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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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4.学校对兼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工作量、教学态度等。
5.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奖惩依据。
五、兼职教师待遇
1.兼职教师工资按照课时费标准支付,具体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工伤保险,提供意外伤害保险。
3.兼职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机会。
4.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兼职教师解聘与辞职
1.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教学质量低下,经提醒仍不改进的;பைடு நூலகம்
(3)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4)合同到期,学校不再续聘的。
2.兼职教师提前辞职,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制度不符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兼职教师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与所教授课程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
5.非全日制在编教师,能保证每周在我校工作时间不少于6课时。
三、兼职教师招聘程序
1.学校发布兼职教师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课程、待遇等相关事项。

培训学校教师兼职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兼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培训学校教师兼职行为,保障学校教学质量,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所有在职教师。

三、兼职申请与审批1. 教师如有兼职意向,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兼职原因、时间安排、兼职单位及兼职岗位。

2. 学校对教师的兼职申请进行审核,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教师兼职是否影响学校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2)教师兼职是否违反兼职单位的相关规定;(3)教师兼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 经审核批准后,教师方可进行兼职活动。

四、兼职期间职责与义务1. 教师在兼职期间,仍需履行学校教师职责,保证学校教学质量。

2. 教师兼职期间,应遵守兼职单位的相关规定,维护学校及教师个人形象。

3. 教师兼职期间,不得泄露学校机密,不得利用学校资源谋取私利。

4. 教师兼职期间,如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会议,应提前向学校请假,不得擅自缺席。

五、兼职时间与报酬1. 教师兼职时间应与学校教学工作时间相协调,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 教师兼职报酬由学校与兼职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学校规定标准。

3. 教师兼职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由兼职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六、兼职管理与监督1. 学校设立兼职管理办公室,负责教师兼职的申请、审批、监督等工作。

2. 学校定期对教师兼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教师兼职违反相关规定,将予以严肃处理。

3. 教师如有违反兼职期间职责与义务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兼职教师的管理。

第三条兼职教师管理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明确兼职教师的招聘条件、职责、待遇等,确保兼职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二、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兼职教师的招聘条件:(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兼职教师的选拔程序:(一)学校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条件和要求;(二)应聘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三)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面试、试讲等环节,综合评价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四)学校与合格应聘者签订兼职教师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职责与待遇第七条兼职教师的职责:(一)认真备课、授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和教研活动;(四)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育教学任务。

第八条兼职教师的待遇:(一)兼职教师按课程或工作任务领取报酬,报酬标准由学校确定;(二)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三)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教育教学培训和业务提升的机会;(四)兼职教师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管理与评价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和评价。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其教育教学能力和成果。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退出机制,对教育教学能力不足、不符合兼职教师条件的,应予以解聘。

五、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兼职教师的管理,保障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艺术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艺术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艺术学校兼职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兼职老师,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艺术领域的教师。

三、兼职老师的基本要求1. 兼职老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兼职老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进行教学。

3. 兼职老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及学校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四、兼职老师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和管理。

2.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关心学生成长,做好学生辅导工作。

4. 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需求和困难,及时反馈教学情况。

5.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兼职老师的权利1. 享有学校提供的正常教育教学资源,如教材、教室、教学设备等。

2.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3. 在教学过程中,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

4. 享有学校规定的教师待遇,包括课时费、奖金等。

六、兼职老师的考核与评价1. 学校将对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结果将作为兼职老师续签合同、调整待遇的重要依据。

3. 考核不合格的兼职老师,学校将视情况予以解聘。

七、兼职老师的解聘与离职1. 兼职老师因个人原因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 学校将对离职原因进行核实,如确属个人原因,学校将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

3. 学校有权根据教学需要和考核结果,对兼职老师予以解聘。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艺术学校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培训班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班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培训班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班所有兼职教师。

三、兼职教师的选拔与任用1. 选拔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精神,责任心强;(2)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4)年龄在18岁以上,身体健康。

2. 任用程序:(1)报名:有意向的兼职教师向培训班提交报名材料;(2)审核:培训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3)面试: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其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4)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最终录用的兼职教师。

四、兼职教师的职责与权利1. 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班的相关规章制度;(2)认真备课,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4)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5)积极参加培训班组织的各项活动。

