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绞车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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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绳绞车管理规定

无极绳绞车管理规定

桃园煤矿无极绳绞车管理规定为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工作,确保无极绳绞车平安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防止无极绳绞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设计1、技术科根据各生产采区内部要优先选用无极绳绞车作为辅助运输工具。

巷道设计时要提前考虑无极绳绞车的使用条件。

2、根据使用巷道条件、运输对象、使用要求,完成无极绳布置设计。

绞车安装位置巷道〔硐室〕宽度在3.5—4m,特殊情况进展扩巷。

3、使用无极绳绞车运输的钢轨设计要符合"煤矿窄轨铁道维护质量标准"的要求。

坡度变化平缓,竖曲率半径≥15m,平曲率半径≥9m。

道岔较多的巷道,为保证副绳顺利通过,在道岔处需使用木轨枕。

4、轮组布置图设计数量要符合平缓过渡、均衡受力布置。

5、新无极绳绞车要设计调度车场,轨道平直,车场双轨之间平安距离不小于900mm。

车场长度不低于10m。

选用无极绳专用道岔,必须使用尾车。

二、选型1、机电科应依据我矿风巷、机巷的实际情况对无极绳绞车合理选型。

2、无极绳绞车选型应满足"煤矿平安规程"相关要求,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无极绳绞车检修技术标准"。

3、无极绳绞车要具有专用的无极绳绞车综合保护装置:〔1〕、要实时显示牵引车的运行状态,监控画面上要有无极绳绞车运行剖面图。

〔2〕、要有越位、超速、欠速、打滑、断绳、自动定位等保护功能。

出现故障并能发出语言灯光报警提示。

〔3〕、具有移动通讯功能,可以实现跟车人员和信号工随时随地与绞车司机进展通话、打点、紧急停顿绞车的运行。

〔4〕、电控形式:风巷选用变频调速,机巷选用软启动。

4、信号装置:机头、机尾和巷道内每隔100米要安装一套能打点、通话并能发出"正在行车、严禁行人〞语音声光警示信号装置5、无极绳绞车要有正规的操作台,操作台上要有正向运行、反向运行、急停、正向点动、反向点动等按钮,操作台和综合保护装置要合二为一,实行上锁管理。

煤矿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检测管理办法

煤矿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检测管理办法

煤矿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检测管理办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为规范我矿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试验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绞车钢丝绳试验管理办法绞车钢丝绳(以下简称钢丝绳)的试验分为新钢丝绳到货后验收试验、在用钢丝绳定期试验。

(一)新钢丝绳的验收试验1、钢丝绳到货后,应当附带有资质的第三方性能检验报告。

合格后应当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者锈蚀。

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应当保存完整。

以上工作由物资供应部负责。

2、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该项工作由钢丝绳领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领导批准后, 送样给运输区,由运输区负责联系送检。

3、正常使用的钢丝绳挪移其他地点使用前的试验,由钢丝绳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领导批准后,送样给运输区,由运输区负责联系送检。

(二)在用钢丝绳定期试验在用钢丝绳达到规定的性能检验期限前,由钢丝绳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领导批准后,送样给运输区,由运输区负责联系送检。

(三)取样要求截取绳样时,要由连接装置上部绳卡处开始向上截取。

先在绳样两端用铁丝捆好再截取,使用风动带锯截取。

一次截取长度、只做单丝试验时不小于800mm,做整绳拉断试验时不小于绳径的20倍、还应留出灌头尺寸200mm。

(四)送检责任单位钢丝绳送检由运输区统一负责。

各使用单位必须在钢丝绳达到规定的性能检验期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领导批准后,按正确方法截绳并将绳样送运输区申请试验,由运输区负责联系送检(因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出来的时间在半个月以上,为确保检验报告的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故必须提前1个月)。

钢丝绳符合《规程》第408、409、410、411、412、413、414条规定。

各使用单位要对钢丝绳的试验结果做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

运输区要对全矿钢丝绳的试验结果做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

(五)送检流程1、使用单位在送检钢丝绳前,应由科区长确认钢丝绳是否达到规定的性能检验期限,然后安排专人严格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绞车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绞车及其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

第三条煤矿绞车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矿、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煤矿成立绞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绞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绞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绞车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和修订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协调、监督全矿绞车安全管理工作;(四)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五)组织绞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六)处理绞车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煤矿绞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检查组、教育培训组、事故处理组等工作小组。

第八条安全检查组职责:(一)负责对绞车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二)对绞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三)对绞车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九条教育培训组职责:(一)组织绞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二)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质量;(三)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培训水平。

