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讲义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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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讲义(共62张PPT)

《劳动合同法》讲义(共62张PPT)
②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
年1、的劳;动合同履12行的一般原则
增加倍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倾斜保护。
1、全面贯彻落10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劳动合同法》讲义
2、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
倾斜保护的原因: (1)《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而社 会法的重要属性就是要调整社会关系,使 之实现平衡;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 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 位,需要倾斜保护。
《劳动合同法》讲义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
1、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十七条)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 (3)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
⑤(新增)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④《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1、针对一些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这些单位内工会力量薄弱,难以有效开展 集体协商的问题,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 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 ①(新增)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因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的情形 (1种) ⑤(新增)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 同。 (3)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

劳动法合同法知识讲义

劳动法合同法知识讲义

劳动法合同法知识讲义一、劳动法基本概念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平衡而制定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订立劳动合同的要素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以下要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需要明确表示希望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愿。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应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

•法定的劳动条件: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合法的目的和原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

但在以下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根据国家规定不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特殊工种或特殊情况。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劳动合同都应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

1. 劳动合同的履行义务劳动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有履行义务。

用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支付劳动报酬,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劳动者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2.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或者约定劳动者享有终身聘用的劳动合同。

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双方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变更内容可以涉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要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可能构成劳动合同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义ppt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义pptx
特点
劳动合同法具有以下特点:(1)以劳动合同关系为调整对象 ;(2)以实现劳动过程的全面规范、维护劳动者权益为目标 ;(3)具有灵活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特点。
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
保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通过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如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义 》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劳动合同法概述 • 劳动合同法核心内容 • 劳动合同法实施与应用 •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 劳动合同法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 附录: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
01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01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2
劳动法调整的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
社会关系。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权益、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
03
务、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各种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 于年终奖、带薪年假、免费体检等。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 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劳动者各种福利待遇, 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03
劳动合同法实施与应用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

案例三
企业以虚假理由与员工解除劳 动合同,分析其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劳动合同甲方:[雇主姓名]乙方:[员工姓名]一、工作内容及地点1.乙方同意担任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a.详细描述工作内容b.工作岗位要求c.工作地点:[工作地点]二、工作时间及休假1.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时间]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甲方确定。

2.工作时,乙方应当全身心地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旷工、迟到或早退。

3.乙方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和病假等休假权益,具体休假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期限及试用期1.合同期限为[合同期限]个月/年,自[合同生效日期]起生效。

2.合同期满后,若乙方表现良好,甲方有权续签合同,继续雇佣乙方。

3.若乙方未在[合同期限]之前提出解除合同,双方同意自动延期[延期期限]。

四、薪酬及福利1.乙方的薪酬由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相关规定支付,并在合同签订后的[支付时间]进行发放。

2.甲方提供乙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3.乙方享受带薪年假、带薪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法定休假权益。

五、保密和知识产权1.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得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乙方应保守秘密,不得非法使用、传播或披露给第三方。

2.乙方在工作中创造的任何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六、解除合同1.任何一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单方解除合同:a.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b.乙方擅离职守、旷工或早退超过[天数]天;c.乙方偷盗、侵占公司财物或发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d. ...(根据具体情况添加解除合同的条款)2.乙方有权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1.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提交争议至[仲裁地点]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一、概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

本讲义旨在帮助企业和员工更好地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与要求,以便在劳动关系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本讲义将重点讲解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合同中的权益与义务等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1.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条件的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履行书面形式,若为未签订书面合同而发生劳动关系的,也应当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的要素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工作期限•工资报酬与支付方式•工作条件与保护措施•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方式三、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1.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并确保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内容与履行条件。

企业应在录用员工时明确约定劳动条件,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与义务。

双方双方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

3.劳动合同的备案为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用人单位应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到相关劳动监察部门。

四、劳动合同的权益与义务1.用人单位的权益与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依法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签订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2.劳动者的权益与义务•忠诚于用人单位,尽职尽责•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稳定五、劳动合同的解除1.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依据以下情况:•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经济、技术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工作岗位•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罹患疾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并经鉴定,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应遵循以下程序:•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时限,书面通知为最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履行相应的义务六、劳动合同法的违约与救济1.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讲义》课件

《劳动合同法讲义》课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等 。
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书面通知、协商、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解除的补偿与赔偿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
法定变更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如劳 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用 人单位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
内容。
04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获得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根据合 同约定或法定标准计算
的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权
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 定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利。
安全卫生保障权
口头形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口 头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但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 力。
电子形式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 通过电子方式签订劳动合 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
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 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资
、工作岗位等。
单方面变更
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 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劳
劳动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劳 动法》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再到后续的修订和完 善。
详细描述
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 段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但当 时的劳动合同主要由企业自行制定和管理。第二阶段是 1994年《劳动法》的出台,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 内容和管理程序,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阶段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该法对劳动 合同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善,提高了劳动者的权益 保障水平。第四阶段是近年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和 完善,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 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以及双方协商解除。

