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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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恋爱中有哪些道德规范?
尊重人格平等
文明相亲相爱
自觉承担责任
尊重人格平等
如果把对方当作自 已的附庸或依附对方 而失去自我,都是对 爱情实质的曲解
文明相亲相爱
文明的恋爱往往是恋爱 双方既相互爱慕、亲近, 又举止得体、相互尊重。 恋人在公共场所出人,要 遵守社会公德,不要做出 过于亲密的举动
自觉承担责任
责任常常体现在生 活的点点滴滴之中, 责任的担当是需要见 诸行动的自觉
我们要看到家人的苦心和朋友 的关心,不能沉迷在两个人的狭 小世界中而忽视了其他,真正的 爱是宽厚而博大的,更广泛的交 流才是我们学习进步的良好环境
最后 愿大家在大学里能体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 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 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 强烈、 纯真、专一的感情。
男女双方培养爱情的过程或在爱情 基础上进行的相互交往活动,就是人 们日常所说的恋爱。恋爱作为一种人 际交往, 也必然要受到道德的约束。
恋爱是建立幸福婚姻家
庭的前奏,恪守恋爱中 的道德规范关系到未来 婚姻家庭生活的幸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爱情婚姻家庭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爱情婚姻家庭

离婚
离婚是结婚的对称,是指按照法定程序解 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包括登记离 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形式。
(一)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1、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是指双方共同同意而解除婚姻关系, 依行政程序由双方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 请,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 邻里和谐 思考: 1.如何处理婚后男女双方与对方父母之间的关系? 2.大学生如何处理自己与父母的关系?
80后 结婚啦!
结婚吧——— “爸,不好意思,没提前说一声,
就结婚了” 两个人——— “凭什么我要给你端水?” 上一代——— “我女儿的那个小朋友……” 下一代——— “要小孩干嘛?我们自己还是小
(三)离婚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 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 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 共同财产。
恋爱
第一步: 两性相吸 第二步: 两情相悦 第三步: 两心契合 心心相印
精神 的认同和默认 第四步:生死相依
美满婚姻 人生之幸运
1938年,弗里德曼与罗斯结婚,这位同样是经济学家的女性聪明睿 智,是丈夫多本有名著作的合著者。晚年弗里德曼在回忆录《两个幸运的 人》中,将自己的成就归因于“幸运”,归因于美国社会的自由开放、学 生时代的良师益友、自己所经历的时代巨变等等。当然,相濡以沫的爱侣 罗斯在70多年中的相依相伴也是弗里德曼取得巨大成就的“幸运”之一。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与作用是什么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与作用是什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与作用是什么篇一: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

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

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1、婚姻家庭的社会性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婚姻家庭关系还受当时的上层建筑各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如道德,它是一种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

可通过舆论发挥作用。

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婚姻家庭关系是特殊的社会关系,生理学和生物学的某些自然规律必然会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作用。

具体表现为: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

婚姻家庭的性质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性质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会属性则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因素,也是其本质属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

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会要求。

这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法的特点(1)广泛性婚姻家庭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调整范围极为广泛。

每个自然人无论性别、无论年龄,都不可避免地与婚姻家庭发生联系。

(2)伦理性以两性血缘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

(3)强制性当一定的法律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实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发生后,其法律后果由法律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变。

恋爱和婚姻中的道德规范

恋爱和婚姻中的道德规范

恋爱和婚姻中的道德规范
爱情是一种最美好的情感,为此,人们会投身在爱情中,探索对方特有的
魅力,点燃了罅隙中的火焰,产生情感上的连接,走向婚姻殿堂。

然而,在婚姻生活中处处都需要遵守可贵的道德规范,这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双方应该建立一种健康的恋爱观。

恋爱并非缘份的交换,而是一种
可贵的情感表达。

双方都应明白,不要操纵或强迫对方,更不要诱惑对方陷入不正确的境地,否则将破坏彼此之间的真挚友谊。

其次,双方应当互相珍惜。

家庭生活不仅仅是双方的玩乐,还应该充满尊
重的一面。

不管双方的不同观点和期待,都要用深情的眼光去对待对方,及时关爱、支持和理解对方。

最后,双方应该共同拥有一个正确的道德标准。

在爱情中,善良的态度、道德
的风范和恒久的承诺,应该是它的领头羊。

例如,双方都不应该谎言、欺骗和背叛,以保持婚姻生活的和谐,才能健康幸福地生活。

综上所述,恋爱和婚姻中的道德规范,不仅关乎彼此的情感爱护,更关乎健康
的家庭氛围及互相关爱的持久友谊。

只要双方共同尊重这些原则,才能让爱情旅程更加平顺,有助于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