第十条事故处理组职责:(一)负责处理绞车安全事故;(二)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三)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绞车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二)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绞车操作资格证书;(三)熟悉绞车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四)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等影响操作的疾病。

第十二条绞车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绞车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二)定期检查绞车及其配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四)不得酒后操作绞车;(五)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新安装的绞车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提人的每年进行一次测试,提物的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2、主要运输斜巷提升的绞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完善各种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安全可靠,并配齐绞车后备保护装置。

提升人员的绞车必须实现二级制动;3、斜巷提升人员的绞车、人车、连接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测定和试验,具有以下报告: (一)绞车制动力矩测试报告。

(二)连接器检验及三环链检验报告.(三)斜井人车试验报告。

4、建立斜巷运输设备的各种图、牌板、技术履历簿、维修和技术记录档案,明确专人负责.5、斜巷提升人员绞车每班必须配备两名合格的司机,持证上岗,做到一人开车,一人监护;倾斜巷道运输工作,必须遵守“三固定、四保险"。

6、斜巷提升人员的绞车应有足够的备品配件,如提升钢丝绳、油马达、主泵、副泵、大型减速机、电机等,要有可靠备用关键易损件,如轴承、联轴器、制动电磁阀、溢流阀、安全阀、电控插件等。

7、斜巷运输绞车房内必须悬挂以下制度及图表:(一)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二)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操作规程.(三)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交接班制度.(四)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五)干部上岗制度.(六)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

(七)设备包机制度。

(八)绞车维修制度。

(九)安全保护试验制度.(十)钢丝绳验绳制度.(十一)人车运行制度。

(十二)绞车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技术特征表.(十三)斜巷运输系统图、挡车器图表。

(十四)周期检修制度。

(十五)防火制度8、斜巷运输绞车房内必须有以下记录:(一)绞车运行记录。

(二)司机交接班记录。

(三)钢丝绳检查记录。

(四)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五)人车专项安全检查、检修及手动落闸试验记录。

(六)设备检修记录。

(七)干部上岗记录.(八)要害场所登记记录。

9、主要斜巷运送人员的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确保斜井人车安全运行.10、斜巷运送人员的斜井人车必须使用人车信号机,通话要清晰,信号要准确,系统要可靠,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发出停车信号,确保人员运送安全。

绞车管理制度

绞车管理制度

绞车管理制度【第1篇】绞车管理制度 1、必需掌握所操作绞车的技术性能,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绞车,防止过载造成事故,禁止无电下放车辆。

2、注意对绞车的班检查,如四柱两戗的固定,地脚螺栓的固定,底座套绳,霸王桩,刹车装置的检查,临时硐室支护是否坚固可靠,监听运转声音是否正确,监视钢丝绳的一切情况(安全圈数、断丝、磨损、锈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严禁违章作业。

3、严格按章作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记录。

4、视线范围外的提升长度过,司机应与信号钩工有正确无误的信号联络,必需设司机回铃的信号系统装置,防止误操作,以便于双方安全顺利的完成当班提升任务。

5、禁止他人操作绞车。

6、搞好设备卫生及工作场合的文明生产。

【第2篇】调度绞车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调度绞车(运料绞车)司机必需经过培训,实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运料绞车必需使用双打电铃信号或声光信号装置,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3、有以下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1)绞车起动或运行中,发现绞车移动或压戗柱松动,(2)车辆在平巷或斜坡上运行时,发现有行人,(3)发现由于掉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绞车超负荷,(4)发现其它不安全因素或有人喊停车。

二、检查与处理。

1、绞车相近的顶帮支护应坚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运行的杂物聚积;2、打压戗柱的绞车,其压戗柱要坚固有劲。

固定底座的绞车,地脚螺钉必需紧固可靠;3、绞车突出部位距轨道侧不小于0.8米;4、开关应上架摆放稳当,电缆要悬挂整齐,操作按钮要安装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处;5、绞车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紧固齐全,制动闸和离合闸要快捷好用;6、信号要灵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8、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坚固可靠,排绳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不允许超出原钢丝绳总面积的5%;9、挡车装置应坚固可靠,使用快捷,并符合有关要求;三、注意事项:1、没有深度指示器的绞车,应在钢丝绳和滚筒上做出指示记号,以便及时减速及停车;2、绞车在运转中,司机应常常注意电机和机械的响声,如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动时,应赶忙停车检查原因;3、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应按次序排列,最外层距滚筒边沿的高度,至少应为绳径确实2.5倍。

