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行政拘留,不许可
治安处罚法考试题
一.判断题(共30道题,每题1分)1.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可以依法了解、查询公民的一切个人隐私并予以保密。
()2.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是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之一。
3.违反治安管理有较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4.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罚。
()5.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
()6.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决定行政拘留,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许可。
7.无偿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不予治安管理处罚。
8.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9.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1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虽然违反了法律,依法应当受到处罚,但是他们依然享有人格权,公安机关有义务保护他们的人格尊严。
()11.协助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行为的主体。
()12.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如果当事人不申请,可不予保密。
()13.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14.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的范围。
()15.法律禁止公民个人租借淫秽影碟回家观看,违者将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16.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关于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特殊保护制度的思考
关于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特殊保护制度的思考2014年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松江警方对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申请事件,该事件涉及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特殊保护问题,有必要深入思考,完善相关制度。
一、事件始末据报道,当事人张裕明2011年11月当选福建省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2014年8月12日,在公安民警处理纠纷案件时,张裕明驾车逃离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和鉴定结果表明,张裕明达到醉酒状态,涉嫌酒后驾车。
12日下午,松江警方释放张裕明,并对其进行刑事立案。
14日,松江警方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去《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下称《提请批准函》)。
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
会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实到会17名,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1票,弃权8票。
因赞成票数未达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议案未获通过。
12月2日,根据松江警方的再次申请,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许可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从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2015年1月7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裕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15日,并处罚金2000元。
二、代议士人身自由特殊保护的缘由及我国的有关规定对代议士进行特殊的人身自由保护,最早起源于英国。
等级议会时,国王为打击敢于批评国王及王室的议员,经常粗暴地干涉议会活动,甚至带兵冲入议会逮捕议员,以至于定罪判刑。
在议会与国王的斗争过程中,1698年《权利法案》规定了议员言论免责的权利,后来扩大到议会开会之前和之后40天内有不受逮捕的特权,1770年《议会特权法》明确规定在议会内不得对议员采取司法行动。
这一制度用来确认议员作为民意代表的法律地位,保证议员行使权利的连续性,维护议会的地位和尊严,从而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2.03.27•【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的说明——1992年3月27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志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向大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的说明。
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是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
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发展,对代表履行职责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现有360多万人,他们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为制定代表法提供了实践经验。
自六届全国人大以来,许多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制定代表法。
为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制定代表法是很有必要的。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提出,要研究制定全国人大代表工作条例。
1989年7月,委员长会议要求抓紧起草代表法,并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起草工作。
办公厅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0年4月起草出代表法草案讨论稿,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分法律专家征求意见,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
在此基础上,对代表法草案讨论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代表法草案。
1991年12月、1992年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这个法律草案。
陈某、缙云县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陈某、缙云县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7【案件字号】(2020)浙11行终1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邹一峻李月群吴金花【审理法官】邹一峻李月群吴金花【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子余;缙云县公安局【当事人】陈子余缙云县公安局【当事人-个人】陈子余【当事人-公司】缙云县公安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子余【被告】缙云县公安局【本院观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行政赔偿拘留管辖证明维持原判撤销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判一致,故对原判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本案中,被上诉人作为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因对上诉人的信访事由及信访经过进行调查处理更为高效快捷,以此认定由被上诉人管辖更为适宜,并无不当。
上诉人以公开向村民筹集信访资金的方式,召集何国连等人以同样的事由赴省进京越级信访,违反了信访条例的规定,被上诉人以上诉人寻衅滋事为由,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拘留九日的处罚,定性正确,处罚程序合法,原审判决驳回上诉人要求撤销处罚的诉讼请求及相应的赔偿请求并无不当。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法宣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单选题)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国务院的领导B.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C.负责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D.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正确答案:C2、(单选题)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
