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废弃物管理办法
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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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废弃物、化工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
三、责任部门及人员1. 环保部门负责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2. 生产部门负责对工程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处理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3. 安全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危险废弃物的日常监测和管理。
四、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和登记1. 工程危险废弃物应按照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三类,并在登记簿上进行记录;2. 工程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处置、处置单位等信息应详细记录在登记簿上,做到一废一台账;五、工程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储存1. 工程危险废弃物应在产生后及时进行收集,采用专用容器进行储存,严格区分不同类别的危险废弃物;2. 储存区域应设有警示标识,保证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存放。
六、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1. 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选择正规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2. 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过程应做好监控和记录工作,保证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七、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再利用1. 符合再利用条件的工程危险废弃物应进行再利用,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2. 在再利用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再利用的工艺和过程,确保再利用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八、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监督检查1. 定期对工程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储存、处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进行整改。
九、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的考核评估1. 设立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2. 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公布,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十、附则1. 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委员会所有;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废弃物处置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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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废弃物产生量也随之增加。
工程废弃物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了实现工程废弃物的合理处置,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程废弃物处置方案。
二、工程废弃物种类及来源1. 工程废弃物种类(1)建筑废弃物:包括砖块、混凝土、砂浆、废钢筋、木材、塑料、金属等。
(2)装修废弃物:包括废木料、废塑料、废玻璃、废石材、废涂料等。
(3)设备废弃物:包括废设备、废电器、废电缆等。
(4)其他废弃物:包括废油、废溶剂、废化学品等。
2. 工程废弃物来源(1)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2)建筑工程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3)建筑工程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4)设备更新、淘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三、工程废弃物处置原则1. 减量化原则: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2. 资源化原则:对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加工,实现资源化利用。
3. 安全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4. 环保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四、工程废弃物处置方案1. 建立工程废弃物分类收集系统(1)在施工现场设立分类收集点,明确标识,便于工人分类投放。
(2)设置专用容器,分别用于收集不同种类的废弃物。
(3)定期对废弃物进行清运,确保分类收集效果。
2. 工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1)建筑废弃物:通过破碎、筛分等工艺,将砖块、混凝土等废弃物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路基、路面、混凝土等工程。
(2)装修废弃物:对废木料、废塑料等进行分类回收,废木料可用于生产家具、木炭等;废塑料可用于生产再生塑料制品。
(3)设备废弃物:对废设备、废电器进行拆解,回收有价值的零部件,其余部分进行无害化处置。
3. 工程废弃物无害化处置(1)废油、废溶剂: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实现无害化处置。
(2)废化学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规范的处置。
工程废弃物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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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废弃物处置方案一、前言工程废弃物是指在建设、拆除或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废弃物性质的固体、液体、气体等物质。
工程废弃物的产生是建设领域的常态化现象,如何有效处置工程废弃物是当前亟须解决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问题。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废弃物处置方案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本文将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提出一套综合的工程废弃物处置方案,以期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减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工程废弃物的分类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工程废弃物可分为三类:建筑废弃物、装修废弃物和拆迁废弃物。
建筑废弃物是指建筑施工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混凝土、砖瓦、木材、钢材等;装修废弃物是指建筑内装修和装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瓷砖、涂料桶、废纸板等;拆迁废弃物是指对建筑进行拆除时产生的废弃物,如石灰岩、石膏板、石膏棒等。
三、工程废弃物处置方案1. 废弃物减量化管理在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废弃物减量化措施,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环保型建材,合理设计施工方案,提倡绿色施工理念,推广新型建筑技术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工程废弃物的产生量。
2. 废弃物分类收集对产生的工程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储存,方便后续的处置和回收。
建议设立针对不同种类废弃物的收集点,明确标识不同种类的废弃物,同时为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废弃物分类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分类效率和准确度。
3.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针对工程废弃物中可以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如混凝土、砖瓦、钢材等,可以通过合作伙伴或专业回收公司进行资源回收。
