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处罚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处罚制度一、工程质量通病、事故处罚制度混凝土裂缝每处罚款50元,造成楼面渗漏水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屋面渗漏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处理;地下室渗漏每处罚款200元;地面起砂、起壳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抹灰起鼓、裂缝每处罚款2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卫生间积水、漏水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管道堵塞罚款50元,责令立即疏通;砌体轴线位置、墙面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每处罚款200元;外墙上下洞口偏移,超过允许偏差的每处罚款100元;砌体灰浆不饱满,砌体未浇水湿润砌筑,每处罚款50元;砌体未进行上下错缝,出现竖向通缝,每处罚款20元;配筋砖砌体马牙槎应遵循先退后进,违者每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现浇结构模板安装轴线位置、层高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每处罚款200元;基础柱、墙、梁等截面尺寸超过允许偏差,罚款50元;钢筋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接头罚款50元;钢筋连接接头率超过设计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梁、柱纵向钢筋不正确的每根罚款20元;预埋件的预埋位置超过允许偏差范围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返工;现浇结构外观漏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连接部位缺陷构件连接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外形缺陷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外表缺陷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等一般缺陷每处罚款50元,严重缺陷每处罚款200元,造成凿除返工的另按1:3赔偿损失;现浇混凝土的轴线位置、垂直度、预埋设施中心线预埋件、预埋螺栓、预埋管、预留洞中心线位置,超过允许偏差的,每处罚款50元;现浇混凝土楼地面平整要原浆收光不做找平层,若因施工班组未按要求做好,导致要做砂浆找平层的每处罚款50元,找平层施工材料按1:3赔偿,施工人员不注意成品保护造成楼地面损坏、楼层踏步损坏墙柱缺角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补好;二、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处罚制度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60元,并责令整改;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20元,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每处罚款50元,无扫地杆的每处罚款50元,无排水措施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罚款50元,拉结不坚固的每一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加固;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罚款20元,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罚款50元,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脚手板不满铺的每处罚款80元,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80元,每有一处探头板罚款20元,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不严密的罚款80元,施工层不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的罚款50元,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的罚款100元,无量化的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罚款20元,小横杆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处罚款10元,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m的每有一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1.5米的罚款10元,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罚款20元顶层除外,并责令整改;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每处罚款50元,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钢管未除锈刷化用于搭设的每根罚款20元,脚手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罚款50元,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的罚款100元,卸料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100元,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的罚款80元,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悬挑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罚款50元,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次罚款50元,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罚款30元,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有一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悬挑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的罚款100元,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主框架的罚款100元,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支撑框架桁架的罚款100元,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不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的罚款100元,架体未按规定构造搭设的罚款100元,架体上部悬臂部分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超过4.5m的罚款80元,支撑框架未将主框架作为支座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附着支撑主框架未与每一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罚款100元,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罚款100元,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罚款100元,索具、吊具达不到6倍安全系数的罚款100元,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罚款100元,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罚款100元,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无防坠装置的罚款100元,防坠装置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两处以上的罚款100元,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罚款100元,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罚款80元,并责令整改;三、模板工程施工安全处罚制度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100元,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罚款80元,并责令整改;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罚款60元,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100元,并责令整改;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罚款60元,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罚款60元,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罚款40元,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罚款100元,模板上堆料不均匀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罚款50元,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支拆模板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罚款80元,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的每次罚款50元,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每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罚款50元,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的罚款60元,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罚款40元,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罚款70元,走道垫板不稳不牢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四、“三宝”、“四口”防护安全处罚制度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20元,安全帽不符合标准的每八次罚款20元,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有人次罚5元,不佩戴胸牌罚10元,牌帽号不符的每人次罚30元,屡教不改者,不予进工地;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罚1000元,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500元,安全网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罚500元,并责令整改每有一人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每有一人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罚30元,安全带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条罚20元,并立即停止作业,整改后进场;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的罚60元,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罚30元,防护措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