A.法律监督机关B.纪律检察机关C.普法宣传机关D.法律实施机关正确答案:A3、(单选题)我国最高检察机关是()。
A.公安部B.最高人民检察院C.中央纪委D.最高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4、(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规定。
A.行政法规B.部门规章C.法律D.民政部门正确答案:C5、(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是国务院的()。
A.惯例B.职权C.义务D.权利正确答案:B6、(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监督。
A.最高人民法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国务院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确答案:D7、(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举。
A.同级上一届人大B.选民直接C.下一级人大D.上一级人大正确答案:C8、(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有权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最低一级是()。
A.乡级B.省级C.市级D.县级正确答案:D9、(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是我国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B.地方各级人大C.地方各级党委D.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10、(单选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A.五年B.五届C.两届D.三年正确答案:C11、(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实行()负责制。
A.总理B.国务院全体会议C.国务院常务会议D.集体正确答案:A12、(单选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论我国人大代表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人大代表的法律保护中西方在民主理念、民主模式等方面存在实质差异,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的地位也大不相同。
就它们的组成人员来说,西方国家的议员是一种政治职业,而我国的人大代表大多是兼职的。
在代表(议员)权利的保障方面,中外有相近之处,但也存在差别。
在两者之间作些比较研究,对完善我国人大制度是有益的。
一、关于代表和议员法律保护的比较中外代表和议员的法律保护,基本上是围绕两个方面规定的,一个是言论免责权,一个是人身特别保护权。
(一)关于言论免责权中外代表和议员的言论免责权大同小异。
1.我国的规定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相应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不受法律追究的言论限于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这表明言论免责权仅限于代表的公共职务行为。
“各种会议”包括了人大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代表团会议和常委会全体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各种会议。
第二,代表法第五条规定:“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对此,有人作学理解释,认为人大代表不仅在各级人大会议上的发言、表决和其他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而且在闭会期间的各种活动,如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向国家机关提出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等,也属于代表职务行为,也应在言论免责权的范围之内。
对这种解释,有不同意见。
第三,言论免责权的效力具有延展性,即便人大代表在失去代表资格后,也不得因其在担任人大代表期间执行职务的言论而受到追究。
“不受法律追究”包括不受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不受民事和行政法律追究。
2.一些国家的规定近代议会之母英国,议员在议会辩论中享有不受外界干涉的言论自由。
2020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判断试题
20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判断试题库及答案1.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未规定的,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2.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追究时效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4.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只要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即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5.对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冒充领导子女招摇撞骗的可以按招摇撞骗行为处罚。
(√)7.询问不满18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8.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的措施。
(×)9.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民事争议无权裁决。
(√)10.公安机关询问证人,只能通知,不能传唤,而且不能通知到公安机关进行。
(×)11.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对人可以直接强制传唤,但到案后应当立即补办有关手续。
(×)12.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继续盘问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1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或者开始调查后逃避处罚的,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
(√)14.公安机关对在工作中自行发现的治安管理案件,可以先行调查,适当的时候再履行受理的法律手续。
(×)15.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举报的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当告知举报人,填写告知书。
(×)16.公民的隐私权应当受到保护并不容侵犯。
学习贯彻《代表法》履行代表职责讲稿
学习贯彻《代表法》履行代表职责(讲稿)学习贯彻《代表法》履行代表职责(讲稿)学习贯彻《代表法》履行代表职责(讲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于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代表法》是一部专门调整和规范代表执行职务行为的法律。
其核心问题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问题。
各级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代表法》。
一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人大代表的性质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的性质决定的。
在我国,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统一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具体履行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职责。
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享有崇高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
他们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和主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
人大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参与决策的作用。
二是监督协助作用。
三是桥梁纽带作用。
四是模范带头作用。
二人大代表的职责1、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一,行使审议权所谓审议权,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审查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的权利。
这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监督本级国家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职权,审议权有三个特点:一是只有代表才是权利的主体,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替代这一权利。
二是审议的内容受法律保护,审议中的任何言论均不受法律追究。
