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校规章制度
艺术学校教学规章制度
艺术学校教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保障学校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宗旨,学生应遵守学校教育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
第四条学生的一切言行举止应符合道德规范,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损害学校声誉。
第五条学校为学生建立诚信档案,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退等处分。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六条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参加课堂教学,不得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出校,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第七条学生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做到课堂纪律良好,不得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学生应独立完成作业和课外任务,不得抄袭他人作业,不得弄虚作假。
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完成各类考试和测验,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试卷。
第十条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参加各类课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竞赛活动,不得缺席或逃课。
第三章行为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尊重教职员工,维护师生关系和谐,不得对教职员工进行侮辱或攻击。
第十二条学生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得进行欺凌、歧视或暴力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爱护学校环境,不得在校园内乱扔垃圾,不得损坏学校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学生不得携带危险物品或非法物品进入校园,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赌博、涉黄等违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应保持自身形象整洁,着装得体,不得穿着暴露、不雅的服装。
第四章处分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处分措施如下:(一)轻处分:口头警告、书面批评、小组学习谈话等。
(二)中处分:记过、警告、行政记大过等。
(三)重处分:留校察看、劝退、除名等。
第十八条学生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艺术学校退费及规章制度
艺术学校退费及规章制度一、前言艺术教育是培养孩子们审美情趣、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证艺术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艺术学校退费及规章制度》。
希望通过规范学校的退费流程和强化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学习环境。
二、退费规定1. 报名缴费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费,学校将在扣除已产生费用(如教材费、场地租赁费等)后,退还剩余学费。
退费金额将按照报名时所缴纳的学费计算,不以实际上课时间为准。
2. 学生在校期间,如因学校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上课,学校应无条件退还学生剩余学费。
3. 如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退费。
请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学生,学校有权扣除相应学费。
4. 学生请假期间,学校不再提供教学服务,请假期间学费不予退还。
5. 学生退费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6. 退费金额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给学生或家长。
三、规章制度1.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2. 学生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校。
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离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 学生上课期间,不得使用手机。
如遇紧急情况,请向老师请假使用手机。
4. 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在教室内喝水、吃东西。
课间休息时,请在教室外适当场所进食、饮水。
5. 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在教室随意走动。
如有需要,请向老师请假。
6. 学生应尊重教师,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不得出现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7.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如有困难,请向老师请教。
不得抄袭他人作业,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8. 学生应爱护学校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 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如有违反,将给予相应处分。
四、结语我们希望通过《艺术学校退费及规章制度》的实施,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学习环境,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艺术教育的熏陶下,茁壮成长。
舞蹈艺术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舞蹈艺术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管理工作负责。
第四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积极提升自身教育水平。
第六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办学。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应当尊重他人,团结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八条学校实行教师定期业绩考核制度,对教学不称职的教师进行适当处理。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应当珍惜学校设施设备,保持学校环境整洁。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一条学校规章制度由学校管理团队草拟,经教职工和学生代表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自觉爱护学校财产。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第十四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校,如需外出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取得批准。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班级纪律,不得擅自离开班级活动,不得在班级活动中打闹、辱骂他人。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饮食卫生规定,不得在食堂乱扔食物及饮料,自觉保持食堂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的体育锻炼和文化课程,全面发展自己的有益素质。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校内外行为应当端正,不得违法乱纪,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学生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学校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不得擅自请假离岗。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师德师风,言行举止得体,为学生成为表率。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应当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泄露学校教学和管理信息。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类培训和进修课程,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艺术类学生规章制度
艺术类学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艺术类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艺术修养,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艺术类学生,包括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的学生。
