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2010年6月修订)第一条 为了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创造多种形式培养博士生的途径,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0〕14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以及部分学科试行硕士生与博士生阶段连读(简称硕博连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开展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及要求(一) 凡开展硕博连读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2) 至少已有两届博士毕业生,积累较为完整的培养硕士和博士的经验;(3) 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至少应有2名在岗的博士生导师;(4) 有健全的从事培养硕士到博士的课程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 凡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博士点,要经所在院、系(所)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由所在院(系、所)报校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三) 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应该根据本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制定本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学制和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转博资格考试(包括条件、时间、内容、方式、通过标准等)、学位论文、培养方式和方法及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培养等。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作为附件,同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申请一起报研究生部审批。
第三条 选拔对象与条件(一) 选拔对象:一年级学术型的硕士研究生。
(二) 选拔条件:1、政治表现及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身体健康;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3、学习成绩优良;4、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 选拔程序:凡符合上述选拔条件者,可由本人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院(系、所)学位分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考核小组进行专业能力的考核,由院(系、所)党委(总支)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方面的审查。
上海财大金融金融学院培养方案
23 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
2
√
金融学院
250247
24 行为金融学
2
√
金融学院
250248
25 金融模拟与实务
2
√
金融学院
/eams/allMajorPlanSearch!info.action?planId=33456
备注
证券投资选 修模块 证券投资选 修模块 证券投资选 修模块 证券投资选 修模块 银行管理选 修模块 银行管理选 修模块 银行管理选 修模块 银行管理选 修模块 公司金融选 修模块 公司金融选 修模块 公司金融选 修模块 国际金融选 修模块 国际金融选 修模块 国际金融选 修模块 国际金融选 修模块 公共选修模 块 公共选修模 块
硕士研究生 普通研究生 金融学院 金融硕士专业 金融分析师 培养计划 (2012-9)
分类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按学期学分分配
学分
1
2
3
4
开课院系
学位 250252
1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公共 第一外语模块课
课
学分小计
2√
22
2
22
经济学院
250491
学位 250492 基础 课 250493
2 金融计量学 3 会计学 4 经济分析
1/2
2014年12月10日
250249 250250 250251 250496 250497 250498 任意选修课
实践 250353 教学 环节
250351
备注
26 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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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36
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录上海财经大学简介 (1)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3)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8)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0)001人文学院 (10)002经济学院 (12)003马克思主义学院 (14)004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16)005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18)006金融学院 (19)007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22)008统计与管理学院 (25)009法学院 (25)010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7)011外国语学院 (28)012数学学院 (28)013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30)014会计学院 (30)015商学院 (32)上海财经大学简介上海财经大学是中国第一所为推广现代商学而建立的大学。
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中央大学)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扩展为国立东南大学时,为适应商学人才培养的需要,商科迁址上海,于1921年成立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几经变革,1932年8月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
1950年8月,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和姚耐为院长、副院长。
20世纪50年代初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厦门大学、东吴大学等20余所高校的商学院或财经系科相继并入,上海财政经济学院遂成为华东地区唯一的财经类高等学校,云集了褚凤仪、褚葆一、李炳焕、李鸿寿、孙怀仁、吴承禧、王惟中、杨荫溥、龚清浩、许本怡、周伯棣、邹依仁、薛仲三、周有光、尹文敬、刘絜敖、彭信威、胡寄窗、娄尔行等各学科著名教授。
1980年3月,学校隶属财政部领导。
1985年9月,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
2000年2月,学校划归教育部领导。
上海财经大学2014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录上海财经大学简介 (2)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4)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金融学院“金融分析师—卓越金融”联培项目介绍 (10)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简章 (11)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核内容 (25)各院(系、所)联系人及电话 (31)“经济学”(科目代码:801)考试大纲 (32)上海财经大学简介上海财经大学历史悠久,现为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并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行列。
1997 年,江泽民同志亲笔题词:“面向新世纪把上海财经大学建设成为具有一流水平的社会主义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是中国第一所以推广现代商学而建立的大学。
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中央大学)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扩展为国立东南大学时,为适应商学人才培养的需要,商科迁址上海,于1921年成立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几经变革,1932年8月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
1950年8月,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和姚耐为院长、副院长。
20 世纪 50 年代初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厦门大学、东吴大学等20余所高校的商学院或财经系科相继并入,上海财政经济学院遂成为华东地区唯一的财经类高等学校,云集了褚凤仪、褚葆一、李炳焕、李鸿寿、孙怀仁、吴承禧、王惟中、杨荫溥、龚清浩、许本怡、周伯棣、邹依仁、薛仲三、周有光、尹文敬、刘絜敖、彭信威、胡寄窗、娄尔行等各学科著名教授。
1980年3月,学校隶属财政部领导。
1985年9月,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
2000年2月,学校划归教育部领导。
2012年5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上海市市长韩正,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分别代表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上海签署共建上海财经大学协议。
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
