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5自考刑法学笔记 第一章 刑法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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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自考刑法学笔记 共(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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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刑法学精华笔记第一章刑法概说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1.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定性,合理性,明确性。

运用:一男一女在公园乱搞,但不能按犯罪处罚,即考罪刑法定原则;伪造中央领导同志的题词,即法无民文规定不为罪;伪造医疗单位的节育证明(伪造企业事料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公文和证件不为罪)。

例1:以和平、诱骗的方式,拐卖成年男子。

根据目前的刑法,该行为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而是无罪。

例2:老板卷款而逃,民工不能拿到工资而自杀。

老板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

(2)罪刑相适应原则:理解:要求刑罚的轻重和罪(已经发生的客观的犯罪事实及其危害)、责(犯罪人主观方面的情况和恶性)相称;刑法考虑未来情形的,如未成年人,累犯,则为责。

考察方式: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这体现了什么基本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平等适用刑法原则:1)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是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2)该原则适用的范围讲的是适用刑法的问题,而不包括立法问题;3)包括定罪平等、量刑平等、执行刑罚平等。

2.刑法的空间效力:属地为主,其他原则为辅的综合原则。

(1)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属地管辖原则(补充原则:旗国主义):a.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b.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例:我国一艘轮船上有一名工作人员为北朝鲜青年,在该轮船开到美国纽约港口,这时,该青年向美国岸上的一名青年进行挑衅,美国青年开枪射击,当场将该北朝鲜青年打死在轮船甲板上。

问题:对于美国青年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我国刑法?适用哪一个管辖原则?答案:可以;属地管辖原则。

(2)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刑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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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性质、任务、体系、解释考点一刑法的性质、任务、分类(一)刑法的性质刑法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这句话说明刑法是公法,它具有下列特征:1.法益保护的广泛性2.制裁手段的严厉性3.部门法律的补充性和其他法律的保障性(二)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任务是“保障与保护”的对立统一既要通过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又要在追究犯罪时保障人权,不能为了保护人民而不顾人权。

(三)刑法的分类刑法可以分为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目前我国还相继颁布了七个刑法修正案。

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等名义发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目前有效的单行刑法只有一个,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行规范。

我国目前的附属刑法一般只是重申刑法典的内容,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无刑法之外的特别规定。

考点二刑法的体系、解释(一)刑法的体系刑法典从结构上可以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

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认定犯罪、确定责任和适用刑法所必须遵守的共同的规则。

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解决具体定罪量刑问题的标准。

刑法总则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基础知识、犯罪论、刑罚论。

基础知识是关于刑法的概念、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的知识。

犯罪论是关于定罪的知识。

刑罚论是关于刑罚的知识。

犯罪论的知识点之间关系如下:犯罪论部分可以分为构成犯罪和不构成犯罪的两大块,其中不构成犯罪的就是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构成犯罪的又可以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就是一个人进行了一个行为,触犯一个罪名,并且犯罪既遂的情况。

它包括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

2022年自考00245刑法学核心考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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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与任务
【论述】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 (1)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而其他法律规定的都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 律后果。 (2)一般部门法都只是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刑法则保护人身的、经济的、财产 的、婚姻家庭的、社会秩序等许多方面的法益。 (3)一般部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也适用强制方法,但刑罚是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4)刑法具有补充性,即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法益时,才由刑法保护;只有 当一般部门法还不足以抑止某种危害行为时,才由刑法禁止。 (5)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即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保护的法益,也都借助于刑法 来调整和保护。 【单选】刑法的任务为保护法益,保护的方法是禁止和惩罚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多选】刑法明确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 应原则。
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
【多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单选】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多选、简答】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1)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 量刑。 (2)禁止溯及既往,即定罪处罚必须依据行为当时合法有效的法律,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 (3)禁止类推解释,是指需要判断的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基本相似时,禁止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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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单选、多选】刑法可以分为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狹义刑法是指刑法典。 【论述】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适用原则。 (1)当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规定时,应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仅 适用特别刑法。 (2)当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两个同等效力的特别刑法的规定时,则应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仅适用新的特别刑法。 (3)当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两个效力不同的特别刑法,则应适用效力更高的特别刑法。

《刑法总论》笔记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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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第一章刑法概说【本章重点问题】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渊源3.刑法的法律性质4.刑法的体系5.刑法解释的效力和方法一、刑法的概念1. 定义: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渊源: (1)刑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79年7月1日制定,1997年3月14日修订(2)单行刑法:对刑法典某一方面的修改和补充例如《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9年后刑法修改以“修正案”方式进行:99、01、01、03、05、06、09、11(3) 附属刑法:其他部门法中的刑法条文例如:《商标法》第40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法》第34条:盗伐林木据为己有,数额巨大的,依照刑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13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的性质1、规定内容的特定性2、制裁手段的严厉性3、法益保护的广泛性4、其他法律的保障性三、刑法的体系与解释2、刑法体系刑法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刑法典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组成。

刑法典第一编为总则,共五章,分别为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第二编为分则,共十章,分别规定了十类犯罪。

编、章、节、条、款、项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00245自考刑法学笔记 第一章 刑法概说

00245自考刑法学笔记 第一章  刑法概说
但书主要有以下情况:(1)对前段表示了相反关系,如《刑法》第13条;
(2)对前段表示了例外关系,如《刑法》第8条;
(3)对前段表示了限制关系,如《刑法》第73条;
(4)对前段表示了补充关系,如《刑法》第37条。
解释







