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变化解析——借款费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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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1)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1)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1):2006年2月,我国在2001年8月首次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存货等。

现在本人就新准则的理解与分析阐述如下: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1、借款费用的概念: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着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确认计量借款费用时,是否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符合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等资产。

资本化期间,是指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着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1)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借款费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五)文字表述更加明确、洗练、规范新、旧准则在文字表述上更加规范,如新准则中第四、五条中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不仅包括购建的资产,而且包括生产的资产,这样文字表述更加完整。

另外,对于溢折价的摊销,旧准则在第十一条规定:可以采取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取直线法;而新准则第七条规定:溢折价的摊销应当采取实际利率法。

新准则文字更加规范、明确和洗练。

三、新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分析(一)、会计科目的变化由于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对于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了、对借入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中可以资本化的金额进行了单独规定、对借款费用扣除项目做了明确规定,所以在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应当增加与核算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相关的科目、增加与核算一般借款资本化相关的科目,如生产成本、开发成本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读(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读(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读(一)第一节借款费用概述借款费用是企业因借入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它包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包括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相关辅助费用)因外币借款所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折价或者溢价主要是指发行债券等所发生的折价或者溢价,发行债券中的折价或者溢价,其实质是对债券票面利息的调整(即将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实际利率),属于借款费用的范畴。

辅助费用是指企业在借款过程中发生的诸如手续费、佣金等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是因安排借款而发生的,也属于借入资金所付出的代价,是借款费用的构成部分。

承租人根据租赁准则所确认的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费用也属于借款费用,其是否应予资本化或费用化,应按借款费用准则处理。

第二节借款费用的确认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的确认如下图所示:一、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案例1】甲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4日作出决议,决定建造厂房。

为此,甲公司于3月5日向银行专门借款5 000万元,年利率为6%,款项于当日划入甲公司银行存款账户。

3月15日,厂房正式动工兴建。

3月16日,甲公司购入建造厂房用水泥和钢材一批,价款500万元,当日用银行存款支付。

3月31日,计提当月专门借款利息。

甲公司在3月份没有发生其他与厂房购建有关的支出。

则甲公司专门借款利息费用应开始资本化的时间是:3月16日。

二、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新旧会计准则下借款费用探讨借款费用会计准则讲解

新旧会计准则下借款费用探讨借款费用会计准则讲解

新旧会计准则下借款费用探讨借款费用会计准则讲解在新旧会计准则下,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下面将分别对新旧会计准则下的借款费用进行探讨。

根据旧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主要是指企业在借款过程中支付或应付的各种费用,包括包装费、保险费、手续费等。

旧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作为财务费用确认。

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1.独立直接支付的费用:如手续费、保证金等直接支付的费用,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包装费、运输费等间接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通常与采购、销售和生产等活动有关,旧会计准则规定这些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相应项目的成本中。

如果无法合理分摊,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而根据新会计准则,针对借款费用的处理方式有所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直接支付的费用:包括手续费、保证金等直接支付的费用,新会计准则规定,这些费用应当作为资产计入贷款的初始确认金额内,然后以摊销的方式计入损益。

摊销期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借款期限。

2.间接支付的费用: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包装费、运输费等间接支付的费用与相关的借款关联,按照实质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这些费用与借款紧密相关,可以将其作为借款的一部分,并按照同样的摊销方式一并计入损益;如果这些费用不能与借款紧密相关,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类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会计准则,摊销的借款费用不能超过借款的实际相关费用,同时,摊销期限也应当合理确定。

在新旧会计准则下,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凭证和证据来确定借款费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

此外,在适用新会计准则的情况下,企业还需要合理确定借款费用的摊销期限和相关费用的归属,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综上所述,新旧会计准则下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严格按照所适用的会计准则进行操作,并充分考虑相关凭证和证据的合理性,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2006年2月,我国在2001年8月首次发布了《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存货等。

现在本人就新准则的理解与阐述如下:一、新准则的主要1、借款费用的概念: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着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确认计量借款费用时,是否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符合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等资产。

资本化期间,是指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着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1)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借款费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毕业论文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须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区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①如果该借款费用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②如果该借款费用属于在生产经营期间、为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是中国会计准则第17号,是关于企
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借入的资金相应缴纳
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手续费、利息等。