目录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 (1)上海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 (6)上海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10)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16)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研究办法(试行) (22)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27)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3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 (37)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定 (44)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48)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细则(试行) (64)上海财经大学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样检查的实施办法 (67)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异议论文的处理办法(试行) (70)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条件与程序(试行) (73)上海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7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79)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82)上海财经大学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86)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J.M)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以法学学科为基础,依托及整合学校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经济、管理学科的丰厚资源,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关的规则,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我校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改革以后,硕士研究生要交纳学费吗?改革后所有硕士生均要交纳学费,符合资助条件的硕士生(档案进入学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MBA、MPA))都可获得一定的奖学金以资助学费或生活费。
对于学术型硕士生,入学当年,55%的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可以抵充全部学费,30%的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可以抵充半额学费。
通过阶段考核,硕士生有机会以优异的学业成绩和创新能力提高自己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其中25%左右的硕士生可获得一等奖学金,抵扣全部学费后,可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300元/月+基本助学金220元/月;30%左右的硕士生可获得二等奖学金,抵扣全部学费后可获得基本助学金220元/月;30%左右的硕士生可获得三等奖学金,抵扣半额学费后可获得基本助学金220元/月。
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正常学制内可享受220元/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每年按12个月计,共0.264万/年。
所有硕士生还可通过申请助管、助教岗位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获得资助。
硕士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0.5万元/年;导师还可根据硕士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为硕士生自主设置助研岗位并提供津贴。
2、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具体是怎样设置的?针对学术型硕士生,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标准,设置4种等级的学业奖学金,见下表。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但在正常学制内可享受220元/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每年按12个月计,共0.264万/年。
3、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的设置原则是什么?具体是怎样评定的?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本原则是:有较大的覆盖面奖励优秀学生;各等级间相对均衡有利于评选。
奖助学金的评定原则是:全面考核硕士生的综合素质,鼓励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实行动态评价,形成明确的上升空间。
新生入学当年按照入学成绩划分学业奖学金等级,之后分阶段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考核等结果进行评定。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思想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思想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经济思想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要求具有现代经济理论的基本功底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中外经济思想史的发展脉络;较熟练地掌握现代分析方法;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的能力;成为经济学研究、教学和经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1. 中国经济思想史2. 外国经济思想史3. 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课程设置见附表。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修满36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5学分,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5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3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
外国经济学说史研究这一门课作为专业必修课,同时在第一学期和第三学期开设,课程内容一样。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水平和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在第一或者第三学期上课。
五、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培养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报告。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类学术活动。
应具有独立从事经济学研究的能力。
六、培养方式和成绩考核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学习可采取以课堂系统讲授或专题讲授为主,结合课外阅读,课堂讨论等形式。
每门课程结束,进行课程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等形式。
七、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第3学期举行论文开题报告,开题后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学位论文的要求参照《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论文需通过本专业专家主持的论文答辩。
课程名称中英文对照:资本论I、II Capital Theory I、II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Marxism Epistemology第一外语First Foreign Language高级微观经济学I、II Advanced Microeconomics I、II高级计量经济学I、II Advanced Econometrics I、II高级宏观经济学I、II Advanced Macroeconomics I、II外国经济学说史研究Foreign Economic Theory History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古近代、现代)Research on Chinese Economic Intellectual History (Ancient&Neoteric Times、Modern Times)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研究Marxism Economics Thoughts History中国经济史I、II Research o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 I、II经济数学Mathematics for Economics劳动经济学I、II Labor Economics I、II经济政策原理Principle of Economic Policy中国现代经济理论史研究Research on Chinese Modern Economic Theoretical History现代公司财务Modern Corporate Finance社会经济数据Social and Economic Data产业组织理论 I、II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I、II高级微观专题I、II Advanced Topics in Microeconomics I、II公共经济学I、II Public Economics I、II实验经济学I、II Experimental Economics I、II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020102 经济思想史 专业 中国经济思想史 外国经济学说史 研究方向学 期 类 别课程编号课 程 名 称学 时 学分 一 二 三 四 开课院系 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时代 36 2 √人文 学院 学位公共课第一外语 72 3 √ √ 外语系资本论I51 3 √ 经济学院高级微观经济学 I 51 3 √ 经济学院 高级计量经济学 I 51 3 √ 经济学院 学位基础课高级宏观经济学 I 51 3 √ 经济学院经济数学51 3 √ 经济学院 高级微观经济学 II 51 3 √ 经济学院 高级计量经济学 II 51 3 √ 经济学院 外国经济学说史研究* 51 3 √ √ 经济学院 专业必修课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 (古近代) 51 3 √经济学院 中国经济史(I 、II ) 102 6 √ √ 经济学院 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 (现代) 51 3 √ 经济学院中国现代经济理论史研究 51 3 √ 经济学院 资本论II51 3 √ 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研究 51 3 √ 经济学院 高级宏观经济学 II 51 3 √ 经济学院 现代公司财务 51 3 √经济学院 产业组织理论 I 、II 102 6 √ √ 经济学院 高级微观专题 I 、II 102 6 √ √ 经济学院 社会经济数据 51 3 √ 经济学院 经济政策原理 36 2√ 研究所 劳动经济学 I 、II 102 6 √ √ 经济学院 公共经济学 I 、II 102 6 √ √ 经济学院 学位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实验经济学I 、II102 6 √ √ 经济学院社会实践1 论 文 总 计36指导教师赵晓雷、程霖、李超民、王昉*外国经济学说史研究这一门课作为专业必修课,同时在第一学期和第三学期开设,课程内容一样。
