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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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复查评分表

文明单位复查评分表
2查阅档案资料
14业务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6分
1、业务工作在本行业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工作实绩显著42、查阅资料
15、内外环境面貌12分
1、干净: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3分
2、整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3分
3、美观:内外环境美观宜人,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3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得分
负责人
8、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10分
1、注册志愿者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2分
2、共产党员带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分
3、每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次以上
查阅资料
9、文明交通4分
1、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宣传教育活动2分
2、单位车辆遵守交通法规95%以上
1、查资料
2、根据交管部门提供
查阅资料
2、道德建设情况(10分)
1、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2分
2、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议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每季度公布一次上榜人名单事迹2分
3、举办道德讲堂和先进人物报告会6次以上(6分)
1、3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2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
3、法治建设情况(4分)
1、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分
文明单位复查评分表
10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得分
负责人
1、组织领导情况(13分(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有文、图片和录像资料(3分)
2、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至少2次,有会议记录。(2分)
3、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任命的文件(2分)
4、创建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台账、有创建活动简报(每月至少一期)、有年度工作总结。6分

关于做好金华市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金华市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金华市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的通知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金华市级文明单位:今年起,金华市级文明单位实行“两年复评一次、评选和复评交叉进行、评选当年不复评、复评当年不评选”原则,根据金市文明办…2010‟22号文件精神,今年作为复评年,将组织开展金华市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评对象2010年前已命名、确认的金华市级文明单位,名单附后。

二、复评依据和检查重点各文明单位在认真对照《金华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标准基础上,应结合自身实际,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内容,做好复评迎检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2009年至今的复评总结汇报材料;二是参照《文明单位台帐资料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归纳整理2009年至今的复评台帐资料;三是有一套内容齐全、装订成册的制度汇编;四是对荣誉室、活动娱乐室等各类文体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并通过资料汇编、图片展示,充分体现活动开展的丰富性、活跃性;五是加强文明环境建设;六是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做到整洁、有序、美观;七是服务窗口做到各项服务机制健全,环境整洁亮丽,方便群众办事(主要针对窗口单位)。

三、复评的程序和办法1.各复评单位要对照《金华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先进行自评,认真完成《金华市文明单位复评表》(一式三份)书面稿及电子稿,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于2010年10月20日前上报市创建办文明科,逾期未上交的视为放弃。

地址:江滨北路281号,联系人:龚争艳、龚少斌,联系电话:85570381,邮箱:gzy1111@。

2.材料汇总后,市创建办将按照《金华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标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已经撤销、合并、更名的单位,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上报金华市文明办。

四、几点要求1.各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复评工作,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抓好落实。

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做好指导和检查工作,切实担负起复评检查的责任,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开展。

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

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

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实用版)目录一、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的背景和意义二、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的流程和标准三、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的注意事项四、全国文明单位复审对单位的影响正文一、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的背景和意义全国文明单位是我国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代表着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高度成就。

为了保持这一荣誉,全国文明单位需要接受复审。

复审旨在检验单位在文明创建方面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推动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的流程和标准全国文明单位复审一般分为四个阶段:申报、初审、复审和公示。

申报阶段,单位需提交文明单位复审申请及相关材料;初审阶段,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复审阶段,由专门的复审组对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公示阶段,复审结果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审的标准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思想教育、道德风尚、文化建设、环境秩序、创建活动、工作业绩等七个方面。

每个方面都有具体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单位需要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和改进。

三、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全国文明单位复审过程中,单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认真研读复审文件,了解复审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定。

2.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员参与、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3.注重创建活动的实效性,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创建活动,提高员工的文明素质。

4.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争取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四、全国文明单位复审对单位的影响全国文明单位复审对单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复审,单位可以全面了解自身在文明创建方面的优势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向,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复审结果对单位的社会声誉和员工荣誉感具有重要影响,有利于激发员工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推动单位持续发展。

