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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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一、概述第一条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

第二条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二、检查要点(一)原则第三条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当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

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包括无菌检查)。

第四条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第五条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净区,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的,应当用正压气流保护并监测压差。

第六条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分区域(室)进行。

第七条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工艺和设备等因素,确定无菌药品生产用洁净区的级别。

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当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提出无菌工艺的本质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企业应以新修订GMP为基础,从人机料法环各方面考虑采用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确保风险的控制。

(二)洁净度级别及监测第八条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是否根据产品工艺要求采用适当洁净级别的洁净区。

具体诘净区级别要求参见第十三条。

—是否对洁净区级别进行了“静态”和“动态”条件下的确认,并定期进行再确认。

—是否有文件对洁净区级别确认进行规定,明确洁净区级别确认标准和频次。

·检查时需注意:—是否以文件形式对“静态”、“动态”条件进行界定,明确相应的设备运转情况及人员限制情况,必要时应按操作间的不同分别界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检查指南(中药制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检查指南(中药制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检查指南附录5:中药制剂一、概述中药制剂处方组成复杂,影响因素较多,含有多种有效成分,能确定的有效成分种类偏小,所以中药制剂生产过程控制相对化学药品过程控制更为复杂。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和中药制剂的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发放和运输等进行了规定。

第二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二、检查要点(一)原则第三条中药制剂的质量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药提取工艺密切相关。

应当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以及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工艺严格控制。

在中药材前处理以及中药提取、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微生物污染,防止变质。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是中药制剂质量的物质基础;中药饮片的炮制、中药提取工艺关系到中药制剂的有效性,应重点关注;—指标性成分不代表有效成分,所以不能以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作为判定药品质量的标准,应关注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及中药制剂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时需注意:—中药材或中药饮片是否符合其质量标准要求;是否接照前处理、提取工艺要求来进行加工处理;委托生产过程是否符合正文委托生产相关要求。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质量标准中的处方投料生产,投料量是否符合药典要求;制剂处方中的药味均指饮片,制剂处方中规定的药量系指正文〔制法〕项规定的切碎、破碎或粉碎后的药量。

—是否对中间产品如浸膏、浸膏粉等进行稳定性考察,确定其包装形式、储存条件、有效期。

—抽查净药材与原药材是否分库存放,是否建立药材、饮片养护管理规程,并遵照执行。

第四条中药材来源应当相对稳定。

注射剂生产所用中药材的产地应当与注册申报资料中的产地一致,并尽可能采用规范化生产的中药材。

·检查时需注意:—药材或饮片来源应符合法规要求。

如中药饮片应采购自具有相应炮制范围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如冰片、人工牛黄、青黛等的管理与化学原料药相当;中药材来源应保持相对稳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药品消费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反省指南〔第二局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编写第一百四十一条采用新的消费处方或消费工艺前,应当验证其惯例消费的适用性。

消费工艺在运用规则的原辅料和设备条件下,应当可以一直消费出契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条款解读此条款明白了在新的消费处方或消费工艺运用前,应首先对其停止验证能否适用于惯例消费。

同时明白消费工艺验证的前提是运用规则的原辅料和设备条件确定,其目的是消费出契合预定用途药品消费质量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反省要点1.采用新的消费处方或消费工艺前能否停止了评价,能否需求药品监视管理部门的同意,能否停止了相应的验证;2.所停止的验证条件和环境能否与实践的分歧;3.能否将影响质量的关键要素列入验证方案;4.能否制定了迷信适当的合格规范。

5.所取得的验证结果能否能证明消费工艺动摇并归入所编写的消费工艺规程中;6.反省时可以对照企业工艺规程、工艺验证方案、操作SOP及批消费记载对关键工艺参数的分歧性停止核对;7.应依据工艺验证中确认的关键工艺参数确认其在相应的批消费记载中能否停止了记载。

——典型缺陷及剖析1.典型缺陷:企业在其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注册规范中树立了产品堆密度的接受规范,但其工艺验证接受规范仅设定为契合中国药典2020 年版规范要求,未将契合注册文件中的堆密度规范归入接受规范中。