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上财研﹝2011﹞18号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系所,有关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各院(系、所)进行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五条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各院系所均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第六条进行接收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七条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院(系、所)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第八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推免生规模实行总量控制,推荐免试名额占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九条申请我校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
上海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属学科门类:管理学所属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所属院系: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一、培养目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坚实和宽厚的管理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又具有一定的系统科学、经济学、数学和计算机应用等相关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创新、实践和适应能力。
本专业分为管理科学和管理信息系统两个研究方向。
管理科学主要培养能用先进的管理思想、系统方法、数学模型和信息技术分析企业活动和社会经济活动的高级管理决策和管理技术人才。
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培养善于分析问题和提出基于信息技术解决企业组织和管理问题的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的人才。
二、研究方向1.管理信息系统2.管理科学三、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6-39学分,其中跨学科学生为39学分。
(一)学位公共课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2个学分,36课时;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2个学分,36课时;第一外语,3个学分,72课时;共三门课程7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数理统计,每门课程3学分,51学时,共三门课程9学分。
(三)学位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包括:数据库设计研究、企业资源计划研究、计算机网络设计、信息系统开发方法研究(管理信息系统研究方向)、管理中的模型与方法(管理信息系统研究方向)、决策理论与计算机方法(管理科学研究方向)、高级运筹学(管理科学研究方向),每门课程2学分,36学时,共五门课程10学分。
专业选修课包括:电子商务研究、供应链与物流研究、决策支持系统与专家系统、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管理沟通、信息系统研究专题、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工程、企业电子商务战略,每门课程2学分、36学时,至少选三门共6学分。
(四)任意选修课可以在全校任意专业选修3学分课程。
(五)跨专业的学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至少选修本专业三门本科专业课程。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上财学﹝2010﹞2号一、指导思想(一)为全面、科学地评价在校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二)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是硕士研究生评定奖学金、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组织实施研究生综合测评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研究生关注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一)组织领导(1)各院(系、所)成立测评领导小组,由分党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分管院长(系主任、所长)任正副组长,吸收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等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审批和复查等。
(2)对于研究生人数较多的院(系、所),在测评年级中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测评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分党委(总支)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辅导员任副组长,每班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代表一名。
学生代表必须由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了解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的同学担任.(二)具体实施步骤(1)思想动员。
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参加测评的研究生充分认识到测评工作的目的与意义,认真、实事求是地参加测评工作。
(2)自我小结、测评。
每位研究生对照考核内容,写出书面小结,并填写《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的有关部分。
(3)测评小组审核。
测评小组经审核统计汇总后,计算出测评成绩,并报院(系、所)测评领导小组审批。
(4)审批、复查、备案。
各院(系、所)测评领导小组分别对测评小组提供的研究生测评成绩进行复核,并将测评结果向全体学生公示。
(5)各院(系、所)测评领导小组将经公示过的测评成绩及填写好的《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6) 研究生综合测评材料要归入学生档案。
三、测评对象和时间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评,具体时间以学生处通知为准。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联系方式研究生院是学校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职能管理部门,对全校的研究生教育实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主要承担全校各类学制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与学位等相关的管理工作;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学科建设、学科专业点管理;研究生教学的教务管理等任务,并为学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本市、异地在职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提供相应服务。
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人。
下设四个办公室,即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科学位办公室、行政办公室。
具体职能如下:一、拟定各类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提出学科专业设置、调整的意见,负责制订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报名、入学考试和录取事宜;三、组织制订并协调实施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四、负责全校各类在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成绩管理、学籍与学位管理;五、负责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工作;六、负责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旁听生的接受及管理;七、负责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评审和组织推荐工作;八、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迎接新生、教学保障、就业指导和毕业生离校工作;九、编印《研究生教学一览》等;十、负责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的业务工作指导;十一、其他研究生教育的相关工作。
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育衡楼A座A207室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近年来,上海财经大学一直致力于建设一支复合型、高层次、专业化的研究生队伍,为了更好地吸引和培养优秀的研究生,学校积极开展各类奖学金制度。
奖学金不仅是对优秀学生成绩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他们学业成果的资助和促进。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一、奖学金种类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种类繁多,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是由教育部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推动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鼓励优秀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成果的奖学金。
