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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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6.07.02•【字号】京劳关发[1996]153号•【施行日期】1996.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1996年7月2日京劳关发〔1996〕153号)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市政府1995年1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签订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依劳动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收(聘)、录用人员时,从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办理招收(聘)录用手续时,劳动者应出示求职证或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劳动者。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在15日内办理有关转移劳动关系手续。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 ******和******有关规定,结合*****************(以下简称******)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是指与 ******签定劳第二章人员管理******原劳务派遣人员,经相关组织考核程序,可与 ******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需填写〈〈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

第六条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动合同,并在******劳动监察部门备案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第七条各用人单位应结合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岗位制定岗位责任制,并对岗位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工作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第三章考勤、考核第九条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统计,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人员出勤情况汇总后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一条请休假严格按照〈〈**************党工委******干部职工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管办〔2013〕39号)执行,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旷工1-2天的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6天至15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劳动合同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违反劳动合同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定期对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和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一、引言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内劳动合同的管理,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所有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办法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签订公司与员工达成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如下:1.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起止时间、公司名称、员工姓名、联系号码等。

2.工作内容:员工的职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员工的工作时间、每日工作小时、每周休假日等。

4.工资和福利:员工的薪资待遇、绩效考核标准、奖金制度、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5.劳动纪律与违纪处罚: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如违纪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合同解除和终止:双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等。

三、合同管理1.劳动合同备案:公司应将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报送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2.劳动合同存档: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存档归档。

3.合同变更与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或续签。

4.劳动合同查询:员工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劳动合同,公司应提供相应的查询方式。

5.合同解除和终止管理: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执行解除和终止程序。

四、合同执行1.双方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提供福利等权益。

员工应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2.合同变更管理:如双方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3.合同违约与纠纷解决:双方违反勒动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出现劳动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公司保留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3.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形式宣传本办法。

4.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

本办法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讨论并得到董事会的批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遵循合法、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公司与员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争议处理等事宜,公司各部门配合人事部作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六条员工应如实告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公司不得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

如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未向公司如实说明的,应由员工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1―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代表对公司规章制度和附件内容的认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等岗位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司保密事项的信息安全。

员工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

第八条员工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员工,应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外借、外派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权限及程序(一)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员工应当主动出示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各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证明无竞业限制问题,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二)原则上员工应在入职5天内在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50页)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50页)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实施对象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管理部门中层干部、其他员工及业务部门、仓库的员工。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下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参照如下建议年限与员工协商确定。

(1)中层及以上人员一般8年以上;(2)主要经营管理岗位人员一般5-8年;(3)其他人员一般为1-5年;第三条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工资、福利按公司制订的工资制度、福利制度及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实行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规定(一)约定培训服务期。

公司与参加培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服务期尚未履行的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计算。

培训费用包括公司为员工培训所支付的与培训学习有关的学费、路费、学习奖励等。

如服务期长于合同期的,则员工应为公司服务到服务期满为止。

(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规定。

1、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应保守商业秘密,如因个人原因泄露公司有关商业秘密的,应根据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2、在职期间,未经公司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任职的,一经发现查实,按其前两年年薪之和的二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3、在职期间,员工未经公司同意自行与他人共同设立与本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从事同类产品经营业务的,按其前两年年薪之和支付赔偿金。

4、属于竞业限制的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设立公司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违反者,要按损失程度支付违约金。

同时在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单位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维护劳动者和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合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受雇人主张劳动合同存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承认。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商议一致、公平交换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招用员工前,与拟聘用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征求或者告知拟聘用员工所加入的工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件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二)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三)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期限;(四)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歇息、休假的办法;(五)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六)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卫生;(八)违纪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去签字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上注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经劳动者允许,可以订立不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采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1. 引言本合同管理办法旨在明确和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有效管控和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等。

2. 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2.1.1 合同订立流程•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明确合同的内容、条款和约定。

