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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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一、发展演变
(一)夏、商、西周时期:选官制度处于萌芽和初步发展时期,主要为“世卿世禄制”。夏朝的建立,标志着“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代替了“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它以家庭血缘关系为标准来确定攻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确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宗法制度是这一政治准则的支撑与基石。世官制下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并且世代享有采邑与封地。当时贵族垄断了教育文化与学术,称之为“学在官府”。世官制的建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二)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流行风尚。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但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用人新制度。
(三)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与养士制。战国时期各国相继进行变法,先后确立了封建制。尤其是商鞅变法,在选官方面施行“奖励军功,按军功授爵,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沉重地打击了宗法贵族的势力。“士”在战国时期已成为政治上具有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官员的主要来源。军功制和养士制的推行,彻底打破了世卿世禄制。
(四)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商鞅变法规定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秦统一后,在全国各地推行“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统治政策,军功地主与法家人物成为了主要的官僚来源,酿成了秦代苛酷的政治风格,激化了社会矛盾,最终二世而亡。
(五)两汉时期(公元前202~220年):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主要为察举制和征辟制。
⑴察举制度就是根据国家的需要,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郡国守相向皇帝推荐能够担任官职的人。它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员的最主要途径。察举的内容有孝廉、秀才和贤良方正、贤良文学两大类科目,其中以孝廉为最多。察举制为一种自下而上的举荐方式会造成用人权的下移,而且它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东汉中期以后,随着地方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用人大权被宦官和豪强地主所把持,致使“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了私人势力集团,并且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腐朽局面。
⑵征辟是一种自下而上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主要是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之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它是汉代最尊荣
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大都待以宾礼。汉代多以“公车”征聘人才。辟除则是由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一种制度。
(六)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9年):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公元220年曹丕称帝以后,接受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创立了“九品官人法”。它规定由着姓世族担任地方州郡的品评官,州为大中正官,郡为中正官。由他们来担任对人才的评定,并将人才分为三等九品,依次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并授予相应官职。九品中正制在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与才能并重。但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门第和家世。世家大族操纵了用人大权,以致出现“上品元寒门,下品无势族”的情形。从此,九品中正制成为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员选拔,培养私家势力,维系政治特权的工具。它的推行大大削弱了中央集权,造成魏晋南北朝皇权的衰弱。南北朝后期,随着门阀政治的衰落,这一制度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七)隋唐至明清时期(581~1905年): 科举制度盛行的时代。
1、科举制的形成、发展与完善。
⑴隋代——科举制的初创与形成时期。
A.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废除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来选拔官员。
B.隋炀帝时期,始建进士科,用诗赋、试策进行考试,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确立。
⑵唐代——科举制的进一步完善时期。
A.唐代的学校教育分为官学与私学俩个系统,其中以官学为主。中央官学主要是“六学二馆”。“六学”是指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与算学,它们隶属于国子监。国子监中设置博士、助教,以教授生徒。二馆指弘文馆和崇文馆。弘文馆隶属门下省,崇文馆隶属东宫,各置学士以教授生徒。地方官学由京都学、都督府学、州学、县学、市镇学、里学组成。官学外,唐政府还允许许百姓设立私学。所以唐代学校教育在组织体系、科目设置、学校管理方面都比较健全。唐太宗时期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俩科为主。
B.唐代的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为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叫制科。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以明经与进士两科最为重要。进士科的考试内容以诗赋为主,明经科以帖经、墨义为主。当时社会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可见进士科录取的严格。武则天时期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唐代的科举制的发展打破了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扩展了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
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需要。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同时也促进了文化的发展繁荣。向学与读书成为社会风尚。唐代诗歌与文学的发展繁荣与科举制有直接的联系,但科举考试本质上还是为封建国家服务的。
⑶宋代——科举制的进一步发展与改革时期。
A.宋代的学校教育:宋代在中央设有中央官学,在地方有州学与县学。宋代教育行政最高机构为国子监。国子学、四门学、太学、武学、律学、算学、书学、画学、医学皆隶属国子监管辖。地方上,宋沿唐制,州有州学,县有县学,皆为官立。宋代还开设有书院。它分为官立和私立两种。它是学者们择山林僻静处而创办的书院或精舍,最有着名的四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与嵩阳书院。南宋书院更加繁荣,与理学的发展有关。
B.科举方面,首先录取的名额大大增加;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分为州试,省试和殿试三级。三年一次科考,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简化考试科目,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考试过程中实行锁院、糊名与誊录制度,防止徇私舞弊。宋代对科举考试的一系列改革,使科举制在形式上更加完善,更加规范,推进了科举制的繁荣与发展,并且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大大削弱了门第血统在科举考试中的作用。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乃至一般平民敞开了大门,也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但也造成宋代的“冗官、冗费”的问题。
⑷明清——科举制的鼎盛与衰亡时期。
A.科举制度与学校制度紧密结合。明清以后,非由学校出身者则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进学校成为科举的必由之路。当时学校分为国家和地方两类。国家的学校称国子监,为全国最高学府,学生统称监生。地方的学校有府、州、县学。
B.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在八月,故又称为“秋闱”,由各省主持,在各省的贡院举行。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俗称“解元”。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考试在春季二月,又称“春闱”,考中的称贡士,第一名为会元。最后是殿试,它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内容主要考策问。它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是三月初一。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二甲赐进士出生,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进士榜用黄纸书写,也称金榜。
C.考试形式为八股文,规定必须在儒家四书五经中出题,必须引用程朱理学观点“代贤立言”,不能发挥自己的见解。格式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固定的八个部分,非常刻板。
D.1905年,清汉府正式宣布废除科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