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工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状况,特制定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如下:一、本规定依据的法津法规文件(一)、《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之规定: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之规定: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1) 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2) 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制度补充发布通知范文模板

制度补充发布通知范文模板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公司的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现对我公司的部分制度进行补充发布。
请各位领导和同事认真阅读,并按照新的制度要求执行。
一、补充发布的制度内容1. 补充完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根据员工反馈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调整,明确加班申请流程、请假流程和出差管理制度等。
2. 补充发布《员工培训与发展制度》: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制定员工培训与发展制度,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评估等。
3. 补充完善《奖惩制度》: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员工表现,对奖惩制度进行调整,增加奖励措施,明确惩罚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向上,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4. 补充发布《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保障公司信息安全,防范信息安全风险,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的范围、责任和措施等。
二、制度执行要求1. 各位领导和同事要认真阅读补充发布的制度内容,确保对各项制度要求有充分了解。
2.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和教育,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人力资源部门要做好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相关制度要求。
4. 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三、制度修订周期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反馈,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公司管理制度与时俱进,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其他事项1. 请各位领导和同事积极提出管理制度修订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 制度补充发布后,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以本通知为准。
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层协商决定。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发布日期(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通知内容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号:国办发[2012]34号颁布⽇期:2012-06-13执⾏⽇期:2012-06-1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政法规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零⼀⼆年六⽉⼗三⽇关于加强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企业技能⼈才是我国⼈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量。
加强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是增强企业核⼼竞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企业创新能⼒的内在要求,是加快经济发展⽅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段,是深⼊实施⼈才强国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建设⼈⼒资源强国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要求,全⾯提升企业技能⼈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加强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思想。
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实施⼈才强企战略,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增强企业核⼼竞争⼒为⽬的,坚持服务企业、尊重劳动、提升技能、终⾝培训的原则,建⽴健全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技能⼈才成长和发挥作⽤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强有⼒的技能⼈才⽀持。
(⼆)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个时期,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健全企业职⼯培训制度,完善企业技能⼈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的政策措施,建设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企业技能⼈才队伍,在企业中初步形成初级、中级、⾼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和⽐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使技能⼈才规模、结构、素质更好地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0a0cdc19650e52ea55189856.png)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06年6月19日财建〔2006〕317号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是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调整通知

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调整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更好地提升公司整体员工素质和竞争力,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培训计划调整背景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行业发展的快速变化,公司对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公司不断加大对员工培训的投入,希望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培训计划调整内容培训内容优化: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设置,增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实战能力。
培训形式创新:引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开设网络直播课程、专业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培训效果和参与度。
师资力量提升:邀请行业内专家学者、企业管理精英等担任培训讲师,确保培训内容权威性和实用性。
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员工参与培训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并取得实质性进步。
三、培训计划调整目标通过本次培训计划调整,旨在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一步强化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培训计划执行时间安排:新的培训计划将于下月初正式启动,请各部门务必提前安排好员工的参训事宜。
参训要求: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请提前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提交请假申请。
反馈意见:在培训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我们将认真听取并及时调整。
五、结束语希望各位员工能够充分重视本次培训计划调整,并积极参与其中。
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将得到有效提升,为公司发展注入新动力。
谢谢大家!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29•【文号】教师〔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8月29日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协作共同体,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等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程、实习实训课等教育教学任务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职业学校要坚持以专任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补充的原则,聘请兼职教师应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满足学校专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民生紧缺专业和特色专业。
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第二章选聘条件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应以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也可聘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的通知

