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有许多不同的选官制度,这些制度各有特点,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将介绍四种较为重要的选官制度。
第一种是乡试制度。
乡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第一次考试,从唐
代开始逐渐发展并成为明清两代的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
乡试的参加者是
通过各地县级考试选拔出来的士人,主要考察他们的文化水平和考试成绩。
乡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有文化素养和才干的人才,以培养能够为国家服务
的官员。
第三种是殿试制度。
殿试是科举制度中最后一次的考试,也是最高级
别的选拔考试。
殿试是在皇帝的面前进行的,目的是让皇帝亲自考察选中
的士人,以确认他们是否有资格成为朝廷官员。
殿试主要考察士人的思想
水平、忠诚度和为官的操守。
殿试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考试形式,如作文、答辩和辨论等,以评价候选人的综合能力。
第四种是举荐制度。
举荐制度是在唐代开始出现的一种选官方式,通
过地方官或知名士人推荐他们认为有才能的人担任官职。
举荐制度可以充
分发挥士人自己的判断力和推荐能力,减少了科举制度的局限性。
举荐制
度通过各级官员之间的关系网络,推动了官员选拔的广度和深度。
这四种选官制度在我国古代的历史上非常重要,它们各自具有特点,
不仅推动了官员的选拔制度发展,也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
了重要贡献。
这些制度的存在和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政权的巩固。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课件
察举制主要是基于地方长官的考察和推荐,选拔出的人才通常具备优秀的品德、才能和功绩。这种制度在汉朝时期逐渐形成,并成为一种重要的选官方式。
总结词
察举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经过历朝历代的演变,其具体做法和标准不断变化。
详细描述
在汉武帝时期,察举制开始推行,通过地方长官考察辖区内的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随着时间的推移,察举制的标准和做法不断变化,如明清时期采取了科举制度,取代了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使得门第和家世背景成为选官的重要标准,加剧了社会阶层固化,不利于人才的流动和选拔。但是,九品中正制也促进了世家大族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传承文化。同时,九品中正制也为后世的科举制度选官制度的影响与启示
选官制度确保了统治阶级内部的传承和选拔,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地位。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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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概述察举制科举制九品中正制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影响与启示
01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概述
选官制度是指通过一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官职的制度。
选官制度定义
选拔标准多样化、选拔程序严格、重视人才品德和才能、强调家族和出身背景。
选官制度特点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当时实行世卿世禄制,官员职位由贵族世袭。
随着历史的发展,选官制度逐渐演变,先后出现了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等选官制度,选拔标准和程序也日益严格和公正。
演变
起源
02
察举制
总结词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重要制度之一,其特点在于通过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
详细描述
VS
九品中正制起源于三国时期的魏国,经过两晋的发展和南朝的改革,最终在北朝时期被废除。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古代选官制度是指中国古代的政府机构在选择政府官员时采取的一种制度。
这个制度的演变历程可以被分为四个阶段:黄帝时期的世袭制、夏商周时期的世袭与举荐相结合的制度、秦汉时期的举荐制与制度正规化、以及晋唐宋元时期的科举制。
在黄帝时期,政府官员的继任是通过家族世袭来决定的。
由于当时政权主要由黄帝的后裔掌握,因此他们的后代也成为官员的主要人选。
然而,在这个阶段,政府官员的地位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而非他们的才能和能力。
夏商周时期是世袭制与举荐制结合的时期。
在夏朝时,政府将官职世袭给国家创始者的后代,但也允许国君举荐卓越的人才来担任高级官职。
而到了商朝,政府则更加强调世袭制度,国君通过将官职世袭给亲属来巩固自己的权力地位。
周朝的建立则带来了一些变化,虽然世袭制依然存在,但举荐制度也逐渐得到重视。
周朝的国君会选聘有才能的民众来担任政府官职,以加强中央王朝的统治。
秦汉时期是选官制度的重要转折点,政府开始积极推行举荐制度并系统化它。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他建立了官僚制度,并推行了“三公九卿”的制度,其中各级官员都需要通过举荐才能担任。
这种制度在汉代继续得到发展和完善,政府有专门的官员负责选拔和任命合适的人选。
通过这种制度,政府官员的选拔更加注重个人的能力和才干,而非血缘关系和世袭制度。
晋唐宋元时期,科举制逐渐取代其他的选官制度成为主要形式。
科举制是指通过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政府官职。
这种制度在唐代达到了巅峰,公开、公正、公平地考试成为官员选拔的首要标准。
科举制的实行使得政府的官员选拔更加开放和公正,促进了社会上人才的激发和发展。
总体来说,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可以被概括为从世袭制到举荐制再到科举制的发展过程。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官员的素质和能力,也有助于优化政府的管理和运行。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
