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归档细则
《地质资料归档细则》课件
地质图件:包括地质图、 地质剖面图、地质柱状图 等
地质数据:包括地质样品 数据、地质测试数据等
地质文献:包括地质文献、 地质论文、地质书籍等
地质档案:包括地质档案、 地质档案目录等
其他地质资料:包括地质 照片、地质录像、地质模 型等
地质图: 包括地形 图、地质 图、矿产 图等
地质剖面 图:包括 地质剖面 图、地质 柱状图等
地质调查报告
地质勘探报告
地质灾害防治报告
地质环境监测报告
地质资料数字化成果
其他与地质资料相关 的文件和资料
PART THREE
地质资料归档时间:应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地质资料归档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归档 地质资料归档频率: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归档 地质资料归档时限: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重要性:地质资料是地质科学研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基础
归档目的:确保地质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为后续研究和开发提供依 据
保存地质资料,为科学研究提 供依据
提高地质资料的利用效率,促 进地质工作的发展
保障地质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 性,防止丢失和损坏
便于地质资料的查询和检索, 提高工作效率
图片资料:需提 供原始文件和描 述文字
地图、图表资料: 需提供原始文件 和说明文字
软件、程序资料: 需提供原始文件 和操作说明
PART FIVE
扫描:使用扫描仪将纸质资料转换为电子文件 识别:使用OCR软件识别扫描后的文件,转换为可编辑的文本 存储:将数字化后的文件存储在安全的存储介质中,如硬盘、云盘等 备份:定期备份数字化后的文件,防止数据丢失 管理:使用档案管理系统对数字化后的文件进行分类、检索和管理 安全:确保数字化后的文件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损坏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原始地质资料是指地质勘探、研究及实验所产生的各种记录、数据和样品等材料,包括地质调查、勘探、钻探、采样、测量等方面的原始数据和记录资料。
为了保证这些重要的原始地质资料能够得到有效保存和利用,需要对其进行立卷归档。
一、立卷
立卷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则将原始地质资料整理成册,并进行编号。
每一个卷中应包含相应的文件和数据,同时需要注明文件名称、日期以及编号等信息。
二、归档
归档是指将已经整理好的卷按照一定的规则放置在相应的位置上,以便于后续查阅和利用。
在归档过程中需要注明卷号、存放位置以及存放时间等信息。
三、规则
1. 立卷规则
(1)每个卷应当具有唯一的编号,并且编号应当与文件名称相关联。
(2)每个卷中应当包含同一类别或同一时间段内相关联的文件和数据。
(3)每个文件都需要进行标注,包括文件名称、日期以及编码等信息。
同时需要对文件进行分类,方便后续查阅。
2. 归档规则
(1)每个卷都需要进行标注,包括卷号、存放位置以及存放时间等信息。
(2)根据不同的存储要求,可以将卷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归档。
例如,可以将地质勘探资料和地质研究资料分开归档。
(3)在进行归档时需要注意保护原始地质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于一些特殊的文件或数据需要进行密封保存。
总之,原始地质资料的立卷归档是保证其完整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合理的规则和标准,可以有效地管理和利用这些重要资料。
地震勘探资料归档及保管要求
地震勘探资料归档及保管要求
地震勘探资料是非常重要的科研数据,对于地震研究和地质勘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地震勘探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归档和保管。
以下是地震勘探资料归档及保管的要求:
1. 建立完善的归档系统,地震勘探资料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勘探地点、勘探时间、勘探方法、数据类型等信息。
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每份资料都能够被准确地归档和检索。
2. 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地震勘探资料的采集、整理和归档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应当定期对资料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及时性和有效性。
3. 设立专门的资料保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地震勘探资料保管机构,负责对勘探资料进行长期的保管和管理。
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设施和人员,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可靠性。
4. 制定保密措施,地震勘探资料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和商业利益,因此在归档和保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采取必要
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不被泄露。
5. 开展科学研究和利用,除了对地震勘探资料进行保管外,还
应当鼓励科研人员和相关单位对这些资料进行科学研究和利用,促
进地震研究和地质勘探的发展。
总之,地震勘探资料的归档及保管是地质科研工作中不可或缺
的重要环节,只有做好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和
利用这些宝贵的科研数据。
江西省地质档案馆地质环境类资料汇交规定
地质环境档案移交归档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档案资料汇交工作,确保档案的系统、完整和准确,使档案更好地服务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档案资料汇交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高度重视地质环境处档案汇交工作。
地质环境档案是地质环境工作历史记录,是今后地质环境管理、研究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地质环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承担单位(编制单位)要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宗旨,及时将地质环境档案按要求整理后提交省国土资源档案馆归档。
2.准确把握地质环境档案汇交的基本要求。