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向全体员工发布以下补充规章制度通知:一、关于考勤管理:1. 严格执行公司的上下班时间制度,凡是迟到、早退、未打卡等情况,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的处理;2. 考勤异常情况需提前向所属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在假期结束后及时补上当日的考勤记录;3. 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或旷工情况,将会被严肃处理。
二、关于工作纪律:1.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早退或加班;2. 禁止私自接受客户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一经发现将会追究责任;3. 禁止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聊天或玩手机等行为;4. 对于工作任务未能按时完成的情况,需及时向上级领导做出解释,并努力改进。
三、关于保密工作:1. 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2. 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复制、传播公司文件和资料;3. 禁止擅自将公司的资料带离公司或透露给外部单位。
四、关于员工奖惩制度:1.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公布在公司通报中;2. 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工作不力或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五、关于绩效考核:1. 公司将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评定,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来确定奖金、晋升及培训等事项;2. 对于绩效评定不合格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建议其进行相关的提升和改进。
六、关于员工培训:1.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素质;2. 关于新员工的培训将采取mentor制度,由有经验的员工进行辅导和指导。
以上为本次发布的补充规章制度通知,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公司将会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稳定发展。
特此通知。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正文:----------------------------------------------------------------------------------------------------------------------------------------------------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财政部发出)为了支持职工教育事业的恢复和发展,经商得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和全国总工会同意,现对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中第三部分经费来源修改如下,从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1.企业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1.5%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实报实销,不提取基金。
如果工资总额1.5%不敷需要,可以从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包干结余或税后留利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职工教育。
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1.5%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
基本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关停企业和基本建设停缓建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可在工资总额1.5%的范围内,由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和停缓建单位的维护费中开支。
2.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可在标准工资1.5%范围内,由行政、事业费开支。
3.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
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的25%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4.各级职工教育办公室属于行政机构,其本身经费应由行政费开支。
职工教育办公室或主管部门为基层举办职工培训的经费除应由学员个人负担的书籍、资料等用外,原则上由学员所在单位分担,在本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内开支。
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

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大家好!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经过公司领导班子的讨论和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补充通知如下:一、工作时间1.1 上班时间: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1.2 加班时间:工作日加班时间需提前向所属主管部门请示,并办理加班手续。
非工作日加班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请示,并得到批准。
1.3 弹性工作制度:公司实行灵活工作制,员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工作时间,但需保证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考勤管理2.1 考勤制度: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所有员工需按时打卡签到。
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将做出相应处理。
2.2 请假制度:员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属主管部门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请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工作安排。
2.3 出差管理:员工出差需提前向所属主管部门请示,并填写出差申请表格。
出差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领导安排。
三、奖惩管理3.1 奖励制度: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3.2 惩处制度:公司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将做出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四、员工福利4.1 薪酬福利: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调整薪酬待遇,确保员工的收入与工作成绩相匹配。
4.2 健康福利:公司将定期组织健康体检,提供健康保险等福利待遇。
4.3 员工活动: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活动,增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五、安全管理5.1 保密制度:公司将严格监控员工的信息安全,保障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受泄露。
5.2 安全防范: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以上是公司新制度的补充通知,希望各位同事遵守公司规定,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谢谢!。
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专科班的补充通知-[85]教计字021号
![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专科班的补充通知-[85]教计字021号](https://img.taocdn.com/s3/m/815bd8cf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04.png)
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专科班的补充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专科班的补充通知((85)教计字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高教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高等院校,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广州、西安、哈尔滨市教育局,重庆市高教办、沈阳市高教局:为了尽快改变中等学校教师队伍在数量上、质量上严重不适应各类中等教育事业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要求的现状,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于一九八四年五月联合发出(84)教计字051号《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专科班的通知》。
从这一段的执行情况看,这个通知基本上是可行的,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需要进一步研究。
为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搞好这项工作,最近我部召开了部分省、市、院校座谈会,经过研究,现就(84)教计字051号通知中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一、有计划、按比例地安排招生计划。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提高中等学校在职教师,是教育战线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十分重视,要有紧迫感,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
根据需要与可能,有计划地指定具备一定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专科班。
其年度招生计划一般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当年本、专科招生数的2%安排。
二、报考学员必须是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教师工作,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新一代,年龄在四十岁以下,有五年以上工龄,具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现职各类中等学校(包括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农业职业中学、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农民技术学校、业余中学)教师。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025d146e910ef12d2bf9e775.png)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06年6月19日财建〔2006〕317号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是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公司员工学习培训补贴申请通知