60元,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少一道平网的罚60元,并责令补齐;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罚70元,防护措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60元,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通道口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棚,罚50元,每一处防护不严,罚20元,每一处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罚30元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每一处临边无防护的罚50元,每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的罚30元,防护栏杆、警示杆必须要用黑黄油漆分;五、施工用电安全处罚制度1、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200元,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罚7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2、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80元,未采用TN-S系统的罚100元,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罚70元,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罚1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3、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每处罚100元,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每处罚50元,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罚20元,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每处罚20元,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处罚60元,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过多等不便操作的每处罚50元,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50元,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罚50元,电箱下引处线混乱每一处罚20元,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一处罚2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4、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罚50元,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每一处罚20元,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罚100元,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罚100元,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使用绝缘布包扎的罚50元,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罚100元,并责令整改;5、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罚100元,线路过道无保护的每一处罚50元,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的罚50元,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罚80元,未使用五芯线电缆的罚100元,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罚100元,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罚80元,并责令整改;6、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30元,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罚100元,并责令更换;7、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罚30元,并责令更换;无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的罚40元,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罚40元,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罚30元六、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使用安全处罚制度无出厂合格证的或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每项罚80元,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罚90元,并责令整改;吊篮无停靠装置的罚款90元,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罚款50元,无超高限位装置的罚款90元,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罚款90元,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的罚款3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整改;架高20m以下时缆风绳设一组,20~30m设二组,少一组罚款90元,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罚款90元,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罚款40元,地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60元,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连墙杆连接不牢的罚款50元,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罚款90元,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并责令停用整改;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罚款80元,钢丝绳锈蚀、缺油的罚款30元,绳卡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元,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罚款20元,钢丝绳拖地的罚款20元,并责令停用整改;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或防护不严的每处罚款30元,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罚款30元,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罚款20元,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款40元,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并责令停用整改;吊篮无安全门的每处罚款80元,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款40元,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罚款40元,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每人次罚款80元,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罚款80元;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罚款90元,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罚款50元,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罚款50元,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罚款30元,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罚款40元,摇臂把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的罚款80元,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罚款20元;卷扬机地锚不牢固的罚款20元,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的罚款20元,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罚款20元,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的罚款30元,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的罚款50元,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罚款2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整改;无联络信号的罚款70元,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罚款30元,并责令完善;卷扬机无操作棚的罚款70元,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罚款70元,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七、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使用安全处罚制度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的罚款100元,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的罚款80元,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40元,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的罚款100元,有防护门不使用的罚款60元,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60元,并责令整改;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100元,每班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的罚款50元,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记录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的罚款100元,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的罚款100元,未加配重载人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100元,拆除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罚款1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拆装无交底的罚款100元,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并责令完善;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罚款80元,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