所有汇交档案资料必须是经过最终审查的全部成果,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范要求,做到整理规范,编目清晰,统一打印装订,并将文本、附图、附表及影像等资料刻录光碟。
对汇交档案资料不符合管理规范或不按要求修改完善的,视为未汇交地质环境档案。
二、具体要求汇交的地质环境档案应包含纸质档案一份,电子光盘一张。
(一)、地质环境纸质档案整理要求1.收集修整:对归档文件已破损的,应予以装裱、修复。
幅面大于A4的文件,应在不影响日后使用效果的情况下进行折叠(图纸折叠成A4纸张大小)。
2.编写页码:用页码机对每卷材料编页码,编写工整,使用不易褪色的黑色印油,采用三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从001开始)。
编码时注意文件的正、反两面,正面标注在文件的右上角、反面标注在文件的左上角,一般封面不编码。
3.著录编目:卷内文件目录格式详见附件,著录卷内文件目录时应注意:A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次填写的序号。
B文号:即文件的发文字号,或合同编号,审批编号,图件号。
C责任者:是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或合同双方名称。
D文件题名:文件标题按原标题写,不要随意改动和简化,无标题情况视文件内容自行拟制。
E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如20170808。
地质调查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地质调查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地质调查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提升地质调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地质调查工作并产生相关资料档案的部门和人员。
责任与权限1. 地质调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每个地质调查项目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
3. 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存储、检索和归档工作。
4. 所有参与地质调查的人员有责任积极配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并保护资料的安全。
地质调查资料档案管理流程1. 资料整理阶段- 地质调查结束后,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参与人员将采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并进行初步分类和编号。
- 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进一步整理和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并分配档案编码和档案存储位置。
2. 资料存储阶段- 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整理好的资料进行存储,并建立电子备份。
- 资料应存储在专门的存档库中,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进行组织。
3. 资料检索阶段- 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需要使用资料的人员,可以向资料档案管理人员提出检索申请。
- 资料档案管理人员根据申请,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并记录检索情况。
4. 资料归档阶段- 资料档案管理人员根据资料存储期限和重要性,进行定期归档,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整理。
- 已归档的资料不得随意移动或更改,如需使用应提出正式申请。
安全和保密要求1. 资料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2. 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定期接受保密培训。
3. 资料档案应设有访问权限控制,只允许授权人员访问和修改资料。
4. 对重要的资料档案应进行加密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被非法获取。
附则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地质调查工作主管部门所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以上为地质调查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供参考和执行。
地质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资料的管理,切实保护和利用地质信息资源,加强地质工作协调配合,提高地质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地质调查、地质勘探、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第三条地质资料管理应遵循保密、合理利用、规范归档、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地质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完成。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配合地质信息管理部门开展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保障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地质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验,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七条对于未在本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内容,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地质资料的分类和归档第八条地质资料按照内容和形式分为基础资料、专题资料、综合资料等多种类型。
第九条地质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地质图件、地质报告、地质档案等,是地质资料管理的核心。
第十条地质专题资料是根据特定目的和需求编制的资料,如隐伏矿床调查报告、地质灾害监测报告等。
第十一条地质综合资料是将不同来源的地质资料整合起来,形成全面的地质信息资源,为地质工作提供支撑。
第十二条地质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类、编号并归档,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地质基础资料应当分门别类、按年度、地区、类型等要素进行归档管理,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
