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河南省××县二调文字成果××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农村部分)组织实施单位:××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承担单位:××××××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四月目录一、概述 (1)(一)县域概况 (1)(二)土地利用特点 (1)二、农村调查成果 (2)(一)外业调查成果 (2)(二)数据成果 (2)(三)图件成果 (2)(四)文字成果 (3)(五)数据库成果 (3)三、成果分析 (3)(一)土地利用现状与结构分析 (3)(二)土地利用权属结构分析 (6)(三)区域分布规律分析 (7)(四)与前成果对比分析 (7)(五)成果应用前景分析 (16)四、土地利用的经验及问题 (17)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措施和建议 (18)六、挖掘土地资源潜力的措施和建议 (20)(一)向居民点要潜力的主要措施和建议 (21)(二)向违规用地要潜力的措施和建议 (21)(三)向低效土地要潜力的措施和建议 (22)七、结论 (22)一、概述(一)县域概况××县位于豫东平原,…………。
(二)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县全县未利用地仅有3161.64公顷,土地开发利用率高达97.77%,土地垦殖率70.65%。
2、人口密度大,人均资源量少××县人均耕地量已接近土地承载极限。
××县总人口131.56万,人口密度为896.28人/ Km2,是河南省人口密度(554人/Km2)的近一倍,人均土地资源量仅为0.11公顷(1.65亩);人均耕地量为0.08公顷(1.20亩),是全国人均耕地量(0.11公顷)的72.73%,河南省人均耕地量(0.09公顷)的88.89%。
3、城镇村及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110.58公顷)比重较大,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41981.39公顷)的15.57%,高于河南省平均比重(11.08%)约4个百分点;纯农村居民点用地19993.4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08%,人均居民点用地0.0171公顷(171m2),远远超出了《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农村居民用地标准。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发布会文字实录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发布会文字实录(根据录音整理)郝跃南:通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有关情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省国土资源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朱明仓先生,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熊建中先生,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副院长王玉川先生,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央、境外和四川的媒体,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我是省政府新闻办郝跃南,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发布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数据和相关工作;二是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下面,请朱明仓先生发布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情况。
朱明仓: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就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主要情况和成果作简要介绍。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也就是我们说的二次调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我国法定的一项土地调查制度。
自1996年完成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十年间,土地利用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土地调查数据成果难以满足需要。
2006年12月,国务院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07年2月15日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川府发…2007‟20号),并成立了由省发改委、经信委、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环保厅、统计局、测绘局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
我省二次调查自2007年7月1日启动,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完成二次调查数据汇总,历时两年半时间。
一、二次调查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按照统一的调查标准时点,利用国家统一制作的航空航天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底图,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依据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要求,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平台与管理系统的“五统一”要求,严格落实“三下两上”的调查工作组织模式,采取“国家—省—市(县)”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成果的全面、真实、准确。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 10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02-04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9] 1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自2007年7月1日全面部署启动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调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但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调查工作进展滞后、对上报土地调查数据有顾虑等问题。
上述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为按时、保质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推进工作各地要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以按照时限、全面完成、保证质量为重点,制订2009年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
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动工作。
部建立动态通报制度,根据各地确定的工作时限,定期通报地方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核查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部将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
对于地方在土地调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部将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实地会商解决。
对于经通报和督导后,整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仍然滞后的,部领导约谈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改进仍不明显的,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
二、统筹协调,按要求分步骤完成任务《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目标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各地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统筹协调,重点抓好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城镇各类专项用地面积统计,保证部2009年底前汇总全国土地利用数据,按时向国务院上报汇总结果。
馆陶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2023简版
馆陶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馆陶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1. 引言本报告是针对馆陶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分析报告。
