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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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推进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单位及本系统各二级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单位及本系统各二级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单位及本系统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

第五条单位及本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六条单位办公室应当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承担单位档案业务工作。

单位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应当指定人员,承担相应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单位应当建立以单位档案部门为中心,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单位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部门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将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本系统档案工作计划;(三)对单位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四)负责管理单位及本系统的全部档案并提供利用,协助做好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负责单位档案信息化工作,并统筹单位及所属机构档案信息一体化工作,推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理;(六)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年度报告制度,依规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七)负责组织档案业务交流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第八条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辅助实现档案工作基本任务的,应当严格限定社会化服务范围,严格审核服务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业务资质,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

标准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25号

标准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25号

标准档案管理办法正文:---------------------------------------------------------------------------------------------------------------------------------------------------- 标准档案管理办法(1991年10月28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25号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标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档案系指在制定、修订标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音像制品和标样等)。

标准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标准的制定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标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达到标准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

有计划地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标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四条标准档案按保管期限,分为永久的和长期的两种。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永久保管:(一)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二)标准报批稿;(三)标准编制说明及其附件;(四)意见汇总处理表;(五)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六)标准报批公文;(七)标准申报单;(八)标准发布本;(九)标准正式出版本;(十)标准修改通知单及其附件;(十一)标准作废通知单。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长期保管:(一)论证报告;(二)调研报告;(三)试验验证报告;(四)标准征求意见稿(最后一稿);(五)标准送审稿;(六)等同、等效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或译文,主要参考资料(只归难得的,一般的只列目录和出处);(七)标样。

第五条永久保管的,按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长期保管的,应当是现行的和最近两次修订的标准的档案。

属长期保管的废止标准档案,继续保管十年。

标样在保管期限内已经失效的,按保管到期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家标准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1篇)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1篇)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1篇)档案管理方法篇1第一条目的:为了档案材料有效使用,档案保管科学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人事档案保管制度原则1、保密原则;2、爱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3、准时补充入档材料,保证档案材料的连续性、完整性;4、合理有效的使用档案,使其发挥作用。

第三条人事档案保密1、人事档案设立专人负责保管,责任到人,并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2、人力资源部在使用或补充各种档案时应遵守保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对资料的接触。

3、任何人包括公司领导在内,无特别缘由,不得随便查调个人档案。

4、查阅档案时由人力资源部专人监督,保证档案不被破坏与丢失。

5、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第四条档案接收:1、检查转来的档案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2、在档案底账上注明接收档案;3、填写《回执单》,退回原单位;4、把档案放置档案室内保存,并编号登记。

第五条档案转出1、取出要转走的档案;2、在档案底账上注销;3、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4、最终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5、接收档案单位将收到档案的回执退回。

第六条档案爱护1、档案室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2、档案室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3、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4、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保证平安。

第七条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准时归档,并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对材料进行鉴别是否符合归档要求;2、按材料分类确定其相应位置补填档案名目;3、将材料放入档案内。

第八条检查核对检查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平安的重要手段。

一般要定期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是否完整或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档案保管的环境检查。

第九条统计汇报1、人事档案数量;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状况;3、人事档案整理状况;4、人事档案保管状况;5、人事档案使用状况;6、档案室设备。

第十条人事档案的使用权限1、法制部门调查。

2、员工本人入党、出国等。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

修订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法规全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单位档案工作秩序,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单位经济发展和品牌建设服务,避免因档案管理工作失误给单位带来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档案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单位等有保存价值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图片、声像、实物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单位各部门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交单位档案室统一管理。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四条单位员工有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的义务。

单位各级人员应提高档案管理意识,遵守本办法管理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档案职责第五条分管档案工作领导的职责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负责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发展计划,统筹规划档案工作的建设与发展,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第六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贯彻实施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单位各部门、各子单位档案工作有统一指导、督促的责任;负责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单位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第七条单元档案管理员的职责单元档案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单元各部门档案材料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供给利用、鉴定与烧毁等与档案有关的事件;负责管理和维护单元级档案,并供给单元级档案查询服务;负责对各子单元档案事情实行业务指导;负责管理档案室库房,保持环境的整洁,温度、湿度按要求调控,并进行防雨、防虫维护,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第八条单元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立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定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负责监督部门分管范围内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检查部门分管范围内归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履行情况,负责部门分管范围内档案的鉴定工作。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办法旨在规范国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国家档案的有效利用率和保护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和合法权益。

