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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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级标准及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需遵守的法律条例、技术规范是什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级标准及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需遵守的法律条例、技术规范是什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级标准及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需遵守的法律条例、技术规范是什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且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供水对象分为地级、县级、乡镇级、乡镇以下级,为市(州)政府所在地供水的称地级水源地,为县级政府所在地供水的称县级水源地,为乡镇政府所在场镇供水的称乡镇级水源地,为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外农村地区供水的称乡镇以下级水源地;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强调的是供水规模,其按供水范围既可能是乡镇级、也可能是乡镇以下级。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之外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

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涉及国家、省主要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政策文件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2)《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3)技术规范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HJ 747-2015)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6)《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7)《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2010年)(4)重要文件1)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执法〔2018〕142号)2)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2019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执法函〔2019〕647号)4)四川省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5)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6)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08〕667号)7)关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类建设项目管理的复函(环函〔2009〕33号)8)关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6〕162号)。

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等规范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划分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划分范围包括湖北省范围内的县城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全省拟规划建设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根据其水源地属性参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水源地保护区水质执行标准(一)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Ⅱ类标准,且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Ⅲ类标准,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三、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规定(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参考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参考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参考一、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6、《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原则1、保障人体健康的原则;2、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原则;3、遵循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4、遵循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5、满足饮用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原则。

三、水源保护区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地质特征、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求。

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划定。

各级地下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防止水源地附近人类活动对水源的直接污染;应足以使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在向取水点(或开采井、井群)输移(或运移)过程中,衰减到所期望的浓度水平;在正常情况下保证取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一旦出现污染水源的突发情况,有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的时间和缓冲地带。

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尽可能小。

四、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1.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且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是指对农村供水系统中的水源地进行水质检测,并针对农村饮用水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水源地保护标准:为了确保农村的水源地免受污染,需要建立相应的保护区,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如限制污染源的进入、加强巡查和监测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保护水源地的水质,防止潜在的健康风险。

2.水质指标标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严格控制有害物质的含量,如重金属、有机物、细菌和病毒等。

这些有害物质长期饮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因此需要限制其含量,以确保饮水安全。

3.水源地水质检测标准:为了确保农村水源地的水质达到标准要求,需要进行定期的水质检测。

这些检测应包括对各项水质指标的监测,如pH值、浊度、溶解氧、总大肠菌群和亚硝酸盐等。

通过监测水源地的水质,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水质问题。

4.水源地水质监控标准:除了定期的水质检测外,还需要建立水源地的水质监控系统。

这个系统可以通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如pH仪、浊度计和溶解氧仪等,实时监测水源地的水质状况。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以保证农村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5.放心饮水工程标准:为了提高农村供水系统的饮用水质量,需要进行相应的水处理工程。