公司员工学习培训补贴申请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素质和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水平,公司决定开展学习培训补贴政策,帮助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以下是关于公司员工学习培训补贴申请的通知:
一、补贴范围
公司将对员工参加与岗位相关的学习培训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参加行业内相关会议、研讨会等活动的报名费用;
参加线上线下专业课程的学费;
购买与工作相关的书籍、资料等学习资源费用;
其他经公司认可的学习培训支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为公司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等;
参加学习培训需与当前岗位相关,能够提升个人职业技能;
提交申请时需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
申请人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并按要求提交结业证书或成绩单。
三、申请流程
员工在确定参加学习培训项目后,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递交书面申请,说明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以及预计费用等信息;
部门领导审核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批;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安排相应的经费支持,并告知员工领取方式。
四、注意事项
员工参加学习培训期间需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确保取得预期的学习效果;
培训结束后需按要求提交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并填写反馈报告,分享学习心得和收获;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培训计划或费用支持,请提前向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沟通和说明。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充分利用公司提供的学习培训补贴政策,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为个人职业发展和公司发展添砖加瓦。
谢谢!
祝好!
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6.19•【文号】财建[2006]317号•【施行日期】2006.06.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人事厅(局)、国防科工委(办)、国资委(经贸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联: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2006年6月19日附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事局,中共重庆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21•【字号】渝人发[2009]41号•【施行日期】2009.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的通知(渝人发〔2009〕41号)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处: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职员培训管理,推动我市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工作实际,我们对原《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渝人发〔2000〕140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事业单位职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高素质的职员队伍,推动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重庆市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事业单位职员,系指除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之外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聘用在职员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职员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管理职能、岗位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分层次分类别对职员进行培训。
第四条事业单位职员培训遵循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训、注重能力、学以致用、创新开拓的原则。
第五条职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职员考核的内容和聘任、晋升的依据。
第二章培训管理第六条实行培训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人事局主管全市事业单位除市管领导干部以外的职员培训工作。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公司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提升公司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三条公司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加强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提升,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确保公司业务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公司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资金管理、培训需求分析、培训方式选择、培训评估等。
第五条公司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并经公司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二章培训计划制定第六条每年初,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年度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和培训评估等内容,确保培训工作的全面有效展开。
第八条公司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职工参加培训,并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九条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应重点关注公司新员工培训、员工晋升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方面的需求,做到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培训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培训经费,用于支持公司职工培训教育工作,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培训资金的申请和使用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不得动用公司财务或者其他资金用于职工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需求适时调整培训经费的支出,确保培训效果最大化。
第四章培训需求分析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职工的培训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员工的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为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培训需求调查和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员工的培训需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职业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适用性。
第五章培训方式选择第十六条公司可以采用内训、外训、在线培训、现场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
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军区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军区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11.04•【字号】晋政发[1998]35号•【施行日期】1998.11.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军区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政发〔1998〕35号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军分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现将《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的管理,确保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中发〔1995〕12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政府、山西省军区关于认真贯彻中发〔1995〕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县(市、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工作的通知》(晋发〔1996〕1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省县(市、区)人武部的职工编制,严格按照中发〔1995〕12号文件和晋发〔1996〕11号文件执行,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编制的6名职工,计划单列,经费由省财政采取增加民兵事业费的办法保障。
担负民兵训练基地教学管理和人武部机关公勤任务聘用的6名职工,由人武部聘用,经费由县(市、区)财政保障。
职工的编制员额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和超编超配。
第三条全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统一归口山西省军区司令部管理,军分区司令部和县(市、区)人武部指定专人负责职工管理工作,按规定逐级上报职工管理情况,所报数据、情况必须及时、准确。
职工统计资料的保存、转递、使用应严格履行手续。
第四条县(市、区)人武部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时,依据《劳动法》的有关劳动争议条款和军队的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
重要通知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调整公告