第十四条地质专题资料应当根据专题内容和研究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内容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地质综合资料应当集成各种不同类型的地质信息资源,形成完整的数据库,并提供便捷的检索服务。
第十六条地质图件应当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编号,建立图件库房,并保证安全、整洁。
第十七条地质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详实、准确,报告文件应当归档保存,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八条地质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体系进行整理和管理,建立档案库房,保证档案的长期保存。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是为了加强地质资料的管理,提高地质调查和研究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地质资料的权益,推动地质科研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地质资料的管理范围包括地质调查、研究和勘探中产生的地质资料,以及其他涉及地质领域的重要数据和文献资料。
第三条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 统一规划,建立地质资料库。
地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规划的地质资料库,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地质资料。
2. 资料分类,建立标准化的分类体系。
根据地质调查和研究的需要,将地质资料分为不同类型和级别,并建立标准化的分类体系,以方便查询和利用。
3. 资料整理,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地质资料应当经过严格的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地质调查和研究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4. 资料归档,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应当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以方便长期保存和利用。
5. 资料利用,推动科研和经济发展。
地质资料应当根据需要向科研机构和经济部门提供,并鼓励和支持地质科研和勘探活动。
第四条地质资料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保护资料的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窃取、损毁或篡改地质资料,不得未经许可挪用或泄露地质资料。
第五条地质资料的保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地质资料应当进行严格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和滥用。
第六条地质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地质行政主管部门、地质调查和研究单位等。
地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地质调查和研究单位应当配合并落实资料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进行地质资料管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质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地质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地质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地质成果及资料档案的范围1. 地质成果范围:地质基础调查、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成果等。
2. 地质资料档案范围:包括地质勘探、地质灾害调查、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环境调查、地质遥感调查及其它地质调查和研究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地质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1. 地质成果的管理要求:(1)沉淀期管理:成果报告自交验之日起,三年内由编制单位妥善保存。
(2)过渡期管理:成果报告自编制单位基层单位或编制单位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移送接收单位,接收单位要进行登记并在二年内验收。
(3)归档管理:完成任务后,成果报告和附属产品应移送立项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
另外,也可以移交给省级地质调查院等专业机构进行长期管理。
2. 地质资料档案的管理要求:(1)设立地质调查资料档案室,实行责任制管理。
(2)档案采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存储,对档案必须进行有效的数字化备份和安全管理。
(3)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修整和更新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地质成果及资料档案的利用要求:(1)档案应当被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便于广大用户和单位进行利用。
(2)申请利用档案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对于需要亲自查阅档案的,要在档案及其副本齐全的情况下进行查阅,为了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查阅时应当由工作人员进行监护。
第四章地质成果及资料档案的保密地质成果及资料档案属于保密资料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本规定由×××负责解释和制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原始地质资料的归档范围,卷内文件分类、编号、编目和立卷归档的一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原始地质资料的立卷归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原始地质资料 original geological data在进行地质工作时直接形成或采集的,反映地质现象或地质体的,以各种载体类型存在的原始记录、中间性解译资料、最终地质工作成果原稿等。
3.2地质档案 geological archives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原始地质资料。
