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政策解释
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
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参加人员;(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三)账户管理;(四)权益归属;(五)基金管理;(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
企业年金办法来源:法规司打印本页浏览次数:2100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财政部部长肖捷 2017年12月18日企业年金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参加人员;(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三)账户管理;(四)权益归属;(五)基金管理;(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企业年金政策解读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讲解和实例说明
新老政策对比
链接excel 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变化对比表
年金缴付环节
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环 节
年金单位缴付部分 年金个人缴付部分
年金领取环节
年金按期领取
年金一次性领取
新政策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个人上年度月均工资额
办法和标准,缴付的年 ≤北京市上年度月均工 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
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 讲解和实例说明
2014年3月
年金基本概念
企业年金主要针对企业,是指根据《企业年金 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 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 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事业 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 )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 养老保险制度。
出境定居、个人死亡:
领取的金额除以12分摊
到各月,不减除3500
元费用扣除,按照工薪
所得计算税款
其
他原因:领取的金额单
独作为一个月工薪所得
,不得分摊各月计算税
款
原政策
年金企业缴费计入个人
账户的部分,单独作为 个人一个月的工薪,不 扣除任何费用,计算税
不得在当月工薪计算个 人所得税时扣除
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 户:未做规定
个人缴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标准内缴付的年金个人 缴费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 除;
超过前款标准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得从当 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依法计征个人所得 税。
扣除标准为不超过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 4%部分,其中,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 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3倍。
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财政部【2017】3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36号令《企业年金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财政部部长肖捷2017年12月18日企业年金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参加人员;(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三)账户管理;(四)权益归属;(五)基金管理;(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企业年金常识
企业年金常识1.引言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障的方式,逐渐受到企业和个人的关注和重视。
本文旨在介绍企业年金的相关知识,包括定义、参与条件、运作方式等,以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2.企业年金定义企业年金是由企业设立的、旨在为员工提供退休金或其他福利待遇的养老保障计划。
它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员工和企业的共同投入,建立起长期资金积累和管理体系,以保障员工的退休生活质量。
3.参与条件3.1 参与人员范围企业年金计划通常适用于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合同工。
特殊岗位可能有不同的参与条件。
3.2 参与资格条件通常要求员工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年龄限制,如工作满3年以上或年满25岁。
4.企业年金计划类型4.1 直接发放制企业按照约定的退休金计算公式,直接向退休员工支付养老金。
4.2 集体账户制企业将员工的个人账户资金集中管理,在员工退休时统一发放养老金。
4.3 营利性保险公司管理企业将企业年金基金委托给保险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并由保险公司负责养老金的发放。
5.办理企业年金计划的程序5.1 设立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设立企业年金计划,并制定相应的计划文件。
5.2 与基金管理机构合作企业需选择合适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合作,签订投资管理协议,并交纳相应的费用。
5.3 员工参与企业应向员工介绍企业年金计划的相关内容,并鼓励员工参与其中。
6.企业年金计划的运作管理6.1 缴费企业按照约定的缴费比例和员工工资,缴纳企业年金计划的养老金。
6.2 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策略,对基金进行投资管理,以实现资金的增值。
6.3 养老金发放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的规定,基金管理机构按时向合格员工发放养老金。
7.本文档涉及附件本文档涉及的相关附件包括:________1.企业年金计划设立申请表格。
2.投资管理协议范本。
3.养老金发放流程图。
8.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8.1 企业年金定义:________由企业设立的、旨在为员工提供退休金或其他福利待遇的养老保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参加人员;(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三)账户管理;(四)权益归属;(五)基金管理;(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企业年金的名词解释
企业年金的名词解释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自行设立的、借助社会保险基金等方式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
它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附加福利,通过企业自己的资金或集体资金组成的基金进行管理和运作。
企业年金的设立旨在为企业员工提供更稳定、更可靠的退休保障,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竞争力。
1. 企业年金概述企业年金起源于欧美国家,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逐渐兴起,并在二十一世纪初在中国得到广泛推行。
企业年金与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相互补充,弥补其不足之处,为员工提供更加全面的福利保障。
它的设立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制定相应的年金计划。
2. 企业年金的运作方式企业年金的运作方式包括三个主要环节:缴费阶段、积累阶段和领取阶段。
在缴费阶段,企业依据制定的年金计划,按照一定比例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一部分作为年金金支付到企业年金基金中。
在积累阶段,企业年金基金通过资产配置、投资运营等手段积累基金资产。
在领取阶段,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以从企业年金基金中按照一定的比例领取养老金。
3. 企业年金的好处和意义企业年金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的好处和意义。