80元,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无联络信号的罚款100元,信号不准确的罚款60元,并责令完善;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的罚款100元,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施工电梯笼没有配备灭火器材的每个罚款100元,并责令配备;八、塔吊使用安全处罚制度无力矩限制器的罚款100元,力矩限制器不灵敏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的每项罚款50元,限位器不灵敏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吊钩无保险装置的罚款50元,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罚款50元,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着墙装置的罚款100元,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罚款50元,并停止使用整改;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100元,作业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的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100元,指挥无证上岗的罚款50元,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罚款50元;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轨道无接地、接零的罚款40元,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的罚款100元,措施不可靠的罚款50元,并停用整改;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的罚款100元,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并整改完善;塔吊操作室内没有配备灭火器材的罚款100元,并责令配备;九、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处罚制度无护手安全装置的罚款50元,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罚款50元,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款50元,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圆盘锯电锯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罚50元,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缺一项的罚50元,未做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的罚100元,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罚50元,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的罚50元,并责令整改;钢筋机械安装后,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罚50元,传动部位无防护措施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电焊机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罚50元,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的罚50元,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罚50元,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的罚30元,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的罚50元,电焊机无防雨罩的罚40元,并责令整改;搅拌机安装后,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30元,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的罚30元,搅拌机无防雨棚和作业台不安全的罚40元,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的罚30元,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罚40元,作业平台不平稳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罚50元,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的罚50元,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的罚50元,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的每一个罚20元,并责令整改;潜水泵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十、安全管理处罚制度经济承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罚款100元,未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的罚款100元,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的罚款100元,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罚款80元,安全措施不全面的罚款30元,安全措施无针对性的罚款70元,安全措施未落实的罚款80元,并责令完善;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元,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罚款30元,并责令完善;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无安全教育制度的罚款10元,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罚款100元,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的罚款70元,交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的罚款100元,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罚款20元,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罚款50元,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罚款50元,并责令完善;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罚款100元,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的罚款20元,并责令完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违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停止作业,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罚款40元,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的罚款20元;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的罚款40元,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的罚款100元,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的;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的罚款50元,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罚款50元;十一、文明施工安全处罚制度道路不畅通的罚款50元,排水不畅通的罚款40元,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罚款30元,工地有积水的罚款20元,工地内随意吸烟乱丢烟头的罚款20元;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每次罚款100元,堆放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罚款20元,堆放不整齐的罚款30元,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罚款30元,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罚款30元,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在建工程兼做宿舍的每人次罚款80元,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罚款60元,宿舍无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的罚款50元,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罚款30元,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罚款20元,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罚款30元;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罚款100元,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罚款40元,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罚款40元,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发生失盗事件的值班保卫每人罚款40元;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罚款20元,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罚款30元,无安全标语的罚款50元,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的罚款50元;施工场内卫生责任区划分明晰,专人清扫卫生,浴室、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每次罚款40元,随地大小便的罚款80元,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罚款80元,无卫生责任制的罚款50元,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饮用水未烧开或烧阴阳水的每次罚款1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食堂负责,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每次罚款40元;夏季无防暑降温药的罚款50元,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罚款80元,并责令配备;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罚款50元;酒后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食堂提供酒源的食堂罚款200元,并责令停工休息整改;现场作业人员赤脚、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喇叭裤的每人次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并责令退出工地;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禁止从高处向下或向上抛投任何物资材料,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设施、模板支撑及安全装置等,违者每次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恢复,造成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自负;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违者每人罚款2000元打群架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0元,并开除出工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施工期间工作人员严禁下河游泳,违者每人次罚款200元由此发生的溺水事故工地概不负责,屡教不改者,清除出工地;做好工地内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和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要彻查清问,加强巡回巡查力度,工地不准无关人员自由出入,违者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工人换洗衣物必须晒在晾衣间处,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屡教不改者没收衣物,摩托车必须进相应停放处,违者每次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工棚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并处没收电炉、热得快、桶等相关用具;。