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关注的六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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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我国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地方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承担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的法人单位。

我国的政府性融资平台在“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交通、市政和生态环境等起到了改善作用,但由于融资规模增长过快,制度建设滞后,也使得地方政府积聚了很大的财政和金融风险,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与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也已经指出,要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

一、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资料来看,我国融资平台债务庞大,且一直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但是相关的投融资管理制度一直没有建立起来,管理比较混乱,为政府信用和财政运行带来潜在隐患。

当前我国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债务规模增长过快,超过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据估算,2008年初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总计约为1.7万亿元,到2009年年中快速上升到5万亿元以上,银监会的最新统计是7.38万亿元,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是9万亿左右。

两年时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就暴增四倍左右,其中绝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

一些城市依托政府融资平台等方式过度举债已接近极限,债务率已高达150%以上,个别县市债务率甚至已经超过400%。

(二)制度建设滞后,管理职责不明确。

目前,我国对融资平台尚没有出台明确的法律规定,各部门对融资平台的定义模糊,无法明确界定债务的责任主体及相关的管理和偿还责任。

面对庞大的债务余额,也没有权威部门给出明确的分类,比如,其中多少是财政必须偿还的,多少是财政负有兜底责任的等等。

如果中国经济出现二次探底,地方财政收入大幅下滑,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在债务偿还问题将产生很大的利益冲突。

(三)融资平台个数多,职能交叉重复。

自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行扩大内需政策以来,特别是2009年3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更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地方融资平台表示肯定与支持之后,地方融资平台数量猛增。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与监管措施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与监管措施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与监管措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载体,承担了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责任。

然而,由于其独特的地位和运作机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障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需要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来防范和应对这些风险。

本文将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1.过度债务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常依靠贷款和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然而,由于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的背书责任,加上发展规模庞大,可能导致融资平台过度债务问题。

一旦融资平台无法偿还债务,将给地方政府和金融体系带来重大风险。

2.信用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一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工具,往往借助地方政府名义进行融资。

然而,由于地方政府的支持并非明确承诺,市场对其信用评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带来了信用风险。

一旦融资平台的信用受到影响,将会导致融资渠道紧缩,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3.流动性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常以长期项目融资为主,但资金运作和项目收益的时间不一致,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

当融资平台在面临偿债压力时,可能会出现资金回笼不及时的情况,给机构和债权人带来流动性风险。

二、监管措施1.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部门应当要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充分披露其债务、资产负债表、经营状况等信息,包括融资平台背书责任和相关风险提示。

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提供各方查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息的渠道,以便公众监督和评估其风险。

2.完善评级体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评级体系,通过评级标准、评级过程等规范评级工作。

评级机构应当独立、公正地进行评级,提供客观、准确的评价结果,供投资者和市场参考。

3.严格审查审批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审查审批程序,确保资金用途合理、项目可行性良好。

设立专门的审批机构或委员会,对融资平台的融资计划进行审定,避免不必要的金融风险。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近年来,地方融资平台在中国各地快速发展,并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由于一些问题的存在,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亟需改进。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决策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

一些地方政府将地方融资平台作为政府平台来使用,往往会在投融资决策上考虑政治因素,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投资项目效益低下。

为此,建议地方融资平台应建立独立的投融资决策机构,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以及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评估制定投资项目。

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不够严格。

由于投融资决策的政策驱动性和高风险项目的参与,地方融资平台面临着较高的风险。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和经济增长,往往会采取过度的放松风险管理的态度,导致了一些平台在项目运营中出现亏损甚至违约的情况。

为此,建议地方融资平台应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完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平台运营行为,确保平台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地方融资平台的信息披露不够规范和及时。

地方融资平台作为重要的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相关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由于信息化水平较低和缺乏监管,一些地方融资平台的信息披露不规范,甚至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为此,建议地方融资平台应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明确信息披露要求、频率和方式,并建立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存在缺失。

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活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加强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由于监管责任不清晰和监管手段不够灵活,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存在一些缺失。