本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档案管理部门,包括各级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1.3 基本原则国家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类档案实行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权利。

2.史实为凭。

档案材料应当根据史实,真实、客观地反映历史事件和人物。

3.整理利用。

应当将档案整理、加工、利用,在服务于国家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档案管理2.1 档案保管1.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保管机构,对档案进行管理和保管。

2.档案保管机构应当设置专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保管和利用档案材料,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

3.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对所生成的和保管的档案材料进行规范化建档,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历史实证原则,保证网上平台信息的准确性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开展。

2.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规范档案利用行为,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调实施。

3.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利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数据库,为政策研究、科研活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档案公开3.1 档案公开范围1.档案公开适用于各级机构和单位所生成的和保管的文件、证明材料、账簿、电子记录等各类档案资料。

2.经依法成文的国家机关决策和行政活动的档案以及历史档案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公开范围。

3.2 档案公开程序1.公开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公开申请。

2.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核实、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

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开档案的同时,应当注意保密和个人隐私保护。

档案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档案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第二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公司级和部门级,公司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质分类目录。

第四条公司文书档案由综合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项目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分别由项目部、财务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确定人员负责整理、归档管理。

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公司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档案的归档、借阅、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业务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其任务是:1.负责公司级档案及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

2.进行档案鉴定、统计、保管、提供利用工作。

3.编制检索工具,办理档案的借阅和利用,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机密与安全。

第六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第七条归档的范围是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科学技术、企业文化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1.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文件、协议合同等。

2.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制定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4.公司对外投资的项目档案(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建设期、竣工验收期、竣工结算期、投资专项审计时形成的档案文件)。

档案管理办法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便捷使用,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档案管理办法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综合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四条档案按照机关性质、功能、时效等因素,进行分类存放。

第五条档案分为以下几类:机关文件、会议纪要、办公通知、工作报告、调研报告、规章制度、重要决策文件等。

第六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整理、装订,并标明档案编号和归档日期。

第七条归档后的档案应当密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损坏和篡改。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权限第八条机关应当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第四章档案的借阅和利用第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有查阅和利用档案的权利,但需按照相应程序申请和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涉密信息。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借阅档案,应当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逾期需重新申请。

第五章档案的移交和销毁第十五条档案移交需提前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整理、清点、编制移交清单等。

第十六条档案移交时应当制作移交登记表,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档案移交时应当填写移交清单,详细列明移交文件的名称、数量和日期。

第十八条档案移交后,移交方应当从系统中删除相应记录并备案。

第十九条档案销毁需经过合法程序,包括审核、审批、公告等环节。

第六章档案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宣传,组织开展安全保密活动。

第二十一条档案室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包括摄像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是现代化组织和管理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而档案管理办法则是实现有效档案管理的重要手段。

档案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保障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对档案管理流程、操作方法、职责分工、管理程序、档案保管、档案检索、档案销毁等进行系统规范的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档案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实践经验,谈一谈如何完善档案管理办法。

一、档案保管档案是组织和管理体系的重要资产,必须加强其保管工作。

保管工作涉及档案的存储、保护、权限和使用等方面。

为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档案保管工作。

1.1 存储设施:档案必须妥善保管,要求使用具备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虫等功能的存储设施。

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档案,还需要分类存储,如对于机密档案,要采用保险柜等高安全级别的设施储备。

1.2 权限管理:档案管理师必须严格控制档案的使用范围,建立权限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权限,并实行审批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复制、摘抄或使用这些档案。

1.3 传递和移动:档案在传递或移动过程中也必须严格控制,防止被意外丢失或泄露。

建立传递和移动程序,对档案的传递和移动要求流程化、标准化。

对于涉密档案的传递和移动,更要遵循军事保密法相关规定,对人员需进行备案登记,物品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不受侵犯。

二、档案检索档案的检索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方便查阅、提高受众的工作效率和减少工作时间。

合理的档案检索方法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2.1 档案编制:档案编制是对档案建立系统化分类和编号的过程,是档案检索的前提。

