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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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葛洲坝集团巴基斯坦N-J项目部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第01章总则
第01条为了更好的贯彻《N-J项目部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巴基斯坦N-J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生产安全,防止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结合,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N-J水电工程合同协议》、《N-J项目部管理提升方案》、《N-J项目部项目管理方法》和国家商务部印发的《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以及国内相关部门、巴基斯坦克什米尔地区有关安全、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02条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在建、新开工的引水
发电工程施工区域内由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
第03条项目部应急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自救结合,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第04条预案体系
1.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等。
2.本预案专门叙述由(分)项目部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第05条总则: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结构体系等。
第06条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每个环节中负责应急指挥、处置、提供主要支持的机
构、部门或人员,并确定其职责,清晰界定职责界面。
第07条预防和预警:明确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应急准备、监测要求、预警、信息报告与接报处置。
第08条应急响应:掌握接警、预警的程序、方式和内容,明确应急响应条件、程序和响应解除条件等内
容。
第09条应急保障:明确本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与救援直接相关的应急保障资源及内外部依托资
源。
第10条附则:主要阐述名词与定义、预案的签署和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第11条附录:
⑴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工作流程图。
⑵应急值班联系及通讯方式、应急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联系电话及通讯方式、上级组织和外部救援单位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⑶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或)工艺流程图、消防设施配置图。
⑷气象信息资料、医疗资源平面布置图及联系电话、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
⑸周边区域的相关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和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等。
第02章危险性分析
第12条一般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表》(详见附
录1)。
第13条项目部工程地区海拔在600~1100 m之间,地势较高,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最大渗流量达
2000L/min;拦河坝进水口区域地震水平加速度为0.25g,地下电站厂房区域地震水平加速度为0.20g,垂直加速度是水平加速度的1/3。
第14条克什米尔地区水力资源丰富,最近几年将有多座引水发电工程项目开工。工程区域多为地势高、落差大,地质条件复杂,地震裂度高,地下水渗流大等地貌地质条件。新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根据实际工程,对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表》(详见附录1)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有针对性地编制各个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
第15条本预案“第4章”中仅列举防洪抢险、高支模工程、触电事故、洞室坍塌、突水突泥等5项重大危险源,编制专项预案。
第03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16条应急组织体系
指挥领导小组组
副组长
第17条 应急救援指导领导小组
组 长:(分)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分)项目部副经理
成 员:(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部长;各作业工区区长;设计组、测量组、试验组组长;医务室负责人;警察负责人等。
第18条 通讯组
组 长:综合管理部部长
成 员:机电物资部分管机电的副部长;各作业工区党支部书记或副区长;综合管理部中方及巴方负责通讯的员工、机电物资部电气工程师等。
第19条 安全、保卫组
组 长: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 员:各作业工区副区长;综合管理部负责治安的员工;安全环保
医疗救
避难引消防抢通 讯 安全保
部的专职安全员等。
第20条消防抢险组
组长:施工管理部或机电物资部长
成员:各职能部门副部长;各作业工区区长;应急救援队队长等。
第21条避难引导组
组长:技术管理部部长
成员:机电物资部、综合管理部及安全环保部副部长;试验组组长;警察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外联络员工等。
第22条医疗救护组
组长:(分)项目部分管人力、综合副经理(兼)
成员:医务室负责人及中巴方医生;应急救援队副队长;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外联络员工等。
第23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
3.负责组织各救援组的组成、训练、演习、督促检查各救援组各项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4.负责发布和解除工地事故警报,组织指挥工地应急行动。
5.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6.负责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7.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第24条通讯组的职责
1.确保各专业组和应急救援小组之间对讲机和通讯的畅通。
2.通过对讲机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3.确保对外通讯的畅通。
第25条安全、保卫组的职责
1.熟悉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计划。
2.指挥职工防护和疏散,担任事故应急救援时的治安和主要目标的保护、要害部门的警戒,封锁进入事故区的道路(必要时),维护施工工地的秩序,防范现行犯罪等。
第26条消防抢险组的职责
1.熟悉施工工地重点目标情况和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全面指挥、协调各专业应急救援队及各作业工区救援力量。
3.对于火灾、爆破事故,选用相应的灭火器材,迅速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对具有火灾、爆破性质的危险点进行监护和保护,防止事故扩大及二次事故。
第27条医疗救护组的职责
1.积极参加应急救援的训练和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