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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强调宽口径、厚基础,系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电子信息科学领域,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身心健康,能够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系统的研究、设计、开发、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培养学生在以下三方面的能力:
●团队合作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道德文化素养、社会责任感、可持续发展能力
●人文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
毕业生可以继续攻读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等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也可以在科研院所、企业、公司等部门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的工作。学生毕业5年左右能获担任技术骨干或项目管理工程师。
学生毕业5年后:
(1)能就专业相关的工程问题,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法律、伦理等因素,分析、制定解决方案,并管理项目的实施;
(2)能在职业发展中具有担当精神、行动力、感染力;
(3)能与国内外同行、客户和公众有效沟通;
(4)能始终坚持学习和自我完善,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并具有对新兴
技术与应用的敏锐性和洞察力。
二、毕业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本专业所需的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3)具备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方法和技术解决电子信息领域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以及对结果进行分析的能力;
(4)能够跟踪和了解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正确认识电子信息技术对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5)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
(6)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7)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科技论文写作基本能力;
(9)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0)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三、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
四、学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学分:152分
六、大类培养说明
七、学分分配表
八、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一)通识教育课程:由通识基础课程、通识核心课程和通识拓展课程三部分组成,共计50学分。
1.通识基础课程(34学分):必修
本专业修读全部通识基础课程,并在第一学年修完除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体育3、体育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外其他全部课程。
2.通识核心课程(6学分):限制性选修
本专业必修“大学语文”2学分,其余4学分任选。
学生选修所在院系开设的通识核心课程,不作为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依据。
3.通识拓展课程(10学分):选修
本专业在通识拓展“人文精神与社会认知”、“科学精神与自然关怀”、“艺术修养与审美体验”、“语言艺术与文化交流”、“身心健康与职业发展”、“教育理解与教师素养”六个系列中,选修除本院系外其他单位开设的通识拓展课程10学分,其中至少选修1门经济或管理类的课程,四年内修完即可。
学生修读经学校认定的网络课程门数不限,但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只能根据学生意愿认定其中的2学分。
经学生自愿申请、院(系)同意、教务处核准,学生所获辅修课程学分和参加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经认定的创新学分可与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相抵,但创新学分最多抵充不超过4学分。创新学分只计学分,不计成绩,不计入学分绩点。
学生超出通识核心课程选修要求后多选修的通识核心课程学分可以顶替通识拓展课程学分,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不得顶替通识核心课程学分。
4.第一类特长生取得的特长项目训练学分,可与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相抵。
(二)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必修课程(61学分):必修
2.专业选修课程(12.5学分):选修
(四)实践教育课程(26.5学分)1.专业实践课程(18.5学分),必修
2.通识实践课程(9学分),必修
3.社会实践(1学分),必修
注:文化体验与交流课程要求:学生在一、二年级时,每学期要参观一个博物馆、欣赏一场高雅艺术,期末要分组展示并汇报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