档案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档案的属性进行分类、编制编号,建立清单或目录、而无需采用单独编号或单独处理的方式。

在分类和编号中应体现档案的主题、目录、时间、机构、责任人等信息。

2.2 檔案恢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具备快速搜索功能。

正常情况下档案库大多数文件都可以在线查找,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进行档案恢复。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概述
公司的档案是重要的资产,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都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的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非常必要。

2. 档案管理办法
2.1 档案分类管理
将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时按照档案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采用密级制度进行保密。

2.2 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
在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上,应该注重规范性、严密性和保密性,确定档案保管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3 档案利用和归档
在档案利用和归档上,应该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保证档案资料被科学地运用,同时实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归档。

3. 实施细则
3.1 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明确电子数据的属性和形态,实现电子数据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管理、流转。

3.2 纸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对档案馆的场地、环境、设施和人员等方面进行规定,并进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规定,确保档案真实可信。

3.3 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
为保障档案馆的安全稳定,制定了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措施和救援机制。

4. 结论
制定一个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于企业档案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企业档案的科学和规范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保护本单位档案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和单位档案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三条次第不一的档案按最早记录时间进行排序。

第四条严格对档案进行分类,由专人负责质量监控。

第五条内部档案外传应事先经过批准,并对外出档案做好备案。

第六条对档案的页码,页数、时间、地点等信息应统一规范。

页码信息应附于档案定位的第一页。

第七条本单位档案使用应严格依法进行。

第八条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保管人、保管辅助人员组成。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第十条本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的规定。

第十一条本单位负责收集档案。

基本情况、决策依据、财务支出、评估报告以及合同、协议、决策文本等文件均应为重点收集档案。

第十二条收集、整理和归档档案必须按时按地收集出库文件,并经过统计记录和定期汇总。

第十三条本单位档案必须按规定逐级鉴定。

无需鉴定的档案,也应当经过核实之后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本单位档案应当按规定分类编制目录。

第十五条本单位档案储存应当合理规划,统一调配,由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保管人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第三章档案利用第十七条档案利用应符合国家保密、保护知识产权和保障人民利益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为了方便利用,本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档案目录,并公开必要的内容。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向外界提供档案服务。

请求参阅本单位档案的人员,应当依法申请,由档案管理机构核实后签署档案使用证明。

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本单位购买复制本和出版物。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档案应当通过出版、展览品等形式加强政策的宣传教育。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附则第二十二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守档案中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篡改档案,或者销毁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一、档案收集与整理档案收集:各部门应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及时接收、清点、登记并核对移交的档案资料,确保资料完整无误。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编制目录、装订等,确保档案整齐、有序、易于查询。

二、档案分类与保管档案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成时间等因素,将档案分为不同的类别,如人事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

档案保管:各部门应建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或档案柜,确保档案安全、防潮、防霉、防火。

档案保管室内应设置监控设备,确保档案安全无虞。

三、档案利用与授权档案利用:各部门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借阅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密级和申请人身份,审核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

档案授权:对于涉密或敏感档案,需经上级领导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查阅。

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销毁与控制档案销毁:对于已无保存价值或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销毁前需进行档案鉴定,确保不销毁有价值的档案。

档案控制: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数量、种类与登记信息一致。

对于丢失、损坏的档案,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处理。

五、档案保密与安全档案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涉密档案应单独存放,并采取加密措施防止泄露。

档案安全: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保管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无虞。

六、档案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录入: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方便查询和存储。

数字化存储: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存储和备份。

数字化利用: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档案在线查询、借阅等功能,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七、档案统计与监控档案统计:定期对档案数量、种类、利用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档案利用趋势和需求。