2. 权利:(1)享有培训班提供的相应教学资源和设施;(2)享有培训班组织的教师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3)享有培训班提供的薪酬待遇。

五、兼职教师的培训与发展1. 培训:(1)培训班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2)鼓励教师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2. 发展:(1)培训班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2)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法。

六、兼职教师的考核与评价1. 考核:(1)教学质量:根据学生反馈、同行评议等,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2)工作态度: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责任心等,对教师的工作态度进行考核。

2. 评价:(1)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给予整改机会,整改无效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班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篇1为了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搞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对兼职教师制定如下规定:一、兼职教师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观念、和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树立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

对教学工作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

对学生要满腔热情,诲人不倦。

转变传统教学模式,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开动脑筋,搞好教学辅导。

二、兼职教师应具备最低学历及职称的要求。

三、应认真阅读教学大纲,熟悉大纲内容,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四、应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组织教学。

教态端庄,语言清晰,内容准确。

五、应按教学规定,认真批改学生作业,登记成绩。

六、应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教学信息和教学手段,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动手制作电子教案,开发课件,编写辅导资料,逐步适应电大开放教育的需要。

七、应按教学计划要求,搞好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应认真研究开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撰写相关论文和研究报告,搞好科研工作。

九、服从学校教学管理,保证规定的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教学研讨会。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篇2为了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有关精神,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经学院系部审核认可的其它人员;3.身体健康,能胜任兼职教师工作者;4.掌握某项专门知识和技术,能够胜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

二、聘任办法1.根据学院教学实际需要,系(部)具体负责兼职教师的聘任和受理工作;2.兼职教师必须先试讲。

民办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兼职教师。

三、选聘条件1. 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兼职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 兼职教师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选聘程序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发布兼职教师招聘信息。

2. 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

3.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兼职教师名单。

4. 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兼职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岗位职责1. 兼职教师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 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3. 兼职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兼职教师应关心学生成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六、培训与发展1. 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

2. 学校鼓励兼职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

3. 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考核与评价1. 学校对兼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师德表现、工作态度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兼职教师续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管理与监督1. 学校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学校设立兼职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学校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监督,确保其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表现。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关键信息项:1、兼职教师的职责与工作内容2、教学时间与课时安排3、薪酬与支付方式4、教学质量评估与考核标准5、培训与提升机会6、违规与处罚规定7、协议的解除与终止条件11 兼职教师的职责与工作内容111 兼职教师应按照学校或教育机构的教学大纲和要求,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112 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113 批改学生的作业和试卷,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并给予针对性的辅导和建议。

114 积极参与学校或教育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和教学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12 教学时间与课时安排121 兼职教师应根据学校或教育机构的课程安排,按时到岗授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122 每周的教学课时应在协议签订时明确约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提前与学校或教育机构协商。

123 寒暑假、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的教学安排应根据学校或教育机构的通知执行。

13 薪酬与支付方式131 兼职教师的薪酬根据教学课时、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132 薪酬标准在协议签订时明确,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调整,应提前通知兼职教师并协商一致。

133 支付方式为每月固定日期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支付渠道支付,兼职教师应提供准确的银行账号等信息。

134 如有扣薪情况,应明确列出扣薪的原因和标准,如教学事故、违反规定等。

14 教学质量评估与考核标准141 学校或教育机构将定期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教学成果考核等。

142 学生评价将通过问卷调查、课堂表现观察等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143 同行评价由其他教师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观摩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144 教学成果考核将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学习进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145 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将与薪酬调整、奖励、续聘等挂钩。

15 培训与提升机会151 学校或教育机构将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培训和专业提升机会,帮助兼职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晚辅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晚辅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晚辅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晚辅兼职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晚辅兼职老师的岗位职责1. 符合教育教学相关专业背景,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2. 有责任心,能够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3. 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尊重学校的管理制度;4. 与学生进行良好的互动,积极配合校方工作;5. 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第三章晚辅兼职老师的管理程序1. 招聘程序:学校发布招聘信息,晚辅兼职老师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进行初审后安排面试;2. 培训考核:新聘晚辅兼职老师需要参加学校的师资培训,并通过考核;3. 分配教学任务:学校根据晚辅兼职老师的专业背景和教学能力安排相应的教学任务;4. 教学评估:学校对晚辅兼职老师进行定期的教学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5. 激励机制:学校根据晚辅兼职老师的教学表现、学生评价等进行奖励或者相关激励措施;6. 管理监督:学校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晚辅兼职老师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教学质量。

