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作业规程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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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作业规程编制指南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

第十三条工作面的位置:描述采煤工作面所处的水平、采区、标高(最高、

最低)、几何尺寸(走向长度、倾向长度、面积),以及在采区中的具体位置、相邻关系。

第十四条地面相对位置:描述工面周边(含终采线)在地面的相对位置、地面标高(最高、最低)。

第十五条回采对地面的影响:描述工作面的回采对地面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地面塌陷区范围、塌陷程度预计,以及对地面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影响程度。第十六条描述工作面相邻的采动情况以及影响范围。

第二节煤层

第十七条煤层厚度:描述工作面范围内煤层最大、最小、平均厚度及其变化情况。

第十八条煤层产状:描述工作面范围内煤层走向、倾向、倾角及其变化情况。第十九条描述煤层稳定性、结构(夹矸)、层理、节理、硬度(f)等情况,以及对回采的影响。

第二十条对煤种、煤质进行描述。

第三节煤层顶底板

第二十一条煤层顶板(伪顶、直接顶、基本顶):描述煤层顶板岩石性质、

层理、节理、厚度、顶板分类等情况及其变化情况。缓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顶底板分类(MT554-1996)见附件1、附件2。

第二十二条煤层底板(直接底、基本底):描述煤层底板岩石性质、层理、节理、厚度、底板分类、底板比压等情况及其变化情况。

第二十三条绘制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能够反映出直接底、基本底以及不低于8倍采高的煤层顶板的岩性、厚度、间距等。

第四节地质构造

第二十四条断层: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断层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置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第二十五条褶曲: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褶曲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置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第二十六条其他因素:描述陷落柱、火成岩等其他因素对回采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按比例绘制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素描图。

第五节水文地质

第二十八条含水层的分析:描述对回采有影响的含水层厚度、涌水量、涌水型式、补给关系,以及对回采的影响情况。

第二十九条其他水源的分析:描述老空水、地表水、注浆水、钻孔和构造导水等情况,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第三十条为防止溃沙、溃泥、透水等事故,开采急倾斜厚煤层、特厚煤层时,还应对开采后的上部垮落层的情况进行预计、描述。

第三十一条工作面涌水量:描述采煤工作面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

第六节影响回采的其他因素

第三十二条参考矿井和相邻采掘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确定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等级以及相对、绝对涌出量。

第三十四条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数据,确定工作面的煤尘爆炸指数。

第三十四条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数据,确定工作面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参考相邻采煤工作面煤的自燃情况,确定自然发火期。

第三十五条参考矿井和相邻采掘工作面的地温等情况,分析地温对回采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冲击地压和应力集中区:描述本采区、相邻工作面的冲击地压、

应力集中区情况及其对回采的影响。

第三十七条叙述地质部门对工作面回采的具体建议。

第七节储量及服务年限

第三十八条计算工作面的工业储量,根据规定的采出率计算可采储量。

第三十九条应采用下列公式之一进行工作面服务年限(以月为单位)的计算。

(一)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推进长度/设计月推进。

(二)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储量/设计月产量。

第二章采煤方法

第一节巷道布置

第四十条选择采煤方法,描述选择依据。

第四十一条描述采区巷道布置概况、服务巷道位置和设施情况。

第四十二条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的断面、支护方式、位置、用途。

第四十三条描述其他巷道(联络巷、溜煤眼、硐室)的断面、支护方式、位置、用途.

第四十四条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对区段平巷、溜煤眼、行人眼、运料眼以及联络平巷等巷道的断面、支护方式、位置、用途进行描述。

第四十五条采用水力采煤时,应对多水力运输石门、回风石门、回采垛的尽寸、块段巷道(采煤头、溜煤道)以及煤水硐室的布置进行描述。

第四十六条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条件下下采遥排放瓦斯专用巷道、抽放瓦斯专用巷道的,需要对排放瓦斯尾巷、抽放瓦斯专用巷道进行描述。

第四十七条按比例绘制工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能够反映出井上下对照情况,构造情况,工作在周边的巷道、工程情况。

第二节采煤工艺

第四十八条简述采煤工艺。

第四十九条描述采高、循环进度等。

第五十条描述落煤、装煤、运煤、顶板控制方式。

第五十一条采用放顶煤工艺的,应对采放比、放煤步距、放煤方式、端头顶煤回收方式、初次放顶(煤)及收尾时的放顶煤工艺等内容进行描述。

第五十二条采用分层开采工艺的,应确定分层厚度等内容。

第五十三条采用上下面同时回采(对拉、顺拉)工艺的,应明确上下面的位置关系和错距。

第五十四条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明确:

(一)支架的角度结构、组成、宽度,支架垫层数和厚度,点柱等;

(二)工作面安全出口及两巷管理要求;

(三)扩巷方法、扩巷支护要求;

(四)支架的安装和管理要求(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五)回棚(柱)放顶规定;

(六)支架下放方式、要求;

(七)落煤方式和架内爆破规定;

(八)架外放煤方式;

(九)支架的拆除方式;

(十)收作。

第五十五条采用倒台阶方式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对各台阶长度、相互之间的错距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五十六条采用水采工艺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落煤方式(开式、半闭式或闭式);

(二)根据煤层顶板稳定程度选择落垛方式及煤垛参数;

(三)根据煤体的硬度选择合理的水压;

(四)明确水枪的安设位置、安设要求、水压要求等内容以及水枪的撤出方式、路线等。

第五十七条使用采煤机割煤,应叙述采煤机的进刀方式、进刀段长度、进刀

浓度,割煤方式、牵引方式、牵引速度,并绘制进刀方式示意图。如果采用人工爆破开切口的,还应参考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有关事项进行描述。

第五十八条采用爆破落煤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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