对于员工而言,企业年金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个相对稳定且长期的退休保障,使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安心。
对于企业而言,企业年金可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此外,企业年金还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人才培养。
4. 企业年金的风险和挑战虽然企业年金有诸多好处,但也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
首先,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可能会受到投资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出现资金缺口的情况。
其次,企业年金需要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进行运营和管理,这对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可能是一项挑战。
另外,企业年金的长期运作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和管理经验。
5. 企业年金的发展前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养老金保障需求的增长,企业年金作为一种养老保险形式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广阔。
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是一种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退休金制度,旨在为员工的退休生活提供稳定的经济保障。
近年来,随着养老问题的日益突出,企业年金计划逐渐受到重视并得到广泛推广。
本文将介绍企业年金计划的基本概念、优势与劣势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什么是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是一种由企业设立,为员工提供退休金福利的制度。
在企业年金计划中,企业会按一定比例定期向员工的个人账户缴存养老金,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工资扣除部分工资进行个人缴存。
这些账户中的资金将由专业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通过积累和投资收益来提供退休金。
二、企业年金计划的优势1. 提供更稳定的退休收入:企业年金计划通过定期缴存和投资运作,为员工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财务保障。
相比于完全依赖国家社保体系的退休金,企业年金计划的收入更加稳定。
2. 增加员工福利:企业年金计划可以作为企业的一种福利政策,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
员工意识到企业关注他们的福利,将更加忠诚于企业,提高工作积极性。
3. 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国家对企业年金计划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员工的个人缴存都可以享受税前扣除,减轻了双方的负担。
4. 个性化投资选择:企业年金计划通常提供多种投资选择,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组合。
三、企业年金计划的劣势1. 限制性较大:企业年金计划通常由企业设立和管理,员工的投资选择较为有限,无法像个人投资一样自由灵活。
2. 依赖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营资金来自企业的缴存,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面临困境,可能会影响到企业年金计划的正常运行。
3. 投资风险: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由专业的机构进行投资管理,但是投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年金计划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可能会影响到员工的退休金收入。
四、企业年金计划的未来发展趋势1.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随着企业年金的不断普及,各国政府将加强对企业年金计划的监管,并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利益,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政策解析-《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
个人缴费 纳 税 要 求 缴费 环节
个人所得税: 合并工资后未超过起征点:不缴税; 企业为 个人所得税:当期不缴税 合并工资后超过起征点:对超出部分不剔除起征点 个人缴费 企业所得税: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税前列支 费用按照对应税率纳税 企业所得税: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税前列支 不缴个税 不缴个税 不缴个税 领取额分摊至每月,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适用税率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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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税103号文点评——已扣税缴费的规定
原文: 对单位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后领取年金 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 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 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 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 点评: 该条将免税规定适用了之前已经建立的年金,也即已经缴纳的个税可以通过扣除的形 式被返还,不会被双重扣税。针对分期领取与非分期领取采用了不同的扣税方式,其中 虽未对分期领取进行定义,考虑前文精神分期可应以为年、季、月领取 通知中没有明确个人缴费超过4%部分已缴纳个税如何扣除。参照文件精神应当参照上 述两条扣税。 举例: 假设在2014年1月1日前缴费共计3万元(已缴个税),之后至退休又累计缴费12万元, 退休时分期领取情况下,领取金额为500元,这500元的领取金额中3/15无需纳税,12/15 需要纳税,对应税率3%,因此应缴税500*4/5*3%=12元。 对于一次性领取,剔除已缴费部分后将剩余缴费和所有投资收益作为税基纳税。
4700元,对应3档税级;
C. 若领取相同金额,800元/月,则领取时对应税级为1档;
企业年金规定
企业年金规定
企业年金是一种企业参与员工养老保障的制度,是指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为员工缴纳养老金的同时,向金融机构投资形成养老基金,为员工提供退休后的养老金福利。
企业年金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年金的参与对象通常是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等。
一般来说,员工入职后需要连续工作一定年限,如3年、5年才能享受企业年金制度。
其次,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一般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确定。
一般情况下,企业会按照员工的工资比例向年金基金进行缴纳,比如缴纳员工工资的5%或10%作为年金基金的投资。
再次,企业年金的投资由金融机构进行管理。
企业会将缴纳的年金基金委托给专业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运营,以确保年金基金的安全和收益。
此外,企业年金通常设置了一定的缴纳年限和退休年限。
员工在满足缴纳年限后,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时享受企业年金的福利。
最后,企业年金的福利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即根据员工缴纳年限和工资计算的一定比例的养老金;二是额外养老金,即根据员工所缴纳的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所得到的额外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年金的规定可能因国家政策、行业特点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规定以国家和企业的政策为准。
此外,企业年金是一项长期的制度,需要企业和员工共同支持和配合,才能实现养老保障的目标。
解读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政策
解读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政策企业年金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退休金计划,旨在帮助员工在退休后享受稳定的经济收入。
