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需要背诵知识点第一章中国法律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1、禹刑: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2、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总称。
3、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4、商朝的主要立法:“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5、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重点)6、商朝王位继承制度的发展变化:商朝末期: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继承制度。
7、商朝立法指导思想:神权法(重点)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1、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2、田里不鬻:西周初期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制度,天下土地的所有权归周天子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分封的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
3、囹圄:西周监狱的名称4、《九刑》: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5、西周的司法机关:中央: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地方:乡士、遂士6、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重点)(3)罪疑从赦(4)刑罚世轻世重:“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
7.西周时期的“狱”指刑事案件,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讼”指民事案件,审理民事案件称为。
“听讼”。
8.西周时期的“五听”指断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说明西周时期已经注意到司法心理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中。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重点)①内容:1.“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失去了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就会应运而生,取而代之。
(2005年63题B项考)2.“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漫长历程。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背诵知识点,帮助您梳理和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1、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习惯法占据重要地位,“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2、商朝的法律制度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代表。
神权法思想盛行,经常通过占卜来决定法律事务。
二、西周时期1、法制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强调统治者要注重道德修养,慎用刑罚。
2、礼与刑的关系礼是积极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二者相辅相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等级差异。
3、刑事法律制度九刑: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定罪量刑的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制度:实行井田制。
婚姻制度: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三、春秋战国时期1、成文法的公布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晋国赵鞅“铸刑鼎”。
2、李悝《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四、秦朝1、法制指导思想专任刑罚,重刑主义。
2、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3、刑事法律制度定罪量刑的原则:责任年龄、累犯加重等。
刑罚种类繁多,残酷严苛。
4、经济法律制度统一度量衡、货币。
五、汉朝1、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汉初:“无为而治”,约法省刑。
汉武帝时期:“德主刑辅”。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3、刑事法律制度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私有制度进一步发展。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1、法律形式的变化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
2、法典的发展《曹魏律》、《晋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
3、法律儒家化的加深“八议”、“官当”制度入律。
七、隋唐时期1、《开皇律》总结以往立法经验,为唐律奠定基础。
博联法硕:法律硕士核心考点狂背(综合课)
——存在矛盾 (6)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没有规范性,但有法律效力,因而也属于法律的范畴。× ——
规范性是法的基本特征 (7)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唯一力量。× ——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最后力
法学等。
(3)法学边缘学科,也称法学交叉学科,如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医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等。
【应用】
法理学、法制史、法社会学属于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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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核心考点狂背
4. 法学的产生条件 答: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
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的历史性。马克思主义法学否认法的超历史性和永恒性,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
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随着国家的消亡,阶级意义上的法也 将会趋于消亡。
【应用】 (1)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承认法是永恒的和超历史的。× (2)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主要区别,一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二是认为法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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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范性。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法律所适用 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可以在其生效期间内反复适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从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这一特 征意味着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具有统一性、权威性和普遍性。国家制定的法律通常称为成文法或制 定法。法律的认可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他社会规范(道德、宗教、风俗、习惯等)具有 法律效力的活动。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法律只要规定了权利,就必须规定 或意味着相应的义务,法律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道德、宗教等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有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法律不同于其他社会 规范,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最后的保障手段。法律之 所以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取决于下面两个原因:一是法律不一定能始终为人们所自愿遵守, 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遵行;二是法律不能自行实施,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运用。法具有程序 性,法律程序是保证法律公正的重要手段。
法硕各科背诵口诀(好用)
各科口诀记忆侵权法的口诀侵权先论有无错,一般侵权用过错,特别侵权无过错,双方无错用公平。
侵权属法定之债,侵犯法定/绝对权,单方施不法行为。
一般侵权构成件:损害事实客观存,违法行为有因果。
过错适用客观标(准),故意重大一般(过)失。
适过错(原则)一般侵权:行为能力主体一。
过错行为过错责(任),责任(要件)免责(事由)相统一。
见义勇为大家为,一般侵权(人)先承担。
无侵权人无力赔(偿),受益人适当补偿。
免责事由常法定,不违法(律)公(序良俗)可约定。
参照排除犯罪性(事由),授权防卫与避险,自助受害人同意,不可抗(力)过错(受害人+第三人)意外。
第三人故意重大(过失),完全过错可排除。
受害人有错自负,双方都错过失(相)抵,过失相抵范围广,(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重(大过错)相抵,法院可以职权定。
共同加害构成(要)件:多人过错直接(结)合,致害同一有因果。
直接结合连带责,间接结合按份责,违法阻碍要记牢。
教唆帮助施侵权,参照共犯来解决。
共同危险(不知)何人侵,一起承担连带责,举证无因果(关系)免责,对外连带内按份。
共同诉讼不可分,部分免除全部减,法院应告知后果。
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职务侵权法人替(代责任),利用职务就认定。
擅自委托违(反)禁止,法人并不担责任。
雇员侵权雇主替(代责任),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雇主事后可追偿。