论述题在弘扬家庭美德方面我们要遵守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

论述题在弘扬家庭美德方面我们要遵守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

论述题在弘扬家庭美德方面我们要遵守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
弘扬家庭美德是社会进步和稳定的重要保障,而恋爱、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遵守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是指在人际关系和家庭生活中要遵循一定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首先,恋爱过程中,我们应该尊重对方的自主权利和尊严。

这意味着我们不应该强迫对方发生不愿意的事情,而应该尊重对方的意愿和选择。

在恋爱过程中,应该保持公平和平等,避免以权力和金钱来左右对方。

其次,婚姻是两个人相互承诺和彼此尊重的结果。

在婚姻中,我们应该保持忠诚和诚实。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建立起平等和和谐的婚姻关系。

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共同解决问题,建立起互助互爱、相互信任的家庭氛围。

此外,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还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

我们应该坚守婚姻的法律义务,遵循社会伦理道德规范。

尊重他人的隐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应该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和问题,不采取暴力、恶言相向、诋毁他人的行为。

最后,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还包括对子女的教育和培养。

作为父母,我们应该以身作则,给予子女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注重培养子女的品德和素质,让他们成为有责任感、有爱心、有担当的社会成员。

总之,弘扬家庭美德需要遵守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只有通过遵守这些规范,我们才能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家庭,并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应该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为他人树立良好榜样。

政治考研考点: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解析

政治考研考点: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解析

政治考研考点: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解析随着社会思想的逐步开放,高呼婚恋自由的人越来越多,这个观点本身没有错,可却偏偏被一些三观不正的人当成游戏感情的借口,也由此而引发了一系列悲剧。

新时代的人,更应该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才能拥有一段和谐美满的感情。

这部分内容也是2016考研政治中的重要考点,下面和老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爱情的本质与恋爱中的道德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性爱、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恋爱中的道德要求:(1)尊重人格平等。

(2)自觉承担责任。

(3)文明相亲相爱。

二、婚姻与家庭婚姻和家庭是两个既密切相关又具有明显区别的概念。

婚姻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夫妻关系。

家庭是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由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婚姻是家庭产生的重要前提,家庭又是缔结婚姻的必然结果,婚姻的成功体现为家庭的幸福,家庭的美满又彰显出婚姻的意义。

婚姻家庭关系是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具有自然和社会两重属性。

三、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主要有:(1)尊老爱幼。

(2)男女平等。

(3)夫妻和睦。

(4)勤俭持家。

(5)邻里团结。

四、婚姻家庭法律规范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2.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结婚的法定条件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三个:一是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即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恋爱婚姻家庭道德规范

恋爱婚姻家庭道德规范

恋爱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婚姻是人们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而恋爱则是婚姻的起点。

为了维护婚姻的和谐与稳定,保障家庭的幸福与健康,制定并遵守一套恋爱、婚姻和家庭的道德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恋爱、婚姻和家庭的道德规范,并阐述其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重要意义。

1. 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恋爱、婚姻和家庭中最为基本的道德要求。

在恋爱阶段,双方应诚实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期望,避免撒谎和欺骗。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要以诚信相待,不隐瞒对方,共同维护婚姻的稳定和信任。

在家庭中,父母要诚实地与子女沟通,不断建立起亲密的家庭关系。

2. 尊重与理解尊重与理解是恋爱、婚姻和家庭关系中建立健康沟通的基石。

在恋爱中,双方要尊重彼此的个人空间和意愿,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情感,积极倾听对方的心声。

在婚姻中,夫妻要相互尊重、理解,并共同解决问题和面对挑战。

在家庭中,父母要尊重孩子的个性和选择,并理解他们的困境和需求。

3. 忠诚与责任忠诚与责任是婚姻和家庭中最为重要的价值观。

夫妻间要对婚姻保持忠诚,避免出轨和背叛,以守护婚姻的纯洁和稳定。

父母要对子女负责,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榜样,承担起培养下一代的责任。

4. 沟通和谐良好的沟通和谐是恋爱、婚姻和家庭中维系关系的关键。

在恋爱中,双方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坦诚交流,解决分歧和矛盾。

在婚姻中,夫妻要及时沟通问题,保持情感的交流和共同成长。

在家庭中,父母要与子女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

5. 平等和互助平等和互助是恋爱、婚姻和家庭中达到稳定和幸福的重要前提。

在恋爱中,双方应该平等相待,不扬大男子主义和女权主义,共同努力建立健康的伴侣关系。

在婚姻中,夫妻要平等分担家庭责任,相互支持,形成和谐的夫妻关系。

在家庭中,父母要平等对待子女,互相帮助,共同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

总之,恋爱、婚姻和家庭的道德规范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意义重大。

遵守这些规范有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稳定与快乐。

2019考研政治冲刺思修高频考点:家庭美德

2019考研政治冲刺思修高频考点:家庭美德

现在已经是2019年考研的冲刺复习阶段,考生们在政治上的复习力度会加大。

下面考研小编整理了一篇“2019考研政治冲刺思修高频考点:家庭美德”文章,把零碎的知识点总结出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家庭美德1.注重家庭、家教、家风①注重家庭。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