对于无法回收的废弃物,可以选择采用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
同时,应积极推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与设备,鼓励开发新型的废弃物再生利用工艺,推动工程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4. 废弃物处置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废弃物处置之前,需要对废弃物进行准确的量化和分类。
对于可回收物品,应进行清洗和整理,便于后续的再利用。
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模板)
![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f508c4e8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4f.png)
附件6XXX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模板)目录一、总体要求 (3)二、编制依据 (3)三、工程概况 (4)(一)项目概况 (4)(二)编制目的 (5)四、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6)五、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与存放 (6)(一)建筑垃圾治理小组 (6)(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8)(三)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存放 (8)六、建筑垃圾清运 (9)(一)建筑垃圾运输 (9)(二)工地现场管理 (11)(三)扬尘污染防治及保洁措施 (11)七、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 (12)(一)消纳处置要求 (12)— 1 —(二)消纳处置场所(计划备用工程渣土消纳场).13八、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九、建筑垃圾收尾 (13)— 2 —一、总体要求(一)建筑垃圾处置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管控”的原则。
(二)落实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和措施。
(三)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源头减量的奖惩考核目标与制度,明确分包单位责任,监督和激励分包单位落实减量化目标与措施(四)施工全过程积极推进信息化、绿色化、环保型土建作业模式。
(五)健全土建设计、施工一体化协同配合,保证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减少土建施工过程设计变更。
(六)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应及时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减排处置计划,确定减量化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管理和保障措施;充分依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统筹人力、设备、材料、技术和资金等资源,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源头精细化管理体系。
(七)在施工现场主入口处宜设立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牌,并及时更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五)《永州市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六)《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七)《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八)《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意见》(九)《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十一)《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十二)《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十三)《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十四)设计文件及图纸(十五)《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13号)三、工程概况(一)项目概况工程名称:XXX;工程地址:XXX;建设单位:XXX,负责人:XXX,电话XXX。
工程废弃物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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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废弃物处置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工程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3.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二、工程废弃物的分类1. 工程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土石方等。
2. 按照可回收性和危害性,工程废弃物应分为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3. 可回收材料指能够回收再利用的废弃物,如废钢铁、废混凝土等。
4.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构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含有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
5.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材料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废弃物。
三、工程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1. 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工程废弃物收集点,并做好分类收集工作。
2. 工程废弃物的运输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3. 运输车辆应密闭、清洁,防止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散落或飞扬。
四、工程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1.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对可回收材料进行再加工、再利用。
2. 有害垃圾应交由专业机构安全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非法倾倒。
3. 其他垃圾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监督与管理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举报违法处置工程废弃物的行为。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修订。
施工工程废弃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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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工程废弃物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切实降低废弃物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施工工程项目中产生的废弃物管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回收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实施废弃物管理工作,监督工地各部门和人员依法履行废弃物管理义务。
2. 施工员负责制定废弃物管理方案、组织施工现场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
3. 安全主管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废弃物的管理情况,并及时汇报问题。
4. 物资员负责统计废弃物的产生情况,编制废弃物的清单和台账,并保证各类废弃物有序存放和处置。
5. 协商社会组织负责对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做好资源的再利用。
6. 承包商负责签订合同,合规处理废弃物,并严格按照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
四、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记1. 废弃物应根据不同性质、不同来源分类,将其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三类。
2. 废弃物应在产生时标明来源、性质、数量、日期等,并做好分类标记工作。