这些工程包括取水工程、处理工程和输水工程等。

通过对水源地的水进行处理,可以有效去除水中的有害物质和杂质,提高水质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防止水源地污染和水质问题对居民健康的影响,提高农村饮水工程的质量和水质安全性。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农村供水系统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标准的贯彻执行,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分技术规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9/9/18
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 境保护的决定》
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 水水源保护
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治饮用 水水源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 本方法。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潮汐河段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确定方法 1、水域长度 取水口上游:采用模型计算方法,潮汐河段的 二级保护区上游侧外边界到一级保护区上游侧边 界的距离大于潮汐落潮最大下泄距离; 取水口下游:采用模型计算方法,按照下游的 污染水团对取水口影响的频率要求,计算确定二 级保护区下游侧外边界位置。 2、水域宽度 二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面。
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 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农村及分 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Hale Waihona Puke GB3838-2019 GB5749-2019 GB15618-2019 GB/T14848-9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基本要求
4、水质标准 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 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19)Ⅱ类标准且补充项目和特定检 测项目满足表2和表3限值要求。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国家规 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9) Ⅲ类标准,并且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 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T338-200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T338-2007)
1)卫监发[2001]161 号文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HJ/T338—2007 5.1.2.1 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5.1.2.2 陆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50 米;同时,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不得小于饮 用水水源卫生防护2) 规定的范围。 5.2 二级保护区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338-200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Delineating Source Water Protection Areas
(发布稿)
2007-01-09 发布
附录A(规范性附录)编写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 ................................................................................... 13 附录B(资料性附录)二维水质模型基本方程及解析解 .......................................................................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概念模型 ....................................................................... 17
பைடு நூலகம்
~1~
HJ/T338—2007 3.7 岩溶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溶化岩层中的地下水。 4 4.1 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 4.1.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 区包括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地表区域。 4.1.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备用的和规划的)都应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4.1.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跨地区的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4.1.4 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划分中,应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划分放在最优先位置;跨 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或相邻)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对水质的要求,并应保证下游有合理水量。 4.1.5 应对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评价和筛选;对于因污染已达不到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经 技术、经济论证证明饮用水功能难以恢复的水源地,应采取措施,有计划地转变其功能。 4.1.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督应作为重点纳入地方环境管理体系中, 若无法满 足保护区规定水质的要求,应及时调整保护区范围。 4.2 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 总则

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水,是生命之源。

对于城市居民来说,能够获得安全、清洁的饮用水至关重要。

而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关键一步,就是合理、科学地划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河北省作为我国的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对水资源的需求巨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做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简单来说,它是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保障水源水质而划定的一定范围的区域。

这个区域的划分,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水源地的类型、水源的水量、水质状况,以及周边的地理环境、人口分布、经济活动等。

在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主要包括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

地表水水源通常是河流、湖泊等,而地下水水源则是深层地下水或者浅层地下水。

不同类型的水源,其保护区的划分方法和要求也有所不同。

对于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一般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是最为严格的区域,要求禁止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比如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二级保护区则相对宽松一些,但也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比如限制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等。

准保护区则是为了预防对水源保护区的潜在威胁,提前进行规划和保护。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相对复杂一些。

要考虑到地下水的含水层类型、水力特征、补给条件等因素。

同样也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等。

那么,河北省是如何进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呢?这需要经过一系列严谨的步骤和科学的分析。

第一步,要对水源地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

了解水源地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的污染源分布、人口密度等情况。

这就像是给水源地做一次全面的“体检”,只有清楚了它的“身体状况”,才能制定出合适的保护方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标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标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5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

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3.2 潮汐河段指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3.3 潜水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 承压水指充满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3.5 孔隙水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沉积物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 裂隙水指赋存并运移于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

HJ/T338—20073.7 岩溶水指赋存并运移于岩溶化岩层中的地下水。

4 总则4.1 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4.1.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序号地市县(市、区)乡镇保护区名称保护区级别水质保护目标水域保护范围陆域保护范围1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流溪河人和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人和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至吸水口下游15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人和水厂吸水口上游4000米至吸水口下游4000米的河段,流溪河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2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流溪河竹料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竹料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至吸水口下游15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竹料水厂吸水口上游4000米至吸水口下游4000米的河段,流溪河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3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流溪河钟落潭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钟落潭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钟落潭水厂吸水口上游4000米至吸水口下游300米的河段,流溪河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3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4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伯公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水库正常水位线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沿岸陆域纵深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水库周边山脊分水岭内的汇水区域(一序号地市县(市、区)乡镇保护区名称保护区级别水质保护目标水域保护范围陆域保护范围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一、水源地的选择。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选择那可是相当讲究的。