为此,建议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和权限,加强监管机构的专业化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增强监管的有效性。

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改进来确保平台的稳定发展。

地方融资平台应加强投融资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监管,以提高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水平。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地方融资平台是指在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融资服务平台。

它作为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融资渠道等重要职责。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地方融资平台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地方融资平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问题分析1.信息不对称:地方融资平台作为中介机构,需要收集和传递大量的信息,包括企业信用状况、融资需求等。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平台可能无法准确获取企业信息,从而导致融资决策不准确。

2.风控能力不足:地方融资平台在进行投融资活动时,需要对项目进行评估和风险控制。

由于缺乏专业的风控团队和风控体系,平台的风控能力可能不足,无法有效地评估和控制风险。

3.资金管理不规范:地方融资平台涉及大量的资金运作,包括融资资金和投资资金等。

由于管理体系和规范缺失,平台可能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资金流动性差、资金使用不透明等。

4.监管缺失:地方融资平台作为金融机构,需要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

由于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等原因,平台可能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从而导致风险的暴露和问题的发生。

二、建议1.加强信息披露:地方融资平台应加强与地方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披露,确保平台准确了解企业的融资需求和信用状况。

平台也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获取更全面的市场信息和企业数据,以提升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加强监管:地方融资平台应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

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平台的规范管理和风险监测,确保平台的合规运营。

5.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地方融资平台作为地方金融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平台应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培养专业的融资和风险管理人才。

平台也应加强内部管理、组织架构和决策流程的优化,提升自身的运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地方融资平台在投融资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多方面的问题,如信息不对称、风控能力不足、资金管理不规范和监管缺失等。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作为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产物,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极大程度上解决了地方政府的根底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快速开展和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其弊端和风险也在不断显现。

本文在阐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经历及作用的根底上,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现状及问题,最后提出了防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一、前言所谓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指的是为了满足地方政府进行公益性事业和根底设施建设投融资和营运的需要,由各级地方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通过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或者财政拨款的方式出资所授权成立的,以投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它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开发、资产经营公司等。

平台公司主要依靠出让土地获得的收入、自身的经营收入以及政府的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来源。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我国经济开展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产物,它的产生开展有着独特的历史背景:首先,随着我国经济开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产品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需要政府通过增加根底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市化进程来缓解供需矛盾,庞大的资金需求促使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诞生;其次,我国财税制度的改革使得财权逐步上升而事权层层下放,由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为获取根底设施建设资金而进行投融资的体系创新,投融资平台得以迅速开展;最后,在政府官员GDP考核制度和金融危机大背景推动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不仅为根底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拉动内需刺激经济的效果,更加助长了地方政府通过搭建投融资平台获取建设资金的方案。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经历及作用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开展阶段,分别是摸索阶段、起步阶段、高速开展阶段和标准清理阶段:首先,投融资平台摸索阶段。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融资平台成为了地方政府进行融资的重要渠道。

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涉及到地方政府的融资能力、平台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

随着融资平台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本文将就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1. 风险管控不足地方融资平台通常由地方政府出面设立,其背后往往存在地方政府担保的隐性债务。

由于地方政府过度担保,地方融资平台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开展中往往较少考虑风险控制的问题,导致一些投资项目的风险较大,出现了较大亏损。

2. 资金使用效率低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在融资后,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由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存在偏向于资金投入的观念,地方融资平台往往更关注项目的投入资金,而忽视了项目的实际效益。

这种情况下,不仅导致资金浪费,还可能使项目投资效益不明显,浪费了纳税人的财政资源。

3. 监管不足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主体多为地方政府,存在监管角色与融资平台利益相关方的矛盾。

一些地方政府在监管地方融资平台时,往往考虑地方融资平台投资项目对地方政府的政绩和利益,较少从整体市场和社会利益出发,缺乏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有效监管。

1.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地方融资平台应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审计监管,建立起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避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扩张,并强化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督和管理。

2.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地方融资平台应重视投资项目的效益,加强对项目的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地方政府在进行融资决策时,应更多地从社会效益和未来发展出发,避免简单盲目进行资金投入。