重要通知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调整公告
尊敬的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更好地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公司决定对员工培
训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内容调整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我们将对员工培训内容进行
调整。
未来的培训将更加注重实战能力的提升,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知识、沟通技巧、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二、培训形式优化
为了提高培训效果,我们将优化培训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
的方式开展培训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帮助员工更好地掌握知
识和技能,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三、培训时间安排
为了确保员工能够充分参与培训活动,我们将合理安排培训时间,避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
的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计划顺利进行。
四、培训目标明确
公司将制定明确的培训目标和考核标准,帮助员工清晰了解自己在培训中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通过设立阶段性目标,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我,实现个人职业发展与公司发展的良性互动。
五、培训资源保障
为了保障培训效果,公司将投入更多的资源用于培训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人力、时间等各方面的支持,确保员工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学习和成长。
结语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配合公司的员工培训计划调整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公司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司将不断优化培训机制,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学习平台和发展空间。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86]教师字002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86]教师字002号](https://img.taocdn.com/s3/m/68db18f3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64.png)
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86〕教师字002号)现将经全国中小学师资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的《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意见》中提出的和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任务很重,时间紧迫。
望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进行规划和协调。
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互相支持,同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一日附: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我国现有普通中小学、农职业中学教师八百零二万人。
这支基础教育的师资队伍承担着我国近两亿在校青少年教育的重任。
他们辛勤工作,为培育一代又一代新人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是,这支队伍还很不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当前,教师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尤其是教师的业务文化水平比较低,已成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突出矛盾。
我国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的这种状况必须迅速加以改变。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的“争取在五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内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的任务,现对师资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师资培训的任务和要求在八百零二万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教师中,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约占半数,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占比例较大,有相当数量的教师亟需培训提高。
在今后五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内,师资培训工作的重点,是通过认真的培训,使现有不具备合格学历或不胜任教学的教师,绝大多数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或合格学历。
职工培训项目发布通告

职工培训项目发布通告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公司决定开
展一系列职工培训项目。
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背景
近年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行业发展迅速变化,要求员工具备
更加全面的知识和技能。
为此,公司决定开展一系列职工培训项目,
旨在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将开设涉及技术、管理、
营销等方面的专业课程,帮助员工提升专业水平。
软技能培训:包括沟通技巧、团队合作、领导力等方面的培训,
旨在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职业规划指导:通过职业规划讲座和个人辅导,帮助员工明确职
业发展目标,制定个人成长计划。
三、培训形式
线下课程:安排专业讲师授课,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相
应课程。
在线学习:提供在线学习平台,员工可根据自己的时间灵活学习。
四、培训安排
时间安排:培训项目将在每周五下班后和周末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员工可通过内部通道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下周三。
五、培训收益
个人成长:通过参与培训项目,员工将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有助于个人职业发展。
团队凝聚:培训项目将促进团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团队凝聚力。
公司发展:员工的个人成长将有助于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希望各位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不断提升自我,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谢谢!
此致,
XXX 公司管理团队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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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关于职工教育培训治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QZ/RL0010—2003
A/0—2003/01/01
为加大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全面提升职工队伍业务技术、技能素养, 鼓舞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创建学习型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经厂部研究决定,对原岩烟职教[2002]231号《龙岩卷烟厂职工教育培训治理规定》部分条文作适当修改,补充规定如下:
一、凡属厂部选派外出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经厂部批准参加我厂托付高校举办的学历教育(包括非本厂托付,但属厂部要求更换专业)的职工,在学习期间,不扣效益奖。
二、为调动职工学习主动性,鼓舞职工学好各门功课,对参加上述学习的人员,厂部将从职工个人占用生产工作时刻扣除的月奖金中返还部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1.本学期所有科目学习成绩及格者(以期末成绩为准,补考成绩不算,下同),返还所扣月奖金的60%予以奖励;
2.本学期所有科目学习成绩达70分以上(70≤X<80)者,返还所扣月奖金的80%予以奖励;
3.本学期所有科目学习成绩达80分以上(80≤X<90)者,返还所扣月奖金的100%予以奖励;
4.本学期所有科目学习成绩达90分以上(90≤X<100)者,返还所扣月奖金的110%予以奖励;
5.以上奖励每学期末一并兑现。
三、在学习期间,学员出勤视同车间、科室在岗人员同等考核(按人劳部门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执行时刻从自2003年1月1日开始。
五、其余有关咨询题仍按原规定(岩烟职教[2002]231号文)执行。
六、本规定讲明权归职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