第四章晚辅兼职老师的权利和福利1. 晚辅兼职老师享有与全职教师相同的教学权利;2. 学校给予相应的教学补贴和奖励;3. 晚辅兼职老师享有师资培训的机会,提升教学能力;4. 学校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学环境,保障教学条件。

第五章晚辅兼职老师的纪律要求1. 晚辅兼职老师需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组织安排;2. 晚辅兼职老师需严格按时上课,不得无故缺课;3. 晚辅兼职老师需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课;4. 晚辅兼职老师需尊重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歧视。

第六章晚辅兼职老师的离职程序1. 辞职程序:晚辅兼职老师需提前向学校提出辞职申请,并进行书面说明原因;2. 终止合同:学校根据晚辅兼职老师的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解除劳动合同;3. 交接工作:晚辅兼职老师需要完成未结束的教学任务,并进行相关工作交接。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从事课程辅导、讲师、助教等工作的兼职教师。

第三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履行教学职责,维护学校声誉。

第四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兼职教师管理机构,负责兼职教师的招聘、考核、薪酬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当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升其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安排,按时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第七条学校可以通过招聘会、网络发布等方式招募兼职教师,具体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八条兼职教师应当提供个人简历、教育背景、教学经验等材料进行审核。

第九条学校根据招聘情况确定录用名单,并与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第十条兼职教师入职后应当接受学校的岗前培训,并熟悉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安排。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材,保障其教学顺利进行。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兼职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课时管理规定,按时上课,不得擅自缺课或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如果兼职教师无法按时上课,应提前请假并得到学校的批准。

第十五条兼职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学习习惯,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六条学校可以定期组织教学评估,评估兼职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满意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七条兼职教师的薪酬根据教学课时、教学质量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由学校规定。

第十八条兼职教师应当按时申报授课情况,确保薪酬的正常领取。

第十九条学校可以为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提供额外的奖励和福利。

第二十条兼职教师享有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培训机会,提升个人教学水平。

第五章终止与纠纷处理第二十一条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终止合作关系:(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学秩序的;(二)擅自调课、迟到早退、缺课情况严重的;(三)教学质量不达标,连续被投诉或评估结果不理想的;(四)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高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高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高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兼职老师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促进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高校兼职老师的聘用、管理和评价。

第三条高校兼职老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能力,严格遵守教育教学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条高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兼职老师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兼职老师的培训与引导,提高其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六条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兼职老师,学校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聘用程序第八条高校招聘兼职老师应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符合条件的合适人员。

第九条兼职老师的聘用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流程办理,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兼职老师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资料和相关证明,接受学校的审查。

第十一条兼职老师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在教学科研过程中,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不得利用教学职务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兼职老师应当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按时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为兼职老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保障其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

第十五条兼职老师应当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第十六条兼职老师在聘用期满后,如表现良好,学校可考虑延长聘用期限,提高待遇。

第十七条兼职老师在聘用期间有不良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兼职老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强化管理监督。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兼职老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为兼职老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保障其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认真听取兼职老师的建议和意见,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解决问题。

教育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2.机构按月支付兼职老师薪酬,支付时间不得迟于次月5日。
3.兼职老师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福利待遇。
4.机构对兼职老师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薪酬待遇、续聘或解聘。
五、培训与发展
1.机构为兼职老师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包括教学方法、教育理念等方面。
2.兼职老师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机构鼓励兼职老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比赛,对获奖者给予奖励。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
1.兼职老师与机构签订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续签的,应签订新的合同。
2.兼职老师在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机构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严重违反机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3)教学质量低下,经提醒仍不改进的;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3.机构应对兼职老师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性。
三、岗位职责与要求
1.兼职老师需按照机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4)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3.兼职老师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机构。
七、其他
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教育培训机构所有。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就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4.兼职老师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的管理,保障教学质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兼职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的所有兼职老师,包括校外专业人士、企业人员、高校教师等。

第三条兼职老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其相应的义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明确兼职老师的权利和责任,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兼职老师的聘任第五条学校可以通过招聘会、网络发布等方式招募兼职老师。

第六条兼职老师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明、相关证件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兼职老师应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兼职老师应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得敷衍塞责。