总之,全国文明单位复审是检验和推动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手段。

全省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考核细则

全省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考核细则
测评指标
测 评 内 容
分 值
得 分
I-2
思 道
想 德
教 风
育 尚
深 良
入 好
(18分)
II-8
思想政治工作
1、重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中心组将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纳入学习内容。
2
2、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及时解决好困难职工、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测 评 内 容
分 值
得 分
I-3
学 文
习 体
风 卫
气 生
浓 先
厚 进
(13分)
II-12
业务学习
1、业务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职工业务学习参与率高。
2
2、重视职工再教育,有鼓励职工继续学习的激励措施,并取得实效。
2
3、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科室(处)、学习型班组活动。
1
II-13
2
2、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每年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少于四次。
2
3、领导班子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
1
4、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整体素质较好,群众满意率高。
1
3、开展反“黄赌毒”邪教等丑恶现象宣传教育活动,单位职工无参与“黄赌毒”法轮功等邪教活动。
2
II-20
应急处置
1、单位有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具体措施。
1
II-1
信访工作
1、信访工作有专人分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社会文明风气,推动文明素质的提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文明单位测评的目的是评定单位在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规范、文明礼仪等方面的表现,为社会提供文明单位的标杆和榜样。

第四条:测评分为申报、初评、终评三个阶段。

第二章:申报阶段第五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文明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六条:单位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将取消该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七条:单位申报材料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初评资格。

第三章:初评阶段第九条:初评阶段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单位进行评估。

第十条:初评主要评价单位在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宣传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一条:初评结果应公示,并给予单位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终评阶段第十二条:终评阶段主要对初评合格的单位进行终评。

第十三条:终评主要评价单位在文明建设工作中的成效、影响力以及对社会的贡献。

第十四条:终评结果由专家评审,决定是否评选为文明单位,并给予单位相应的评级。

第十五条:终评结果应公示,并给予单位评选证书。

第五章:奖惩和宣传第十六条:对于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并举行颁奖仪式。

第十七条:对于未能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相关部门应给予监督、指导,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惩罚,直至取消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十九条:对于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其示范带动作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有关部门所有。

以上为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省级文明单位验收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验收标准

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2年版)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考核工作,加强对全省各级文明单位的管理,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的有关精神,借鉴外省(市、区)考核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标准,供各市、有关企业、省直机关、省管企业文明委在省级文明单位复查、推荐中使用。

1、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考核标准共设置组织领导、道德建设、业务工作、文体活动、科学管理、环境卫生、创建活动、特色指标8个测评项目,共28条测评内容,满分为105分。

2、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法。

3、申报前12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2)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3)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4)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5)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6)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7)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8)发生其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标准

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标准
未组织志愿者服务、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的扣2分;
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未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力的扣1分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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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了解








效15分
1。创建学习型单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组织读书学习、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
5
无创建学习型单位计划的扣1分;
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文明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l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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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








范15分
1.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落实,职工以及其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6
工会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的扣1分;
职代会制度未能坚持,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扣1分;
未建立公开办事制度或执行不力的扣1 分;
未组织开展干部职工读书学习活动的扣1分,未建立相应考核制度的扣1分;
业务技能培训率低于85%的扣1分,低于80%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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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
2.文化建设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氛围浓厚,凝聚力强,典型影响广泛且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5
单位图书室、活动室等文体设施不健全的扣l分,不正常开放的扣1分;
生产、办公场所缺少宣传本单位文化特色内容的扣1分;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和培育新时期连云港精神
4
未制订年度思想道德教育计划或要求不明确的扣1分;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少于4次扣1分;

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单位(镇、村、街道、社区)评选和省级文明单位(镇、村)复评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单位(镇、村、街道、社区)评选和省级文明单位(镇、村)复评的通知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单位(镇、村、街道、社区)评选和省级文明单位(镇、村)复评的通知温文明委〔2012〕8号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属各单位:为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水平,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文明单位(镇、村、街道、社区)评选和浙江省文明单位(镇、村、行业)复评的通知》(浙文明〔2012〕7号)要求,决定开展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街道、文明社区评选和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复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工作(一)申报范围和条件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对象要符合《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浙文明〔2010〕6号)规定的标准,文明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获得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