第三条艺术类学生应当尊重师长,遵守学校纪律,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艺术类学生应当勤奋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不断完善自我,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艺术从业者。
第五条学生应当珍惜学校资源,不得浪费,不得损坏学校设施设备。
第六条学生要服从学校的管理,尊重教师、工作人员和同学,建立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七条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行为。
第八条学生要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第九条学生要注重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条学生要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互相理解的品质,不得损害集体利益。
第十一条学生要坚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校园文艺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保证课堂纪律。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尊重各种形式的艺术,不得歧视任何艺术形式和流派。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自觉接受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按时完成作业和考试。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注重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素质。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爱国情怀。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遵守安全规定,注意防火防盗和交通安全。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保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二十条学生应当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早退或迟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当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不得打瞌睡或玩手机。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教学安排完成作业和考试,不得抄袭作弊。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当主动向老师请教问题,积极参加课外学习活动,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艺术比赛和演出,展示自己的才华。
文化艺术学院的规章制度
文化艺术学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文化艺术学院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文化艺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生应当按照学院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因病、事请假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校。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不得扰乱课堂秩序。
第八条学生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学术成果,严禁作弊行为。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九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严谨治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教师应当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认真备课,组织课堂教学,不得擅自调整课程进度。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三条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院应当定期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学院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教师待遇,激励教师发挥专长。
第五章设施与环境第十六条学院应当保障教学设施、设备齐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第十七条学院应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学院应当遵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教育经费,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九条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学院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加强和改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
2. 本规章适用于学校所有艺术教育工作,包括艺术课程、学生艺术活动、艺术教师管理等。
3.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以培养学生的兴趣、审美能力和创造力为宗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二、艺术教育课程设置和内容1. 学校艺术教育课程设置应当根据学生的年级和兴趣特点合理安排,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多个方面。
2. 艺术教育课程内容应当具有系统性和循序渐进性,满足学生的知识和技能需求。
3. 艺术教育课程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观察力、表现力和创造力,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创作和表演。
三、学生艺术活动1. 学校应当组织丰富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如演出、展览、比赛等,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艺术潜能。
2. 学生参加艺术活动应当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和其他学生,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艺术活动场所和设备,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艺术教师管理1. 学校应当配备专业的艺术教师,确保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2. 艺术教师应当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应当建立艺术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培训。
五、学校艺术教育资源建设1. 学校应当积极争取和利用各种艺术资源,包括图书馆、音乐厅、画室、舞蹈室等,为学生的艺术教育提供优良的环境。
2. 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艺术教育设备和器材,保障教学和学生艺术活动的需要。
六、学校艺术教育管理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艺术教育工作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应当定期开展艺术教育工作的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艺术作品的收集、展示和保护制度,鼓励学生进行创作和参与艺术交流。
七、违纪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学校艺术教育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课程调整、停课等。
艺术班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班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艺术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艺术班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艺术教育质量,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管理1. 艺术班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自觉维护艺术班的形象和声誉。
2. 艺术班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按时完成作业和课程任务。
3. 艺术班学生应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艺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 艺术班学生应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5. 艺术班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遵守作息时间,确保休息质量。
6. 艺术班学生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沉迷网络,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保护个人隐私。