按效力分类
解释主体
解释特点
解释效力
立法解释
【名词解释】
立法机关
刑法颁布后,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司法解释
【名词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学理解释
未经国家授权的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
未经国家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以及公民个人对刑法所作的解释。
没有法律效力
刑法解释的方法
1、文理解释: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通常使用方式来阐明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是一种基本的但并非简单的解释方法。
②如果某一行为同时符合两个同等效力的特别刑法的规定,应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仅适用新的特别刑法;
③如果某一行为同时符合两个效力不同的特别刑法,则应适用效力更高的特别刑法。
⑶形式刑法
实质刑法
形式刑法:从外形或名称上便可得知其为刑法的法律。如:刑法典、单行刑法
实质刑法:外形或名称不属于刑法,但其内容规定了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如:附属刑法
编下为章:总则共五章,分则共十章,分别规定了十类犯罪。
章下为节:但只是总则的第二、三、四章以及分则的第三、六章之下设立节。
节下为条:条是刑法典的基本组成单位。它不受编、章、节划分的影响,全部条文用统一的顺序号码从第1条至第452条统一编号。通过修正案在刑法典中增加条文时,在相关的条文后采取第××条之一、之二的编号方式。

00245_刑法学...

00245_刑法学...

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分类一、刑法的概念二、刑法的分类第二节刑法的性质与任务一、刑法的性质二、刑法的任务第三节刑法的体系与解释一、刑法体系二、刑法解释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实现第二节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一、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含义与思想基础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与具体实现第三节罪刑相适应原则一、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表现特点第三章刑法的适用范围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二、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三、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四、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一、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二、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三、溯及力第二编犯罪论第四章犯罪概说第一节犯罪的特征一、犯罪的特征概述二、社会危害性三、刑事违法性第二节犯罪的分类一、理论分类二、法定分类第五章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二、犯罪构成的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第二节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概念二、犯罪客体的分类三、直接客体的确定第三节犯罪客观要件一、犯罪客观要件概述二、危害行为三、行为对象四、危害结果五、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第四节犯罪主体一、犯罪主体概述二、自然人犯罪主体三、单位犯罪主体第五节犯罪主观要件一、犯罪主观要件概述二、犯罪故意三、犯罪过失四、犯罪的目的与动机第六章排除犯罪的事由第一节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二、正当防卫的条件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四、特殊正当防卫第二节紧急避险一、紧急避险的概念二、紧急避险的条件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第三节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一、法令行为二、正当业务行为三、被害人的承诺四、自救行为五、义务冲突第七章故意犯罪形态第一节故意犯罪形态概述一、故意犯罪形态的概念二、故意犯罪形态与故意犯罪阶段的关系第二节犯罪预备一、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二、预备犯的刑事责任第三节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的概念二、犯罪未遂的特征三、未遂犯的刑事责任第四节犯罪中止一、犯罪中止的概念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三、中止犯的刑事责任第八章共同犯罪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述一、共同犯罪的概念二、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第二节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一、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二、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三、共同犯罪的客观条件第三节共同犯罪的形式一、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三、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四、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第四节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一、共犯人的分类概述二、主犯及其刑事责任三、从犯及其刑事责任四、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五、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第五节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一、共同犯罪与身份二、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第九章罪数第一节罪数的区分一、区分罪数的意义二、区分罪数的标准第二节实质的一罪一、继续犯二、想象竞合犯三、法条竞合第三节法定的一罪一、结合犯二、集合犯第四节处断的一罪一、连续犯二、吸收犯三、牵连犯第三编刑罚论第十章刑罚概说第一节刑罚的概念一、刑罚及其特点二、刑罚权及其根据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的关系第二节刑罚的目的一、刑罚目的的概念二、刑罚目的的内容第三节刑罚的功能一、刑罚功能的概念二、刑罚功能的内容第十一章刑罚的体系第一节主刑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二节附加刑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第三节非刑罚处罚一、非刑罚处罚的概念二、非刑罚处罚方法的种类第十二章刑罚的裁量第一节量刑概述一、量刑概念二、量刑原则第二节量刑情节一、量刑情节的概念二、量刑情节的分类三、累犯四、自首五、立功第三节量刑制度一、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制度二、数罪并罚制度三、缓刑制度第十三章刑罚的执行第一节减刑制度一、减刑的概念二、减刑的条件三、减刑的限度与幅度四、减刑的程序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第二节假释制度一、假释的概念二、假释的适用条件三、假释的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撤销第十四章刑罚的消灭第一节时效一、时效的概念二、追诉时效的期限三、追诉期限的计算第二节赦免一、赦免的概念二、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第四编罪刑各论第十五章罪刑各论概说第一节刑法分则的体系一、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二、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第二节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一、罪状二、罪名三、法定刑第三节刑法分则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一、注意规定的概念与特点二、法律拟制的概念与特点三、区分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的意义第十六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节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一、背叛国家罪二、分裂国家罪三、煽动分裂国家罪四、武装叛乱、暴乱罪五、颠覆国家政权罪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二节叛变、叛逃的犯罪一、投敌叛变罪二、叛逃罪第三节间谍、资敌的犯罪一、间谍罪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三、资敌罪第十七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放火罪、失火罪二、决水罪、过失决水罪三、爆炸罪、过失爆炸罪四、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节破坏公用工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二、破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三、破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四、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五、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三节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二、资助恐怖活动罪三、劫持航空器罪四、劫持船只、汽车罪五、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四节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五、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七、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八、丢失枪支不报罪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五节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重大飞行事故罪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三、交通肇事罪四、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五、安全设施责任事故罪六、大型活动责任事故罪七、危险物品肇事罪八、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九、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十、消防责任事故罪十一、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罪第十八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生产、销售假药罪三、生产、销售劣药罪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十、关于本节犯罪的认定与处罚的特别规定第二节走私罪一、走私武器、弹药罪二、走私核材料罪三、走私假币罪四、走私文物罪五、走私贵重金属罪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七、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八、走私淫秽物品罪九、走私废物罪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一、虚报注册资本罪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四、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五、妨害清算罪六、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七、虚假破产罪八、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九、对公司、企业、单位人员行贿罪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十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十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十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十四、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十五、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伪造货币罪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四、持有、使用假币罪———五、变造货币罪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八、高利转贷罪九、骗取信用罪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十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十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十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十四、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十五、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十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十八、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