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处罚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三、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违规搭建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等,造成危险隐患或影响施工进度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
2. 违规私拉乱接电线、乱设电缆等电气安全隐患,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
3. 违规操作起重机械、吊篮等高空作业设备,操作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或无证上岗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
4. 违规使用过期或伪劣建筑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影响项目验收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5. 违规施工污染环境、破坏公共设施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6. 违规擅自变更设计方案、超标准施工等损害建筑工程安全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7. 其他违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行为,具体处罚情况将根据违规情节、影响程度等综合考虑,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发生后,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
2.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违规责任人员并进行责任认定。
3. 根据违规情节和影响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4.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工程总包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申诉。
5. 对违规责任人员及承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继续追究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
五、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处罚制度实施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并整改。
工程施工岗位罚款制度
工程施工岗位罚款制度一、总则1. 本罚款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3. 罚款的执行应公正、合理,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罚。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 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者,每次罚款50元。
-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者,每次罚款100元。
- 未经授权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者,每次罚款200元。
2. 工程质量问题:-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者,每次罚款500元。
-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使用者,每次罚款300元。
- 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者,每次罚款500元。
3. 工程进度延误:-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者,每日罚款1000元。
- 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面未能按时完成者,每次罚款200元。
4. 环境保护违规:- 随意丢弃垃圾、污染环境者,每次罚款50元。
- 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废气者,每次罚款500元。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的管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记录违规事实。
2.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罚款金额。
3. 发出罚款通知单,明确违规事项、罚款金额及缴纳方式。
4. 违规者应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三日内缴纳罚款。
四、罚款的管理与使用1. 罚款由项目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和管理。
2. 罚款收入用于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提高工程质量。
3. 罚款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全体施工人员公示。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以最新规定为准。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施工相关方。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严格的处罚措施,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二章违章行为及处罚第四条违章行为及处罚如下: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
(2)违反起重、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规定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2. 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在施工现场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物品的,责令立即清理,并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2)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或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1)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2)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损坏未及时修复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4. 违反施工现场用电规定:(1)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2)未按规定进行用电安全检查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5. 违反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制度:(1)未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2)违规驾驶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九条受到处罚的人员有权进行申诉,申诉程序如下:(1)受处罚人员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三)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四)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罚款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的范围包括:(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三)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四)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五)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行为;(七)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的标准:(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四)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六)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对同一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多项罚款的,合并执行。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八条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罚款:(一)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二)当事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应当依法进行以下程序:(一)立案;(二)调查取证;(三)告知当事人;(四)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五)作出罚款决定;(六)送达罚款决定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备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惩罚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包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参加方。