授权以内(与履行职务)内相联,擅自委托违(反)禁止,雇主应该担责任。
一般雇员第三人,雇员过错共(同)被告。
雇员工伤无过错(责任),同时请求第三人。
雇主赔偿可追偿,发包(人明显)过错阿要连带。
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赔偿)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才起诉,应参加未(参加保险)用工伤。
义务帮工被帮赔,明确拒绝不负责,硬要受伤予补偿,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
高度危险故意免,重大过失可以减。
污染环境3年期,不可抗力采(取)措施,受害/第三人错免,行政处理民诉选。
地面施工过错推(定),证明警告可免责。
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
一、古代法制思想与立法概略立法朝代立法成就思想1、禹刑。
天罚夏商2、汤刑。
神判3、“誓”、“诰”、“命”1.礼:周公制礼①“五礼”吉;凶;军;宾;嘉;②“亲亲、尊西周尊”为精神;③规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迫性;④社会调控手2011段之一-综-35,以德2.刑:刑法和刑罚;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2012配天,-综明德3.礼刑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医生”-32 ,慎罚2012 -综-60春秋战国注意:“刑不上医生”重申贵族官僚合用刑罚上有特权,而不是不合用刑罚。
4. 宗法制度:“封邦建国”。
分封制。
“礼①国子产“铸刑书”:历史上初次宣布成文法崩乐 1. 宣布②晋国鞅“铸刑鼎”:历史上第二次宣布成文法坏”转成文法“严③ 邓析书“竹刑”酷法治”2.悝①特点:表现“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思想《法②容 :盗、贼、网、捕、杂、具 6 篇经》2010-③历史地位 :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承上启下”综-43注意:六禁在杂律,淫、狡、城、嬉、徒、金3. 商鞅 ①改法为律;②连坐法,奖赏告奸, 诬陷反坐 ;③分户变法律1、“ 一断于法 ”。
2、刑无等级。
3、轻罪重刑。
4、法4、法家布于众。
“缘代法而治”云梦简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 为吏之道 等。
廷行事。
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 ( 判例 ) ,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判决的依照。
两汉“约法三章”;加《户》、《兴》、《厩》;《九章律》;汉律200860 篇。
律、令、科、比- 综 “约-44 ,“缇萦”上书,致使 文帝废肉刑 :a.黥刑改为髡钳城法省2009旦舂;b. 劓刑改为笞 300; c. 斩左趾改为笞 500;d. 斩刑”到- 综 文景帝 右趾改为极刑。
景帝:劓刑笞 300 改为笞 200;斩左趾“ 德-42 , 废肉刑笞 500 改为笞 300,宣布《箠令》, 规定笞杖尺寸,且主刑2009行刑不得换人。
辅、礼- 综刑并注意:“文帝废肉刑,外有轻刑之名,实杀人”。
法硕笔记背诵版之法制史
法硕笔记背诵版之法制史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
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这是国家产生依据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一)王权神授(二)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法硕背诵版讲义
法硕背诵讲义一、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差别有哪些?答:马克思主主义法学是指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的总称。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剥削阶级法学的差别体现在:1、指导思想不同,以往法学不同程度以唯心史观为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是以辩证唯物史观为基础的,认为法律归根到底要被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阶级性不同,以往法学掩饰或否认自己的阶级倾向,主张法学是超阶级的,“公共意志”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学具备鲜明的阶级性,是为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
3、法的历史性认识不同,以往法学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的存在,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必然会伴随阶级与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二、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答:法的基本特征是指法律所具有的,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具备的特殊征象与标志,具体而言法律的特征包括: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三、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包括哪些?答:法律的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法律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中体现出如下基本规律:1、法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2、法的起源是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由习惯法到制定法地发展过程。
3、法的起源是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浑然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
四、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答:资本主义法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制度相对应,其特点包括:1、维护以剥削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2、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具体的三项制度体现为:政党制、普选制、分权制)。
3、维护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和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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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完美背诵版
中国法制史完美背诵版1、法制指导思想:从神权法思想到?以德配天?思想1、礼化为法随着国家的形成,原始状态的礼逐渐由⽒族社会的习惯演化为具有法的性质和作⽤,成为确定⼈们在国家组织中等级地位的法。
2、刑起于兵,兵刑同制,军事武器成为刑具,军事处罚成为刑罚,军事长官转变成为司法官。
3、刑罚,是为了保证礼和其他规范实施的重要⼿段礼?与?刑?的关系(见教材P36)作⽤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
地位上:刑是礼的必要的补充,出礼⼊刑。
适⽤对象上:礼不下庶⼈,刑不上⼤夫。
夏朝:《禹刑》。
(见教材P11)夏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作禹刑?,以禹为名表⽰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制法。
(⼆)商朝:《汤刑》。
(见教材P11)商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作汤刑?。
以汤为名也是表⽰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
(三)西周:1、周礼周公亲⾃主持⽴法活动,制定⼀整套典章礼仪制度与宗法等级秩序,即?周礼?,历史上称这次事件为?周公制礼?。
周礼是西周最主要的法律制度之⼀。
2、九刑(见教材P27)(1)《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作九刑?。
(2)九刑有两种含意,⼀是指九种刑罚,即在奴⾪制五刑的基础上加上流、赎、鞭、扑;⼆是指《九刑》这部刑书。
3、吕刑(⼜称为?甫刑?)1(见教材P28)(1)制定背景:穆王命吕侯?训夏赎刑?⽽作。
(2)主要内容:①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刑罚的原则;②赎刑是其核⼼内容;③其刑罚原则是?明德慎罚?。
(3)评价:在很多⽅⾯完善了周初的制度,其原则在后世的封建法典中⼤都被沿⽤并以此为基础作了进⼀步的发展。
4、主要法律形式:誓、命、诰等。
刑事法制1、刑罚:(1)奴⾪制五刑:墨、劓、髌、宫、⼤辟(见教材P15)①墨:⼜称黥刑,即在⾯部或额上刺刻特殊标志后,再染以墨。
②劓:割⿐⼦。
③髌:⼜称刖刑、剕刑,即断⾜或砍去犯⼈膝盖⾻的刑罚。
法律硕士背诵口诀(法制史篇)
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口诀(中国法制史篇)第一章立法概况1.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家道中落)家——家长制——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的统治方式道——道德——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界限不清中——宗——宗法氏族——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落——落后——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2. 战国时立法指导思想(一刑轻法)一——一断于法;刑——刑无等级;轻——轻罪重刑;法——法布于众3. 秦、汉、唐的法律形式1) 秦:请找[泻]立停大师请——秦;找——诏——诏令;立——律;停——廷——廷行事;大——答——法律答问;式——封诊式2) 汉:李宁、科比,悍!李——律;宁——令;科;比;悍——汉3) 唐:律,令,格,式,典4.《吕刑》内容(吕宽赎罐) 吕——《吕刑》宽——宽严适中,在定罪量刑上“中正、中罚、中道” 赎——规定赎刑罐——贯——贯彻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5.九刑(宫妃议大漠,留仆赎鞭)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刑;大——大辟;漠——墨刑;留——流;仆——扑;赎;鞭;6. 成文法的公布及论战郑子书——郑国、子产、“铸刑书” 赵晋鼎——晋国、赵鞅、“铸刑鼎” 宋刑器——宋国、“刑器” 楚仆茆——楚国、“仆区之法”“茆门之法” 邓竹刑——邓析、“竹刑” 论战——子产VS叔向;赵鞅VS孔子7. 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疯子观战否?)疯子——封建制度——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观——观念——标志着法律观念与法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战——战国——为战国时期及战国以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否——否定——是对传统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8. 