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之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之上。

②注重家教。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

注重家教,应该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就传递给孩子,引导他们有做人的气节和骨气,帮助他们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③注重家风。

家风是指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或作风。

良好的家风,对家庭成员的个人修养产生着重要的作用,也对整个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

2.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1)恋爱中的道德规范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

(2)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婚姻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夫妻关系。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婚姻是家庭产生的重要前提,家庭又是缔结婚姻的必然结果。

第一,尊老爱幼。

子女要孝敬、赡养父母及长辈,父母要抚育、爱护子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第二,男女平等。

第三,夫妻和睦。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

第四,勤俭持家。

第五,邻里团结。

3.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与婚姻观不能误把友谊当爱情、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不能片面或功利化地对待爱情、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不能因失恋而迷失人生方向。

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大学生还要处理好:①恋爱与学习的关系;②恋爱与关系集体的关系;③恋爱与关爱他人和社会的关系。

第七章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PPT文档)

第七章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PPT文档)

4、恋爱期
青春发育完成已达成年 阶段,青年把注意力集 中寄予钟情的一个异性 身上,彼此常在一起, 情投意合,在工作、学 习中互相帮助,生活中 互相照顾体贴,憧憬婚 后的美满生活,并开始 为组织未来的家庭做准 备工作。
学者如是说
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
定的物质基础和共同的人 生理想,在内心形成的对 对方的最真挚的倾慕,并 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 侣的强烈的、稳定的、专 一的感情。
爱情是一位伟大的导师,它教会 我们重新做人!
不让爱只剩下爱——心中有个恋人,心外有个世界 爱情至上者,往往成为爱情关系里的被动者

欲望 触电 如痴如醉
斯 腾 伯 格 爱 情 三 角 形 理 论
爱情三角形
理解 关怀 坦诚 不设防 共享 容忍
激情
爱情
亲密
(亲密+激情+承诺)
承诺
责任 牺牲 未来关系高 度约束
斯腾伯格爱情三角形理论:爱的组合
爱情的种 类
亲密
激情
承诺
非爱
-
-
-
喜欢
+
-
-
迷恋
-
&-
+
浪漫的爱
+
+
-
伴侣的爱
2、仰慕长者期
青春发育中期,常对周 围环境中的某些在体育、 文艺、学识以及外貌上 特别出众者(多数是同 性或异性的年长者), 在精神上引起共鸣,仰 慕爱戴、心向往之,而 且尽量模仿这些长者的 言谈举动,以至入迷。
遐想
3、向往异性期
至青春发育后期,对与自 己年龄相当的异性产生兴 趣,并希望有机会接触异 性,或在各种场合想办法 吸引异性对自己的注意。 但由于情绪不稳,自我意 识甚强,容易引起冲突, 常因琐碎小事而争吵甚至 绝交,因此交往对象常有 变换。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PPT课件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PPT课件
教学难点: 如何处理爱情与学业、事业与家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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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家庭美德 幸福生活的源泉
活动导入
第一节 恋爱关系中的道德
阅读教材第62页所提供的节首活动导入案例,
思考、讨论并回答问题:
1.韩惠民为什么成为2008年感动中国的人物?
2.韩惠民的做法对我们有何启示?
3.你认为什么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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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家庭美德 幸福生活的源泉
名词点击
恋爱道德修养是指人们在爱情领域为培养高尚的 道德品质所进行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陶冶、 自我教育的过程以及达到的水平。它要求人们通过自 我修养,不断提高恋爱道德认识和道德觉悟,自觉按 照正确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行事,积极抵制和不断消除 错误的道德观念的影响和侵蚀,调整道德行为,正确 处理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
庭和家庭美德等含义中的道德,家庭美德的基本内 容和特点。
2.使学生理解爱情、婚姻、家庭在人生中的位 置,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道德观。
3.使学生能够正确地对待恋爱与学习、恋爱与 工作、恋爱与生活的关系,自觉遵守恋爱、婚姻及 家庭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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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家庭美德 幸福生活的源泉
教学重点: 1.恋爱中的道德要求。 2.家庭美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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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家庭美德 幸福生活的源泉
复习上次课: 1.职业道德的含义。 2.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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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家庭美德 幸福生活的源泉
导入新课: 爱情、婚姻、家庭是人类生活的永恒主题。爱
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每个人 都向往圣洁的爱情,美满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那 么,我们怎样做才能实现这种美好的愿望呢?
名词点击名词点击二恋爱中应遵循的道德二恋爱中应遵循的道德第四课家庭美德幸福生活的源泉第四课家庭美德幸福生活的源泉第一节恋爱关系中的道德第一节恋爱关系中的道德1919二恋爱中应遵循的道德二恋爱中应遵循的道德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第一节恋爱关系中的道德第一节恋爱关系中的道德第四课家庭美德幸福生活的源泉第四课家庭美德幸福生活的源泉20恋人间彼此尊重人格的表现恋人间彼此尊重人格的表现主要是尊主要是尊重对方的独立性和重视双方的平等