十九、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二十、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二十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委托、信托财产罪二十二、违规运用资金罪二十三、违法发放贷款罪二十四、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二十五、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二十六、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二十七、逃汇罪二十八、骗购外汇罪二十九、洗钱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一、集资诈骗罪二、贷款诈骗罪三、票据诈骗罪四、金融凭证诈骗罪五、信用证诈骗罪六、信用卡诈骗罪七、有价证券诈骗罪八、保险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一、偷税罪二、抗税罪三、逃避追缴欠税罪四、骗取出口退税罪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十一、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十二、非法出售发票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四、假冒专利罪五、侵犯著作权罪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七、侵犯商业秘密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二、虚假广告罪三、串通投标罪四、合同诈骗罪五、非法经营罪六、强迫交易罪七、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八、倒卖车票、船票罪九、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十一、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十二、逃避商检罪第十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一节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一、故意杀人罪二、过失致人死亡罪三、故意伤害罪四、过失致人重伤罪第二节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一、强奸罪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三、猥亵儿童罪第三节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一、非法拘禁罪二、绑架罪三、拐卖妇女、儿童罪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五、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六、诬告陷害罪七、强迫职工劳动罪八、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九、非法搜查罪十、非法侵入住宅罪十一、刑讯逼供罪十二、暴力取证罪十三、虐待被监管人罪十四、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十五、组织乞讨罪第四节侵犯名誉、人格的犯罪一、侮辱罪二、诽谤罪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四、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五节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一、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三、侵犯通信自由罪四、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五、报复陷害罪六、破坏选举罪第六节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二、重婚罪三、破坏军婚罪四、虐待罪五、遗弃罪六、拐骗儿童罪第二十章侵犯财产罪第一节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一、抢劫罪二、抢夺罪三、聚众哄抢罪四、敲诈勒索罪第二节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一、盗窃罪二、诈骗罪第三节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一、侵占罪二、职务侵占罪三、挪用资金罪四、挪用特定款物罪第四节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二、破坏生产经营罪第二十一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一、妨害公务罪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三、招摇撞骗罪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十、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十一、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十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十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十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十五、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十六、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十七、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十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十九、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二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二十一、聚众斗殴罪二十二、寻衅滋事罪二十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十四、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二十五、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十六、传授犯罪方法罪二十七、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二十八、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二十九、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三十、侮辱国旗、国徽罪十一、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三十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三十三、聚众淫乱罪三十四、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三十五、盗窃、侮辱尸体罪三十六、赌博罪三十七、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一、伪证罪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三、妨害作证罪四、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五、打击报复证人罪六、扰乱法庭秩序罪七、窝藏、包庇罪八、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九、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十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十三、脱逃罪十四、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十五、组织越狱罪十六、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二、骗取出境证件罪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四、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五、偷越国(边)境罪六、破坏界碑、界桩罪七、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一、故意损毁文物罪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三、过失损毁文物罪四、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五、倒卖文物罪六、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八、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九、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四、非法组织卖血罪五、强迫卖血罪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七、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八、医疗事故罪九、非法行医罪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十一、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七、非法狩猎罪八、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九、非法采矿罪十、破坏性采矿罪十一、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十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十三、盗伐林木罪十四、滥伐林木罪十五、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二、非法持有毒品罪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四、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五、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六、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七、引诱、教唆、欺骝他人吸毒罪八、强迫他人吸毒罪九、容留他人吸毒罪十、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二、协助组织卖淫罪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四、引诱幼女卖淫罪五、传播性病罪六、嫖宿幼女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三、传播淫秽物品罪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五、组织淫秽表演罪第二十二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一节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二、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二、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四、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六、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七、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八、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九、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第二节战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练罪二、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三、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四、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五、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罪七、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第二十三章贪污贿赂罪第一节贪污犯罪一、贫污罪二、挪用公款罪物罪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五、隐瞒境外存款罪第二节贿赂犯罪一、受贿罪二、单位受贿罪三、行贿罪四、对单位行贿罪五、单位行贿罪六、介绍贿赂罪第二十四章渎职罪职罪一、滥用职权罪二、玩忽职守罪露国家秘密罪合同失职被骗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六、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罪第二节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裁判罪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三、私放在押人员罪四、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外执行罪第三节特定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一、枉法仲裁罪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三、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五、徇私舞弊发售发票、证罪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七、环境监管失职罪八、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九、放纵走私罪十、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植物检疫失职罪罪十三、办理偷越国(边)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罪十四、不解救被拐卖、3个广义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1.1第一章 刑法概说