3.3电子文件 electronic records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3.4立卷归档 filing根据原始地质资料形成规律和特点,按有关要求收集齐全,系统整理,组成案卷,移交地质档案部门统一管理的过程。
3.5案卷 file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3.6件 piece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正文、表册、附件、图册等一册(本)文件为一件;以能独立有效使用的电子文件(夹)为一件,数据库或软件文件夹为一件。
4 归档范围与分类4.1 归档范围1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地质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4.2 分类原则4.2.1根据原始地质资料的形成规律、形式特征和内在联系,案卷内的原始地质资料划分为10类。
煤矿地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地质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地质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在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研究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地质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准确性原则;(三)完整、连续性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煤矿地质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由矿地质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第五条地质科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地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地质资料档案的鉴定、统计和上报工作;(四)负责地质资料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一)负责按照规定及时提供地质资料;(二)负责对地质资料档案的利用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协助地质科做好地质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三章地质资料档案的管理第七条地质资料档案的收集:(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生产、科研、管理等需要,收集各类地质资料;(二)收集的地质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地质资料档案的整理:(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地质资料进行分类;(二)对每份地质资料进行编号、登记;(三)整理后的地质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登记的要求存放。
第九条地质资料档案的归档:(一)地质资料归档前应进行鉴定,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二)归档的地质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登记的要求进行归档。
第十条地质资料档案的保管:(一)地质资料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尘、防虫蛀、防盗的专用档案室;(二)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防潮、防虫蛀等设施;(三)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地质资料档案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
第十一条地质资料档案的利用:(一)地质资料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进行;(二)档案工作人员应做好档案利用登记工作。
地测资料整理保管制度
地测资料整理保管制度1、地质各类报告和“三书”、素描卡片、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工程报告和观测成果、测量八种矿图,贯通测量设计、测量记录台账等都应整理归档。
2、应指派专人负责地测资料整理、保管、归档工作。
3、要有专门的图柜图盒、统一装订,分门别类进行存放。
4、资料存放应做到有目录明细、有索引卡片。
5、存放资料室应防潮、防晒、防火、放水、防盗。
6、所有资料应配有专台电脑进行备份。
7、图纸资料的报废销毁必须经图纸资料审查小组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8、每年的图纸资料在年内应以档案形式归档。
9、在移交图纸资料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签字为效。
地测资料提供制度1、凡对内、对外提供地测资料,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2、需用本矿资料的单位,必须填写索取资料、图纸登记单,说明其内容、用途和提供时间等。
3、提供的资料,应二人核查无误后移交。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提供资料或以口头形式向外泄密地测相关重要数据。
5、由总参测绘局和省测绘局完成的航测地形图,由资质部门完成的勘探资料,一律不准向外提供。
防治水工程管理制度1、防治水工程的施工,必须有施工设计,特殊工程应有资质部门来设计,设计的批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施工预算,确定施工工程量确定施工单位。
3、施工前首先应提交开工申请单,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4、施工中对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必须经由技术人员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5、工程竣工后要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报矿,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6、工程验收后,应将相关图纸、说明、预算、验收单工程竣工总结报告等整理成册进行归档。
防治水应急安全撤人制度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53条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第49条,制定突发险情安全撤人制度。
2、当矿区降暴雨威胁安全生产时,必须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3、当输电线路出现严重故障时,一时难以恢复时,必须立即撤人。