2. 终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解散或破产等情形。

五、经济补偿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解除原因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1. 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争议发生时,首选调解方式解决。

2. 劳动争议的仲裁: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劳动争议的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劳动者的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日期:本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讲义旨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和要点,以便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劳动合同的基本规定一、目的意义(一)制订《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该法通过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制订《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其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需求,是一对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共同体,该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更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一部社会法,有必要适当倾斜,以维护公平,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均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以此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我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制定该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作用。

该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的完善。

我国从1984年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试点,国务院86年77号文件已经确定对用人单位新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在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的实施,正式以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

这次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即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基本框架,同时又对《劳动法》做出了较大的修改,使其更趋完善,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如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和劳动力合理流动等。

为此劳动合同法针对现行存在的问题加以补充并修改了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解读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则——是保护劳动者还是保护双方当事人?⏹第一稿:“为了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法。

”⏹征求意见稿:“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界定⏹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a) 劳动关系兼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征b)劳动关系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性质认定劳动关系主要考虑两个标准:⏹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是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

⏹此外,还可以考虑的标准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案例:赵某是一个从事乡镇间运输的个体经营者,自2003年2月开始雇佣张某为售票员兼沿途拉客服务,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赵某没有营业执照。

同年7月,张某在下车拉客过程中不慎被另一车撞死,张某家属即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劳动部门认为不是工伤,张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合同法讲义1

劳动合同法讲义1

劳动合同法讲义序言、劳动合同法概述1.《劳动合同法》出台的社会背景:以前劳动合同制度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签约率特别低(如建筑业20%左右), 特别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签约率特别低, 给社会埋下了一个不和谐因素。

二是低端劳动者的权利受侵犯问题非常多, 劳动维权成本高, 而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

三是劳动者流动性大, 权利救济渠道不畅通, 劳动关系不稳定。

四是工会在维权上遇到挑战。

同时, 在立法上有两方面的压力: 法律应该向劳动者倾斜, 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 即双保护还是单保护?一部分人认为, 不可以对劳动者的保护太强化, 以免加大企业成本, 削弱国家的竞争力;另一部分人认为, 现在我们的劳工权利保护太弱, 问题太多。

这问题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中, 各种力量搏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2005年12月24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审议、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以来, 经历了(一年半)四读后, 于2007年6月29日, 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要平衡取舍、尽力解决上述问题, 以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

最终, 与《劳动法》相比, 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调整劳动关系, 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 《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 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可以说, 相对于《劳动法》来说, 《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劳动合同第一讲定义和特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一般特征:附合、双务、有偿、诺成特殊性:1、从属性人格从属-服从组织中的工作规则、服从指示命令、接受检查、接受制裁;经济从属-生产组织体系由雇主构建、生产工具由雇主所有、原料由雇主供应)、2、继续性合同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因时间的延续而有变化,使得合同的目的须经持续的给付才能实现典型:租赁合同、仓储合同、合伙合同、供用水电气合同等3、不完全性合同的目的有限定,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与劳动合同相近的几个合同主要认识一下区别性: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1、主体不同从劳动主体来看,在劳务合同中,劳务的提供方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只能是自然人。

2、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一般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是劳动的过程,一般不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成果,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劳动报酬;而劳务合同一般要求提供的是劳动的成果。

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某灯箱广告公司系两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业务范围为灯箱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平时,投资人负责拉订单和设计灯箱,灯箱的制作委托一些从事铝合金加工的小作坊完成,安装悬挂灯箱由公司一位投资人的表弟王某完成。

每次有安装任务时,投资人给王某打个电话,王某就去铝合金作坊拿上定做的灯箱前往指定地点;安装工具由灯箱广告公司提供;计件付酬,每月结算一次。

王某无其他职业,其妻子也无业,在安装难度较大时,其妻子也随王某同去,帮忙扶梯子、递工具灯。

这样持续了一年之久,王某在广告公司安装所得基本能维持全家生活。

一日,王某在安装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下,造成重伤。

对于是否工伤的问题产生争议。

问题:王某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该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与代理关系相比较而言,有两个本质性差别:一是在劳务给付的地位上,在代理关系中,事务处理为代理协议的目的,而劳务给付为事务处理之手段,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务给付为劳动合同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本法是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培育成熟的劳动力市场, 使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和谐发展为目标的一部法律。