一般来说,得找那种水量充足的地方。

要是水源地的水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那咱们喝水可就成大问题啦。

就像你想喝水的时候,打开水龙头却只滴几滴水,那得多闹心呀。

而且水源地的水质也得好,不能有太多的杂质和污染物。

比如说,水里要是有太多的泥沙或者奇怪的化学物质,这水喝下去肯定不健康。

这就要求水源地周围的环境也要比较干净。

如果水源地旁边就是个大垃圾场,那垃圾渗滤液啥的可能就会渗到水里,那水就没法喝啦。

二、水源地的保护。

水源地一旦确定,保护工作就得立马跟上。

这就像是保护咱们的宝贝一样。

周围要设立保护区,就像给水源地划个安全圈。

在这个保护区里,可不是啥都能做的哦。

比如不能随便建厂,那些会排放污水或者废气的工厂肯定不能在附近。

要是有工厂在水源地附近乱排放,那水就会被污染得一塌糊涂。

还有啊,也不能乱倒垃圾。

有些人可能觉得在水源地附近倒点垃圾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可大错特错啦。

一点垃圾可能就会滋生细菌,然后污染水源。

三、水质标准。

说到水质标准,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

从感官性状来说,水得是清澈透明的,没有什么异味或者异色。

你想啊,如果水看起来浑浊不堪,还散发着一股怪味,你敢喝吗?肯定不敢呀。

而且在化学物质的含量上也有严格要求。

像重金属,比如铅、汞这些,含量必须极低极低。

这些重金属要是进入人体,可会在身体里积累起来,对咱们的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呢。

还有像微生物指标也很关键。

水里要是有太多的细菌、病毒之类的,喝了就容易生病。

就像拉肚子之类的,可难受了。

四、监测与管理。

为了确保水源地的水一直符合标准,监测和管理可不能少。

要定期对水源地的水质进行检测,就像给水源地做体检一样。

检测的频率还不能太低,要是好久才检测一次,中间水出了问题都不知道呢。

一旦发现水质有异常,就得赶紧采取措施。

而且管理水源地的人也要很负责,不能马虎大意。

他们就像是水源地的守护者,要时刻盯着水源地的情况,确保咱们喝到的水是安全健康的。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标题】深度解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需要饮用水来满足身体的需求。

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就是保障我们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标准之一。

今天,我们将深度探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一重要的保障性标准。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概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是指针对供应城市居民饮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对水质指标和水质标准进行限定和规范的标准。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卫生和健康,防止水质污染对居民健康造成危害。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主要内容1. 水质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主要包括对水质指标的要求,比如水中各种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制、微生物指标等。

2. 水质标准:针对不同的水源地类型和水质情况,针对水质指标进行了相应的标准限定,保证了供水水质的安全、卫生和健康。

3. 检测与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还包括了对于水质的检测与监管的要求,确保了标准的执行和水质的持续稳定性。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重要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它可以防止水源地遭受各种污染源的侵害,确保饮用水的干净和健康。

它可以促使供水企业和相关部门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和治理,提升供水设施和技术水平,提高供水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通过实施水质标准,还可以加强对于水质的公开透明,让居民有权知晓饮用水的质量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结语通过本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深度解读,相信大家对这一重要的保障性标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关注自身饮用水的来源和水质情况,同时也要加强对饮用水安全的监督和保障。

只有不断加强对饮用水安全的重视和保障,我们才能确保健康的饮用水源,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个人观点: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兴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兴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兴安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兴安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规章条例。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标准规范。

(三)自治区、桂林市及兴安县、乡、镇功能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交通发展、水资源、环境保护等规划。

(四)《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5〕24号)。

(五)《兴安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二、兴安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兴安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兴安县第三中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严关镇中心小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为地下水水源),其具体划分情况如下:(一)兴安县第三中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该水源为地下水水源,无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以取水点为中心,取水塔、泵房等水工设施及设施外50m范围。

总面积:0.0079km2。

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该水源为地下水水源,无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以取水点为圆心,一级保护区外延500米范围的圆型区域。

总面积:0.94km2。

(二)严关镇中心小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该水源为地下水水源,无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以取水点为中心,取水塔、泵房等水工设施及设施外50m范围。