1.1第一章  刑法概说

2、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广义刑法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
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 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指刑法典
刑法典
指以刑法名义颁布的、系统规定犯
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单行刑法
指以“决定”、“规定”、“补充规
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 某一类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2、分则
分则编含十章,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
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是解决具体定 罪量刑问题的标准
3、附则
附则只有一个条文,规定修订后的刑
法开始施行的日期,以及修订后的刑 法典与以往单行刑法的关系等
4、条
节或不设节的章下是条,条是刑法最
基本的规范,有统一的编号
如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惩罚犯罪
保护人民
我国刑法第2条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
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 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 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 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 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 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 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刑法创制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由第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 1979年7月1日通过,7月6日颁布, 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刑法的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由第八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 月14日通过并颁布,同年10月1日起施 行
自1999年至2011年,共颁布了八个刑
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 都适用本法。

刑法学1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1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1知识点总结(大红本)第一章刑法概说(非重点)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第三节适用刑罚人人平等原则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概念第二节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非重点)第一节犯罪客体概述第二节犯罪客体的分类第三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第一节犯罪客观方面概述第二节危害行为第三节危害结果第四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五节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第七章犯罪主体第一节犯罪主体概述第二节刑事责任能力第三节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第四节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第五节单位犯罪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第一节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第二节犯罪故意第三节犯罪过失第四节与罪过相关的的几个特殊问题第五节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第六节认识错误第九章正当行为第一节正当行为概述第二节正当防卫第三节紧急避险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一节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第二节犯罪既遂形态第三节犯罪预备形态第四节犯罪未遂形态第五节犯罪中止形态第十一章共同犯罪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述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第十二章罪数形态第一节罪数判断标准第二节一罪的类型第三节数罪的类型第十三章刑事责任(非重点)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第三节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第十四章刑罚概说第一节刑罚的概念第二节刑罚的功能第三节刑罚的目的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非重点)第一节刑罚的体系第二节主刑第三节附加刑第四节非刑罚处理办法第十六章刑罚的裁量(非重点)第一节刑罚裁量概念第二节刑罚裁量原则第三节刑罚裁量情节第十七章刑罚的裁量制度第一节累犯第二节自首与立功第三节数罪并罚第四节缓刑第十八章刑罚的执行制度第一节减刑第二节假释第十九章刑罚的消灭第一节刑罚消灭概述第二节时效第三节赦免。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章    刑法概说

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些说,也就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广义的刑法: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狭义的刑法:刑法典二、刑法的性质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刑法的阶级本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刑法的法律性质:刑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广;二是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三、刑法的根据法律根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刑法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根据。

实践根据:我国同犯罪做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是刑法制定和修订的实践根据。

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国刑事立法的根本指导原则。

四、刑法的任务《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法的任务包括惩罚和保护。

惩罚的对象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采取刑罚的手段。

刑法的保护任务包括: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首要);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

五、刑法的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立法解释就是由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行使)司法解释就是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最高法和最高检)最高法最高检的解释如果有原则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学理解释及时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张明楷《刑法学》笔记

张明楷《刑法学》笔记

张明楷《刑法学》笔记第一编刑法基础论第一章刑法概说司法法的指导原理是法的安定性,行政法的指导原理是合目的性。

本书认为,刑法的机能是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行为规制机能基本上是法益保护机能的反射效果。

规范与条文并非等同总则规范基本上是裁判规范,分则规范当然也是裁判规范但大多是行为规范。

立法解释:在刑法实行过程中,立法机关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做的解释。

法治与人治的对立表现在:统治的主体是不是人?统治的方法是否恣意?法的制定者、执行者与裁判者必须分离。

刑法条文需要明确界限的问题与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难以甚至不可能区分。

本书认为,立法机关不宜做出立法解释。

针对司法解释,本书认为,合适的做法应是,最高法院以及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制作有充分理由的裁决书,以其中的判决理由及判决理由所形成的规则指导下级法院。

“解释的实质的容许范围,与实质的正当性(处罚的必要性)成正比,与法文通常语义的距离成反比。

”(前田雅英)不是限制字面含义而是在刑法规定之外附加条件的,不是缩小解释,可能是目的性限缩。

遇到不明确的规定时,应当通过明确的规定阐释不明确的部分,而不应当以某种规定不明确为由而否定明确的规定。

对用语作相对解释,实质上也是体系解释。

历史解释并不意味着只是探讨立法原意,而是要根据历史参考资料得出符合时代的结论。

当不同的解释方法得出多种结论或不能得出妥当结论时,就以目的解释来最终决定。

虽然刑法在制定时是国民意志的体现,但解释者的根本标准,是解释时的国民意志。

第二章刑罚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从法律规定上看,罪刑法定原则的最先来源是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第39条的规定。

现代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渊源是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1791年的法国宪法与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

罪刑法定原则严格意义上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思想与心理强制说。

现在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主要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或者说是民主与自由。

虽然习惯法不能成为刑罚的渊源,但它仍然是人们在解释犯罪构成要件和判断违法性、有责性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第一章刑法概说1

第一章刑法概说1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
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与任务
一、刑法的性质
1、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2、调整手段的严厉性 3、调整方式的特殊性(强制性)
一般部门法不足以抑制的 危害行为由刑法禁止
目录
第二节 刑法的任务
任务概括:保护法益
刑 法 的 任 务
(1)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 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 础 (3)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 (4)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 安定的生活局面
第四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三节 刑法体系
一、刑法体系 1.概念: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2.我国刑法典的体系 编、章、节、条、款、项 3.条款:同一条款可能只表达一个 意思,也可能包含两个以上意思。
4.但书:(1)与前段意思相反;(2) 前段意思的例外;(3)对前段意思 的限制;(4)对前段意思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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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刑法的历史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前的中国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发展 (一)1979年刑法:2编13章192条 (二)1997年刑法:1997年10月1日 施行-总则、分则、附则15章4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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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1年至1997年新刑法典通过前,全国 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25部单行刑法,并 在107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了附属刑法规范 单行刑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12月 29日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 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8个刑法修 正案。中国已经形成了1部刑法典、1个单 行刑法和8个刑法修正案的刑法格局。
(三)刑法解释的方法
(1)文理解释:指从刑法条款用 语的语义及通常使用方式出发来说明 刑法规定含义的解释方法。 (2)论理解释:指按照立法精神, 联系刑法产生的缘由、沿革及其他有 关事项,对刑法规定作逻辑分析,从 而阐明其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第一章刑法概说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2)
二、刑法的完善 1、1981年——1995年颁布25个单行刑事法律,
107部非刑事法律中附设刑事条款: 2、1993年——1997年全面系统修改。 3、1997年3月14日通过修订的新刑法典。 4、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典施行。 A、192条——452条,413个罪。 B、罪状具体化
限制解释
的范围更为广泛;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A、最后一道防线(附属刑法——刑法) B、刑法有关于公民的生杀予夺权力 C、刑法属公法(公诉案件、处罚权)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1)
一、刑法的创制 1、1950年——1963年写出刑法草案33稿 2、1976年——1979在33稿的基础上修订 3、1979年7月1日通过第一部刑法典 4、1980年1月1日施行。 A、简略粗陋 B、受前苏联刑事法学影响
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一、刑法的根据 1、法律根据——宪法(第28条) 2、实践根据——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二、刑法的任务——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1、保卫国家安全、政权和制度。 2、保护社会的经济基础。 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 4、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1)
的含义所作的解释。(三种情况) B、司法解释——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
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a、司法解释的效力?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4)
b、司法解释出现不一致怎么办? c、司法解释的“立体解释”现象? C、学理解释——由专家学者对刑法含义
所作的解释。(学理解释的效力) 3、从解释的方法分类: A、文理解释 B、论理解释——当然解释、扩张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1、刑法的体系——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A、刑法分——总则、分则和附则。 B、刑法划分——章、节、条、款、项。 C、总则(101条)——关于犯罪、刑事