而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则是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学业,促进学风建设。
二、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
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一般要求学生在学业成绩上排名较前;科研成果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包括发表的论文、参加科研竞赛等;综合素质方面主要考察学生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
三、奖学金金额奖学金金额根据不同类型的奖学金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国家奖学金金额较高,适用范围也广,可覆盖部分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而学校奖学金金额则相对较低,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对学生的资助较为有限。
四、资助形式奖学金资助形式多样,包括一次性发放、分期发放等。
一次性发放一般在学年末或学期末进行,而分期发放则是将奖学金金额按学年或学期平均分配到学生账户中。
不同形式的奖学金资助方便了学生的资金使用与管理,也更好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五、申请材料申请奖学金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个人简历、推荐信等。
这些材料能够全面展现学生在学业、科研、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对于申请奖学金非常重要。
六、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管理要求严格,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学校要求奖学金获得者要继续保持优秀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否则会取消或减少奖学金资助。
会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 125300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概况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英文缩写为MPAcc)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3年设置的一种专业学位。
2004年开始试行单证教育,2011年起试行双证教育。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宗旨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基础理论和知识、素质全面、应用型的会计人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毕业生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高层次会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为:(一)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系统掌握现代会计、财务与审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适应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和领导潜质。
(四)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查阅本学科文献资料、进行国际交流和撰写学术论文。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一)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满足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相关条件后可以提前毕业。
(二)培养方式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团队基础上的导师负责制。
按主要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导师组建导师团队,导师团队负责团队内会计硕士研究生的专题研讨、案例研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预审等相关工作。
2、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严格执行学校、企业(行业)“双导师”指导制。
导师不仅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工作,而且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
四、课程学分要求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1学分。
(一)工作日授课班(二)非工作日授课班五、实践学分要求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获得规定的实践学分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环节。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是: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及为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刻苦钻研,勤奋学习,掌握本学科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比较熟练地掌握一种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运用该语种写作论文摘要。
二、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
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原则上应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下称《培养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一级学科下不设二级学科的,专业设置对应于一级学科。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可以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但要注意发挥《培养目录》中学科、专业设置和划分的指导作用。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要努力把握本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注意突出本学科已有的特色和优势,并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
对同一专业内所设置的研究方向既数量不宜过多,又力求相对稳定;所设研究方向应全面体现该专业科研前沿状况,应在总体上对本二级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有一定范围的覆盖面,既不宜过窄,又要避免重复。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还应注意新研究方向的开拓。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年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硕博连读项目将为国外大学、研究机构、政府以及企业培养高水平的研究型人才。
本项目将通过系统的课程体系给学生提供严格、系统的理论与科研训练,培养其独立学术创新能力,并具有国际交流与对话能力。
二、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方向:中外制度经济理论;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方向: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方向:经济法学经济思想史:方向:中国经济思想史经济史:方向:中国经济史西方经济学:方向:当代西方经济学方向:行为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方向:劳动经济与社会保障;方向:卫生经济和公共政策方向:实验经济学人口、环境与资源经济学:方向:人口经济学;方向: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数量经济学:方向:计量经济学;方向:金融计量经济学三、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年。
允许成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在完成所要求的学分、相应的科研任务和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和院(系、所)领导同意,提前进入论文答辩和提前毕业。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满学分;跨一级学科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应修满学分;以同等学力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应修满学分。
其中学位核心课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专业选修课学分,专题学术报告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培养步骤、第一年:学位核心课程学习:学分学位公共课:英语,学分;学位基础课:门,共学分,包括:资本论、高级微观、高级宏观、高级计量。
、资格考试(综合考试)第一学年课程结束后学生参加资格考试(综合考试),通过资格考试学生才能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具体规定见《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资格考试管理规定》。
、第二年:专业课程学习:学分()专业必修课:个系列课程,四门课程,学分;专题文献研读课程(学分)。
()专业选修课:学分。
未选择的其他必修课方向及其课程也可以作为选修课进行学习。
如果选修其他院系的课程,须先征得学院同意后再注册选修。
上海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
上海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上财研〔2005〕22号二○○五年七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管理,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学位》(20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业学位是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两种。
毕业后同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历学位教育研究生;仅取得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位教育研究生。