总面积:0.0079km2。

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该水源为地下水水源,无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以取水点为圆心,一级保护区外延500米范围的圆型区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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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 23/T2680—202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标准2020-09-11 发布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ICS 13. 060. 10 D 142020-10-10 实施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命名规则 (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水源地命名示例 (4)本标准按GB/T 1. 1-2009给岀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岀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哈尔滨荣佳盈标准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艳芳、姜春艳、邢佳、滕志坤、邹海虹、张力、高秀丽、孟超、张颖、姜兵、刘琦。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的结构、表示形式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所有新建和调整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521—2001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饮用水水源地drinki ng water source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

[HJ 773—2015,定义 3. 1]3.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centra I i zed dr inking water source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等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

[HJ 773—2015,定义 3. 2]3. 3饮用水水源地类型type of drink i ng water source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的不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和信息编码规范》等89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和信息编码规范》等89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和信息编码规范》等89项地方标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15•【字号】2021年第4号•【施行日期】2021.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和信息编码规范》等89项地方标准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经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和信息编码规范》等89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标准代号标准名称DB62/T4392-202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和信息编码规范DB62/T4393-2021 城镇生活污泥治理风蚀沙地技术规程DB62/T4394-2021 畜禽粪污处理场生产运行管理指南DB62/T4395-2021 干熄焦锅炉定期检验规程DB62/T4396-2021 高压天然气储气井定期检验规范DB62/T4397-2021 天然气加气站高压储气瓶组在线检验规范DB62/T4398-2021 工业换热设备节能管理规范DB62/T4399-2021 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DB62/T4400-2021 动物诊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DB62/T4401-2021 杜梨育苗技术规程DB62/T4402-2021 太阳李育苗技术规程DB62/T4403-2021 无刺槐育苗技术规程DB62/T4404-2021 元宝枫育苗技术规程DB62/T4405-2021 风箱果育苗技术规程DB62/T4406-2021 金银木育苗技术规程DB62/T4407-2021 射干育苗技术规程DB62/T4408-2021 蒙古扁桃育苗技术规程DB62/T4409-2021 鲜黄小檗育苗技术规程DB62/T4410-2021 文冠果采穗圃营建技术规程DB62/T4411-2021 陇东地区万寿菊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12-2021 