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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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合同法案例分析篇一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

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

"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

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

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

"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

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

"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答案:(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

合同十大经典案例及分析

合同十大经典案例及分析

合同十大经典案例及分析案例一:买橘子引发的合同误会。

话说有个小商贩老张,在街边摆摊卖橘子。

小李路过,看到橘子很新鲜,就跟老张说:“大爷,你这橘子我全要了,一共多少钱?”老张乐呵地说:“算你50块吧。

”小李说:“行,不过我得先去旁边超市买点东西,回来拿橘子,钱我先给你。

”老张收了钱。

可是等小李回来的时候,老张以为小李说的“全要了”是指他车上剩下的那半袋橘子,而小李觉得是摊位上所有的橘子呢。

分析:这里的问题就是合同内容不明确。

他们只是口头约定了“全要了”这个模糊的概念,没有具体界定到底是哪些橘子。

在正式的合同里,哪怕是这种小买卖,如果能明确数量,比如说“摊位上现有三筐橘子共100斤”,就不会产生这样的误会了。

这就告诉我们,合同里哪怕是最简单的买卖,关于标的(这里就是橘子的范围)一定要明确规定。

案例二:租房的“惊喜”小王要租一间房子,和房东赵姐签了合同。

合同上写着“房租每月1500元,押一付三”。

小王住进去之后发现,房子的下水道老是堵,而且屋顶还漏水。

小王找赵姐,赵姐说:“合同里可没说房子必须没毛病啊。

”分析:这就是合同里没有考虑到房屋质量相关的条款。

虽然小王可能因为想赶紧租到房子没太在意这些细节,但是在正常的房屋租赁合同里,房东有义务提供适合居住的房屋。

这就好比你去餐厅吃饭,虽然合同(菜单算一种简单合同形式)没写菜里不能有沙子,但你肯定觉得菜应该是干净卫生的。

小王在签合同之前应该要求房东明确房屋的基本状况,或者在合同里加上类似“房东保证房屋基本设施完好,可正常使用”这样的条款。

案例三:合作开饭馆的“坑”小张和小刘打算合作开饭馆。

两人签了个简单的合同,说一起出钱,利润平分。

结果饭馆开起来后,小张天天在饭馆忙前忙后,小刘就偶尔来看看。

到了年底算利润的时候,小刘说:“咱们说好利润平分,我也出了钱,我就拿我的那一半。

”小张可就不乐意了,他觉得自己付出的劳动多,应该多拿点。

分析:这个合同只考虑了出资,没考虑到双方的劳务付出。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劳动合同法案例篇一一、年底,“北大假博士”刘志刚(曾用名刘育豪)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

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

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

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

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志刚北大博士是假的。

问:1、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答:无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对于“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本案中刘志刚的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的特征。

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篇二第一章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例一:单位发出offer后是否可以反悔季某是成都某公司的技术总监,北京一家公司招聘技术副总裁,季某经过网上视屏面试,北京这家公司正式向季某发出offer,通知其国庆后即来北京上班报到。

季某为此很高兴,请亲朋好友多次聚会,花费上万元。

国庆后季某刚到北京,公司就通知其撤回offer,原因是该职位已经有更合适的人员。

季某大为光火,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北京公司履行与自己的劳动合同。

本人观点:北京这家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妥,有违诚信的市场原则,但是从劳动法角度,季某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单位发出offer,应视为要约邀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

Offer不等于劳动合同,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合同法十大案例

合同法十大案例

合同法案例分析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

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

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

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

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

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

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

商店遂以A、B为被告至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

试分析:(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分析思路:商店与A之间发生的照相机买卖这一民事行为,因商店在要约过程中存在意思表示的错误,所以属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商店对A的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的诉讼请求能够成立。

但商店对B的同样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因为商店与B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即使商店行使撤销权,导致A转卖照相机予B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也可依善意取得制度获得照相机的所有权。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

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

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

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

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6)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7)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分析思路1、合同的效力未定,因为钱某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产生的合同效力未定。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案例1:在线电视购买的纠纷
小明在网上买了电视,但是收到的商品是坏了的二手电视。

由于卖方违反了合同内容,小明享有要求退货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个案例,根据买卖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例2:公寓的设备问题
小红租了一间公寓,入住后发现水电设备存在重大问题,影响了日常生活。

土地主有责任保证租赁物的设备处于可用状态。

小红有权要求修理设备,并要求减免或退还部分租金。

这个案例已经根据租赁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案例3:装饰工程的延迟和质量问题
小李与装饰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公司拖延施工,施工质量也不符合合同内容。

服务提供者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服务。

小李有权要求改善工程或者赔偿损失。

这个案例,根据工程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案例4:不履行雇佣合同
小华虽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支付工资,也没有提供合法的工作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工资和其他损害赔偿的权利。