第三条【基本原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惩罚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妥当,同时要重视惩治和教育相结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二章违规行为第四条【违规行为的定义】本规定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公司相关规定,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资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行为。
第五条【违规行为分类】违规行为分为细小违规行为、一般违规行为、严重违规行为三种程度。
细小违规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噪音、粉尘等污染超标,但未造成损失或危害;•施工作业中简化流程,未按规定操作等。
一般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或者未按规定使用设施;•未按规定挂牌警示,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机械设备未经检验或未取得使用许可;•违规焊接、喷漆、堆放料子等。
严重违规行为:•操作违规引起火灾、坍塌、爆炸等事故;•施工现场违规排放污水、废气等,严重影响环境;•违规使用烟花爆竹等易燃、爆炸物品;•未经许可,进行违法建设。
第六条【责任划分】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责任主体,责任划分如下:违规人员责任:1.细小违规行为: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一般违规行为:予以惩罚款项;3.严重违规行为:予以惩罚款项,并解除其岗位职务。
监理单位责任:1.对施工现场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矫正的,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对严重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报告的,予以惩罚款项;3.对紧要节点、关键岗位的违规行为或重点安全事故负有重点责任的,解除其岗位职务。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一、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1、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或不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病的;一、处分包括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行事责任。
二、先进项目部、科室、个人必须是贯彻本条例,搞好劳动保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模范、几年万人死亡率超过一点五的,负伤频率超过____‰的,当年不能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2)是指在施工现场中,根据劳动者工作表现的好坏,采取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以激励劳动者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1. 奖励制度:- 奖金制度: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发放额外的奖金作为激励,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前,超额完成任务等。
- 奖品制度: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发放奖品作为激励,如礼品、优惠券等。
- 荣誉制度: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颁发荣誉证书或表彰信,公开表彰优秀员工,增强其工作责任感和荣誉感。
2. 惩罚制度:- 扣款制度:对于违反工作规定、工作纪律或者工作质量不合格的劳动者,进行扣款处理,以经济利益作为惩罚手段。
- 警告制度: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安全规定或者工作质量不合格的劳动者,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用以警示和惩戒。
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处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及现场工作人员。
二、处罚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处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徇私舞弊。
2. 严肃、严格、严谨原则: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处罚必须严肃、严格、严谨,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既要进行处罚,又要进行教育,以防止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三、处罚范围及标准1. 安全生产方面:(1)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罚款50元;(2)酒后作业、疲劳作业的,罚款100元;(3)高空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的,罚款500元;(4)违规操作机械设备、施工工具的,罚款200元;(5)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罚款500元。
2. 施工质量方面:(1)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2)擅自改变施工方案、设计图纸的,罚款2000元;(3)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罚款5000元。
3. 施工纪律方面:(1)迟到、早退的,罚款50元;(2)擅离岗位的,罚款100元;(3)打架斗殴的,罚款5000元;(4)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的,罚款2000元。
4. 环境保护方面:(1)乱扔垃圾、破坏绿化环境的,罚款100元;(2)排放污水、废气等污染环境的,罚款5000元。
四、处罚程序1. 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现场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对调查核实属实的行为,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处罚;3. 受处罚者有权对处罚决定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罚决定的执行。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处罚管理制度,旨在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制度一、总则二、责任主体1.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建设项目的实际承建单位,负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
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单位,负有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职责。
三、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1.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不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或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处罚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5000元;(3)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或未及时更新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的,罚款3000元;(4)未按规定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的,罚款5000元;(6)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5000元;(7)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5000元;(8)未按规定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罚款5000元;(9)未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交接班,罚款3000元;2.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5000元;(2)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5000元;(4)未按规定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罚款5000元;(5)未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交接班,罚款3000元;(6)未按规定组织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罚款3000元;四、处罚流程1.发现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通过日常检查、巡查、交底等形式发现违规行为。
2.立案调查:根据发现的违规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3.处罚决定:根据调查情况,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依法制定处罚方案,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出具处罚决定书。
4.执行处罚: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依据处罚决定书,对违规当事人进行相应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记录备案: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每一起处罚决定进行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备案。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罚款
一、总则为确保工地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罚款原则1.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2. 严肃认真,宽严相济;3. 事前预防,事后整改。
三、罚款对象及范围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施工人员;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及时整改的工地。