法学《刑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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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概述 .. (4)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4)第二节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5)第三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5)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7)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7)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 (7)第三节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7)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7)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9)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9)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10)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12)第一节犯罪概念 (12)第二节犯罪构成 (12)第五章犯罪客体 (14)第一节犯罪客体概述 (14)第二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14)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 (16)第一节犯罪客观方面的概述 (16)第二节危害行为 (16)第三节危害结果 (17)第四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8)第五节犯罪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 (18)第七章犯罪主体 (19)1/ 51第二节刑事责任能力 (19)第三节决定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20)第五节单位犯罪 (20)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 (22)第一节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22)第二节犯罪故意 (22)第三节犯罪过失 (23)第四节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 (23)第五节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24)第六节认识错误 (24)第九章正当行为 (26)第一节正当防卫 (26)第二节紧急避险 (27)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28)第一节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28)第二节犯罪既遂形态 (28)第三节犯罪预备形态 (29)第四节犯罪未遂形态 (29)第五节犯罪中止形态 (30)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32)第一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32)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32)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33)第十二章罪数形态 (35)第一节罪数判断标准 (35)第二节一罪的类型 (35)第三节数罪的类型 (37)第十三章刑事责任 (37)第一节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37)第十四章刑罚概说 (37)第一节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38)第二节刑罚的目的 (38)第十五章刑罚体系和种类 (39)第一节刑罚的体系 (39)第二节主刑 (39)第三节附加刑 (40)第十六章刑罚裁量 (42)第一节刑罚裁量概述 (42)第二节刑罚裁量原则 (42)第三节刑罚裁量情节的概念和种类 (42)第四节刑罚裁量情节的适用 (43)第十七章刑罚裁量制度 (45)第一节累犯 (45)第二节自首与立功 (45)第三节数罪并罚 (46)第四节缓刑 (47)第十八章刑罚执行制度 (49)第一节减刑 (49)第二节假释 (49)第十九章刑罚消灭制度 (51)第一节时效 (51)第二节赦免 (51)第一章刑法概述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自考笔记 00245 刑法学

自考笔记 00245 刑法学

1980.1.11997年3定。

至今共通过6广义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法属刑法。

刑法典是国家以刑法名称颁事责任的法律。

单行刑法是律。

附属刑法即附带规定于法。

新刑法颁布后,从第1条至第452段。

但书:当同一条款的后表示,“但是”字称为“但书”容称为“本文”)有以下情况:(1示了相反关系;(2表示了例外关系;(3段表示了限制关系;(4真实含义的说明。

1.解释的必要性:(1解释明确其含义。

(2(1即刑法条文111条《刑法》第认为因即根据刑法即在刑法文即根据刑法即根据制定在进行比较任何解释结我月而区害性的法律标志:实质依据。

3.法律标准。

4.法定原则的产物。

成正是犯罪成立条件,成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是指性的法律标志。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刑法》第243者管制,并处罚金。

”(6)犯性、犯罪必备条件。

害行为具有有体性(言论)有意性(反射动作)、(实行行为性)三个特征。

(1)是人的身体活动,行为。

(216141414第一,对象错误:具体的事对行为人的定性。

的问题。

第二,打击错误:也称方法处。

第三,因果关系的错误:可分为三类:a.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是入井中,乙被摔死在井中。

将犯4.对24犯即3.如(1)犯罪结果已经发生,和中止。

(2)犯罪结果尚未发生,此时:1.那么,犯人是犯罪未遂。

2.时,(1)能否进行一次评价?(2)人。

3.定。

4.的刑罚内容予以实施、5.的是通过减刑、改表现,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

减刑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可表现时,减少,不能变更刑种。

减刑不同于改判。

改判是指轻。

同前提条件。

24被害人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迹,将被害人沉入河流中,事实上被害人溺死于河流中的,应将后行为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前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的客观条件(违章与后果的关系):责任体系(违章及程度)1、完全责任与主要责任构成犯罪的后果条件: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30万以上并无力赔偿的,特殊情形下构成犯罪的条件:重伤一人以上并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①酒后、吸毒后驾车;②无驾驶资格;③明知车况不良;④明知无牌证、报废车辆;⑤严重超载;⑥逃逸的2、同等责任构成犯罪的后果条件:死亡三人以上3、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构成犯罪的后果条件:不存在交通肇事罪问题,但在次要责任的前提下存在民事责任四、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

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

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第一章:刑法概说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法律。

广义上的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单行刑事法律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

狭义的刑法仅指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的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刑法。

