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鉴定 医疗事故的法定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程序病人在本院就医过程中与医务人员(或相关科室)发生医疗纠纷,无论何种原因,当事人(或相关科室)均按照下列程序运作:一、分工原则:医疗质量引起的纠纷由医务科主管;护理质量引起的纠纷由护理部主管;医德医风引起的纠纷由党委工作部主管;收费引起的纠纷由信息科主管。
二、处理原则:1.医疗事故(或纠纷)争议发生后,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或点、医院在各厂矿卫生所)要首先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处理恰当。
医疗机构应诚恳地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安慰,取得谅解和支持,做好工作。
2. 若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的规定,当事的医疗机构与病员及其家属可采取以下3种基本途径解决争议:①医患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②医患双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节申请,请求卫生行政对赔偿问题进行调解;③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发生医疗纠纷:1. 病人就医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争议时,每位医务人员均有义务向本科室主任汇报有关情况,科主任要认真进行调查了解,诚恳地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取得谅解和支持,做好工作。
对科室解决的医疗纠纷,应当在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医务科作出书面报告。
2. 对于科室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争议,科主任应当立即向医院医务科汇报,不许待病人或其家属到医院反映后再汇报或隐瞒不报,医务科自接到汇报后,立即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人员到相关科室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认真听取病员方面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再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取得谅解和支持,做好工作。
3. 对于医院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争议,告知病员方面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四、发生医疗事故:1. 病人就医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每位医务人员(包括护士长)(护士也可以向护士长汇报)均有义务向本科室主任汇报有关情况,科主任应当立即向医院医务科(护士长向院护理部)汇报,医务科(或护理部)自接到报告后应向有关院领导汇报,并立即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人员到相关科室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认真征求、听取病员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医院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相关科室主任及医务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安慰,取得谅解和支持,争取医患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并建立自行解决争议的协议书。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为了进一步优化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规范各类医疗纠纷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一般程序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协同处理医疗纠纷事件。
市卫生局医政科在接到医疗纠纷的投诉和报告后,安排市卫监大队调查取证,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定,并根据调查结果和专家评定意见,提出综合处理意见报批后实施。
(一)接待受理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接待群众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投诉,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各医院投诉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医疗投诉接待工作。
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投诉人投诉的问题和意见,告知投诉人处理医疗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并作书面记录。
投诉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向投诉人通报、解释,引导投诉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
医政科要对申请行政处理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核,对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按规定时限依法受理;对不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当及时交办或转送相关单位依法办理。
(二)调查取证市卫生局成立医疗纠纷调查取证组,由卫生执法大队医政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对医疗争议调查和取证工作,收集相关病历资料和医疗文书,对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定,并将调查结论和调查情况要书面报告卫生局医政科。
(1)调取相关医疗文书复印件;(2)核查经治医疗人员的执业资质;(3)调查了解患方的基本情况、对医疗的争议要点和患方的处理意见和要求;(4)调查了解医方的意见和态度;(5)向其他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必要制作调查笔录;同时对必要的重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6)应患方要求组织对病历资料或现场实物的封存;医疗机构可以在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调查机构,负责医疗纠纷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结果报医院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
(三)专家鉴定医疗纠纷当事人对医疗行为及侵权责任存在争议的,应当移交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可作为协商、调解和裁决的依据。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引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是医疗行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制定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及责任追究,提出一套可行的制度范本。
二、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类1. 医疗事故的定义: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事件。
2. 医疗事故的分类:按事故性质可分为职业责任事故和非职业责任事故;按损害程度可分为轻微伤、轻重伤和死亡。
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1. 发现医疗事故:患者或其家属、相关医务人员或其他部门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医疗机构的负责人。
2. 医疗机构内部处理: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调查,并对医疗事故进行初步处理,包括停止有关医疗活动、提供紧急救治等。
3. 中立调查机构介入: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中立调查机构,并将事故的相关材料和证据提供给调查机构。