三是代表有知情权,代表对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和所审议事项有权了解询问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并答复询问。
第二,行使提案权所谓提案权,就是指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权利。
提出议案,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
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作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十人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准确理解、正确行使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
准确理解、正确行使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兼与《建议修改〈代表法〉第三十条》一文商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孙宇光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是其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前提条件,因此,我国法律对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予以特别保护。
《建议修改<代表法>第三十条》(见本刊2008年第6期,以下简称《建》文)指出了当前我国法律制度中有关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本文将围绕“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的种类及其完善,对人大代表许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审查程序及内容,未经许可违法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及其纠正等内容,并结合《建》文所提问题,进行探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大代表依法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地位受法律保护,国家必须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司法保障。
因此,宪法和相关法律对人大代表的人身权利予以特别保护,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也不得对其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对乡、镇人大代表逮捕、刑事审判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立即报告乡、镇人大。
赋予人大代表以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是为了杜绝人大代表因执行代表职务而遭受打击报复或妨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可能,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威信和正常运转。
这是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维护代表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和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笔者认为,《建》文中所指出的人大代表职务可能成为“个人的特殊保护”的问题,其关键并不在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这项制度本身,而在于如何准确理解和正确行使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
一、关于是否应当缩小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保护范围《建》文建议,“有特定职务的代表涉嫌特定形式的犯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须报请人大许可,对其他普通身份和涉嫌一般刑事犯罪的代表只需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后24小时内报人大备案即可,无需都经人大许可。
对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特殊程序几个问题的思考
对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特殊程序几个问题的思考作者:杨留强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7年第14期杨留强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防止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两种特殊保障程序:一是提请许可程序。
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除现行犯被拘留外,应当启动提请许可程序。
二是报告程序。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如果因现行犯被拘留,应当启动报告程序;乡镇级人大代表无论被采取什么类型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都应当启动报告程序,不用启动提请许可程序。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规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启动程序的事由依照代表法规定,只要是对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就需要启动提请许可和报告程序。
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并不明确。
201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三十二条和第一百四十六条仅规定了对人大代表采取拘留和逮捕措施的提请许可和报告程序。
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通过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至第一百六十三条则规定了对人大代表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提请批准逮捕的提请许可和报告程序。
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启动提请许可和报告程序的事由是三个:逮捕、刑事审判和拘留。
第二款进一步明确规定包括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限制人身自由”,应当是在特定时间被特定机关限制在特定区域内,以是否影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为判断标准。
从公安部的规定和对“限制人身自由”的理解来看,“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包括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关于拘留,既包括刑事拘留,也包括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将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作为限制出境的事由。
但“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不包括限制出境。
限制代表人身自由措施的许可之思考
个方面 。
一
避 免地 侵犯 了其他 级 别行 权 机关 的 施 。 四是对异地 申请设 置“ 高门槛 ” 的
是 主任 会议 代 替 常委 会 行 权 法定 权利 , 也 是对代 表法律地位 和法
的神圣使命 ,应 当 自觉接 受监督 , 不 提 前 召开一 次 常委会 会 议也 是 不难 行政 强制措施 转为监视 居住 、拘 留 、 二 是一 级许 可 取 代 多级 许 可 的 居住 、 取 保候 审等刑事非 羁押强 制措 正执行法律上作 出模 范表率。
法 治 视 角
毒
限制代 表 人身 自由措 施 的许 可 之 思 考
★王 鸿 任
代 表法 明确规定 , 县级 以上 的各 问题 。对于身兼多级人大代表职务被 施转 为拘 留 、 逮捕等刑 事羁押 强制 措 有时 只有 施 的 , 级人大代 表 , 非经本级 人大 主席 团或 申请采取 强制措施 的代表 , 其强 制程度尤其 是对代 表行 使 常委会许 可 , 不受逮捕 、 刑事审 判 , 或
这本应 毫兀 疑问地 一 会议, 有 的 以“ 支 持 司法 机关 尽快 办 对 限制约 束其 他 级别 代 表 职务 的履 关机关 提 出的 ,
案” 为 由, 不 召开常委会会 议 , 仅 在主 行没有效力 。因此 , 对身兼 两级或两 视 同仁 , 按 照代 表法第 三十 二条规 定 必须 经 的“ 应 当审查 是否存 在对代 表在人 民 任、 副 主任 范 围内通通 气 , 便 作 出是 级以上 的代 表采取 强制措施 , 否许可 的决定 , 这种 “ 快 速决断 ” 的简 过相 关各 级人 大 主席 团或 常委 会 的 代 表大 会 各种 会 议 上 的发 言 和表 决 单做法 , 在后 果上造成 了行权 主体 的 许可才能实施 。 严重错 位 。 地方组织法规定 : “ 主任会
2018年法宣学习-中华人民共及国宪法(附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单选题)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国务院的领导B.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C.负责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D.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正确答案:C2、(单选题)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