《法经》的内容(盗贼砸网拒捕)盗——盗法;贼——贼法;砸——杂法;网——网法;拒——具法;捕——捕法9.“六禁”(金银洗洗成交) 金——金禁;银——淫——淫禁;洗——徒——徒禁; 洗——嬉——嬉禁;成——城——城禁;交——狡——狡禁10.《法经》的特点(战地重法)战——战胜——是封建制法战胜奴隶制法的标志地——地主——体现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重——重刑——体现法家严刑峻法的重刑精神法——法治——体现“法治”精神11.汉律六十篇(超越九镑)超——朝——《朝律》,6篇越——《越宫律》,27篇九——《九章律》,9篇镑——傍——《傍章律》,18篇12.《曹魏律》主要内容(八篇刑具)八——“八议”正式入律篇——篇目——增加了篇目刑——刑罚——改革了刑罚具——具律——将《法经》中“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13.《晋律》主要内容(静态法25法内准)静——晋——《晋律》态——泰——《泰始律》25——25篇法——法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一篇内——内容——调整内容、结构,使之更加“刑宽、禁简” 准——规定了“准五服以治罪”制度14.《北魏律》主要内容(北官25鞭)北——《北魏律》;官——“官当”首次入律; 25——25篇鞭——鞭刑——确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制度15.《北齐律》主要内容(北冥12重法)北——《北齐律》冥——名——名例律——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并成“名例律”,作为总则12——12篇重——重罪——规定了“重罪十条” 法——法条明审、科条简要的特点16.《麟趾格》、《大统式》(东临[碣石],大[话]西[游])东临——东、麟——东魏、《麟趾格》大西——《大统式》、西魏17.《开皇律》主要成就(五八四十篇,赎官12网)五——五刑——封建五刑法定化八——八议——明确规定了“八议”制度四——私罪——区分公罪与私罪十——十恶——确立“十恶”罪篇——篇章体例定型化赎——赎刑——赎刑制度化官——官当——“官当”列为定制12——12篇网——刑网简要,疏而不失18.《大业律》(18大爷除十恶) 18——18篇大爷——大业——《大业律》除十恶——删除“十恶”条款19.《武德律》、《贞观律》(五一增订12篇) 五一——武、一——《武德律》,唐朝第一部法律增订——贞、定——贞观律、定刑——《贞观律》标志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12——12篇20.《唐六典》内容(政治、礼教、刑事)政——政职;治——治职;礼——礼职;教——教职;刑——刑职;事——事职21.唐律的特点(理科用语)理——礼——礼法合一科——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用刑持平语——语言精炼明确22.条法事类(调笑,请您蠢笑)调笑——条、孝——条法事类,孝宗时开始汇编请您——庆、宁——《庆元条法事类》,宁宗时期蠢笑——淳、孝——《淳熙条法事类》,孝宗时期23.编敕(太监太太太大)太监——太祖、建——太祖时期,《建隆新敕》太太——太宗、《太平兴国编敕》太大——太宗、《大中洋符编敕》24.六部(工兵李虎行礼) 工——工部;兵——兵部;李——吏——吏部;虎——户——户部;行——刑——刑部;礼——礼部25.明会典(碗真大) 碗——万——《万历会典》;真——正——《正德会典》;大——《大明会典》26.《大清会典》(康佳钱用光) 康——《康熙会典》佳——嘉——《嘉庆会典》钱——乾——《乾隆会典》用——雍——《雍正会典》光——光——《光绪会典》27.《天朝田亩制度》主要内容(贫农征婚) 贫——平——平等——提倡男女平等农——农业经济制度:“天下田天下人同耕” 征——政——政权组织建设:君主专制主义政权组织体系婚——婚姻制度:反封建性第二章.宪政制度1.《临时约法》主要内容(才子踢国民) 才——财产——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子——指——指导思想——以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踢——体——体制——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国——国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民——民主自由——体现了民主自由的原则2.南京国民政府宪法性文件(训曰:勿现!) 训——《训政纲领》曰——约——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勿——五——《五五宪草》现——宪法——《中华民国宪法》3.《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内容(曰:观裸衣舞) 曰——约——《中经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观——官——官僚资本——以国家的名义发展官僚资本裸——罗——罗列一系列人民“权利”与“自由” 衣——一——一党专政——确立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舞——五——五院制——规定“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特点及意义(根钢果香,资旧经积) 1) 根钢——根、纲——根本大法,伟大纲领果香——果、向——胜利成果,斗争方向资旧——资产阶级约法,旧中国反动政府宪法经积——经验,积极性2) 内容特点(外国公证)外——外交政策:宣布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和不平等条约国——国家性质: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证——政——政治制度:工农兵代表大会5.《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主要内容(民团抗经文) 民——民主——关于健全民主制度的规定团——团结——关于加强团结的规定抗——抗战——关于保障抗战的规定经——经济——关于发展经济的规定文——文化——关于普及文化教育的规定第三章行政立法1.官员考核依据(严判书生) 严——言——言辩;判——文理;书——楷法;生——身——体貌2. 2.“四善”(勤公得胜) 勤——恪勤匪懈;公——公平可称;得——德——德义有闻;胜——慎——清慎明著第四章刑事立法1. 奴隶制五刑(宫妃议大漠)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劓刑;大——大辟;漠——墨——墨刑2. 最早废除宫刑(西宫[辞])西魏,废宫刑3. 最早规定官当(城北[官])城——陈——《陈律》;北——《北魏律》;4. 五刑的等级及量刑标准(无耻脏徒,上下推算;三流加役斩绞死)无耻赃徒——5、笞、杖、徒——笞刑、杖刑、徒刑各分5等,实行上下推算量刑原则三流加役——3、流、加役流——流刑分3等,另设有加役流斩绞死——死刑分为斩和绞两种5. 折杖法的适用(笞杖臀,徒流脊,流一加三)笞杖臀——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流脊——徒刑、流刑折为脊杖流一——流刑、1年——流刑折为脊杖后于本地配役1年加三——加役流、3年——加役流折为脊杖后于本地配役3年6. 凌迟刑的历史沿革(五代凌迟,仁增宁定明入律,明清13、22,现行废除)五代——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仁增——北宋仁宗时期增施凌迟刑宁定——南宋宁宗时凌迟被定为法定刑明入律——凌迟刑在明朝正式入律明清13、22——适用凌迟的罪名明朝为13条,清朝为22条现行废除——《大清现行刑律》予以废除7. 元朝死刑分为2种(原始战领)原——元——元朝;始——死——死刑;战——斩;领——凌——凌迟8. 太平天国的刑种及死刑种类(家长死,五盏灯) 1) 刑种:家——枷——枷刑;长——杖——杖刑;死——死刑; 2) 死刑:五——五马分尸;盏——斩首;灯——点天灯9. 西周时期的刑法原则(老姑嘴宽)老——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姑——故——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嘴——罪——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宽——宽严适中原则10.秦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盗铃故累,自宫勿说) 盗——盗窃按赃值定罪铃——龄——年龄——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确定故——故意——区分故意与过失累——累犯——累犯加重原则自——自首——自首减刑原则宫——共——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原则勿——诬——诬告反坐原则说——唆——教唆犯罪加重处罚原则11.元朝及三国刑罚适用原则(恤上亲,准罢官) 1) 汉:恤——恤刑原则;上——上请原则;亲——亲亲得相首匿原则2) 三国:准——准五服以治罪原则;罢——八——八议制度;官——官当原则12.服制(斩齐大小缌麻)斩——斩衰;齐——齐衰;大——大功;小——小功;缌麻13.唐朝定罪量刑主要原则(共同数特工,老花子更累)共——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同——“同居相为隐”原则数——数罪并罚原则特——特权原则工——公——区分公罪与私罪老——老幼废疾者减刑原则花——化——化外人的处罚原则子——自——自首原则与类推原则更——更犯加重原则累——累犯加重原则14.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刑法原则([抗日]真吓人)真——镇——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区分首要与胁从吓——威吓——反对威吓报复,实行感化教育原则人——人权——保障人权原则15.“五过”内容(官反内祸来OR宦官来内火)官——惟官;反——惟反;内——惟内;祸——货——惟货;来——惟来16.“七杀”内容(五斗细谷谋过节) 五——误——误杀;斗——斗杀;细——戏——戏杀;谷——故——故杀;谋——谋杀;过——过失杀人;节——劫——劫杀17.太平天国时主要罪名(反叛破醋坛)反——反革通妖罪;叛——叛变通妖罪;破——破坏军纪罪;醋——触——触犯天条罪;坛——贪——贪污、盗窃罪18.工农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罪名(战争浪费)战争——战争罪;浪费——浪费罪19.抗日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罪名(盗匪汉奸,破边破坚)盗匪——盗匪罪;汉奸——汉奸罪;破边——破坏边区罪;破坚——破坏坚壁财物罪20.解放区政权主要罪名([解放区]反战)反——反革命罪;战——战争罪21.《大清现行刑律》内容(改编新罪名)改——改律名为刑律编——编篡——取消六律总目新——刑——废除一些刑罚手段将主体刑罚定为死刑、遣刑、流刑、徒刑、罚金罪——罪名——增加一些新罪名名——民——纯民事性条款不再判刑22.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刘干杯无子)刘——留——关于“留存养亲”制度干——关于“干名犯义”条款的废存问题杯——卑——关于卑亲属是否可对尊亲属行使正当防卫的问题无——关于“无夫奸”和“亲属相奸”的问题子——关于“子孙违反教令”的问题23.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及意义(思维内偏,知识进化) 1) 特点思——思想——始终贯穿着“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中国之礼教”的立法指导思想维——维护——是清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而被迫进行的内——内容——在内容上,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与西方近代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编——编篡——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改变“诸法合体”的形式2) 意义知——资——资本主义——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教育制度近代化识——知识——有利于近代法律知识的传播进——近代化——为中国法律近代化奠定了基础化——华——中华法系——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第五章民事立法1. 