土地调查是为了全面了解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土地管理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本报告将通过分析馆陶县的土地利用情况、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变化等方面的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 背景馆陶县位于河北省南部,是一个农业县,土地资源是该县最重要的资源之一。
通过全国土地调查,可以了解土地资源的分布、用途和利用情况,对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3. 土地利用情况分析根据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馆陶县的土地面积为X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为X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林地面积为X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草地面积为X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水域面积为X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
从土地利用类型的分布情况来看,耕地是馆陶县的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但林地和草地的面积也有一定规模。
4. 土地利用结构分析馆陶县的土地利用结构主要包括农用地、林地、草地和建设用地。
根据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农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林地占总土地面积的%,草地占总土地面积的%,建设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
从土地利用结构的角度来看,农用地是馆陶县的主导土地利用类型,但林地和草地的面积也较为重要。
5. 土地利用变化分析通过比较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可以了解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
根据数据分析,馆陶县的耕地面积在过去几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农村农田整治和城市扩张。
,林地和草地的面积也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林地转用于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
而建设用地的面积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6.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通过对土地调查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馆陶县存在以下问题:- 耕地面积减少,对粮食产量和农业发展影响较大,应加强耕地保护和农业生产管理;- 林地和草地面积减少,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草畜平衡产生不利影响,应加强林地和草地保护;- 建设用地扩张比例较大,对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影响较大,应优化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结构。
北京公布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耕地净减少175.1万亩
北京公布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耕地净减少175.1万亩第一篇:北京公布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耕地净减少175.1万亩北京公布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耕地净减少175.1万亩2014-06-18 07:52 北京青年报[提要]昨日(6月17日)北京市公布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主要成果。
相比1996年第一次调查,北京全市耕地净减少175.1万亩,年均减少13.5万亩。
昨日(6月17日)北京市公布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主要成果。
相比1996年第一次调查,北京全市耕地净减少175.1万亩,年均减少13.5万亩。
数据成果显示:截止到2009年年底,全市耕地227170.43公顷(340.8万亩)、园地141617.22公顷(212.4万亩)、林地743696.19公顷(1115.5万亩)、草地84843.14公顷(127.3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4791.79公顷(427.2万亩)、交通运输用地44446.42公顷(66.7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0235.85公顷(120.4万亩),另外为其他土地。
第二篇: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总结工作总结长顺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部分调查项目,由长顺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小组办公室通过委托方式由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范围为整个长顺县行政辖域。
长顺县隶属黔南州,面积约1540平方公里(最终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生产单位在长顺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小组办公室帮助指导下,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通过对项目精心的组织、实施、计划安排在2009年7月10日前向长顺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小组办公室提交成果。
现将项目整体工作总结如下:一、项目启动此次试点项目工作,从2月初至7月10日全部结束,历时4个月,全部完成长顺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工作。
项目共投入技术人员19人,协调人员1人,质量检查2人,投入硬件设备HP大型扫描仪一台(A0—A1—A2)、GPS 接收机、皮尺、调绘板、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和软件系统,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相应测量仪器和调查工具、计算机及其外设和软件。
文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汇报
文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汇报第一篇:文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汇报文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汇报市考核组: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07‟28号)及《陇南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陇政发…2007‟39号)精神,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早安排、早部署,于2007年底正式启动,由国土局负责抽调专人,具体实施此项工作。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严格依照国家、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我县周密规划,以干克难,历时两年多,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的完成了城镇地籍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和各类数据汇总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这次调查任务,现将两年多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及时安排部署,下发通知文件按照国家和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县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拉入国土资源年度主要考核内容,将土地调查经费按标准纳入了财政预算,做到了思想认识、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四到位”,为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县为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等不靠、及早规划、超前运作,及时召开了全县第 1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副县长田朱仝为组长,政府办主任王兆贵、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赵爱平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同时下发了《文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文政发…2007‟59号)文件,明确了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责任,以及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抽调精兵强将,成立6个工作组,配齐了电脑、扫描仪、全站仪等硬件设备。