第三章兼职老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兼职老师有权按时领取报酬,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条兼职老师有权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改革、研讨活动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兼职老师应认真备课,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进行教学,不得擅自变动课程内容。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应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章兼职老师的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兼职老师进行考核与评价,评定其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

第十四条兼职老师应配合学校对其进行评价,积极接受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

第十五条兼职老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其聘用续聘的重要依据,表现优秀者将得到相应奖励。

第五章兼职老师的纪律管理第十六条兼职老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教学秩序,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兼职老师不得私自招收学生,接受学生礼物,参与学生捐赠等行为,以免影响教学公正性。

第十八条兼职老师不得发布不当言论,不得泄露学校机密,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

第十九条学校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兼职老师将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取消其兼职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

小学兼职管理制度细则

小学兼职管理制度细则

为了规范小学兼职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师职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兼职教师、辅导员、教练员等兼职人员。

三、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兼职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本制度。

2. 教务处负责兼职教师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

3. 人事处负责兼职人员的合同签订、薪酬发放和福利待遇。

4. 学生处负责兼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

5. 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做好本部门的兼职管理工作。

四、招聘与录用1. 招聘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证书。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丰富教学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2. 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资格审查:由教务处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教务处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

(4)体检:通过面试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5)录用: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教务处提出录用意见,校长审批。

五、培训与考核(1)新入职的兼职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方法、学校规章制度等。

(2)学校定期对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师德教育。

2. 考核:(1)学期末,教务处组织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2)学生处组织对兼职人员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师德表现等。

(3)各部门负责人对兼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

六、薪酬与福利1. 薪酬:(1)兼职人员薪酬根据其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2)薪酬发放按月进行,不得拖欠。

2. 福利:(1)学校为兼职人员提供工作场所、教学设施等。

(2)兼职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3)学校为兼职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管理与监督1.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兼职人员的管理,确保其教育教学质量。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制定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一、外聘教师的条件1、思想素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适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2、资格条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工人系列技师、高级技师,并对应中级、副高级职称);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承担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二、外聘教师的职责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服从学院的领导;2、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钻研教材,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3、上课时必须备好所教课程的教案或讲义,按时提交有关教学资料(授课计划、学生成绩等),并接受所在教研室的检查;4、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等,主动接受学院教学办及教研室不定期检查,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视情况适当扣除代课费或解聘;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6、负责实习指导的外聘兼职教师除认真履行上述条款外,还应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主持或参与学生的实训考核。

三、外聘教师的待遇外聘教师享受学校同级职称教师的教师岗位绩效奖励工资和教师考核绩效奖励工资(即代课费数量部分和质量部分),参与学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的评选。

四、外聘教师的招聘、辞聘、解聘(一)外聘教师的招聘1、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上学期末制定外聘教师人才需求计划,报学校审批。

2、学院根据学校审批的计划,教研室和教学办确定合适的外聘教师人选(提交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3、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面试、试讲、考核等工作,对符合要求者到学校附属惠济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同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附后)。

(二)外聘教师的辞聘外聘教师因个人原因,可提出辞职,但需提交书面申请,待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学校如在一个月内没有答复,外聘教师可单方面办理辞聘手续。

(三)外聘教师的解聘外聘教师因下列原因之一,分院可予以解聘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并造成不良影响;3、经考核,被认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4、不服从学校、分院管理,经教育无明显好转;5、因身体原因,连续二周或一学期内累计四周不能教学;6、无故旷课或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合并计算)3次及以上。

兼职老师管理制度3篇(精编版)

兼职老师管理制度3篇(精编版)

培训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1)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建立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灵活用人机制,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1.有利于促进专业建设发展的原则;2.有利于教师双师素质提高的原则;3.教科研任务目的明确的原则;4.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2.专业课兼职教师要求来自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熟悉工作过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3.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技术专家、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和技术骨干;4.技术专家应在教学或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知识和技术,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能指导专业团队在专业教学、基地建设、生产实践和科研等领域创新性开展工作。

三、兼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一)兼职教师的权利1.具有获得基本教学资源的权力。

如教学所需要的教学资料和必备教学用品;2.具有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权利。

如使用公共教学资源、现代化教学资源库等;3.具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根据兼职教师在学校工作性质、特点,给予一定的报酬。