西周契约制度(左权[的]肠子)左权——左券、债权——债权人持左券肠子——长、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2. 宋朝典卖契约的实质要件(原先输过)原——原主离业;先——先问亲邻;输——输钱印契;过——过割赋税3. 西周婚姻基本原则(同一父)同——同姓不婚;一——一夫一妻制;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4. “六礼”(蔡文姬真轻盈) 蔡——采——纳采;文——问——问名;姬——吉——纳吉; 真——征——纳征;轻——请——请期;盈——迎——亲迎5. 唐朝婚姻制度(先主解聘书) 先——限——对婚姻缔结有限制,如同姓不婚等主——主婚权——确认尊长对卑幼的主婚权解——解除——以“七出”“三不去”“义绝”为解除要件,另有“合离” 聘书——聘财、婚书——以聘财、婚书为婚姻成立的要件6. 元朝婚姻制度(寡妇婚书管媒妁) 寡妇——严禁寡妇带产改嫁婚书——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规定,建立婚姻必须订立婚书管媒妁——元朝开始对媒妁进行规范化管理7. 《中华民国民法》内容及特点(私修国际婚姻) 私——私有财产——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封建地主土地经营权修——修订——对旧民律草案进行较多修订并有明显发展国——国家本位——采取“国家本位”为主的立法原则际——继承——维护具有封建色彩的继承制度婚姻——婚姻家庭制度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第六章司法制度1.大理寺沿革北齐水塘[有]神鸡——北齐、隋唐、审判机关——北齐设置;隋唐沿用作为审判机关畜牲神宗[哼]元曲——初、慎、神宗、元、取——宋初降为慎刑机关;宋神宗时恢复审判职能;元朝取消大理寺明清[官员来]查看——明、清、查看(即复核)——明朝、清朝大理寺为复核机关清末北洋最高级——清末、北洋时期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2.监察机关沿革秦汉打中东——秦汉、大、中、东——秦汉:御史大夫;东汉:御史中丞三男御明都——三南、御、明、都——三国两晋南北朝:御史台;明朝:都察院3.地方司法机关(送点明星[给]袁术) 送点——宋、典——宋朝:提典刑狱司明星——明、刑——明朝:提刑按察司袁术——元、肃——元朝:肃政廉访司4.“五听”制度(瓷器木耳色) 瓷——辞——辞听;器——气——气听;木——目——目听;耳——耳听;色——色听5.审判制度(举灶汉断粥,请咨询) 举灶汉——鞫、诏、汉——汉朝:鞫狱、诏狱断粥——断、周——周朝:断狱请咨询——秦、治、讯——秦朝:治狱、讯狱6.汉朝诉讼和审判制度(汉高举复录春秋[伟大旗帜]) 高举——告、举——起诉分为“告诉”“举劾” 复录——“复录” 春秋——“春秋决狱”7.明朝厂卫干预司法制度(东城西县无内行) 东城——东、成——东厂成立于明成祖时期西县——西、宪——西厂成立于明宪宗时期无内行——武、内行厂——内行厂成立于武宗时期8.明朝会审制度(九翻超重,大会大囚) 九翻——九卿会审:翻案囚犯超重——朝、重——朝审:重案囚犯及死罪案件大会——会审官录:大案重囚大囚——大审:囚徒9.清朝会审(秋潮热) 秋——秋审;潮——朝——朝审;热——热审10.秋审分四种情况处理(情缓可留) 情——情实;缓——缓决;可——可矜;留——留养承祀11.领事裁判权的确立(领五虎,观烟台,上公堂) 领五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虎门条约》观烟台——观审制度形成于《中英烟台条约》之后上公堂——会审公堂规定于《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中12.南京国民政府民事审判程序的内容和特点([南国民事],三条不繁) 三——**三审制条——调——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不——不干涉原则繁——程序规定极其繁琐光阴荏苒,而流年从来也不曾缺少错乱和犹疑。
法律硕士法制史背诵表
法制史1.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 (2)2.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2)3.礼与刑的关系 (3)4.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 (3)5.《法经》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3)6.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3)7.《大清现行刑律》的特点和局限性 (4)8.《大清新刑律》的特点(2006年简答) (4)9.《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立法原则、特点和地位 (5)10.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 (5)11.礼法之争的焦点、结局和意义 (5)12.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2012年、2014年简答) (6)13.领事裁判权的内容(2010年简答) (6)14.清末司法机关的调整 (7)15.清末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7)16.《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内容、意义 (7)1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2013年简答) (8)18.南京临时政府其他革命法令 (8)19.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2007年简答) (9)20.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 (9)21.《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的内容(1913) (9)22.《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的特点(1914) (9)23.《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的特点(1923) (10)24.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10)25.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指导思想 (10)26.南京国民政府主要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权配置及立法阶段 (11)27.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2009年简答)(行政法除外) (11)28.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11)29.《中华民国宪法》(1946-1947)的内容和实质 (12)30.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特点(2008年简答) (12)31.《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2005、2012年简答) (13)32.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13)3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内容和历史意义、局限性 (13)34.《井冈山土地法》的内容和错误 (14)3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内容 (14)36.《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的内容 (14)37.《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15)38.《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主要原则和评价 (15)39.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内容、意义 (15)40.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主要内容 (16)41.抗日民主政权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16)42.抗日民主政权婚姻立法的主要内容 (17)43.抗日民主政权刑法原则的发展 (17)44.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产生和意义 (18)45.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 (18)46.《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主要内容 (18)47.《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主要内容 (19)48.《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19)49.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劳动立法 (19)50.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婚姻立法 (20)51.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20)52.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20)1.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一般认为,夏王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国家和法的最终形成。
中国法制史考试背诵版
背诵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关于琐碎易考知识点夏朝的监狱多称为圜土,夏朝的中央监狱是夏台,夏朝的监狱又称为夏台或均台;商朝的监狱也叫圜土,商朝关押要犯的监狱叫做囹圄,它的监狱又称蜣里。
西周中期出现了契约制度。
商鞅改法为律,是强调法的普遍性,而不是强调公平。
西周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成为断狱;秦把讯问被告叫做讯狱,把庭审案件叫做治狱。
秦朝的起诉方式分为三种:告诉,自首,官吏主动纠举犯罪;秦朝把杀伤人,盗窃等严重的犯罪称为公室告;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称为非公室告;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的区别在于官府是否受理不同。
汉朝的起诉方式分为二种:告诉和举劾。
约法三章是西汉立法之开端,九章律是两汉的基本法律,汉律60篇(九章律,越宫律,朝律,傍章律仅仅这4个,不包括其他任何法律)标志着汉朝法律框架的基本形成。
过失犯罪在西周被称为?眚?,在秦朝被称为?不端?。
偶犯在西周被成为?非终西周时的?士制百姓于刑之中?指的是司法官在适用刑法不可畸轻畸重,而不是指的立法方面的问题;西周时的毁,掩,窃,盗分别指的是什么P分析386页;西周时专门管理契约的官员叫司约,具体的市场管理人员叫质人,买卖大宗交易如牛马使用质,买卖兵器等小件物品使用剂;西周六礼中的?纳采?指男方请媒人向女方送礼品提亲?纳征或纳币?指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嫡长子继承制在商朝晚期确立,至西周则逐步制度化和法律化,西周最高司法官名为大司蔻;西周审理民事案件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为断狱,刑事案件交纳的诉讼费为均金,民事案件交纳的诉讼费为束矢,西周时首创五听。