档案监控:通过档案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档案的查阅、借阅等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利用。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讲解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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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背景
一是适应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会计电算化已基本普及、会计信息
化迅速发展,客观要求对产生的电子数
据直接作为档案进行保存,以实现全面
的信息化,提供工作效率。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指出本
办法所称会计档案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
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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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适应档案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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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 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 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 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 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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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会计档案既可以是外部接收取得的会计资料,也可以是 内部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会计资料。
其中: 外部接收取得的会计资料是指所记载内容需要从单位外部取得
的、能够证明经济事项实际发生的会计资料,主要是外部取 得的各类原始凭证,如发票、银行回单、银行对账单、购销 合同、收据、消费清单等。当前国家正在推进电子发票工作, 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发票可以作为外部接收的会计资料予以 归档。 内部直接形成的会计资料是指单位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产生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等,以及单位内部相关管理系统生成的据以进行会 计核算的凭据,如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导出的计提折旧的资料、18 税务管理系统导出的计算所得税的资料等。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LOGO+XXXX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版本版次:编制:审核:复核:批准:20XX年XX月XX日发布 20XX年XX月XX日实施文件秘密等级:XX 本文件解释权归XXXX有限公司所有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而服务,特建立档案室并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3.1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4.职责4.1人资行政部:人资行政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级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人资行政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各部门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4.2各部门: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3财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方面归档资料资料,由归口财务部、安环部自行按照相关标准实施自行管理(含档案的收集、归档、使用、借阅、报废等)。

5.管理内容及规定5.1管理原则: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人资行政部或总经办统筹管理。

5.2归档的范围: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技术工艺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5.3档案的分类:5.3.1产品生产方面。

有产品设计、工艺、工装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5.3.2经营销售方面。

有企业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企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企业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明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设立档案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领导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企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将档案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为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三)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或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企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工作;(三)指导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四)监督、检查企业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五)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时间和要求。

第九条企业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或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

第十条档案管理机构或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整理规范和企业档案分类方案,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建立档案检索工具。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第十二条档案库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或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档案馆管理,促进档案馆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档案馆管理,促进档案馆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档案馆,包括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

综合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多种门类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专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某一专业领域或者某种特殊载体形态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第四条国家档案馆是公共服务机构,依法履行保存历史记录、提供档案利用、开展社会教育、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

第五条国家档案馆应当全面收集档案,反映历史真实,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方便社会利用,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档案馆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档案事业,对本省国家档案馆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资源建设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国家、省有关档案馆网布局的要求设置国家档案馆。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设置综合档案馆。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切实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规范、齐全、真实、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莲易高速公路管理处《档案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文书、科技、会计等归档范围内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照片等,均由承办单位和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立卷。

征费稽查科、路政科、工程科负责协助处档案管理部门检查、指导、督促处属各科(室)对口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三条各类归档范围内的资料原则上以年度为一个整理期限,由处属各单位和处机关各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上一年度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工作跨年度的资料(如跨年度未完成的工程等〉列入完成年度归档。

全处系统财务档案工作归口处财务科管理。

第二章档案保存内容、期限、鉴定与销毁第四条档案的保存期限根据文件资料内容的利用价值确定,分为永久(五十年以上)、长期(十六年至五十年、现定为三十年)、短期(十五年以下现定为十年)三种。

第五条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文书档案鉴定工作在管理处主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运营管理档案鉴定工作在管理处主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鉴定结束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保存期限及销毁清单。

第六条销毁档案应先由档案形成部门编写档案销毁清单,经主管领导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处长批准,方予以销毁,并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销毁时应指定两人监销。

第七条处机关所有需永久、长期及短期保存的档案移交管理处档案室保存。

第八条处属各单位档案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存期限由本单位立卷归档,建立档案室存放,设专职档案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文件材料归档及移交清单由管理处档案管理员会同处属各单位、处机关各部门拟定,报处主管领导审批确定。

第三章档案组卷第十条处机关档案资料分为文书档案、运营管理档案和财务档案三大类组卷归档。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载体的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确保档案的产生、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合法合规;(二)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随意删除、篡改档案内容;(三)保密性原则:保护档案的保密性,依法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范围和权限;(四)便捷性原则:提供便捷的档案检索、查阅和利用服务;(五)长期保存原则:建立长期保存和定期更新档案的机制。

第四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三)制定安全保密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泄漏和损坏;(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五)提供档案的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六)组织档案的转移、调取和销毁工作。

第五条档案的管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档案收集:及时收集和登记相关档案资料;(二)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编目和分类;(三)档案保管:建立安全的档案库房,采取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四)档案利用:提供便捷的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五)档案转移:根据需要将档案移交或调回相关部门;(六)档案销毁:依法对无用的档案进行销毁。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档案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档案管理是机构和组织管理规范、有效运行的基础,对于保护信息资产、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决策和历史研究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我会继续介绍一些相关内容,包括档案分类、保存期限、安全保密、电子档案管理以及档案利用。