资料归档要求
资料管理归档规定1、按项目进行资料归档,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参加人随时收集整理和保管一切对该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材料,防止损坏和丢失。
2、归档一般以项目为单位,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将该项目资料交给公司资料员,按立卷要求立卷归档。
资料员有责任督促、指导、检查资料整理工作,并负责解决资料整理中的技术问题、所用封面要求。
3、环境水文地质、矿山水文地质、供水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工程、行政文件往来等,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立卷归档。
矿山储量核实核查、尾矿库安全评价和稳定性评价等工程按矿山企业分类归档。
4、项目档案原本可分为下列七类:第一类:成果报告的最终稿(包括正文、附图、各类试验化验成果附表、数据库、遥感、卫星、摄影形成的照片或像片资料,专家审查意见及审批文件等,要求刻录光盘)。
第二类:室内工作资料类:工程实施方案或设计、任务书、与项目有关联的文件和技术报告、计算资料、测绘成果、中间过渡图件、底图类相关验收文件等。
第三类:野外地质观察类;野外地质调查底图、观测记录、原始观测记录、工作记录、相关质量检查记录等。
各类地质长期监(观)测点的位置图、观测记录、动态曲线等材料;第四类:勘探工程及现场试验类;地质工作中的钻探(井)、坑探、槽探等地质工程资料,各类野外抽水、注水、渗水试验资料。
第五类:采样测试鉴定类;岩样、土样、水样样品的采样记录、测试成果及相关的化验报告等。
第六类:物探仪器和影像记录;各种仪器记录形成的图纸、照相图纸等介质保存的原始数据。
第七类:技术管理文件类;立项文件、设计书、指示性文件、重要技术措施材料、质量体系运行的相关文件、申报奖励材料等。
5、所有决定成果报告和图件的依据性资料(包括收集的)都必须分类归档,对收集的文件材料在归档前要进行必要的整理装订,并注明资料来源。
6、凡是归档材料,应使用规定样式装盒做标记,书写采用碳素墨水或兰黑墨水,要求字迹工整,签署齐全。
7、地质原本档案在清理和立卷归档后,应认真填写地质档案登记台账。
湖北省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文件归档整理实施细则
附件6:湖北省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文件归档整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目录1.总则 (153)2.基本规定 (153)3.治理项目文件归档范围 (154)4.治理项目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154)5.治理项目文件立卷 (155)5.1立卷原则和方法 (155)5.2 卷内文件排列 (155)5.3 案卷编目 (156)5.4 案卷订装 (157)5.5 卷盒、卷夹与案卷脊背 (157)6.治理项目文件归档 (158)7.治理项目档案验收与移交 (158)规定性附录:附录A 治理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160)附录B 竣工图章式样 (171)附录C 卷内目录式样 (172)附录D 卷内备考表式样 (173)附录E 案卷封面式样 (174)附录F 案卷脊背式样 (175)参考性附录:附录G 文件归档编号方法(参考) (176)1.总则1.1为加强湖北省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治理项目)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治理项目文件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治理项目档案,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湖北省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归档整理和验收,包括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参照执行。
1.3本规定所称治理项目文件,是指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图表、声象、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资料、成果资料和岩芯、标本、样品,以及治理项目等实物资料。
1.4 治理项目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定外,尚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项目承担单位、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应将治理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2在治理项目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是:2.2.1在治理项目招标和与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治理项目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2.2收集、整理和汇总治理项目立项审批阶段、设计阶段、竣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地质资料收集存档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收集存档管理制度
1、地质资料收集存档实行技术员负责制,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全矿的技术管理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对分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
2、队技术员负责井下工作面技术资料的收集,科室技术员负责各分管专业技术资料的收集。
3、收集过程中统一采用文字、数据、图型等,使资料收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队技术员必须根据施工实际收集资料,按要求一式两份,自留一份,交
主管科室一份。
4、科室技术员对收集的技术资料要及时进行分类整体,并进行分析,总结。
5、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所有工程技术基础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并将技术资料归档范围内的所有资料交生产技术科,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6、各队完工后,必须按照资料归档制度向矿生产科档案室移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7、生产技术档案的整理由矿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立卷,并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整理、装订。
