附表F 声波透射法检测基桩完整性现场记录表 (55)附表G 钻芯法检测记录表 (56)本规范用词说明 (57)引用标准名录 (58)条文说明 (59)CONTENTS1 General principles2 Terms and symbols2.1 Terms2.2 Symbols3 Basic rules3.1 General rules3.2 Testing procedures3.3 Verify and expand testing3.4 Testing report4 Testing require4.1 General rules4.2 Subgrade testing4.3 Foundation testing4.4 Foundation pile testing4.5 Retaining engineering testing5 Testing method5.1 Shallow plate-load test5.2 Deep plate-load test5.3 Loading test of batholith5.4 Dynamic penetration test (DPT)5.5 Standard penetration test (SPT)5.6 Multi-channel spectral analysis of surface waves (MSASW)5.7 Ground penetrating radar5.8 Vertical Static loading test of single pile5.9 Horizontal static loading test of single pile5.10 Self-balanced measurement method of pile bearing capacity5.11 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ing5.12 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5.13 Cross hole sonic logging5.14 Core drilling methodAppendix A Original record for plate loading test (PLT) Appendix B Original record for dynamic penetration test (DPT) Appendix C Original record for standard penetration test (SPT) Appendix D Original record for static loading test of pile Appendix E Original record for 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ing Appendix F Original record for cross hole sonic logging Appendix G Original record for core drilling method Explanation of the Specification’s DictionReferenceExplanation of provision1 总则1.0.1为提高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的技术水平,做到安全适用、准确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查技术规范

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查技术规范

11、多道瞬态面波试验
• 适用于天然地基及换填、预压、压实、夯实、挤密、 注浆等方法处理的人工地基的波速测试。通过测试 获得地基的瑞利波速度和反演剪切波速,评价地基 均匀性,判定砂土地基液化,提供动弹性模量等动 力参数。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 适用于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灰土桩、柱锤冲 扩桩及强夯置换墩等竖向增强体和周边地基土组成的复合 地基的单桩复合地基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 承压板下应力影响范围内的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当 存在多层软弱地基时,应考虑到载荷板应力影响范围,选 择大承压板多桩复合地基试验并结合其他检测方法进行。
5、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用标准质量的重锤,以一定高度的自由落距,将标准规格 的圆锥形探头贯入土中,根据打入土中一定距离所需的锤击 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具有勘探和测试双重功能。
•根据地质条件,选择试验类型 •轻型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评价黏性土、粉土、粉砂、细砂 地基及其人工地基的地基土性状、地基处理效果和判定地基 承载力;
5、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 重型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评价黏性土、粉土、砂土、中密以 下的碎石土及其人工地基以及极软的地基土性状、地基处理 效果和判定地基承载力;也可用于检验砂石桩和初凝状态的 水泥搅拌桩、旋喷桩、灰土桩、夯实水泥土桩、注浆加固地 基的成桩质量、处理效果以及评价强夯置换效果及置换墩着 底情况;
1、土(岩)地基载荷
• 是一种在现场模拟地基基础工作条件的原位试验方法, 在拟检测的地基上放置一定尺寸的刚性承压板,对承 压板逐级加荷,测定承压板的沉降随荷载的变化,以 确定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1、土(岩)地基载荷
适用于检测天然土质地基、岩石地基及采用换填、预压、 压实、挤密、强夯、注浆处理后的人工地基的承压板下 应力影响范围内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标准全文及条文说明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标准全文及条文说明