二、落实经费,保障调查顺利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和雄厚的技术作保障,为保证我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县土地调查办编制了调查经费预算方案,共争取各级土地调查经费216万元。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9.12.29•【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统计实施方案》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统计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规定了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对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等专项用地面积调查统计的任务、内容、方法、要求等。
本方案适用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二、任务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成果基础上,收集其他有关资料,采用统计的方法,获得专项用地的面积、类型和分布等状况,并进行综合分析。
三、步骤(一)准备工作。
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和已有其他资料等状况,制定本地区开展专项用地面积调查统计实施细则。
(二)收集资料。
包括农村土地调查汇总成果、城镇土地调查汇总成果、开发园区资料、《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国土资源部编)、《中国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编)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三)填写表格。
依据收集的资料,直接填写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用地面积统计汇总表(见附件1)。
(四)分析报告。
馆陶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馆陶县第⼆次全国⼟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23.馆陶县第⼆次全国⼟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主持⼈:王振⼴、王瑞杰主要参与学⽣: 2006级电⼦商务完成时间:2009年作者在2009年毕业实习⼯作时参加了馆陶县第⼆次全国⼟地调查⼯作,随着第⼆次全国⼟地调查的不断深⼊,调查已进⼊成果汇总阶段。
该论⽂是根据作者实习期间通过⽹络调研和传统调研相结合收集到的⼀些调查资料,进⾏汇总整理后编写的分析报告。
⼀、第⼆次全国⼟地调查概述(⼀)调查的⽬的和意义⼟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项重要制度,是全⾯查实查清⼟地资源的重要⼿段。
第⼆次全国⼟地调查作为⼀项重⼤的国情国⼒调查,⽬的是全⾯查清⽬前全国⼟地利⽤状况,掌握真实的⼟地基础数据,建⽴和完善⼟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经济社会发展及国⼟资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第⼆次⼟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地数据,是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地管理的决定,提⾼政府依法⾏政能⼒和国⼟资源管理⽔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有效保护国⼟资源和实施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段。
(⼆)调查内容和时间进度1、调查内容第⼆次全国⼟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利⽤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地的地类和⾯积,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业⽤地、基础设施⽤地、⾦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地等各类⽤地的分布和利⽤状况;逐地块调查全国城乡各类⼟地的所有权和使⽤权状况,掌握国有⼟地使⽤权和农村集体⼟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国基本农⽥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块基本农⽥上图、登记、造册;建⽴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积和权属为⼀体的⼟地调查数据库;建⽴⼟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基于核密度估计的京津冀地区耕地破碎化分析
基于核密度估计的京津冀地区耕地破碎化分析李鹏山;吕雅慧;张超;郧文聚;杨建宇;朱德海【摘要】为了深入分析京津冀地区耕地破碎化和人工干扰程度,以空间网格为基本单元,采用核密度函数法对耕地进行密度计算,继而采用自然断点法进行密度分区,采用景观格局指数法,对耕地的空间分布特征、破碎化程度进行定量分析,最后采用耕地破碎度指数和人工干扰指数对比分析提出耕地整治的方向.结果表明:耕地核密度变化范围为0 ~95.08点/km2,85%以上的耕地集中分布在区域中部和东南部的中密度区到高密度区,耕地面积随着密度降低而减少;耕地斑块密度指数、斑块边界密度指数、面积加权分维数和耕地斑块聚集度在不同密度区的变化情况均反映出破碎化程度随着耕地密度减小而增大;耕地破碎度指数和人工干扰度指数均随着耕地密度降低而升高,人工干扰是该区域耕地破碎化程度加剧的主要因素.采用核密度估计法能合理地反映耕地聚集程度和破碎化程度,可为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耕地整治和土地利用优化布局提供理论支撑.【期刊名称】《农业机械学报》【年(卷),期】2016(047)005【总页数】7页(P281-287)【关键词】京津冀地区;耕地;空间格局;核密度估计;破碎化【作者】李鹏山;吕雅慧;张超;郧文聚;杨建宇;朱德海【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93;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93;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93;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9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01;S181耕地是人类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最重要资源保障,耕地斑块破碎化导致了耕地生产能力下降,限制了耕地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1]。
中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显示耕地多出2亿亩
中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显示耕地多出2亿亩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中国耕地最新数据为203077万亩,比原来掌握数据增加2亿亩。
但中国耕地总体质量不高、后备资源不足的国情没有改变,而草原、滩涂、冰山积雪等生态空间不断被挤压。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3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二次调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国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做到了全面、真实、准确。
据介绍,2007年全面启动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查清了中国土地利用现状,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底数。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13538.5万公顷(203077万亩)。
此后每年都基于二次调查数据开展变更调查,至2012年底,全国耕地为20.27亿亩,比原来掌握的耕地数据均多出2亿亩。
王世元说,从数据增加耕地区位特点、损毁情况看,尽管二次调查耕地数据多了2亿亩,但增加的耕地相当部分需要安排退耕,相当数量不宜耕种,相当数量正常耕种受影响。
中国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也就是18亿亩多。
从优质耕地减少情况看,全国城镇用地增加较快,优质耕地减少较多,后备耕地资源严重不足。
目前上海、天津、海南、北京未利用土地资源已近枯竭;江苏、安徽、浙江、贵州也已很有限。
王世元说,必须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并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中国人均耕地已经从1996年的1.59亩降至2009年的1.52亩,下降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3.38亩的一半。
随着人口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中国人均耕地仍处于下降过程中。
中共中央强调的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
两部委:耕地多出2亿亩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数据来源: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12月30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正式发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发布了。