3. 完善监管体系地方融资平台监管体系应该由多方参与建立起来,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多方面进行监管,加大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督和审计力度。

应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让各方都能够清晰了解到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情况,促使地方融资平台增强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意识。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融资平台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地方融资平台在投融资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风险控制不足、透明度不高、监管不严等。

本文将针对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以期改善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水平。

一、问题分析1. 风险控制不足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活动主要包括债券发行、信贷投放、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

由于地方融资平台受政府主导、融资成本低以及一些地方政府追求GDP增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地方融资平台在投融资活动中的风险控制不足。

一些地方融资平台为了追求规模和速度,往往忽略了对项目的风险评估,导致投资风险加大。

2. 透明度不高地方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主要渠道,其资金来源和运作情况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然而现实情况是许多地方融资平台的运作情况并不够透明。

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很难获取到地方融资平台的相关信息,难以了解其真实情况,造成了投融资活动的不稳定性,并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3. 监管不严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主要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然而受地方政府主导、利益关系复杂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不够严格。

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在投融资活动中存在违规操作,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罚,导致了一些不良影响和社会风险。

二、建议地方融资平台在进行投融资活动时应当加强风险控制,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

在项目的选择和投资决策上,应当注重项目的可行性和稳健性,并严格控制项目的负债比、融资成本等指标,避免过度追求规模和速度。

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提高投融资活动的风险控制能力。

地方融资平台应当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

要及时公开投融资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融资计划、资金运作情况、融资用途等,接受社会监督。

要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内容和方式,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加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信心,降低投资风险。

新规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关注的问题

新规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关注的问题

新规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关注的问题作者:姬忠喜车宏利来源:《商情》2018年第04期[摘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推进城镇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但因为缺乏统一的管理,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不透明、不公开,债务风险大幅度增加,受到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

每一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都应该将各种信息,尤其是债务情况,向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报告,制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用评价方法,推动融资平台向着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规范一、前言近年来,通过举债融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筹集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融资平台融资规模的快速扩张和缺乏监管运作。

地方政府已经违反或变相提供担保,债务服务风险也在增加。

为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清理和标准化工作。

对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的财预[2017]50号文件规定,针对融资平台贷款,银行金融机构融资平台应遵循相关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实施补救措施,保证信贷资产安全。

在融资平台贷款清理实践中,遇到了很多复杂的问题,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本文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二、全面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问题各省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要求,抓紧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本级各部门和市县政府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结合2016年开展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统计情况,尽快组织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摸底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市县政府加强与社会资本方的平等协商,依法完善合同条款,分类妥善处置,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

上述工作应当于2017年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市县政府,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提请省级政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主导或控股的融资实体,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承担债务、进行财政投融资及政府性基金融资的平台。

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逐渐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渠道,但在资金管理方面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管理问题展开论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资金使用不透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使用不透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债券发行、贷款、政府性基金等,而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往往难以得到公开透明的信息。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使用范围广泛,包括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等多个领域,因此资金的使用情况难以清晰掌握。

2. 风险管理不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主要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这些领域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很多公司在资金运作中存在风险控制不足、信贷风险高、项目可行性不足等问题,导致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受到威胁。

3. 资金监管不到位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特殊性,其资金来源和使用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的直接或间接管理和监督,而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和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监管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着资金管理混乱、资金流失等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些不法行为,这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二、对策建议1. 完善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制度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资金来源、使用情况、项目进展等信息,使公众和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到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效果,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升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力度,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项目的评估和审查,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地方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设立或支持,旨在推动本地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融资平台。

这些平台在地方经济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提高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地方融资平台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其投融资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存在着不规范、不透明、风险较大等问题,容易导致资金浪费、风险暴露及信用风险增加。

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不足,监管体系不健全,容易造成监管漏洞和风险扩大。

急需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透明度,强化监管力度,保障地方融资平台的健康发展和资金安全。