3. 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装,标明相关警示标识,确保安全运输和处理。
五、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1. 废弃物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现场,做好废弃物的及时清理、收集和分类工作。
2. 废弃物应当分类存放,确保不同种类废弃物之间不混合,避免产生交叉污染。
3. 废弃物应由专业从事该项工作的单位进行运输,确保安全、高效的运输过程。
1. 可回收废弃物应尽量实现资源化利用,如金属、玻璃、纸张等可回收物应选择合格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2. 有害废弃物应由专业单位进行分类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
3. 其他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如土方、扬尘等应采取控制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七、废弃物的回收利用1. 废弃物回收利用是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资源再利用和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应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推广。
工程部废弃物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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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废弃物处置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部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提高废弃物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三、责任部门工程部环保部门负责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工作;相关部门协助完成废弃物的处置任务。
四、废弃物分类1.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玻璃、金属等可以再次利用或者经过简单处理后再利用的废弃物。
2. 有害废弃物:包括油漆、溶剂、荧光灯管、废电池等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废弃物。
3. 厨余废弃物:包括餐厨废弃物、剩饭剩菜、果皮等与食物相关的废弃物。
4. 其他废弃物:包括砖瓦、水泥、木板等不易分类的其他废弃物。
五、废弃物收集1. 可回收物应当分类收集,装袋封存,标明分类信息,统一投放到指定区域;2. 有害废弃物应当专门装袋封存,标明有害信息,统一投放到指定区域;3. 厨余废弃物应当定期清理,加强日常管理,保持清洁卫生;4. 其他废弃物应当进行堆放整理,减少占地面积。
六、废弃物处理1. 可回收物经过分类后,应当由环保部门负责统一处理,送往再生资源利用站进行回收;2. 有害废弃物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确保安全无害;3. 厨余废弃物可以进行堆肥处理,也可以委托给厨余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4. 其他废弃物应当进行分类整理,合理利用或者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七、监督检查1. 环保部门应当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每个部门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做好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置工作;3. 针对废弃物处理不当的情况,应当及时整改,确保环境卫生。
八、处罚机制对于废弃物分类不当、处理不当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需后续修改的事项,由环保部门负责制定。
以上为工程部废弃物处置制度,希望各部门全面执行,确保废弃物处理工作顺利进行,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做出贡献。
施工现场废弃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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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废弃物管理规定(试行)1.适用范围为了明确了施工作业现场和办公场所固体废物、废汽(气)和废水的处理措施和要求。
要求承包商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正确的分类和处置,防止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本规定适用于XXXXX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现场产生和管理废弃物的所有单位和部门。
2.引用文件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599-2001《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一号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3.职责承包商负责本方产生的废水的处理和排放管理,确保其达标排放。
承包商负责本单位固体废物的清理、收集、处置。
施工管理部总体负责项目建设中固体废弃物、废汽(气)和废水管理,各装置项目部负责本装置界区建设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
HSE管理部负责固体废弃物、废汽(气)和废水的处理和排放达标情况的检查、监督。
4.废弃物的分类与管理内容4.1 施工现场废弃物的分类4.1.1废弃物的分类按国家废物分类标准,将废物分为有害和无害废物。
无害废物基本上由能降解的和无活性的固体和液体物质组成,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有害废物是指会对人体健康,社会安全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物质,通常包括:——爆炸物、易燃物、自燃物、遇水燃烧或者遇水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腐蚀性、有毒性(急性或者慢性)、传染性、生物毒性物质;——处置后有可能产生其他物质(如:沥出物,气体)的物质。
4.1.2承包商必须将其现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转运到指定废弃物处置地点之前,按照有害和无害进行分类处理。
4.2 施工现场废汽(气)和废水的控制4.2.1施工现场无害性废汽(气)和废水的管理设备和管道蒸汽吹扫所排的废汽,应通过管道引至指定的排污管沟进行排放,不得随意排放。
设备和管道气体吹扫、置换和试压所排的废气,应通过管道引至安全的地方对空排放。
设备和管道试压所排的废水以及消防水,应优先考虑收集回用,如需排放应进行水质监测,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排至自然排洪沟。
工程废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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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废品管理制度一、总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废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废品的收集、分类、处理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品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利益。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工程项目产生的废品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废品、装修废品、设备废品等。
三、责任部门1.环保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废品管理制度,监督废品的分类、收集、处理和利用工作。
2.生产部门:负责具体的废品管理工作,包括废品的分类、收集、暂存和转运等。
3.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废品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废品处理作业不影响员工的安全。
四、废品分类和收集1.工程废品按照不同的材质和性质进行分类,包括金属废品、塑料废品、玻璃废品、建筑废品等。
2.各部门应设置专门的废品收集点,并在显眼位置设置废品分类标识,方便员工投放废品。
3.废品收集桶要定期清洁,避免废品交叉混淆,在必要时应对废品进行简单加工处理。
五、废品暂存和转运1.收集的废品应当及时暂存于专用废品库房内,并按照不同品种进行临时堆放。
2.暂存废品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爆、防盗等功能,确保废品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废品转运应使用专业的废品转运车辆,并严格按照废品的分类要求进行装载和运输。
六、废品处理和利用1.企业可以选择对废品进行回收再利用,或者委托专业废品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2.废品处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确保废品的安全处理和环保处理。