缺陷剖析:依照条款的要求,工艺验证的目的是确认消费工艺可以继续动摇的消费出契合质量规范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该企业的工艺验证方案中未将其堆密度注册要求作为接受规范,因此其验证接受规范是不完整的。

2.典型缺陷:企业工艺规程中将原料药的过筛目数作为关键工艺参数,但在其工艺验证方案中未将此工艺参数列入。

缺陷剖析:依据GMP的要求,应依据产品的质量特性确定消费进程的关键工艺参数,企业在其工艺规程中识别了关键工艺参数,但在工艺验证方案中未列入,没有对该工艺参数停止确认。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物料与产品检查要点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物料与产品检查要点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治理物料与产品检查要点指南一、概述药品生产是将物料加工转换成产品的一系列实现过程。

产品质量基于物料质量,形成于药品生产的全过程。

可以说物料质量是产品质量的先决条件和根底。

药品生产的全过程是从物料供给商的选择,到物料的购入、贮存、发放和使用(生产),直到用户。

各国 GMP 对物料的治理格外重视。

我国 GMP 要求物料的购入、贮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治理制度。

本章将介绍的内容为物料和产品的治理,即传统所说的人、机、料、法、环中的物料治理。

通常说的物料治理是一个广义概念,即物料所包含的对象包括:物料、产品。

而《药品生产质量治理标准(2023 年修订)》中将物料与产品的概念进展了细分,其中物料包括原料、辅料、包装材料。

就药品制剂而言,原料特指原料药。

就原料药而言,原料是指用于原料药生产的除包装材料以外的其他物料。

它们是生产高质量产品的一个关键先决条件。

产品包括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

中间产品指完成部分加工步骤的产品,尚需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待包装产品。

成品指已完成全部生产操作步骤和最终包装的产品。

我国 1998 年修订药品 GMP 第五章对物料做了相关规定,共计 10 条,主要规定了物料购入、物料质量标准、物料入库治理、特别药品验收保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治理等,其主要内容集中子物料的治理,对产品(包括中间产品和成品) 的治理规定较少。

而修订药品GMP 在第六章特地对物料与产品治理进展了规定,共计 7 节38 条。

包括对原辅料、包装材料、印刷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成品、特殊治理的物料和产品的治理,内容上更加丰富,规定上更加严格。

二.检查要点(一) 原则第一百零二条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治理规定。

—企业购进原辅料、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是否符合相应质量标准。

—原辅料、直接接触包装材料供货商档案,物料来源是否稳定,供货商资质是否齐全,检验报告是否准确合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检查指南(第一部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写第一章总则【检查核心】本章是GMP规范的纲领与核心,阐述了其法律依据、实施目的、适用范围和管理目标,旨在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和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特别提出“诚实守信”原则是实施GMP的基础。

只有深刻理解了本章的内涵,才能有效地执行GMP规范。

其后的十二章皆由本章派生而来。

【检查条款及要点】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条款解读本条明确了制定本规范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体现了本规范的法律地位。

同时,说明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条款解读本条款强调企业要建立覆盖整个药品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实施GMP。

药品生命周期是指药品从研发、技术转移、商业生产、销售、使用直至退市所经历的所有阶段。

只有每个阶段的质量都得到可靠的保证,整个药品的质量才有保证。

——检查要点1.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涵盖药品从研发、技术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退市的整个生命周期,该体系是否涵盖了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体系能否有效运行;2.检查企业是否制定能够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纲领性文件,如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企业的“宪法”,是一切质量管理活动的准则,是编制下层质量管理文件的依据,是公司对用户的质量承诺,同时也为内部、外部质量审核提供依据。