广东省标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and evaluation of existing buildingfoundationDBJ 15-××-201×备案号: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年××月××日××××出版社目录1 总则 (3)2 术语和符号 (4)2.1 术语 (4)2.2 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基本规定 (4)4 勘察 (9)4.1 一般规定 (9)4.2 勘探与测试 (9)4.3 勘察成果报告 (11)5 地基检测 (12)5.1 一般规定 (12)5.2 天然地基检测 (15)5.3 处理土地基检测 (16)5.4 复合地基检测 (17)6 浅基础检测 (19)6.1 一般规定 (19)6.2 基础现状调查 (20)6.3 钢筋探测 (21)6.4 基础混凝土强度检测 (21)7 基桩检测 (23)7.1 一般规定 (23)7.2 既有建筑基桩静载法 (25)7.3 既有建筑物基桩钻芯法 (27)7.4 既有建筑基桩旁孔透射法 (27)7.5 既有建筑基桩低应变法 (31)7.6 既有建筑基桩磁测井法 (34)8 加固基础检测 (37)8.1 一般规定 (37)8.2 扩大基础 (37)8.3 新增微型桩 (38)8.4 地基注浆加固 (38)9 变形监测 (40)9.1 一般规定 (40)9.2 沉降监测 (40)9.3 水平位移监测 (41)9.4 裂缝监测 (42)9.5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43)9.6 土体分层沉降监测 (44)9.7 地下水位监测 (45)9.8 振动监测 (45)10 地基基础鉴定 (47)10.1 一般规定 (48)10.2 地基基础鉴定 (48)10.3 评定方法和分级标准 (50)10.4 地基基础安全性评级 (51)本规范用词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经验规程》(DBJ51 T014-2013)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经验规程》(DBJ51 T014-2013)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1总则本规定。

1.7本规定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解释。

1.8本规定自2013年10月01日起实施。

2基本规定2.1建设工程地基基础的检测,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的单位向检测机构提出委托。

2.2在进行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前,检测机构应完成下列工作: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2.6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划分。

2.7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测日期和检测目的;2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3工程概况及场地地质概况;4检测方法与依据标准;5所用仪器设备的型号及编号;6检测点位的选取原则及平面位置图;2探头应匀速垂直压入土中,贯入速率为1.2m/min;3探杆上应有明确的长度标识;4量测读数时,除自动记录仪外,均应每10cm记录一次。

3.1.5根据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评定的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参见附录A。

3.2动力触探试验3.2.1动力触探试验可用于评定砂卵石换填地基、灌浆地基及以卵石层为桩端持力层的人工挖孔桩桩端土的密实程度和均匀性。

1采用自动落锤装置;2触探杆最大偏斜度不应超过2%,锤击贯入应连续进行;同时防止锤击偏心、探杆倾斜和侧向晃动,保持探杆垂直度;锤击速率每分钟宜为15~30击;3每贯入1m,宜将探杆转动一圈半;当贯入深度超过10m,每贯入20cm宜转动探杆一次;4对轻型动力触探,当N10>100或贯入15cm锤击数超过50时,可停止试验;对重型动力触探,当连续三次N63.5>50时,可停止试验或改用超于5根I类桩对其桩身上部一定长度段的混凝土进行应力波波速实测,按JGJ106之8.4.1条计算波速平均值;波速平均值也可根据本地区相同桩型及成桩工艺的其他桩基工程的实测值,结合桩身混凝土的骨料品种和强度等级综合确定。

3有效测试桩长与记录桩长不吻合时,均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

jgj106-2023 建筑地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23 建筑地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23 建筑地基桩检测技术规范1. 引言本技术规范旨在规范建筑地基桩的检测过程和要求,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该规范适用于各类地基桩的检测工作。

2. 检测人员要求2.1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背景和专业知识,熟悉本规范要求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2.2 检测人员应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

3. 检测设备要求3.1 检测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3.2 检测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保证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4. 检测过程4.1 检测前,应对地基桩进行清理和准备工作。

4.2 检测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采集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4.3 检测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保存检测结果,并填写相应的报告。

5. 数据处理与分析5.1 检测数据应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分析,以获得准确的结论和评估。

5.2 数据处理和分析过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方法,确保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6. 报告编制6.1 检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和结论。

6.2 报告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编制,清晰明了,内容完整准确。

7. 质量控制7.1 检测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2 质量控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校准、数据验证和人员培训等方面。

8. 监督检查8.1 检测过程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8.2 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以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

9. 附则9.1 对于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应参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处理。

9.2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 jgj106-2023 建筑地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概要,供参考使用。