郑国铸刑书,遭到晋国叔向(国将亡,必多制,其此谓之乎)的反对,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晋国铸刑鼎遭到孔子(晋其亡乎,失其度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要分明哪句话是叔向说的,哪2句话是孔子说的,实际上把叔向说的话记死就行。
汉朝的《附益律》是为了抑制诸侯势力,《尚方律》是为了抑制官吏随意提升品级,《上计律》是为了考核官吏业绩,《汉官旧仪》是规定官制的。
法硕刑法学、宪法学、法理学、法制史口诀
法硕刑法学口诀一、刑法学1、犯罪构成的分类:急修标牌(基本/修正;标准/派生)2、不作为中义务的来源:职业鲜明(职务上业务上的义务;先前行为;法律明文规定)3、犯罪既遂的形态:微型果(危险犯;行为犯;结果犯)4、共同犯罪的形式:人间异事(任意/必要;简单/复杂;一般/共同;事前通谋/事前无通谋)5、实质的一罪:吉祥果(继续犯;想像竟合犯;结果加重犯)6、处断的一罪:连千禧(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7、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其实像县官(起因、时间、对象、限度、主观条件)8、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其实像特县县官(起因、时间、对象、特别例外限制、限制、限度、主观条件)9、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相同点:目的、前提、责任;区别:来源、限制、主体、对象、限度)10、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十只青橙(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程度)11、酌定情节的种类:动手是相杰表态(动机、手段、时间地点、对象、结果、表现、态度)12、减刑的条件:象知县(对象、实质、限度条法硕宪法学口诀1、宪法的特征:内力定修成(内容上最根本最重要;效力最高;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严格)2、1988年宪法修正案:私营土地(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土地使用权可转让)3、1993年宪法修正案:当初是县城(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县级人大任期5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4、1999年宪法修正案:只等反私成功(建设法治国家;邓小平理论;反革命罪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5、2004年宪法修正案:三建正补鼓,私保人人急,国歌香(三个代表;社会主义建设者;政治文明;土地征用征收的补偿;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人大的组成增加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改戒严为紧急状态;国家主席的职能增加进行国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载入宪法;乡级人大的任期改为5年)6、宪法的基本原则:主人拳法(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衡;法治原则)7、宪法的分类:刚成亲(刚性/柔性;成文/不成文;钦定/民定/协定宪法)8、宪法规范的特点:根源醉香港(根本性;原则性;最高权威性;相对稳定性;纲领性)9、宪法的作用:却限瓶子(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评价和宣传;指引和协调)10、违宪审查的模式:普宪专家(普通法院;宪法法院;专门政治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11、国家制度包括:国正选帝(国体;政体;选举制度;地方制度等)12、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普平之秘(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秘密投票原则)13、中国选举的民主程序:只记剃头吧(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代表的罢免和补选)14、民族自治权:子弹;棺材;惊叫;暗语(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贯彻执行法律政策;财政体制;经济建设事业;教科文卫体;公安部队;语言文字)15、中央人民政府除管理特别行政区的外交、国防等国家主权方面的事务,主要是:外防官员,紧急解释修改(外交;国防;任命官员;决定进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6、中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立法特点:广平县志(公民权利自由的广泛性;权义的平等性;权义的现实性;权义的一致性)17、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批评正宗人才特精(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取得赔偿权;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特定主体的权利;社会经济文化权利)18、社会经济文化权利:老朽退伍教文(劳动权义;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义;文化活动自由)19、我国国家机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表现:一拳中公鸡(意志代表;权限划分;中央和地方关系;具体工作;国家机关内部)20、全国人大的职权:修制选中兼职(修改监督宪法;制定修改基本法;选举决定罢免国家领导人;决定国家重大问题;最高监督权;其他职权)21、国家主席的职权:公认外典(公布权;任务权;外交权;荣典权)22、国务院的职权:贵人急,按期领行李(法规制定权;任免权;紧急状态决定权;提案权;其他职权;领导权;行政区域划分权;管理权)23、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原则:毒品变温和会开(独立审判;平等;辩护;本民族语言文字;合议;回避;公开审判)24、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毒品稳走(独立行使检察权;平等;本民族语言文字;专门工作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法硕法理学口诀1、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本质的学说:一只民族社会(的)神龟(说):你势利!(意志论;自由论;民族精神论;社会控制论;神意论;规范论;理性论;事物性质论;利益论)2、两大法系的区别:缘份法术(渊源;分类;法典编纂;诉讼程序不同)3、法的规范作用:玉脂瓶较强(预测;指引;评价;教育;强制作用)4、法律制定的程序:提审表公(提出;审议;表决;公布)5、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主科目相对贫乏(主次;客观;目的;相对稳定;平衡;发展原则)6、法律规则的种类:瘦却强(授权性/义务性;确定性/委任性/准用性;强制性/任意性规则)7、法律原则的种类:极具公正诚实(基本/具体;公理性/政策性;程序性/实体性)8、法律的一般分类:诚实跟一国(成文法/不成文法;实体法/程序法;根本法/普通法;一般法/特别法;国内法/国际法)9、法律的特殊分类:公仆廉(公法/私法;普通法/衡平法;联邦法/联邦成员法)10、执法的特点:2煮弹,咣!(主体的特定性;主动性;单方面性;广泛性)11、司法的特点:北中,行,中专(被动性;中立性;形式性;终极性;专属性)12、法律关系的分类:黎萍极朴素,绝相(隶属型/平权型;基本/普通/诉讼;绝对/相对法律关系)13、归责的原则:发哥沉浮(法定;因果联系;责任与处罚相称;责任自负原则)14、大陆法系的国家除了法国,德国外,还有:噫,四蓝牙!(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葡萄牙等)15、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的区别:考箱存发面(考察基点;对象;存在方式;发挥作用;所处层面不同)法硕法制史口诀1、西周的主要刑法原则:老姑嘴宽(老幼犯罪减免;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罪疑从轻/从赦;宽严适中原则)2、西周对司法官违法的“五过”规定:惯犯货内来(惟官;惟反;惟货;惟内;惟来)3、西周“六礼”的规定:蔡文姬真轻盈(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4、西周的“五听”制度:辞色气耳目(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5、法经杂法中“六禁”的规定:金银洗洗成交(金禁;淫禁;徙禁;嬉禁;城禁;狡禁)6、汉律六十篇及作者:超越九磅/照章销书(朝律/赵禹;越宫律/张汤;九章律/萧何;傍章律/叔孙通)7、曹魏律的改革:锯八截(具律改为刑名;八议入典;结构与内容的调整)8、晋律规定的五服:攒齐大小筛(斩衰亲;齐衰亲;大功亲;小功亲;缌麻亲)9、北齐律规定的“重罪十条”:内乱,叛降,三逆四不(内乱;叛;降;反逆;大逆;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10、开皇律的主要成就:呜,五十八去骗(五百条律文;封建五刑正式形成;重罪十条改为十恶;八议官当;区分公罪与私罪,十二篇体例)11、唐六典中以官统典的六部分是:只叫立正,形式(治职,教职,礼职,政职,刑职,事职)12、唐律的特点:理科用语(礼法合一;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刑持平;语言精炼明确/立法技术高)13、唐律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老化子公关特累(老幼废疾减刑;化外人处罚;自首与类推;区分公罪与私罪;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特权;累犯加重原则)14、唐律中特权原则的集中表现:情书当简议(请;赎;当;减;议)15、开皇律中的“十恶”是指:三谋,恶逆,五不,内乱(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16、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有:施肥去增钙(纯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取消了大清律例中六律总目;增加了一些新罪名;改律名为刑律)17、清末修律过程中的礼法之争的焦点:干存无子孙(干名犯义的存废问题;存留养亲制度;无夫奸及亲属相奸问题;子孙违反教令问题;子孙卑幼能否对长辈行使正当防卫权问题)18、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梨内变味(立法指导思想上;内容上;法典编纂形式上;维护清统治者的反动统治)19、临时约法的性质及主要内容:全锅蒸油包(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肯定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体现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确认保护私有财产原则)20、中华民国民法内容和特点:本市征婚(国家本位;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大量对旧民律草案的修正;婚姻家庭制度的封建色彩)。
考研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刑法考前背诵版
考研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刑法考前背诵版一、知识点回顾1。