A.法律监督机关B.纪律检察机关C.普法宣传机关D.法律实施机关正确答案:A3、(单选题)我国最高检察机关是()。
A.公安部B.最高人民检察院C.中央纪委D.最高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4、(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规定。
A.行政法规B.部门规章C.法律D.民政部门正确答案:C5、(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是国务院的()。
A.惯例B.职权C.义务D.权利正确答案:B6、(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监督。
A.最高人民法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国务院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确答案:D7、(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举。
A.同级上一届人大B.选民直接C.下一级人大D.上一级人大正确答案:C8、(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有权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最低一级是()。
A.乡级B.省级C.市级D.县级正确答案:D9、(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是我国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B.地方各级人大C.地方各级党委D.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10、(单选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A.五年B.五届C.两届D.三年正确答案:C11、(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实行()负责制。
A.总理B.国务院全体会议C.国务院常务会议D.集体正确答案:A12、(单选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
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代表法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了哪些保障?代表法对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的保障,是指代表在执行职务时不仅享有公民实现公民权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且还要享有为执行代表职务所必需的,不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各种保障。
代表法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国各级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针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需要,同时,在代表法第四章中还具体地从四个方面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了保障,这就是:1、政治保障(又称司法保障);2、时间保障;3、物质保障;4、组织保障。
对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和代表权利是不是一回事?不是一回事。
凡是代表权利都同代表职务相联系,行使代表权利就是执行代表职务。
保障是为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代表权利、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条件、营造环境,使代表权利得以顺利行使。
有的同志把属于保障的内容也讲成是一种权利,这只是一般的说法,严格地讲应有所区分。
什么是言论免责保障?言论免责保障是政治保障的一项具体内容。
代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如小组会议上、联组会议上,直到在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也包括人大代表应邀列席的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各种会议上,其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言论免责是保障人大代表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在审议报告、讨论问题时的发言不管多么尖锐,都不受法律追究。
什么是人身自由保障?人身自由保障是政治保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非经大会主席团许可,在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得对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其内容包括下列几项:1、不受逮捕。
2、不能被刑事审判。
3、不能对其采取劳动教养、居住监视、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而且,在我国,这种人身自由保障不受地域的限制。
法律硕士宪法真题练习习题及答案05
一、单项选择题1.(2014年真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2014年真题)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某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物业管理办法》B.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人才招聘管理办法》C.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辐射污染防治条例》D.某省公安厅转发的《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3.(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我国检察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司法行政机关B.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C.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D.人民检察院有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并领导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职权4.(2014年真题)根据现行宪法,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监察部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B.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5.(2014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民政部6.(2014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有权提议进行宪法修改的主体是()。
A.最高人民法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省级人民代表大会D.1/5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2015年真题)国家主席无须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独立行使的职权是( )。
A.发布特赦令B.宣布战争状态C.接受外国使节D.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8.(2015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紧急状态的表述,正确的是( )。
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留置措施需要许可吗
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留置措施需要许可吗作者:暂无来源:《法治与社会》 2019年第3期近期话题屏显投票全过程合适吗某地人大常委会在使用电子表决器表决任免案时,把表决器的显示设置为在电子显示屏上可以看到“赞成”“反对”和“弃权”人数递增全过程的形式。
有人认为这种做法值得提倡;也有人认为,由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表决器有一定的时间差,把票数累积过程显示在屏幕上会影响其他投票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只需显示表决结果即可,采取屏显投票全过程不妥。
对此谈谈您的看法。
对人大代表采取留置措施须经许可文/沈彦科笔者认为,法律明确规定了保障代表行使权力的主要内容,无论任何机关或者组织对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均应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许可后,方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保障代表权利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有效形式。
法律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受理有关机关提请许可的申请,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职务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并据此作出决定。
保障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需要。