具体实施中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操作和规范。

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2007 .12 报批稿)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编制组2007.12前言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02]194号文的要求,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收集分析了《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粤建科字[2000]137号)、《基桩反射波法检测规程》DBJ15-27-2000和《基桩和地下连续墙钻芯检验技术规程》DBJ15-28-2001实施以来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十八章、八个附录。

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平板载荷试验、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钻芯法、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支护锚杆验收试验、基础锚杆抗拔试验和沉降观测等。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邮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深圳市勘察研究院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所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深圳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肇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建设科技委办主编:徐天平参编:李广平 陈久照 肖 兵 吴裕锦 李彰明 钱春阳 刘南渊 朱远辉 邓 浩 曹华先 袁庆华 李 皓 杜 飞 廖建三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和符号....................................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术语..........................................................................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作为建筑地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一直是工程建设行业备受重视的焦点。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是开展建筑地基工程质量检测难度最大和最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决定着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而且还可以维护建筑工程安全。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编写,包括有关检测目的、技术要求、检测数据的收集、编制和保存、检测结果的记录、记录的处理及应用等主要内容。

一、检测目的建筑地基检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抗滑稳定、结构安全、抗击性和质量合格。

检测有助于在建筑地基施工过程中,发现和排除潜在的抗滑力、稳定性和结构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二、技术要求建筑地基检测工作的技术要素,主要有地基地基结构、地基承载能力、地基抗滑、排水设施等方面的检测。

具体而言,地基结构和承载能力的检测,主要是检测地基堆筑层面力学特性,包括单位体积重量、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剪强度和抗湿强度等;地基抗滑的检测,主要是测定路堤位移、基础土层失稳滑移和抗滑稳定性;排水设施的检测,主要是检测排水管道及其连接件的连接强度,以及排水开口口的的通畅性。

三、检测数据的收集、编制和保存建筑地基检测过程中,应及时收集、记录检测数据,如建筑地基的地质概况、深度测量、厚度测量、排水检测等,并将其保存在规范的文件中,以便以后查阅和研究。

四、检测结果的记录和处理在建筑地基检测过程中,应根据收集到的数据,通过相应的计算、分析等方法和技术,得出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必须记录在规范的文件中,并且要做好处理工作。

如果检测结果不满足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应当及时找出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免影响建筑工程的正常进行。

五、记录的应用建筑地基检测记录的应用,一方面可以作为建筑地基工程质量检测的参考,另一方面可以用于对建筑地基工程质量进行完整性评估,以便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

综上所述,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编写和完善,不仅有助于建筑地基工程的抗滑稳定、结构安全和抗击性,而且可以作为建筑地基质量检测的依据,同时可以为有效质量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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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关于批准颁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3)城科字第760号我部组织进行了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7—66)的重新修订工作。

修订稿业经会审通过,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自一九八四年五月一日起实施,编号为GBJ202—83。

这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工作,是在上海市建委主持下,由上海市建工局主编,会同铁道部、水电部、河南、广东、陕西省建工局,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所属设计、施工、科研单位进行的。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希函告上海市建工局,以便解释和修正。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九日修订说明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件通知,在上海市建委主持下,由上海市建筑工程局任主编,会同铁道部,水电部,河南、广东、陕西省建工局,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所属设计、施工、科研单位,共同对原国家建委颁发的《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7—66(修订本)进行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全国各地有关单位意见,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原则,保留了原规范适用的条文,删除、修改了不适用的条文,增加了已通过鉴定并广泛应用的新技术和科研成果。

经两次全国性会议讨论审定后修改定稿。

修订后的内容,除保留原规范的地基、桩基础、沉井和沉箱等章外,增订和调整了井点降低地下水位、地下连续墙、强夯、预压、土和灰土挤密桩、振冲、旋喷以及桩基础中的静力压桩、硫磺胶泥锚接桩、钢管桩和各类灌注桩等章节,取消了工民建中不常用的“土的人工冻结”和“管柱基础”等章节。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的问题,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上海市建筑工程局,以便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建筑工程局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地基与基础工程中有关土石方、砖砌体、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工程,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的规定执行。

铁路、公路、水工建筑和矿井巷道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应按有关的各专门规定执行。