4. 调查结果公布:中立调查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后,应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四、医疗事故处理的原则1. 确保患者权益:在处理医疗事故时,要以患者的权益为最高原则,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公正、独立的调查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时,应由独立的机构进行,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3. 依法追责:对于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追责,保证追责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五、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医疗事故鉴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患者,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学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2. 医疗事故赔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造成患者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3. 院内纠纷处理:对于医院内部发生的医疗纠纷,应由医院设立独立的纠纷处理机构进行调解和处理,以解决纠纷,并维护医疗秩序。
4. 外部纠纷处理:对于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由专门机构或法庭进行处理。
医疗事故死亡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死亡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1.投诉阶段:当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事故发生后的死亡产生质疑时,可以通过向医院、卫生部门或医疗监督部门申请投诉来启动处理程序。
投诉应当具体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损害后果,提供相关证据等。
2.调查阶段:医疗监督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将指派工作人员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调取医疗记录、影像资料、患者呼吸、心电监护记录以及相关的检验报告等。
调查的目的是确定事故发生的过程、责任等相关事实。
3.评估阶段:调查结束后,医疗监督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多学科专家对事故过程进行评估,评估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损害后果等。
评估结果将用于后续的协商、仲裁或诉讼过程中。
4.协商阶段:在评估结果出来后,双方可以选择进入协商阶段,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协商可以由相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组织,双方可以派代表参与。
协商的目的是寻求一种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并达成协议。
5.仲裁阶段:如果协商不成功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仲裁。
仲裁可以由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主持,仲裁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结果进行仲裁。
仲裁是一种强制性的程序,双方必须接受仲裁结果。
6.诉讼阶段:如果仲裁不成功,或者一方不接受仲裁结果,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诉讼程序将由法院进行处理,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最终判决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处理流程中,受害者或其家属应积极保护自己的权益,理性对待和处理纠纷,并寻求法律和专业意见,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同时,医疗机构应该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你知道法律如何规定吗?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之调解⾸先发⽣医疗纠纷双⽅先进⾏调解,调解的⽅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种⽅式或者⼀种调解不成功再⽤其他⽅式进⾏调解。
调解⽅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员有尊重患⽅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盾。
2、调解:医患双⽅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签字盖章。
3、第三⽅调解。
医疗纠纷可以卫⽣⾏政部门第三⽅来进⾏⾏政调解。
第三⽅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在平等⾃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
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法律诉讼程序进⾏处理。
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
⼀般在三⼗个⼯作⽇内完成。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委托司法鉴定时⼀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
(⼆)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的委托事项进⾏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起7⽇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起7⽇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答复。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及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及处理程序1. 引言在我们生活中,医疗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
可有时候,医院的表现就像一场惊悚片,让人心惊胆战。
万一遇上医疗事故,心里那个慌啊,简直就像遇到了鬼一样!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和处理程序,确保大家在关键时刻能有个底儿。
2. 医疗事故的定义2.1 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出错了,让病人受了伤。
你想想,手术时把左手搞错成右手,这可真是“哭笑不得”的一幕呀!但并不是每一次治疗的不如意都算医疗事故,有些是属于正常的医疗风险。
2.2 常见的医疗事故类型常见的事故包括误诊、用药错误、手术失误等。
有时候,医生可能一不小心就让病人“变身”,这时候就得认真对待了。
说实话,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真是让人感觉到“无奈又心酸”。
3. 鉴定流程3.1 提出申请首先,遇到医疗事故,得先提出鉴定申请。
你需要准备好材料,像病历、手术记录这些证据,像拼图一样把事实拼凑清楚。
记得,越详细越好,毕竟“细节决定成败”嘛!3.2 选择鉴定机构接下来,得选择一个合适的鉴定机构。
可以是医院的专业委员会,或者是一些第三方鉴定机构。
这就像选择你的战友一样,要靠谱!鉴定机构会认真审查你的材料,甚至会联系相关医生进行询问。
哎,听起来有点复杂,但这可是为了给你一个公正的结果哦!4. 处理程序4.1 鉴定结果鉴定机构会给出一个结果,可能是“事故成立”,也可能是“不成立”。
一旦结果出来,心里那个五味杂陈啊。
如果成立,接下来就得考虑赔偿问题了。
这时候,可能就需要请律师来帮忙了,毕竟“法律是条大河,谁都过不去”。
4.2 赔偿与和解如果鉴定结果是事故成立,医院可能会跟你谈赔偿。
这里就得讲究“智慧”和“耐心”了。
医院通常会想法设法减少赔偿,而你则需要坚持自己的权益。
双方可以谈谈,能和解最好,毕竟“有时候退一步海阔天空”。
5. 总结遇到医疗事故,虽然心里会很不舒服,但只要按照流程走,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
第三条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规范或其他原因造成患者伤亡、残疾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第四条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与医患双方之间因医疗服务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第五条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应遵循公正、科学、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第六条医疗事故处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现事故后,及时向院内医疗事故处理委员会报告并启动事故处理程序。