.我国目前有10个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十)》自2017年10月4日生效,增设了侮辱国歌罪。
2。
.扫黑除恶体现了保护机能,经济纠纷不能按照涉黑案件处理体现了保障机能3。
甲点燃乙的房屋,邻居报警后消防警察岀警速度较慢,消防水压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致使乙家四人死亡。
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4。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不作为犯罪,单位也能构成。
5。
只能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进行特殊防卫。
6,。
保姆纵火烧死雇主,导致大楼发生严重火灾的,是以放火的手段故意杀人,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想象竟合从一重,定放火罪。
7。
司机甲驾驶公交车,乘客乙抢夺甲的方向盘致使公交车失控,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抢劫信用卡并使用的定抢劫罪;其他情形定信用卡诈騙罪。
9。
甲在销售的饲料中违规添加“瘦肉精”,构成非法经营罪;乙购买含有“瘦肉精ˆ的饲料养猪出售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0。
纳税人构成逃税罪:数额较大(5万以上)+应纳税款10%以上。
例如,甲是纳税人,应缴税款60万元,采用欺骗方法只缴纳55万元,不构成逃税罪,偷逃应缴税款6万元以上的才构成逃税罪。
扣缴义务人构成逃税罪:只要求数额较大,不要求占应纳税款10%以上。
注意:纳税人补交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即使补交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11。
单位能构成所有的涉税类犯罪,但抗税罪除外。
12。
盗窃、敲诈商业秘密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再定盗窃罪、敲诈勒索罪。
13。
非法行医同时构成销售假药罪,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一重罪处罚,不需要数罪并罚14。
单位和自然人都能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例如,幼儿园虐待儿童,医院虐待病人的,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15。
真正的军警人员抢劫的不是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法制史脉络与重点背诵版
法制史脉络与重点背诵版中国古代法制演变的六大线索一、主要法典:1 战国《法经》,(六篇:《盗法》、《贼法》、《网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李悝在魏国制定。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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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汉朝《九章律》,(九篇:《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既律》),刘邦命令丞相萧何参照秦法作律。
《傍章律》,有关礼仪制度方面的专门法律,叔孙通在高祖和惠帝年间制定。
《越宫律》,有关宫廷警卫方面的专门法律,武帝时期张汤制定。
二、法律体系(形式)秦朝诏令:皇帝临时发布的命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率。
律:是国家大法,秦朝法律的主体,带有普遍性、稳定性和刑事性的特点。
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
法律答问:是国家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因采用答问的形式,故称为“法律答问”,类似于后世的“律疏”。
式:是关于国家机关工作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
汉朝律:汉代基本的法律形式,包括以刑事法律规范为主的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成文法典。
令:皇帝所发布的诏令,内容广泛,法律效力最高。
科:是律以外关于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种单行禁条,也称“事条”、“科条”。
比:是指在律无正条规定时,比照最近的律令条文,或同类典型判例处断,又称“决事比”。
2019法硕联考文运法制史背诵整理精编
2006 《大清新刑律》的特点唐律同居相隐不为罪2007 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汉律到唐律篇章体例的演变2008 《中华民国刑法》的特点唐朝继承法律制度2009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构成秋审2010 领事裁判权唐律类推原则2011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唐律司法官责任制度2012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特点;明朝立法思想2013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意义唐律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2014 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汉朝和唐朝的亲亲相隐制度2015 从唐律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演变唐律借贷契约2016 北洋政府立法特点翻异别推2017《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性质和意义;明朝申明亭制度2018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唐朝死刑复奏制度2010 《中华民国民法》的内容和特点汉朝犯跸罪、廷尉的地位和职责2011 清末司法改革的内容唐朝化外人相犯的规定2012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特点和意义秦朝法律答问2013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汉朝、秦朝、唐朝关于自首的规定2014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内容唐律买卖契约2015 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演变唐律老幼废疾减免刑罚2016 清末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内容西周婚姻制度2017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性质和意义十恶(宋)2018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唐律疏议、唐朝法律形式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1、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特点(2018 考试分析增修)(1)古代法的起源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具有明显的宗法伦理性质。
中国早期法兼有国法和宗法的双重性质,既适用于各支宗族内部,又适用于整个国家。
(2)古代法的起源主要是以“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的形式完成。
古代法制由礼与刑两部分组成,并始终贯穿礼刑并用的原则。
(3)古代法的起源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为基础,商品经济不够发达。
同时,家长权、族权和王权遮掩乃至湮没了个人权利,导致古代社会刑事、行政立法等公法体系发达,而私法不够发达。
法硕——法制史笔记(精华版)
法硕——法制史笔记(精华版)立法指导思想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明德慎罚二、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罚、法布于众三、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罚四、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汉武帝之前:黄老学说与约法省刑、汉武帝之后:德主刑辅五、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宽简、稳定、划一六、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七、清朝的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尚德缓刑中国法律硕士联盟论坛提供各个法硕辅导班的全新资料,送公共课辅导班资料。
网址:法律形式一、秦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和廷行事二、汉朝的法律形式:律、令、科、比三、唐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典四、宋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格、式、编敕、编例、条法式类重要知识点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吕刑》中有记载2.商朝晚期最早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3.郑国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4.李?《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5.《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具法6.《法经》首创编纂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7.《法经》最早规定了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8.《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9.《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又称《魏新律》10.《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具律置于律首11.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12.《晋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制度,又称《泰始律》《张杜律》13.《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14.《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15.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16.北魏政权首创杖刑17.西魏编纂的《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18.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19.