8、生产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要严格按照档案归档制度执行移交,并向矿生产科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9、生产技术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遵守档案查阅制度,履行借阅手续。
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生产科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10、凡涉及与生产有关的机要、机密性内容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一般应在档
案室内查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时,必须经矿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借出。
借出时间一般在3-5天。
11、销毁技术资料时,必须把销毁资料清点清楚,由两人到指定地点销毁,并在销毁档案上记录清楚。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详细类目参考材料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详细类目(仅供参考)(一)成果底稿、底图类(代字/代号:底/D)1 成果报告正文。
2 成果报告评审、验收和审查时所形成的文件(成果报告评审验收后3~6个月内向地质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原始地质资料时归档)。
3 成果报告附图(按附图目录顺序依次排列)。
4 成果报告附表(按附表目录顺序依次排列)。
5 成果报告附件(按附件目录顺序依次排列)。
6 成果报告中以数据库建设或系统开发为主体工作内容而形成的各类数据库、软件等。
7 成果报告中所包含的各种音频、视频文件等。
8 成果报告中上述以外的其他文件。
(二)测绘资料类(代字/代号:测/C)1 测绘工作技术报告或总结、报表、附图(册)等。
2 测绘成果:包括各种测量手段形成的测量成果、各种比例尺的测量图等。
3 各类地质观测点、监测点,孔、坑、槽、硐等勘探工程点的三维坐标测量成果,勘探剖面起止坐标等材料。
4 原始记录:包括用各种测绘手段(航测、卫星定位测量、地面测量等)产生的原始记录、观测手簿、观测数据等。
5 收集并利用的三角点、水准点、控制点坐标成果6 各种测绘仪器鉴定、检查、检验记录。
7 加密控制点(四等以上)点之记8 归心元素测定资料9 计算资料:原始记录经整理与处理形成的资料。
10 测绘报告的标书、任务书、合同书、委托书,测绘设计书及审批意见书,测量成果的验收、评审文据等。
(三)野外地质观察类(代字/代号:观/G)1 野外地质工作(填图)总结(小结)、专项调查报告及图件等。
2 野外地质观察(包括地质点、矿点、地貌点、机民井、泉水等)记录及各类统计表。
3 野外地质工作手图、实际材料图、各种比例尺实(草、简)测地形地质图、地质路线剖面图及野外实测各类剖面图、矿体地质露头素描、记录卡。
4 实测地质剖面记录、矿区地层厚度计算表等野外地质工作记录和计算的有关材料,野外与室内点号对照表等。
5 矿点检查小结、记录、图件及矿区外围矿点登记卡片等。
6 野外地质素描图、地质照片、数码底片及数码影像记录等。
2024年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
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矿内各单位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
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
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
5、外单位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
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单位负责。
6、向国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
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
7、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所有地测资料〈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索引。
2024年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二)一、前言地质测量是地质学研究的基础工作,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对于地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地质测量资料的利用效率,保障地质测量成果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在此基础上提出2024年的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二、资料收集1. 资料来源: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主要包括现场测量、实验室测试、文献研究等多个方面。
需要建立完善的资料收集渠道网络。
2. 资料标识:对收集到的各类资料进行标识,并在资料管理系统中建立对应的数据模块和标识符,以便于后续的资料管理和查询。
地质资料查阅制度范本
地质资料查阅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地质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地质资料的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地质资料管理职责1. 地质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等工作。
2.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地质资料管理部门做好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地质资料收集与归档1. 地质资料收集应遵循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可靠性。
2. 归档的地质资料应包括文字、图纸、照片、声像资料等,分类编号,便于查阅。
3. 地质资料归档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地质资料保管与维护1. 地质资料应存放于专用档案柜或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霉变。
2. 地质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地质资料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地质资料的借阅、复制、销毁等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地质资料查阅1. 查阅地质资料应遵循预约、登记制度,明确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