刑法修正案,是指最高立法机关在保留刑法原有体系结构不变的基础上,集中针对某些刑法条文作出的修改补充法案。

单行刑法,是指为补充、修改刑法而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单行刑法规范。

附属刑法,是指非刑事法律中有关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这些法律中,刑法规范不是主体部分。

刑罚的特点: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其二,刑法强制性最为严厉。

制定刑法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制定刑法的依据,包括法律根据和实践根据。

刑法的任务:是用刑法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卫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其主要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和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其特征有:1刑法原则必须贯穿全部刑法规范的原则;2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3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精神。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就犯人而言,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生、职业状况、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一律平等的适用刑法,在定罪量刑时不用有所区别,应一视同仁,依法惩处。

刑法总论笔记第一章 刑法概说

刑法总论笔记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分类、性质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刑法的分类(一)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1.狭义刑法:指刑法典2.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a.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单行刑法,指在刑法典之外,为了弥补刑法典之不足,立法机关针对某种或某一类犯罪而制定的刑事法律。

b.我国没有附属刑法。

c.我国刑法指的就是:刑法典《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刑法》和单行刑法《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税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二)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1.形式刑法:在法典的外形或名称上就能显示其为规定犯罪与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

刑法典。

2.实质刑法:外形或名称不属于刑法,但其内容规定了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或条款。

附属刑法(三)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1.普通刑法:适用于一般事项及一般人而具有普遍效力的刑法2.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间、地域、事项(犯罪)而被限制适用的刑法(四)固有刑法与行政刑法1.又称刑事刑法,指既侵害法益又违反伦理道德的犯罪及刑事责任的刑法。

国外认为固有刑法就是指刑法典2.行政刑法:指行政法律中有关犯罪与刑事责任的条款。

附属刑法一般属于行政刑法(五)国内刑法与国外刑法1.国内刑法: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刑法2.国外刑法:国际条约中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范三、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法律性质1.刑法的特定性——规制内容(只规定犯罪)2.广泛性——法益保护(刑法保护的利益几乎集合其他法律所保护的利益)3.严厉性——制裁手段4.补充性——其他法律(其他法律规制不了的才动用法律,eg:小偷小摸,能用治安管理法就不用刑法,否则动不动就要进去)5.保障性——部门法律(其他法律规定不了的,刑法出面)第二节刑法的创制、目的与任务一、刑法的创制根据法律根据:宪法实践根据: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原则:适时性,谦抑性,有效性,科学性,经济型,合理性二、刑法的目的整体目的:保护法益各章目的:通过分则的章名和有关规定来体现条文目的:通过条文的具体规定来体现三、刑法的任务任务:保护法益(惩罚是手段,保护法益是目的)机能行为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能自由保障机能既保护法益免受犯罪侵害的机能,又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不当侵犯的机能(罪犯的合法权益)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又是犯罪人的宪章第三节刑法规范、体系与解释一、刑法规范1.概念:指以禁止、处罚犯罪行为为内容的法律规范(具体而言,指由国家制定与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禁止人们实施犯罪行为、指示司法如何认定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2.刑法规范刑法条文的关系:①刑法条文表达刑法规范,是刑法规范的载体,刑法规范是刑法条文的内容与实质②刑法条文与刑法规范并非等同(规范的内容是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故刑法总则中许多一般性规定与原则性规定不属于刑法规范;分则中一个条文可能表达多个规范,也有可能几个条文表达一个规范。

刑法总论+笔记

刑法总论+笔记

司法考试刑法笔记刑法总论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一、刑法的概念与分类刑法的概念刑法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979年7月1日中国第一部刑法典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1997年3月完成对刑法典的修订,形成新的刑法典。

此后,立法机关多次以修正案的方式对刑法典进行修改,其中既有新类型犯罪的增加,也有构成要件的修改和法定刑的调整。

通过修正案(截至2009年2月底共有七个刑法修正案)在刑法典中增加条文时,在相关的条文后采取第**条之一、之二的编号方式。

刑法的分类狭义刑法——刑法典广义刑法——刑法典单行刑法(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某一事项的法律。

)附属刑法(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行规范。

)普通刑法(刑法典)特别刑法(单行刑法、附属刑法)注意:普通特别同触犯,特别优于普通;特别特别相触犯,新法优于旧法。

二、刑法的性质与机能刑法的性质刑法的特有属性:1)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2)刑法保护的法益相当广泛;3)刑罚的强制方法严格于其他部门法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4)刑法具有补充性;5)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

刑法的任务——保护法益保护的主要方法——禁止和惩罚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刑法的机能刑法的机能:1)行为规制机能;2)法益保护机能:3)人权保障机能。

三、刑法的体系与解释刑法的体系广义的刑法体系——刑法的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刑法体系——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总则(5章)、分则(10章)、附则刑法的解释刑法解释按效力分为:1)立法解释,即立法机关在刑法施行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范所作的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2)司法解释,最高法和最高检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3)学理解释,即未经授权的各机关、学术组织、个人做的刑法解释,无效力,但具参考价值。

刑法学总则复习笔记[1]

刑法学总则复习笔记[1]

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与体系一、刑法的概念与分类(一)刑法的概念:(1)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

(2)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教材观点)(3)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

(二)刑法的分类1、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

形式刑法——刑法典和单行刑法。

实质刑法——如附属刑法。

3、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普通刑法—刑法典特别刑法—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4、司法刑法与行政刑法司法刑法——规定以反社会伦理道德为前提的刑法行政刑法——对违反行政法构成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三)刑法的功能1、规制功能,又称维持秩序功能。

刑法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相适应的刑罚,表明国家对这种行为的否定的价值评判,就是要求公民根据刑法的规定,必须禁止实施某种行为,或者必须实施某种行为。