(二)兼职教师的义务1.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2.按照学校对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3.接受所聘部门的组织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参加部门教学工作会议和教科研活动;4.提交教学活动中各部门需要的各种资料。

5.兼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广泛收集有关的现场资料,了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实际中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补充,反应最新经济动态和广泛采用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培训机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培训机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任职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与所教授课程相关的学历和资格证书。

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熟悉课程内容,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

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工作基本要求1. 积极参加培训机构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确保教学质量。

2. 按时完成备课、授课、辅导等工作,确保教学进度和效果。

3. 注重研究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4. 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学生需求,关注学生成长。

5.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与同事分享教学经验,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四、教师管理1. 教师选聘:培训机构应根据教学需求,严格按照任职条件选拔兼职教师。

2. 教师考核: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

3. 教师培训: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兼职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 教师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处罚。

五、教学管理1. 教学计划:培训机构应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等。

2. 教学资源:培训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具、教学软件等。

3. 教学纪律:兼职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不得擅自更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

4. 教学评价:培训机构应建立教学评价机制,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六、学生管理1. 学生考勤:兼职教师应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确保学生出勤率。

2. 学生纪律:兼职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纪律,维护课堂秩序。

3. 学生安全:兼职教师应关注学生安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4. 学生评价: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学校兼职老师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兼职老师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兼职老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兼职老师的管理行为,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兼职老师,包括但不限于外聘专业教师、教育咨询顾问等。

第三条兼职老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并以提升教学品质和服务水平为宗旨,履行教学职责。

第四条学校设立兼职老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兼职老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兼职老师的聘用第五条学校按照教学需求和聘用程序,对合格的兼职老师进行聘用。

第六条兼职老师应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和教育背景证明资料,经学校审核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学校与兼职老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双方共同努力,实现共赢。

第八条兼职老师可按期满自动续聘,也可根据教学质量和业绩评估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第三章兼职老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兼职老师享有与全职教师相同的教学权利,有权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

第十条兼职老师有责任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安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兼职老师有义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调课、迟到早退、缺课等,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师德考核和教学评估,不得利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

第四章兼职老师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兼职老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兼职老师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兼职老师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兼职老师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等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定期对兼职老师进行考核评估,评定教学业绩,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兼职老师的待遇与奖惩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需求确定教学报酬,保证其合理收入。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教学奖金制度,根据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业绩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学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兼职老师,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解聘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教育机构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教育机构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机构兼职人员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机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教育机构所有兼职人员,包括教师、教务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三条权利1. 兼职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合法权益,包括工作环境、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

2. 兼职人员有权参与教育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教研活动。

3. 兼职人员有权对教育机构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义务1. 兼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和教育机构规章制度。

2. 兼职人员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教学质量。

3. 兼职人员应积极参与教育机构的各项活动,为教育机构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招聘与聘用第五条招聘1. 教育机构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兼职人员。

2. 招聘信息应在教育机构内部发布,并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六条聘用1. 兼职人员经招聘、面试、考核等程序后,与教育机构签订聘用合同。

2. 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期限等。

第四章工作与考核第七条工作职责1. 兼职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教育教学、教务、行政等工作职责。

2. 兼职人员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考核1. 教育机构对兼职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质量等。

2.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九条奖励1. 对表现优秀的兼职人员,教育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兼职人员,教育机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惩罚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兼职人员,教育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兼职人员,教育机构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教育机构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的管理工作,维护培训机构的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的所有兼职老师,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辅导老师、讲师等。

第三条培训机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为了提高兼职老师的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确保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声誉。

第二章选拔与考核第四条培训机构应依据教师资格要求进行教师岗位的招聘工作,严格审核教师的从业资格和教学能力。

第五条兼职老师应提交相关的个人资料和教学经历证明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才能成为培训机构的兼职老师。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对兼职老师进行定期的教学能力考核,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实效、学生满意度、教学方法等,合格者可继续任教,不合格者应接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七条兼职老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教学培训和学习活动,以提高教学质量和个人修养。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八条培训机构应为兼职老师明确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并制定合理的工作安排和教学计划。