•合同涉及金额较大或风险较高的,应经公司法务部审查确认。

•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合同生效。

2.1.2 合同备案•已生效的合同需备案。

•合同备案应由合同起草方负责,将合同副本存档,确保制度内所有相关人员可查阅。

•合同备案包括合同编号、合同起止日期、当事人及签字、合同副本等信息。

2.2 合同执行2.2.1 合同执行主体•合同执行主体应为公司内的具体部门或岗位。

•合同执行主体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确保合同执行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2.2.2 合同执行监控•合同执行主体应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汇报给合同管理部门,确保合同执行过程的监控和记录。

•合同执行情况应包括执行进度、问题及解决方案等信息。

2.2.3 合同变更和解决争议•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及时更新合同变更条款。

•合同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3 合同归档和销毁2.3.1 合同归档•合同归档应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合同存档安全、完整和易于检索。

•合同归档包括合同文件、合同备案信息和执行情况等。

2.3.2 合同销毁•合同存档期限一般为合同履行结束后五年。

•合同存档期满后,按照公司文件销毁规定进行销毁。

3. 合同管理授权3.1 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统筹和执行。

3.2 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经验,熟悉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和流程。

3.3 合同管理权限合同管理权限应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和岗位职责进行授权,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4. 相关责任和处罚对于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改正、停职检查、降低职务或辞退等。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新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新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资金、人力资源及招投标统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

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统筹公司本部、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学习贯彻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依据本办法开展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四)对劳动合同附属协议的订立及管理;(五)其他相关管理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依规、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各用人单位与员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经公司任命的直管子公司高管人员或推荐至控股公司的高管人员,一律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推荐至参股公司的高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由公司和参股公司协商确定。

薪酬发放主体与劳动合同签订主体一致。

遇特殊情况由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经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可以再次录用(原则上再次录用岗位应低于员工离职前任职岗位),不设试用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一)离职前曾任职公司本部主管及以上岗位,以及各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高管人员副职及以上岗位的;(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条件的;(三)公司切实需要的紧缺、关键人才;(四)获得公司高管人员成员书面署名推荐的;(五)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未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及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未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公司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二、劳动合同分类(一)公司员工合同分为《聘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两种。

(二)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基础,本办法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相关法规执行。

(三)所有员工用工合同均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双方经协商另立的条款可签订补充协议。

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分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作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属秘密级资料,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人按照保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一)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各区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二)员工入职时应签署集团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三)员工试用期表现合格,经所在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转正后,还应签定《补充合同》。

(四)《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员工应亲笔签署,员工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五)劳动合同续签: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济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合征询员工委员会意见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被迫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机构与职责(一)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编制、修订劳动合同文本,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建立、完善劳动合同档案等工作。

(二)各用工单位主要负责提出所在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意见,配合企业管理部做好所在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监督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制定(一)劳动合同制定程序企业管理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草拟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文本,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工会审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后使用。

(二)劳动合同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无相关工作经验的,实习期为6个月;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3-6个月。

(四)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首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三年。

2.第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五年。

3.第三次合同签订,除本人书面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签订期限。

第五条劳动合同签订(一)新进员工入职1个月内,由企业管理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2个月,企业管理部向所属单位及员工本人征集续签意见,由所属单位根据员工年度考核及整体表现情况提出续签建议,企业管理部依据使用单位建议及员工本人意见决定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5号)《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已经1995年2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代省长郑斯林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五日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条在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其在职职工和通过招收、调动、分配等渠道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应当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

第四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取消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以及企业内全民职工与集体职工、干部与工人、固定工与合同制职工等身份界限,由用人单位对各类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及要求;(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五)劳动纪律;(六)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是指与 ****** 签定劳 动合同,并在 ****** 劳动监察部门备案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人员管理第三条 ****** 原劳务派遣人员,经相关组织考核程序,可与 ****** 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 ******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需填写《 *****************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 份证复印件。

****** 和 ****** 有关规定,结合 ***************** 以下简称 ******)第六条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 各项法律法规 以及 ****** 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各用人单位应结合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岗位制定岗 位责任制, 并对岗位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各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 训,增强工作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第三章 考勤、考核第九条 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统计,于每月 3 日前将上月人 员出勤情况汇总后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部职工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 (试行) 》(**** 管办〔 2013 〕39 号) 执行,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旷工 1-2 天的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连续 旷工 3 天至 5 天的,扣发半个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 6 天至 15 天 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 15 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 30 天以 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严格按照《 **************党工委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 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稳定和劳动和谐,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制定和执行符合法律要求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本信息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1)名称及地址;(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3)组织机构代码证号;(4)营业执照副本。