《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20.《北齐律》首次以"名例律"命名法典总则21.《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22.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23.《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24.《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和私罪25.《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26.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27.《永徽律疏》(《唐律疏仪》)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28.《唐律疏仪》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29.《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纂的封建行政法典30.《大中刑律统类》首创"刑统"的法典编纂方式31.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时期32.《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33.宋朝首创刺配刑34.宋朝首创充军刑35.宋朝宋慈编纂的《洗冤集录》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36.《元典章》首创附载"五服图"先例37.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婚书)"制度38.元朝首次以刑部作为中国古代的中央主审机关39.明朝《大明律》首次使凌迟刑正式入律40.明朝《大明律》首创六部分篇的法典编纂方式41.明朝《大明律》首创附"六脏图"先例42.明朝《大明律》首创奸党律43.《明大诰》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空前普及的法规44.《大明律集解附例》是第一部创立律例合编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45.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名称46.《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入关后第一部成文法典47.《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48.《康熙会典》是清朝入关后第一不封建行政法典49.《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件50.《十九信条》是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5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5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53.《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意义的刑法典54.《大清新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55.《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5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57.《钦定大清商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58.《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最完备的商法59.《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宪法性文件60.《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定采取三权分立政府组织原则的宪法性文件61.《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62.《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63.《中华民国民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6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的,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65.《井冈山土地法》是革命根据地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66.《中国土地法大纲》是革命根据地时期制定的最为完备的土地法规67.管制刑最早出现于解放战争时期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一、西周时期的婚姻与继承制度1.婚姻原则:西周时期的婚姻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性不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
《2023法律硕士联考一本全 背诵薄讲义 宪法 法制史》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第七十三表:元代民 事制度
第七十四表:元代行 政司法制度
01
第七十五表: 明代主要立 法
02
第七十六表: 清代主要立 法
03
第七十七表: 明代刑事制 度
04
第七十八表: 清代刑事制 度
06
第八十表: 清代民事经 济制度
05
第七十九表: 明代民事经 济制度
第八十二表:明代 司法制度
第四十九表: 合宪性审查
第二部分 法制史
01
第一章 先 秦法律制度
02
第二章 秦 汉法律制度
03
第三章 魏 晋南北朝法 律制度
04
第四章 隋 唐法律制度
06
第六章 明 清法律制度
05
第五章 宋 辽夏金元法 律制度
第八章 民国时期 法律制度
第七章 清末法律 制度
第九章 革命根据 地法律制度和绪论
第八十一表:明代 行政制度
第八十三表:清代 司法制度
01
第八十四表: 清末预备立 宪
02
第八十五表: 清末刑事修 律
03
第八十六表: 清末民商修 律
04
第八十七表: 清末诉讼修 律
06
第八十九表: 清末司法制 度的变化
05
第八十八表: 清末修律总 结
第九十表:民国时期 宪法性文件
第九十一表:民国时 期立法概况
第九十二表:民国时 期刑事民事立法
第九十三表:民国时 期司法制度
第九十四表:革命根 据地宪法性文件
第九十五表:革命根 据地土地制度
第九十六表:革命根 据地劳动制度
第九十七表:革命根 据地婚姻制度
第九十九表:革命 根据地司法制度
《法律硕士指南》精华背诵版
法硕指南精华背诵版宪法学1.宪法的序言部分:倒数第三段“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
”“要反对大民族主义,特别是大汉族主义.”总纲第三条民主集中制原则必记死.2.第七条“国家是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而对于集体经济则是“鼓励,指导,帮助”,对非公有制经济则是“鼓励,支持,引导”3.第十条记住.4.第十九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的教育有4项,即“中等,高等,职业和学前教育”5.第二十四条“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6.第二十六条“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而没有生产环境等其他臆造的环境。
7.第三十条记死,必记。
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8.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次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记死.9.第三十八条”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10.第四十条:说的是检查公民的通信,只有在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并由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进行.其他任何机关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所以,人民法院没有检查通信的权利.民事案件也不能要求检查通信.11.第四十条,对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是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只能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12.第四十三条,只有劳动者才有休息的权利,换一个说法就是,非劳动者没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3.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妇女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此处不包括社会.而四十五条”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取帮助的权利”包括国家和社会.,退休人员的生活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双重保障.14.58条,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包括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15.59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持.”16.60条全国人大的任期,要记清楚”二个月”17.第61条,临时召开全国人大的条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五分之一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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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一、古代法制思想与立法概况朝代立法思想立法成果夏商天罚神判1、禹刑。
2、汤刑。
3、“誓”、“诰”、“命”西周xx-综-35,xx-综-32,xx-综-60以德配天,明德慎罚1、礼:周公制礼①“五礼”吉;凶;军;宾;嘉;②“亲亲、尊尊”为精神;③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④社会调控手段之一2、刑:刑法和刑罚;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3、礼刑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注意:“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适用刑罚上有特权,而不是不适用刑罚。
4、宗法制度:“封邦建国”。
分封制。
春秋战国“礼崩乐坏”转“严酷法治”1、公布成文法①郑国子产“铸刑书”: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②晋国赵鞅“铸刑鼎”: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③邓析书“竹刑”2、李悝《法经》xx-综-43①特点:体现“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思想②内容:盗、贼、网、捕、杂、具6篇③历史地位: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承前启后”注意:六禁在杂律,淫、狡、城、嬉、徒、金3、商鞅变法①改法为律;②连坐法,奖励告奸,诬告反坐;③分户令4、法家1、“一断于法”。