四、罚款标准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的,罚款500元;2.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的,罚款1000元;3. 施工现场未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罚款2000元;4. 施工现场违规动火、动焊的,罚款3000元;5. 施工现场违规使用高压电器、易燃易爆物品的,罚款5000元;6.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的,罚款10000元;7.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罚款50000元至100000元;8. 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罚款20000元至50000元。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由工地安全员进行现场查处;2. 查处完毕后,安全员填写《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罚款通知书》,报送项目负责人审批;3. 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安全员向当事人下达《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罚款通知书》;4. 当事人接到《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罚款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5.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工地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进一步加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确保工地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现场处罚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提高施工效率,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
3. 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责任与职责1. 施工单位应负责制定和执行现场处罚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执行现场处罚管理制度的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
3. 设计单位和供应商应遵守现场管理规定,确保其工作不对现场安全和质量造成影响。
三、违规行为分类违规行为按照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 轻微违规: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小规模疏忽或失误。
2. 一般违规: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有一定影响的行为。
3. 严重违规: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行为。
4. 特别严重违规:已经导致重大事故或损失的行为。
四、处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分类,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一般违规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停工整改: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采取停工整改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4. 解除合同:对特别严重违规行为的个人或单位,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监理单位应及时记录并向施工单位报告。
2. 施工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决定。
3. 处罚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处罚的个人或单位,并明确处罚理由和依据。
4. 被处罚的个人或单位有权在接到处罚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罚款
一、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实施罚款措施,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罚款项目及标准1.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1000元。
2.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处罚款2000元。
3.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每处罚款3000元。
4.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处罚款5000元。
5.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的,每处罚款6000元。
6.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的,每处罚款7000元。
7.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每处罚款8000元。
8.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监测的,每处罚款9000元。
9.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每处罚款10000元。
10.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的,每处罚款15000元。
11.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废弃物处理的,每处罚款20000元。
12.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每处罚款30000元。
13.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每处罚款50000元。
14.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每处罚款100000元。
15.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每处罚款200000元。
四、处罚程序1. 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调查核实。
2. 调查核实后,安全管理责任人应根据罚款标准,对违规单位或个人作出罚款决定。
3. 罚款决定书应明确违规事实、罚款金额、缴纳期限等内容。
4. 受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工程项目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处罚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强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及其员工。
任何在现场工作的人都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三、违规行为分类1. 安全生产违规:包括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违章操作、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
2. 质量违规:包括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等。
3. 进度违规:包括无故延误工期、未按计划执行施工任务等。
4. 环境违规:包括随意排放污染物、噪音超标、乱堆放垃圾等。
四、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个人或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停工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的工区,责令停工整改。
4. 记入不良记录:将违规行为记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
5. 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由现场管理人员立即制止,并进行初步调查。
2.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违规事实和责任归属。
3. 依据本制度规定,提出处罚建议,并报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4. 经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下发处罚通知,并监督执行。
5. 被处罚人或单位有权在接到处罚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结语。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一、违反施工现场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一定的处罚,具体处罚内容如下:1.未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的工人,警告一次,连续三次不改正,暂停工作一天。
2.未按规定穿着防护服的工人,警告一次,连续三次不改正,暂停工作一天。
3.进入施工现场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工人,警告一次,连续三次不改正,暂停工作一天。
4.擅自进入禁止进入区域的,警告一次,连续三次不改正,暂停工作一天。
5.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进入施工现场的,立即暂停工作并呈报相关部门处理。
6.违章搭设脚手架或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的,责令停工并罚款500元,直至整改完毕。
7.违反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管理规定,罚款100元,并清理整改。
8.冒用他人证件、违规上岗的工人,罚款100元,并取消工作资格,依法处理。
9.施工现场造成环境污染,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并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二、处罚执行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后,由安全负责人进行立即制止,并将违规情况填写进施工现场管理记录簿。
2.进行违规情况的调查,包括听取证人证言,收集相关证据等。
3.如果确认违规行为成立,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填写相关处罚记录。
4.处罚决定书的签字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被处罚人。
5.被处罚人可以提起陈述和申辩,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处罚决定书即行生效。
6.如有需要,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上诉。
7.处罚执行后,要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处罚内容的有效执行。
三、处罚结果的记录:1.将处罚结果记录在施工现场管理记录簿中,包括违规行为、处罚内容、执行结果等。
2.将处罚结果通报给相关部门,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
3.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和重复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要进行记录和档案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四、处罚制度的改进:1.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实际施工情况的变化。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施工现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
三、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坚持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 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明确施工现场各级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