学习《恋爱、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心得体会

学习《恋爱、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心得体会

学习《恋爱、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心得体会引言在现代社会,法律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也是保障个人权益的基石。

通过学习《恋爱、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这门课程,我对法律在个人生活中的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尤其是它在恋爱、婚姻和家庭关系中的应用。

一、法律在恋爱关系中的指导作用法律对恋爱关系中的指导主要体现在保护个人权利和促进双方平等。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即使在恋爱关系中,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也应得到尊重,任何形式的强迫和侵犯都是不被法律所容许的。

二、婚姻法律的基本原则婚姻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平等、一夫一妻制等。

这些原则不仅体现了婚姻的法律性质,也是维护婚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基石。

学习这些原则让我认识到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一份法律上的承诺和责任。

三、婚姻中的财产关系婚姻中的财产关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以及在婚姻中如何合理分配和管理财产。

这对于维护婚姻稳定和预防财产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四、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

学习中,我了解到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伤害,还包括精神虐待。

法律对家庭暴力的规制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权利生活在一个没有暴力的环境中。

五、离婚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是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程序。

学习中,我了解到离婚的条件、程序以及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

这些知识对于处理婚姻危机和保护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六、子女抚养权的法律问题子女抚养权是离婚案件中最为敏感和复杂的问题之一。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法律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定原则,以及如何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这让我认识到作为父母,我们有责任为子女提供一个健康和安全的成长环境。

七、个人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恋爱、婚姻、家庭中的法律》,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对个人生活的重要性。

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行为的准则,也为我们在面对问题和冲突时提供了解决的途径。

八、法律意识的培养学习这门课程让我认识到,作为公民,我们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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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
勤俭持家。
“吃不穷,穿不穷, 不会划 算一世穷”, 有的家庭收 入不算少,但因没有计划, 一有钱, 大手大脚, 信手乱 花, 不到月底就用得空空, 只好东借西凑。 有的家 庭虽然收入不多, 但安排 得好, 日子过得倒很舒服。 所以我们有计划的过日子,
不能“今朝有酒今朝醉”。
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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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的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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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的道德规范
• 一 ,人格平等尊重
• 恋爱双方在相互关系上是平等的,多有给予爱、接受爱和拒绝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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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的道德规范
• 二,自觉承担责任
• 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 价值中它处于最高的位置。这是个负责任的年代,我们不 是逃避责任,而是要拥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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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
邻里团结: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 共享美好家庭和睦、邻里 团结、社会和谐。 互帮互助好邻里, 互敬 互爱好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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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1.希望通过本节的学习,同学们能够深刻 领会在恋爱、婚姻和家庭生活中应当承 担的责任和义务。
2.希望已经牵手和即将牵手的同学找到真 爱,珍惜感情,相伴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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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
尊老爱幼
专家建议:
优秀父母给孩子的礼物: 爱、纪律、自尊、 幽默感、以身作则、 学习动力、伙伴关系、 良好的自我形象、 良好的健康习惯、 多跟孩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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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篇一:法律与道德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问题探析法律与道德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问题探析——以泸州遗赠案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为例摘要:法律与道德是上层建筑中两个紧密相关的部分,二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互为补充。

法律只调整与人们利益最直接、最重要的社会关系,需要以国家权力进行干预的社会关系;而道德所调整的范围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许多不由法律调整的问题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等只能由道德调整。

但是这个范围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生变化,原本属于由法律调整的问题可以转化为只由道德来调整;原来属于由道德调整的问题,可能转化为要由法律来加以调整。

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性是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客观基础。