2.劳动者基本信息:(1)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2)联系方式;(3)工作岗位及职位;(4)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5)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期限。

第三章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规范用工,维护劳动合同履行;(2)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和福利,依法保护劳动者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3)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各项福利;(4)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6)为劳动者提供发展机会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7)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和工作待遇,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爱护用人单位的财物和生产设备,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保障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3)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维护劳动和谐;(4)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5)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将企业机密透露给外人。

3.履行方式和期限(1)履行方式:劳动双方应当履行书面劳动合同的约定。

(2)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期限届满未续订或未另行约定的,即为劳动合同终止。

4.违约责任(1)如一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该违约责任应当包括经济补偿和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理工大学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理工大学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理工大学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适应学校事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要求,逐步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多样化用工体制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动合同制职工,是指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并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人部门是指学校各学院(部、所、中心)、党政职能部门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制职工是学校职工的组成部分,享有学校教职员工的权利与义务,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依法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劳动合同制职工统一纳入学校及用人部门人事管理。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以下岗位人员原则上按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1. 管理岗位九级及以下人员、教学辅助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及以下人员;2. 专职科研岗或其他需要采用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的岗位人员;3. 因工作需要经校长办公会决定的,按劳动合同制聘用的岗位人员。

第七条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明确招聘岗位,提出年度用人计划,报人事处审核后实施。

用人部门无岗位空额但确实亟需增聘人员的,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同意增加岗位数额,准予按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进行招聘;同意增加临时岗位数额的,按人事派遣制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人员聘用第八条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聘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

用人部门及下属机构、挂靠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聘用劳动合同制职工。

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九条学校与劳动合同制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依法约定。

第十条用人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实际,补充和细化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岗位工作职责,与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岗位工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岗位工作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岗位工作协议书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应报人事处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与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本办法规范管理劳动关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范围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公司各级子公司均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条企业在制订、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

此类制度应采用以下方式告知全体员工:(一)员工手册送达。

将上述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编制成册,送达全体员工并签字确认。

(二)会议宣传。

以会议形式宣传并讲解规章制度,做好员工签到,保留会议纪要。

(三)劳动合同约定。

将企业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员工应声明已知悉并自愿遵守。

(四)传阅。

将规章制度发至各部门,员工阅后签字确认。

第五条公司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的部门是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企业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应当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外派人员与公司司签订劳动合同。

其薪酬、福利待遇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外派人员应遵守集团公司和所任职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除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其他员工均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分为三年、五年两种。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与员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三年期限,第二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

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制度(doc 9页)

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制度(doc 9页)

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制度(doc 9页)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劳动厅鄂劳力[1996]11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有效)现将《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或问题,望即回告。

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部颁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动合同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指导、监督、组织、检查等手段,分别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实施的管理。

(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并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二)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变更后,原合同未作修改,补充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消失或经裁决、判决消失,劳动合同终止执行。

劳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第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决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任务完成;(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四)劳动合同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五)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已不具备主体资格;(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进行协商,经协商不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或一致同意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后15日内办理终止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通用)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通用)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通用)1. 引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本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2.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2.1 劳动合同的签订1.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署,并分别留存一份。

劳动合同须明确约定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保障等内容。

2.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安排,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2 劳动合同的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须书面形式。

2.劳动合同变更应在双方共同签订变更协议后生效。

3.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终止3.1 劳动合同的履行1.劳动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工作报酬。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继续履行原合同;如需终止,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3.2 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分为正常终止和特殊情况终止两种。

1.正常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依法解雇劳动者。

2.特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致残;劳动者其他无法继续劳动的情况;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合同。

4. 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4.1 和解协商劳动合同纠纷发生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并达成和解协议。

