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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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准确掌握我区古树名木资源现状,提高我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开展本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沪绿委办[2017]6号)要求和《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崇明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客观记录和生动反映社会发展和自然变迁的痕迹,是我区创建世界级生态岛的重要不可再生自然资源。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是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古树名木普查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摸清全区古树名木资源底数对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推进编制保护方案,制订保护措施,完善保护政策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

全面查清我区范围内古树名木资源的数量、种类、分布

情况、生长状况、权属责任单位、传说记载情况及数码照片等,建立健全全区古树名木信息库,并录入全市统一的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古树名木动态管理,掌握我区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加强我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范围对象

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未纳入现有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名册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

(一)古树资源:树龄预估达到100年以上的树木。

(二)名木资源: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学价值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三)古树后续资源:树龄预估达到80-99年的树木。

四、技术规范

以国家林业局2016年10月颁布的《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LY/T 2738-2016)》及《上海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细则》为主要依据,科学规范做好普查工作。

五、组织架构

为切实做好本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区建设管理委和区绿委办成立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杰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副组长:林家骏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陈军区农委副主任

组员:沈宇峰区建设管理委绿化管理科副科长

施德洲区农委林业科科长

张林荣区绿化管理所所长

黄卫峰区林业站站长

下设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及数据汇总上报等具体事务,并组建成立古树名木普查专家鉴定小组。

办公室主任:林家骏、陈军;成员:区建设管理委绿化管理科、区农委林业科、区绿化管理所和区林业站相关人员。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委绿化管理科。

各乡镇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普查工作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实地调查,组织普查人员在所辖行政区域内(包括农村和城镇建成区、国有、民营单位、私人宅前屋后、林地、公园等全区域)实施普查,并汇总上报普查成果。

六、时间安排

此次普查自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乡镇组建普查工作小组,发动各村实地排摸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乡镇普查小组根据各村上报数量,组织人员现场采集相关数据,普查小组成员以乡镇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网格巡查员为主,乡镇林业部门安排2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把关。

第二阶段:实地普查鉴定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

各乡镇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进行实地调查登记,对照《上海市开展古树名木资源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初步筛选后对每株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

进行实地踏勘核实、测量、定位、拍照,如实填写《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和《古树后续资源每木调查表》,对疑难问题和可疑树种,填写相关表格并采集标本后,及时送有关专家鉴定。各乡镇应于每月25日前向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分类,市普查鉴定小组负责对古树名木进行鉴定,区普查鉴定小组负责对古树后续资源进行鉴定。

第三阶段:数据汇总—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

各乡镇将现场调查的资料汇总,形成完整的普查成果,包括纸质资源和电子数据,一并上报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信息报送—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

经市古树名木鉴定小组和区古树后续资源鉴定小组确认的,符合纳入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需告知养护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落实管护责任,乡镇普查小组整理相关资料和报表送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对信息资料汇总后,上报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普查工作小组,制定各乡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辖区内的古树资源得到普查登记。

(二)强化业务培训。乡镇应选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绿化林业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集中业务培训,经过培训的各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对乡镇的普查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组建一支能熟练掌握普查技术要领的普查工作队伍。

(三)强化质量管理。各乡镇切实把好普查工作质量关,建立健全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质量管理和技术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相应工作责任,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无误,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可靠。对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督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普查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应建立完整的普查档案,包括普查文字、影像和电子档案,并上报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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