公民按照刑法中包含的行为规范规制自己的行为,从社会的角度看,也就是维持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2、保护功能,又称保护法益功能。

刑法将侵害一定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相应的刑罚,从行为人的角度看,是要求行为人规制自己的行为,不得侵害一定的法益;从可能遭受侵害的法益的角度看,也就是对国家的、社会的、个人的法益的保护。

3、保障功能,又称保障人权功能。

刑法具有限制国家权力滥用,保障公民不受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和保障有犯罪行为的人不受刑法规定以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说:“刑法是犯人的大宪章”二.刑法的性质.任务(一).性质1.阶级性质2.法律性质A.规定内容的特定性B.调整范围的广泛性C.强制手段的严厉性D.保护权益的后盾性(二).任务1.惩罚的任务2.保卫的任务A.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B.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C.保护公民的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D.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一)刑法的体系刑法典一般由总则、分则组成。

1.刑法概说

1.刑法概说

性质分类
权威刑法、 权威刑法、自由刑法 侵害刑法、 侵害刑法、意志刑法 行为刑法、 行为刑法、行为人刑法 国内刑法、 国内刑法、国际刑法
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机能与目的 刑法的性质、
刑法的性质 刑法的机能 刑法的目的(重点) 刑法的目的(重点)
刑法的性质
规制内容的特定性(犯罪行为) 规制内容的特定性(犯罪行为) 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罚,不得和解) 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罚,不得和解) 法益保护的广泛性 处罚范围的不完整性 部门法律的补充性(消极作用) 部门法律的补充性(消极作用) 其他法律的保障性(积极作用) 其他法律的保障性(积极作用)
第四节 刑法的规范、体系与解释 刑法的规范、 刑法规范 刑法体系 刑法解释(重点,要求会应用) 刑法解释(重点,要求会应用)
刑法规范
刑法规范:以禁止、处罚犯罪行为为内容的 刑法规范:以禁止、 规范 刑法规范与刑法条文的关系
刑法规范是刑法条文的内容与实质
刑法规范的性质
裁判规范(对象:司法人员) 裁判规范(对象:司法人员) 行为规范(对象:一般人) 行为规范(对象:一般人)
1.用语 2.简短性 3.缺陷性 4.稳定性 1.用语 2.简短性 3.缺陷性 4.稳定性
解释的意义
1.有助理解 2.正确实施 3.克服缺陷 4.发展完善 1.有助理解 2.正确实施 3.克服缺陷 4.发展完善
解释的目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存在于刑法规范中的客观意思, 存在于刑法规范中的客观意思,而非立法原意 (?)
解释的规则
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含义; 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含义; 不能违背保护法益目的; 不能违背保护法益目的; 不能违反宪法(合宪性)。 不能违反宪法(合宪性)。
刑法解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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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章刑法概说概念【名词解释】刑法: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立法史第一部刑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80年1月1日施行;第二部刑法:1997年3月14日新刑法典通过,1997年10月1日施行。

刑法修正案:2011年2月25日通过第8个刑法修正案。

本质1.刑法是一门独立的部门法。

2.刑法属于刑事法。

刑事法是关于犯罪的侦查、认定以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实现的法律。

刑法规定犯罪,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故属于刑事法。

3.刑法属于实体法。

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实体法。

4.刑法属于公法。

分类⑴广义刑法狭义刑法广义刑法:关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指刑法典⑵普通刑法特别刑法普通刑法: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与效力的刑法。

如:刑法典。

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特别犯罪的刑法。

如: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简答】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适用原则(或者说效力):①当某种行为同时符合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规定时,应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仅适用特别刑法;②如果某一行为同时符合两个同等效力的特别刑法的规定,应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仅适用新的特别刑法;③如果某一行为同时符合两个效力不同的特别刑法,则应适用效力更高的特别刑法。

⑶形式刑法实质刑法形式刑法:从外形或名称上便可得知其为刑法的法律。

如:刑法典、单行刑法实质刑法:外形或名称不属于刑法,但其内容规定了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

如:附属刑法⑷国内刑法国际刑法国内刑法: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刑法。

国际刑法:一是国际刑事法或世界刑法,超越国家的,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适用的刑法。

二是规定违反国际公法原则的犯罪及制裁的法律。

三是关于国内刑法的空间效力、管辖权、外国刑事判决的效力的法律。

刑法典: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

单行刑法: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

附属刑法: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我国目前没有附属刑法。

性质【论述】刑法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这主要表现在: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而其他法律规定的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刑法保护人身的、经济的、财产的、婚姻家庭的、社会秩序等许多方面的法益;一般部门法都是只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

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法规定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刑罚是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一般部门法处罚的严厉程度轻于刑罚。

4.部门法律的补充性:国家有许多部门法,需要保护的法益都首先由部门法来保护;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法益时,才需要刑法保护。

5.其他法律的保障性:由于其他法律在不能充分保护法益时需要刑法保护,刑法的制裁方法又最为严厉,这就使得刑法实际上成为其他法律的保障。

任务保护法益机能【简答】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行为规制机能,刑法将一定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处以刑罚,表明该行为在法律上受到否定评价(评价的机能),同时命令人们作出不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决定(决定的机能)。

(2)法益保护机能,犯罪是侵害或威胁法益的行为,刑法禁止和惩罚犯罪,是为了保护法益。

法益保护机能主要依靠刑法的宣誓与适用来实现(3)自由保障机能,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