【此处已完整呈现了关于背景介绍的内容,字数达到要求】1.2 问题意识地方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重要工具,扮演着连接地方政府与资本市场的桥梁角色。

在融资平台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投融资管理问题日益凸显,给地方政府及社会带来了诸多困扰和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投融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提升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透明度,为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和资金运作提供更为稳健的支持。

【问题意识】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需要引起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应对。

2. 正文2.1 地方融资平台的特点地方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主导或支持的融资平台,为本地区企业和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的机构。

地方融资平台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地方性强:地方融资平台通常由地方政府主导或支持,具有较强的地方性特征。

这种地方性强的特点带来了一定的优势,例如更了解当地市场、政策环境和投资机会,能够更好地支持当地企业和项目发展。

2. 资金来源多样: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多样化,包括政府资金、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

这种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迅速发展,其资金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其资金管理问题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控制和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管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1. 资金来源不透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担保的债券发行,但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着资金来源不透明的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变相融资等问题,导致其资金来源不清晰、不规范,容易引发资金管理风险。

3. 资金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容易导致资金管理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担保方式、债务规模、资金流向等方面存在监管漏洞,缺乏有效监管措施,容易导致资金管理问题。

1. 加强资金来源透明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加强资金来源的透明化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来源公开制度,加强对资金来源的监督和审计,防范违规担保、变相融资等问题。

2. 规范资金运用流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流程制度,明确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和流向,加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管理,防止债券资金挪为他用,用于不当投资等问题。

3. 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风险抵御能力。

4. 加强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公开债券发行和资金运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价,提高企业透明度和社会责任感。

5. 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资金管理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和稳健运营。

三、结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通道,其资金管理问题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近年来,地方融资平台在我国融资体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融资渠道,地方融资平台不仅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还能够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在地方融资平台的运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和风险控制。

本文将对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在投融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度高、融资渠道单一、风险控制不足等。

由于地方融资平台通常由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组成,信息不对称成为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

地方融资平台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导致投资者无法准确了解项目的真实情况,从而难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地方融资平台的财务信息公开度较低,投资者难以对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增加了投资风险。

地方融资平台在融资渠道方面比较单一,往往只依赖于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缺乏多元化的融资手段。

地方融资平台在融资过程中风险控制不足,存在贷款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提高地方融资平台的信息透明度。

地方融资平台需要建立信息披露平台,及时、完整地向投资者公开项目的基本信息、财务报表、风险评估报告等重要信息,提高投资者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要完善地方政府与地方融资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拓展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多元化。

地方融资平台应积极寻找更多的融资来源,不依赖于单一的融资渠道。

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融资、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能力。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管。

地方融资平台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违规处罚机制,对于违规操作的地方融资平台严肃处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的自身能力建设。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地方融资平台是指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金融平台,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地方财政状况的重要工具。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地方融资平台在投融资管理方面面临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围绕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1. 风险管理不到位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而这些资金的风险并不容忽视。

一方面,地方融资平台在融资过程中往往会面临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风险,地方融资平台运营中也存在着资金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风险管理不到位是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

2. 投资决策不科学地方融资平台在投资决策中往往缺乏科学的依据和理性的思考,致使投资项目的选择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导致资金的浪费和风险的增加。

由于地方融资平台的管理者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导致投资决策偏离了风险效益平衡的原则,给平台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3. 信息不对称地方融资平台的信息来源主要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申请,以及金融机构等,但这些信息并不完全对称。

政府部门和企业申请者往往会在提供信息时有所隐瞒,而金融机构也不一定会提供全部真实的信息。

这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加剧了投融资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给地方融资平台带来了一定的管理困难。

在加强风险管理方面,地方融资平台可以加强对融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控制,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机制,规范融资活动中的风险管理行为。

地方融资平台还可以加强对融资对象的信用评级和监管,提高对融资对象的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资产的风险。

在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方面,地方融资平台可以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论证和评估,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模型和评价体系,明确投资的目标和要求,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并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管理者和员工服从科学的决策。