这个案例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决的。

案例5:网络游戏会员的服务问题
小刚购买了网络游戏的会员服务,但是在服务期间游戏平台频繁出现问题,导致游戏无法正常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对提供的服务没有问题负有责任。

小刚享有要求改善服务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个案例是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和电子商务交易法的规定解决的。

合同法律案例小故事(3篇)

合同法律案例小故事(3篇)

第1篇正文:在我国的一个小城市里,有一家名为“阳光电器”的商店。

这家商店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初只有一间门面,经营着一些家用电器。

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商店的生意也越做越大,逐渐成为当地知名的电器零售商。

一天,阳光电器商店的老板李先生接到了一个订单,来自一家大型企业。

这家企业计划采购一批家电产品,用于公司员工的福利发放。

李先生非常高兴,因为这不仅是一笔大生意,还意味着阳光电器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得到了认可。

为了确保订单的顺利完成,李先生立即组织员工进行生产。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李先生发现了一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他立刻通知了企业,并说明了情况。

企业表示理解,并同意李先生将这批产品进行返工。

经过返工,产品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然而,就在这时,李先生却收到了企业的退单通知。

企业以产品存在问题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李先生感到非常困惑,认为自己的产品已经返工,不存在质量问题。

于是,他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在律师的指导下,李先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企业则辩称,尽管产品已经返工,但仍然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有权解除合同。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查了产品的问题。

经过鉴定,法院认为,产品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不存在质量问题。

因此,企业无权解除合同。

最终,法院判决企业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企业不服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人们纷纷感叹,合同法律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故事的主人公李先生,在面临合同纠纷时,没有选择沉默或者妥协,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不仅展现了他坚定的法律意识,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1.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明确合同条款,避免纠纷的发生。

2. 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的十个案例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的十个案例

合同法案例1. A公司和B公司签定一份儿童服装购销合同。

A公司在4月1日发出要约,要求B公司在1个月内承诺。

B公司于4月5日收到后即承诺。

由于发生洪水导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5月5日承诺才到达A公司。

A公司没有提出疑义。

至5月20日,市场上儿童服装价格上涨,B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执行原合同”为由拒绝履行,而与C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

B公司的承诺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承诺的生效的含义: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B公司的承诺有效;《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在本案当中,虽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但是“发生洪水导致通讯中断”属于不可抗力,B公司具有正当的抗辩理由。

该承诺生效。

2.A向B发出要约,要约规定:“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B 收到要约后,立即电复:“接受贵方要约,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但A未作任何答复。

买方的承诺是否有效?答:买方的承诺无效。

在本案中,B在接到要约后“立即装船”的回复已经对A 的要约“两个月后装船”进行了根本性的变更和实质性的修改,所以不符合承诺的构成要件,属于新要约。

而A并没有做出回复,视为合同未成立。

3.张某被某公司录用,于是决定请朋友王某餐馆吃饭以表庆祝,王某欣然同意,并依约而至。

然张某最终未依约而至。

王某为此花费费用(贺礼)约几百元。

王某能否以张某违约为由,要求赔偿或另请吃饭?答:(1)要约的含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 合同编 典型案例

民法典 合同编 典型案例

民法典合同编典型案例
以下是一些《民法典》合同编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将一批货物从甲地运至乙地。

合同签订后,某物流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导致某公司错过了重要的交货期限,遭受了重大损失。

某公司起诉要求某物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物流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一家餐厅,并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了各方的出资额、股权比例、利润分配等内容。

后因经营不善,餐厅倒闭。

甲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而乙、丙则认为《合作协议》无效,拒绝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作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乙、丙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三: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李某,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购
房款,但张某却迟迟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后张某因个人原因将房屋抵押给
了银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给李某。

李某遂起诉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案例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案情摘要:2024年3月,A公司与B公司通过电子平台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一批电子设备。

合同签订后,A公司因市场行情变化,决定不履行合同。

B公司诉至法院,请求A公司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电子合同具有与书面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电子合同有效,A公司应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案例二:合同的解除案情摘要:2024年5月,C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D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时支付租金。

C公司要求解除合同,D公司不同意。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D公司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C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三:合同的变更案情摘要:2024年7月,E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E公司向F公司销售一批机械设备。

合同履行过程中,F公司因生产需要,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增加购买数量。

E公司同意变更,但要求提高价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77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E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合同变更有效,双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案例四:合同的无效案情摘要:2024年9月,G公司与H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G公司向H公司出售一批非法走私的货物。

合同签订后,H公司发现货物来源非法,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G公司与H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G公司应返还H公司已支付的货款。

案例五:合同的撤销案情摘要:2024年11月,I公司与J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后,I公司发现J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合同。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企业经典合同法律案例(3篇)