在中国,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企业年金计划逐渐受到重视并得到广泛推广。
然而,在参与企业年金计划时,很多人会关注与其相关的税收政策。
本文将解读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政策,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的适用和影响。
一、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企业年金暂行条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计划实施税收优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缴费税前扣除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参与年金计划所缴纳的金额允许在计算纳税所得时予以税前扣除。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缴纳的企业年金计划金额从纳税基数中扣除,以降低企业应纳税额。
这一措施激励了企业积极参与年金计划,从而提高了员工的福利待遇。
2.个人缴费税前免税企业年金计划中,除了企业缴费外,员工个人也可以选择自愿缴纳一部分金额作为个人账户储备。
对于个人缴费部分,根据税收政策,个人缴费金额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税前免税处理。
这一政策降低了个人的纳税负担,旨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为自己的退休生活做好充分准备。
二、企业年金计划的纳税处理除了税收优惠政策外,企业年金计划还需要对企业和个人在拿到年金收入时的纳税问题进行一定的处理。
1.企业年金计划收入个税适用企业年金计划是在退休后获得的一种收入,因此在分配企业年金时,个税适用的问题备受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年金计划收入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累积计算,分档递增”的个税计算方法进行处理。
这意味着随着企业年金计划收入的增加,个人应纳税额也会相应增加。
2.企业年金免征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企业年金计划的发放金额不计入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这一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年金计划的负担,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三、企业年金计划的税务筹划为了最大限度地享受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优惠,企业和个人可以进行一定的税务筹划。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详细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详细解释解释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是针对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规范,它规定了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列报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该准则的详细解析:一、适用范围该准则适用于企业年金基金,包括企业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二、确认和计量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的国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三、账户设置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具体来说,需要设置以下几个账户:资产类账户:包括“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用于记录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情况。
负债类账户:包括“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费”、“应付利息”等账户,用于记录企业年金基金的负债情况。
净资产类账户: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等账户,用于记录企业年金基金的净资产情况。
四、运营过程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营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受托人将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交由托管人托管,并收取托管费。
托管人负责对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进行托管,并收取托管费。
投资管理人负责对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营,并收取投资管理费。
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交易费用,这些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风险准备金,专户存储作为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
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净资产的10%时,可不再提取。
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内容
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内容
企业年金制度是一种由企业提供的福利计划,主要目的是为员工的退休生活提供长期的经济支持。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缴纳规定: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缴纳部分。
2. 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由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管理,以追求较好的投资回报率,以及保证基金的安全。
3. 转移规定:企业年金制度通常允许员工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转移,保证员工的福利权益。
4. 给付规定:企业年金制度规定了员工退休后能获得的福利支付形式和金额,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和生存金支付等。
5. 离职、退休规定:企业年金制度规定了员工在离职或退休时能否继续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以及如何计算员工在离职或退休前的福利权益。
6. 税收规定:企业年金制度对缴纳和领取企业年金福利所涉及的税收进行规定。
7. 风险分担:企业年金制度规定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责任分担,包括基金投资亏损时的补充责任。
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内容可能会因不同的国家、地区和企业而有所不同,但以上内容是企业年金制度的一般特点。
企业年金政策解答
企业年金政策解答抚顺石化公司人事处二oo八年九月一、什么叫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二、什么叫过渡性企业年金?目前通过中意人寿保险公司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企业统筹外养老金项目统称做过渡性企业年金。
三、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的宗旨是什么?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职工退休后享受社会化发放的养老金的同时,享受集团公司发放的另一种待遇。
企业年金是一个新的制度,也是一个阳光工程,是集团公司党组将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员工的具体体现。
四、补充养老保险是不是就叫企业年金?通俗的讲,可以这么认为,但二者在基金管理、财产性质等方面有区别。
五、企业年金制度坚持的原则是什么?(一)统一制度,统一管理;(二)企业缴费分配体现公平,兼顾效率;(三)规范统筹外养老项目,实现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集团(股份)公司整体效益,统一调整企业年金缴费水平;(五)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规范管理,安全运营,稳健增值。