(二)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确定事故原因,评估事故严重程度。
(三)根据调查结果,对当事医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依法进行处理。
(四)向医疗机构内部和外部透明公开事故处理结果。
第七条医疗事故调查小组由医院管理人员、专家和相关部门组成,其中包括法律顾问,负责被调查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
第八条医疗事故调查小组应全面收集证据,听取相关当事人陈述,进行现场勘察等,确保调查的客观、公正。
第九条医疗事故调查小组应在30天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条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中,当事医务人员有权自行辩解,并可以提供有关证据进行申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完善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第十二条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接受医患双方投诉,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二)对纠纷进行调解,引导双方达成协议。
(三)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
(四)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进行进一步调查,评估纠纷的事实和责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处理。
(五)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赔偿方案或其他解决方案,并告知双方。
(六)如有需要,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可将纠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包括医院管理人员、法律顾问、独立的第三方调解人等,以保证处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的医疗事故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的医疗事故处理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因过失、过错或违反医疗服务规范,造成患者死亡、伤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行为。
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医疗事故责任法,并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规定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规范。
一、医疗事故的定义与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医疗事故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履行医疗职责时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诊断、治疗、护理、手术等各个环节。
2. 因医务人员过失、过错或违反医疗服务规范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通常与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错误行为或疏忽有关,例如错误的诊断、药品使用不当等。
3. 造成患者死亡、伤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医疗事故的结果包括患者的死亡、伤害以及其他不良的身体或心理后果。
医疗事故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医疗机构的管理以及相关证据的评估等多个方面。
二、医疗事故责任与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医疗事故责任主要由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承担。
医务人员负有专业责任,应当在医疗过程中尽职尽责,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过错或违反规程,医疗机构负有监督责任和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伤害的,患者或其家属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赔偿损失。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三、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立案调查:当医疗事故发生时,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申请立案调查。
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并评估医疗事故责任。
2. 赔偿协商:在调查确认医疗事故责任后,医疗机构将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赔偿协商。
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赔偿支付。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概述: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家属因诊疗过程中出现医疗质量问题,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
成都市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是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处理医疗纠纷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处理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纠纷。
流程图:
1. 投诉与受理
患者或其家属向医院投诉,医院应当及时接收并及时处理。
2. 调查与取证
医院按照规定组织尽快开展医疗纠纷的调查工作,对纠纷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查证和固定,尽可能保留现场证据。
3. 处理程序
当医院接到纠纷投诉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设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并依照有关规定,采取协商、调解或者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医院还应当告知患者有权向处理纠纷的专门机构投诉。
简要注释如下:
1. 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是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处理医疗纠纷工作的专门机构。
2. 医疗质量问题:是指医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行为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患者伤害、病情加重或者导致死亡等不良后果。
3. 现场证据:是指现场可以固定的与案件相关的物品、物证、记录等,在取证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避免现场被污损或者破坏。
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1. 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服务过程中发生,导致患者损害或者有严重损害可能的意外事件。
2. 协商:是指当事人通过商谈达成一致,自愿解决纠纷的方式。
3. 调解:是指由第三方介入,在协商基础上,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
4. 仲裁:是指由具有法律效力的审判机关依法对纠纷进行处理,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方式。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流程是什么?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事故是医疗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的。