三、教师管理1. 艺术班教师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 艺术班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艺术班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艺术班教师应注重团队合作,积极参与艺术班的各项工作,共同为艺术班的发展贡献力量。
5. 艺术班教师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关注学生的成长,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四、教育教学1. 艺术班应按照学校的课程设置要求,开设必要的公共文化课程,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2. 艺术班应注重专业课程的设置,充分发挥艺术特色,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实践能力。
3. 艺术班应定期组织专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教育教学提供参考。
4. 艺术班应加强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比赛和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 艺术班应注重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其他1. 艺术班应加强班级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
2. 艺术班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艺术学校其他规章制度
艺术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一、校园安全管理1.学生在校园内应注意保护个人财物安全,不得随意丢弃贵重物品或现金。
2.学生在校园内不得擅自穿越操场或跑道,严禁攀爬围墙、楼房等。
3.学生在校园内应保持校园整洁,不得在校园内乱扔垃圾,破坏校园环境。
4.学生在校园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不得参与任何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行为。
二、学术规范1.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学习计划和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2.学生在进行学术研究或创作时,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剽窃或盗用他人作品。
3.学生在课堂上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干扰其他同学的学习。
4.学生在参加考试时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不得作弊、舞弊或利用不正当手段取得成绩。
三、师生关系1.师生之间应遵循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原则,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和隐私,学生应尊重教师的权威和专业。
2.师生之间的交流应以学术为主,不得进行有违师道德的言行。
3.学生在与老师交流时应保持礼貌和谦和的态度,不得对老师发脾气或有不敬行为。
4.学校鼓励学生与老师之间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关系,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校园文明1.学生在校园内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随意大声喧哗、打闹或争吵。
2.学生应尊重校园内的环境和设施,不得擅自毁坏或涂鸦。
3.学生应尊重他人的隐私和权利,不得恶意揭露他人的隐私或进行人身攻击。
4.学生应保持良好的礼仪和仪容,不得穿着不雅观的服装或进行不良行为。
五、社团活动1.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参加学校的各类社团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2.学生在参加社团活动时应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不得违反团体规章制度。
3.学生在社团活动中应注重团队合作,互相帮助和支持,共同完成活动任务。
4.学生在社团活动中应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得参与违法或有害的活动。
六、惩戒制度1.学校将针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通报批评、严重通报批评等。
艺术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艺术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师生之间的正常教育关系,保障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与学校有直接教育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遵循“德育为先,以教育人”为宗旨,推崇“厚德载物”的校风,致力于培养出色的艺术人才。
第四条学校设立校长,校长为校园管理最高领导,负责学校整体工作;学校设立教务处,担负教学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教职员工规范第五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热爱教育、勤勉敬业。
第六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七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课前准备充分,课堂教学生动有趣。
第八条教职员工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
第九条教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课,不得乱收费。
第十条教职员工应当保护学校财产,严禁挪用、私分学校资金物品。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形象,展现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三章学生管理规范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服从学校管理,做到课堂守纪律,文明礼貌。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听从学校的教育安排,按时完成作业,不得翘课旷课。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保护学校设施设备,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积极参加课外活动,丰富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传播谣言,不得参与赌博。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依法依规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会、演出、比赛等各项活动,展现出良好的学生风采。
第四章考勤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教职员工应当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第二十条学生应当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影响教学秩序。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艺术培训学校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艺术培训学校是一所以培养艺术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教育机构,是一个独立法人,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第三条艺术培训学校的宗旨是: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塑造学生健康人格,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人才。
第四条艺术培训学校的办学原则是:民主办学、科学办学、精细管理、特色发展。
第五条艺术培训学校实行学校主体性原则,校长负责制原则,依法、自理、自办、自教原则。
第六条艺术培训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实行科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素质教育与专业培养相统一,教育引导与教学评价相结合。
第七条艺术培训学校的教学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知能俱全”原则,全面加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第八条艺术培训学校要依法进行学生招生、教学、考试、评定、奖励、处分等各项工作,保障学生权益。
第二章学校管理机构第九条艺术培训学校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校长办公会、教学领导小组、学校职能部门和班级管理部门等。
第十条董事会是学校最高权力机构,由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分工合作,共同监督学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日常管理机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长、教研室主任等组成,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教学领导小组是学校的教学管理机构,由校长、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职能部门包括:教务处、教研室、学生处、后勤部、财务部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学校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班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班级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考勤、纪律管理、班级竞赛等。