自由保障机能主要依赖限制刑法的适用而实现体系刑法体系:刑法典的组成与结构。

编:刑法典由两编组成,第一编为总则,第二编为分则,另有一条附则。

编下为章:总则共五章,分则共十章,分别规定了十类犯罪。

章下为节:但只是总则的第二、三、四章以及分则的第三、六章之下设立节。

节下为条:条是刑法典的基本组成单位。

它不受编、章、节划分的影响,全部条文用统一的顺序号码从第1条至第452条统一编号。

通过修正案在刑法典中增加条文时,在相关的条文后采取第××条之一、之二的编号方式。

条下为款:款没有编号,其标志是另起一段。

款下是项:其标志是另起一段且在括号内用数字编写。

同一条(款)可能表达两个或三个意思,分别称为前段、中段、后段。

但书:当同一条款的后段要对前段内容做出相反、例外、限制或补充规定时,往往使用“但是”一词予以表示,“但是”开始的这段文字称为“但书”(但书前的内容称为“本文”)。

但书主要有以下情况:(1)对前段表示了相反关系,如《刑法》第13条;(2)对前段表示了例外关系,如《刑法》第8条;(3)对前段表示了限制关系,如《刑法》第73条;(4)对前段表示了补充关系,如《刑法》第37条。

解释刑法解释的效力按效力分类解释主体解释特点解释效力立法解释【名词解释】立法机关刑法颁布后,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作的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司法解释【名词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学理解释未经国家授权的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未经国家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以及公民个人对刑法所作的解释。

没有法律效力刑法解释的方法1、文理解释: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通常使用方式来阐明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是一种基本的但并非简单的解释方法。

2、【名词解释】论理解释:参酌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论理解释主要包括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反对解释、补正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

刑法解释1、文理解释优先,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不合理或产生多种结论,则必须使用论理解释。

的原则2、任何解释方法所得的结论都不能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如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下面红色字体为赠送的个人总结模板,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xx年电气工程师个人年终总结模板根据防止人身事故和电气误操作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班针对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重点,为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工作,特制定了防止人身事故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的(两防)实施细则。

把预防人身、电网、设备事故作为重点安全工作来抓,检查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安全生产“三大规定”情况,检查(两防)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防人身事故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处理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阻止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管理工作关口前移,从而实现“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安全生产目标收到一定的效果。

通过前段的检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我班到现时为止在此方面的情况总结如下一、在防止人身事故方面(重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在运行维护、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防触电、防高空坠落事故。

我班通过对每周的安全会议和工作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管理的检查,使得安全防范思想、工作、监督到位;使安全工作责任、措施及整改落实,从而安全工作得到保证。

1、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和控制措施工作。

包括高空作业现场查勘,使工作人员对该任务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卡)有清晰、准确、全面的认识,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安全措施,并正确派选合适胜任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

2、在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作业人员交待工作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及该作业的危险点。

作业过程中明确监护人员,监护人实时监控高处作业人员动向,及时提醒和纠正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使安全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和执行到位。

3、认真落实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

配备可靠的(按规定期限内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如安全带(绳)、升降板、脚扣、竹(木)梯等,并能够正确使用此类工器具。

4、在高空作业的工作全过程中,强调工作人员自始至终确保自身安全行为:△定期对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器具(安全带、安全绳、脚扣、升降板、竹木梯子等)进行试验,试验或外观检查不及格的立即报废,严禁留作备用。

△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栓在上方牢固的构件上,不得低挂高用,工作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栓牢。

△上杆前先检查杆塔及拉线情况和登杆工具,确保该设施安全性和可靠性,使用脚扣时,安全带必须系圈在杆上;上下杆时,必须使用防堕落装置或有具体防止堕落的安全措施,以防失去保护。

安全带必须栓在的构件上,不得随意解除。

△高处作业在转移作业位置时,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不得失去保护。

需要沿着水平梁、斜柱、水平管或暂无防护栏杆、没可靠的扶持物帮助保持平衡时,必须使用水平安全绳。

在无任何保护的情况下,绝对禁止沿单梁或管道上行走的行为。

△高处作业人员的施工工具必须使用工具袋装备,禁止使用容易造成工具掉落的简易皮套;上下传递物件时,必须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严禁利用绳索或拉绳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和在间隔大的构架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

5、认真执行“两票”制度,防止误触电、感应电伤人的高空堕落事故。

二、在防电气误操作方面在培训方面,组织了二次工作人员在配变站现场作防误操作演练,并使用录音记录。

使全体工作人员对防误操作的认识,意识到预防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事故的重要性。

(1)认真组织查找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施工、维护班组和人员在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2)加强安全管理,在执行规程、规定和制度上决不含糊。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

(3)通过每周的安全活动日,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快报和相关规程、规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讨论,吸取事故教训,使“防误”工作深入人心。

(4)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和控制措施工作。

认真正确填写操作项目和程序,不漏项。

(5)操作时认真履行唱票、复诵制,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并由监护人监护操作,同时录音操作过程。

(6)拉、合刀闸(跌落式熔断器)时,应先将线路转为空载状态,防止带负荷拉、合线路刀闸。

(7)开关检修时,应切断柜内二次控制电源的柜内照明电源以防止误合开关和触电;操作低压开关(刀闸)前,应检查开关是否正常并做相关防护措施,操作时不要面对开关,防止电弧烧伤工作人员。

1.杂志中上色遇到的疑问:为什么我们的美编在绘制杂志中一些插图时选用灰暗的色调,而不是用艳丽的色彩?很多家长主观的认为孩子喜欢颜色艳丽的颜色,但是在生活中没有一个孩子会主动去选择艳丽到夸张的衣服,插图也一样。

中国的传统的水墨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国画中用色很少,用的最多的就是“墨色”,国画中“墨”与“色”是相通,而墨分五色(其实不止),表现中即有墨的浓淡层次,又有色的联想感受,从而达到无色似有色的境界使整幅画看起来一点都不单调灰暗。

当然杂志的插图也不能像马路一样一直是一个色调,明快的色彩也是必不可少的。

总之,对于插图来说,不一定就非得用丰富的色彩,只要能充分表达文字的内容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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