第九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兼职老师的考勤制度,规定兼职老师的上岗时间和上课时间,提倡兼职老师按时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条兼职老师要按教学计划安排,认真备课,准时上课,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对兼职老师进行教学情况的定期考核和评估,鼓励优秀教师,并对表现不佳者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表现出色的兼职老师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晋升等。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对违反教学纪律、擅自缺课、教学质量低下的兼职老师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聘等。

第五章培训机构的义务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应为兼职老师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设施,保障兼职老师的教学需求和权益。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应及时发放兼职老师的工资和津贴,确保兼职老师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兼职老师的权利第十六条兼职老师享有教学自主权,有权根据教学实际和教学内容合理安排上课内容和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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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搞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对兼职教师制定如下规定:
一、兼职教师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观念、和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树立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

对教学工作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

对学生要满腔热情,诲人不倦。

转变传统教学模式,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开动脑筋,搞好教学辅导。

二、兼职教师应具备最低学历及职称的要求。

三、应认真阅读教学大纲,熟悉大纲内容,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四、应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组织教学。

教态端庄,语言清晰,内容准确。

五、应按教学规定,认真批改学生作业,登记成绩。

六、应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教学信息和教学手段,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动手制作电子教案,开发课件,编写辅导资料,逐步适应电大开放教育的需要。

七、应按教学计划要求,搞好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应认真研究开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撰写相关论文和研究报告,搞好科研工作。

九、服从学校教学管理,保证规定的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教学研讨会。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兼职教师花名册
双师型教师花名册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量在不断上升,国家对职业成人教育的投入也越来越大。

职业成人教育的发展对职业成人教育师资力量水平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教师的专业水准和综合教学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结合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及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及师资力量现状,制定本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如下:
1、要求教师自主学习,专研业务,注重实践教学,不断提高
教学质量。

2、选送1-2名数控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3、选送10-15名教师参加暑假期间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现
代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

4、选送1-2名专业课教师参加暑假期间的省级骨干教师培
训。

5、每周一下午第三节由教务科组织进行教师师德及业务学
习。

尉氏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务科 2008年3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量在不断上升,国家对职业成人教育的投入也越来越大。

职业成人教育的发展对职业成人教育师资力量水平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教师的专业水准和综合教学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结合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及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及师资力量现状,制定本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如下:
1、要求教师自主学习,专研业务,注重实践教学,不断提高教
学质量。

2、选送1-2名数控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3、选送20-30名教师参加暑假期间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现代
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

4、选送1-2名专业课教师参加暑假期间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

5、每周一下午第三节由教务科组织进行教师师德及业务学习。

6、全体教师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业务能力考核。

7、全体教师参加县人事局组织的知识产权学习。

尉氏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务科 2009年3月
职业教育的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实践教学方面,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要不断加强,要与企业生产相联系。

教学方法要不断改进,现代教育技术要运用到教学中去。

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教学水平。

本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如下:
1、教学方法与技能培训
利用下午第三节或教师例会时间,分2-3次对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方法与授课技能进行讲解、培训学习,让教师能够充分利用各种现代教学方法和工具。

要求教师自主学习,专研业务,注重实践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师德教育学习
充分利用每周一下午教师例会时间进行师德教育学习,净化教职工心灵,提高教职工的职业素养。

3、积极选送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学习。

通过部分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学习,拓宽教师视野,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带动本专业教师不断进步进取。

4、全体教师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业务能力学习考核。

通过学习考核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尉氏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务科 2010年3月
数控技术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贯彻执行党的职业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实事求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基本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数控技术专业的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操作能力,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培养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

毕业后能在各工厂企业中从事数控车床操作工作。

二、学制
全日制三年(两年在校学习,一年企业实习。


三、招生对象
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课程设置与授课时数
(一)、文化基础课
1、职业道德与指导 80学时
2、哲学基本常识 40学时
3、法律常识 40学时
4、语文 160学时
5、数学 160学时
6、英语 160学时
7、体育与健康 80学时
8、音乐 80学时
(二)、专业基础课
9、计算机应用基础 80学时
10、制图 200学时
11、基础 120学时
12、电子线路 80学时
(三)、专业课
13、AutoCAD 80学时
14、数控编程 240学时
15、数控工艺 240学时
16、机械制造 120学时
17、公差配合 120学时
18、数控电气技术 160学时
五、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一年(40周),有学校统一联系安排在与所学专业相对口的各个企业进行。

六、考核
凡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发给省教育厅验印的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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