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九章 争议处理条件
国际贸易与实务—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九/十章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一、商品检验二、异议与索赔条款三、不可抗力四、仲裁一、商品检验(一)商品检验的意义: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公证的第三者。
是国际货物买卖不可缺少的一环。
205/206(二)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何时何地行使对商品的检验权1 在出口国/检验(产地检验/装运港检验——离岸品质、重量)2 在进口国检验(目的港检验——到岸品质、重量/用户仓库等)3 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最常用)4 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Shipping Weight and landedQuality(三)检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检验证书的种类(211)及其作用1 是证明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2 是海关验关放行的依据3 是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4 是办理索赔理赔的依据5.是解决争议的依据6.是计算关税的依据7.是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二、异议与索赔(一)约定异议与索赔条款的意义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约;便于依约处理合同争议* 索赔的对象合同对方/ 承运人/ 保险公司(二)异议和索赔条款的主要内容:索赔的依据、索赔的期限、索赔金额、索赔方法(三)违约金与定金条款1、违约金的含义P219罚金或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不同:前者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其数额与实际损失是否存在及损失的大小没有关系。
2、定金的含义P221 (担保金)合同的一方预先付给另一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如收取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
*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担保金,用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如收取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订金:则为预付货款的一部分*违约金或罚金与定金不能同时使用三、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定义⏹在合同订立之后;⏹不是因当事人自身的过失或疏忽所导致;⏹事件是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可以免责。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自然的力量、社会原因)2、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免除或部分免除或推迟履行合同的义务)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免除全部责任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免除部分责任合同暂时不能履行——免除未按期履行合同责任。
进出口贸易实务(第二版)第09章贸易纠纷与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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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可抗力的范围 • (1)自然力量(act of god)引起的,如水灾、
火灾、地震、暴风雨、大雪、旱灾、泥石流、海啸 和火山爆发等。 • (2)社会力量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 骚乱和暴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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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发生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 发生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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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异议和索赔条款 • 异议和索赔条款除规定一方若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
索赔外,还规定索赔依据、索赔期限和索赔金额。 • (1)索赔依据 • (2)索赔期限 • (3)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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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罚金条款 • 1.定义 • 罚金条款应被称为违约金条款更恰当些。所谓“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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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只承认违约金具有赔偿 作用,而无保证合同履行和制裁违约的担保功能, 按合同当事人的意图将违约金分为:
• ①罚金。 • ②预约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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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 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也可以 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若约 定的违约金低于或高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当 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违约金给予增加 或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产生违约金的, 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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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 1.卖方违约 • 卖方违约是指卖方不交付货物或单据,或交付延迟;
交货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以及第三方对交付的货物存 在权利或权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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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应的救济方法如下。 • (1)卖方实际履行。 • (2)减少价金。 • (3)宣告合同无效。 • (4)损害赔偿。这种权利的行使不因行使其他的
第九章 争议处理条件
案例3key
属于不可抗力事故,可以主张。
案例4
我方按FOB条件进口商品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期 为5月份。4月8日对方来电称,因洪水冲毁公路 (附有证明),要求将交货期推迟到7月份。我方 接信后,认为既然有证明因洪水冲毁公路,推迟交 货应没问题。但因广交会期间工作比较忙,一直没 有给对方答复。6、7月份船期较紧,我方于8月份 才派船前往装运港装货。因货物置于码头仓库产生 巨额仓租、保管等费用,对方要求我方承担有关费 用。中方是否可以对方违约在先由,不予赔偿?
案例1key
属于不可抗力,可以要求延期履行合同,但是 不能提出解除合同。 美索赔不合理。本案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必然影 响交货时间。不可抗力是免责条款,可免除遭 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能如期履约的责任。美方 应考虑实际情况同意延期履行合同。
案例2
某企业以CIF条件出口1000公吨大米,合同 规定为一级大米,每公吨300美元,共 300000美元。卖方交货时,实际交货的品质 为二级大米。按订约时的市场价格,二级大米 每公吨250美元。问买方可以主张什么权力? 如果买方索赔,提出的索赔要求应该包括哪些?