药品监督检查要点

药品监督检查要点
目前已知天然抗生素不下万种。
6、生化药品:生化药品是指以生物化 学方法为手段从生物材料中分离、纯化、 精制而成的用来治疗、预防和诊断疾病的 药品。比如氨基酸、肽、蛋白质、酶类。
7、放射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 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 其标记化合物。放射性药品与其它药品的 不同之处在于,放射性药品含有的放射性 核素能放射出射线。因此,凡在分子内或 制剂内含有放射性核素的药品都称为放射 性药品。
(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 缓解、补偿;
(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 调节;
(四)妊娠控制。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 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 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植入人体,用以支持、维持生命, 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 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药品监督检查要点概述
凤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晓龙 2019-12—26
药品基本知识
一、基本概念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 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 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 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 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 断药品等。
五、药品的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是药品生产、 检验、供应与使用的依 据。国家药品标准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典》、药品注册标准和 其他药品标准。
六、药品的批准文号
药品批准文号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批准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的文号, 是药品生产合法性的标志。未取得批准文 号而生产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应标有药品通 用名。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 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 出和显著,其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 字体的二分之一

药品监管中的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要点

药品监管中的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要点

药品监管中的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要点药品监管中的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要点:
答案:
1. 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范
围生产。

2.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生产、质检、采购、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3. 企业必须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并建立设备台账。

4.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流程,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禁止私
自更改生产工艺。

5.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记录档案,包括产品样品、质量检验记录、生
产记录等,便于追溯和查证。

6. 企业必须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不良反应
并采取有效措施。

7. 企业必须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员工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
事药品生产工作。

扩展分析:
在药品监管中,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只有合法取得许可证的企业才能投入生产。

其次,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企业还必须重视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生产过程的正常运行。

另外,规范的生产工艺和严格的记录档案管理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

同时,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员工培训机制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

总体而言,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要点涵盖了从生产许可到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流程、记录档案、不良反应监测和员工培训等方面,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措施。

药品GMP检查指南(生物制品)

药品GMP检查指南(生物制品)

一.机构与人员[检查要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对做好药品生产全过程监控至关重要;适当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人员的职责必需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培训是实施药品GMP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0402 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得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等),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其职责。

1.主管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医药及生物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才能确保其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

生物制品是药品的一大类别。

生物制品是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细胞工程(Cell Engineering)、蛋白质工程(Protein Engineering)、发酵工程(Fermentation Engineering)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菌、噬菌体、立克次体、病毒、寄生虫等)、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制备,其制备过程是生物学过程和无菌操作过程,并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药品。

我国目前生产和使用的生物制品有200多种,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品种各不相同,基于生物制品起始原辅材料、生产制备过程及质量控制等的固有特性,细菌类或病毒类疫苗(包括毒素、类菌素、抗毒素及抗血清等)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细菌学或病毒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流行病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细胞因子及其他活性生物制剂生产企业,应具备生物化学、免疫学、分子生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DNA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现代生物技术、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免疫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体内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应具备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生物化学、分析生物学、病毒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本项规定应具备的相应专业知识,也不可机械地局限到一个人所学的具体专业学科。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一、质量管理体系1.公司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职责: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资格要求,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等。

2. 质量手册和相关程序:质量手册的编写及维护,标准操作程序(SOPs)的建立和执行,以及质量控制计划(QC Plan)等。

3.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内部审核的频率、方法和结果,并与管理评审相结合,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不良事件和产品召回:不良事件的处理和报告流程,以及召回计划和执行等制度。

二、设备和工艺控制1.设备清单和维护记录:对所有设备的清单和维护记录进行管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

2.环境和设施:生产环境的布局和规划,以及相应的质量控制。

3.原材料和试剂品质的控制:原材料和试剂品的选择和验证,供应商质量评估和管理,以及相应的记录和跟踪等。

4.工艺流程和验证:各生产工艺环节、操作步骤和工艺验证等的管理和记录,以保证工艺参数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5.校准和质量控制:仪器、设备和试剂品的校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以及相应的记录和认证等。

三、产品开发和验证1.产品设计和开发:产品的设计开发过程、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评估和验证等。

2.验证和验证报告:产品验证过程和验证报告的编写和管理,以及验证结果和相应的标准和要求等。

3.样品接收和交付:样品的接收、标识和记录过程,以及样品的交付和确认等。

四、实验室质量控制和验证1.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选择、验证和保养等,以确保实验室质量控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实验室操作和程序:实验室操作步骤和程序的编写和验证,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的记录和管理等。