社会道德和法律共同规范着婚姻家庭关系。

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手段和领域不同。

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某些领域界限明确,可分别调整;但在另一些领域难以明确界定自己的调整范围,道德和法律可从不同层次规范。

在法律和道德结合的最紧密,冲突最多的就是婚姻家庭社会领域,如何才能找到最合适的定位和标尺,即法律和道德所要寻求的契合点,让法律与道德携手并进,优势互补,确需经过长期的探索。

关键字:婚姻家庭关系法律调整道德调整一、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因道德与法律调整所引发的社会现状(主要介绍泸州遗赠案)本案被告60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斌于1963年6月经恋爱登记婚姻,婚后夫妻关系一直较好。

但是妻子蒋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

这给家庭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1990年7月,蒋伦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面积为5l平方米。

1995年,因城市建设,该房被拆迁,由拆迁单位将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77.2平方米住房一套作补偿安置给了蒋伦芳,并以蒋个人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1994年,黄认识了一个名叫张学英的女子,并且在与张认识后的第二年同居。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家庭美德
1.尊老爱幼 2.男女平等 3.夫妻和睦 4.勤俭持家 5.邻里团结
三、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婚姻家庭关系不仅仅需要道德来维系,也需 要法律来调整。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 姻关的法律规范个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 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 主要包括有: Ⅰ、婚姻法 Ⅱ、继承法
小组成员:林华超、叶家乐、刘淦星、刘承福、 张鵾坤、杨斌、王旭、吕军峰、严磊、朱铭峰
一、爱情与人生
爱情的本质: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 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 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 纯真、专一的感情。
爱情的三要素:性爱、理想、责任
教育家苏霍拇林斯基这样教导 儿子:要记住,爱情首先意味 着对你的爱侣的命运、前途承 担责任……爱,首先意味着献 给,把自己的精神力量献给爱 侣,为她缔造幸福
婚 姻 法 的 基 本 原 则
一、结婚自由 二、一夫一妻 三、男女平等 四、保护合法权益 五、计划生育
恋爱中的道德规范
1.尊重人格平等 2.自觉承担责任 3.文明相亲相爱 4.不能把友谊当爱情 5.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 6.不能只重过程不顾结果 7.不能因失恋而迷失人生方 向
在 经 历 了 恋 爱 过 后 …
二、婚姻家庭中活中的道德规范

恋爱是缔结结婚、组成家庭的前提和 基础,婚姻和家庭则是恋爱的结果。婚姻 和家庭是爱情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升华。 家庭美德是调节家庭内部成员被以及 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 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 准则。

家庭美德与法

家庭美德与法

避免混肴爱情与友谊的界限
• 友谊与爱情的联系:
(1)友谊和爱情都是人们之间的良好 感情的凝结。 (2)异性之间的友谊在一定的条件下
是爱情的桥梁。
• 友谊与爱情的区别:
(1)性质不同:友谊不分性别,恋爱必须是 在男女之间。 (2)基础不同:友谊的基础是理解,爱情的 基础是相互吸引,互相倾慕。 (3)体系不同:友谊具有开放性,爱情具有 封闭性。 (4)地位不同:友谊是平等的,爱情是一体 化。
• • • •
1、夫妻关系: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2)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3)夫妻财产制。
• 夫妻法定财产制 • (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双方或一方 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为一方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 同所有财产:婚后所得共同制。 •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 的财产,但遗嘱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一 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 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破产安置费;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关系 存续年限*年平均值的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70-入伍年龄);夫妻 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其他应归夫 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2)法定个人财产制: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得到的医 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个所有,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讨论
• 如何看待校园里不文明的恋爱 行为?
在80年代大学生一般不谈恋爱,即使有,也只是凤 毛麟角。到了90年代初期大学生开始在高年级谈恋爱,即 使谈,也是很隐蔽、很含蓄的进行。如今有的学生一进学 校就忙着找对象,不仅谈,而且很疯狂、很露骨。

08-81.4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08-81.4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8.1.4恋爱中的道德规范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人生话题,是人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大学生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爱情的真谛和本质,要考虑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考虑一定的文化传统、社会心理和风俗习惯的影响。

一、爱情的本质什么是爱情?所谓爱情,是男女之间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和共同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中形成的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最强烈的、稳定的、专一的感情。

性爱、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真正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二、恋爱中的道德恋爱对大学生道德影响具有两重性。

积极高尚的爱情对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显著的催化和促进作用。

与此相反,庸俗的爱情使大学生留恋或追求低级趣味,甚至行为越轨。

因此,大学生只有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把爱情融进立志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把爱情建立在为实现崇高理想而共同奋斗的基础上,才能使爱情成为奋发向上的力量。