第1.0.2条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下列资料:一、施工区域内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二、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图纸,并应附有原有地下管线和其他障碍物的资料;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四、必要的试验资料。

注:施工时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时,应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第1.0.3条在邻近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施工前,必须了解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原有结构及基础等详细情况;二、地基与基础施工,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和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第1.0.4条地基与基础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制品等的品种、规格、标号和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5条地基与基础工程,必须在完成准备工作及所需施工机械设备和管线安装妥善,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施工。

第1.0.6条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的轴线定位点和水准基点,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并经常复测。

第1.0.7条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

第1.0.8条地基与基础工程在冬期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现场道路和施工地点的冰雪,必须清除;二、影响施工的冻土应挖除并采取防冻措施;三、冻结的材料,不得使用。

第1.0.9条需要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参照本规范“附录三”执行。

第1.0.10条采用本规范时,有关岩石与土的分类及鉴定,应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J21—77)有关规定执行。

第1.0.11条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1.0.12条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对安全、劳动保护、防水、防火、爆破作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井点降低地下水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井点降低地下水位(简称降水,下同)的方法和设备选择,可根据土层的渗透系数、要求降低水位的深度及工程特点,作技术经济和节能比较后确定,各类井点的适用范围可按照表2.1.1选用。

各类井点的适用范围表2.1.1第2.1.2条降水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一、降水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采用的土层渗透系数必须可靠,必要时应作现场抽水试验确定;二、井点管的构造、长度和数量,抽水机械的型号和数量(包括泵和电动机的备用量)。

必要时应设双电源。

滤管和砂滤料的规格和数量;三、井点降水系统的平、剖面布置图和安装图。

井点管沉设方法,排水沟管的埋设及排水地点选择。

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基坑(槽)的措施。

井点管路与施工道路交叉处的保护措施;四、喷射井点降水应附高压水泵、循环水池(箱)的位置及排水管(槽)的安装详图;五、电渗井点降水应附阴、阳极和直流电路的布置详图;六、深井井点的井孔施工方法及机械设备要求;七、降水范围内的水位观测孔位置和数量。

第2.1.3条复杂土层应按降水要求作补充勘察,查明相对含水层和不透水层、地下水的补给关系、主要含水层和下卧层等的情况。

第2.1.4条降水施工前应复验基坑(槽)位置。

第2.1.5条井点滤管在运输、装卸和堆放时应防止滤网损坏,下入井点孔前,必须对滤管逐根检查,保证滤网完好。

第2.1.6条降水设备的管道、部件和附件等在组装前,必须检查和清洗,并妥善保管。

第2.1.7条井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井孔应垂直,深度应符合要求,孔径宜上下一致;二、滤管位置应按要求埋设,如井孔淤塞,严禁将滤管插入土中;如要降低成层土中的地下水位时,宜将滤管设在透水性较好的含水土层中,必要时可采取扩大井点滤层等辅助措施;三、灌填砂滤料前应把孔内泥浆适当稀释,井点管应居中,灌填高度应符合要求,灌填量不得少于计算值的95%;四、井点管口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杂物掉入管内;五、井点施工时应参照附表5.1做好记录。

第2.1.8条在降水过程中,应加强井点降水系统的维护和检查,保证不断抽水。

第2.1.9条抽出的地下水中含泥量应符合规定,如发现水质浑浊,应分析原因及时处理,防止泥砂流失引起地面沉陷。

第2.1.10条降水前,应考虑到水位降低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的沉降和水平位移,必要时应做好沉降观测和采取防护措施。

第2.1.11条降水完毕后,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和土方回填进度,陆续关闭及逐根拔除井点管。

土中所留的孔,应立即用砂土填实,如果地基有抗渗等特殊要求时,孔口应按有关要求填塞。

第2.1.12条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期间,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

第2.1.13条冬期施工应对水泵机组和管路系统采取防冻措施,停泵后必须立即把内部积水放净。

第2.1.14条土洞发育地区如进行井点降水,必须注意和防止可能引起邻近地面塌陷。

第二节轻型井点第2.2.1条轻型井点施工宜按下列顺序:一、挖井点沟槽,敷设集水总管;二、冲孔,沉设井点管,灌填砂滤料,将井点管同集水总管连接;三、安装抽水机组,连接集水总管;四、试抽。