3.样品接收和测试:样品接收及测试的过程和记录,样品的保存和处理等。

4.实验室质量验证:实验室质量验证的程序和记录,检验员要求和培训等。

五、质量问题和改进1.不合格品控制和处理: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理流程,包括不合格品的记录、追溯和相关人员的培训等。

2.过程改进和预防措施:对生产过程进行改进和优化的措施和记录,对前期和产品的缺陷进行查找和预防等。

药品生产质量文件管理检查要点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文件管理检查要点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文件管理检查要点指南一、概述良好的文件系统是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它涉及cGMP的各个方面。

文件系统的目的在于明确所有物料的质量标准、生产和控制方法,保证所有有关的人员都能够确切了解何时、何地及如何完成各自的工作职责,以确保药品放行责任人完全掌握药品是否能够发放上市的必要信息,或者确保有可追溯的记录,便于调查处理。

文件系统应确保有足够的资料,用于验证、审查回顾和统计分析。

文件的设计和使用应由企业自行决定。

文件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文件内容与企业生产实际的适宜性、一致性,避免文件与企业实际“两层皮”状态。

2010年修订GMP强化了文件的管理,目的在于保证文件的合法性、权威性、系统性、有效性。

与1998年修订GMP 相比规范了文件体系的管理,增加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由1998年修订GMP的文件、记录管理等九条内容增加为三十九条。

主要变化体现在将记录管理纳入到文件管理的范畴;细化文件控制相关内容,增加了防止误用、定期评审的管理要求;将有关批生产记录管理的要求扩展到所有相关生产质量管理所涉及的记录管理,并增加了记录的保存、电子记录管理等相关要求;细化了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等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内容。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文件的具体要求、质量标准、处方与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文件控制更求、记录管理要求。

二、检查要点(一)原则第一百五十条文件是质量保证系统的基本要素。

企业必须有内容正确的书面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以及记录等文件。

—新增条款,此条款强调GMP文件的重要性和文件系统组成。

—本规范所指的文件包括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记录、报告等。

—文件系统中通常情况下关于阐明要求的文件如各类标准,关于阐明结果或证据的文件如各种记录、凭证、报告等。

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技术标准是指药品生产技术活动中,有国家、地方、行政及企业颁布和制订的技术性规范、准则、规定、办法、规格标准、规程和程序等书面要求,如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的工艺规程、检验规程等。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制度药品质量安全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针对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以期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安全的保障。

在药品生产环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和设备,按照相关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

药品生产企业应该拥有合格的生产人员,熟练掌握药品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

药品生产过程应该进行质量检验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药典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在药品经营和市场环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批发和零售药品的资质,并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经营。

药品经营企业应该保证药品的进货渠道合法合规,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药品。

对于药品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应该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在药品使用环节,医疗机构和个人使用药品应该按照医学准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严禁滥用和失控使用药品。

医疗机构应该建立用药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药品,防止药品的不合理使用和滥用。

个人使用药品应该遵循医师的指导,在使用过程中注意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期限,避免药物过期或变质使用。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患者应该主动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建立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问题。

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权益。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制度的实施效果,还需要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机制建设。

相关法律法规应该明确药品质量安全的管理要求和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大对药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

药品质量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涉及到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各个环节。

药品GMP检查指南(生物制品)

药品GMP检查指南(生物制品)

一.机构与人员[检查要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对做好药品生产全过程监控至关重要;适当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人员的职责必需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培训是实施药品GMP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0402 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得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等),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其职责。

1.主管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医药及生物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才能确保其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

生物制品是药品的一大类别。

生物制品是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细胞工程(Cell Engineering)、蛋白质工程(ProteinEngineering)、发酵工程(Fermentation Engineering)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菌、噬菌体、立克次体、病毒、寄生虫等)、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制备,其制备过程是生物学过程和无菌操作过程,并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药品。

我国目前生产和使用的生物制品有200多种,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品种各不相同,基于生物制品起始原辅材料、生产制备过程及质量控制等的固有特性,细菌类或病毒类疫苗(包括毒素、类菌素、抗毒素及抗血清等)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细菌学或病毒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流行病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细胞因子及其他活性生物制剂生产企业,应具备生物化学、免疫学、分子生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DNA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现代生物技术、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免疫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体内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应具备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生物化学、分析生物学、病毒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本项规定应具备的相应专业知识,也不可机械地局限到一个人所学的具体专业学科。