4.2 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如果和解协商不能解决纠纷,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3 法律诉讼如果调解或仲裁仍无法解决纠纷,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其他5.1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监督检查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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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or Contract Management Procedure(try out)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1.0 PURPOSE(目的)The purpose of the procedure is to establish the relation between company and staff, nail down the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sides and make the management of the labor contract regularly.为确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使劳动合同的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

2.0 SCOPE(范围)It is applicable for all the signing, visa, renewing and terminating of labor contract of domestic staff.公司全体境内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签证、续签及终止作业均适用。

3.0 REFERENCE DOCUMENTS(参考文件)4.0 RESPONSIBILITY(职责)Made by Human Resources and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according to the Labor Law of the People’sRepublic of China and approved by director and manager.由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订,总经理/董事长核决。

5.0 SAFETY(安全)N/A6.07.0 PROCEDURE(程序)7.1 Labor contract signing劳动合同签订7.1.1 Signing the labor contract with staff by company.以公司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7.1.2 New employee signs the labor contract with the company on the same day ofregistering.新进员工于报到当日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7.1.3 Contract shall be signed in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unconstraint and following theprinciple of consensus. The most important is that it shall not violate the national lawsand regulations.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7.1.4 Ways to sign the labor contract :劳动合同签订方式:The unified contract is used as the labor contract. As for the visa and number ofthe labor contract, they are operated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s of the personnel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of Shanghai.公司使用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需要签证及签订份数依上海市政府劳动人事部门之规定操作。

7.2 Term of the labor contract :劳动合同期限7.2.1 To regard a concrete job or a job of period of time as term:以完成一项具体的工作或一个阶段的工作期限:A. Generally, the term of this kind of contract is under one year;此类合同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下;B. It is applicable for casual labors.此类合同期限适用临时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7.2.2 Fixed term:固定期限A. Generally, the fixed term contract is one year.此类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B. It is applicable for formal staff whose probationary period is 3 months.此类合同期限适用于编制内的正式员工,适用期三个月。

7.3 Labor contract renewing :劳动合同的续签:7.3.1 Once the fixed term contract expires, it will be renewed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contract term and the same time limit automatically if both sides have not notified eachother about the termination.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双方均无解约统治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合同条款及相同期限自动续约。

7.3.2 Human Resources and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filling in theCognizance Form for Renewing the Labor Contract one and a half months before thelabor contract expires, and submits it to the manager of the employing department forconfirming.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半月填写《劳动合同续签认定表》送用人单位权责主管进行续签合同认定。

7.3.3 Direct manager of employing department shall write down the explanation and submitit to the manager for approving, once it confirmed that the employee will not renew thelabor contract with the company. Then the Human Resource and AdministrationDepartment shall fill in the Labor Contract Termination Notice, and notify the employeeone month prior to the termination of the labor contract and handle the leavingprocedure one day prior to the expiry of the contract according to Exit ManagementProcedure.经认定不再续签之员工,用人单位直属主管填写说明,呈权责主管核准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填写《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于合同到期前一日依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办理离职手续。

7.4 Labor contract terminating劳动合同的终止Labor contract will be terminated at once if the term of the labor contract expires or the appointed condition appears.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7.5 Labor contract canceling:劳动合同的解除7.5.1 The company need not notify the staff about the dismissal if the staff has one of thefollowing situations: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无须预告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辞退):A. Examined that is not qualified to be employed in probationary period;在适用期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B. Fail to turn the organization affiliation within fixed time;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调转人事关系;C. Removed form the rolls because of violating the labor discipline or rules andregulations of LOA;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被除名;D. Badly investigated th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or the reeducation through labor;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5.2 LOA will notify the staff about the dismissal in written form 30 days in advance if thestaff has one of the following situations: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A. Due to illness or injury not caused in working time that he or she can not be engagedin the original work or the work transferred by company after legal medical treatmentexpires.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B. Employee who is not competent to the work or can not competent to the work aftertraining or transferring to another post;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C. The objective situation that the labor contract relies on changes so that the originalcontract is unable to fulfill. In such situation, he or she can be dismissed if both sidescan not reach the agreement.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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