省级文明村镇申报对象要符合《浙江省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浙文明〔2010〕7号)规定的标准,文明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获得市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乡镇(二星级及以上)和行政村。

省级文明街道的申报对象要符合《关于开展文明街道创建活动的意见》(浙文明〔2008〕7号)规定的标准,并已获得过市级文明街道荣誉称号的街道。

已改制为街道的原省级文明镇,可提出申报并经考核确认后变更为省级文明街道。

省级文明社区申报对象要符合《浙江省文明社区测评标准》,自评总分达到85分以上,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成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并已获得市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的社区。

(二)申报名额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名额,在总体把握各地、各部门现有省、市级文明单位数量和近年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省级文明镇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文明办依据《浙江省文明镇(乡)测评表》进行考核,择优推荐4个镇(乡)。

省级文明村的申报名额,在各县(市、区)文明村创建基础上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省级文明街道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文明办进行考核,择优推荐2个街道。

重新申报评选省级文明街道和原省级文明镇变更为省级文明街道的,名额不占分配指标。

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

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

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摘要:一、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的意义二、复审标准与要求1.组织领导2.思想建设3.作风建设4.业务工作5.社会责任6.创新与成果三、如何准备复审材料四、复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五、复审通过后的意义和展望正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是对企事业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全面评估。

复审旨在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成果,提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以下是关于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的详细解读。

一、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的意义全国文明单位复审是对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肯定,也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可。

通过复审,企事业单位可以发现自身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进一步提升整体素质。

同时,复审结果也是企事业单位在社会上的信誉度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二、复审标准与要求1.组织领导: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2.思想建设: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学习,提高政治觉悟。

3.作风建设: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树立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4.业务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5.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6.创新与成果:注重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果。

三、如何准备复审材料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复审要求,认真整理相关材料,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制度建设、活动开展、成果展示等。

同时,要充分展示企事业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特色和亮点,突出成效。

四、复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高度重视: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复审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复审工作顺利进行。

2.严密程序:严格按照复审程序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沟通协调:加强与评审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复审进展,争取支持。

4.注重整改:对复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关于做好金华市文明单位复评和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金华市文明单位复评和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磐文明办〔2014〕3号关于做好金华市文明单位复评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各市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根据金市文明办〔2014〕7号文件精神和《金华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现将金华市文明单位复评和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复评工作1.复评对象。

历届市级文明单位(不包含全国、省级文明单位和2013年度新命名的市级文明单位)。

2.复评工作的组织。

市级文明单位的复评,由县文明委组织开展,市文明办组织抽查。

3.复评程序。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2014年度金华市文明单位复评项目表》进行自评,填写《金华市文明单位复评表》,县文明办将于5月中旬按照《金华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所属金华市文明单位进行考核、联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已经撤销、合并、更名的单位,酌情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市文明委根据县文明委提出的意见,经抽查、联评后,对现有市级文明单位进行审核确认,复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4.有关政策。

对存在重大问题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含负面报道、来信来访等)的单位,予以撤销荣誉称号处分;对创建意识明显淡化、工作明显滑坡的单位或已丧失先进性、在年终考核列末位的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予以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淘汰数不低于原有总数的3%。

二、关于申报工作县级文明单位命名满两年的可申报市级文明单位。

各单位在自查自评自愿的基础上,将申报表报县文明办。

县文明办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市文明办推荐。

三、工作要求1.注重创建过程。

各单位要以此次申报和复评为契机,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把申报、争创和复评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注重过程,讲求实效,使申报、争创和复评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创建水平的过程,成为树立典型、激励后进、不断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员工文明素质的过程。

2.突出创评重点。

各单位要自觉地将创建活动与中央和省、市、县文明委的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自觉回应社会关切,关心关注群众诉求,在争创和复评中突出文明城市创建、“最美人物”选树、“诚信”主题教育、志愿服务、“双百结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培育等各项重点工作。

文明单位考核评分标准(量化)