其中比较有影响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袭制、军功授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对后世政权的好处:①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2、军功授爵制军功爵制是在春秋战国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
如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中规定:按军功的大小授爵和赐给田宅。
可见,军功的大小是用人的标准,军功大的授给的爵位就高。
奴隶主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
因此这种制度摧毁了奴隶制的上层建筑,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但豪强地主由此产生,经西汉的恢复,到东汉发展到高峰,成为东汉的显著政治特点。
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发展导致三国鼎立局面的出现和士族制度的形成,使封建政治更加腐败、黑暗。
3、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
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
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
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历代选制度及标准
中国古代的历代选制度及标准如下:夏、商时期:以世官制和举贤制为主。
世官制的优点在于内部秩序井然,职权明确,有利于加强皇权。
举贤制则是选拔有才德之士的制度,为商朝重要的选官制度。
周朝:以世官制为主,兼有军功爵制。
世官制的弊端在于尊卑有序,阻塞了其他阶层上升的通道,导致社会矛盾激化。
同时,周朝的选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以贵族政治为主,辅以士大夫政治。
春秋时期:士阶层崛起,成为政治斗争的势力。
各国出现许多私人养士的现象,如:孟尝君、平原君、黄歇、蔺相如等。
养士之风成为一种政治制度,通过选拔有才德之士来增强国家的实力。
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变法,打破世卿世禄制,逐步实行按军功爵赏制度。
秦朝:实行的是以军功爵制为基础,以土地分封制为辅助的选官制度。
汉朝:汉朝初期继承了秦朝的军功爵制和按劳取酬的制度,同时借鉴了先秦时期的察举制,制定了以人才举荐为主的选官制度。
察举孝廉的标准主要是品行和德才。
门第出身低微的人若有了才华也可通过此途径进入仕途。
隋唐时期开始,实行科举制,主要有明经和进士二科,直到清末,科举制成为选拔官吏的主要制度。
科举制的显著特点在于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允许普通人参加,扩大了官员选拔的范围,使有才学的人都有机会进入官僚队伍。
明朝时期的科举考试形成了八股文的基本格式,八股取士成为束缚知识分子的精神枷锁。
八股文的内容只限定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不允许发挥个人见解;文体死板固定,由八部分组成;只注重形式而不注重内容,这也是对思想的束缚。
清代实行的是一套从乡试到会试再到殿试的完整的科举考试制度。
对于科举考试中的成绩优异者,还可以进行翰林院庶吉士的选拔,这种制度也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精华和主流。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评价:首先,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巩固国家统治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选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
例如,科举制的实行是中国古代教育、文化、科技高度发展的结果,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创新。
中国的选官制度
中国的选官制度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其主要包括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举制。
1. 王位世袭制从禹的儿子启开场,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
王位世袭制确实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
从历史开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开展。
2. 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开展。
汉武帝时建立和开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
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
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场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开展起来。
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3. 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
三国时开场实行,隋唐时被废除。
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
曹操为开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
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
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
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开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开展。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和标准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和标准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和标准是非常严格和复杂的。
根据不同的朝代和政权,选官的方式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选官制度和标准:
1. 考试选拔:中国古代的选官通常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
最著名的考试制度是科举制度,它从隋唐开始正式实行,直到清朝废止。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考察候选人的文化素养、才智和治理能力。