《行政区域界限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行政区域界限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档 案 文 、 图并 存 ,珍 贵 且 易毁 损 ,在 《 办
法》 中第 十 六 条 ,特 别 对界 线 档 案 库 房 以
及 档 案 保 管 条 件 、 保 管设 施 和 设 备 的 配 备 做 出 了具体 规定 。
三、 办法 有关 内容 的理解
( )界线档 案的 界 线 档 案 的 定 义 包 含 了几 层 意思 : 1 档 案 的 形 成 主 体 。 各级 界 线 业 务 主 . 管 部 门 ,即民政 部 门 。 2 档 案 的形 成 领 域 。 界 线勘 定 和 管 理 . 工作。
全 面 勘 界 文 件 材 料 已 经 按 照 《 行 规 暂 定 》 立 卷 ,应 当 维 持 原 貌 不 变 ,发 生 破 损 散落 的 ,应 当按 照原 式样修 复 。 日 常 管 界 文 件 材 料 以 特 定 界 线 或 者 交 会 点 为 主 线 ,按 照 年 度 —— 问题 特 征 立
( 四)档 案的保管
1 保 管 期 限 。界 线 档 案 的保 管期 限为 . 永久。
( )( 四 《 办法 框架 结构 合理
《 法 》 规定 的 内容 比较 简 单 ,采 用 条 办
2 文件材 料的立卷 .
( )立 卷原 则 。按照 时 间顺序 、保 持 文 1 件 之间 的有机 联 系 、方便保 管 和利 用 。 ( )立卷 分 工 。界线 文件 材料 由民政 部 2 门 界 线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整 理 立 卷 ,其 中 需 要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归 档 的 由 牵 头 方 牵 头 毗 邻 各
存 单 位 等 细 化 的 规 定 , 内容 较 多 ,放 在 主 件 中显 得 冗 长 ,所 以 做 了 四个 附 件 解 决 。 主 附件 结合 的结 构 比较合 理 。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年最新版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年最新版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年最新版(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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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10、其他档案(类型代码QT):
总原、子复 总复、子原
• 党组织成立批复、工会组织成立批复、共青 团组织成立批复、行业协会组织成立批复
• 以党组织名义签订的合同
• 党工团组织重大决定、往来函件 • 其他不属于前述九类档案的重要材料
总复、子复
• 党工团组织的机构代码证、其他证件
《档案管理办法》详解
华为集团
目录
1 档案管理基本原则 2 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3 档案材料的提交 4 档案编号 5 档案保密 6 档案保管期限 7 档案借阅及档案室管理
一、档案管Leabharlann 基本原则正通总部、各公司档案管理的原则
统一管理原则
保持原貌原则
• 凡属应归档范 围的材料,必 须按规定向档 案部门移交, 实行集中统一 管理,任何个 人不得据为己 有或拒绝归档。
三、档案材料的提交
档案材料的提交 应归档的材料,由材料办理部门负责人向档案部门提交; 主办部门、末办部门 60天原则 档案材料提交前,须按规范进行整理; 30天原则 齐全、完好原则 整理单位为“件”
四、档案编号
立卷及编号 按问题、时间、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将档案材料分类组卷
总复、子复、 客户保存原件
• 客户档案是指客户与公司办理业务中涉及的 客户个人信息、车辆信息、业务单证、客户 反馈的意见及处理结果等。分设了销售客户 资料室和售后客户资料室的公司,销售部业 务的客户档案由销售客户资料室存档保管, 售后部业务的客户档案由售后客户资料室存 档保管。二手车业务的客户档案归为销售客 户档案
总复、子原
•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标识物租赁协议等
二、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3、文书档案(类型代码WS):
总原、子原 总原、子复 电子档打印
• 汇编制度、流程、合同
• 纪要、招投标资料、用印文件、仲裁诉讼、 纸面流转审批、邮件流转审批
• 通过邮件流转的内部申请及批复材料中,属 于重要事项的,须打印并归为文书档案,打 印人签名件作为原件
二、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4、会计档案(类型代码KJ):
总原、子原
• 年度审计报告
总才原、子人复
• 签名考勤、签名工资条
总才原
• 会计档案、单据
二、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5、人事档案(类型代码RS):
总原、子原
•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保密协议、培训协议、 离职两年内以上协议、
子人原
• 考勤、假期、薪酬计算、员工资料
格式
编号 总部主办 子公司主办
注解
备注
□ - □□□ - □□ - □ -□□□□ - □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