3.对于无法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品,应当选择合法的处理方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七、废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环保部门定期对废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生产部门负责对废品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废品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3.安全生产部门定期开展废品处理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八、废品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完善1.全体员工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相关废品管理工作,不得随意乱扔废品。
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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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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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工程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d4a7867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67.png)
工程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固体废弃物是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城市生活垃圾等。
为了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废弃物分类1. 建筑垃圾:包括混凝土、砖瓦、石头等建筑材料产生的废弃物。
2. 工业固废: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工业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 城市生活垃圾:包括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
四、废弃物处理流程1. 产生:废弃物产生后,应立即进行分类,划分为可回收、有害、易腐烂等不同类型。
2. 收集:将分类好的废弃物按照不同类型进行收集,放置在指定的区域。
3. 运输:委托专业运输公司将废弃物运输到指定的处理场所。
4. 处置:根据不同类型的废弃物,进行相应的处理,如回收利用、焚烧处理、堆肥等。
5. 监督:废弃物处理过程应有专人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五、废弃物回收利用1. 建筑垃圾:可通过破碎后再利用、回收建筑废料等方式实现建筑垃圾的再利用。
2. 工业固废:可通过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方式实现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
3. 城市生活垃圾:可通过分类回收、有害废物处理等方式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六、废弃物处理设施公司应建立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包括垃圾分类站、废物转运站等,保障废弃物处理的顺利进行。
七、废弃物管理责任1.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负有管理责任,做到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
2. 废弃物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废弃物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八、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处理废弃物的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制度宣传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固体废弃物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对废弃物管理的重视程度。
十、其他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定期进行修订。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废弃物管理与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废弃物管理与处理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25d1a1be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ff71376.png)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废弃物管理与处理措施施工现场是建筑工程施工的核心场地,它承担着建设工程的各项任务。
然而,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与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理问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探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理措施,旨在促进施工现场的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1. 减少噪音污染: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的运行、材料的搬运等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噪音污染。
为减轻噪音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现场应采取噪音控制措施,例如设置隔音屏障、提前通知附近居民等。
2. 控制空气污染:施工现场会产生大量粉尘、废气等有害物质,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施工现场应配置有效的防尘设施,如喷淋装置、尘埃收集器等,减少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
3. 水资源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水资源的使用和排放也是需要控制的重要环节。
施工现场应合理利用并节约水资源,并配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排放的废水符合环保标准。
4. 植被保护:施工现场应注重保护现有的植被资源,避免不必要的破坏。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绿化修复,恢复原有的植被环境。
二、废弃物管理与处理措施1. 分类收集: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以及可回收物等。
为了高效处理这些废弃物,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同的分类收集区域,确保废弃物得到正确的归类和处理。
2. 垃圾清理:施工现场应定期清理垃圾,保持施工区域的清洁。
同时,清理的废弃物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废物处理计划进行分类、运输和处置。
3. 合理处置:针对不同类型的废弃物,施工现场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可回收物,应加强回收和循环利用;对于有害废物,应妥善储存和送达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理场所;对于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选择合适的填埋或焚烧处理方式。
4. 监管与考核:为确保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并对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理进行定期考核,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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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1月20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施行。
市长XXX2015年12月1日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在建设施工(包括建筑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余泥、废石、弃料等废弃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其他各区市城区内的建筑废弃物的排放、运输、中转、异地回填、消纳等处置及其管理活动;其中进行资源化利用管理的,按照《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规定执行。
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建筑废弃物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原则。