在促进信息对称方面,地方融资平台可以加强对信息的搜集和处理,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新规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关注的六个问题

新规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关注的六个问题

新规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关注的六个问题2012年底,国家有关部委连续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和《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和具体要求,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合规经营及银行贷款风险防控。

新规规定:一是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及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有效规范了地方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注资行为,有助于真实反映和提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实力和担保能力。

二是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各级土地储备机构成为土地储备唯一合规主体,强化了土地储备行为的统一管理,有效防控了同一地域多方办理土地储备的风险从影响方面看,一是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规定,必然要提高政府注入土地的难度、注入成本,进而使得融资平台公司现金流覆盖的难度剧增。

二是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贷、项目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为还款来源的项目,形成了准入禁止。

今后注入土地的转让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项目,必须要考虑土地取得的合规性、土地转让限制条件、土地增值税上缴等因素,除了取得的成本增加外,由一级市场变为二级、三级市场,市场风险把控的难度更大。

三是注入土地为抵押品的,确定土地抵押担保值时必须要考虑补交土地出让收入的因素,无疑将会增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身提高抵押品的难度,同时也会增加相应的融资成本。

如何处理好新规贯彻执行与信贷风险防控,笔者认为应密切关注政府融资6个方面的问题。

一、承贷主体问题依据162号文件土地储备贷款借款人须纳入国土部门的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借款人新增储备土地规模(含本年度收储已在本年度供应的储备土地),原则上应控制在市、县本级前三年平均年供应的储备土地量之内;省级财政部门依据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核准后,向土地储备机构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探析:现状问题与建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探析:现状问题与建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探析:现状问题与建议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和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这些平台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为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推动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也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某种程度的财政灵活性和流动性。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引发了一系列风险,需要引起重视。

本文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状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该领域的发展提供参考。

1.风险隐患存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常由地方政府主导设立,融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业领域。

由于这些平台大多以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的企业为主体,融资平台的债务往往被认为是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

过度依赖融资平台的债务融资,可能会加重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增加还债风险,引发地方债务危机。

2.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业务范围及融资用途较为广泛,融资规模庞大,然而监管不到位成为一个普遍问题。

一方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主体分散,监管职责不明确,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监管手段和手段落后,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容易形成监管盲区,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乱象留下了隐患。

3.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多承担地方政府重大项目的融资责任,风险管理是其日常运营中的一项关键工作。

对于许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而言,风险管控能力并不足够。

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工具,对于项目风险的评估、控制和应对不够完善,容易导致项目风险的逐级放大,最终使平台陷入不良资产的泥沼。

4.信息披露不透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息披露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常缺乏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全面、不规范,容易导致投资者难以了解平台的真实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增加了投资风险,也不利于市场的健康运作。

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议1.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机制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首先需要明确监管职责,建立规范的监管制度。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湖北省审计厅派出投资审计处近几年来,地方政府为了拉动投资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成立了许多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城建开发、城建资产公司。

这些政府投融资平台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

目前,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应对金融危机和扩大内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一)发展定位不明确。

地方政府辖内往往包括多家投融资平台,各个投融资平台承担着不同行业和不同层级的投融资职能,但有的地方政府未能对辖内投融资平台对外融资进行统一的归口管理;有的地方政府既没有对国有投资公司的经营目标和业务范围进行确定,也没有对其经营发展模式、融资渠道进行确定;有的地方政府作为投资出资人对于平台公司的总体负债规模控制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并没有进行系统全面的安排,造成国有投资公司在实际运作中越位、错位或缺位。

同时,从建设形式上看,政府投融资平台分别隶属于不同国有投资公司,但从职能定位上看,国有投资公司应定位于企业层面,其本质规定是作为政府投资主体,通过投资和持股等方式为项目提供权益资本,而在实际运作上难以区分究竟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还是完全市场化的主体。

(二)举债规模过大。

地方政府建融资平台的层级也逐步向下移动,由省级政府向市(地)级、县(市)级移动,甚至集镇、乡村也设立了融资平台。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现在有70%的投融资平台是集中在区县级。