第2.2.2条集水总管、滤管和泵的位置和标高应正确。

井点系统各部件均应安装严密,防止漏气。

连接集水总管与井点管的弯联管中的短管宜采用软管。

第2.2.3条按封闭方式布置单套井点设备时,集水总管宜在抽水机组的对面断开;采用多套井点设备时,各套井点设备的集水总管之间宜装设阀门隔开。

第2.2.4条井点管的沉设可按现场条件及土层情况选用下列方法:一、直接利用井点管水冲下沉;二、用冲水管冲孔(亦可同时用压缩空气或使用加重钻杆协助冲孔)后,沉设井点管;三、套管式冲枪水冲法或振动水冲法成孔后,沉设井点管。

第2.2.5条冲孔孔径不应小于300毫米,深度应比滤管底深0.5米以上,管距一般为0.8~1.6米。

第2.2.6条每根井点管沉设后应检验渗水性能:井点管与孔壁之间填砂滤料时,管口应有泥浆水冒出,或向管内灌水时,能很快下渗,方为合格。

第2.2.7条井点系统安装完毕,必须及时试抽,并全面检查管路接头质量、井点出水状况和抽水机械运转情况等,如发现漏气和“死井”应立即处理。

检查合格后,井点孔口到地面下0.5~1.0米的深度范围内应用粘性土填塞。

第2.2.8条轻型井点按抽水机组类型分为干式真空泵井点、射流泵井点和隔膜泵井点。

干式真空泵井点,可根据含水层渗透系数大小选用相应型号的真空泵和水泵。

射流泵井点和隔膜泵井点,适用于粉砂、轻亚粘土等渗透系数较小的土层中降水。

第2.2.9条干式真空泵井点的水泵与排水管连接处,宜装置逆止阀。

气水分离箱与总管连接的管口,应高于水泵的叶轮轴线。

第2.2.10条射流泵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其喷嘴和混合室完好和光洁,并采取防止杂物堵塞的措施。

第2.2.11条隔膜泵底座应平整稳固。

出水的接管应平接,不得上弯。

皮碗应安装准确和对称,使工作时受力均衡。

第2.2.12条每套隔膜泵井点需装设两台泵,也可和射流泵组成混合机组,以保证连续抽水。

第2.2.13条在降水过程中,应按时观测流量、真空度和观测孔内水位,并参照附表5.2做好记录。

观测孔孔口标高应在抽水前测量一次,以后定期观测,以计算实际降深。

第三节喷射井点第2.3.1条喷射井点施工宜按下列顺序:一、安装水泵设备(包括循环水池或水箱)及泵的进出水管路;二、敷设进水总管和回水总管;三、沉设井点管,灌填砂滤料,接通进水总管后及时单根试抽;四、全部井点管在沉设完毕后,接通回水总管,全面试抽。

第2.3.2条井点管组装前,应检验喷嘴混合室、支座环和滤网等。

组装后,每根井点管应在地面作泵水试验和真空度测定。

地面测定真空度不宜小于700毫米汞柱。

第2.3.3条进水总管与滤管的位置和标高应正确,井点管路应安装严密。

各根井点管的连接管必须安装阀门。

第2.3.4条高压水泵的出水管必须装有压力表和调压回水管路,以控制水压力。

第2.3.5条井点管的沉设方法和检验应按第2.2.4、2.2.6和2.2.7条的规定执行。

当直接利用井点管水冲下沉法时,应先沉设外管,待下沉结束后再安装内管。

第2.3.6条沉设井点管前,应先挖井点坑和排泥沟,坑的直径应大于冲孔直径,坑内不得有石子等硬物。

第2.3.7条冲孔孔径不应小于400毫米,深度应比滤管底深1米以上,管距一般为2~3米。

第2.3.8条每根井点试抽时排出的浑浊水,不得回入循环管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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