2024年无极绳绞车使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无极绳绞车使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无极绳绞车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好和管理好无极绳绞车,确保无极绳绞车的安全可靠运行,在矿井生产中发挥节能高工效的作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无极绳绞车的管理1.无极绳绞车必须由使用单位全面负责管理,无极绳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指定专人,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2.其它单位若需在无极绳绞车运行范围内提升或运行车辆时,必须与使用单位取得联系,由使用单位派专职无极绳绞车司机及信号工进行无极绳绞车的操作,其它单位人员及非专职无极绳绞车司机、信号工严禁操作无极绳绞车或发送信号。

3.使用单位应配专职电、钳维修工,按《SQ-8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设备完好标准》《SQ-8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维修工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

4.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责任落实到人,组成包机小组并挂牌管理,每班由跟班队长、班长、电钳维修工各一人和无极绳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机尾警戒员共同组成当班包机组。

____包机组由当班跟班队长负责,要严格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和班检制度。

二、车辆串挂规定1.进入无极绳绞车运行范围内(绞车张紧器前方上、下山下车场处至无极绳绞车尾轮处)的车辆必须按车辆联接规定与梭车可靠联接,严禁在该范围内摘挂车辆。

2.无极绳绞车运行时,梭车只允许前顶或后拉车辆,严禁梭车前方和后方同时串挂车辆,串挂车辆时必须使用合格的斜巷提升串车专用三环链,若需串挂超长物料材料车辆时,必须使用运输队制作的专用串车钢丝绳连接装置进行串挂车辆。

3.串挂矿车时可串挂____辆,串挂超长、超重、超高及各类设备大件时,只允许串挂____辆,串挂超长材料车用专用三环链无法联接车辆时可用合格的专用串车钢丝绳连接装置串车,无法进行正常串车的设备大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利用钢丝绳配合绳卡进行联接。

4.在上山串车提升时,一般采用梭车在前(靠尾轮侧),其它车辆在后(靠绞车侧)的联接方式进行串车提升,若确需在梭车后方串挂车辆时,应尽量减少挂车数量,底速运行。

绞车规定煤矿安全规程(3篇)

绞车规定煤矿安全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绞车事故发生,确保矿井正常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绞车基本要求1. 绞车类型:矿井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绞车。

2. 绞车容量:绞车容量应满足矿井生产需要,并根据矿井井型、井深、井筒直径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

3. 绞车安装:绞车应安装在符合规定要求的井筒内,确保绞车运行稳定。

4. 绞车维护:绞车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绞车性能良好。

5. 绞车操作人员:绞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绞车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三、绞车运行管理1. 运行前检查:绞车运行前,操作人员应对绞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绞车运行安全。

2. 启动程序:绞车启动前,操作人员应确认绞车各部件完好,按下启动按钮,启动绞车。

3. 运行监控: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绞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运行,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

4. 停车程序:绞车停车时,操作人员应确认井口无人员作业,按下停车按钮,确保绞车平稳停车。

5. 绞车制动:绞车运行过程中,如需制动,操作人员应按制动按钮,确保绞车平稳制动。

6. 绞车检修:绞车运行一段时间后,应进行检修,确保绞车性能良好。

四、绞车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熟悉绞车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 操作人员应掌握绞车各部件的性能和功能,确保操作准确。

3. 操作人员应遵守绞车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4. 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绞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运行,报告上级。

5. 操作人员应保持井口秩序,确保井口安全。

五、绞车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绞车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行,报告上级,并保护现场。

2.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由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总结:事故处理后,应进行事故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关于各类绞车钢丝绳检查、检验及维护保养的规定

关于各类绞车钢丝绳检查、检验及维护保养的规定

关于各类绞车钢丝绳检查、检验及维护保养的规定一、钢丝绳的分类:根据钢丝绳的用途将钢丝绳分为主提升绞车钢丝绳(包括副井首绳、新主井首绳、旧主井首绳以及东一、西一、西二斜巷提升绞车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包括副井尾绳,旧主井尾绳和新主井尾绳)和小绞车钢丝绳(包括运送物料的无极绳绞车、斜巷提升的调度绞车、慢速绞车、双速绞车及电动葫芦起吊用的钢丝绳)。

二、钢丝绳的悬挂与检验:1、新钢丝绳的使用与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主提升钢丝绳到货后,使用单位截取试样、机运部按技术参数填写检验委托书、由供应公司送样进行性能检验;小绞车钢丝绳到货后,由供应公司送样进行性能检验。

合格后应当由供应公司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者锈蚀。

2 )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应当由供应公司保存完整。

3)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截取试样、机运部按技术参数填写检验委托书、由供应公司送样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煤矿安全过程》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2、在用钢丝绳的检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6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12个月检验1次;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须进行第1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