(检查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检查指南

(检查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检查指南

第一章总则一、概述总则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纲领,它确定了《规范》的立法依据,管理目标。

诚信自觉执行的理念与原则。

与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相比,本《规范》增加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QMS)及最终的控制目标。

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

实现质量管理的方针目标,有效地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药品研发、技术转移、工业生产和产品终止全过程的管理理念。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PQS)要素包括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监控系统、CAPA、变更管理系统、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管理回顾四个方面。

实施药品GMP的最终控制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作为药品质量体系一个重要环节,诚信自觉地执行GMP是达到最终控制目标的最低要求。

在执行新修订药品GMP过程中,企业应逐步摆脱制度规定与实际执行“两层皮”状态,自觉地将药品GMP的管理理念融入到实际生产质量管理中。

检查组在认证现场检查过程中应以产品生产工艺为主线,通过对生产现场、检验现场、物料仓储等的检查,考察企业硬件设施与软件规定的适应性,通过趋势分析(公用系统、产品质量回顾),变更控制、CAPA,确认和验证来评价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评估企业风险管理及持续改进的能力,综合评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现场检查过程实际上是评估企业是否对生产过程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达到风险接受标准,企业是否仍然存在未被发现或未采取控制措施的过程,检查组应从企业整体或系统的角度考虑缺陷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持续稳定性、过程可控性方面已造成的影响或存在的潜在风险。

药品GMP检查可以容忍企业存在缺陷,但不能容忍企业蓄意造假行为。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第一章总则一、概述总则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纲领,它确定了《规范》的立法依据,管理目标。

诚信自觉执行的理念与原则。

与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相比,本《规范》增加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QMS)及最终的控制目标。

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

实现质量管理的方针目标,有效地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药品研发、技术转移、工业生产和产品终止全过程的管理理念。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PQS)要素包括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监控系统、CAPA、变更管理系统、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管理回顾四个方面。

实施药品GMP的最终控制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作为药品质量体系一个重要环节,诚信自觉地执行GMP是达到最终控制目标的最低要求。

在执行新修订药品GMP过程中,企业应逐步摆脱制度规定与实际执行“两层皮”状态,自觉地将药品GMP的管理理念融入到实际生产质量管理中。

检查组在认证现场检查过程中应以产品生产工艺为主线,通过对生产现场、检验现场、物料仓储等的检查,考察企业硬件设施与软件规定的适应性,通过趋势分析(公用系统、产品质量回顾),变更控制、CAPA,确认和验证来评价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评估企业风险管理及持续改进的能力,综合评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现场检查过程实际上是评估企业是否对生产过程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达到风险接受标准,企业是否仍然存在未被发现或未采取控制措施的过程,检查组应从企业整体或系统的角度考虑缺陷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持续稳定性、过程可控性方面已造成的影响或存在的潜在风险。

药品GMP检查可以容忍企业存在缺陷,但不能容忍企业蓄意造假行为。

药品生产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检查要点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检查要点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检查要点指南一、概述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按照WHO的药品管理理念,质量管理是确定并实施质量方针的管理职能,质量保证是确保质量方针得到贯彻而采取的所有计划与活动,GMP是质量保证的一部分,旨在确保按产品预定用途持续稳定地控制生产过程,保证产品质量。

质量保证包含GMP以及其他因素,如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等,着眼于整个质量体系,是为系统提供证据从而取得信任的活动。

质量控制是GMP的一部分,它涉及取样、质量标准、检验以及组织机构、文件系统和产品的放行程序等,实验室是质量控制得以实施的载体和核心,质量控制不仅仅局限于实验室内的检验,它涉及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决定。

质量控制是质量保证的基础,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的精髓。

新修订药品GMP对本章做了大量修订,目的在于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产品符合其预期的用途。

本章阐述了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具体实施内容,由1998年修订药品GMP管理的三条内容增加为六十一条。