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借款费用
的计量、计提与核算要求。

一、计量
1、借款费用的计量,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基础,计量时应折算为
实际发生的金额。

2、利息费用的计量,应根据按日计息原则,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3、登记费用的计量,应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二、计提
1、借款费用在借款发放时,应一次性计提费用,作为本次借款成本
的一部分。

2、计提的借款费用,应过分计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其
期限分摊计提。

3、对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固定比例计提,不得另行确定借
款费用的计提比例。

三、核算
1、核算借款费用,应当将其分账归成以“借款费用”科目,具体分账内容应当以合同约定费用为准,可分为服务费、账户管理费、处置费等子目。

2、借款费用应当以借款期限为期限,按照借款期限计提,余额结转至下一期。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变化

由于新准则中纳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 范围的扩大,不仅仅是固定资产,还包括需要经 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 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所以, 在会计核算上,会在资本化过程中相应增加新的 成本会计科目,新的会计核算。有些生产周期较 长的大型产品,如成套设备、船舶、建筑产品等存 货的核算就要加入允许将借款费用转增存货价 值的核算内容。
(四)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方法和调整内容有 变化
旧准则规定,如果专门借款存在折价或溢 价,应当将每期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作为利 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的调整。折价或溢 价的摊销,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 线法。新准则规定,借款存在溢价或折价的,应当 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 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可见,新准则 取消直线法,只允许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这样 减少了企业的会计选择,使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 可比性有所增强。
安阳工学院学报
第三期
Journal of An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63
《企业会计准则—— 借款费用》的变化
王畅 (安阳市财政局 干部教育中心 ,河南 安阳 455000)
摘 要: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企业会计准则— — —借款费用》的变化,对企业财务工作 产生
(五)辅助费用的资本化及其金额有变化 根据旧准则,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 费用,例如,银行借款手续费、承诺费和发行债券 的手续费等,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 化;如果辅助费用金额较小,也可于发生当期确 认为费用。根据新准则,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 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 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但取消了 根据重要性原则将金额较小的辅助费用予以费 用化的规定。这是由于专门借款的辅助费用与可 予以资本化的资产购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将 其在资本化期间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 本,更符合实际成本原则。 二、新借款费用准则的影响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8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8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8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指企业为获得贷款而支付的费用,包括银行贷款利息、手续费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费用的确认根据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认,并在相关的会计期间内进行分摊和计入相关费用项目。

如果借款费用与特定项目相关,应当计入该项目的成本中。

2.借款费用的初始计量在准则中,借款费用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确定,包括借款利息、手续费、抵押费用等。

其中,借款利息的计量应当根据借款利率和实际借款余额计算,并在期末进行调整。

3.借款费用的分摊根据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按照相关的会计期间进行分摊。

分摊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以利息法分摊、以成本法分摊和以时间法分摊。

其中,以利息法分摊是将借款费用按照借款利息计算比例进行分摊;以成本法分摊是将借款费用按照项目的成本计算比例进行分摊;以时间法分摊是将借款费用按照年度或其他时间段平均分摊。

4.借款费用的确认和摊销根据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在相关的会计期间内确认和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项目。

具体的确认和摊销方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一般可以采用直接法或折旧法进行摊销。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费用的处理还需要遵守准则中关于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例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本化利息》的规定,如果借款费用与资产的获得、建造或者生产直接相关,且满足特定条件,可以将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

这样可以在后期通过折旧或摊销的方式将借款费用逐步计入相关的费用项目。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主要是确认、初始计量、分摊和确认摊销。

其中,借款费用的确认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分摊应当根据相关的会计期间和分摊方法进行,确认和摊销应当通过合适的会计方法进行。

借款费用的处理需要遵守准则中关于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例如,可以将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评析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评析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评析首先,准则明确了借款费用的概念和范围。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手续费、担保费等直接与借款活动相关的费用。

准则将借款费用界定得较为明确,为企业识别和确认借款费用提供了依据,有助于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其次,准则规定了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计入费用,同时按照借款期限分期计入资产或负债。