2. 举荐推选:除了考试选拔外,古代还存在举荐推选的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有资格的人可以向上级官员推荐合适的候选人。
这些人通常是有声望或者有特殊才能的人,他们的推荐可以被视为一种重要参考。
3. 资历和经验:在一些特定职位中,官员的资历和经验也是选取的重要标准。
比如,高级官员通常需要在地方任职并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晋升到更高的职位。
4. 人才选拔:古代的选官制度注重选拔人才,而不拘泥于出身和家族背景。
一些朝代的官员选拔制度中,会有一定比例的名额留给民间人士,以保证人才的多样性和广泛性。
5. 品德和廉洁:在选官过程中,候选人的品德和廉洁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廉洁的人更容易被选中,并且在任职期间需要保持高尚的操守。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注重选拔人才,并且在选
取过程中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考试成绩、举荐推选、资历经验、品德廉洁等。
这样的选官制度旨在确保政府官员的能力和道德符合治理国家的要求。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策举制度:在中国古代,选官的基本方式是通过策举制度,即雇佣人才来管理国家事务。
这种制度既突出了人才的价值,也为官员选拔提供了一个相对公正的机制。
策举制度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设立考试机构,招收应试者,通过考试来选拔合格的官员。
2.举孝廉:中国古代注重孝道,因此在选官制度中重视推举有孝廉之人担任官职。
所谓孝廉,即具备孝顺父母和廉洁正直的品质。
选官时,通常会倾向于推荐这样的人来执掌政务。
3.士人制度: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士人具有特殊的地位。
士人是指具备学识和道德修养的人员,他们经过举荐或考试,可以成为官吏。
士人通常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用于培养和提升自己的才能,其晋升和选拔路径较为稳定和顺畅。
4.乡试、会试、殿试:为了选拔官员,中国古代官方设置了一系列考试。
乡试是地方政府举办的考试,选拔出一批成绩优异者参加会试。
会试是由中央政府主办的考试,通过会试合格的人员进入殿试。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从殿试中选拔出最终的优胜者。
这些考试方式的设置,旨在考察应试者的才能、道德和行为等多方面素质。
5.资格门槛:中国古代的官员选拔制度不仅注重考试成绩,还对考生的家世背景和身份进行了严格的门槛设置。
如明清时期,高级官员必须具备世袭贵族身份或通过贡生出身,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
低级官员则较为宽松,有志向的平民百姓也可以通过乡试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官职。
6.官吏编制:中国古代的官吏编制非常严格,分为一品至九品。
一品是最高级别的官职,通常是皇帝任命亲信或重臣担任,九品则是最低级别,普通官员通常从九品开始。
晋升官职要看考试的成绩和其他因素,如表现、荐举和赏识等。
总之,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一个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制度,注重选拔有才能和品德的官员,尊重人才的价值。
它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后世政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制时间:西周至战国时期特征:官职世袭作用:决定了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长荣的现象,官职被限定在贵族范围内发展:不适应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兼并的现状,开始出现用立军功授官爵的制度,世卿世禄制逐渐被淘汰,但影响深远。
●察举和征辟时间:汉朝含义:“察举”,是地方长官在其辖区内,定期考察、选拔人才并推荐给朝廷,并经过考核授予不同的官职;“征辟”,由朝廷征聘为朝廷官员的,称为“征召”,由高级官员征聘为自己属官的,称为“辟”或称“辟除”。
●九品中正制时间:魏晋南北朝时期特征: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
含义:中正指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
发展: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科举制时期:隋朝建立、唐朝完善并为后代沿用隋朝:采取科举取士的方法,隋初规定原有的秀才、明经两科,由州县送生徒到中央参加考试。
隋炀帝时设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
唐朝:科举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分为制举和常举两种,制举有皇帝特旨召试,应举科目范围广泛,中第者可获出身或官职。
常举每年举行,考生主要集中在明经、进士两科。
中第者可获得出身,通过吏部考核,才能正式做官。
内容:从应举资格、考试内容、录取原则、审核手续、放榜期限、等第品定、获取出身都都有较严格的规定,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
作用:通过考试方法体现了平等竞争精神,有利于广大庶族地主进入仕途,扩大了统治基础,成为唐以及后世选官的主要导向。
中国古代监察谏议制度监察制度历程开始于秦朝:御史大夫兼理国家监察事务发展于两汉西汉:汉武帝设刺史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刺史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年,刺史成为州的最高长官完善于北宋:各州设通判,监察知州,各州的公文必须由知州和通判联合署名才能生效,使知州和通判相互牵制,加强了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于明朝:设厂卫特务机构,其中,明太祖设立的锦衣卫负责监察官民的不法行为,直接由皇帝只会,东厂、西厂直接由皇帝控制评价一、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是中央加强对地方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二、伴随着封建社会的衰落,至明清时期,其消极作用越发突出谏议制度的演变发展:自汉至宋为建立和发展阶段,元朝为搁置阶段,至明清则变质内容:秦汉时期,谏官初为加官,秦代多为武将,汉代身份各异东汉时期,谏官成为定制六朝时期,进谏的使命由门下省承担唐朝时期,由门下省和中书省承担明清时期,皇帝加强个人专制,谏议制度遭到破坏。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课件