检验时由使用单位负责取样、填写检验委托书,经机运部审核后,由供应公司进行送检。

3)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截取绳样时,对斜井提升钢丝绳应从楔形连接装置上部截取,绳样长度应不小于2m,为保证校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

3、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4、摩擦式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专用于斜巷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18mm的钢丝绳,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检验报告等,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的,可以不进行性能检验。

5、使用中的钢丝绳检验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规定(四篇)

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规定(四篇)

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规定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质量要求:规定钢丝绳的材质、拉伸强度、断裂强度、弯曲性能、耐磨性、耐腐蚀性等质量指标,确保钢丝绳的牢固性和耐用性。

2. 检测要求:规定钢丝绳的检测方法和周期,确保钢丝绳的安全状态。

3. 使用限制:规定钢丝绳的使用寿命、最大载荷、使用环境等限制条件,确保钢丝绳在合适的条件下使用,避免超载和磨损等问题。

4. 维护和保养:规定对钢丝绳的定期检查、清洁、润滑和防护措施,确保钢丝绳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5. 损坏处理:规定对损坏的钢丝绳的修复和更换要求,确保及时处理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钢丝绳。

6. 操作规范:规定钢丝绳的正确使用方法、操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工作人员正确操作和使用钢丝绳,防止事故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煤矿安全规程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执行。

此外,煤矿企业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更为细化和具体的钢丝绳使用管理细则。

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规定(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钢丝绳品质要求:煤矿安全规程通常规定了钢丝绳的品质要求,包括强度等级、钢丝绳的材质、附着层、绳股结构等。

2. 钢丝绳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外观检查、损伤检测、定期涂油和保养等。

3. 钢丝绳的使用寿命:煤矿安全规程通常规定了钢丝绳的使用寿命,一般要求在达到使用寿命或者出现损伤时要及时更换。

4. 钢丝绳的安装和使用要求: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钢丝绳的安装和使用进行规范,包括安装方法、使用负荷限制、使用环境要求等。

5. 钢丝绳的报废和处理:煤矿安全规程通常规定了钢丝绳的报废和处理要求,包括报废标准和程序、报废记录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煤矿安全规程可能会有差异,具体规定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进行遵守。

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规定(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各种股捻钢丝绳在____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____%。

煤矿无极绳绞车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无极绳绞车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无极绳绞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煤业公司所属各矿井下无极绳绞车的安全管理,确保无极绳绞车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井下无极绳绞车及安全保护设施必须取得“MA”标志,投入使用的无极绳绞车必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包机制、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是辅助运输的业务主管部门,机电装备部协助生产技术部对相关设备进行业务管理。

第四条各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对无极绳绞车进行全面管理。

绞车使用单位负责绞车检查、维修保养、运行等管理。

第五条各矿应根据使用要求、巷道条件及设备布置特点制定井下无极绳绞车检查、维修保养、运行安全规程,并贯彻执行。

第六条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和班检制度。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配置专职电钳工,每天对无极绳绞车及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并按照无极绳绞车操作、维修规程和完好标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同时做好相关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第八条无极绳绞车司机及跟车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第九条无极绳绞车在井下安装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系统布置设计图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无极绳绞车、张紧装置必须由混凝土地基固定。

在运输支架等大型设备时,须浇灌水泥基础固定尾轮,其他情况可用锚杆或其他方法固定尾轮,但必须牢固可靠。

第十一条无极绳绞车应具备的安全保护及设施:(一)应具有工作和紧急两套制动闸,共用1套闸瓦制动时,操作和控制系统应分开。

紧急制动闸应为失效安全型。

(二)应具有双重过卷保护、低速保护、超速保护功能。

(三)应具有运输沿线急停保护及沿线声光报警系统。

(四)绞车和车辆(梭车)之间应备有通讯信号,具有打点、通话和紧急停车功能,跟车人员可以使用信号直接使绞车断电制动。

(五)绞车应设置总停开关,防止突发事件引发的危险。

(六)配套电器设备应具有过电流、欠电压、漏电流等保护功能。

(七)绞车应设有运输速度和运输距离显示器;(八)绞车外露旋转零部件(除摩擦轮、制动器外)应有防护装置。

无极绳绞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无极绳绞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无极绳绞车管理规定》一、无极绳绞车的管理1、各矿机电矿长对无极绳绞车的使用管理负责,矿机电办要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单位负责无极绳绞车的设备完好及安全使用;各驻矿安监处负责日常的安全督查。

2、在用的无极绳绞车要有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使用地点必须符合煤安证要求,其所属部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电气部件)等必须齐全。