这些投融资公司以兴建基建项目为主,向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举借了大量资金,这些项目由于受各地方政府实际控制,所以其形成的债务自然成为了地方财政的隐形负债。

有些地方“以小财政撬动大城建”,负债规模呈10倍甚至20倍增长,负债率远远超过风险控制警戒范围。

而且,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经济增长带动财政收入的增加、土地升值、招商引资、房地产开发。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地方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开展投融资业务的重要载体,发挥着重要的融资、调控和服务作用。

然而,在投融资管理方面,地方融资平台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和管理地方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和管理。

特别是一些地方融资平台的管理人员和股东与政府官员以及商人的利益交织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容易导致资金流向不透明的“黑箱操作”。

因此,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制定监管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内部管理,防止政商勾结等行为的发生。

二、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流程和业务操作地方融资平台应严格遵守《融资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投融资管理办法》等行业规范,规范其融资流程和业务操作。

要加强资金来源和运用的监管,建立合规投资机制,加强资金运作效率,防范风险。

三、完善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体系地方融资平台要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防范风险事件。

同时,要提高风险认知意识,有效应对各类风险。

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要及时调查、追责,落实责任。

四、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度地方融资平台应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度,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防范各类不良行为的发生。

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地向投资人和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增强合规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地方融资平台在投融资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大监管和管理力度,规范业务操作,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这不仅有助于地方融资平台健康发展,也有助于促进投资环境的改善。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近年来,地方融资平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在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融资平台在投融资管理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由于企业的财务信息并不是完全透明的,这样就导致了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缺乏准确的信息。

为解决这一问题,融资平台可以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计,提高财务信息的可信度。

投融资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不够有效。

由于地方融资平台大多是由地方政府设立的,这使得其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融资平台可以引入专业的风险评估机构,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要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散机制,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来降低整体风险。

融资平台在投融资管理中缺乏专业化的人才。

由于融资平台大多是地方政府主导的,缺乏市场化运作的经验,从而导致融资平台在投融资管理中的专业性不足。

为解决这一问题,融资平台应该加强人才培养,引入金融领域的专业人才,提高投融资管理的专业水平。

可以与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开展培训和研究,提升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融资平台应该加强自身的监管和监督机制。

由于融资平台具有一定的行政化属性,容易导致一些不规范的行为。

为解决这一问题,融资平台可以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投融资管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遵守和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

融资平台在投融资管理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风险控制不够有效、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融资平台可以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引入专业风险评估机构、加强人才培养和加强自身的监管和监督机制。

这样,才能提高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的效能,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探析:现状问题与建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探析:现状问题与建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探析:现状问题与建议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成为了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主要渠道,也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财务风险、监管不足、道德风险等。

本文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深入探析,分析其现状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1.财务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债务风险、信用风险等。

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常以地方政府或政府背书为基础,其债务风险极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规模庞大,一旦出现偿债困难,将对地方政府造成巨大财政压力。

2.监管不足: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不足,存在监管空白、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金运作不透明,存在较大的监管隐患,容易造成违规操作、滥用资金等问题。

3.道德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包括乱收费、虚报资产、高杠杆运作等问题。

这些行为一方面损害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誉,另一方面也会直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加强监管: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技术手段、提高监管人员素质等方式,确保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健康发展。

2.规范融资行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行为的规范,加强对融资项目的审核和审查,防范财务风险。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融资平台的财务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3.改善政府融资结构:调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结构,优化融资渠道,降低杠杆率,减少债务压力,提升融资效率。

通过发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方式,实现地方政府融资的稳健发展。

4.加强信息披露: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加强信息披露,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及时披露相关融资项目的资金投向、债务状况、流动性状况等重要信息,增强社会公众对融资平台的监督能力。

5.加强风险管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债务风险、信用风险的预警和控制,确保融资平台的风险可控。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与建议地方融资平台作为连接地方企业和投资方的桥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监管机制等方面,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风险控制不够有效。