企业经典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YY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案由:合同纠纷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被告YY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销售。

2018年5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电子产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一批电子产品,总金额为1000万元。

合同约定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于2018年6月开始向被告供应电子产品,但被告仅支付了500万元货款。

随后,由于市场变化,原告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利润可言,遂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剩余500万元货款及违约金。

被告则认为,由于市场变化,其已无法支付剩余货款,要求与原告协商解除合同。

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500万元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合同是否有效?2. 被告是否应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3. 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责任承担?三、法院判决1. 关于合同效力问题: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电子产品购销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2. 关于被告是否应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问题:法院认为,虽然市场变化导致合同履行存在困难,但原告与被告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市场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的处理方式。

因此,被告不应因市场变化而免除支付剩余货款的责任。

同时,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责任承担问题:法院认为,由于市场变化导致合同履行存在困难,双方均有责任。

原告要求终止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但原告在终止合同时,应提前30日通知被告,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被告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应支付原告剩余货款500万元及违约金;2. 双方解除《电子产品购销合同》;3. 原告应承担因其终止合同而产生的部分损失。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合同4篇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合同4篇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合同4篇篇1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合同在2023年,中国法院处理了不少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其中一些案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一些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

然而,在产品交付后,甲公司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货并赔偿损失,但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

最终,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在产品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瑕疵,构成严重违约,最终判决乙公司退货并赔偿甲公司损失。

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然而,在租赁期间,乙发现房屋存在严重漏水问题,影响了生活质量。

乙要求甲对房屋进行维修,但甲一直未予处理。

最终,乙将甲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漏水问题严重影响乙的正常生活,构成甲违约,最终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损失。

案例三:劳动合同纠纷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员工每月工作时间为40小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甲公司安排乙员工超时加班,且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乙员工多次要求甲公司支付加班费,但甲公司拒绝履行义务。

最终,乙员工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加班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最终判决甲公司支付加班费并赔偿乙员工精神损失。

以上案例只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处理的一部分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这些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基础,当合同一方违反约定时,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在未来,企业和个人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篇22023年,中国法院在审理合同案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经济社会活动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法律行为之一。

在合同案件中,法院需要准确、公正地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答案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答案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答案案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例情况。

小张有一套闲置的房子,他把房子租给了小李,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每月租金1500元,押一付三。

小李住了三个月后,突然跟小张说他要去外地工作,不能继续租这个房子了,要求小张退还剩下的押金和预付的租金。

小张觉得小李这是违约行为,不同意退还,还说按照合同规定,如果小李提前解约,要赔偿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小李觉得这个违约金太高了,自己才住了三个月,不应该赔这么多。

答案分析。

首先呢,小张和小李之间是有一个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

小李提前解约,这确实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关于这个违约金呢,虽然小李觉得高,但在合同里已经明确约定了提前解约要赔偿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这个约定是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都同意的。

不过呢,小张也不能就这么强硬地拿着钱一点都不退。

按照公平的原则,小李已经住了三个月,他付的租金是这三个月的使用费用,而押金是为了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等情况的。

小张可以扣除小李应付的违约金之后,把剩余的押金和多付的租金退还给小李。

比如说,小李押了1500元,付了三个月4500元,总共交了6000元。

违约金是3000元,那小张应该退给小李3000元。

所以呢,小李违约是事实,但小张也要按照合理的方式处理押金和租金的退还。

案例二:买卖合同中的货物质量问题。

案例情况。

小王开了一家咖啡店,他从一家供应商老赵那里购买了一批咖啡豆,合同里约定咖啡豆是一级品质,新鲜烘焙。

结果小王收到咖啡豆后发现,很多咖啡豆都有虫蛀的现象,而且烘焙的时间看起来比较久了,不像是新鲜烘焙的。

小王就联系老赵,要求老赵换货或者退款。

老赵却说是小王储存不当才导致的这些问题,拒绝换货退款。

答案分析。

这事儿呢,得看证据和合同规定。

小王和老赵签的合同明确说了咖啡豆是一级品质、新鲜烘焙的。

现在小王收到的货明显不符合这个标准。

老赵说是小王储存不当,那老赵得拿出证据来啊。

要是老赵拿不出证据,按照合同的约定,他就得负责。

合同法的案例

合同法的案例

合同法的案例
1. 雇佣合同案例:甲公司与乙先生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雇佣合同,约定乙先生担任甲公司的销售经理。

然而,乙先生在第一年底并未达到销售指标,甲公司提前解除了合同。

乙先生认为甲公司违约,要求赔偿未来一年的工资。

2. 租赁合同案例:甲先生与乙先生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甲先生将其房产出租给乙先生作为商业用途。