历史发展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
选官制度逐渐向才学和军功转 变,如齐国的“选士”和秦国 的“客卿”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
实行九品中正制,即由中正官 对各地人才进行品评,以决定 其升迁或任用。
夏商周时期
选官制度以世卿世禄制为主, 即贵族世袭官职。
秦汉时期
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即由地 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选取人 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课件
目录
•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概述 • 察举制 • 九品中正制 • 世卿世禄制 • 征辟 • 科举制度
01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指封建社会 时期,国家通过选拔贤才担任官 职,以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
特点
选拔标准以德才兼备为主,选拔 方式以考试、推荐、考察等为主 ,选拔范围以士人为主,选拔程 序严格、规范。
门阀政治的形成
促进了世家大族的发展
九品中正制强化了门阀贵族的地位, 形成了门阀政治。
九品中正制为世家大族提供了政治上 的保障和利益,促进了其发展壮大。
人才选拔的局限性
由于选拔标准过于主观和片面,导致 人才选拔的局限性,限制了社会阶层 流动。
04
世卿世禄制
定义与特点
定义
世卿世禄制是指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的制 度。
力。
士人政治
征辟制度使得士人有机会进入官 场,参与政治决策,促进了士人
政治的形成和发展。
06
科举制度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主要 制度,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具有公平、 公正的特点。
特点
科举制度以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官员的 主要依据,打破了门第、血缘等因素 的限制,使得更多的人才得以进入官 场。同时,科举制度也促进了教育的 发展和文化的传播。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汉朝:察举制——即选举,由下而上推选人才。
征辟制——包括皇帝征召与和公府与州郡辟除,是由上而下的选拔官吏的制度。
2、魏晋:九品中正制——曹丕称帝后创立。
九品,划分人才优劣的九个等级;中正,是品评官,一般由中央有名望的官员按原籍兼任。
中央有关部门依据中正对士人评定的品第,选任官吏时授予相应的官职。
该制度初创时,中正考评士人,家世、才能并重;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重门第和家世,才能已无足轻重。
3、隋—清:科举制——(1)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
建立: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考试选拔官吏;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完善:唐贞观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考试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评价:科举选官制度是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他冲破家族限制,扩大了官吏来源;科举制把考试与做官相联,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科举制把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有利于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稳定。
(2)北宋科举制度的发展。
发展:①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②北宋严格了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③科举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④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糊名制,防止考官舞弊。
⑤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评价: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使北宋的政权基础进一步扩大,也起到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3)明朝的八股取士。
明朝沿袭前代科举取士制度。
为控制士人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释经观点。
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成为“八股文”。
这种文体呆板乏味,严重束缚人们思想。
(4)科举制的废除1905年,清朝废除了科举制。
试述中国古代的选贤任能制度及官员考核
中国古代的选贤任能制度及官员考核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选拔人才、推动政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阐述中国古代的选贤任能制度及官员考核。
一、选贤任能制度中国古代的选贤任能制度主要包括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等。
察举制察举制是中国古代最早的选官制度,起源于汉代。
它通过地方官员的推荐,选拔优秀人才进入中央政府担任官职。
察举制注重德才兼备,选拔标准包括品德、才能、学识等方面。
在察举制下,地方官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判断,推荐优秀人才,从而为中央政府选拔出了一批批优秀官员。
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主要在魏晋时期实行。
它将人才分为九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选拔标准和程序。
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和出身,因此也被称为“门阀制度”。
在九品中正制下,出身名门望族的人更容易被选拔为官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普通人的晋升机会。
科举制科举制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选官制度,起源于隋代,一直沿用到清末。