无极绳绞车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设计制造规范,并满足AQ 1037-2007 《煤矿用无极绳绞车安全检验规范》和AQ 1041-2007 《煤矿用无极绳调速机械绞车安全检验规范》相关规定。

3、矿要有无极绳绞车运输系统的设计,有无极绳绞车硐室断面图、驱动装置、张紧装置和尾轮基础图、安全设施安装图、行车报警信号安装图等,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核签字。

要尽量减少变坡,弯道的曲率半径不小于9m,斜巷倾角不宜超过20°,驱动装置及司机操作台应优先设计在斜巷上部车场的直巷内,不宜将其安装在斜巷下部车场的直巷内;无极绳绞车基础要高于轨道,避免机头处出现积水。

4、无极绳绞车运行的轨道质量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其轨型不低于22kg/m,打运综采液压支架不低于30kg/m。

5、巷道断面、安全间距及躲避硐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绞车张紧装置前方必须留有不小于5m的过卷距离,绞车与张紧装置的基础间距及水平间距必须符合无极绳绞车使用说明书要求。

无极绳绞车安装于轨道巷一侧时,绞车最突出部位距轨道的间隙不小于0.8m,绞车距巷帮最突出部分间隙不小于0.6m;安装于皮带巷一侧时,与皮带最突出部位间距不小于0.6m。

6、无极绳绞车牵引矿车的数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额定牵引力、绞车制动力矩及车场长度计算确定,严禁超挂车。

平巷运输,在牵引力及车场长度允许的前提下,挂车数量不得超过10辆。

7、无极绳绞车运行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行人在进入无极绳绞车运行线路前,要认真观察行车及警示信号等标志,严禁强行闯入和跟车随行;行人严禁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

绞车钢丝绳更换、调头、调绳规定及注意事项

绞车钢丝绳更换、调头、调绳规定及注意事项

新木煤矿提升绞车钢丝绳更换、调头、调绳、去短的规定及注意事项:一、更换:1、锈蚀、扭曲、变形严重;磨损和断丝达到8%必须更换。

2、钢丝绳运输:斜井运输梱帮要牢固,运行速度要慢全程都不得过1米,特别在变坡点处速度要均匀,+325至+240斜井放钢绳只能是定筒单筒运行,由运输班负责运输,机电科负责吊装和梱牢梱好。

3、钢绳长度要求:+325主提升333米,+240主提升667米,必须保证长度正负不超过5 米,由机电科负责。

二、调头:1、有锈蚀、扭曲、变形或磨损和断丝达到3%必须调头。

2、有水的斜井在磨损和断丝没达到3%但连续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4个月必须调头。

3、调头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专用滑轮。

三、去短:1、钩头前段不超过30米,使用时间短且不影响调头后所需的使用长度,若有锈蚀、扭曲、变形或磨损和断丝达到5%时必须去短。

四、调绳:1、必须是钩头在上下车场,不得重载调绳或空车在斜井中调绳。

五、更换、调头、调绳或去短均应注意:1、均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相关规定执行2.钢绳排列要求:排列整齐,不得咬绳、起拱,有槽,特别是转层处的处理,预紧力要够(必须用重车排,重量在比正常载重少三分之一为宜)由机电科负责。

3、钩头质量:疲劳和损坏的钢绳卡要更换,钢绳卡不得少于6个,不得上反,达到预紧力,第一班要收紧两次,由绞车司机负责。

4、更换、调头、调绳或去短的确定:由绞车司机提议,机电科检查后作出决定并向调度窒汇报,安排时间实施。

5、作临时使用的钢绳卡1-2空矿车时不得少于2个,2-4空矿车不得少于3个,重车加倍,以次类推,临时使用也必须上紧。

6、人员安排:运输工由机电科联系运输管理人员安排,机电工由机电科安排。

7、开始至收工均应搞好档车栏与绞车的正常配合。

8、质量保证:由机电科负责,如何操作由机电科撑握和指挥,若运输班不服从机电工安排,造成质量不合格由运输工负责,若是机电工自身不负责,造成质量不合格由机电工负责。

绞车管理制度

绞车管理制度

XX煤矿运输管理制度第一节矿井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一、提升部分1、主提升钢丝绳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并保证每天检查一次,对平衡钢丝绳以及井筒悬吊钢丝绳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斜巷小绞车提升钢丝绳由各使用单位配备专职检查人员,并保证每日检查一次。

对钢丝绳的使用情况要定期检查,各单位必须建立《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对其各处的检查要做好详细记录。

2、主提升钢丝绳使用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98条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允许装备使用,并将检验情况详细记录。