2. 查阅人应具备相应的地质专业知识,确保资料的合理利用。
3. 查阅地质资料时,应遵循保密、爱护资料的原则,不得涂改、污损、撕毁、私自复制等。
4. 查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地质资料利用与反馈1. 地质资料应服务于地质调查、科研、生产、教学等方面,提高资料的利用价值。
2. 利用地质资料取得的成果应及时反馈给地质资料管理部门,为资料的更新、完善提供依据。
3. 地质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地质资料的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高资料的利用效率。
七、处罚与责任1. 违反本制度,造成地质资料损失、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违反本制度,泄露地质资料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地质资料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地质资料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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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勘查资质11项 乙级勘查资质2项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概况
院现办公基地占地50亩,包括办公楼一栋,高 16层(地上15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27万平
方米;职工住宅楼6栋,共264套,建筑面积3.42万
平方米。在建办公基地占地40亩,包括办公楼一栋、 专家公寓一栋。
高级职称 148人 中级职称 125人
博士硕士 研究生79人
河南省地矿局 拔尖人才13人
河南省学科 享受国务院 技术带头人6人 津贴3人
2 3 4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职能管理部门
综 合 办 公 室 重 人 党 财 矿 地 大 事 群 务 产 质 项 部 工 部 调 调 目 作 查 查 部 部 部 管 理 办 公 专业分院14个 室 直属二级机构
地质资料库建设
我院设有独立的地质资料室,资料库房面积 240m2 ,资料管理人员专用办公室 5 间 150m2 , 档案密集架23列115节,光盘专用防磁柜2台。 安装有铁门、铁窗,库房内装配了空调、消防、 防盗等设施。资料存放更换了档案装具,使用 档案部门监制的无酸卷皮卷盒。
档案密集架
无酸卷皮卷盒
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建设
在资料管理中,我院坚持执行党 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地质资 料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 照部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结合我院 实际,制定了《地质资料管理办 法》、《地质资料归档细则》、 《档案保密制度》、《保密工作规 定》、《库房管理制度》、《档案 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地质 资料管理与服务”栏目信息上网管 理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资料归档检查中的注意事项
(7) “底”类中归档的原始资料一定要与成果汇交时的资 料完全一致,在成果资料汇交中不能或不必汇交的资料 不得归入“底”类。
(8) 由数字地质所形成的原数据资料,须按原组织结构归
档,并由项目组提供详细说明且签字备案。 (9) 所有立卷归档资料必须附有地质档案文件目录及备考 表,由立卷人、项目负责、资料管理人员、总工程师签 字备查。
资料归档检查中的注意事项
(1) 首先检查分类是否科学规范,资料归档是否齐全完整, 主要资料不得缺少(如实际材料图等); (2) 资料整理的质量;
(3) 分类的准确性;不允许一份资料出现在两个分类中;
(4) 编号是否正确;
(5) 明细帐各项内容是否填定齐全、正确;
(6) 组卷排列是否合理,装盒时不宜过多或过少 。
地质资料汇交情况 我院历来重视资料汇交工作,认真履行法定汇 交义务,保质保量按时汇交地质资料。我院承担
的项目多为大调查项目。已汇交各种成果地质资
料近 160份、原始资料 7份、实物资料 7份。汇交
资料均由资料管理员制作完成,从资料的整理、
制作到复制、装订、叠图,均按照部厅规定及国 家有关技术标准整理,汇交的资料经上级主管部 门验收全部合格。
感谢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地质博物馆
感谢
各位领导、专家、同仁
地质资料归档细则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2009年11月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概况 地质资料归档细则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概况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是经河南省机构编制 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成立于 1998年12月。2000年8月,省编委正式批复为 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央与地方财政 出资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 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并组织实施全省地质 灾害、地质遗迹、环境地质调查及评价工作; 为国家和省政府对国土资源规划、保护和综合 利用等提供相关基础地质资料,为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
资料归档检查中的注意事项
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
河南省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获奖证书等 均归需归入“文”类中 电子文件使用说明书 、备考表 必须填写完整
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数字地质已应用于地质工作的各个方面,目前
资料管理人员对数字填图、数字矿调等形成的数据资
料,管理无从下手,只能按老的管理办法执行,提供 电子服务也很困难。建议对资料管理人员加强相关知 识的培训。
原始地质资料归档技术要求 规 格 载 质 整
文字材料、表格等应为标准纸A3、A4、B4、B5大小。 图件朝里按 A4 ( 21×29.7cm2 )的规格折成手风琴式, 图面朝里,图名责任栏(图签)朝外,不易折叠的图件应 加图袋(筒)包装。
使用优质的载质(纸张、胶片、磁带、光盘) ,禁 止使用圆珠笔、彩色笔等易褪笔迹的材料书写。不许 用氨熏蓝图纸、普通透明纸作底图,聚脂薄膜图件和 胶片图件应加涂保护膜。