科举制通过考试选拔官员,考试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和文学知识。
在科举制下,只要通过考试就能获得官职,这为普通人的晋升提供了机会。
科举制在历史上废除于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举行最后一次进士考试后被废除。
二、官员考核中国古代的官员考核主要包括考课和监察两个方面。
考课考课是对官员工作绩效的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是指官员的品德和道德修养;能是指官员的能力和才干;勤是指官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绩是指官员的工作绩效和政绩。
在考课中,根据官员的职位和职责不同,考核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对于高级官员,更注重德和能的考核;对于基层官员,更注重勤和绩的考核。
监察监察是对官员行为的监督和纠察,主要包括弹劾、纠察、巡视等方式。
弹劾是指对违法乱纪的官员进行弹劾并追究其责任;纠察是指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巡视是指上级官员对下级官员进行巡视和检查。
在监察中,监察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构的干涉和影响。
中国历史上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
中国历史上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在以前,所谓选拔制度主要是指选拔为官的制度,在古代称之为选举制;任用制度主要是指官员的升迁制度,古代称之为铨选制。
官吏选拔制度主要有三种,世袭制、举荐制、考试制。
秦汉以前以世袭制为主,秦汉以后以举荐制和考试制为主。
任用制。
一、秦以前1.夏商周三代的选拔方式和标准是: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度,官吏选拔主要根据家庭出身和等级,朝廷官员由天子任命,官职世代相袭,诸侯国的官员由诸侯王任命,官职也是世袭。
2.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溃,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大国争霸、诸侯相争。
要成就霸业就必须富国强兵,壮大自己,人才是关键。
春秋战国时期选拔官吏方式主要有荐举、军功、游说、招贤等,任职条件主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才能和功绩,总的用人特点是唯才是举,不计门第出身。
对能出奇计救国家于危难的相才、对善于运筹帷幄于千里之外的将才、对有三寸不烂之舌的外交人才,都能不拘一格予以重用。
举荐制:当时齐国一个大臣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与之有“一箭之仇”的政治家管仲,管仲和他大谈“王霸之业”,消除了两人之间的隔阂,拜管仲为相,管仲帮助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军功制:商鞅变法时,秦国建立二十等爵制,规定斩敌首级一颗,加商爵一级,田一顷,宅(宅基地)九亩,庶子(奴婢)一人。
所以,秦军成为虎狼之师,荡平六国。
招贤制:秦孝公时痛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发布求贤令,提出:宾客群臣,能出奇计强秦者,给予官爵、土地。
从此秦国人才济济,良将如云。
战国时期还喜欢养士,最著名的就是齐国孟尝君、赵国平原君、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秦国吕不韦,他们养士各三千,起到了干部人才库的作用。
二、秦汉以后秦汉以来,我国的选任方式主要有三种,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察举制是一种承前启后的任官制度,成为后来科举制的基础。
察举制主要用于两汉时期,历时400余年,察举,就是观察其贤能,举以授官。
最早从汉高祖开始,他要求郡守亲自劝勉那些贤能之人响应皇帝的求贤诏,并写清贤士的姓名、籍贯、年龄、仪容、履历和事迹等上报朝廷,于我们现在的干部考察材料的基本框架相似,同时规定郡守遗贤不举则免官。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项重要的政治体制,几千年来一直影响着中国的政治演变和社会发展。
本文将从选官制度的起源、发展和特点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选官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可以追溯到早期的部落社会。
当时,部落首领通过选举产生,这种选举制度也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个朝代相继建立了不同形式的选官制度。
1. 前秦(公元前384年-前206年):在这个时期,选拔官员主要依靠世族、豪强。
地方官的任命多是由朝廷直接派遣,中央官的选拔则主要通过考试和推荐等方式进行。
2. 汉朝(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在这个时期,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朝廷逐渐改变了古代选官制度,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即通过文化考试选拔官员。
这种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公平公正,凡有才学者皆有机会参加考试。
科举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官员的素质和能力。
3. 唐朝(618年-907年):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鼎盛的一个朝代,它的选官制度更加完善。
唐朝设立了明经举、明经试、明经教等科举制度,选拔了大批杰出的人才。
同时,在地方上也采用“县举”的方法选拔官员,使得政府的官员队伍更加广泛。
二、选官制度的特点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形成了一些显著的特点,这些特点影响深远,并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中国古代政治文化。
1. 社会地位决定选拔范围:在古代,官员的选拔与个人的社会地位密切相关。
世族和豪强阶层在选拔中享有优势,这导致了选官制度的不公正性和阶级性。
直到唐朝的科举制度出现,这种不公平的情况才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2. 考试为主要选拔方式:古代选官制度中最具影响力的方式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初期的考试主要侧重于文化程度和经验,而到了唐朝的科举制度,注重考察候选人的才学和能力。
3. 官员流动性较大:与现代官员任期制度不同,古代官员在任期满之后,一般会被调往其他地方继续任职。