直径在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出库检验必须有厂家合格证书。

进货时应对钢丝绳取样送交资质部门进行质检,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允许装备使用。

3、当检查人员发现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是否变化,都必须立即更换。

4、对钢丝绳质检人员及检查报表的规定(1)各单位钢丝绳质检人员必须报安监、调度、机电部门,人员变动时,要随动随报,确保责任到人。

(2)钢丝绳质检《班报表》、《日报表》必须报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核。

(3)各单位要选择精通有关钢丝绳检验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人员担任质检员。

专职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

(4)斜井、斜巷提升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条规定。

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矿车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5)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阻车器、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

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6)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才能启动。

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

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之间,除由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井口、井底信号装置必须具备声光和语言报警功能。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一、我矿各井及各类绞车在用的最大钢丝绳规格:1.扩建主斜井、副斜井、五更山采区、羊四采区主提升机提升钢丝绳:6×7+1—24.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2.副立井主提升机的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制动绳;6×19+1—21.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3.老井煤台绞车的提升钢丝绳:6×7+1—21.5(或20.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二、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和保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新绳到货后,必须按新钢丝绳悬挂前的实验规定进行验收实验;合格后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2.每卷钢丝绳都必须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验收试验证书、铭牌等)。

3.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直径在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的钢丝绳,有厂家合格证,外观检查无锈蚀损伤,可以不做1、3款所要求的试验。

5.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准在下列设备中使用:平巷运输设备、斜巷架空乘人装置、斜巷无极绳绞车、斜巷钢丝绳牵引的胶带输送机;(2).凡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6.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中规定的滚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要求(80),以控制弯曲疲劳强度;7、钢丝绳在使用中应注意润滑,润滑钢丝绳用油应采用专用钢丝绳油,并注意与钢丝绳厂家制造时所用的油脂相适应。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应定期进行涂油;8、严禁用布条之类的东西捆绑在钢丝绳上做提升容器位置的标记,这样会破坏钢丝绳在捆绑处的润滑,导致该处严重锈蚀发生断绳事故。

9、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条的规定;10、钢丝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1条的规定;11、新钢丝绳悬挂前的试验和在用绳的定期试验,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1)、新绳悬挂前的试验: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A、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做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做升降物料;B、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计算出的安全系数低于下列规定,该钢丝绳不得使用:①、专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9;②、专为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5;③、罐道绳、防撞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④、防坠器的制动绳和缓冲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⑤、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⑥、无极绳绞车运物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2)、在用绳的定期试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A、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煤矿绞车道管理制度

煤矿绞车道管理制度

煤矿绞车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绞车道的使用,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绞车道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责任1.生产部门负责具体绞车道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要加强对绞车道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确保工作安全。

2.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绞车道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绞车道的安全运行。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绞车道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良好运行。

四、绞车道使用规定1.煤矿绞车道的使用必须有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或篡改。

3.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不得酗酒醉酒操作,如发现有酒后作业情况,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4.使用绞车道时,必须注意周围环境和工作人员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五、绞车道维护保养1.绞车道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的维护保养负有责任,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3.绞车道设备使用期限到期后,必须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备安全。

六、安全生产1.绞车道运行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后才能恢复操作。

2.绞车道设备必须配备安全设备,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七、应急预案1.煤矿绞车道应急预案必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时能快速有效处理。

2.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处置流程、应急救援措施、通讯联络方式等内容,必须做到人员熟悉掌握。

八、责任追究对于不遵守本管理制度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九、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调整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需由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通知。

2.煤矿绞车道管理制度需定期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和调整。

十、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煤矿生产部门所有。

煤矿井下无极绳绞车设计安装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无极绳绞车设计安装管理规范

煤矿无极绳绞车设计安装管理规范补充规定无极绳绞车安装前,机运科必须依据采区设计及采掘工作面设计编制无极绳绞车安装设计。

无极绳绞车设计内容包括绞车选型计算、无极绳绞车安装布置图、绞车基础施工图、供电系统图。

一、巷道工程1、巷道工程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业集团公司回采巷道设计施工规范(试行)》。

巷道断面设计应充分考虑巷道变形量和运输大型设备、安全设施安装使用的需要,人行道宽度和安全间隙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