那么,在医疗过程中,出现了相关医疗事故后,具体应该怎么处理?处理的步骤和流程有那些?什么才是正确的处理模式?365小编为您解答。
▲处理程序: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及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及依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用药错误、诊断错误等原因导致患者的身体伤害或死亡行为。
在医疗事故的处理中,不仅要考虑赔偿问题,还要考虑如何减少事故的发生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在未来再次发生。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医疗安全水平,改善医患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一、医疗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医疗事故的分类,一般是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发生原因等方面来进行区分的。
按性质来分,一般有治疗性、预防性、检查性、损害性等。
按严重程度来分,可以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等。
按发生原因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技术事故、过失事故、意外事故等。
在判定医疗事故时,需要遵循三个基本标准:是否达成医疗标准、是否存在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标准是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按照疾病的特点、患者的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制订的治疗方案。
如果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没有达到医疗标准,那么就不能排除医疗事故的可能性。
损害结果包括身体上的损害和经济上的损失等。
因果关系指医生的操作或处理直接导致了患者的损害结果。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1、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包括停止医疗行为、给患者进行急救、通知家属等。
对于情况严重的患者,需要将其转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2、事故信息登记和报告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事故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和处理结果等。
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事故原因分析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
一般可采用“鱼骨图”等分析工具,对人、物、环境、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
4、赔偿和调解医疗机构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赔偿方式包括直接赔款、医疗费用承担等。
如果患者要求调解,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通过调解和解决医患纠纷。
5、防范措施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事故进行总结和反思,制定改进措施,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包括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医疗人员素质和技能以及强化医疗安全管理等。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规定报告制度有以下作用:(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行政领导,便于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减轻事故或事件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影响.(2)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证据,有助于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准确鉴定、准确定性和正确处理。
因此,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只有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才能及时派专门人员保管各种为查明案情所需的材料和封存保留现场,以避免发生某些不利于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和处理的情况。
(3)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对事故或事件的性质及发生的原因往往发生争议,难以统一认识,这就要求进行技术鉴定或尸检.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特别是对死亡事件,可以及时进行尸检,确保尸检结果的准确性.尸检应在48小时内组织有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
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3)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提请地市医学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所做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做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办公室共同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医疗领域,事故的发生时常难以避免。
这些事故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的伤害,对医务工作者的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对医疗机构的信誉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
因此,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助于帮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法、规范地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疗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质量的不断提升。
本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为医疗服务对象提供公正、公平的处理机制,保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企业的公共财产的利益。
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应遵循本条例的规定。
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医疗事故的定义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的过失、发生意外失误及其他因素导致病人健康受到损害或造成死亡等不良后果的情况。
医院的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存在疏忽大意、过失、违反工作规章制度、不当操作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医疗事故的分类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危急事故、较轻事故四类。
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违反规章制度、管理失范或者任意治疗、过度治疗、手术事故等因素导致患者健康遭受损害或造成死亡、危及生命健康、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
非责任事故是指因不可抗因素所导致的患者健康遭受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如患者急性病情突然加重、药物过敏、病毒感染等。
危急事故是指医疗事故后医务人员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挽救患者生命的情况。
较轻事故是指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一定的健康问题,但不会危及患者生命的情况。