这种制度使得官员具备更广泛的经验和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地方政治的稳定和发展。
梳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梳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商周时期,采用“世卿世禄制”(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这种世卿世禄制,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2、春秋时期(公元前770一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
齐桓公纳鲍叔牙之谏,重用同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委以军国要务,奠定了东方大国的基础。
秦穆公在用人上不拘一格,把来自敌国的丕豹、少数民族的由余、五张羊皮换来的奴隶百里奚,统统网罗在自己麾下,成为西方霸主。
还有如楚庄王任用“鄙人”孙叔敖,问鼎中原,饮马黄河;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几乎灭了楚国;越王勾践重用范蠡和文种,卧薪尝胆,灭吴复仇。
整个春秋时期,选拔优秀人才的故事不绝于书。
但是,这时的选贤任能,属于一种“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只是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新制度。
3、战国时期(公元前475一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
军功制就是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
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规定“食有劳而禄有功” (《说苑·政理》)。
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明确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史记·商君列传》)真正做到了如同商鞅所说的那样:“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
”(《商君书·赏罚》)4、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
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主要有四个阶段: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1.世袭制,自西周到春秋战国的的选官制度,也叫世卿世禄制,它以宗法制,分封制为基础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征。
从周天子逐层类推,形成一个金字塔结构的权力体系。
它维护的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战国末期,随着各国变法世卿世禄被军功爵制取代。
2.军功爵制,秦在商鞅变法时制定二十级爵,这个制度是战国末期所有变法中最彻底的,最大限程度废除了世卿世禄。
从此之后有军功的授予爵位,官吏也必须从有军功爵的人里挑选。
每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按爵位等级规定占田亩数,奴婢数量和服装要求。
军功爵制重点不在选官,而在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3.察举制,汉初官吏有两个来源,一是按军功爵位,汉是一个在乱世建立的新王朝,吏多军功很合理。
二是选自郎官,郎官是宫廷守卫或皇帝侍从。
但到武帝时,军功地主已经没落,而郎官出自任子或貲选,就是推举自家子弟或者花钱买官。
这样很难选出真正的人才。
于是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令郡国每年举廉孝各一人,从此察举制正式确立。
除举孝廉为主要取士科目外,武帝还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察取士。
这些被察举到中央的人一般在郎署供职,然后再逐渐迁升。
4.九品中正制,曹丕为了获得世家大族的支持推行九品中正制。
由中央派中正官去各地察访士人,中正官依据品德,才能,门第来品评士人,共分九品,被评为上等者可以到各级行政机构任职。
起初九品中正制以唯才是举为原则,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但中正官逐渐被世家大族垄断,门第逐渐成为品评的首要甚至唯一条件,九品中正制成为了世族垄断选举的工具,为后来的门阀铺平道路。
5.科举制,隋文帝时废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隋炀帝时开创进士科,标志科举制诞生。
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分为常举和制举,常举是常设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
制举是皇帝临时开科的考试,登科即可授予官职。
武则天时曾设武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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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一、发展演变(一)夏、商、西周时期:选官制度处于萌芽和初步发展时期,主要为“世卿世禄制”。
夏朝的建立,标志着“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代替了“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
它以家庭血缘关系为标准来确定攻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确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宗法制度是这一政治准则的支撑与基石。
世官制下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并且世代享有采邑与封地。
当时贵族垄断了教育文化与学术,称之为“学在官府”。
世官制的建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二)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流行风尚。
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但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用人新制度。
(三)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与养士制。
战国时期各国相继进行变法,先后确立了封建制。
尤其是商鞅变法,在选官方面施行“奖励军功,按军功授爵,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沉重地打击了宗法贵族的势力。