文明单位考核评分标准(量化)
1.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有教育载体活动(4分);
资料审核
2.开展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有学习笔记、心得,有参与各类培训、知识竞赛(3分);
3.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为干部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分)。
基本
标准
主要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第五条
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氛围和谐
12分
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具体、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范。综合运用各种现代科学管理手段,各个工作环节有序、高效运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教育,制度完善,强化监督,严肃惩处,标本兼治。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民主气氛浓厚,纪律严格,奖罚分明;见义勇为,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平安建设”工作上轨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工作落实。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考评方法
得分
第三条
道德
建设
有效
社会
责任
落实
10分
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成为道德风尚。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实践活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有成效,无政策外生育、无铺张浪费、无封建迷信、无“黄、赌、毒”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踊跃参与共建和开展“爱心超市”、“结对济困”等创建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主动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登记情况资料审核
备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文明单位评选实行末位淘汰制。
1.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创建计划、总结、规划与单位工作计划、总结、规划同部署(5分);

浙江省文明县(市、区)测评体系(试行)

浙江省文明县(市、区)测评体系(试行)

浙江省文明县(市、区)测评体系(试行)2011年3月说明一、浙江省文明县(市、区)定义浙江省文明县(市、区)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城市农村协调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均衡覆盖,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县(市、区)。

浙江省文明县(市、区)是反映县(市、区)域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1. 申报浙江省文明县(市、区),必须获得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荣誉称号;2. 申报浙江省文明县(市、区),县(市、区)级以上文明村建成率应不低于55%,其中市级以上文明村建成率应不低于15%,省级文明村建成率应不低于5%;市级以上文明乡镇建成率应不低于50%,其中省级以上文明乡镇建成率应不低于25%;13. 申报浙江省文明县(市、区),辖区内农业人口占户籍人口的比例应不低于40%。

4. 申报前一年度至申报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不得申报:(1)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有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中,累计有3人(含)以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发生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3)县(市、区)人口计生工作未达到上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的。

三、分值测评采用千分制计分,满分1000分。

达到测评指标要求的,按相应指标的满分记分;达不到指标要求的,根据情况相应扣分。

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

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

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摘要:一、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的意义二、复审标准与要求1.组织领导2.思想建设3.业务工作4.服务质量5.诚信经营6.社会责任7.职工素质8.企业文化9.环境卫生10.表彰奖励正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目标:提升企业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全国文明单位复审是对企事业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果的再次检验,旨在推动企事业单位不断优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会责任感,从而提升整体素质。

为确保复审顺利通过,企事业单位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提高组织领导力度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同时,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思想建设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强化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

三、优化业务工作企事业单位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四、诚信经营企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循市场规律,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要加强对企业诚信文化的宣传,提高职工诚信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诚信管理体系。

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事业单位要关注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

要关心职工福利,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六、提高职工素质企事业单位要重视职工队伍建设,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职工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

七、打造企业文化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

要加强企业内部宣传舆论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

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标准

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标准
结合单位实际,每年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2次以上,员工队伍整体素质高。(3分)
倡导和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开展各类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活动,单位风气良好。(3分)
文化建设
(10分)
重视企业文化和机关、事业单位文化建设,提炼和形成单位核心精神,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强。(5分)
单位文化设施完备齐全,每年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3次以上,文化生活内涵丰富。(5分)
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规划、有措施、有制度,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领导班子每年研究创建工作2次以上。(5分)
业务实绩
(10分)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业务指标处于本地区、本行业领先水平。(10分)
员工教育
(10分)
思想道德教育有制度规范,有计划安排,针对性强,员工对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知晓率达90%以上。(4分)
社会贡献
(20分)
积极参与“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每年双向互动3次以上,对结对村支持帮扶作用大。(8分)
积极参与当地各项文明创建和共建活动,作出较大贡献。(6分)
热心支持各项公益事业,建有志愿者组织,每年参加或组织开展各尖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6分)
示范作用
(15分)
文明单位主体意识强,始终保持先进性,创建经验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或充分肯定。(5分)
单位管理
(10分)
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单位内、外部关系和谐有序。(6分)
重视生态建设,环境优美、环保、洁净,工作和生活环境舒适。(4分)
创建活动
(15分)
创建活动氛围浓厚,员工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100%,满意率达90%以上。(5分)
广泛开展文明窗口、班组、岗位、员工等基层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基础扎实。(10分)

