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纪案件的调查取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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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纪案件的调查取证方法
案件检查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本职工作。其中对于案件调查取证的方法和技巧,是实现在违纪案件调查中寻找突破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直接关系到能否顺利而有效地完成案件检查工作。
调查取证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法律、法规、财务、金融、心理等多种学科。它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它的内容包括被调查人的历史及现状,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发展过程、原因、条件、涉及的人和事以及造成问题的后果,当事人的责任等等。办案人员在掌握这些基础知识的同时,也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实践磨练,积累经验,从中掌握一定的技巧和方法。调查取证,要善于讲究策略,我们通过案件的积累,总结了几点方法经验:
一、灵活运用证据。证据是定案的基础,准确、客观、合法的证据,是突破案件的关键。适时、高效地利用证据,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持有部分证据的情况下,调查人员不要急于抛出证据,要根据调查对象的情况灵活掌握,不要轻易把自己的底子亮出来,而要控制好使用证据的时机,抓住对方薄弱环节,又稳又准的精确击中要害,同时利用一组证据获取更多连锁证据。在实际调查工作中,有些调查对象对自己错误的隐蔽性持高度自信,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不了证据,顽固抗拒,隐瞒搪塞,不轻易将错误事实说出来,调查人员
当发现某个已被掌握的关键性事实上谈话对象在做虚假陈词时,就可抓住这一漏洞,抛出足以能戳穿其假话的直接证据,连续、猛烈地攻击过去,给调查对象以强烈的刺激,使其猝不及防,打乱其思维,内心产生巨大压力,自信感消除,让他认为我调查人员已经取得关键性证据,辩解已无意义,使其原有观念彻底消除,只能如实交待自己的违纪事实。在工作进行中,调查人员要善于利用手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例如在调查盘山县胡家镇二夹村XXX一案中,我们将证据材料整理成卷,在调查过程中带在手边,让调查对象从外表看到我们已经形成比较充分的材料,同时我们在谈话过程中也不时地翻阅材料,在调查对象面前显出一副胸有成竹的姿态,让调查对象感觉到我们掌握的事实充足,给调查对象以无形的压力,不敢说假话,从而配合我们取得更多的有利证据,给此案的突破带来极大帮助。
二、掌握谈话技巧。谈话这一技术手段在案件检查中运用得比较普遍,它是案件检查的重要工作形式和基本方法之一,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谈话技能和技巧的高低,运用得是否得当,是衡量案件检查人员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学习和掌握谈话的技巧和技能,提高谈话水平,对做好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案件检查任务,提高案件检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我们要明确谈话的目的,要紧扣被调查人所犯的错误事实是否存在、当时事情的真相是什么这个中心来进行,使错误事实全面地展现出来。同时,谈话要分清主次,详略得当,先问什么,后问什么,从什么地方问起,哪些是关键问题,要有系统的计划,做到井然有序,少
走或不走弯路做到突破防线,力图查清事实。尤其要注意的是,谈话过程中,我们要把握好谈话的分寸,可进可退,不要说绝对性的话,时刻把握节奏和主动权。另外根据环境、氛围、谈话对象心理情况的不同,可采取相应的办法,借助优势,有所侧重点。比如有些调查对象侥幸心理严重,自认为防守严密没有破绽,表现出轻松自信,没有思想压力,嬉笑扯皮无视调查人员,对此,调查人员要趁其在狂妄自信,缺乏防备的情况下伺机寻找漏洞,重拳打出有分量的证据,进而快速突破谈话,加快谈话速度,言辞严厉,给其施加巨大压力,使其情绪突然紧张,慌了阵脚,在此基础上,调查人员不应松懈而是要进一步指出其错误的严重性和恶劣态度的不良后果等,最终取得谈话进展。而有些调查对象情绪紧张激烈或者比较低落,我们可以先缓和气氛,采取聊天式的谈话方法,打消他的对立情绪,在各种话题中寻找突破口。例如在调查盘山县甜水乡二创村XXX一案中,我们事先了解到其妻身患重病,在调查中该调查对象情绪紧张低落,我们主动询问其妻病情,并表示理解与安慰,不但缓和了谈话的气氛,也让调查对象心态得到了宽慰,从而乐于配合我们进行调查工作。
三、巧妙运用财会知识。近年来,经济案件屡屡发生,“账证检查”是指案件的承办人员利用会计、审计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账目、凭证所进行的勘验检查活动。这种账证检查活动是查办案件检查活动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属于查办案件的一个组成部分。经济案件账证检查内容比较多,掌握财务必备知识在查案工作中尤为重要,但掌握了财会知识的办案人员不能仅仅是一个会计,而是要运用财会这个工具,运
用一定的技巧,查找或推理出账务中的可疑问题。在查办经济案件中,有时会遇到所反映的问题,并不具体,而且所涉及到的账务是一套复杂的会计账务,仅仅就会计凭证翻阅几张可疑性的票据、几笔可疑性的调账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是这样的,调查时间花的不少,但对所查单位的账务,其资金的来源、使用、结存,在调查人员的头脑里还是一塌糊涂。涉及到这样的账务,首先要利用一定的时间,从总体上把握账务,也就是要把大账搜理出来,调查人员必须把所查账务的这条主线抽出来,然后通过这条主线找出支线,针对不同的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核对,这样在办案之初,在办案人员的大脑里,对所查账务的轮廓括就突显出来了。例如在调查盘山县拘留所XXX违反财经纪律一案中,我们先把该单位的收支总账进行了数据的核对,然后对该单位的收入和支出进行逐月、逐项的详细核对,经过大量的数据比对分析,我们发现其存在不合理收入和支出的问题以及账外设账,擅自坐支等问题,从而形成了其违纪事实的强有力的证据。
四、做好调查笔录。在案件检查工作中,调查人员与调查对象谈话是调查取证中最直接、最重要、最基础性的工作,调查对象的口供陈述,是通过调查人员以笔录的形式表现出来作为证据的。因此,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是查办案件的关键。首先要求记录人员有扎实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流畅的书写能力,做到内容清楚、完整、真实,除要把与案件关联的问题记清楚外,还要把取证的时间和地点、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调查人的有关情况、调查情境等记录下来。要抓住问题的实质,明确笔录的重点,取有效之证。调查笔录应当场制
作,个别进行,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在接触调查对象之前,调查人员必须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熟悉案情。要有明确的分工,谁问谁记,先问哪些问题,后问哪些问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使谈话和记录有条不紊地进行。在记录调查对象口供陈述时,要重视情节,把握关键,掌握好哪些该详记、哪些该略记,特别是一些关键的字眼,一个字也不能漏掉。记完后,记录人或谈话人要对记录进行认真检查、细看,当面修改不准确的词句或有矛盾的地方,然后,让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日期、按指印。
盘山县纪检委案件检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