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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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

派出所警务工作信息化的发展水平,“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实现程度,决定了公安工作的前景和未来。我个人认为公安机关只有从基层基础工作的信息化抓起,以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根基,才能突破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全面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下面,就结合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实际,就如何加强派出所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和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做大、做强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转变观念,树立信息主导警务意识。“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无论是打击、预防犯罪,还是行政管理,都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对情报信息的掌控、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上,否则就无法在治安局势和社会形势日趋复杂的情况下,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真正做到“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因此,派出所必须主动适应现代警务机制变革的要求,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掀起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高潮是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要深刻认识公安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基层派出所摆脱警力不足、财力不够等闲难,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打、防、管、控”能力的必要措施,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要求,锤炼“数字警察”,打造“倍息公安”,促进信息技术在各项警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二、培养信息化应用意识。应用是公安信息化工作的核心和动力,只有通过广泛应用,信息化建设才能产生实际成效,才能转化为现实战斗力。要让“不懂信息化应用的领导将丧失指挥权、不会信息化应

用的民警将失去工作岗位”的观念深入警心,让广大基层民警积极投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实践,切身感受信息警务带来的便利,尝到信息化应用带来的甜头,为全警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打牢思想基础,由“要我用”自觉转变为“我要用”,使基层民警能在日常工作中养成采集、录入、查询、对比、积累、应用信息的习惯,把信息化的需求主动转化为做好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内驱力。

三、树立“倍息共享”意识。要摆脱“闭关自守、各自为政”,把信息资源当作部门私有财产的局面,拆除信息“围墙”,从基层起树立“一次采录、全警共享”的“大信息”意识,以信息共享平台带动和促进“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实施,建立“信息主导警务”的工作模式。

四、夯实基础,强化信息化基础业务建设。基层派出所是公安业务的主要倍信息源,是公安信息系统最大的用户群,将信息的获取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并把通过基层基础工作掌握的情况及时转化为辅助警务决策、指导警务工作开展的情报信息,更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

五、全方位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信息源的广泛性和丰富性,决定了信息的质量和效能。夯实信息化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全方位地拓展信息釆集渠道,扩大公安信息来源,除了要及时、准确采集人口、犯罪、治安、出入境、突发事件等常规的警务信息外,还要将信息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力求全方位、多层次地获取各类信息,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为顺利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和工作基础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

化工作制度规范。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必须以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为保障,以有效的制度对信息的采集、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将这项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建立健全信息全警信息釆集、应用、维护制度。要从信息化工作的源头抓起,制定信息数据采集、录入、维护、更新的规范,规定信息采集、应用、维护的内容、要素、范围、要求等,明确流转环节的工作时效与范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解决目前基层所队存在的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瞒报,以及重复釆集、多头录入等问题使信息化在其源头和各个关键的流通环节都有可靠的保证。

六、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研判制度。情报信息的价值在于为服务实战和辅助决策,基层公安机关釆集的信息,必须通过专门的机构、运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进行整合、关联、分析、预测之后,也就是经过“研判”之后,其价值才得以有效提升,正确引导警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因此要在公安机关的辅助决策、综合协调部门,设立专门的情报信息综合管理部门,专司情报信息的统筹规划、综合指导、督办协调等工作。要把情报信息积累、跟踪、分析、研究工作制度化。同时充分利用科学、有效的结果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实现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相互促共同提高的良性循环。

七、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要将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作基层警务工作的必经环节和必要手段,将信息化应用考核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与评先创优、等级评定挂钩,作为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在信息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警,要视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通过配以相应的奖惩措施,使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走上日常化、制

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同时,要建立信息化应用反馈制度,广泛听取和征集长期战斗在一线的基层民警摸索和积累的“金点子、好作法、新思路”,将其推广应用,有效改变基层单位传统的工作模式和办案手法,以促进基层民警开展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八、强化培训,普及全警信息化应用。公安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安队伍整体的科技素质和信息化意识,取决于信息化技术在公安机关的普及程度,取决于全体民警应用信息化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对广大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将民警掌握和应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引导、激励、督促他们“在干中学,在学中练”,进一步引导他们增强信息化意识,提高信息化应用技能。

开展信息化应用全员培训。要结合全旗基层信息化应用现状,以推广“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应用技能培训。培训的范围要面向广大基层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全体民警。培训要有针对性,要坚持“千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做到“战训结合、以练促战”,确保真正有利和实战能力

“以考促训”,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成效。加强考核,“以考促训”,是确保培训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培训要与考核相结合,在开展“会打字、会上网、会查询、会本业务系统操作”的信息化应用“四会”培训的同时,要严格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信倍息化应用合格证书”,作为干部选拔晋升的必备参考条件。通过“以考促训”,使民警切身感受到“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内在动力和迫切需要,从而调动广大民警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积极性,将应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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