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变形监测及工后沉降观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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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变形监测及工后沉降观测方案
1.变形监测
⑴沉降观测的组织准备
①建立沉降观测管理体系。成员单位应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单位应确定工作组织(人员)、指定工作负责人(联系人)。
②建立沟通联系工作制度,保证沉降观测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③沉降观测工作启动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或交底。
④施工单位按沉降观测设计方案要求布设沉降观测点及观测断面,埋设观测元器件,配备适应测量要求的有关仪器设备。观测工作启动前,施工单位应报请监理单位对测点布置、元器件埋设、测量仪器等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观测测量工作具备合格的工作基础。
⑵沉降监测网的建立
沉降监测网的建立方式是在在全线二等精密高程控制测量布设的基岩点、深埋水准点及一般水准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点或设置工作基点以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⑶路基沉降观测
路基填筑完成后应有不少于设计要求的观测和调整期。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延长观测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措施。
路基沉降观测以路基面沉降观测和地基沉降观测为主。
沉降观测分为三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沉降观测的频次应根据沉降的发生与发展规律及沉降大小确定,一般应按照如下观测频度进行:
第一阶段:路基填筑施工期间的观测,主要观测路基填土施工期间地基与堤身的沉降变形以及路堤坡脚边桩位移与沉降。本阶段沉降观测应与施工配合,每填筑一层应观测一次,同时应保证不超过3天观测1次。
第二阶段:路基填筑施工完成,自然沉落期的沉降观测,该阶段应对路基顶面的沉降及路基基底沉降进行系统的观测,直到工后沉降评估可满足路面施工的要求为止。
实际工作进行时,观测时间的间隔还要看地基的沉降值和沉降速率,两次连续
观测的沉降差值大于4mm时应加密观测频次。当出现沉降突变、地下水变化及降雨等外部环境变化时应增加观测频次。
⑷路堑高边坡变形监测
根据监测数据,对边坡地表位移、内部变形等监测成果分别进行绘制边坡地表位移~时间变化过程曲线、内部变形位移曲线,通过曲线及时如实的反馈边坡岩体的稳定、变形情况,使边坡的整体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为科学施工、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并指导后续工程施工。
2.路基工后沉降评价
施工单位根据沉降观测资料进行工程稳定分析和趋势预测,根据分析和预测结果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建议,适时整理形成沉降观测分析报告提交给沉降观测评组。
沉降观测评价小组对沉降观测分析报告适时进行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研讨会进行评审,确认基础工程是否满足轨道铺设技术条件。建设单位和咨询单位对沉降观测成果及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