二、索(理)赔 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一方如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索赔依据:法律和事实 索赔期限:过期无权索赔 约定索赔期限:合同中约定 法定索赔期限:《公约》自买方实际收到货物两 年,中《合同法》四年 损失赔偿的办法和金额
二、索(理)赔 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损失赔偿的办法和金额的约定原则: 赔偿金额应和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 失相等; 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料到的合理的 损失为限; 由于受损方没采取合理措施而致使可能减轻而 未减轻的损失发生,应在赔偿金件出口1000公吨大米,合同 规定为一级大米,每公吨300美元,共 300000美元。卖方交货时,实际交货的品质 为二级大米。按订约时的市场价格,二级大米 每公吨250美元。问买方可以主张什么权力? 如果买方索赔,提出的索赔要求应该包括哪些?
国际贸易实务 第9章 索赔条款
2年
法定索赔期只有在买卖合同中未规定索赔期时才 起作用,约定索赔期的长度可以越过法定索赔期
索赔的方式 源自要求一方履行合同义务 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 要求卖方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 或补足合同数量 要求减价 赔款 退货还款
索赔金额
是指受损害方向违约方索取损害赔偿的 金额 以实际损失
(2)对方索赔证件和有关文件是否齐全、清楚、 有无夸大损失等。
(3)合理确定赔付办法,如赔付部分货物、退 货、换货、补货、修整、赔付一定金额、对索 赔货物给予价格折扣或按残损货物百分比对全 部货物降价等办法。
罚金或违约金 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依据约定或 法律规定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 的金钱的责任 与实际损失无关 定金
2倍赔偿
索赔条款
索赔条款
索赔权
即明确一方如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即规定索赔时需提供的证件以及检验出证的机构 包括索赔有效期和品质保证期或称质量保证期
索赔依据
索赔的种类
对卖方的索赔
由于卖方违约而造成的买方的损失,买方可以向卖方索 赔。例如卖方未及时备好或装运合同所要求的货物等。 接货延迟。
对买方的索赔
对船公司的索赔
即运输索赔,包括船公司推迟发船,运输途中出现货损、 私自改线绕船航推迟船到目的港时间、短卸等。 凡发生在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均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索赔期限
赔偿损失的估损办法和金额
罚金条款
索赔与理赔应注意的问题
1、我方索赔需注意的问题
•(1)注重实际,查明责任。
•(2)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 •( 3 )按合同预先规定的金额提出索赔;或根据 实际损失情况确定适当的金额。 •(4)备齐索赔单证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争议处理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争议处理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国际贸易争议处理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下,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各种问题也随之凸显,其中国际贸易争议的处理尤为重要。
国际贸易争议,指的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由于合同的履行、商品的质量、价格、运输、保险等方面出现分歧而产生的纠纷。
这些争议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和双方的商业关系。
国际贸易争议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
首先,合同条款的不明确或不完善是常见的诱因之一。
比如,在货物品质的描述上模糊不清,或者对于交货时间、地点等关键因素规定得不够具体,都容易引发争议。
其次,国际贸易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政策、文化和商业习惯的差异,这些差异可能导致双方在理解和执行合同上产生偏差。
再者,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从而引发争议。
此外,市场行情的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也可能使一方认为自己的利益受损,进而引发争议。
面对国际贸易争议,处理的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协商是解决国际贸易争议最为常见和首选的方式。
当争议发生后,双方通过友好沟通,互谅互让,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高、成本低、维护双方关系等优点。
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不仅能够节省时间和费用,还能够保持双方的商业合作关系,为未来的合作打下基础。
调解则是在第三方的协助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人通常具有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客观公正地分析争议的焦点,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与协商相比,调解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但调解结果仍然依赖于双方的自愿接受。
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具有保密性、专业性、一裁终局等特点。
仲裁的裁决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章 争议处理条件
一、何谓不可抗力条款?为什么要在进出口合同 中规定不可抗力条款? 答: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 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 此要求损害赔偿。
二、何谓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如何认定的?