与1998年修订药品GMP相比对,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管理条款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对实验室管理增加了机构、检验人员资质、文件等具体要求。

细化了物料与产品放行的控制要求,强化了稳定性考察,提出了持续稳定性考察的具体要求;详细阐述了质量保证体系的要素,如变更控制、偏差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产品年度质量回顾分析、供应商批准与审计、投诉与不良反应等内容,使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管理具有可操作性,本章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物料和产品放行、持续稳定性考察、变更控制、偏差处理、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供应商的评估与批准、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二、检查要点(一)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质量控制实验室的人员、设施、设备应当与产品性质和生产规模相适应。

企业通常不得进行委托检验,确需委托检验的,应当按照第十一章中委托检验部分的规定,委托外部实验室进行检验,但应当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确认与验证检查要点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确认与验证检查要点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确认与验证检查要点指南一、概述确认与验证是GMP的重要组成部分。

确认是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验证是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验证和确认本质上是相同的概念,确认通常用于厂房、设施、设备,而验证则用于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

在此意义上,确认是验证的一部分。

企业应建立和维护验证总计划,明确验证职责,确定技术要求,以保证验证方法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企业应根据药品生产的工艺要求、复杂性、技术实现性等因素选择系统、合理的确认和验证方法对设施、设备、工艺、清洁和灭菌方法、检验方法、计算机化系统实施确认与验证,并应保存验证的相关文件。

通过产品/系统回顾、生产过程控制、变更控制、再验证管理等方式界定工艺和设备,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验证相关章节相比的主要变化有:(1)提出验证的目的,明确验证范围和程度的确定原则,提出验证状态维护的理念。

(2)按照验证生命周期的划分,规定验证的内容包括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工艺验证等五个阶段。

(3)对验证的时机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4)对验证结果的控制进行了规定。

二、检查要点第一百三十八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企业应在验证文件中规定了应确认和验证的范围。

—提出验证的目的是证明有关操作的关健要素能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检查时需注意:—企业是否采用风险评估的各种工具、方法如: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工艺流程图、关健性分析、危害性分析等对工艺范围或系统运行中的关健控制要素进行风险高低的评估,并根据风险高低来确定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

—以下情况应进行确认和验证:(1)采用新的工艺、设备、公用设施和系统、生产工艺以及规程;(2)间隔一定周期;(3)发生主要变更时。

GMP检查 细则要点

GMP检查 细则要点

序号GMP指南条款检查要点检查结论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1 第5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1、查看企业在质量目标制定和分解的过程中,是否体现对药品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充分执行;2、查看企业制定的质量目标清晰明确、可度量并可实现3、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否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并经批准后以受权文件形式发放至相关部门或人员2 第6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质量目标所涉及的各部门、层级人员应充分参与,应包括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必要配合;考察质量目标的落实过程,是否包括各相关部门、相关层级人员的参与。

3 第7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均应关注企业是否配备了恰当的人员支持和硬件支持,这是实现企业质量目标的最基本的要求。

第二节-质量保证4 第8条:质量保证是质量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进行。

1、查看企业是否建立有质量保证系统;是否涵盖了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中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因素;2、查看企业的文件系统后是否完整;是否能使企业的各项质量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3、通过现场检查,考查企业所建立的质量保证系统是否能有效运行。

5 第9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管理职责明确;(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确认、验证的实施;(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八)每批产品经质量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无菌药品GMP检查指南等指南

无菌药品GMP检查指南等指南

无菌药品GMP检查指南2015年10月目 录一、目的3二、适用范围及检查依据 3三、无菌药品生产工艺概述 (3)四、检查要点6(一)质量管理系统 6(二)厂房、设施及设备系统 9(三)物料系统 15(四)生产系统 18(五)包装和贴签系统 24(六)实验室控制系统 26五、参考文献 291、目的本指南的主要目的是为检查员在实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检查时提供指导。

检查组应参照本指南的要求检查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评价企业无菌保证的能力,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GMP)的要求。