1、建立健康的爱情基础(1)尊重人格平等。

恋人间彼此尊重人格的表现,主要是尊重对方的独立性和重视双方的平等。

恋爱的双方在人格上都是独立的。

(2)自觉承担责任。

自愿地为对方承担责任,是爱情本质的体现。

无论对方处在顺境还是逆境,是富裕还是贫穷,是健康还是伤病,爱一个人或接受一个人的爱,就要自觉地为对方承担责任。

(3)文明相亲相爱。

文明的恋爱往往是恋爱双方既相互爱慕、亲近,又举止得体,相互尊重,而绝不是在态度、举止、语言等方面的粗俗和放纵。

2、摆正爱情在人生中的位置(1)处理好爱情与事业的关系。

爱情服从事业,不可颠倒位置。

爱情与事业结合,才能有永恒的力量。

(2)处理好爱情与学业的关系。

提倡晚恋。

低年级学生不宜恋爱。

(3)处理好“两人世界”与“大世界”的关系。

把“两人世界”融入集体,取得集体的认同和同学的理解。

3、理智地对待恋爱挫折恋爱时期男女双方仍然有进行考察和选择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强迫对方服从自己。

一旦失恋应做到:(1)失恋不失德。

不能转爱为恨。

(2)失恋不失态。

不能消极颓废。

恋爱婚姻家庭道德规范二

恋爱婚姻家庭道德规范二

3、夫妻和睦
4、勤俭持家 5、邻里团结
二、大学生的恋爱观和婚姻观
(一)树立正确的恋爱观
1、避免混淆爱情与友谊的界限 2、摆正爱情的位置 3、追求过程与结果的统一 4、维护爱情的纯洁,拒绝过度的情感功利化 5、不因失恋而迷失人生方向
女讲师征婚要求家产500万
“美凝”,是一名讲师,在其征
婚帖中,美凝制定了11个基本 条件,声称只有符合所有条件 的男士才可能有进一步交往的 机会,其中有的令人咋舌:“对 方个人资产必须在 500 万以上” 等。
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 义务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管教和保护未 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 定代理人和监护人。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经济上的必要 帮助和精神上的关心照顾,此义务是无条件的。 ●父母与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1尊老爱幼2男女平等3夫妻和睦4勤俭持家5邻里团结家庭美德二大学生的恋爱观和婚姻观一树立正确的恋爱观1避免混淆爱情与友谊的界限2摆正爱情的位置3追求过程与结果的统一4维护爱情的纯洁拒绝过度的情感功利化5不因失恋而迷失人生方向女讲师征婚要求家产500万美凝是一名讲师在其征婚帖中美凝制定了11个基本条件声称只有符合所有条件的男士才可能有进一步交往的机会其中有的令人咋舌
人间真情:
2013年10月2日下午两点左 右,(河南)信阳市平桥区甘 岸镇徐堂村路口发生一起车祸, 一辆载重四十吨大卡车在主干 道行驶时突然右转,危险来临 时,路边等车的年轻男子推开 女友,自己被卷入车轮内,当 场死亡。
3、文明相亲相爱
(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
婚姻和家庭 是恋爱的结果与必然归宿 是爱情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升华

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条文: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释义:
一、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婚姻以夫妻共同生活为目的,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

婚姻家庭关系十分复杂,涉及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维护社会主义秩序等问题应当依靠法治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涉及思想品行、生活习俗等问题应当依靠德治的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

二、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对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法治所不能包办代替的。

三、婚姻家庭道德规范的法律化,对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家庭的和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基础,要提倡文明婚俗,鼓励家庭成员勤俭持家,建立互爱互助、和睦团结的婚姻家庭关系。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涉及法治和德治,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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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恋爱、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心得体会

学习《恋爱、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心得体会

不知不觉中,这个学期的公选课已经结束了。

也意味着我大学的公选课全部结束。

我很庆幸当初选了《恋爱、婚姻和家庭中的法律》这门公选课,可以说,这是我至今为止上过的最好的公选课了。

不是因为课程内容的不同,而在于李老师的讲课的个人魅力。

所以在此,谢谢老师这一学期辛苦的讲课。

第一节课见到李老师,给人的感觉很亲切,很有亲和力。

第一次课,相信是很多同学最难忘的。

老师用自己独到的风格给我们好好的上了一课,不仅让我们大体了解这门课,也给我们做出了一个很好的开头。

第一节课,我们都是很专心的听着老师讲课,知道了很多,也明口了很多。

这使我更加的喜欢这门课了。

我觉得女生很有必要好好学习婚姻家庭法,增强保护意识,在今后婚姻生活中运用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