第三章学校教学管理第十五条艺术培训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艺术培训学校实行在线教育、面授教育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倡导互联网+教育,推动教育信息化。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是指学校通过课堂教学和特色活动等形式,培养学生的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才能和审美能力的工作。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政策,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坚持全面素质教育的理念。
第四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当与学校的教学计划相衔接,科学组织教学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合作精神和审美能力。
第二章学校艺术教育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由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主任,各学科教师中擅长艺术教育的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七条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2. 审查和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3. 组织艺术教师培训和学生艺术活动;4. 推广和宣传优秀艺术教育案例;5. 其他与学校艺术教育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学校艺术教育师资队伍第八条学校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艺术学历或专业经验;2. 热爱艺术教育工作,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道德素质;3. 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艺术教师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艺术教育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评估艺术教师的教学质量,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对教学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帮扶或调整。
第四章学校艺术教育课程设置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合理设置艺术教育课程。
第十二条学校艺术教育课程应当包括音乐、美术、舞蹈等多个学科,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学校艺术教育课程应当结合学校的教学计划,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
第十四条学校艺术教育课程的教材和教具应当选择优秀的艺术教育教材和教具,确保教学质量。
第五章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组织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艺术节、艺术观摩赛、艺术比赛等。
艺术培训学校开会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学校开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促进师生团结,保持校风正气,规范学校内部工作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学校以发展学生艺术才华为宗旨,注重人文关怀,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会议制度第四条学校设立各种类型的会议,包括教师会议、学生会议、家长会议等,以处理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师生交流为目的。
第五条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通知相关人员,确定会议议程,按时进行。
第六条会议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会议纪律,不得产生大声喧哗、无关议题等不良行为。
第七条会议产生的决定应当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通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八条会议记录应当保存,作为学校管理和工作汇报的依据。
第九条教师会议由校长或者校务管理人员主持,学生会议由学生会主席或者学生干部主持,家长会议由家长代表主持。
第十条会议主持人应当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沟通和协调。
第十一条会议应当及时总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以促进学校管理的改进和完善。
第三章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规章制度是师生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十三条学校规章制度包括学校章程、师生管理规定、内部管理办法等,是学校管理和教育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都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十五条学校规章制度的修改由学校领导小组或者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经过讨论和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和学生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理和教育,以维护学校管理秩序。
第四章教育管理第十七条学校注重教育管理,重视师生思想道德教育,注重体育、美术、音乐等艺术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教育管理包括学业管理、考勤管理、奖惩管理等,要求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第二十条学校加强师生沟通和交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模版(二篇)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模版第一部分概述一、总则1.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艺术素养的全面发展。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艺术教育相关工作人员,包括艺术教师、艺术教育管理人员等。
3.本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位从事艺术教育工作人员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二、目标1.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和艺术创造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2.加强学校艺术教育资源建设,提升艺术教育工作水平。
3.推动学校艺术教育与社会艺术发展的紧密结合,为社会培养艺术人才。
第二部分艺术教育内容与要求一、教育内容1.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包括音乐、舞蹈、美术等多个方面,要全面覆盖学生的艺术素养培养。
2.学校艺术教育内容要与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需要相结合,体现个性化与创造性的培养。
3.学校艺术教育内容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
二、教育要求1.学校艺术教育要求艺术教师具备扎实的艺术基础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
2.学校艺术教育要求学生能够在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有一定的基本素养和表现能力。
3.学校艺术教育要求教师和学生相互配合,积极参与各类艺术教育活动和比赛。
第三部分艺术教育管理与评估一、管理机构1.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艺术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艺术教育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具备艺术教育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二、管理职责1.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艺术教育资源,包括教材、器材、人力等。
3.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出改进和创新的建议。
三、评估机制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艺术教育评估机制,对学生的艺术表现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
2.艺术教育评估应注重综合考察学生的艺术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