“士”在战国时期已成为政治上具有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官员的主要来源。
军功制和养士制的推行,彻底打破了世卿世禄制。
(四)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商鞅变法规定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秦统一后,在全国各地推行“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统治政策,军功地主与法家人物成为了主要的官僚来源,酿成了秦代苛酷的政治风格,激化了社会矛盾,最终二世而亡。
(五)两汉时期(公元前202~220年):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主要为察举制和征辟制。
⑴察举制度就是根据国家的需要,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郡国守相向皇帝推荐能够担任官职的人。
它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员的最主要途径。
察举的内容有孝廉、秀才和贤良方正、贤良文学两大类科目,其中以孝廉为最多。
察举制为一种自下而上的举荐方式会造成用人权的下移,而且它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东汉中期以后,随着地方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用人大权被宦官和豪强地主所把持,致使“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了私人势力集团,并且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
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腐朽局面。
⑵征辟是一种自下而上选拔官吏的制度。
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州郡辟除两种方式。
皇帝征聘主要是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之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
它是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大都待以宾礼。
汉代多以“公车”征聘人才。
辟除则是由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一种制度。
(六)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9年):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公元220年曹丕称帝以后,接受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创立了“九品官人法”。
它规定由着姓世族担任地方州郡的品评官,州为大中正官,郡为中正官。
由他们来担任对人才的评定,并将人才分为三等九品,依次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并授予相应官职。
九品中正制在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与才能并重。
但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门第和家世。
世家大族操纵了用人大权,以致出现“上品元寒门,下品无势族”的情形。
从此,九品中正制成为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员选拔,培养私家势力,维系政治特权的工具。
它的推行大大削弱了中央集权,造成魏晋南北朝皇权的衰弱。
南北朝后期,随着门阀政治的衰落,这一制度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七)隋唐至明清时期(581~1905年): 科举制度盛行的时代。
1、科举制的形成、发展与完善。
⑴隋代——科举制的初创与形成时期。
A.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废除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来选拔官员。
B.隋炀帝时期,始建进士科,用诗赋、试策进行考试,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确立。
⑵唐代——科举制的进一步完善时期。
A.唐代的学校教育分为官学与私学俩个系统,其中以官学为主。
中央官学主要是“六学二馆”。
“六学”是指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与算学,它们隶属于国子监。
国子监中设置博士、助教,以教授生徒。
二馆指弘文馆和崇文馆。
弘文馆隶属门下省,崇文馆隶属东宫,各置学士以教授生徒。
地方官学由京都学、都督府学、州学、县学、市镇学、里学组成。
官学外,唐政府还允许许百姓设立私学。
所以唐代学校教育在组织体系、科目设置、学校管理方面都比较健全。
唐太宗时期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俩科为主。
B.唐代的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为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叫制科。
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以明经与进士两科最为重要。
进士科的考试内容以诗赋为主,明经科以帖经、墨义为主。
当时社会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可见进士科录取的严格。
武则天时期首创武举和殿试。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唐代的科举制的发展打破了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扩展了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需要。
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同时也促进了文化的发展繁荣。
向学与读书成为社会风尚。
唐代诗歌与文学的发展繁荣与科举制有直接的联系,但科举考试本质上还是为封建国家服务的。
⑶宋代——科举制的进一步发展与改革时期。
A.宋代的学校教育:宋代在中央设有中央官学,在地方有州学与县学。
宋代教育行政最高机构为国子监。
国子学、四门学、太学、武学、律学、算学、书学、画学、医学皆隶属国子监管辖。
地方上,宋沿唐制,州有州学,县有县学,皆为官立。
宋代还开设有书院。
它分为官立和私立两种。
它是学者们择山林僻静处而创办的书院或精舍,最有着名的四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与嵩阳书院。
南宋书院更加繁荣,与理学的发展有关。