这份公报包含了全国各地的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量和质量、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变化等方面的数据。
根据公报显示,中国的土地资源总量为9.6亿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8亿公顷,占总面积的18.5%。
与上次调查相比,中国的总土地面积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耕地面积有所减少。
此外,公报还显示,中国的土地利用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
其中,城镇用地面积增加最为明显,已占据全国土地总面积的3.6%,而森林用地面积和草地用地面积也有所增加。
与此同时,农用地面积有所减少。
此次调查还指出,全国土地利用变化主要表现在城镇扩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耕地保护等方面。
具体来说,城市建设用地的占用现象比较突出,对耕地资源的压力较大。
另外,农村土地流转也在加快,农民将土地转移到城市使用或进行集约化经营。
综上所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数据成果显示了中国的土地资源总量、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利用变化的基本情况。
这些数据对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调成果
记者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目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累计投入工作经费约15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落实工作经费21.1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累计批复经费130亿元;全国已有20多万名管理和技术人员投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总体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扎实推进,阶段性进展明显。
——农村土地调查任务全面完成。
目前,全国2859个县级调查单位全部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都已上报国家核查。
全国土地调查办已完成全部县级成果的内业核查,并下发了核查意见。
全国2299个县级调查单位提交了内业复核成果,占应提交县级单位的80%。
其中,北京、湖北、安徽、湖南、山东、福建、河南、宁夏、天津等20个省市区完成全部县级调查成果的复核上报。
全国土地调查办还对内业复核后仍存在疑问的321个县,进行了外业实地检查。
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耕地和建设用地数据增减变化明显的10个省份,有重点地进行了实地检查,进一步核实调查成果质量。
——城镇土地调查有序推进。
城镇土地调查主要任务是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状况,掌握基础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开发园区用地等状况,了解城镇闲置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内容。
各地在全面推进农村土地调查的同时,加大投入,有序推进城镇土地调查。
目前,全国城镇土地调查已完成7.5万平方公里,完成比例86%。
——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全面开展。
基本农田上图既是重点任务,又是难点工作。
全国土地调查办通过明确政策和程序、组织开展现场培训等措施,推进基本农田调查工作。
目前,全国所有县级调查单位都开展了基本农田上图工作,北京、天津等省市已上报了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全国预计在12月底全部完成。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各地在推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中,加大权属调查力度,调处大量权属纠纷,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天津、吉林、安徽、广东、广西、海南等地,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省区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或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任务已经完成。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土调查办发[2008]37号【发布部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08.05.07【实施日期】2008.05.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8〕37号)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江西、湖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发〔2008〕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状况,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08年5月份,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研检查组,对全国有代表性的省(区、市)开展调研和检查。
请各省(区、市)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发〔2008〕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状况,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的要求,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研检查组,对全国有代表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调研和检查,具体方案如下:一、目的通过对有代表性的省份进行调研和检查,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准备和实际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调查工。
某某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某某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某某县近期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工作。
经过初步整理和分析,现将成果报告如下:一、调查背景和目的全国土地调查是全面了解国土资源状况和实施土地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本次调查旨在深入了解某某县土地利用和利用现状,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方法本次调查涵盖了全县的土地资源,包括农用地、林地、草地、城市建设用地等。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现场实地调查、遥感影像解译和相关数据分析等。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根据调查数据,我县土地资源总面积为XXXX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占比XX%,林地占比XX%,草地占比XX%,城市建设用地占比XX%。
与上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相比,本次调查显示农用地面积略有减少,林地面积有所增加,草地面积保持稳定,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较上次有所增加。
进一步分析发现,农用地调整主要集中在农村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乡村旅游等的改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增加主要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居住、工作、商业等方面的需求。
在土地质量方面,本次调查数据显示我县土地质量总体优良,具备丰富的水资源和适宜的气候条件,对农业生产具有较高的潜力。
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农田水利设施滞后、土壤退化等,这需要我们加强土地保护和改良措施,确保土地可持续利用。
四、建议和措施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1. 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2. 继续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3. 强化土地保护意识,加强对土地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
4. 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种植技能和管理水平。
5. 鼓励农村土地适度承包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五、总结通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我们对某某县土地资源状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然而,我们也需要意识到土地利用是一项长期而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持续不断地加以关注和改善。
“省公顷”生态足迹模型的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计算--以福建省为例