六、什么样的人可以参加企业年金?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所属合同化员工均可参加企业年金: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且连续工作满一年,并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七、公司是如何管理员工企业年金账户的?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研究、审定、报批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协调、决定公司企业年金工作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公司企业年金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成员由人事、财务、监察、审计和工会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人事处主要负责企业年金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
财务处主要负责筹集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和账户管理费的资金,并按时足额上缴到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专户。
八、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是如何扣缴的?企业缴费由公司财务处依据上年度工资总额和缴费比例(4%)按月提取,核定后上缴至集团公司理事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企业年金涉及个税政策解析
惠的方法计算企业为职工缴纳年金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 金 是否缴 纳 个人所 得税
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对其征税在个人 如何 计 算缴 纳
所得税 政 策上 是明 确的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 于基 本养 老 关
保险 费 、基本 医疗 保险 费 、失业 保险 费 住 房公 积金 有关 个人 所
规 定 的缴 费 比 例或 办 法实 际 缴 付的
基 本 养老 保 险 费 、基 本 医疗 保 险费
和 失 业保 险 费 ,免 征 个 人所 得 税 ; 个 人按 照 国家 或 省 ( 自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政府 规 定 的缴 费 比例 或 办 法 实 际缴 付 的基 本 养 老保 险 费 、基 本 医疗 保 险 费和 失 业 保险 费 ,允许 在个 人 应 纳税 所 得 额 中扣 除 。 企事
工 个 人 共 同缴 纳 ,主 要 由个 人 缴 费 、企业缴 费和 年 金投资收 益 三部 分组 成 。员工 参加 了企业 年金 ,退 休 则 可 领 取 双 份 养 老 金 ,企 业 年 金 可 以说 是 保 障 员 工退 休 生 活 的
“ 第二 支柱 ”。 新 公 布 的 Ⅸ 于 企 业 年 金 个 关 人 所 得 税 有 关 问题 补 充 规 定 的 公
企 业 为 职 工个 人 购 买 商 业性 补 充 养 老保 险等 ,在 办理 投 保
手 续时 应 作 为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 资 、 薪 金 所 得 ”项 目 ,按 税 工
法 规 定 缴纳 个 人 所 得税 。个 人 所得 税 的 具 体 纳 税时 间应 当按 照 国家 税 务总 局 关 于 单 位 为 员工 支 付 有关 保 险 缴 纳 个人 所 得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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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政策解释
一、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二、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的条件
1.与油田签订无固定期限或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满1年,并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三、企业年金资金来源
企业年金资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缴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提取,个人暂按2%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个人缴纳的2%和企业缴纳的4%共计6%划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后的1%作为企业账户,企业账户资金用于激励性年金和支付过渡性年金。
四、企业年金资金归属
个人缴费部分(包括投资运营收益)全部归属职工个人所有。
企业缴费按统一比例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包括投资运营收益)和激励性年金(包括投资运营收益)的归属,按以下规定处理:
1.依法办理退休、因组织原因调到集团公司系统外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终止劳动合同、退休前死亡的,企业缴费按统一比例划入部分和激励性年金全部归属职工。
2.出国(境)定居、劳动合同期满个人终止劳动合同等职工在退休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缴费按统一比例划入部分中划入时间满5年和激励性年金中划入时间满20年的归属职工本人,其余部分归入企业账户。
3.职工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职工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缴费按统一比例划入部分和激励性年金全部归入企业账户。
五、待遇支付
企业年金实施后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六、何为“老人”,其退休后待遇如何?
“老人”为截止2010年12月31日已退休人员(含到
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下同)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年龄,下同)的已内部退养职工。
“老人”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继续执行企业补贴制度,按月领取企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七、何为“中人”,其退休后待遇如何?
“中人”为2010年12月31日以后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不含上述已内部退养职工)。
“中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退休后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并按退休当年的标准按月领取过渡性年金;自愿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退休后不享受企业年金待遇,只按退休当年的标准按月领取过渡性年金。
八、何为“新人”,其退休后待遇如何?
“新人”为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
“新人”不执行过渡性年金。
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退休后按规定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
九、什么是过渡期
过渡期是为了实现企业年金制度与企业补贴制度平稳衔接、有利于企业年金实施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而设置的过渡性时间期限。
胜利油田过渡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十、什么是过渡性年金
过渡性年金是“中人”退休后,在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外,按月发放的补贴。
职工按退休当年标准按月领取过渡性年金,直至失去领取条件。
随着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逐年增加,过渡性年金标准逐年降低,过渡期结束降至为零。
十一、关于一次性补偿
为确保实施企业年金前后新老制度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对享受企业年金待遇后,待遇水平仍低于企业补贴替代标准的部分“中人”,可给予一次性补偿,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性支付。
所需资金从单位应付工资列支。
十二、个人申请
符合参加企业年金条件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即可参加;职工自愿不参加的,也需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符合条件而首次未参加的人员,后期如改为自愿参加,履行相关手续,于次月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未参加期间的企业和个人缴费不予补缴。
个人自愿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满1年方可重新申请参加,履行相关手续,于次月恢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退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缴费均不予补缴。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