3.艺术教育评估结果应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学生档案记录。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三篇)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升学生艺术素养,营造良好的艺术教育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坚持全面发展个性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表现能力和创造力,提高他们对艺术的理解与欣赏能力,增强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包括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四个方面,教育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第二章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组织第五条学校应成立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亲自领导,组织和协调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教育工作。
第六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第八条学校应配备足够的艺术教育教师,保证各项艺术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并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育资源。
第三章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九条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使他们能够欣赏和评价不同类型的艺术作品。
第十条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通过绘画、音乐、舞蹈、戏剧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表达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创造力,鼓励学生进行艺术创作,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通过艺术活动和演出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协作能力和交流能力。
第四章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艺术教育工作的课程体系,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确保艺术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活动,如美术比赛、音乐比赛、舞蹈比赛和戏剧表演等,为学生展示自己的才华和努力。
艺术类院校的规章制度
艺术类院校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校管理,提高学生素质,维护校园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学生,并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校规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二章学习规定第五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并认真完成作业。
第六条学生应尊重老师,认真听讲,不得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八条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得在校园内发生冲突。
第九条学生应爱护校园环境,不得擅自破坏校内设施。
第十条学生在校内不得进行赌博、吸烟、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安全规定第十一条学生应加强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危险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消防规定,不得私拉电线、使用易燃物品等危险行为。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校规者,学校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较轻的违规行为,学校可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第十五条对于较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
第十六条学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者,将给予开除学籍等严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生应当遵守。
第十八条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九条学生如对规章制度有异议,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并协商解决。
以上为艺术类院校规章制度,学生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艺术学院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全)
艺术学院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全) 1. 岗位职责
1.1 学院领导
- 负责制定学院发展战略和目标;
- 组织、协调和监督学院的各项工作;
- 负责学院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 审核和批准学院的预算和费用报销。
1.2 教师
- 讲授教学科目并组织教学活动;
- 制定教学计划和教材;
- 进行学生评估和成绩评定;
- 参与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3 辅导员
- 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辅导工作;
- 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络并了解学生情况;
- 协助解决学生问题和矛盾;
- 组织和参与学生活动和社团建设。
2. 规章制度
2.1 出勤管理
- 学生应按时出勤上课,减少旷课;
- 请假需提前向辅导员或教务处请假;
- 连续旷课达到一定次数将会受到警告或处罚。
2.2 研究管理
-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和课程要求;
- 参与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等活动;
- 保持积极主动的研究态度。
2.3 行为规范
- 学生应遵守学院和校园的各项规定;
- 尊重他人,不进行违法和不良行为;
- 建设积极健康的学术氛围。
2.4 资源管理
- 学院资源需合理利用;
- 学生应保护学院设施和设备;
- 不得私自占用学院资源或损坏学院财物。
以上为艺术学院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的简要概述,具体要求和细节请参阅学院相关文件或与学院领导进行进一步咨询。
艺术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一、守时
1.学生应准时到达培训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学生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征得同意。
3.进入教室时应保持安静,不得打闹或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
4.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和学习任务。
二、服装要求
1.学生应穿着整洁、得体的服装参加培训班。
2.学生参与体育活动时应穿着运动服,不得穿着拖鞋或高跟鞋。
3.学生在舞蹈课程中应穿着合适的舞蹈服装。
三、学习纪律
1.学生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2.学生不得随意打闹、嬉闹或玩手机等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学习。
3.学生发表言论应文明、礼貌,不得恶意攻击或辱骂他人。
4.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四、安全规定
1.学生应注意个人和集体的安全,不得进行危险的行为或玩具。
2.学生应遵守课堂及学校的消防规定,不得在教室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3.学生在实践课程中应遵守教师的指引,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五、设备使用
1.学生应妥善使用学校的设备和器材,不得恶意损坏或私自拿取。
2.学生在使用电脑、画具等设备时应保持清洁、整齐。
3.学生应保管好个人财物,学校不负责丢失或损坏的个人物品。
六、纪律处分
1.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的学生将被批评教育或给予适当的处分。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将受到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
停培训资格、退学等处理措施。
七、其他规定
1.所有学生和家长都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2.学校有权对规章制度进行适当修改和解释,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艺术学校规章制度
艺术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校园管理•学生应当遵守校园内的各项规定,保持校园内的安全和秩序。
•禁止带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如需携带特殊物品,需向校方申请。
•取消课程将影响个人成绩和学业,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需符合校方规定进行请假手续。