我院是一支人才密集、 技术设备先进、地质勘查 方法技术手段齐全、技术 成果资料丰富、实力雄厚 的全国省级骨干地质调查 院之一。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1
事业编制 实有职工 500人 479人 500 专业技术 人员368人 400
600 300 200 100 0 1 2 3 4 5
发展研究中心 信息中心 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基础地质调查中心 城市与农业地质调查中心 水文与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旅游地质调查中心 国外地质矿产调查中心 西藏地质矿产调查中心 遥感所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概况
拥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甲级勘查资质 11项:区域地质调查、 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 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调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等。 拥有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乙级勘查资质 2项:气体矿产勘查、 地质实验测试等。 拥有中国地质调查局首批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和深圳环通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地质陈列馆 ”,使用面积
200 多 m2 。实物库有专职人门看管。另在项目工 作集中地区嵩山县、栾川县、新安县等地,租用 20余间民房做为临时库房。
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培训
自建院以来,我院每年均派人参加部、中国 地调局、地调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地质 资料管理培训与交流,先后参加30多人次。资 料管理人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日常操 作规范,服务热情、周到、及时。
⑤资料管理人员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项目组方可加
盖资料管理章并标注。
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原始地质资料按《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中“底、测、观、探、样、试、录、像、综、文”
10类执行。 数字地质形成的资料,包括数字填图、矿产、化 探、物探等所形成的所有数据资料。均需归档纸质资 料、电子文件各一份,且二者必须一一对应,同时要 归档原数据资料。
地质资料归档细则
地质资料归档细则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时间
项目组在项目报告评审后,3个月内完成原始地质 资料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或 项目组成员参加,并在资料管理部门指导下完成。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资料均需归档,包括 完整的、过渡性的资料等。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文”类资料(主要为任 务书、野外验收书、评审、审查意见书等)应于形成 后第一时间归档,以便项目管理部门、资料室及时掌 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组归档、汇交资料。
资料管理人员及设备 资料室设专职人员5名,均为专业人员,由信息 中心分管,院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配有专用电脑、电话、
网 络 等 办 公 设 备 , A0 绘
图仪、打印机、复印机、
A0 扫 描 仪 、 刻 录 机 等 设
备一应俱全,查阅资料全 部实现了电脑操作。 A0扫描仪
实物资料库建设 我院在郑州市高新区石佛村,建立了“河南省 地质调查院实物样品库”,占地5.6亩,房屋41间, 其中实物地质资料库 33 间,面积约 495m2 。在郑 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 81号地质科技大厦一楼建有
其它要求
(1) 图件的右下角应有图名、拟编人、审核人及完成时间的责 任栏,与文字材料有关的附图还应有编图号及顺序号。
其它要求
(2) 两张或两张以上拼成的图件,在最后一张图的右面下 角编责任栏,其余各张仅附图名、图号及顺序号的标签。 图签中的顺序号应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排列。为方便管 理,可在档号后加1/4、2/4、3/4、4/4等; (3) 照片应有文字说明,每张底片的编号要与照片一致, 要注明拍摄时间,摄影者姓名等,一般用相册保存。 (4) 电子文档应装入盒内,并附有标签。标签上应填写盘 号、项目名称、资料内容、形成单位、形成日期。不得 在光盘盘片及磁带上贴标签。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概况
建院十年来,累计承担国家与地方公益性地质项 目300余项。项目工作地域分布在河南、西藏、新疆、 内蒙及国外津巴布韦、刚果(金)、塞拉利昂、塔吉 克斯坦等地。 提交了一大批技术成果,其中有 30 余项成果获得 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奖,有11项成果经鉴定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 20 余项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国土资 源部、河南省政府高度评价我院为“全国最著名的地 质劲旅之一”、“全国省级地质调查院的一面旗帜”。 获得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功勋集体”、河南省“五一 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称号。
不足之处请指正
地质资料归档汇交中存在的问题
(1)成果资料中,常 常出现格式不统一,如
在一篇文字中同时出现
“平方公里、平方千米、 km2”等单位。
插图、插照不清楚现象;
地质资料归档汇交中存在的问题
(2)实物资料中岩心缩减、保管困难
饰
应着墨的资料要进行着墨,如:柱状图、剖面图、槽、 井、探素描图;野外记录本中的点号、产状、样品编 号、地质素描图等
成册的资料要装订
(1) 需要装订成本、册的地质资料,必须用棉线(绳)左侧或 上方装订整齐,严禁使用易生锈和易腐蚀的金属物;装订厚 度一般不超过2cm; (2) 编目录,即卷内目录,每册一个; (3) 编页码,从正文开始,从1起编流水号,封皮、封底、目 录三项不编号; (4) 加贴外封面、封底。用乳白胶贴;封面、内衬、装订物不 得使用塑料制品;封面要标注资料内容、单位等信息;成册 文件材料的扉页,应有资料名称、拟编人、审核人及完成时 间的责任栏; (5) 记录本中空白页去掉,原来硬的外皮去掉,并编页码; (6) 装盒保管,一个盒为一保管单位。有联系的资料可放一盒 或若盒;不同类别的资料,最好不要放在一个盒里保管,盒 子要统一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