水萝卜设施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13-2021 苦豆子栽培技术规程DB62/T1978-2021 甘蓝栽培技术规程(代替DB62/T 1978-2010)DB62/T4414-2021 芹菜栽培技术规程(代替DB62/T 698-2001、DB62/T 1981-2010)DB62/T4415-2021 当归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16-2021 党参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规程DB62/T4417-2021 北沙参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18-2021 太子参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19-2021 天麻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20-2021 淫羊藿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21-2021 北苍术种子繁育技术规程DB62/T4422-2021 北苍术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23-2021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指南DB62/T1355-2021 长柔毛野豌豆生产技术规程(代替DB62/T 1355-2005)DB62/T1357-2021 箭筈豌豆生产技术规程(代替DB62/T 1357-2005)DB62/T1352-2021 绿色食品肉鸡饲养技术规程(代替DB62/T 1352-2005)DB62/T1360-2021 绿色食品奶牛饲养技术规程(代替DB62/T 1360-2005)DB62/T1363-2021 绿色食品蛋鸡饲养技术规程(代替DB62/T 1363-2005 )DB62/T4424-2021 绿色食品肉牛饲养技术规程(代替DB62/T 1359-2005、DB62/T 1996-2010、DB62/T 1999-2010、DB62/T 2359-2013)DB62/T4425-2021 绿色食品肉羊饲养技术规程(代替DB62/T 1362-2005、DB62/T 2357-2013、DB62/T 2358-2013、DB62/T 2656-2016)DB62/T4426-2021 旱作区大豆大田用种生产技术规程DB62/T4427-2021 马铃薯-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规程DB62/T4428-2021 大豆品种陇黄1号DB62/T4429-2021 大豆品种陇黄2号DB62/T2604-2021 旱地全膜双垄沟播玉米栽培技术规程(代替DB62/T 2604-2015)DB62/T4430-2021 河西地区杂交西瓜种子制种田套种向日葵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31-2021 紫苏品种陇苏1号DB62/T4432-2021 旱地玉米减穴增株高产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33-2021 旱地玉米-拉巴豆间作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34-2021 玉米品种金穗702DB62/T4435-2021 沿黄灌溉区胡麻套种玉米栽培技术规程DB62/T4436-2021 小麦品种甘育3号DB62/T4437-2021 小麦品种甘育4号DB62/T4438-2021 燕麦抗主要病虫害鉴定技术规范DB62/T4439-2021 玉米品种德丰糯3351DB62/T4440-2021 玉米品种璐玉糯391DB62/T4441-2021 玉米品种璐玉甜329DB62/T4442-2021 玉米品种原玉甜328DB62/T4443-2021 糖用甜菜品种KUHN1125DB62/T4444-2021 糖用甜菜品种LN20159DB62/T4445-2021 糖用甜菜品种LN90910DB62/T4446-2021 糖用甜菜品种LS1216DB62/T4447-2021 糖用甜菜品种SR-411DB62/T4448-2021 糖用甜菜品种SV1433DB62/T4449-2021 糖用甜菜品种ZT6DB62/T4450-2021 玉米品种甘宇302DB62/T4451-2021 玉米品种金陇1号DB62/T4452-2021 玉米品种德玉126DB62/T4453-2021 玉米品种甘宇601DB62/T4454-2021 玉米品种景阳336DB62/T4455-2021 马铃薯品种天薯13号DB62/T4456-2021 小麦品种甘春22号DB62/T4457-2021 小麦品种甘春23号DB62/T4458-2021 小麦品种甘春26号DB62/T4459-2021 小麦品种甘春32号DB62/T4460-2021 小麦品种张春23号DB62/T4461-2021 小麦品种陇紫麦2号DB62/T4462-2021 小麦品种兰天33号DB62/T4463-2021 小麦品种兰天34号DB62/T4464-2021 小麦品种兰天35号DB62/T4465-2021 小麦品种兰天36号DB62/T4466-2021 小麦品种兰天39号DB62/T4467-2021 小麦品种兰天40号DB62/T4468-2021 小麦品种兰天42号DB62/T4469-2021 西瓜品种金城9号DB62/T4470-2021 油菜品种冠油杂303DB62/T4471-2021 油菜品种冠油杂701DB62/T4472-2021 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运行管理规范DB62/T4473-2021 二维码门楼牌设置管理规范上述甘肃省地方标准自2021年10月15日起实施。