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均对代表执行职务明确了保障措施,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包括对代表采取的留置盘问、刑事行政传唤、管束或约束身体、扣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禁闭、关押、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取保候审、刑事行政拘留、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人民警察招录-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基本级)-(四)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判断题2】
人民警察招录-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基本级)-(四)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判断题2】[判断题]1.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分别对同一行政案件提出听证要求的,可以合并举行。
A.正确B.错误(江南博哥)正确答案:A[判断题]2.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判断题]3.听证是否公开举行及听证的延期、中止或者终止由听证主持人确定。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判断题]4.与听证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可以允许,也可以不允许。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判断题]5.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判断题]6.违法嫌疑人放弃听证或者撤回听证要求后,处罚决定作出前,又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允许。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判断题]7.公安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在2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逾期不通知听证申请人的,视为受理。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判断题]8.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原件送达被侵害人。
B.错误正确答案:B[判断题]9.行政案件的听证一律公开举行。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判断题]10.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由听证主持人确定。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判断题]11.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检测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判断题]12.违法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但只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贴附照片作出处罚决定,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中注明。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判断题]13.公安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采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B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2、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C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省、直辖市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无需报批准,但不能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3、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过(B)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A、两次B、三次C、五次D、四次4、立法法确定,法律解释权属于(B)。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5、“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是(C)年宪法修正案确定的。
A、1988B、1993C、1999D、19826、宪法规定,国家为了(C)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A、政治利益B、国家利益C、公共利益D、集体利益7、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 C).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规章D、法律8、行政法规由( B)签署国务院令公布.A、国家主席B、总理C、部长D、首长9、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 D)裁决.A、地方人大B、部长C、国务院D、全国人大常委会10、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 A )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A、二年B、三年C、四年D、五年11、对不满( A )周岁的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A、14B、15C、16D、1812、行政机关对违法事实确凿的公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当场作出( B )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A、20元B、50元C、100元D、200元13、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一般程序进行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C ).A、可以1人B、只能2人C、不得少于2人D、没有人数要求14.对当场作出的(D)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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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大代表,行政拘留,不许可篇一:在人大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的人大代表一、整体解读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谈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许可制度谈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许可制度林新法引言案例简介:20xx年6月25日,浙江省某县公安局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报请该省某市人大许可对身为该市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请逮逋,该市人大收到有关资料后,以暂时不能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为由“不予受理”。
其后,县公安局根据《浙江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第21条的规定,提出“不予受理”理由缺乏依据,并要求人大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以许可对张某提请逮捕。
经连续3日的交涉,该市人大最终召开了主任会议,但主任会议在审查了公安机关提交的书面资料后,作出了“证据不足,不予许可”的决定,县公安局尽管不服,却也只得中断对张某帮助毁灭证据一案的侦查工作。
这是一个典型的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许可案例(本文所称人大代表仅指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
在这一简单的操作流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引人深思的程序问题:如主任会议能否作为审查许可的主体,人大是否有权决定“不予受理”和“不予许可”,公安司法机关不服人大决定时应如何救济等等。
由于法律在设定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许可制度的同时,对如何报请许可和如何审查许可等操作性问题均作了回避,相关的程序特别是人大否决及救济机制的缺如,给实践带来了极大的随意性和混乱,导致了储如前述案例中的许多程序尴尬和困惑,所以若能从理论上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许可制度加以科学剖析和合理阐述,无疑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
一、对人大代表适用强制措施的报请许可范围当前,内容涉及刑事强制措施许可制度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各省级人大制定的《代表法》实施办法等,由于制定时间上的差距和制定主体上的不同,这些法律法规对于适用强制措施的报请许可范围的规定存在着较大的冲突。