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确定的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其中,设专章共20条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作了规定。

《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式的劳动用工制度,确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必需的企业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自主择业权,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和劳动力要素实现市场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12年来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项改革逐步深入,劳动用工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短期化。

二是滥用试用期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滥设违约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是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规避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是对一些新的用人主体的用工行为缺乏规范,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以上情况,《劳动法》有限的条文无法解决。

因此,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2.“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是要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确立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并在具体制度中明确双方当事人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这是保证劳动合同制度在实践中能够切定贯彻实施的关键环节。

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但是鉴于劳动者在双方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法》也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出针对某一方当事人的特定规定。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劳动合同法是指规范劳动关系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平等和公正性。

本讲义将着重介绍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条款和要求,旨在帮助雇主和雇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劳动法的要求。

一、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 劳动合同的定义与要素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权益义务的合同。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和地点、劳动保护、终止条件等。

双方签署劳动合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合同约定事项的书面记录。

2. 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劳动法律关系是指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法律约束关系,形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双方的实际工作关系。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雇主有权指导和监督员工的工作,员工则有权利接受雇主安排的工作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和权益。

3.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即双方需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公平原则,即双方权益应平等保护;无期限原则,即双方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保护原则,即法律应保护弱势一方即员工的利益;提前通知原则,即终止劳动关系应提前通知对方。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要求1. 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应包括雇主和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工作内容和职务、工作地点和时间、薪酬福利、工作保护措施、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和解除条款等。

2. 劳动合同的工时和休假要求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工时和休假要求,包括每日工作时长、每周工作时长、加班和调休等。

根据劳动法的要求,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和其他法定假日。

3. 劳动合同的薪酬和福利要求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薪酬和福利要求,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和福利补贴等。

劳动合同应遵循工资支付的公平原则,确保按时发放工资,并保障员工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

4.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款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终止和解除条款,包括双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提前通知期限和赔偿等。

劳动合同法讲义(超详)

劳动合同法讲义(超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 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特别规定 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用工 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附 则
3
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
一、劳动合同法规章制度相关操作及应对技巧 二、劳动者入职管理操作及应对技巧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操作实务及应对技巧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设计及操作技巧 五、试用期操作实务及应对技巧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合同效力实际操作技巧? 六、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合同效力实际操作技巧? 七、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操作实务及应对技巧 八、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的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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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 应对措施】
◆全面修订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制作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规章 全面修订规章制度: 制度。切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要全部进行修订。 制度。切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要全部进行修订。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履行法定程序。流程为: ◆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履行法定程序。流程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 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 因此,考虑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工会。 公示告知。 平等协商确定 公示告知。因此,考虑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并保 留其讨论、协商的书证。 留其讨论、协商的书证。 1、《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合同法》中涉及“工会”职责与权利多达 条。 、 劳动合同法》 工会”职责与权利多达9条 协商权: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 协商权: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 备案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备案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监督权: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权: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代表权:如因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的, 代表权:如因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工会可依法申 请仲裁、 请仲裁、提起诉讼 故用人单位应当正确对待、巧妙运用工会作用, 故用人单位应当正确对待、巧妙运用工会作用,如用人单位不当对待工 轻则会受到行政的调查或处罚 重则会额外支付巨额的违法成本。 的调查或处罚, 会,轻则会受到行政的调查或处罚,重则会额外支付巨额的违法成本。 但是如果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不仅可以理顺劳动关系, 但是如果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不仅可以理顺劳动关系,甚至可以利用 7 工会的调节智能而化解用工矛盾,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发展。 工会的调节智能而化解用工矛盾,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法》经典讲义52页word文档

《劳动合同法》经典讲义52页word文档

第一讲劳动合同概述(上)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施行。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

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

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2019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

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

因此,直到2019年底,《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

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19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19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

我国出台《物权法》的时候,就曾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审议七次才通过,但就是这部关注度非常高的法律,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只收到1万多条反馈意见。

而《劳动合同法》不但创造了收集意见之多的纪录,其各方阵营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意见对立之清晰,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仅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

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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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讲义序言、劳动合同法概述1、《劳动合同法》出台的社会背景:以前劳动合同制度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签约率特别低(如建筑业20%左右),特别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签约率特别低,给社会埋下了一个不和谐因素。

二是低端劳动者的权利受侵犯问题非常多,劳动维权成本高,而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