江苏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

江苏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

江苏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长江水源地依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按照严格的方法进行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一般河流型水源地依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按照严格的方法进行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2湖泊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依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按照严格的方法进行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的水域范围;小型水库,整个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小型水库,整个集水区域。

3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中孔隙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关于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的说明

关于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的说明

关于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的说明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听起来有点严肃,但其实也非常重要的话题,那就是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说到水,大家肯定都知道,水是生命之源,没水可不行。

咱们农村的水源,不仅关系到大家的饮水安全,还影响着咱们的生活质量。

这事儿可不是小事儿,得好好重视起来。

咱们得明白,什么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其实就是把那些供水源头划出一个区域,这里可是有特别的规定和保护措施的。

就像把自家院子围起来,不让外人随便进来。

这样一来,咱们的水源就能得到更好的保护,水质也能保持得更好。

听起来是不是挺简单?可是这背后可有不少门道。

保护区的划定其实是根据一些科学的数据和实际的情况来定的,专家们可没闲着。

他们会去看水源地的周围环境,分析一下水的流动和污染源。

这样一来,能把那些可能影响水质的因素给排除在外。

这就好比咱们种菜,要看土壤好不好,有没有虫害。

专家们就像农民伯伯,处处留心,生怕水源受到污染。

划定保护区并不是一锤子买卖。

保护区的大小和范围,得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

有些地方水源比较小,保护区可能就小一点;而有些地方,水源丰富,保护区自然就大一些。

这些决定可不是随便来的,得经过一系列的评估和论证,确保每个村民都能喝上干净水。

可能有人会问,划定保护区了,咱们的日常生活会不会受到影响?放心,这些保护措施并不是让大家生活不便。

相反,是为了保护大家的生活质量。

比如,划定保护区后,咱们在水源周围不能随便建厂、养殖、乱倒垃圾,这些措施就像给水源穿上了防护服,让它更加安全。

大家都知道,清水出芙蓉,浊水出脏污,咱们可不能让水源受到污染,这样一来,大家的饮水才能更加放心。

保护区的划定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村民们可都是水源的守护者,别小看这一点。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保护水源,比如不随便乱扔垃圾,洗菜的时候尽量少用化肥。

要知道,咱们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影响到水质。

大家齐心协力,才能让水源更健康,喝水才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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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标准
1
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的术语和定义、命名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所有新建、保护区调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1.2 命名表示形式
地域名称 + 河流(水库、湖泊)名称 + 饮用水水源地
示例见附录A。
4.2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4.2.1 傍河取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4.2.1.1 命名结构
采用分段式结构,按水源地服务对象所在地域名称、河流名称加“傍河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命名。
4.2.1.2命名表示形式
地域名称 + 河流名称+ 傍河饮用水水源地
GB/T 18521—2001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饮用水水源地 drinking water source
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
[HJ 773—2015,定义 3.1]
3.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HJ 338—2018,定义 3.13]
4
4.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4.1.1 命名结构
采用分段式结构,按水源地服务对象所在地域名称、河流(水库、湖泊)名称加“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命名。
注:地域名称由行政区域名称、非行政区域名称和农村居民点名称组成。非行政区域包括矿区、农(林、牧、渔)区、工业区、开发区、边贸区、口岸、军事区、地片、其他等;农村居民点包括自然村、片村、庄、屯、集、堡等,符合GB/T 18521—2001,表2的规定。
通过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等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
[HJ 773—2015,定义 3.2]
3.
饮用水水源地类型 type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
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的不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示例见附录A。
4.2.2 其他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4.2.2.1 命名结构
采用分段式结构,按水源地服务对象所在地域名称、建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加“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命名。
4.2.2.2命名表示形式
地域名称 + 建成时间的先后顺序 + 饮用水水源地
示例见附录A。
4.3 命名要求
4.3.1
4.3.2
4.3.3
[HJ 773—2015,定义 3.2]
3.
饮用水水源地服务级别 level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
依据水源地的服务对象,将饮用水水源地服务级别分为市(地)级及以上、县(市、区)级、乡镇级和村屯级。
3.
傍河取水井 riverside pumping well
指布置在河流冲积层中的水源井,在抽水时不仅直接吸取含水层中的水,而且可以使河水经过含水层进入井中,这种水井实际上是一种地下水和地表水联合开发的形式。
4.3.
水源地命名示例
A.1
A.1.1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
齐齐哈尔市 嫩江 浏园 饮用水水源地
标志性地名
河流名称
行政区名称
注:由名称可判断此水源地为市级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A.1.2 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哈尔滨市 磨盘山水库 饮用水水源地
水库名称
行政区名称
注:由名称可判断此水源地为市级以上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ICS13.060.10
D 14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标准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A.2.2 其他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 第二 饮用水水源地
水源地建成先后顺序
行政区名称
注:由名称可判断此水源地为区级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大庆市肇源县古龙镇永胜村饮用水水源地
行政区名称+农村居民点名称
黑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 一池 饮用水水源地
湖泊名称
行政区名称+非行政区名称
注:由名称可判断此水源地为县级(非行政区域)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A.2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A.2.1 傍河取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 海浪河 傍河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名称
行政区名称
注:由名称可判断此水源地为乡镇级傍河取水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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