2、刑无等级。
3、轻罪重刑。
4、法布于众。
秦代“缘法而治”云梦秦简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等。
廷行事。
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
两汉xx-综-44,xx-综-42,xx-综-61,xx-综-61“约法省刑”到“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约法三章”;加《户》、《兴》、《厩》;《九章律》;汉律60篇。
律、令、科、比文景帝废肉刑“缇萦”上书,导致文帝废肉刑:a、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b、劓刑改为笞300;c、斩左趾改为笞500;d、斩右趾改为死刑。
景帝:劓刑笞300改为笞200;斩左趾笞500改为笞300,颁布《箠令》,规定笞杖尺寸,且行刑不得换人。
注意:“文帝废肉刑,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尊长亲属首匿卑幼亲属,罪应处死的,可上请皇帝宽贷。
“上请”奏请皇帝裁决,减免刑罚的特权主要罪名阿党附益罪;“左官”罪;漏泄省中语;左道;群饮酒;通行饮食魏晋南北朝xx-综-39,xx-综-37,xx-综-43律令科比格式《曹魏律》:a、18篇;b、“具律”改“刑名”放律首;c、“八议”《晋律》(《泰始律》):a、20篇;b、“准五服以治罪”;c、“刑名”后加“法例”;d、张斐、杜预作注,与《晋律》效力同,“张杜律”《北魏律》a、20篇“取精用宏”b、将“官当”入律。
《北齐律》a、12篇;b、将“刑名”和“法例”合为“名例”;c、“重罪条”。
其犯此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注意:北有北魏南有陈,官当制度律中明,北齐跟晋有五服。
《麟趾格》东魏,格,源于汉代的科,北魏始以格代科,作为律的补充。
《大统式》西魏。
式,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
最早。
隋《开皇律》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恶。
注意:恶比“条”,去“降”多“不睦”,开篇强调“谋”。
唐xx-综-63,xx-综-63“德礼为本。
刑罚为用”《武德律》开端;《贞观律》;《唐律疏议》:《永徽律疏》,唐高宗,12篇,30卷;最高成就,中华法系的形成标志,现存最完整、最早、最有影响的中国古代成文法典。
海外影响:朝鲜《高丽律》、日本《大宝律令》、越南《刑书》。
《唐六典》《大中刑律统类》宋xx-综-41,xx-综-38《宋刑统》: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建法典。
213门,律令合编。
注意:《刑统》源于唐大中,敕令格式附于后。
1、敕:是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所颁发的诏令,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2、编敕:编敕起始于宋太祖《建隆编敕》。
神宗时设有“编敕所”。
宋仁宗之前,基本上“律敕并行”,神宗以后“以敕破律”、“以敕代律”。
3、条法事类。
《淳熙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残本。
元xx-综-39附会汉法,因俗而治1、《大札撒》。
2、《至元新格》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3、《大元通制》20篇。
定型4、《元典章》江西地方政府的汇编四等人强奸幼女罪;蒙汉异法、同罪异罚;“警迹人”。
明明刑弼教《大明律》:7篇体例:名例律+六部。
《明大诰》:明初特别刑事法规,“重典治吏”;空前普及。
《问刑条例》明孝宗《大明会典》明英宗,仿照《唐六典》清xx-综-38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律《大清律例》:乾隆;七篇。
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集大成者则例创造。
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
会典源自《唐六典》、续《大明会典》、得《大清会典》注意:皆为行政法典。
《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少数民族《蒙古律》、《回律》、《番律条款》、《苗律》、《西宁番子治罪条例》、《西藏禁约二事》二、古代刑事制度和司法原则朝代中国古代特色制度西周xx-综-371、五过。
法官责任:①惟官②惟反③惟内④惟货⑤惟来。
注意: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即以同罪处断。
2、三刺。
一刺群臣、二刺官吏、三刺国民。
明德慎罚。
3、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
4、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5、上下比罪。
秦1、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故意称为“端”,过失称“不端”;诬告反坐;“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注意: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为非公室告,强行告诉要处罚。
2、①“见知不举”罪。
②“不直”罪和“纵囚”罪③“失刑”罪。
3、赀。
赎。
汉1、告诉与举劾;录囚2、“春秋决狱”。
原心定罪。
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3、“秋冬行刑”。
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
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
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1、“准五服以制罪”。
2、“官当”、“八议”入律。
《北魏律》与《陈律》;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3、“重罪条”。
4、规定流刑;北周首创五等流刑2、北魏时增加鞭刑和杖刑3、废除宫刑唐(xx-综-60,xx-综-34,xx-综-39,xx-综-62,xx-综-33,xx-综-43,xx-综-69,xx-综-38)1、公罪从轻,私罪从重。
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私罪一种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另一种是指“虽缘公事,意涉阿曲”。
注意: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受人嘱托,枉法裁判等,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
2、区分自首与自新(坦白),自首原则上免罪,但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轻罪已发,能首重罪,免其重罪。
3、合并论罪从重。
3、类推原则。
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罚规定,比照后,按减轻处罚处理。
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
注意:法条是A罪,答案就是A罪,法条是免除,结果就是免除。
4、化外人原则。
注意:国籍相同采国籍;国籍不同用唐律。
5、议、请、减、赎、当等特权等级制度。
6、良贱相犯依身份论处。
以良犯贱可减轻,以贱犯良加重。
7、六赃:“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坐赃”8、六杀:“谋杀” “故杀” “斗杀” “误杀”“过失杀” “戏杀”9、保辜。
10、法官回避:《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规定11、死刑复奏制:①北魏太武帝② “慎刑”唐太宗实行“三复奏”、“五复奏”。
08-57宋xx-综-61,xx-综-32,xx-综-331、折杖法。
宋太祖。
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
2、刺配。
3、凌迟。
始于五代。
《庆元》法定,《清现行刑律》废除4、重法地法。
《窝藏重法》哲宗废除。
5、鞫谳分司制。
审、判分离。
6、翻异别勘。
人犯否认口供,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
7、务限法。
二月初一到九月三日止在“务限”期内,停止民事诉讼审判。
8、南宋宋慈《洗冤集录》。
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元烧埋银。
接受刑罚之外,还须赔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丧葬费。
刑事附带民事。
明xx-综-601、奸党罪。
2、充军。
3、从重从新、“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其指唐律】。
注意: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记林冲,处罚重。
“典礼及风俗教化”等,潘金莲,处罚轻。
4、廷杖。
即由皇帝下令,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施刑,在朝堂之上杖责大臣的制度。
5、厂卫。
6、申明亭。
政权、绅权和族权结合7、九卿会审(圆审)8、朝审。
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9、大审,宪宗,由太监主持会同三法司审案的制度,每5年一次。
10、热审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重审的制度,因举办于热季,故称“热审”清1、发遣比充军重。
2、文字狱比照“谋大逆”判罪3、秋审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
《秋审条款》注意: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祀。
三、古代民商事法律制度西周xx-综-34,xx-综-35契约买卖契约:“质剂”,“质人”管理。
注意:质:即质量,奴隶、牛马长契券;“剂”剂量,兵器、珍异之物短契券。
借贷契约:“傅别”。
婚姻结婚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程序: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离婚:七出三不去。
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例外: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继承嫡长子继承制(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汉专卖盐铁酒专卖对外“丝绸之路”;互市。
唐契约民间习惯法。
“借”和“贷。
“出举”“负债”婚姻主婚权;恶疾及奸是绝对去;“义绝”继承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遗嘱优先;在室女有嫁妆专卖盐茶酒专卖对外互市;市舶和市舶使;宋契约买卖契约:分为绝卖和活卖。
不动产:“先问亲邻”,“输钱印契”,“过割赋税”,“原主离业”。
典卖契约。
宋代典卖又称“活卖”,保留回赎权和优先购买权。
继承1、诸子均分。
遗腹子、在室女2、南宋绝户继承:继子、在室女(未嫁女)、出嫁女均有继承权。
注意: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享3/4,继子1/4,无在室女,出嫁女1/3,继子1/3,官府1/3。
明婚姻1、义绝新解。
2、教令权和主婚权清废除匠籍1、贱籍豁免为良2、明确典、卖。
3、独子兼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