这对于我来说是很受用的一门课。

通过对这门课的学习现在对婚姻家庭法有了系统清晰地了解和掌握,对婚姻及家庭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从中了解到婚姻与家庭制度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历史原因,正确理解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包括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亲属关系、结婚、离婚、等基本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自己在婚姻家庭法学习中的系的体会。

婚姻法的基木原则是婚姻法的立法遷思想,也是婚姻法的基木精神、婚姻法操作、运行的基本原则。

它贯穿婚姻家庭法的始终,集中体现了以婚姻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木质和特征。

婚姻从表现上看,是男女两性的生理结合;从本质上看,是男女的一种特点的社会结合。

然而,在当下,离婚率持续走高,离婚似乎越来越流行,于是造成这样一种现象一一在围城里的挣扎着想出来,在围城外的拼命想进去。

对于我们这些不久就将而临爱情和婚姻的少男少女来说,婚姻的选择还是需要慎重的。

但是,一旦选择了就要勇敢爱下去,放手去经营。

感情、婚姻就像一件瓷器,做好它费劲心思,打破它却很简单,若想将碎片复原则很麻烦。

所以说感情需要经营,婚姻也需要经营。

很多时候,处在婚姻中的人们却不懂互相体谅对方,不懂宽容对方,不愿意用心经营感情、经营婚姻,才导致美好的婚姻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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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1、普遍性。

婚姻是适用范围及广泛的法律,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

婚姻家庭法在适用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2、伦理性。

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关系;家庭关系是血亲关系。

它不仅又社会经济基础决定,而且还要受政治、道德、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觉有强烈的伦理性。

婚姻法所规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就是以这个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为基础。

婚姻家庭法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3、强制性。

婚姻法作为法律具有强制性,而且大部分规范是强制性的。

婚姻家庭法中的规定多为强行性规范。

•不同的法律既有共性又具有自身的特色。

婚姻家庭法的特色,是由其调整范围、调整手段和价值取向等决定的。

还可以从其他方面加以补充,如婚姻家庭法是具有强烈的民族传统特色的法律,主要是本国的固有法而不是继受法。

一般来说,不同国家的身份法的差别大于财产法。

2、从婚姻立法的发展看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一、旧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一)概述。

我国奴隶社会,实行着奴隶主贵族的宗法等级制度。

所谓宗法制度,就是奴隶主阶级一方面通过血缘纽带将同姓贵族联结起来,以天子为大宗,以诸候为小宗,诸候在本国内为太宗,卿、大夫为小宗。

每一大宗、小宗,都是一个家长制的大家庭,从天子起到士止,合成一个庞大的宗族体系;另一方面,又通过异姓贵族间结婚,形成一个广泛的亲属网络。

(二)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1、包办强迫,毫无婚姻自由。

从婚姻的缔结来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合法的形式。

“父母之命”,是指主婚权专属父母,但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社会里,父母之命实际是男系尊长之命。

“媒妁之言”,是指婚姻的缔结过程完全通过媒介。

从婚姻解除来看,同样也是没有自由的。

在旧中国,丈夫有休妻的权利,即“七出”之条,但这“七出”中,绝大部分是从家族利益考虑的,而妻子则无离婚的自由,只能“从一而终”。

2、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

封建社会,从国到家,实行的都是家长制统治。

所谓“国无二君,家无二主”。

按照封建礼法的要求,一家之内,子必从父,弟必从兄,妻必从夫,全家都必须服从家长。

“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都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信条。

子女在人身、财产方面,同样处于无权地位,甚至连身体、性命等,也可以由父亲来处置。

二、建国前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中国共产党从成立时起,就把推翻旧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解放妇女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之一。

从革命政权建立开始,就运用法律武器,对旧的婚姻家庭制度进行改革。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婚姻立法。

1927年以后,随着工农民主政权的建立,许多革命根据地先后通过了有关解放妇女、改革家庭制度的决议和命令。

1931年,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其中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彻底地实现妇女解放为目的,承认婚姻自由,实现各种保护妇女的办法,使妇女能够从事实上逐渐得到脱离家务束缚的物质基础,而参加全社会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生活。

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利益的新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

1931年12月,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共七章二十三条,后来总结了实践经验,于1934年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重新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共六章二十一条。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1、确定男女婚姻自由的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

2、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规定了结婚和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二)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婚姻立法1939年、1944年和1946年的《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1942年的《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和施行细则,1943年的《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等等。