第三条、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1.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制,并成立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2. 医疗事故的责任应当按照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进行区分。
如果医务人员存在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 当医疗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调查,如有隐瞒、谎报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事件。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医疗机构应对医疗事故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目的是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以及提高医疗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疗事故处理的具体流程。
一、发现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发现是医疗事故处理流程的第一步。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如果发现患者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向上级医务人员报告。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和患者家属积极报告医疗事故,确保医疗事故能够及时被发现。
二、处理医疗事故。
一旦发现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对患者进行抢救和处理,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成立医疗事故处理专门小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全程保持透明,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通报医疗事故的处理情况,积极协助患者维护权益。
三、调查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中的关键环节是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
医疗机构应成立专门的医疗事故调查组,对医疗事故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在调查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充分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和诉求,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四、赔偿和补救。
一旦医疗事故的责任人确定,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患者进行赔偿和补救。
赔偿不仅包括经济赔偿,还应包括对患者的心理慰藉和道歉。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对医疗事故进行总结和反思,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和跟踪。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的最后一步是对医疗事故进行监督和跟踪。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的档案,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处理情况,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总结。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医疗机构应对医疗事故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其目的是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护人员的过失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不良影响的事件。
为了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医疗事故确认1. 患者或其家属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即向医疗机构进行反映,并尽可能保存相关证据,如检查报告、治疗记录等。
2. 医疗机构应第一时间召集相关人员组成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初步调查核实事故情况。
二、医疗事故调查1. 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应详细核实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原因、责任人等。
2. 小组应全面搜集相关证据,听取患者及家属的陈述,并进行事实调查。
3. 医疗机构应保证调查过程公正客观,维护患者权益。
三、医疗事故鉴定1. 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事故鉴定,确定事故性质,判断责任归属。
2. 鉴定结果应以医学证据为依据,避免出于利益关系偏向任何一方。
四、医疗事故赔偿1. 在医疗事故确认及鉴定后,医疗机构应与患者或其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2. 赔偿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五、医疗事故的总结及报告1. 医疗机构应对医疗事故进行总结,提出相应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医疗事故善后处理1. 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尽快走出事故的阴影。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以患者安全和权益为首要考虑,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希望医疗事故处理程序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医疗纠纷鉴定处理程序是什么
Life is like subtraction. Every page is torn off and you can't start again. So cherish every day, and tomorrow you will thank yourself for your hard work toda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医疗纠纷鉴定处理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做出受理决定。
医疗纠纷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遇到医疗纠纷不一定要以暴力解决问题,这样对医者以及患者都没有好处。
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人民法院来处理这件事情,同时还我们一个公道。
下面我们看看医疗纠纷鉴定处理程序是什么?医疗纠纷鉴定处理程序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
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
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A,基本程序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程序
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程序医疗事故的处理,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也可以选择行政处理的方式,亦或是直接起诉到法院,不过对于患者来说协商赔偿是最好的方式。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程序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程序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医疗纠纷处理指南
医疗纠纷处理指南医疗纠纷是指在医患之间因医疗行为产生的争议和纠纷,涉及医生、患者和医疗机构等多方利益关系。