“省公顷”生态足迹模型的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计算--以福建省为例薛若晗【摘要】Objective] To research the calculation of equivalence factor and yield factor of ecological footprint based on provincial hectare. [Method] Based on the global hectare models and national hectare models, the provincial hectare ecological footprint model was established. It could be used to calculate the ecological footprints of middle and small spatial scale .This paper expounded the meaning and calculation methods of equivalence factor and yield factor of provincial hectare ecological footprint model .Equivalence factors and yield factors of biologi-cally productive land and water in the year 2014 were calculated through this method, using the example of Fujian Province.[Result] Accord-ing to the calculation results, the equivalence factors of Fujian of 2014 werethat:cropland was 3.683 phm2/hm2, forest was 0.382 phm2/hm2, pas-ture was 0.188 phm2/hm2 , fishery water was 0.385 phm2/hm2 , the results were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values with global hectare model and national hectare model.Yield factors of cities in Fujian Province were different to each other .[ Conclusion] Values of equivalence factors and yield factors reflected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Fujian Province.As a result, equivalence factor and yield factor corresponded to provincial hectare should be used to analyze ecological footprint in provincial range.%[目的]计算福建省“省公顷”生态足迹模型的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8.06.24•【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8〕58号)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承担单位、监理单位: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公正公开分配核查任务,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07〕3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07〕7号)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土调查办发〔2007〕48号)的有关要求,我办编制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七月)目录一、总则二、工作内容及任务分配三、职责分工四、工作要求五、罚则附录附录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流程图附录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核查计划任务书附录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任务分配流程图附录四涉密调查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一、总则(一)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公正公开分配核查任务,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7)号〕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土调查办发(48)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特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
扬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
扬州市第二次R&D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扬清查办字〔2011〕2号关于发布扬州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公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为全面掌握我市R&D资源的分布、规模、结构和产出等发展情况,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苏政发办【2009】104号)文件精神,我市于去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经过全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清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市R&D资源清查的数据录入、数据审核及汇总上报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国家和省验收。
目前,省正式确认、反馈了我市所有的基层数据。
扬州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发布清查公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附:扬州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扬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扬州市统计局、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教育局2011年2月18日为全面掌握我市R&D[1]活动情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管理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于2009年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2]。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
清查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3]的法人单位。
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人员、R&D经费、R&D项目(课题)、各类研究开发机构以及R&D活动产出等情况。
我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在各级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并通过国家、省验收。
根据我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结果,现将全市R&D资源清查主要指标公布如下:一、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开展R&D资源清查活动情况(一)规上工业开展R&D活动企业[5]分布情况2009年,全市开展R&D活动的工业企业53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4%。
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2013-12-30 | 来源:地籍管理司| 【大中小】【打印】【关闭】(201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
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国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
全面查清了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一、全国主要地类数据耕地:13538.5万公顷(203077万亩)其中,有564.9万公顷(8474万亩)耕地位于东北、西北地区的林区、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线范围内,还有431.4万公顷(6471万亩)耕地位于25度以上陡坡。
上述耕地中,有相当部分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作逐步调整。
全国基本农田10405.3万公顷(156080万亩)。
园地: 1481.2万公顷(22218万亩)林地:25395.0万公顷(380925万亩)草地:28731.4万公顷(430970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73.9万公顷(4310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794.2万公顷(1191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69.0万公顷(64036万亩)另外为其他土地。