第三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成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取得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持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学习资格。
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鉴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不离岗”的特性,其入学后的注册方式可由研究生所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自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在所在学院注册。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按规定向学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注册手续。
学院应在规定注册报到日期后的第三周,将逾期未报到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部。
第六条学院应认真组织新生开学活动,搞好研究生入学教育,明确所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点负责人,落实培养计划等教学和各项管理工作。
学院应将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章制度制定成册并发给每位在读研究生。
第三章学习与培养第七条学院应根据国家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校的规定,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自身特点及学院情况,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经研究生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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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是:
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及为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刻苦钻研,勤奋学习,掌握本学科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比较熟练地掌握一种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运用该语种写作论文摘要。
二、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
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原则上应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下称《培养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一级学科下不设二级学科的,专业设置对应于一级学科。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可以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但要注意发挥《培养目录》中学科、专业设置和划分的指导作用。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要努力把握本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注意突出本学科已有的特色和优势,并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
对同一专业内所设置的研究方向既数量不宜过多,又力求相对稳定;所设研究方向应全面体现该专业科研前沿状况,应在总体上对本二级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有一定范围的覆盖面,既不宜过窄,又要避免重复。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还应注意新研究方向的开拓。
鼓励设置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交叉与渗透,特别是促进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立与发展。
所设的每个研究方向均应有较强的师资配备,并有丰富的研究成果。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全校按照经济学、管理学、哲学、法学、文学、史学、理学等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的类别设置课程。
课程设置是学科、专业已有的特色和优势的具体体现,是学科、专业培养能力的具体
体现,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具体体现;一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学位公共课是指根据教育部要求全校硕士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课程。
学位基础课是指该学科门类中一级学科内各个专业硕士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应体现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基础理论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
学位基础课在一级学科的范围内安排,一般安排三门课程。
不可将二级学科的课程作为学位基础课。
专业必修课是指该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应体现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专业知识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
专业必修课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开设,一般安排五门课程。
为体现本专业学科发展的前沿及特色,也可设置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课程,但不超过2门(4个学分)。
专业选修课是指该专业硕士研究生选修的专业课。
专业选修课是必修课程核心基础的延伸,应根据学科发展的综合化、学科的新兴交叉与边缘学科不断出现的趋势,开设一些跨学科的课程。
为了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加深各研究方向必要的知识,还应开设一些反映学科前沿和有利于扩大研究生知识面的课程。
如定量分析的课程、工程技术和现代科学知识的课程、法学类课程及人文学科课程等。
任意选修课是指硕士研究生可以任意选修的课程。
课程设置应有利于形成本专业,乃至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群的研究生教学体系。
硕士生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应与同学科的本科生及博士生课程分清层次,并注意衔接。
硕士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不少于32学分的课程学分,一般最多不超过39学分。
包括学位公共课7个学分、学位基础课9个学分左右、专业必修课9个学分左右,专业选修课5个学分左右和任意选修课2个学分左右。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分要求根据各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订。
五、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和教学实践等。
应明确本学科硕士生拟参加社会实践的形式、时间、工作量和考核办法。
应明确本专业硕士生须具备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要求。
鼓励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
硕士研究生还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具体要求体现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
六、培养方式和方法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和方法要坚持多样化的方针,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整个学术群体的集体指导作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发挥校外导师的积极作用;在培养过程中要积极发挥研究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硕士研
究生专业课程的学习应该是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和实践性学习,是服务于培养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学习;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要加强硕士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同时,要严格进行考核,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确保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硕士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及导师小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设计和完成。
学位论文必须要有新工作和新见解。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学院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确定研究课题,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奋斗目标,并在第二学期结束前(2.5年和3年基本修业年限的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须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并在学院备案。
各专业还要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完成后,由学院组织对硕士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
各专业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培养要求,提出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标准及要求。
八、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本方案自2013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