《代表法》第30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逋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因为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这里的“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在范围上是非常广泛的,包括刑事措施、行政措施等,就刑事诉讼法而言,这些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又包括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五种。
而“现行犯”一般是指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被发现的人犯,[1]它不同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的重大嫌疑分子。
由此来看,《代表法》的这项规定包含着二层含义:(1)公安司法机关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采取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均应报请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这是一般规定;(2)公安司法机关因‘现行犯’而拘留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只要求立即报告,不要求报请许可,这是例外规定。
《规则》第79条、第9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批准、决定逮捕或决定拘留(现行犯拘留除外)涉嫌犯罪的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时,应当先报请该代表所属的本级人大许可。
它对于拘传等其他限制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是否也应报请人大许可则未作规定。
《规定》第140条、第141条则规定:除因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决定拘留外,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适用强制措施时均应报请人大的许可。
分析以上三项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其至少存在着两个冲突:(1)《规则》只规定检察机关拘留(现行犯拘留除外)和逮捕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时需要报请许可,对其他未作要求,它的潜意与《代表法》的规定相冲突,极易导致人们理解为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适用其他强制措施不需要经过许可,从而间接地限制了报请许可的范围;(2)《规定》则将不必报请许可的范围扩大到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而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只能是针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的,换句话说《规定》将所有形式的拘留排除在报请许可的范围之外,这明显与《代表法》只有拘留现行犯不必报请许可的规定相左,它直接地限制了报请许可的范围。
从法律效力看,《代表法》最高,《规则》次之,《规定》最后,三者相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效力高者,所以《规则》、《规定》对报请许可的强制措施范围的限制应是无效的。
因此实践中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优先适用《代表法》,即除因现行犯决定拘留外,其他任何情况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适用强制措施时均应报请许可,在经许可前,任何擅自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拘留(因重大嫌疑)等措施都是违法的。
这是合法性问题。
但从实际需要看,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采取所有强制措施(现行犯拘留除外)都必须报请许可是不现实的,也是没必要的。
首先,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对于拘留、逮逋而言尚有较大的人生自由,基本上不影响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它们如果也要报请许可,必然会造成没必要的司法浪费;其次,刑事强制措施的许可是刑事诉讼中插入的特定程序,它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侦查的顺利进行,如果使用每一强制措施都要报请许可,可能会贻误战机,坐失机会;其三,人大审查许可过程将不可避免地让更多的人接触到案件事实,一方面不利于保密,增加侦查难度,另一方面也可能打草惊蛇,导致犯罪嫌疑人逃匿。
所以我们认为将应报请许可的强制措施限定为拘留(现行犯拘留除外)、逮逋是比较妥当的。
这是合理性问题。
当然,在合理性与合法性相冲突时,我们暂时只能按照现有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公安司法机关报请许可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程序1、审查批捕中的报请主体。
《规定》第140条规定,公安机关需提请逮捕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时,应当报请人大许可。
《规则》第93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应报请人大许可。
由此导致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公安机关就提请逮捕报请许可后,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时是否需要另行报请许可?很明显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这两项相重复的规定实际上使公安提请批捕的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报请许可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极易造成双方的相互推诿。
笔者认为,从办案期限上看,公安机关对未被拘留的人大代表提请批捕并无时间限制,而检察机关批捕的期限不能超过20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大代表提请批捕的期限为7日,对许多重大嫌疑分子还可以延长到30日,而检察机关的批捕期限只有7日,相对而言由公安机关报请在时间上较为宽裕,所以在立法或司法解释上明确由公安机关报请许可逮捕较为合理。
2、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报请程序。
对此,《规则》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而《代表法》和《规定》均未作明确。
这就出现了前述案例中公安机关直接向该市人大报请许可在程序上是否合法的问题。
我们认为,由于报请许可的案件一般均需要汇报案情,而对此承办单位可能更熟悉,若委托其他检察院报请许可,必然要有一个熟悉案情的过程,这有时不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又难免因对案情不熟悉而在汇报时有所疏漏,因此由办案单位直接报请可能更为有效。
当然在交通不便或路途遥远的情况下,如果委托报请更为合理,亦可委托报请,所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相应部门报请许可更易操作,而不应规定为“应当”。
3、变更强制措施的报请程序。
在刑事诉讼中,因不同的侦查阶段和不同的侦查需要,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可能也有所不同,这就需要进行变更。
那么对涉嫌犯罪的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在运用不同的强制措施时是否应分别报请许可呢?有关法律法规对此未予以明确。
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看,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的强制性呈梯级递增,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则呈梯级递减,一般后一措施也比前一措施具有更高的严厉性和证据要求。
所以我们认为,人大对后一措施的许可可以视为其已同意对前一措施的适用,而对前一措施的许可则不能视为其已同意对后一措施的适用,故实践中,依照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顺序,由前往后变更的应分别报请许可,由后往前变更的则不必另经许可。
当然,这有必要由法律作进一步的明确。
三、人大如何受理并审查许可强制措施的适用《代表法》只原则性地规定,非经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的许可,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不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于人大应如何受理公安司法机关对刑事强制措施的报请以及如何进行审查基本上未作说明。
而这个问题却又是整个适用强制措施许可制度的核心,不可回避。
正是由于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才发生了类似前面案例中的“不予受理”等尴尬。
1、人大受理报请的条件。
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以书面方式报请许可。
我们认为,报请机关提交的书面资料应包括“提请许可逮捕(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人大代表书”、“立案决定书”以及证明人大代表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资料等,只要具备了这些形式要件,人大就应当予以受理,不得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