建筑废弃物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以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承担。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配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
公安交通、交通运输、环保、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城管执法、财政、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工程废品回收管理制度
![工程废品回收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a66aeb0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88.png)
工程废品回收管理制度工程废品回收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目的:确立公司工程废品回收管理的基本方针和原则,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回收活动。
3. 责任:由项目部负责实施,公司质量安全部门监督执行。
二、分类与标识1. 废品应根据其性质分为金属类、塑料类、木材类等,并明确标识以便分类回收。
2. 所有废品容器或存放区域都应清晰标识废品种类及危险性等级。
三、收集与存储1. 各工程项目必须设立专门的废品收集点,并定期进行清理。
2. 废品收集点应保持干净整洁,防止二次污染。
3. 对于有毒有害的废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专门收集并交由专业机构处理。
四、运输与处理1. 废品的运输应由指定人员负责,确保运输途中的安全与环境保护。
2. 根据废品的不同类别,选择合法的回收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3. 记录废品的去向,保证可追溯性。
五、监督与考核1.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废品回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对违反废品回收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六、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废品回收管理的培训,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加强废品回收的宣传工作,鼓励全员参与,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七、持续改进1. 定期评审废品回收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内容。
2. 鼓励创新思维和方法,不断优化废品回收流程和管理措施。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企业能够有效控制和管理工程废品,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环境的最小化影响。
这不仅体现了企业的环保责任感,也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合理的废品回收还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利益的双赢。
工程项目部垃圾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项目部垃圾管理制度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769ed928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a7.png)
工程项目部垃圾管理制度内容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城市建设工程日益增多,工程项目所产生的垃圾也越来越多。
为了科学、合理地管理工程项目部垃圾,保护环境,维护城市形象,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垃圾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制定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流程,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做好项目部内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确保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强化项目部全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心,积极参与垃圾管理工作。
4. 持续改进垃圾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垃圾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三、垃圾分类1. 项目部内的垃圾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进行分类。
2.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玻璃等,应专门设置可回收物收集箱或区域。
3.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等,应专门设置有害垃圾收集箱或区域。
4. 湿垃圾包括食材残渣、厨余垃圾等,应专门设置湿垃圾处理区域。
5. 干垃圾包括纸盒、塑料袋、包装材料等,应专门设置干垃圾收集箱或区域。
6. 项目部要定期清理、整理各类垃圾收集箱和区域,保持垃圾分类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四、垃圾收集1. 项目部应委派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工作,定期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2. 垃圾收集车辆要定时到达项目部进行垃圾清运,确保垃圾不积压,不滞留。
3. 垃圾收集车辆要具备相关资质,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垃圾运输,确保运输安全。
4. 垃圾收集车辆要做好垃圾运输记录,及时报告运输情况,确保运输信息畅通无阻。
五、垃圾处理1. 可回收物垃圾应送往指定的回收站进行处理,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2. 有害垃圾垃圾应送往专门的有害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湿垃圾和干垃圾垃圾应送往指定的垃圾处理站或填埋场进行处理,规范进行垃圾填埋和堆放。
4. 垃圾处理过程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处理质量和安全。
六、垃圾管理责任1. 项目部要设立专门的垃圾管理部门,明确垃圾管理责任和权利。
工程项目剩余、废旧物资管理
![工程项目剩余、废旧物资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c27cfde6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1e.png)
工程项目剩余、废旧物资管理背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一些未使用或使用结束的物资,如果不及时处理,不仅会占用宝贵的场地资源,也会浪费资金,甚至会产生对环境的污染。
因此,对于工程项目剩余、废旧物资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管理方法1. 排查与清点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于未使用的物资需及时归还仓库或施工地点的物资管理部门。
在施工结束后,需要对已使用的物资进行清点,对于剩余、闲置和废旧物资进行记录,列明物资名称、数量、剩余期限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这也是对物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2. 分类与归置对于录入的剩余、废旧物资,根据物资性质、用途、期限等情况进行分类归置。
可将可再利用的物资进行标记存储,如标签示例:“捆绑绳,可再利用”,以便后续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使用。
对于已经过期、损坏、无法维修的物资需分类存储,以便分类处置。
3. 和谐处置对于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过期、闲置和废旧物资,对于可再利用的物品应进行再次利用、可销售的应及时出售,无法回收和再利用的应进行安全无害的处置,不得直接进行乱丢或随意处理的行为。
4. 定期检查为确保工程项目剩余、废旧物资管理得当,在工程建设结束后,应按照一定周期进行定期检查,以发现潜在问题,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管理优化建议1. 通用标签在物资管理过程中,由于种类繁多,管理人员可针对经常出现的物资准备一些通用标签处理,如“木料”、“油漆”等标签,便于物资的快速清点和归置。
2. 技术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可采用物联网、RFID等技术手段进行物资管理。
这些技术手段能够对物资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和效率。