从这些法规的具体内容来看,有两个特点:1、它是苏区婚姻立法的发展。

2、具有灵活性和时代的特点。

所谓灵活性,是指从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出发,对法定婚龄作了略有差别的规定。

所谓时代性,是指基于当时所处的历史条件,作了一些特殊规定。

三、建国后的婚姻立法(一)1950年的婚姻法。

1950年婚姻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1条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可见,废旧立新,就是1950年婚姻法的基本精神。

(二)1980年婚姻法共五章三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是有关婚姻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的规定;第二章结婚,是有关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第三章家庭关系,是有关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第四章离婚,是有关离婚的程序、法定条件及离婚后果的规定;第五章附则,是有关婚姻法适用的规定。

(三)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共六章五十一条。

不仅有些条文作了重大的修改,而且增加了新的章节。

如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作了较大的修改,增加了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3、什么是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它与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是什么关系?答:从法学的角度来说,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上述法律概念是以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为基础的,两者在实质上是一致的,婚姻家庭关系一经法律调整,便成为婚姻家庭法律关系。

上述法律概念就是针对作为法律关系的婚姻家庭而言的,所以特别指出这方面的权利义务问题。

•4、如何认识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⑴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

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以及通过自身蕃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等。

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

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婚姻家庭。

因此,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所起的作用,正是以这种自然属性为根据的。

⑵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与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

作为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婚姻家庭与社会诸关系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

婚姻家庭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只有从社会制度及其发展变化中才能得到科学的解释。

⑶我们要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决不能夸大自然属性对婚姻家庭的作用,也不能将二者等量齐观,而要分清主次。

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研究婚姻家庭的唯一正确的出发点。

5、私有制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有哪些共同特征?其根源是什么?答:剥削阶级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具有婚姻不自由、男尊女卑、夫权统治等共同特征。

这些共同特征都是植根于私有财产制的。

6、简述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答: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婚姻家庭制度,经济基础的历史类型决定了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可分为原始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制度(群婚制、对偶婚制)和阶级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制度(一夫一妻制)。

群婚制存在于原始社会的前期,它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普那路亚婚制),前者是群婚制的低级形态,后者是群婚制的高级形态。

无论哪一种形态的群婚制,婚姻都是同行辈的男女成员的集团婚。

对偶婚制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

在对偶婚制下一男一女的结合并不牢固,这种婚姻以女子为中心,女子定居于本氏族,其夫则来自其他氏族。

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变化,给两性和血缘关系带来了极为重要的后果。

在原始社会崩溃过程中形成的一夫一妻制,以私有制为其经济基础,这种婚姻制度是人类婚姻家庭制度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一夫一妻制又有私有制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和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的区别。

7、简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立法重点。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内容共有33项。

可将其立法重点归纳为五个方面,分别体现在总则章、结婚章、家庭关系章、离婚章、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章。

总则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同时还对夫妻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结婚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增设了婚姻无效、婚姻撤销和补办结婚登记等制度。

家庭关系章中的立法重点,是改进法定夫妻财产制,规范夫妻财产约定。

此外,对亲子间(包括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祖孙间、兄弟姐妹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作了若干修改。

离婚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将原来关于离婚法定理由的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改为原则性、概括性和列举性、例示性相结合的规定。

在离婚后的子女、财产问题上增设了有关探望权、经济补偿等规定。

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章的立法重点,是对各种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分别规定了救助措施以及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001年对婚姻法的修正,填补了1980年婚姻法中的若干立法空白,增强了公民婚姻家庭权益的保障机制。

8、简述法律、道德、宗教对婚姻家庭制度作用的方式特点。

答:⑴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⑵道德则通过社会关注关注、人们的信念、法院和教育等力量约束婚姻家庭主体的行为。

⑶宗教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是通过人们的信仰而起作用的。

9、简述经济基础和婚姻家庭制度的关系。

社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要求,必然会在上层建筑领域中相应地表现出来。

这种要求既表现为有关婚姻家庭的观点、观念,也表现为由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有关婚姻家庭的制度。

这种制度就是我们所说的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家庭制度既然是在各种行为规范(法律、宗教、习俗等)规范人们婚姻家庭关系行为的情况下形成的,那么,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婚姻家庭制度从其性质来说,应当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既然是上层建筑,就必须有相应的建立基础。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基础。

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马克思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

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

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

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

”(《马恩全集》27卷477页。

)作为上层建筑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产生并决定于经济基础,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的。

各类社会都有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

人类历史上各种婚姻家庭制度的依次更替,都是经济基础发生变革的必然结果。

我们既要肯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又要看到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制约和影响。

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要求往往不是直接地,而是通过上层建筑诸部门反映出来。

这一点,在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等领域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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