在一些地方融资平台中,特别是政府主导的平台,存在政府干预过多,对企业的信用审查不够严格的情况。

这导致了一些不具备真实投资价值的项目能够通过审核,并通过融资平台进行融资。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地方融资平台应加强对企业的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起科学的风控体系,严格评估项目的投资价值,避免风险较高的项目进入平台。

对于地方融资平台的信息披露问题也需要予以关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信息并不完全透明,给投资方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一些项目的信息披露不规范,无法提供足够的信息给投资方进行判断。

地方融资平台应加强信息披露,提供真实、准确、详尽的融资项目信息,以提高投资方的信任度。

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一些地方融资平台虽然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督,但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平台内部的运营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为确保地方融资平台的良性发展,监管机构应加大对平台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平台经营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改善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

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避免平台之间存在恶性竞争,导致资源浪费和风险扩大。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为地方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

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开展创新业务,例如通过与科技企业合作,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

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管理问题与建议是一项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以及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工作。

通过加强风险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强化监管机制等方面的措施,可以提高地方融资平台的服务质量,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建议地方政府加大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关注和支持力度,为平台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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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关注的六个问题
2012年底,国家有关部委连续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和《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和具体要求,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合规经营及银行贷款风险防控。

新规规定:一是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及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有效规范了地方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注资行为,有助于真实反映和提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实力和担保能力。

二是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各级土地储备机构成为土地储备唯一合规主体,强化了土地储备行为的统一管理,有效防控了同一地域多方办理土地储备的风险
从影响方面看,一是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规定,必然要提高政府注入土地的难度、注入成本,进而使得融资平台公司现金流覆盖的难度剧增。

二是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贷、项目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为还款来源的项目,形成了准入禁止。

今后注入土地的转让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项目,必须要考虑土地取得的合规性、土地转让限制条件、土地增值税上缴等因素,除了取得的成本增加外,由一级市场变为二级、三级市场,市场风险把控的难度更大。

三是注入土地为抵押品的,确定土地抵押担保值时必须要考虑补交土地出让收入的因素,无疑将会增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身提高抵押品的难度,同时也会增加相应的融资成本。

如何处理好新规贯彻执行与信贷风险防控,笔者认为应密切关注政府融资6个方面的问题。

一、承贷主体问题
依据162号文件土地储备贷款借款人须纳入国土部门的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借款人新增储备土地规模(含本年度收储已在本年度供应的储备土地),原则上应控制在市、县本级前三年平均年供应的储备土地量之内;省级财政部门依据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核准后,向土地储备机构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

据了解,2012年底前国土部已下发第一批名录,重庆市共4家,很多区县未列其中。

建议政府迅速重新组建该县土地储备中心“进圈入围”。

同时新增土地储备规模控制和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的相关具体制度正在制定中,建议区县政府不等不靠,及时启动相关项目论证并确定主办银行先行开展评估以抢占先机。

鉴于463号文件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承贷项目建设内容中不得包含土地储备建设内容(即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报批等与土地收储相关投资),项目还款来源不得为土地出让收入返还的两个限制条件,其过去“包罗万象”的职能及还款来源渠道不复存在。

建议政府尽快调整思路,将融资平台公司由“全能型”向“术业有专攻型”转变,以农民集中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村土地整治(主要为储备土地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将地方政府的逐年回购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的公路项目为重点授权1-2家融资平台公司实施,突出重点,确保影响全局的重大项目的平稳有序推进。

二、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管理问题
新规之前,存有将政府办公楼等及未按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的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以壮大“资产实力”及未缴土地款等问题。

以某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为例,某年某月末总资产17520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07万元,应收账款128万元,其他应收款5937万元,存货139650万元,系国资划拨作为出资和资本公积的土地500余亩,固定资产29185万元,总负债4760万元。