2、无极绳绞车运输巷道倾角小于120,弯道曲率半径不小于12m,弯道处前后3m必须是平巷不得有变坡。

二、绞车选型根据斜巷坡度、提升最大载荷、提升距离计算选择需用的无极绳绞车和钢丝绳型号。

三、绞车硐室1、绞车硐室最小尺寸(含主机、张紧装置、压绳装置、导绳装置)长度应不小于15m,宽度应不小于3.6m,高度应不小于2.5m。

其中功率132kW无极绳绞车主机硐室尺寸应为4m×4.4m×3.6m,功率55kW无极绳绞车主机硐室尺寸应为4m×4m×3.6m。

2、绞车(或设施)与周壁的有效间距不少于0.3m,检修侧设备外缘与峒室间距不小于0.7m,操作侧设备外缘与峒室间距不小于1m。

行人侧与绞车之间距离不小于0.5m。

3、安全硐、信号硐室安全硐、信号硐室尺寸(长×宽×高)为1.8m×1.8m×1.8m。

4、机头设有配电硐室,其尺寸要根据电气设备具体配置情况而定。

四、绞车基础1、无极绳绞车驱动装置、张紧装置、主压绳轮、导向轮、尾轮必须采用混凝土浇注永久基础,强度等级为C20,二次灌浆强度要高一个等级。

当底板为砂岩、灰岩等坚硬完整岩石时,由分管科室提供充分地质数据、专业提出申请不打混凝土基础,可用螺纹锚杆固定,安监处负责锚固力测定。

2、混凝土基础严格按照设计提供的尺寸浇注,巷道底板为软岩或煤层时,必须在混凝土基础坑内打锚杆进行锚固。

煤矿绞车绳管理规定

煤矿绞车绳管理规定

煤矿绞车绳管理规定总则1.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规范煤矿绞车绳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绞车作业的人员。

3.煤矿绞车绳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经过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4.煤矿绞车绳的保养、更换等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操作。

绞车绳的使用与保养1.煤矿绞车绳严禁捻曲、打结、大角度钻孔、超载和过度弯曲等行为,以免引起安全事故。

2.绞车绳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如发现有扭曲、变形、破损、腐蚀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3.长期未使用的绞车绳也必须进行检查,有异常现象需进行鉴定,不得随意使用。

4.在绞车过程中,当绞车绳受到异物磨擦或伸直受力时,立即停止绞车,及时检查和更换绞车绳。

5.绞车机和其它运输设备一定要选用与绞车绳相适应的结构,以便在运输过程中减少绞车绳遭到伤害的可能性。

绞车绳的标识1.绞车绳代码、规格、批号等必须标明在绞车绳的明显位置。

2.对于原标识被刻意抹除或者被掉落的绞车绳,必须重新标识并记录相关信息。

绞车绳的更换1.煤矿绞车绳每运行100小时,应换绞车绳一次,必须经过专业人员鉴定后方可使用。

2.绞车作业中,如果发现绞车绳有受伤、断裂等现象,应立即停工更换,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煤矿绞车绳管理制度1.设立专人对绞车绳保养和更换进行管理,并建立档案,记录绞车绳使用情况。

2.绞车绳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

3.发现绞车绳使用不规范或者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通报,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结论以上是关于煤矿绞车绳的使用与管理的规定,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以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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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井下各用绳单位
为严格执行钢丝绳国家标准,结合上级有关单位的检查建议,结合我矿
新进钢丝绳的强度等级,鉴于我矿井下绞车及斜巷运输排版的有关内容不规范、不统一,请对照下表,严格填写并整改。

附表:钢丝绳每米重量及破断力
兴隆庄煤矿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矿钢丝绳的安全管理,堵塞漏洞、严抓细管,有效杜绝各类提升运输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钢丝绳管理组职责
1、对各单位用绳计划的审批和钢丝绳到货后的验收、取样试验,并建立钢丝绳使用台帐。

2、建立主要绞车(巾1.6米及以上)、架空人车的用绳更换记录,定期做好钢丝绳的试验。

3、对井下 1.6 米及以上的运输绞车、架空人车及重要地点绞车钢丝绳每周检查一遍,并做好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4、工作面安撤前依据现场状况(如坡度、长度、绞车牵引力、最大载荷等),以确定钢丝绳的规格和长度。

5、对各单位的钢丝绳使用、检查、维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钢丝绳的领用
1、用绳单位根据需求情况提前编制用绳计划,不得影响现场的使用。

2、领用钢丝绳,必须注明使用地点、绞车型号规格、编号,以及钢丝绳
的绳径、绳长及绞车服务长度内的最大倾角等,由钢丝绳管理组核算签字后,方可发放新绳。

三、钢丝绳的使用管理
1 、各用绳单位必须有一名队分管领导,并设一名兼职钢丝绳管理网员,负责本单位的钢丝绳管理工作。

2、辅助运输绞车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6.5 ,运行中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3、绞车新上钢丝绳或更换钢丝绳后,应及时变更绞车管理牌板中的挂绳时间。