这种分期计入的方式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反映借款利息等费用的发生和消耗过程。

然而,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计量方法并未进行具体规定,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灵活性。

这样可能会导致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利于财务信息的比较和分析。

因此,对于借款费用的计量方法,准则还有待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此外,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会计核算和报告披露要求也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借款费用的性质划分科目,并进行相应的会计记录。

同时,在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按照借款费用的性质进行区分,并将其明确列示,以便于用户对企业的借款费用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这样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读性。

总体来说,《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是一个对企业借款活动中发生的费用进行会计处理的指导性准则。

它在概念和范围的界定上相对明确,会计处理方法也能更好地反映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和消耗过程。

然而,在借款费用的计量方法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明确。

此外,准则对于会计核算和报告披露要求的规定也有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在使用该准则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遵循准则的原则和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条理,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

此外,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该准则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对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理解和遵守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质量和水平。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8_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8_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8_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手续费、利息、担保费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在确认借款费用时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

首先,根据借款费用的性质,可以分为直接发生的费用和与借款直接相关的费用。

直接发生的费用是指在借款过程中产生的与借款无直接关系的费用,例如借款审批费用、借款调查费用等。

这些费用应当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借款直接相关的费用是指与借款金额、利率或期限等直接相关的费用,例如利息、担保费等。

这些费用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确认。

其次,根据借款费用的结算方式,可以分为一次性结算和分期结算。

一次性结算是指借款费用在借款发生时一次性支付的,例如在贷款合同签订时支付的借款手续费。

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借款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分期结算是指借款费用在借款期间内按照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分期支付的,例如按月支付的利息。

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确认借款费用,并按照发生的时间和金额分别计入当期损益或长期借款费用。

最后,在确认借款费用时1.借款费用的计量应当合理、公允并符合实际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和市场情况,可以选择使用现值计算、费用摊销等方法进行计量。

2.如果借款费用发生变化,例如贷款利率调整导致利息费用发生变动,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调整时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包括费用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方式等。

总体来说,企业在确认借款费用时应当根据费用的性质和结算方式进行分类和计量,并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同时,应当遵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计量和披露。

这样可以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企业及其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借款费用答案

借款费用答案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答案解析)第一部分例题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在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与专门借款有关的利息收入应( A )。

A.冲减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B.冲减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C.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D.计入营业外收入2.A公司为建造一条生产线,于2007年1月1日借入一笔长期借款,本金为2 000万元,年利率为8%,期限为5年,每年末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工程采用出包方式,于2007年7月1日开工,工程期为2年,2007年相关资产支出如下:7月1日支付工程预付款1 500万元;10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800万元;12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300万元;闲置资金因购买国债可取得0.4%的月收益。

因专门借款不足,A公司动用了两笔一般借款,一笔借款于2006年1月1日借入,本金为500万元,年利率为9%,期限为6年,每年末付息,到期还本;另一笔借款于2007年7月1日借入,本金为400万元,年利率为6%,期限为4年,每年末付息到期还本。

则2007年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为(B )。

A.80 B.74 C.12 D.33.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中,不符合“资产支出已经发生”的业务是( D )。

A.用其他货币资金购买工程物资B.工程领用自产产品C.承担带息债务而取得工程用材料D.应付在建工程人员的职工薪酬4.A公司从银行专门借入一笔款项,于2006年2月1日采用出包方式开工兴建一幢办公楼,2007年10月18日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完工,10月31日工程验收合格,11月10日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1月20日完成全部资产移交手续,12月1日办公楼正式投入使用。

则公司专门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应当为2007年( A )。

A.10月18日B.10月31日C.11月10日D.12月1日5.A公司为建造一栋办公楼于2009年1月1日专门从银行借入2 000万元款项,借款期限为3年;2009年2月10日,A公司为建造该办公楼购入一批工程物资,开出一张100万元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2009年3月1日,该办公楼开工兴建;2009年4月1日,A公司领用一批自产产品,成本为30万元,该项工程4月1日以前所占用的物资均为2009年2月10日购入的工程物资,且未发生其他现金流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2)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3)借款溢价或者折价的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4)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