P243 不可抗力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事件是在有关合同
三、发生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解除合同: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 2、变更合同:不可抗力只是部分地或暂时性地阻 碍了合同的履行。 具体应视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情况和程度而 定或者在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 案例分析 我国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 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某年12月交货。11月 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 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 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 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次年1月 初交货,美方要求赔偿。
第四节
(一)含义:
仲裁 (Arbitration)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仲裁的含义及特点
(二)特点: 1、仲裁机构属民间性质的; 2、仲裁必须是双方同意的;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表现,大
多数国家的法院不受理争议双方订 有仲裁协议的案件
3、仲裁协议是仲裁发生的前提条件;仲裁机构不受理
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
4、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不能上诉
四、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 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履约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 另一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另一方收到通知或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 应及时答复,否则视作默认。 案例分析 我方按FOB条件进口商品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期 为5月份。4月8日接对方来电称,因洪水冲毁公 路(附有证明),要求将交货期延至7月份,我 方接信后,认为既然有证明因洪水冲毁公路,延 迟交货期应没有问题,但因广交会期间工作比较 忙,我方一直未给对方答复。6、7月份船期较 紧,我方于8月份才派船前往装运港接货。因货 物置于码头仓库产生了巨额的仓储、保管等费用, 对方便要求我方承担有关的费用。问:我方可否 以对方违约在先为由,不予理赔?为什么?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争议的处理
三、异议与索赔条款 异议与索赔条款的内容,除规定一方如违反合同,另一 方有权索赔外,还包括索赔的依据、索赔期限、赔偿损失的 办法和赔付金额等项。 1. 索赔依据:主要规定索赔必须具备的证据和出证机构。 索赔依据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两个方面。前者是指贸易 合同和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后者则指违约的事实真相及其 书面证明,以证实违约的真实性。 2. 索赔期限:这是索赔方向违约方提赔的有效时限,逾 期提赔,违约方可不予受理。因此,关于索赔期限的规定必 须根据不同种类的商品做出合理安排。对于有质量保证期限 的商品,合同中加订保证期。保证期可规定骤和做法,各 国仲裁机构一般都有自己的仲裁程序规则,如我国现行的仲 裁程序规则是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的效力主要是指由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对双方 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是否为终局性的,能否向法律起诉 要求变更裁决。根据中国仲裁规则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 也不得向其它任何机构提出变更裁决的请求,如败诉方不执 行裁决,则胜诉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五)仲裁费用的负担。一般规定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节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它是指 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 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 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一致不能履行或不 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 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是一项法律原则。 在英美法中有“合同落空”原则的规定。 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中有“情势变迁”或“契约失 效”原则的规定。
国际贸易实务第9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第九章课后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5ACBBC 6-10 CDCBB二、多项选择题1、ABD2、ABCDE3、ABCD4、ABCD5、ABCD6、ABD7、ACE8、ABE9、ABCD10、ADE三、简答题1、答案要点(1)索赔证据:在办理索赔时要注意证据确凿,还必须制备索赔清单和证明文件,并且应随附检验证明书、发票、装箱单、提单副本等。
同时,对不同的索赔对象还要另附有关文件,如保险单、联合检验报告、理货报告、残损短缺证明等。
在问题未解决前,索赔的商品应当保持原状,有的还要拍照存查,以便必要时作举证之用。
(2)索赔金额:根据国际贸易惯例,买方向卖方索赔的金额应与因卖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等,除受损商品的价值外,有关的费用也可提出,如商品检验费、装卸费、仓租费、合理的预期利润等也应计入索赔金额。
(3)索赔期限: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
2、答案要点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主要内容:书面合同不论采取何种格式,其基本内容通常包括约首、约尾和基本条款三个组成部分。
(1)约首部分:约首部分一般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缔约双方名称和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号码等项内容。
(2)基本条款:这是合同的主体,其中包括品名、品质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项内容。
商定合同,主要是就这些基本条款如何规定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3)约尾部分:约尾部分一般包括订约日期、订约地点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等项内容。
为了提高履约率,在规定合同内容时应考虑周全,力求使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具体、严密和相互衔接,且与磋商的内容一致,以利合同的履行。
3、答案要点一般包括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保险、装船、制单、结汇。