4、各种绞车绳道中的托绳轮,每组间距不得大于20m绳道中的凸点必
须添加托绳轮;绞车绳道中的压绳轮,根据现场实际要求安装。

托压绳轮必须运转灵活,严禁钢丝绳磨托压绳轮和巷道顶底板。

5、长期停用的绞车,须经钢丝绳管理组对钢丝绳的状况检查确认允许后,
方可使用
6、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固定在滚筒的专用卡绳装置上,压
绳卡不得少于两付,不得形成锐角压绳,绳头余量不大于200mm且不摩擦电动机。

7、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咬绳、爬绳现象。

钢丝绳运行部分无扭曲、盘圈现象。

绞车松绳至终点时,滚筒上的母绳不得少于 3 圈,滚筒上缠绕多层钢丝绳时,滚筒边缘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应为钢丝绳直径的2.5 倍。

8、同一部绞车原则上只能使用一条钢丝绳,如确实需要延长时,严禁采用系口或绳卡搭接,应用插接(俗称随绳)的方法,插接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 倍。

9、保险绳要与主绳直径相同并联接牢固。

当主绳直径大于22mnS寸,保险绳绳径可降低一个规格。

10、采掘工作面使用的且坡度超过15°的绞车钢丝绳铧头,每季度至少由使用单位重新插接一次。

其余地点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铧头重新插接时间。

11、对井下使用的各类绞车,因生产需要变更使用地点时,使用单位必须到钢丝绳管理组办理调帐手续
12、上下井运输材料、设备封车时,严禁使用新绳。

四、钢丝绳的检查维护
1、各运输地点开车前必须对钢丝绳、铧头、压绳板和绳卡子的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做详细记录,所有在用钢丝绳头必须使用完好的桃形环,同型号绳卡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规格与主绳一致,并严格按规定固定牢靠。

若桃形环变形,绳卡子松动、断裂,必须立即更换。

把钩工负责铧头及铧头
以上15 米内钢丝绳和绳卡子的检查,其余由绞车司机负责。

2、对使用中的钢丝绳,现场较干燥的每月涂油一次,现场湿度大、泥水较多
地点每月至少涂油两次。

对钢丝绳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
煤泥(水)擦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灯挥发性油类清洗。

3、暂时停用绞车的钢丝绳应缠绕到绞车滚筒上或挂在巷帮上,严禁浸泡在泥水中。

4、钢丝绳在遭受猛烈拉力冲击(如掉道、突然停车)时,必须立即停车
检查,发现异常应垛掉或更换。

同时钢丝绳有死弯、松股、挤伤、锈蚀、点
蚀有麻坑、形成沟纹等均不得使用。

5、使用中的钢丝绳一个捻矩内,断丝数量达到钢丝绳总数的10%,或绳径减小量达到标准绳径的10%时,必须更换。

6、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五、钢丝绳的回收
1、撤除上井的绞车,一律实行绳、车分离,并将撤下的钢丝绳交回收队,
由回收队出具交回钢丝绳的数量(包括型号、长度),交绳单位凭回收队收条到机电中心钢丝绳管理组消帐。

2、使用中的绞车需要换绳时,在办理新绳领用手续后的 5 日内,将更换
下的旧绳升井交回收队,并报钢丝绳管理组消帐。

3、回收队对收交的旧绳进行整理、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做好复用工作,钢丝绳的报废必须经鉴定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进行处理。

4、自回收队领用回收复用的钢丝绳,可不计入单位材料费。

但可根据钢
丝绳的状况、数量、规格,计作回收队的修复产值。

六、奖罚规定
1、钢丝绳在使用中,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造成的绞车母绳排列混乱、母绳压绳不牢固、打弯扭结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 元。

对碾压铧头者,按损坏钢丝绳的金额加倍进行罚款。

2、因工作急需,未到钢丝绳管理组办理审批领用手续而领用新绳的,须在2 日内补办,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 元。

3、上井交机厂检修的绞车,每发现带绳一次罚责任单位100 元(特殊情况及许可者除外),并责令将绳退下交回收队。

4、回收钢丝绳的数量,应不低于原绳(以钢丝绳管理组记录)长度的
80%,否则每少交一米罚责任单位20 元。

对随意丢弃的钢丝绳,执行材料稽查罚款。

5、对因管理存放不善使新钢丝绳遭到损害,按损坏钢丝绳的金额加倍进行罚款。

6、不按规定对钢丝绳进行班检工作或无检查记录,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 元、责任人50 元。

7、禁止使用新钢丝绳封车,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 元。

8、因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按事故分析处理。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若与《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兴隆庄煤矿201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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