•在校园内禁止饮酒、吸烟、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了保持校园内的卫生与环境,学生应当主动投入到环保工作,并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第二章:学术规范•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学术诚信规定,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参考资料。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廉洁校园的要求,严禁在学术活动中行贿行贿、利诱、收受贿赂等行为。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考试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公平竞争规定,在各种比赛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舞弊。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尊重创意版权,严禁抄袭、盗用、修改他人原创作品。
第三章:学生管理•学生应当遵守班级纪律,严格按时上课,并认真参与课堂讨论、思考和互动。
•学生应当遵守寝室纪律,保持寝室内的安静和卫生环境,不得扰乱他人正常休息。
•学生应当遵守校园生活规定,不得参与或发起恶作剧、打架斗殴等行为。
•学生应当遵守社交纪律,对他人言谈行为不得进行辱骂、攻击、侮辱等种形式的手段。
•学生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交通规则和行人的安全,不得随意践踏草坪,污染环境等,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
第四章:惩罚与奖励•学校将对违反校规者给与相应的惩罚,如警告、罚款、退学、留校查看等。
•学校将对遵守校规、表现优异、立于领导者者,给与相应的奖励,如表扬、奖学金、荣誉证书等。
•学校将建立学生表彰制度和学生处分制度,并及时对学生进行表彰和处分。
总之,艺术学校的规章制度是为保证学生的权益和安全而制定的,助力于学生成为茁壮成长的人才,同时科学合理的规划会更好的为学校保持良好的教育与管理秩序提供帮助。
艺术学校规章制度
艺术学校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艺术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学校的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艺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艺术学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艺术特色的教育体系。
二、教育教学管理第五条艺术学校按照教育部颁发的课程设置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丰富学生的艺术教育内容。
第六条艺术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艺术学校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兴趣和特长,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艺术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艺术特长。
第八条艺术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突出艺术教育特色。
三、校园安全管理第九条艺术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第十条艺术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艺术学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格执行校园来访登记制度,确保校园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艺术学校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四、学生管理第十三条艺术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艺术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机制,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第十五条艺术学校加强学生日常行为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桂平尚美艺术学校规章制度
桂平尚美艺术学校规章制度
《桂平尚美艺术学校规章制度》
桂平尚美艺术学校是一所以培养艺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学校,为了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学生的学习环境,学校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
首先,学校规定学生要按时上课,并要求学生不得擅自旷课。
凡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经过批准。
迟到、早退、擅自离校等行为都会被严肃处理。
其次,学校对学生的服装和外表也有一定的规定。
学生在校内必须穿着整洁、得体的服装,不得穿着暴露或违反道德风尚的服饰,不得打耳洞、纹身等不良行为,并要保持头发整洁,不得染发、留长发等。
另外,学校还规定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和生活纪律,不得在校内破坏公共设施、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不得在校内或者外校组织非法活动等。
此外,学校也对学生的作品征集等活动进行了一定的规定,以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学生的创作积极性。
总的来说,桂平尚美艺术学校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为了营造一个团结、和谐、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个人品德的培养和学业的发展。
学校会不断完善和更新规章制度,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学生的需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艺术学校规章制度【篇一:艺术学校规章制度】武汉市艺术学校规章制度(综合类)2009年8月武汉市艺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暂行办法编号:`whyx/zh/zy0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武汉市艺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为建立起新型的领导管理体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充分发挥校长统一指挥、党组织政治核心,教代会民主管理的作用。
建立统一的、有力的教学指挥和行政管理体系。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的负责人。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在市文化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四条校长应主动接受学校党委的监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学校工作决策须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五条校长要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行民主管理。
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
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工作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章校长的任职条件第六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全面贯彻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教育思想端正,懂得艺术教育规律,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实践经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的职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具有组织、决策、协调、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述能力,具有社会活动能力。
第八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勤政、廉洁。
实事求是,作风民主,联系群众,严于律已,宽厚待人,为人师表。
掌握了领导工作方法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
勇于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
第九条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学校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校长的职责和权限第十条校长的职责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对学生德、文、专全面发展负责,培养德艺双馨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接班人。
2、全面负责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教学领域的改革,使学校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
3、组织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开展工作,依靠教职工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育人环境。