为了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患关系的和谐程度,制定本医疗纠纷处理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我国医疗服务领域。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界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并发症或者其他医疗纠纷,导致患者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之间因医疗行为产生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技术纠纷、医疗费用纠纷等。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1. 患者权益保障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权益和隐私。
2. 医患沟通与调解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医疗机构应积极主动与患者进行沟通,并及时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应公正、中立,旨在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尽量避免进一步的纠纷扩大。
3.专家评估与鉴定涉及医疗事故的纠纷,医疗机构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与鉴定。
专家应独立、公正,根据相关医学知识和实际情况,对医疗事故的责任进行评估。
4.调解协议达成与履行调解协议是医患双方自愿达成的纠纷解决方案,应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调解协议的有效执行有助于化解和解决医疗纠纷。
5.诉讼与仲裁在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双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争议。
诉讼和仲裁程序应合法、公正,依法进行,最终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三、医患合作与预防1. 医学风险知情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充分的医学风险知情告知,确保患者理解医疗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2.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明确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责任,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4.加强医患沟通与交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与交流,尊重患者的意见和需求,增加医患之间的信任和理解。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试行)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试行)本程序所指医疗纠纷(以下简称纠纷)定义为:医患双方中一方对另一方表示不满、不能理解或者双方相互表示不满、不能理解。
医疗纠纷一旦发生本程序即告启动。
一、纠纷处理原则:全院医务人员在接待、处理医疗纠纷时,应本着最大限度减少患者、医院损失和影响的原则,及时报告、增进沟通、简化处理程序、注意保密、依法处理以防止事件扩大及矛盾激化。
全院医务人员都有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义务,不得随意推诿病人。
二、制度建立及分工患者和/或家属对医院的服务不满,认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可向提供服务的科室、部门负责人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医务处、客服中心投诉。
上述各临床、行政科室应当建立投诉登记、处理制度。
原则上医务中心处理医疗类投诉;客服中心服务类投诉;财务处理收费及价格类投诉;当纠纷涉及多个行政部门时由医务中心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三、纠纷临床科室(以下简称科室)处理阶段1、纠纷一旦发生,管床医生应当第一时间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主动与患方沟通,以期达到相互谅解。
医护人员不得随意推诿病人,不得以“有意见找院长”推卸责任,本着能在本科室小范围内化解的纠纷就决不扩大化的原则处理。
2、科室无法处理的纠纷,科室应当及时上报医务中心及客服中心或院总值班(非行政上班时间)。
3、第1条程序处理结束(指谅解达成),科室应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客观、认真总结并上报医务处。
4、科室在第1条处理程序中发现或者本程序未开启由科室自行发现有《医疗事故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科室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或院行政值班,并及时有效地进行补救,将病人的损害降到最低。
且按照《条例》规定处理。
四、纠纷医务中心处理阶段1、受理:医务中心接院行政值班人员报告、科室上报、患方投诉的应当受理并详细记录备案。
对来访者要做到热情、耐心、规范用语、谈吐得体谨慎、不得推诿来访者,不了解情况不表态。
分管同志不在时实行首问负责制。
如果纠纷有《条例》第十三条至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医务处必须在受理阶段及早发现,尽快告诉科室及时有效地进行补救,将病人的损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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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法定处理程序医疗事故纠纷处
理程序
一、调解流程
产生医疗纠纷,首先建议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
调节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
二、司法鉴定流程
如果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
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法律诉讼流程
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
效力。
【医疗纠纷处理全过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医疗鉴定流程: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xx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xx 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纠纷后,患者怎样才能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到法律规定的赔偿呢?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
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
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
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
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医疗纠纷案例
【案情简介】:王xx系个体医生,具有行医资格和执业许可证。
xx年至xx年王xx在xx医专学习期间,张副教授传授其一治疗腰、腿疼等风湿病的民间验方,在张的指导下有一定临床疗效。
此后,王xx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将验方制成胶囊,对症使用,未见不良反应。
xx年5月3日上午,村民李xx因腰疼到王xx处就医。
服用胶囊后感到有效,王xx加大剂量导致李xx中毒。
李xx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李xx生前患高血压、轻度冠心病,服用的胶囊含超标准乌头碱致中毒,未能及时抢救而死亡。
王xx自制的胶囊含有有毒物质乌头碱,一次口服四粒达中毒致死量。
案发后王xx自动投案,并已赔付患方
15000元。
xx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x生产、销售假药罪。
【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明知生产、销售的是假药,必然会危害人身健康,而仍然生产、销售。
王xx获得民间验方自制胶囊给患者服用,其意愿是为患者治病,显然不认为是假药,故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王xx身为医务人员,私自配制含有有毒乌头碱的胶囊。
虽自称进行了去毒,但仍应认识到对人体的毒性。
对李xx施治时增大剂量达致死量,造成李xx死亡。
王xx在诊疗过程中,负有严重过失,造成死亡后果,其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
王xx积极抢施救,主动投案自首,又积极赔偿患方,可依法从轻处罚。
一审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其后,检方抗诉。
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