3. 严格执法,奖罚分明。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处罚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1)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2)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3)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2.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方面:(1)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不达标,垃圾乱堆放的,责令限期整改,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2)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令立即整改,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3)施工现场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未经批准的,责令立即改正,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3. 违反其他规定的行为:(1)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罚。
(2)故意隐瞒、谎报事故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对调查核实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单位领导审批。
3. 对批准的处罚决定,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向当事人下达处罚通知书。
4. 当事人接到处罚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六、申诉与救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单位提出申诉。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3篇)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工程奖罚制度,具体如下;工程质量下列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外并处罚:1现浇模板支撑不牢,顶住或满堂架坍塌下沉、撑帮变形、跑浆漏浆、拆模后柱、梁出现弯曲、歪扭、轴线位移和断面尺寸偏差超过允许规定;接渣处错台不顺,夹渣不实;罚款:____元/次2现浇模板局部厚度不够,表面不平积水,罚款____元/处。
3不按规定留置试块或弄虚作假,罚款____元/次。
4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水电管材等主要材料与设计图纸、合同要求不符;现场拌制砂浆、混凝土不安配合比兑料;施工故意减料;罚款____元/次。
5混凝土缺陷未经甲方和监理人员同意,擅自修补的,罚款____元/次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隐藏的,罚款____元/次。
7钢筋主筋移位,间距与设计不符,下料长度与搭接长度不够;柱、梁、箍筋加密不安设计和规定要求;钢筋捆扎不牢,应绑未绑;保护层偏大偏小,马蹬,垫块数量少,拆模楼筋;板负筋踩踏严重;罚款____元/处8混凝土蜂窝,马面,空洞,漏筋超过允许规定;少贫混凝土表面出现开裂振捣不实,漏震过震;接错处理不好,留档方法不当;浇水或覆盖养护不及时;罚款____元/处9粘土砖或混凝土加气砌块干砖上墙、顶头灰缝不实;墙体拉结筋遗漏或不按规定放置;罚款____元/次10预留空洞、预埋件,预埋套管遗漏,错位,破损或不按规定施工,罚款____元/次施工管理1、项目经理不靠工地或无故缺勤罚款____元。
2、夜晚加班无带班领导(或技术员)、相关工种不设专人现场值班的罚款____元。
3、工程不能如期竣工每延误一天处以万分之一款。
4、工程出现梁、板断裂、墙体裂缝等重大质量事故或永久性质量缺陷,施工出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处____元罚款,施工安全5、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不及帽带,每人次罚款____元,另处安全员和工种负责人个____元。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文(三篇)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工人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建立一套严格的罚款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现场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工人的伤亡和施工延误,并通过罚款的方式激励各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
三、罚款标准1. 未佩戴安全帽或未正确佩戴:每次罚款200元;2. 使用未经许可或滞留在施工现场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每次罚款500元;3. 打闹、打架、互相嘲笑等不文明行为:每次罚款300元;4. 未按规定携带防护用品:每次罚款200元;5. 未按规定穿着服装:每次罚款200元;6. 违章作业(如未按规定使用密闭施工、高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等):每次罚款500元;7. 在施工现场吸烟:每次罚款200元;8. 未经允许私自带进施工现场物品:每次罚款500元;9. 违反施工现场秩序,妨碍其他工人工作:每次罚款300元;10.未按规定采取防止事故措施:每次罚款500元;11.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进行罚款。
四、罚款程序1. 员工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的,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予以纪律处分,并立即收取相应罚款。
2. 罚款金额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核定,并将罚款事宜通知违规员工。
3. 违规员工应在收到通知后三天内,履行罚款义务。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每逾期一天加收20%的滞纳金,直至全额缴纳。
4. 违规员工可向施工现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复议期限为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复议期间,不得暂缓罚款执行。
5. 经复议确认违规行为成立的,应当在收到复议通知后三天内支付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按照滞纳金规定进行处罚。
6. 违规员工如有不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在申诉期间,不得暂缓罚款执行。
7. 主管部门对申诉进行复核后,做出最终决定。
工程现场处罚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维护施工秩序,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处罚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处罚:所有处罚行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违法乱纪。
2. 公平公正:处罚必须公平公正,不得搞特权、歧视。
3. 纪律性:处罚必须按照规章制度,不能随意执行。
4. 处罚与奖励相结合:处罚与奖励相结合,激励正面行为。
5. 适用处罚:对不同情况的违规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罚。
第三章处罚管理的主体1. 工程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现场的处罚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对工程现场内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3. 劳务队伍:对自身及其所负责的工作均负有一定责任。
第四章违规行为的分类1. 安全生产: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未按规定携带安全带等。
2. 文明施工:如乱倒垃圾、乱涂乱画、违反工地交通规则等。
3. 工程质量:如未按规范进行施工、工序不到位等。
第五章处罚的种类1. 口头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对一般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
3. 罚款:对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罚款处理。
4. 停工整顿:对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停工整顿处理。
第六章处罚程序1. 通报违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后,应当及时制作违规通报,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2. 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处罚事实。
3. 确定处罚措施:根据事实情况,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4. 处罚决定:依据工程现场处罚管理制度,决定处罚措施。
5. 处罚执行:对处罚决定进行执行,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七章处罚结果的监督与整改1. 处罚结果的通报:将处罚结果通报给相关责任人,并告知相关部门。
2. 整改期限: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3. 监督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4. 处罚结果记录:对处罚结果进行记录,做好档案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二、处罚范围1.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2. 违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3. 违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4. 违反施工现场纪律规定的行为。
三、处罚种类1. 警告;2. 罚款;3. 停工整改;4. 降职或解聘;5. 法律责任。
四、处罚标准1.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酒后作业等,警告一次;(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罚款500元;(3)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罚款1000元;(4)造成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和损失情况,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违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定:(1)未按图纸、规范施工,警告一次;(2)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罚款1000元;(3)工程质量不合格,罚款2000元;(4)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和损失情况,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违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1)乱扔垃圾、乱堆乱放,警告一次;(2)损坏公共设施、绿化带,罚款500元;(3)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罚款1000元;(4)违反文明施工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罚款2000元。