2024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2024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2024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一、考核标准
(一)文明社会建设
1、尊重社会公德,注重社会纪律,坚持法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守道德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在各方面树立起良好的社会风尚。

2、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推动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

3、关注社会热点和大议题,传播正能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正确的价值观,做好社会治理与社会责任服务。

(二)文明行为
1、以德报怨、善行从心,发扬仁义礼智信,表现自身的文明形象,推动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2、注重文明礼仪,尊重老人、尊重残疾人、尊重弱势群体,尊重他人,维护节日活动的文化环境,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加强文明教育,以文明规范行为,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的交流社会,制止不文明现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文明精神文明
1、以发展经济、社会文明、政治文明、文化文明为目标,发挥引领作用,弘扬文明文化,引导各方为推动各领域文明发展而努力。

2、倡导精神文明。

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各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省直属各单位:经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同意,现印发《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使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经自我申报、群众评议和所在地基层党政部门审核、推荐,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考核、评选,由县以上(含县,下同)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综合性先进集体。

第二章文明单位的标准第三条文明单位称号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的最高的集体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建设的标准为:(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要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领导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考核。

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高。

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二)业务工作实绩显著。

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科学决策,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本行业、本地同类型单位先进水平。

(三)思想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各种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风气和干部群众精神状态良好,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重视科学文化学习,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

计划生育工作好。

(四)环境优美环保达标。

环境清洁,绿化美化,卫生管理和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本地先进水平。

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考核细则(满分100分)-2011年

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考核细则(满分100分)-2011年

关于印发《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
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文明办,省直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工作和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工作的通知》(豫文明[2011]5号)要求,为做好今年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的复查工作,省文明办制定了《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考核细则》。

一、《细则》满分为100分,其中,群众评议20分,查阅资料40分,表彰奖励10分,实地考察30分。

二、年度复查考核得分不满70分的给予撤销处理,不满80分的给予警告处理。

对更名、自行消失和合并重组的省级文明单位,要认真进行核实确认并上报省文明办备案。

三、本《细则》由省文明办负责解释。

现将《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文明办
2011年7月11日
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考核细则
(满分100分)
一、省级文明单位群众评议表(20分)
评议说明:按照评议项目,对评议内容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和相应分值进行评议打分,在“得分”栏中标明所得分数。

该评议表满分为20分。

须严格在限定分值内打分,否则无效。

在总体评价一栏中对“同意、不同意”划“√”,如果同意,该表计分;如果不同意,该表不计分,计入评议人数。

空白表视为弃权,每1份弃权表扣0.4分。

备注:群众评议由被复查单位抽取在职人员总数的60%参加评议,最多不超过50人。

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评分表(80分)
计分说明:该表分查阅资料、查看奖励(2010年以来)和实地考察三部分,满分为80分,其中查阅资料部分为40分,表彰奖励10分,实地考察部分为30分。

台州市文明单位考评细则

台州市文明单位考评细则

台州市文明单位考评细则一、综述台州市作为一个富有活力和文化底蕴的城市,重视文明单位的评选和考评工作,以促进企事业单位的文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本文将详细介绍台州市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包括考评标准、评分细则和奖励措施等内容。

二、考评标准1.组织管理(1)单位章程:单位是否拥有明确的章程并坚持执行。

(2)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是否团结、协作,并具备良好的领导风格。

(3)员工激励:单位是否实行合理的员工激励机制,并关心员工的学习和成长。

(4)内外交流:单位是否积极开展内外交流活动,增进与其他单位的合作和沟通。

2.工作效率(1)生产/服务效率:单位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是否高效、精确。

(2)绩效评估:单位是否建立了科学的考评机制,并将绩效考评作为重要依据。

(3)创新能力:单位是否鼓励员工创新,并注重创新成果的转化和落地。

3.社会责任(1)环境保护:单位是否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并参与环保活动。

(2)社会公益:单位是否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文化传承:单位是否重视传承和发展本地区的文化遗产,如语言、音乐、舞蹈等。