4、答案要点:修改的各项内容,应尽量一次性提出,避免多次修改,以免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凡能办到而又不增加费用的,应尽量不修改;修改应及时提出,以避免因拖延时间过长,造成银行认为我方已接受的误解;对信用证的修改书也应该认真审核,防止国外客户趁机修改、添加、删除一些重要的内容;修改书应由原通知行传递;对通知转来的修改通知书内容,如经审核不能接受时,就及时表示拒绝;一份修改通知书中包含许多内容,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绝,不能只接受一部分。
2024年国际贸易实务全部知识点
2024年国际贸易实务全部知识点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概述1.1 合同定义1.2 合同类型1.3 合同法律效力第二章:合同主体2.1 合同当事人2.2 合同代理2.3 合同主体资格第三章:合同内容3.1 合同条款3.2 合同标的3.3 合同价格第四章:合同形式4.1 书面合同4.2 口头合同4.3 电子合同第五章:合同签订5.1 合同谈判5.2 合同起草5.3 合同签订程序第六章:合同履行6.1 合同履行原则6.2 合同履行方式6.3 合同履行障碍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转让7.1 合同变更7.2 合同转让7.3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第八章:合同违约8.1 违约责任8.2 违约赔偿8.3 违约预防与处理第九章:合同解除9.1 合同解除条件9.2 合同解除程序9.3 合同解除后果第十章:合同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仲裁与诉讼10.3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合同11.1 国际贸易合同概述11.2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11.3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第十二章: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12.1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12.2 国际贸易结算程序12.3 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第十三章:国际贸易保险13.1 国际贸易保险概述13.2 国际贸易保险条款13.3 国际贸易保险操作第十四章:合同签订与备案14.1 合同签订方14.2 合同签订时间14.3 合同签订地点14.4 合同备案程序第一章:合同概述1.1 合同定义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就某一具体事项,基于共同意愿,依法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1.2 合同类型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等。
1.3 合同法律效力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主体2.1 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是指参与合同签订并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合同代理合同代理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代理人进行合同签订的行为。
国际贸易实务篇——贸易争议的处理
(⼀)仲裁的含义由于多种原因引发了合同当事⼈之间的贸易争议,就贸易争议的处理⽽论,通常有以下⼏种可供依次选择的⽅式:第三者调解(conciliation)——索赔(claim)——仲裁(arbitration)——司法诉讼(litigation)。
以下,我以仲裁为例,介绍贸易争议的处理⽅式。
国际贸易中的仲裁(arbitration)是指交易双⽅当事⼈在争议发⽣前或发⽣后达成书⾯协议,⾃愿将经过双⽅友好协商或第三者调解未能解决的有关争议交给双⽅同意的第三者(即仲裁机构)进⾏裁决(Award)的⼀种解决争议的⽅式。
友好协商固然是⼀种解决争议的便利⽅式,但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司法诉讼也是可以解决争议,相对于仲裁来说,由于它是⼀种“对簿公堂”的⽅式,费⽤较⾼、时间较长,⽽且不利于未来业务的发展。
相⽐较起来,仲裁取上述两者之长,克服上述两者之短,因此通过仲裁解决国际经济贸易业务中出现的争议,是国际普遍采⽤的争议解决⽅式。
(⼆)仲裁条款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般包括适⽤法律、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仲裁效⼒等。
1、仲裁适⽤的法律仲裁裁决肯定要有法律依据,包括当事⼈的国内法、第三国的法律、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等。
⼀般来说,当事⼈可以选择适⽤仲裁的法律。
2、仲裁地点仲裁地点是仲裁条款中的主要内容,往往是双⽅当事⼈利益的焦点。
在我国进出⼝贸易中的仲裁地点⼀般有三种规定⽅法:第⼀,⾸先争取在我国仲裁;第⼆,在争议的对⽅国家仲裁;第三,在双⽅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在规定第三国仲裁时,应注意选择对我国⽐较友好的国家。
3、仲裁机构常设的仲裁机构有:国际商会仲裁院(驻巴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本商事仲裁协会、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等。
4、仲裁程序仲裁程序主要规定仲裁的⼿续、步骤和⽅法等。
我国订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5、仲裁裁决的效⼒国际上普遍的做法是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争议双⽅当事⼈均有约束⼒。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9章
三、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及处理原则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遭受不可抗力
事件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行合同带来的责任, 而另一方不得要求赔偿损失。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有两 种:变更合同和解除合同。变更合同是指由一方当事人并经 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对原订立的合同条款或内容作部分的变 更,包括延期履行、提前履行、替代履行或增减履行。如变 更合同尚不能达到合理的结果时,则可采取解除合同的方式。 解除合同是指全部免除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的责任。
案例
我进口商向巴西木材出口商订购一批木材,合同规定 “如受到政府干预,合同应当延长,以致取消”。签约后适 逢巴西热带雨林破坏加速,巴西政府对木材出口进行限制, 致使巴西出口商在合同规定期内难以履行合同,并以不可抗 力为由要求我方延迟合同执行或者解除合同,我方不同意对 方要求,并提出索赔。
【思考】 请分析我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不可抗力是合同中的一项条款,也是一项法律原则。对 此,在国际贸易中不同的法律、法规等各有自己的规定。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其免责一节中作 了如下规定:“如果他(指当事人)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 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 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能克服它或它的后 果。”该《公约》指明了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义务是由于发 生了他不能控制的障碍,而且这种障碍在订约时是无法预见、 避免或克服的,可予以免责。此处所述的“障碍”即为不可 抗力。