一、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根据本准则规定,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包括: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机械制造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

这些存货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要的时间,通常为1 年以上。

如果由于人为或者故意等非正常因素导致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时间较长的,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

二、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一)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金额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在资本化期间内,应当全部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不计算借款资本化率。

专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专门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通常签订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

(二)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本准则第六条(二)规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

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例如,某公司于20×7年1月1日动工兴建一幢办公楼,工期为1年,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分别于20×7年1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1500万元、3000万元和1000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在企业社会化运作时,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财务管理。

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关于借款费用的规定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旨在保证准确的借款费用及其会计处理。

首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一般指企业申请获得贷款,发行债券或其他借款,支付给有关机构、银行或者第三方的费用。

这些费用可以包括开户费、保证金、咨询费、担保费、手续费以及担保人的手续费等费用。

其次,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还规定,企业应将借款费用纳入直接费用中。

企业应将一次性的借款费用在借款日当日记入本期费用,而长期的借款费用应按期分摊,当月摊销当期摊销部分纳入本期费用,未摊销部分计入未来几期费用。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还规定,贷款和债券发行费用,只要满足条件,应按相关法律规定纳入贷款本金减少金额中。

而咨询费、担保费和担保人的手续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纳入利息费用中。

最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规定,企业应将借款费用的计提及其会计处理做好记录,以便未来的验账、审计及公共报告等使用。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关于借款费用的规定,从准确的借款费用的确定到相应的会计处理,旨在确保财务管理准确、可靠,为企业财务管理带来更好的效果。

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关于借款费用规定,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企业实施财务管理时,应该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以便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关于借款费用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借款费用准确,会计处理准确,从而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准确可靠,有效地支撑企业信息化管理。

企业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坚持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不断改进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助力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读(一)主讲老师佟志强第一节借款费用概述借款费用是企业因借入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它包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包括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相关辅助费用)因外币借款所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折价或者溢价主要是指发行债券等所发生的折价或者溢价,发行债券中的折价或者溢价,其实质是对债券票面利息的调整(即将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实际利率),属于借款费用的范畴。

辅助费用是指企业在借款过程中发生的诸如手续费、佣金等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是因安排借款而发生的,也属于借入资金所付出的代价,是借款费用的构成部分。

承租人根据租赁准则所确认的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费用也属于借款费用,其是否应予资本化或费用化,应按借款费用准则处理。

第二节借款费用的确认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的确认如下图所示:一、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案例1】甲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4日作出决议,决定建造厂房。

为此,甲公司于3月5日向银行专门借款5 000万元,年利率为6%,款项于当日划入甲公司银行存款账户。

3月15日,厂房正式动工兴建。

3月16日,甲公司购入建造厂房用水泥和钢材一批,价款500万元,当日用银行存款支付。

3月31日,计提当月专门借款利息。

甲公司在3月份没有发生其他与厂房购建有关的支出。

则甲公司专门借款利息费用应开始资本化的时间是:3月16日。

二、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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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变化解析——借款费用(1)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首先施行,准则中包括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

现行借款费用准则为财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

新旧准则中均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包括哪些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内容。

其中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企业资产和费用的计量,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溢折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和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笔者对新旧准则各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确定进行了如下比较。

一、利息资本化及其金额
新准则在利息的资本化及其金额确定方面的规定与旧准则有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根据旧准则,应予资本化的资产是固定资产。

而新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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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根据旧准则,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等。

根据新准则,应予资本化的借款不仅包括专门借款,而且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还应计算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需要说明的是,新准则中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3.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旧准则规定,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符合开始资本化的三个条件(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则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应予以资本化。

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加权
平均数×资本化率
可见,旧准则中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要与发生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挂钩,即支出的多少和支出承担借款费用期间的长短将直接影响着利息的资本化金额。

新准则规定,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减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该金额是一种净利息费用的概念,它实际上反映了专门借款真正的利息负担。

很显然,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不再与发生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挂钩,也无需通过公式来计算。

专门借款的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相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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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准则增加了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规定,即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需计算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利息金额。

该金额按照资本化率乘有关的资产支出计算确定。

其中资本化率应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有关的资产支出应按累计资产支出中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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