一位英文字 三位英文字 两位英文 数字,流 四位数字 数字,


字母
水号
三位数字
流水号
档案部门代 总部主办部 档案类型 在本档案 档案产生 在本卷

门代码;主 代码
数。
前面四部分构成案卷编号
四、档案编号
立卷及编号 举例:档案编号为 A- 023-SX-12-2010-1的材料是“总部档案室保管, 湖北鼎杰,声像档案,第12卷,2010年产生,本卷第1份资料”。
这便于管理客户车辆档案,在对客户车辆设立档案时,可以在上述档案 编号后增加第七部分,建议使用车辆VIN.码末六位数,第六部分与第七 部分之间仍用半角的横线(即“-”)相连。
• 章程、股东决议、验资报告、增减后的验资、 工商信息清单/机读文件
• 刻章证明/登记卡、股权转让协议/登记、品 牌认证、土地房产证、规划、政府许可批复
• 证照
总复、子复
• 悬挂副本
二、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2、品牌授权档案(类型代码SQ):
总原、子复
• 授权意向书、经销商协议、营业网点许可、 授权
总复、子人原
• 经理以下离职档案
二、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6、工程档案(类型代码GC):
总原、子复
• 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方案许可证及验收、图 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环评、管线综合 审查、排污许可、消防人防验收、工程招标 资料、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接管验收
二、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7、声像档案(类型代码SX) 8、荣誉档案(类型代码RY) 以上两类档案统称为实物档案
举例:档案编号为 D-023-KH-12-2010-1-123456 的材料是“子公司销 售客户资料室保管,湖北鼎杰,客户档案,第12卷,2010年首次归档, 本卷第1份资料,车辆VIN码末六位数为123456”。
五、档案保密
档案保密 档案材料的保密级别:绝密、秘密、不涉密
绝密 档案
涉及公司核心技术、重要决策、经营决策等档案材料,泄露将会对公司造 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安全问题。包括:核心的技术材料、融资计划、股权收购 计划、重大投资计划、土地或房产购置方案、经营战略、经营方面调整、未公 布的招标方案、未公布的招标标底、未公布的招标结果、未公布的财务报告报 表或财务数据、重大合同的商务条件、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负有严格保密义务的 材料,以及业务主办部门认为应属于绝密的材料。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档案类型 资质权属档案 品牌授权档案
文书档案 会计档案 人事档案 工程档案 声像档案 荣誉档案 客户档案 其他档案
类型代码 ZZ SQ WS KJ RS GC SX RY KH QT
二、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1、资质权属档案(类型代码ZZ):
总原、子原 总原、子复 总复、子原
声像档案由总部档案室、子公司人事行政资料室各保管一套。 原件只有一份的,由总部档案室保管 原件 ,子公司人事行政资料室保管 复印件 。 荣誉档案由总部档案室保管 复印件 ,子公司人事行政资料室保管 复印件 , 经营场所悬挂或摆放 原件。
二、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9、客户档案(类型代码KH):
类型中的 的年份, 中的文
办子公司代
案卷顺序 一般以事 件顺序
码。详见“
号,即这 项办结日 号,即
总部主办部
一卷在本 期所在年 这件档
门及子公司
档案类型 份来编制;案在本
代码清单”
中排第几 客户档案 卷中排
卷,用自 使用第一 第几件,
然数编排,次归档材 用自然
不限位数。料的办结 数编排,
日期。 不限位
• 禁止污损档案 材料,禁止在 档案材料上涂 写、标注,定 期维护需要护 理或保养的档 案材料。
分工负责原则
• 两级档案部门。 • 设专、兼职人
员管理。 • 经办部门负责
收集、整理、 移交。 • 明确档案管理 人员岗位职责
二、档案类型及归档范围
档案类型 档案共计分为十大类,代码为档案类型拼音首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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