深入一线,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配合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6、配合党委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
7、对学校体育、卫生及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8、支持群团组织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共同办好学校。
9、对学校的经费、财产、设备、设施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校长的权限1、对学校的改革发展、教学、教科研和行政工作,具有决策权、指挥权;对学校的重大问题,经党政联席会充分研究后,由校长决定。
对有争议的改革方案,有权决定试行。
2、按照中央关于干部“四化”的标准,提出中层干部的人选。
中层干部人选经竞聘、群众投票表决、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由校长聘任或任命。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中层干部、教职工进行工作调整和调动。
校长在征求党委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
对中层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干部调出,经学校党政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和市文化局有关规定内,有权决定学校的预、决算。
重大投资含基本建设和贵重设施、设备的购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5、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学校工作需要,在上级核定的人员编制内,有权调整学校的行政机构和人员配备。
6、有权对学校教职工组织考核,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本校制订的奖惩条例和规定实施对教职工的奖惩。
7、有权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开展艺术、业务交流。
8、有权制订招生计划,开办社会培训,组织非学历教育,开展联合办学,建立产教结合、社会参与的多种办学模式。
9、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抵制各种不合理的经济摊派。
10、校长在正确行使职权时,有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第四章校长的行政指挥系统第十二条建立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指挥系统,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形成学生工作、教学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的工作格局。
第十三条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四条校长暂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校长或上级指定一名副校长代理其职务,并报市文化局备案。
第五章校长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由市文化局组织部和教职工代表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凡进入“优秀”等级,由市文化局给予表彰。
第十六条学校被评为市、省、部级先进学校或重点中专学校,在市文化局目标管理工作中被评为先进、立功单位,按市文化局规定的标准对校长进行表彰。
第十七条校长在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由市文化局给予处分:1、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损害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利益。
2、使学校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明显下降、教学未能完成。
3、违背教育规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
4、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作风专横,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后果。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于武汉市艺术学校。
若与上级颁发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条例相矛盾,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暂行办法自1997年10月起执行。
武汉市艺术学校1997年9月【篇二: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艺彩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一课堂教学管理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交由学校教务处。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
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
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7、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8、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
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9、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10、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11、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12、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
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13、对差生、进步不大或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给予补课(要和家长学生沟通好,不要让学生认为是自己学习差才补课的)。
14、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
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
15、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
二请假制度1、除特殊情况下,每班每月允许调课一次,每超过一次扣本课时费10%。
并在前台做好备案工作。
2、请假分公假、事假和病假。
事假和病假不享受课时费。
每期请假不超过一次。
3、教师一切请假,任课教师需提前在班级里告知学生,做好调课时间安排。
调课都需提前在前台备案,以便前台及时做好和家长的沟通工作。
谨防落掉一个学生,引起家长不必要的不满。
三学生安全工作1、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前台教师,以便前台告知家长。
2、课堂结束后,教师清点本班离校学生,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应在交由前台,安排妥善后,,方可离校。
【篇三:艺术学校规章制度范本】沙文艺校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校长工作职责一、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下,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学校教学质量。
二、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安排培训考核工作的任务,确保培训考核任务按时完成。
三、配合从事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各类人员,组织协调好与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培训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经常检查培训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五、审核培训考核工作财务收支情况和落实财务监督。
教务处主任工作职责一、在培训学校校长领导下,负责做好全区的各类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主持培训考核组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上级要求,安排好各类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计划,并确保培训考核质量和安全。
经常检查培训班教学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培训班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三、关心培训学员在培训班期间的生活,保证培训班教学任务正常进行。
四、审查培训班的财务收支情况,做到账目清楚。
五、及时向校长汇报教育培训的有关情况,听取校长对培训考核工作的要求,并及时抓落实。
教务人员工作职责一、经常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针对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教学要求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授课老师。
及时完成每期培训班的工作小结。
二、认真做好学员到课的考勤工作,培训班结束后,做好学员的到课情况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位学员的考勤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