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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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许疃煤矿“三违”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有效减少和控制“三违”现象,真正树立“违章是管理干部最大的耻辱”、“违章害人害己”的意识,使干部职工不敢“三违”、不愿“三违”。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三违”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曹佩永、刘凯

副组长:黄正练、徐敬、石秀宝、翟建廷、周拥军、孟祥兵、王庆永、陈令峰

成员:周家快、赵宏志、丁卫平、庆先斌、晏正义、徐雪亮、赵文斌、黄华、侯保桦、周新平、

郭灿、王士峰、孙文涛

领导小组下设“三违”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

“三违”管理办公室负责修订完善“三违”标准、分类、积分考核办法;负责录入、定性、公示、学习组织、处罚、惩处、入档等工作。

二、建立反“三违”齐抓共管责任制

1.建立健全“三违”排查、治理、帮教体系,建立以“防、查、反、教、罚”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三违”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防范“三违”事故。

2.科(区)党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对“三违”

人员负管理、教育责任;跟班干部、班队长是安全生产现场指挥者,对“三违”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职工是现场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三违”人员负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责任,有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的权力。

3.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对“三违”有制止、查处、管理工作责任。

三、“三违”的界定

1.“三违”指在生产作业时间内、生产作业过程中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危害的行为。

2.视“三违”行为的安全风险程度,把“三违”行为界定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安全管理“红线”四类。界定标准详见《许疃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四、“三违”管理制度

(一)“三违”告知

1.“三违”核定,必须在现场进行确认,制止其违章行为,告知其违章原因,现场向施工单位跟班干部确认。

2.安监处、督查办要利用井口公示栏、矿早会、矿网站、协同工作平台等媒介及时公布“三违”情况。

3.基层单位接到安监处或督查办下发的“三违”告知单后,必须当天告知“三违”本人(不在矿电话告知)。否则,对“三违”罚款单接收人员处罚100元。

4.“三违”人员必须按《“三违”人员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安监处报告,参加培训。

5.安监处负责在每周一安全办公会上通报上周“三违”情况。

(二)“三违”登记录入

“三违”人员行为、单位、日期、班次、地点等内容要描述清晰、信息相符、定性准确。

1.矿查“三违”:“三违”信息必须在升井(或工班结束)后2小时内录入安全生产体系支撑平台。信息库如没有适应准确的“三违”原因,要在备注栏内说明,但等级必须准确,逾期无效。未及时将“三违”信息报送至安监处,或者信息平台录入与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无效,不计入个人月度“三违”指标。

2.基层自反“三违”:各单位要建立“三违”管理台账,8小时内登记在本单位《“三违”管理台帐》上,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严重“三违”要12小时内报矿组织追查。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三)“三违”人员帮教

1.轻微“三违”、科区自反一般“三违”由单位自主开展帮教。

2.矿反一般及以上“三违”人员,接到“三违通知书”后,需在3天内到安监处报到。领取“五谈五过关”帮教记录表,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集中帮扶教育学习。

3.安监处、党群工作部、物业公司等部门每月要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帮教培训学习、安全警示大课堂等活动。

4.帮教形式:全脱产帮扶教育。每期开班前所有“三违”

人员必须脱产参加,实行地面考勤,但不兑现市场化工资。学习当天严禁请假,未按时参加人员报送劳资经管部按旷工考核。特殊事宜提前由单位申请,报系统领导审批,给予批假,推迟帮扶。对未按照规定执行的部门进行通报,并罚责任人100元。

5.矿反一般及以上“三违”人员,每月参加一期军训。由矿物业公司负责。

6.管技人员、班队长由党群工作部(组织、工会)进行对口帮扶,并抄写安全岗位责任制、许疃煤矿干部管理补充规定、班队长职责、一周正能量等文件精神,并认真填写《管理干部“三违”考核登记表》、《班组长“三违”考核登记表》。安监处负责监督与考核。

7.凡“三违”人员无故未参加学习的,给予责任人400元罚款,党政正职200元/人次罚款,并按照旷工处理。

8.“三违”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未培训合格人员,停班培训,直至合格,方允许上班。

9.帮教档案需留存备查。

(四)“三违”处罚

1.“三违”人员阻挠安监员及其他执法人员正常监督检查的,加倍处罚;辱骂、威胁、殴打安监员及其他执法人员的,按照严重“三违”论处,并对单位正职罚款500元/人次。

2.“三违”处罚标准

(1)单位自反一般“三违”由单位内部自行管理。要

求各单位实行预警机制,自反一般“三违”达到3次自动升级为矿反“三违”。单位自反严重“三违”交安监处追查,由安监处定性处罚。安监处每月定期检查各单位内部管理工作。

(2)矿反轻微“三违”罚款30元,并扣罚安全体系建设0.5分/人次。

(3)矿反一般“三违”罚款500元,扣罚安全体系1分/人次;矿反严重“三违”罚款1000元,扣罚安全体系5分/人次;触及安全管理“红线”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扣罚安全体系20分/人次。周末矿反一般及以上“三违”加罚队长、跟班干部、单位正职各100元。

(4)矿反“三违”,严禁单位与其他经济处理挂钩,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违纪问责。

(5)一般及以下“三违”不影响奖金及其他津贴。

(6)严重“三违”扣除当月及季度安全奖励。

(7)由于“三违”造成他人工伤的,按照矿“三违”规定提高一个档次执行。

(8)外委单位职工,按矿属职工“三违”处罚标准处理。

(五)“三违”罚金返还

矿反一般“三违”实行返还制度。矿反一般“三违”人员,能够认真吸取教训,按照矿规定完成培训、帮扶、考核等既定动作。六个月内无“三违”和工伤等现象,给予返还“三违”罚款的50%。该返还制度,跨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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