2、适用范围及检查依据本指南适用于无菌药品的GMP检查,包括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和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通常包括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眼用制剂、耳用制剂、埋植剂、供雾化器用的液体制剂、冲洗剂、外用制剂、无菌原料药等。

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本指南适用于对上述不同生产工艺及不同类型的无菌药品的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员应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附录来确定检查缺陷所涉及的条款。

3、无菌药品生产工艺概述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最终灭菌产品和非最终灭菌产品两类,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无菌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尽可能采用热力灭菌方式进行最终灭菌。

采用湿热灭菌方法进行最终灭菌的,通常标准灭菌时间F0值应当大于8分钟,流通蒸汽处理不属于最终灭菌。

最终灭菌产品中的微生物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SAL)不得高于10-6。

(1) 最终灭菌工艺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不能仅依赖最终灭菌。

灭菌工艺必须与产品注册批准要求相一致,且应当经过验证。

最终灭菌工艺通常将产品在洁净度级别较高洁净区(不得低于C级)进行灌装和密封,以降低产品的微生物和微粒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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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指南
一、概述
本章为新增章节,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

本章修订目的在于阐述药品质量管理的控制目标;阐述药品质量管理所应具备的管理职责和资源;阐述药品GMP与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的关系;阐述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提出基于质量风险的控制理念和实施要求。

管理通常可以定义为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为达到质量目标所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

质量管理部门(QualityUnit,QU/QualityOperations, QO);GMP规定企业必须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并且为了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和质量相关问题独立作出决定,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质量管理部门应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和事务。

因此,企业的部门设置上,应保证质量管理部门运作的快速有效;质量管理部门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独立履行职责,
应按照法规的要求加以规定、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可以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

除了负责GMP规定的职责外,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有时还扩展到注册、临床研究等领域。

质量控制、GMP、质量保证、质量管理体系之间存在着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即质量管理体系包含质量保证,质量保证包含GMP,GMP包含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QualityControl,QC)是质量管理一部分,强调的是质量要求,具体是指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规程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和复核,以保证这些物料和产品的成分、含量、纯度和其他性状符合已确定的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QualityAturance,QA)也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强调的是为达到质量要求应提供的保证。

质量保证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涵盖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因素。

是为确保药品符合其预定用途、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所有措施的总和。

二、检查要点
(一)原则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新增条款,质量目标的制定、实施和完成可通过下列措施体现。

·高层领导者应确保制定和实施与质量方针相符合的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应与业务目标相结合,并符合质量方针的规定。

·企业各级相关部门和员工应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为了实现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的各级部门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培训。

·应建立衡量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指标,并对其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完成情况、对结果进行评估并报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
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新增条款,明确职责。

建立和实施一个能达到质量目标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能够持续改进,是企业管理者的根本职责。

管理者的领导作用、承诺和积极参与,对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必不可少的。

明确其管理职责是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应对其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高层管理者的职责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制定质量方针,确保质量方针与企业的总体目标相一致。

·为所有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以上)制定与质量方针一致的工作任务,并定期进行检查.需要报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制定并批准企业的组织机构,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并确定质量管理部门的汇报关系。

·以职责描述的方式对相应的职责授权。

·与质量管理部门开会讨论质量目标的确定,并最终决定其执行所需的资源。

·确定对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支持和监督功能的部门或人,并使其得以实施。

·高层管理者应至少每年一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

—管理者通过相应的管理活动来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
体系,这些管理活动是通过高层管理者的领导力、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各级人员具体贯彻执行共同完成的。

—质量管理职责不仅由企业内部人员承担,还应包括企业的供应商、经销商等相关方。

·检查时需注意:
—企业高层管理者是否以产品质量为管理核心制定质量方针。

—企业高层管理者是否履行质量管理体系监督、评审的职责。

—是否与供应商、经销商间确定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具有独立的否决权及放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新增条款,为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并持续改进具有效性,企业应确定并提供充足、合适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

—人力资源:质量管理体系中承担任何任务的人员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

企业应确保配备足够的、胜任的人员,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确定所需人员应具备的资质和能力。

·提供培训以获得所需的能力。

·基于教育背景、培训、技能,客观地评估人员是否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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