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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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2.4.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指标意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一项基本国策,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以及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与咨询,使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以及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二、指标说明
2.2.4.1-C-1.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有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信息登记、统计和上报制度。
根据本机构特点,制定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有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信息登记、统计和上报制度。
2.2.4.1-C-2.提供基本的宣教资料,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避孕节育知识健康教育、咨询和就诊指导。
宣教资料不少于6种,内容包括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避孕药具的选择及使用以及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后的护理等相关知识。
健康教育形式不少于3种,包括健康教育讲座、公众健康咨询和义诊、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播放音像资料等形式,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就诊指导需提供指导记录。
2.2.4.1-C-
3.有专(兼)人负责统计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人员知晓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有专(兼)人负责统计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人员知晓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2.2.4.1-B-1.能够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提供咨询和随访服务。
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提供咨询和随访服务。
2.2.4.1-B-2.能够对手术并发症进行处理。
能够对手术并发症进行处理。
2.2.4.1-A-1.连续 3 年以上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事件。
连续 3 年以上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事件。
2.2.4.1-A-2.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有定期检查,持续改进有成效。
职能科室对计划生育手术质量进行检查、考核,每月至少1次。对于检查和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促进持续改进。
三、评价方法
(一)现场观察
机构内部在候诊区、计划生育指导室、诊室或流产后观察室等场所是否能提供基本的宣传材料以及资料的种类;机构内部是否有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并可正常使用。
(二)查阅相关资料
查看育龄女性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制度与流程,查看避孕节育知识相关健康教育活动材料,查看专(兼)职咨询服务人员的资质证明,查阅计划生育手术病历资料,查阅检查持续改进记录。
四、评价工具
专家签名:______ 检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参考文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