三是劳动者流动性大,权利救济渠道不畅通,劳动关系不稳定。

四是工会在维权上遇到挑战。

同时,在立法上有两方面的压力:法律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即双保护还是单保护?一部分人认为,不可以对劳动者的保护太强化,以免加大企业成本,削弱国家的竞争力;另一部分人认为,现在我们的劳工权利保护太弱,问题太多。

这问题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中,各种力量搏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2005年12月24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审议、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以来,经历了(一年半)四读后,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要平衡取舍、尽力解决上述问题,以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

最终,与《劳动法》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可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1条“立法宗旨”中没有依据《劳动法》相关的字眼,只提“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原因是它适用范围(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扩大了。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其实质均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形式,像民办的院校、俱乐部、医院等。

(另)工会(第五十六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第九十三条)、承包经营个人(第九十四条)。

3、《劳动合同法》内容概要及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地位:内容:(一)适用范围;(二)规章制度;(三)劳动合同订立;(四)无效劳动合同;(五)工资支付;(六)劳动合同变更;(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八)经济补偿金标准;(九)法律责任;(十)劳务派遣;关系:▪《劳动法》是根本大法《宪法》下平行于《民法》的基本大法之一,是《劳动合同法》的上位法。

但《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在适用范围及合同必备条款有所扩大及增删。

▪《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下位地方法规,凡条款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均要以《劳动合同法》条文为准。

▪《集体合同规定》是下位部颁规章,凡条款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均要以《劳动合同法》条文为准。

衔接:《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和第九十八条规定:▪计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起仍存续的,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之前存续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应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段的补偿年限和补偿标准,按《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执行,后段补偿年限重新起算,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种类:1、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2、特征:属于:诺成性、双务、有偿、继续性、要式合同。

特征:主体的特定性;关系的法定性(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权义的明确性。

3、种类:(第13条至第15条)(1)固定期限(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可以不等;到期后,可以续订,但有次数限制——连续两次后,如再续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工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即,连续订立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不管之前是1年期合同还是2年期合同,第3次签约时员工都有权要求订立长期合同。

(2)无固定期限(不定期)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订立条件:除劳动者只愿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过错性辞退)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非过错性辞退)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长期合同,第14条)。

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认识:①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是意味着“终身制”,只要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有利于做企业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适用于建筑业、临时性、季节性或其他类似工作性质的工作。

二、劳动合同订立1、订立合同的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劳动合同的形式: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0条)不签合同的后果——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用工之日即已建立劳动关系,如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注意:用工但是不签劳动合同,广泛的存在于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当中,而不签合同是用工单位侵害劳工利益的“第一罪”,因为此合同不签,则社险等根本无从谈起,劳资关系也严重的不稳定、不安全。

以前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可以凭工资单、介绍信、门卡等证明存在这种合同关系,进而索要相应的权益;此次新法原则上不承认事实合同关系,并对类似行为的企业开出了“价格高昂的菜单”。

3、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法定条款: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鼓励签订长期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维持稳定的劳动关系。

对于公司来说,风险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范围和条件扩大,单位举证责任的要求提高,违法赔偿责任加强,用人成本将会增加;当劳动者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需双倍工资赔付劳动者;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同样将会发生经济补偿金,解雇成本将高于现行标准。

企业对策: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应该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来正确评估和选择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建议采取中长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便把公司骨干留得更久为企业做更多贡献。

在劳动合同的条款设置上,可增加“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的语句,一方面避免人事因工作疏忽未及时续签合同而会导致公司将在无合同期间支付双倍工资的处罚;另一方面,在第一次合同后,如若双方续签,则公司事实上已失去决定是否在今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因此干脆就在第一次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今后的合同期限,以避免续签合同谈判的麻烦。

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劳动条件等标准):1)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约定不明确有争议时,双方可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无集体合同或无集体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再没有适用国家规定。

企业对策:根据本法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报酬约定需通过工会和职工代表进行集体协商一致才能确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有以下几中常见方法:最低工资约定法;工资全额约定法;实得工资法;基本工资法(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法。

作为企业应选基本工资法(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或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法更适用。

同时注意:岗变薪变;绩效考核、企业经营效益的问题。

约定工作地点:根据企业不同性质,企业自身的发展及企业范围,灵活确定工作地点,可以定具体的、相对具体的、模糊的。

一般情况下,范围宽泛相对比较有利。

职业危害防护:企业对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要告知劳动者,而告知的方法和对危害的严重性的估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调节。

(2)劳动合同可约定的范围:(第17-20、22-25、90条)可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一个法定的宽限期,因为劳动的品质不能直接测量出来,劳动具备人身性、相处一段才会了解是否真的“合用”。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第19、20、21、83条):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包含在合同之内:只签订《试用合同》的,无效;约定仅有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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