二、全国耕地分布与质量状况(一)耕地分布全国耕地按地区划分,东部地区耕地2629.7万公顷(39446万亩),占19.4%;中部地区耕地3071.5万公顷(46072万亩),占22.7%;西部地区耕地5043.5万公顷(75652万亩),占37.3%;东北地区耕地2793.8万公顷(41907万亩),占20.6%。
(二)耕地质量全国耕地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7735.6万公顷(116034万亩),占57.1%;2~6度耕地2161.2万公顷(32418万亩),占15.9%;6~15度耕地2026.5万公顷(30397万亩),占15.0%;15~25度耕地1065.6万公顷(15984万亩),占7.9%;25度以上的耕地(含陡坡耕地和梯田)549.6万公顷(8244万亩),占4.1%,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见表1)。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9.08.18•【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09]24号•【施行日期】2009.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城镇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全面查清全国城镇各类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城镇土地基础数据的重要手段。
为稳步推进各地城镇土地调查工作,保证今年年底按时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计划,现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07]3号)的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大调查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全国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状况调查,按照“建制镇─县(区)─市(地)─省(区、市)─国家”,逐级汇总上报城镇内部各类土地面积及利用状况。
二、总体要求(一)汇总的统一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二)汇总覆盖全国所有的城市和建制镇,范围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农村土地调查核定后的城市、建制镇范围相一致;(三)汇总统一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进行。
三、时间安排(一)2009年10月初,完成城镇土地调查资料收集、补充调查等准备工作。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主要成果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主要成果(-)数据成果
1、各级行政区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2、各级行政区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各级行政区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5、各级行政区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图件成果
1、各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各级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3、市县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5、第二次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综合报告
(1)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2、专题报告
(1)各级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县级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主要包括:
1、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2、各级土地权属数据库;
3、各级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4、各级基本农田数据库;
5、县级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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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2013-12-30 | 来源:地籍管理司| 【大中小】【打印】【关闭】
(2013年12月30日)
国土资源部
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
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国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
全面查清了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国主要地类数据
耕地:13538.5万公顷(203077万亩)
其中,有564.9万公顷(8474万亩)耕地位于东北、西北地区的林区、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线范围内,还有431.4万公顷(6471万亩)耕地位于25度以上陡坡。
上述耕地中,有相当部分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作逐步调整。
全国基本农田10405.3万公顷(156080万亩)。
园地: 1481.2万公顷(22218万亩)
林地:25395.0万公顷(380925万亩)
草地:28731.4万公顷(430970万亩)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73.9万公顷(43109万亩)
交通运输用地:794.2万公顷(11913万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69.0万公顷(64036万亩)
另外为其他土地。
二、全国耕地分布与质量状况
(一)耕地分布
全国耕地按地区划分,东部地区耕地2629.7万公顷(39446万亩),占19.4%;中部地区耕地3071.5万公顷(46072万亩),占22.7%;西部地区耕地5043.5万公顷(75652万亩),占37.3%;东北地区耕地2793.8万公顷(41907万亩),占20.6%。
(二)耕地质量
全国耕地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7735.6万公顷(116034万亩),占57.1%;2~6度耕地2161.2万公顷(32418万亩),占15.9%;6~15度耕地2026.5万公顷(30397万亩),占15.0%;15~25度耕地1065.6万公顷(15984万亩),占7.9%;25度以上的耕地(含陡坡耕地和梯田)549.6万公顷(8244万亩),占4.1%,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见表1)。
全国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6107.6万公顷(91614万亩),比重为45.1%,无灌溉设施的耕地7430.9万公顷(111463万亩),比重为54.9%。
分地区看,东部和中部地区有灌溉设施耕地比重大,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无灌溉设施耕地比重大(见表2)。
三、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耕地13538.5万公顷(203077万亩),比基于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多出1358.7万公顷(20380万亩),主要是由于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农村税费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使二次调查的数据更加全面、客观、准确。
从耕地总量和区位看,全国有996.3万公顷(14945万亩)耕地位于东北、西北地区的林区、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线范围内和25度以上陡坡,其中,相当部分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作逐步调整;有相当数量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种;还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因开矿塌陷造成地表土层破坏、因地下水超采,已影响正常耕种。
从人均耕地看,全国人均耕地0.101公顷(1.52亩),较1996年一次调查时的人均耕地0.106公顷(1.59亩)有所下降,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
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国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
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
同时,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许多地方建设用地格局失衡、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
土地利用变化反映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很严峻。
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相关政策说明
充分共享应用二次调查成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二次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