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电汇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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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电汇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业务介绍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电汇业
务操作,保证电汇业务安全、高效运行,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原银行会计业务授权管理办法》和《XX银行集中授权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我行集中作业模式,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电汇业务是指客户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电汇业务由网点柜员发起汇兑录入,进行凭证影像扫描和信息录入后,通过集中作业中心录入后发送到支付平台。
电汇业务支持大额支付、小额支付、城商行支付清算渠道。
大额支付渠道适用于通过人民银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的跨行汇兑业务,客户资金实时到账,单笔金额不作限制;小额支付适用于通过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处理的跨行汇兑业务,实时受理,组包发送,单笔金额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额限制(目前限制为5万元(含));XX银行各机构之间的汇兑业务使用活期转账交易。
第三条个人客户未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可先将现金存入所在机构暂记户,再经暂记户汇出。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往账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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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凭证审核
经办柜员应严格审核客户提交的业务委托书(或财政支付凭证)等原始凭证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正确,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
下一步操作。
一、业务委托书日期应填写业务委托当日,使用阿拉伯数字
小写,转账支票凭证日期按大写书写规范填写,不得受理逾期或
远期凭证(财政支付凭证除外);财政支付类业务,可直接使用财
政支付凭证作为汇款凭证,不需再填写业务委托书。
二、“付款人全称、账号、地址、开户银行”栏应如实填写
委托单位的户名、转出账号、开户行地址及开户银行名称;
一、“收款人全称、账号、地址、开户银行”栏应准确填写
对方收款人的户名、卡号或账号、收款人开户行地址及收款人开
户行具体名称。
若有特殊要求,可将此类信息备注到凭证右上方,以便行名行号添加确认岗能准确的添加正确的行名行号;
二、“币种及金额”栏应正确填写实际汇款的币种及金额,
注意审核书写规范、大小写规范、金额一致、货币符号齐全;
三、“业务类型”处应勾选电汇,汇款金额小于5万元时可
选择加急处理,并按加急标准进行收费;
四、“附加信息及用途”栏由汇款单位按照实际汇款用途填写,且长度不得超过30个汉字;
七、“客户签章(字)”处应加盖单位在银行的全套预留印鉴;个人办理电汇,“客户签单”应由客户本人签名并填写身份证号及电话号码,如为代办,则签署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及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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