4. 违反施工现场纪律规定:(1)迟到、早退、旷工,罚款500元;(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警告一次;(3)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罚款1000元;(4)违反纪律,情节严重,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记录违规情况;2. 现场管理人员将违规情况上报给项目经理;3. 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罚决定;4. 受罚人员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向公司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处罚制度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和谐稳定。
建筑工程现场罚款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罚款制度一、总则1. 本罚款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本工程全体参建单位和个人。
2. 本制度的执行由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建设单位予以支持。
二、罚款原则1. 罚款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项罚款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2. 罚款的数额应当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既要有威慑力,又要避免过度惩罚。
3. 对于首次违规行为,应当以教育为主,罚款为辅;对于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加重处罚。
三、罚款范围与标准1. 安全生产违规:包括但不限于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违章操作机械、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行为,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罚款从100元至5000元不等。
2. 施工质量违规:包括使用不合格材料、违反施工工艺、伪造质量记录等行为,罚款从500元至10000元不等。
3. 环境保护违规: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废气,乱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罚款从500元至5000元不等。
4. 劳动纪律违规:包括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罚款从50元至1000元不等。
四、罚款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 若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违规行为严重,监理单位应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违规事实、罚款依据及金额。
3. 施工单位接到罚款通知单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者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五、罚款的管理与使用1. 所有罚款收入应纳入专项基金,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改善工作环境。
2. 罚款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全体参建单位和个人公布,接受监督。
六、附则1. 本罚款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项目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现场处罚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本项目在施工管理与协调工期目标、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定和保证措施得以有效执行,保证各参建单位严肃、认真的履行合同,特制定本处罚规定。
一、未按时参加会议迟到处50元罚款、早退处100元罚款,无故不参加会议处1000元罚款,对会议纪要内容拒不执行的处1000——5000元罚款。
二、拒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等单位行文的,拒绝签收处每次1000元罚款。
三、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必须由设计或建设单位技术部、工程管理部、成本采购部及监理单位确认认可,施工单位私自变更的将处5000元罚款,同时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四、违反质量方面的处罚规定如下:
1、要求报审的资料不及时,处300元罚款。
2、各承包单位由于不执行图纸、规范要求,不按操作规程及交底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对其责任单位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3、各承包单位要严格执行作业面交接制度,由于作业面未交接或交接不认真,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接收单位负责返工处理,根据情节轻重给交、接方各处5000—10000元罚款。
4、各承包单位每完成一道工序必须向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进行报验,未报验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责任单位处1000元∕次罚款。
5、对工程放线不认真,致使标高不准、位置偏移,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处2000—5000元罚款,出现重大标高不准、位置偏移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
同时限期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组合材料必须严格执行配合比要求,严格计量,对无计量器具或计量器具不准的责任单位处2000—5000元罚款,同时限期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气候变化的原因,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除返工外,对责任单位处2000—10000元罚款。
8、承包施工单位在分项工程施工中,要做到样板引路,经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对质量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未经许可,对责任单位处5000元罚款,由此造成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处理。
9、施工中无论什么原因出现质量及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对隐瞒不报者,对责任单位处10000元罚款。
10、工程施工所用材料,按规范需抽样复检(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对不经复检的材料进行使用的,对责任单位处5000元罚款。
11、承包单位擅自将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对责任单位处5000—1000元罚款。
12、砼结构、墙体结构要按施工规范规定制作足够数量砼试块和砂浆试块,对未制作试块的施工单位处5000元罚款。
13、对不严格执行自检制度,将自检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报验的,只限定一次整改机会,自检合格后书面申请复验,第二次报验仍不合格的对责任单位处罚款3000元/次,依此类推。
14、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物品材料与图纸设计或样品(试样)质量不一致的处5000元—10000元罚款,并坚决予以退场处理。
15.有意偷工减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给责任单位处5000元——50000元罚款。
五、违反以下成品保护规定的处罚规定
1、无成品保护方案或措施的,造成成品损坏的处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
同时对成品进行修复。
2、在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在做好自我成品保护外同时也要做其它在建单位成品保护。
如果在施工中施工人员破坏成品处500元罚款,责任单位处2000元罚款,同时对成品修复。
六、违反有关工程进度的处罚规定
1、未按时报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对责任单位处1000元罚款。
2、未按时报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对责任单位500元罚款。
3、周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元罚款(月计划完成可退还)。
4、月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的对责任单位处5000元罚款。
5、施工单位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未完成合同规定的正负零节点、主体框架封顶节点、工程完工节点进度计划的,每推迟一天,扣除形象进度款500元/日。
(其它因素影响除外)
6、主体框架封顶及竣工节点不延误可免除进度罚款。
7、影响工程进度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玩忽职守、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及队伍必须更换,另外对责任人处1000元罚款。
七、违反以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处罚规定
1、有制度规定未真正执行落实的处2000元/次罚款。
2、未经允许乱接水、电,虽意停水、停电的责任单位处5000元罚款。
3、不戴安全帽对工人处20元罚款,对管理人员处100元罚款。
4、高空作业、临边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处100元罚款。
5、责任单位未做到工完场清,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或未外运的处2000元/次罚款,同时由建设单位组织清运所产生费用按所发生的费用一倍从工程款中扣除。
6、发现随地大小便的对责任单位处500元罚款。
7、对需要悬挂安全标识牌而未悬挂安全标识牌的,处责任单位500元/次罚款。
8、对各通道、洞口、临边防护未做或者未到位的发现一处或一次处200元罚款。
9、责任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不到位、门前三包不到位,形成隐患的处2000元—5000元罚款。
八、项目经理(责任人)未在施工现场处理事务的处1000元/次罚款,项目经理失职,造成施工失误的处5000元罚款。
九、承建方不履行职责、不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管理的处责任方2000元罚款。
十、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即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的处5000元罚款。
十一、施工单位未能按施工进度完成工程资料归档的,处2000元罚款,并暂缓拨付进度款,直至完成资料归档。
承包单位在工程验收前15日内必须将完整的施工竣工资料备齐,若影响竣工验收处5000元罚款,并暂缓结算,暂缓拨付工程进度款。
十二、根据工程建设实施状况和结果,对责任方处罚,并在每周例会上执行。
十三、本《处罚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建单位,受罚单位不予签认或不按规定接收处罚,在工程结算或支付工程款时加倍直接扣罚。
说明:1、本规定解释权在建设单位。
2、本规定适合本项目所有参建施工方。
3、以上各项若与施工合同有矛盾时,以施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