B.科举方面,首先录取的名额大大增加;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分为州试,省试和殿试三级。
三年一次科考,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简化考试科目,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
考试过程中实行锁院、糊名与誊录制度,防止徇私舞弊。
宋代对科举考试的一系列改革,使科举制在形式上更加完善,更加规范,推进了科举制的繁荣与发展,并且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大大削弱了门第血统在科举考试中的作用。
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乃至一般平民敞开了大门,也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但也造成宋代的“冗官、冗费”的问题。
⑷明清——科举制的鼎盛与衰亡时期。
A.科举制度与学校制度紧密结合。
明清以后,非由学校出身者则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进学校成为科举的必由之路。
当时学校分为国家和地方两类。
国家的学校称国子监,为全国最高学府,学生统称监生。
地方的学校有府、州、县学。
B.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在八月,故又称为“秋闱”,由各省主持,在各省的贡院举行。
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俗称“解元”。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考试在春季二月,又称“春闱”,考中的称贡士,第一名为会元。
最后是殿试,它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内容主要考策问。
它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是三月初一。
录取分为三甲。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
二甲赐进士出生,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进士榜用黄纸书写,也称金榜。
C.考试形式为八股文,规定必须在儒家四书五经中出题,必须引用程朱理学观点“代贤立言”,不能发挥自己的见解。
格式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固定的八个部分,非常刻板。
D.1905年,清汉府正式宣布废除科举制度。
2、对科举制的认识与评价⑴积极作用第一,科举制使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员的权力,由世家大族(士族)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打破了豪门士族把持政权的局面,同时吸收了不少寒族进入政权,为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扩大了统治的基础,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和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封建社会的繁荣。
第二,“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科举考试把读书,考试与做官联系起来,对社会风尚起了有益的导向与推动作用,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与刻苦勤奋的读书氛围,推动了教育事业与社会文化的发展繁荣。
在科举时代,读书、及第与做官成为了读书人的追求,以致社会流传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俗语,有利于官员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三,科举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价值与理念。
第四,中国的科举制度不仅东传日本、朝鲜、越南等亚洲国家,而且对英美等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这是我国对世界文明一大贡献。
⑵消极影响第一,科举制在明清时期主要表现为标准化、格式化的“八股取士”,这种形式主义的考试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扼杀了读书人独立的思想,严重影响了学术的进步,并造成了国民的愚昧。
第二,科举制考试内容只准局限于儒家经典范围之内,内容的偏狭对社会起了很大的负面作用。
儒学基本成了读书人所掌握的唯一学问,使得人们不再去重视儒学之外的一切经世致用的实学,皓首穷经于脱离实际的“程朱理学”与“乾嘉考据学”,不仅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而且严重妨碍了近代自然科学与人文主义思想的发展。
第三,科举制牢固地控制了读书人的思想,使他们将科举看成了读书唯一的目的,看成了实现自身价值的唯一所在,在科举制下完全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意志与人格,成为统治者培养的忠实奴仆,科举制也成为了封建君主加强专制皇权统治的重要手段。
第四,在科举制下,社会上形成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价值取向。
它使读书带上了非常强的功利性。
知识的价值、读书目的都在于做官,严重毒化了人们的思想,对普通人的社会心理与价值取向造成了十分有害的影响,使人们对做官以外的一切实业统统视为末流,不予重视,从而严重影响了社会进步与生产的发展。
第五,科举制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第六,科举制也造成了许多的家庭悲剧与官场腐败。
总之,科举制的消极作用并不主要是制度本身的错误,而在于封建社会后期统治者的人为主观因素,才造成了科举制许多弊病。
三、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趋势1、选官的标准逐渐由血缘、家世门第发展为才学为主;2、选官的方式由推选逐渐发展为公开的考试;3、人才选举逐渐制度化,体现了相对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4、封建社会后期,选官制度逐渐模式化与僵化;5、选官经历了分为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6、录取名额不断增加,适应了封建国家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
四、对中国古代选拔人才制度的几点启示1、不同的时期有相同历史作用: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了封建社会的发展。
2、应一分为二地评价科举制在历史上的积极意义与消极作用。
3、从察举制到科举制,不断完善,为以后历朝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