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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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复习框架

课堂笔记

一、商品的品名条款

商品的品名又称为商品的名称

1.概念

——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在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称作为,是进行国际贸易领域的。指双方用于换取对价的物或事,一是一笔买卖赖以进行的。

2.买卖合同中,必须列明商品的品名条款。

3.品名条款的内容

(1)国际货物买卖对合同中的品名条款的格式并无统一的规定,可由双方商定。

(2)一种商品往往有许多不同的品种、型号、等级,因此为明确起见,亦可把有关品种、品质、产地或型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坐进一步的限定。

二、商品的品质条款

(一)概念

——是指商品的和的综合。

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生物学特征属于()

外形、构造、色、香、味、长度和硬度属于()

(二)商品的品质的表示方法

1.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1)

卖方有现货,买方亲临现场,经买方现场检验合格后达成交易。

(2)()

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分为:

——凭卖方提供样品作为交换品质的依据。

★卖方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换品质的少量实物,可称之为“”,也就是原样或标准样品。

思考:1.卖方向外寄样品时,是否自己也应留有一部分样品?

2.卖方送出样品,买方确认并接受,则卖方承担怎样的责任?

——由买方提供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注意点:1.卖方在接受买方样品作为标准样品之前,必须考虑来样是否符合自身的条件,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行。

2.在实际业务中,为慎重起见,卖方可参照来样制造出类似或接近的样品,寄交买方确

认,这种样品称为“”或回样、或确认样品

3.在凭买方样品买卖,卖方还需防止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此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发生由买方来样引起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事情,概由买方负责,与卖方无涉。

思考:1.作为样品,是否都能代表商品的整体质量?

2.样品无论卖方还是买方提供,一经双方凭以成交,便成为旅行合同时交接货物的质量依据,此时卖方承担什么责任?

3.在凭样品成交时,为了减少双方在货物品质上的纠纷,一般按惯例应在合同中如何规定?

2.以文字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1)凭规格、等级、标准买卖

★良好平均品质(

一般指中等货,习惯称为大路货。

用于农产品(质量易变化),品质构成条件复杂的某些工业品。

★上好可销品质(

指卖方交货品质只需保证为上好的适合于销售的品质即可。

适用于木材或冷冻鱼类等。

(2)凭商标或牌号、产地名称买卖

(3)凭说明书买卖

①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②凭说明书买卖的货物要求卖方所交的货物必须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各项指标。(三)品质公差和品质机动幅度

1.品质公差

(1)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

(2)凡在品质公差范围内的货物不得。

(3)适用于工业品

2.品质机动幅度

(1)规定范围

——对某项商品品质指标规定允许有一定的机动范围。

(2)规定极限

——对某些商品的品质规定上下极限。

(3)规定上下差异

——在规定某一具体品质指标时,规定必要的上下变化幅度。

连连看:

活黄鳝,每条75克以上规定范围

白鸭毛,含绒量19%,允许±1% 规定极限

布料幅宽35-36英寸,均为合格规定上下差异

★卖方交货质量在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公差允许的范围内,一般均按计价,不再按质量高低另作调整。

三、商品的数量

(一)概念

1.定义:是指一定的表示商品的质量、长度、体积、面积及个数的量。

2.《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付货物的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但必须按付款。但如果卖方少交,应在合同规定的界满期之前不交,但也不能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便如此买方有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3.商品数量不仅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交易条件之一,而且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必备条件。

思考:1.无论卖方多交或少交货物,买方都有权拒收全部的货物吗?

2.卖方多交货物,买方应如何处理?卖方少交货物,卖方应如何处理?

(二)计量单位

1.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度量衡制度有“

★我国采用()

2.计量单位

(三)计算商品重量的方法

1.毛重

2.净重

★当货物本身价值与包装材料价值差不多或包装价值与货物价值差不多时,常常以毛重计价,在国际贸易中称为。

计算皮重的方法

3.公量

①定义:指用科学方法抽掉货物中的水分后,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

②适用:水分不稳定的货物

③公式: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

公量=

1+实际回潮率

★回潮率是指:水分和干量之比。

例题:我国某出口公司出口羊毛10公吨,买卖双方约定标准回潮率为11%,其实际回潮率,则从10公吨货物中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测算。假设抽取10千克,用科学方法去掉货物中的水分,若净剩8千克羊毛,则实际回潮率25%,则计算其公量。

4.理论重量

5.法定重量

(四)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1.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和。

2.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溢短装条款)

(1)定义:指卖方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多装或少装一定的百分比。

★卖方交货数量在约定的增减幅度范围内,买方就不得以交货数量不符合为由而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2)机动幅度选择权可由卖方行使,也可由买方行使或船方行使。

★最好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要公平合理。

思考:如何做到计价的公平合理?

四、商品的包装条款

(一)概念

1.定义:指为了流通过程中、、,按一定技术方法和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同时它又是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的。

2.出口商品的包装应符合、、、等要求。(二)包装的种类

按包装对商品的作用来划分,可将包装分为:

1.运输包装( )

(1)定义:将货物装入特定的容器,或以特定方式成件或成箱的包装。

(2)作用:

(3)形式(种类)

①单件运输包装

②集合运输包装

2.销售包装()

(1)定义:在商品制造出来,以后以适当的材料或容器所进行的包装。

(2)作用:

3.中性包装

(1)定义:

思考: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为什么会采用“中性包装”?

(2)种类:

①定牌中性包装:包装上不注明,但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

思考:采用定牌中性包装应注意什么问题?

②无牌中性包装:包装上既无,也无,俗称。(三)包装的标志

按其用途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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