3. 环保意识在工程项目剩余、废旧物资管理中,应以环保意识为前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在物资再利用、处置过程中应注重绿色环保的方法,以此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结论工程项目剩余、废旧物资管理不仅关乎企业和用户的利益,也关系到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应当注重对工程项目剩余、废旧物资的管理,及时做好物资的清点、分类和处置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物资管理体系和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及环保水平,为建设美好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版)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版)](https://img.taocdn.com/s3/m/c2c81be4cc7931b764ce15a3.png)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推进减排与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交通设施以及装修房屋等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主要分为工程渣土、拆除废弃物、工程泥浆、施工废弃物、装修废弃物五类。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包括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综合利用厂、临时消纳点、回填工地和水运中转设施。
法律、法规对建筑废弃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建筑废弃物处置应当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并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依法实施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目标,并组织开展评价和考核。
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制定辖区内建筑废弃物处置目标,落实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消纳等监管措施,统筹、协调、决策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筑废弃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建筑废弃物排放和消纳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依法追究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违法处置建筑废弃物行为的法律责任,监管工程施工现场并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及相关部门制定消纳场所(临时消纳点、回填工地、水运中转设施除外)规划,负责对消纳场所消纳建筑废弃物、遵守联单制度等运营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第六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审批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监管工程施工现场并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负责对建筑废弃物运输单位及其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管理,对建筑废弃物运输单位及其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和交通工程违法处置建筑废弃物的行为进行监管。
项目部工程废料回收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废料回收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f1ddb47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7e.png)
项目部工程废料回收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回收对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和回收废料,提高工程建设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1.目的:制定废料回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废料回收工作,加强废料的分类、储存和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料对环境的影响。
2.范围:适用于工程建设单位的废料回收管理工作。
三、废料分类:根据不同的废料特性和处理方式,将废料分为以下几类:1.可回收废料:包括废金属、废纸张、废塑料、废电线、废木材等可分离、可回收的废弃物。
2.有害废料: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涂料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废弃物。
3.其他废料:包括建筑垃圾、混凝土块等无法回收或难以处理的废弃物。
四、废料回收管理流程:1.收集:每个项目现场设立废料回收站点,明确可回收废料和有害废料的收集区域。
2.分类:按照废料分类要求,对收集到的废料进行分类,并使用不同颜色的分类桶或容器进行区分。
3.储存:分类后的废料应储存在专门的存放区域或容器中,确保废料不会交叉污染。
4.清运:定期清运废料,确保废料及时清理并送往合法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5.记录和报告:每次清运废料时,应做好废料清运记录,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清运情况,保持信息的留存和传递。
五、责任和义务:1.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废料回收管理机制,明确废料回收责任人,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2.监理单位应对废料回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废料回收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
3.承包单位应按照废料回收管理制度的要求,正确地进行废料回收工作,并积极参与废料回收的宣传和推广。
4.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废料回收培训,增强员工的废料回收意识,提高废料回收效率。
5.废料处理单位应依法办理废料处理手续,并确保废料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利用。
六、制度执行与违规处理:1.制度执行: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废料回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并及时对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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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废弃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大桥主体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包含但不限于:粉(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悬浮泥沙及其他海洋环境污染物、施工噪声等)的有效控制,减少、再利用和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废弃物的管理应严格执行本
办法要求。
第三条其他参建单位参照本办法要求,负责本单位废弃物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承包人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第五条监理人职责
(一)对承包人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制止施工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超标排放的行为。
(二)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期限范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废弃物申请工作和做好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取得各项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三)发现承包人各项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督促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
(四)监督承包人的施工废弃物防治设施应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达标的严禁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严禁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第六条承包人职责
(一)在规定期限范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废弃物申请工作和做好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取得各项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二)各项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向当地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申报;