(4)社会安全:单位是否注重员工和社会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评分细则根据考评标准,台州市文明单位考评实行综合评分制,最高分为100分,按照以下指标进行评分:1.组织管理:20分2.工作效率:30分3.社会责任:50分四、奖励措施台州市将根据文明单位考评成绩,设立丰厚的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表彰:对获得较高评分的单位给予表彰,并在媒体中进行宣传报道。

2.奖金:向获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发放奖金,用以鼓励单位的文明发展。

3.税收优惠:对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五、总结台州市通过制定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倡导和推动单位的文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台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通过奖励措施,鼓励更多的单位积极参与到文明单位评选工作中,共同推动台州市文明事业的蓬勃发展。

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技巧]

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技巧]

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浙文明〔2010〕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坚持科学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社会广泛认可的先进单位,是由省、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命名表彰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单位加强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形象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基础工程。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本,突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宗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先进文化建设,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深入实施,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文明单位创建应纳入各地各部门总体工作部署,作为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范围和标准第六条文明单位必须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建有中国共产党或中国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七条文明单位应达到以下基本标准:(一)班子正气,领导垂范。

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重要参与作用。

领导干部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弘扬正气,勤政廉政,作风民主,以身作则,在群众中威信高。

(二)业务领先,实绩显著。

浙江文明城复评评分细则

浙江文明城复评评分细则
问卷调查
1
II-2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7诚信政府建设
1.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
2.政府在民事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契约;
3.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高、工作作风实、服务态度好。
抽查工商登记处、车管所、婚姻登记处等各1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6分。
随机抽查5个行业(医疗为必查行业),取5个行业得分的平均值。
实地察看
5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分值
I-3
人文环境
II-5
思想道德建设
-14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
1.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
2.有县(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正常开展活动;
公共和医疗卫生
-43食品卫生
1.食品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2.不制作、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实地察看
1.5
II-15
公共设施
-44无障碍设施
1.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及上述场所的公厕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
2.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7分,直至扣完。
实地察看
2
-32群众对政府遏制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满意度
按照“满意”为该项分值的100%、“基本满意”为该项分值的66%、“不满意”为该项分值的33%,计算最后得分。
问卷调查
1
-33群众对政府扫除黑恶势力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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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业务指标处于本地区、本行业领先水平。(10分)
员工教育
(10分)
思想道德教育有制度规范,有计划安排,针对性强,员工对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知晓率达90%以上。(4分)
结合单位实际,每年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2次以上,员工队伍整体素质高。(3分)
倡导和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开展各类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活动,单位风气良好。(3分)
创建活动
(15分)
创建活动氛围浓厚,员工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100%,满意率达90%以上。(5分)
广泛开展文明窗口、班组、岗位、员工等基层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基础扎实。(10分)
社会贡献
(20分)
积极参与“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每年双向互动3次以上,对结对村支持帮扶作用大作出较大贡献。(6分)
热心支持各项公益事业,建有志愿者组织,每年参加或组织开展各尖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6分)
示范作用
(15分)
文明单位主体意识强,始终保持先进性,创建经验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或充分肯定。(5分)
积极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在行风建设、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表现突出,对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起到良好带动作用。(5分)
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5分)
合计
注:1.复评工作依据《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主要参考本表各项目及内容。
2.文明单位存在下列情况,评定为不合格: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的;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其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事件的。
文化建设
(10分)
重视企业文化和机关、事业单位文化建设,提炼和形成单位核心精神,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强。(5分)
单位文化设施完备齐全,每年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3次以上,文化生活内涵丰富。(5分)
单位管理
(10分)
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单位内、外部关系和谐有序。(6分)
重视生态建设,环境优美、环保、洁净,工作和生活环境舒适。(4分)
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标准
项目及分值
主 要 内 容
得 分
班子建设
(10分)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弘扬正气,勤政廉政,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高;员工对单位领导班子评价优秀率达90%以上(5分)
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规划、有措施、有制度,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领导班子每年研究创建工作2次以上。(5分)
业务实绩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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