按表面资产负债率仅为2.7%,但若剔除未缴任何费用注入的土地500余亩价值139650万元及固定资产中的行政审批大楼等23幢政府办公楼价值29165万元外,实际资产仅为6392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4.5%,明显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建议政府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并整合,本着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实事求是、不打擦边球等原则,真正做大盘强1-2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三、区域准入控制问题
根据银监会和相关银行的要求,实行“三率一额度”区域准入控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理解不同计算结果不一致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在计算政府负债时,有的以财政表列负债数据(存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未纳入或部分纳入),有的又将财政报表未列入负债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全额或部分纳入政府负债等,导致各类监管部门的质疑。

建议各级政府,特别是财政部门及各家金融机构建立起统一的计算标准并由上一级定期公布制度,即财政部与各家银行联合公布各省的“三率一额度”;省分行或直辖市分行联合财政部门公布各区县的“三率一额度”,防止人为操作或信息不对称而将应进入负债的不列入,导致过度授信。

四、分年还款计划落实的问题
以某县为例,据统计,以2012年为基点,未来3年需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含信托)分别为91464万元、126676万元、109580万元,尚未考虑利息及新增债务支付。

按本级财政收入15%的速度增长,未来3年需偿还债务分别占本级财政收入的31.8%、38.3%和28.8%。

即该县要将1/3的本级财政收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债压力较大。

建议政银企三方,提前一个年度对下一年应偿还的债务做到统筹安排,在政府的主持下,签订《四方协议》(政府、财政、银行、企业),落实还款来源,明确时间和金额,共同履行各自职责,确保贷款本息按期收回。

五、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
仍以某县为例,2012年全口径财政收入61.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就占近60%,税收收入6.4亿元仅占财政支出53.9亿元的1.2%,当地对上级补助收入依赖较重,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占本级财政收入的53.2%,说明“土地财政”的基本面未得以根本改变。

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多以“专款专用,不被挪用”为前提,县级调控余地较小,无法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受政府委托作为承贷主体实施的相关项目有效对接、直补到位,不仅使政府减少了组织归还银行本息的固定来源渠道,一定程度上也造成资金闲置。

建议上级政府按专项资金与专项项目相衔接,适度赋予区县政府的调节余地,允许捆绑综合运用,既可用作项目资本金,也可作为归还贷款本息使用。

同时,土地资源终究是有限的,努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全力提高税收收入比重才是根本出
路。

六、土地收入实现问题
新规出台之前,因各家银行大多项目均是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为还本付息来源。

新规出台之后,以出让方式注入土地的,融资平台公司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注入土地的,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并严格用于指定用途。

融资平台公司经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或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土地价款,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这样至少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原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为项目还本付息来源如何处理;二是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注入的土地在未来转(出)让时市场因素(由原来的一级变为二级市场)影响现金流计算的难度相对增大,银行将更加严格和审慎。

同时,目前财政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储备土地拟出让时一般由政府社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而非政府规范性融资平台公司所能掌控,出让金缴纳进入社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账户进入国库后再予以返还。

可能出现三种情况:一是因信息不对称,土地何时出让、是否出让、出让金额银行难以及时掌握;二是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不及时或被挪作他用,银行完全处于被动境地;三是土地不能按原计划实现出(转)让,影响第一还款来源的有效性。

对此,笔者建议。

一是实行“新老划断”,对原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为还本付息来源项目及授予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土地储备职能由政府出面对相关银行予以明确。

原公司具备土地储备职能,其储备的土地仍然合法有效;原项目融资还款来源为公司项目土地整治后(配套)可供出让的亩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将全额归集到公司在你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上,若出让计划未实现,政府将筹措其他资金用于偿还你行本项目贷款本息仍然执行。

同时,按照“盯住土地,卖地还款”的要求,政府、财政、银行、企业四方要对其土地出让收入返还方式、土地出让收入返还时限、金额等进行明确,防止不及时返还土地出让收入给企业或挪作他用而造成银行贷款本息不能按时收回。

二是面对新规的推行,既不能“视而不见”,违规操作,也不能“畏手畏脚”,一变卡死,要本着“务实、规范、有为、有效”的原则,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专业土地储备机构的1+1合作模式,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实现政府资源和信贷资源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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