(三)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局、监理人和招标文件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作业区域的施工废弃物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上报管理局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找原因、组织整改,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应组织进行施工废弃物的再利用、回收和循环再造、贮存、收集、处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污染防治设施应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达标的严禁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严禁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
第八条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九条按环保主管部门或招标文件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作业区域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组织整改,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及时组织处理,并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在施工期间,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而威胁到香港特区区内的水质或环境时,应即时经管理局、三地委通报香港路政署。
第四章大气污染控制
第十一条粉状或散装物料的装卸、筛分、运输、贮存等,应设置抑制粉尘飞扬的设施。
第十二条采取必要的防止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船舶)尾气等造成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第五章废水污染控制
第十三条对废水中含有的各种物质,如固体物质、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易挥发性物体、酸或碱类、油类以及余能等,凡有利用价值的应考虑回收或综合利用。
第十四条严禁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和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重金属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低水平
放射性废水。
确需排放的,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环境保护或海洋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第十五条船舶含油污水的排放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条例》和《船舶污染排放标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六条车船、设备的冲洗与保养应严格控制在保养场内或指定区域进行,并设置有废水导流和集中收集装置,以及防止废水直接入海的措施。
第十七条生活污水应采取集中收集或处理,收集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渗措施和防雨水冲刷溢流措施
第六章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第十八条许可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凡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废弃物所有者以及工程单位,应事先提出申请” 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凡需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前,必须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倾倒许可证相关事宜,并按指定倾废区倾废。
第十九条固体废弃物(含船舶垃圾)应采取集中收集方式,严禁无控堆放或堆放点靠近环境敏感区或自然水体;认真执行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的基本原则:“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无害化”,从各个环节控制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应设置专门的收集、贮存、运输设施和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二十一条原(燃)料露天堆场,应有防止雨水冲刷、防风扬散、防物料流失造成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固体废弃物的运输采取遮盖或密闭措施。
第二十三条对疏浚泥沙、挖掘泥沙和岩屑等采取集中收集,运输至指定区域倾倒。
第七章噪声污染控制
第二十四条针对噪声产生点,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和设施,并保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设施的正常使用。
场(厂)界噪声应低于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三级标准的限值,即昼间小于65dB(A),夜间小于55dB(A)。
第二十五条制定并落实防止噪声对中华白海豚产生滋扰的措施。
为减少噪声对中华白海豚的滋扰,施工期间应密切监测水中噪音的等级,并留意中华白海豚的行为变化。
经审批同意的 4-8 月份的施工作业活动,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中华白海豚交配活动和幼豚的影响。
第八章施工悬浮泥沙污染控制
第二十六条疏浚(开挖)工程
(一)应尽可能采用悬浮物产生较小的挖泥船作业,同时应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设计好挖泥进度,减少开挖作业对底质的搅动强度和范围;
(二)禁止在大潮期及退潮时进行绞吸施工作业,在挖泥船外围可采用防污帘防护,有效控制悬浮泥沙的产生;
(三)采取正确的开挖方式以减少淤泥在水中的流失。
如:减少超挖土方量、控制装船溢流对海域产生的影响,减少淤泥散落海中;
(四)尽量缩短耙吸式挖泥船试喷的时间,并在确认耙子弯管与船体吸泥管口的连接完全对应后开始挖泥作业,以免污泥从连接处泄漏入海而污染海域;
(五)调整好泥仓溢流口的位置,控制好溢留口的泥浆浓度,减少入海泥浆;
(六)使用带有先进的定位系统的挖泥船,采用自动调节溢流口的装置,易于减轻溢流对施工海域的污染;
(七)增加泥浆旁通装置、水下扩散管装置,或改进溢流口的标高,将溢流口改至水下数米处,使溢流泥浆尽量溢至水底,缩小混浊水团的影响范围;
(八)施工作业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定期对开挖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长期处于正常状态,发生故障后及时予以修复;
(九)疏浚(开挖)产生的泥沙或废弃物需运输至指定的倾倒区倾倒,严禁在运输途中倾倒或偷排在非指定区域。
第二十七条吹填工程
(一)在吹填施工时,应做好吹填围堰的密实加固工作、防止吹填泥浆中的悬浮物大量流失,并保持其沉降稳定时间;
(二)在进行吹填作业中,定期对排泥管、挖泥船及二者的连接点处进行维修检查,一旦发生管道损坏或连接不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意外的泥浆外溢入海污染事故;
(三)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风暴潮、台风及暴雨时,应提前作好安全防护工作,对围堰溢流口等重点地段实施必要的加固强化手段,以保证有足够的强度抵御风浪等影响,避免发生围堰或护岸坍塌导致泥浆外溢的泄露污染事故;
(四)所有排(吹)泥管线保证质量可靠,禁止使用破旧管。
管线的组装应严密,排(吹)泥过程中不能有任何泄漏。
如有发生则应立即停工维修。
第二十八条桥墩施工
(一)施工中要采用 GPS 与其他定位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定位每根桩基,确保海上打桩又快又准,避免重复作业;
(二)为防止钻孔泥浆流失和清孔过程对施工环境产生影响,钻孔泥浆应循环使用,钻渣经过滤后收集于施工船中;
(三)所有泥沙和废渣应直接投入运泥船,钻渣可部分收集用做预制场围堰编制袋填料,多余部分可外抛至指定倾倒区。
第八章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对承包人的监督、检查与考核执行《***大桥主体工程HSE 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办法》、《***大桥主体工程承包人信誉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对监理人的监督、检查与考核执行《***大桥主体工程HSE 监
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办法》、《***大桥主体工程施工监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对其它参建单位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与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管理局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