我国法律也认为: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提供证明。在实践中,为防止争议, 通常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期限。在 国外,出具不可抗力证明的机构一般由当地商会或合法的公 证机构出证;在我国,出具不可抗力证明的机构一般由中国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或其设在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分会出证。对出具证明的机构,最好也在合同 中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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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索赔
合同中的罚金,各国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大陆法的国家一般都承认和保护合同中的罚金条 款,认为对违约方的惩罚可以采用支付一定金额的 形式;而且罚金支付后,受损害方还可要求违约方 对其作损害赔偿。罚金支付后也不解除违约方继续 履约的义务。 英美法的国家对罚金则不予以承认和保护。它们 认为,对于违约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予以惩 罚。
第一节 索赔
举例: Any claim by the Buyer regarding the goods shipped should be filed within 6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specified in the relative Bill of lading and/or transport document and supported by a survey report issued by a surveyor approved by the Seller.Claims in respect of matters within responsibility of insurance company,shipping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will not be considered or entertained by the Seller,
第一节 索赔
四: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索赔条款常被称作异 议与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有的合同把商品检验与索赔结合起来订立 , 因 而 称 作 检 验 与 索 赔 条 款 ( 1 nspection & claim Clause);有的合同在索赔条款中另外附 带一个罚金条款。
第一节 索赔
Should the Seller fail to make delivery on time a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the Buyer shall agree to postpone the delivery on the condition that the Seller agree to pay a penalty which shall be deducted by the paying bank from the payment under negotiation, or by the Buyer direct at the time of payment.The rate of penalty is charged at 0.5% of the total value of the goods whose delivery has been delayed for every seven days,odd days less than seven days should be counted as seven days.
第九章 争议处理条件
本章目录: 第一节 索赔 第二节 不可抗力 第三 仲裁
第一节 索赔
索赔含义 索赔(C1aim),是指受损害的一方要求违约方赔 偿的行为。 违约方对索赔的处理行为称作理赔。因此,索 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第一节 索赔
一:索赔依据 两个方面: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1、法律依据是指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中未明 确的,以合同适用的法律或国际惯例作为解释依据。 2、事实依据是指违约事实的证明。买卖合同中对索赔 依据的规定,主要是事实依据方面的,即索赔时要 具备的证明文件,以及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
第九章 争议处理条件
第九章 争议处理条件
争议的原因很多,例如:合同是否成立;对合 同条款规定不明确和双方理解不一致;卖方 违约或买方违约;履约中出现了不是当事人 责任的因素,以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 履行,而双方对能否取消合同或延迟履行合 同的看法不一致;等等。
第九章 争议处理条件
(1)如果违约事实明确,权利主张的方法可以通过索赔 条款在合同中予以解决。 (2)如果违约事实明确,但不是合同当事人自身的原因 所致,而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因而可以免 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对此,可通过不可抗力条款 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3)如果违约事实不明确,双方的陈述和看法不一致; 或违约事实明确,但对权利主张的大小意见不一致; 或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不一致;或其他有关合同 的争议在当事人之间达不成一致的意见,需要第三 方来裁决,则通过仲裁条款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第一节 索赔
二:索赔期限 索赔期限是指受损害方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 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受损害方有权向违约 方提出索赔;过了规定期限,受损害方就无 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索赔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方法——约定索赔期和 法定索赔期。
第一节 索赔
三:索赔金额 索赔金额是指受损害方向违约方索取损害赔偿的金额。 损害赔偿金额的原则: (1)赔偿金额应与因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 额相等; (2)赔偿金额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料到的合理 损失为限; (3)由于受损害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使有可能减轻而未 减轻的损失发 索赔
But the total amount of penalty,however,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total value of the goods involved in the late delivery.1n Case the Seller fail to make delivery ten weeks later than the time of shipment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the Buy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and the Seller,in spite of the cancellation,shall still pay the aforesaid penalty to the buyer without delay。
第一节 索赔
罚金条款 (penalty Clause)或称作违约金 条款(liquidated Damage Clause)。该条款较 多地使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开立信 用证和延期接货等场合。罚金的多少,一般 与违约时间的长短相联系,并按合同金额的 百分比来确定。罚金支付后并不意味可以解 除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