然而,在第二年底,乙先生未按时支付租金并且严重损坏了房产。

甲先生要求乙先生依照合同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赔偿房产维修费用。

3. 购买合同案例:甲公司与乙先生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约定乙先生购买甲公司的一辆二手车,并以一万美元支付车款。

然而,乙先生在购买后发现车辆存在重大故障,要求甲公司退还车款或者修复车辆。

甲公司坚称车辆在出售时是正常的,拒绝乙先生的要求。

4. 委托合同案例:甲先生委托乙先生帮助他购买一套房产,双方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并约定乙先生将代甲先生进行相关交易。

然而,在购买过程中,乙先生以自己名义购买了相同的房产并独自享受利益。

甲先生发现后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先生退还代购房产所支付的费用。

5. 借款合同案例:甲先生向乙先生借款十万元,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先生将在一年内偿还本金及利息。

然而,甲先生在约定的时间内并未偿还借款,乙先生要求甲先生支付逾期利息并督促还款。

甲先生称自身经济困难,暂无法偿还借款。

2024年商法合同法案例

2024年商法合同法案例

2024年商法合同法案例案例一:网红带货的合同纠纷。

话说2024年,有个小有名气的网红叫小美。

一家新兴的化妆品公司,就叫它靓妆公司吧,找到小美,想让她在自己的直播间帮忙推销一款新出的口红。

双方签了个合同,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小美要在2024年3月15日晚上8点的直播中,至少花15分钟来专门介绍这款口红,而且要保证在直播后的一周内,她的视频回放里都能看到完整的口红推销部分。

靓妆公司呢,就给小美支付一笔不菲的推广费,总共是5万块钱。

到了3月15日晚上,小美确实开始直播了。

可是,前面介绍其他产品花的时间太长,到介绍这款口红的时候,只给了10分钟,而且直播后的视频回放不知怎么搞的,第三天就看不到口红推销部分了。

靓妆公司就很生气啊,觉得小美没有按照合同办事。

他们就去找小美理论,说:“小美啊,咱们合同可不是这么签的呀,你这样搞,我们的口红销量都没达到预期呢。

”小美却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那10分钟的介绍也很精彩,视频回放没了也不是她能控制的。

从商法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呢,这明显是小美违约了。

合同里明确规定了时间和内容要求,小美没有做到。

靓妆公司有权要求小美退还一部分推广费,比如说,按照比例计算,15分钟的宣传少了5分钟,那这部分对应的推广费就可以要求退还。

而且因为视频回放的问题,也影响了产品后续的潜在推广效果,靓妆公司也可以要求一定赔偿。

案例二:商业加盟合同的猫腻。

在2024年的美食界,有个很火的煎饼品牌叫香煎侠。

有个叫小李的年轻人想加盟这个品牌,开一家自己的煎饼店。

小李和香煎侠公司签了加盟合同。

合同上说,香煎侠公司要给小李提供独家的煎饼配方,还有统一的店面装修设计图,并且要对小李的员工进行开业前的培训。

小李呢,要按照香煎侠公司的要求选址开店,每年向公司交3万块钱的加盟费。

小李找好了店面,也付了第一年的加盟费。

可是等他开始准备装修的时候,香煎侠公司给他的装修设计图特别模糊,根本没法按照那个图来施工。

然后培训的时候,派来的所谓培训师就讲了一天的课,内容还都是些很基础的东西,根本没有涉及到香煎侠煎饼的特色制作方法。

合同法真实案例6篇

合同法真实案例6篇

合同编号:XX-2020-01合同法真实案例6篇Real cases of Contract Law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合同法真实案例6篇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合同诈骗真实案例2、篇章2:房屋面积差异处理例文3、篇章3:代人买卖房合同有无效模板标准版4、篇章4:精神病人卖房效力范文5、篇章5:定金条款表述与适用范文6、篇章6:土地出让金该万补交范文(实用版)篇章1:合同诈骗真实案例李先生开了一家公司,专门从事代理业务,原本以为金钱交易全在上下家,他只要事成后收取代理费,风险不大,没想到依然“中招”。

一天,李先生接到自称是湖北振兴实业总公司业务经理打来的“合作”电话,委托他作为其公司“拳头产品”———高分子净化膜华南地区总代理,并随后寄来了详细资料,包括产品介绍说明书、可供产品目录、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高分子净化膜销售补充说明书等。

李先生看其手续齐全,便在专业网站上发布了相关信息,几天后便有了“回音”,广东某养殖户来电说急需4000米高分子净化膜,金额共计27万元。

李先生一算,可赚几万元的代理费,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于是马上和上家联系。

上家很爽快,答应把一批去汕头的货调往广州,但需立即支付货款。

李先生通知下家后,对方立即派人送来了上万元的订金,表示实在太忙,需要李先生帮忙先提货,事后会加付提货费。

因为不想放弃到手的“肥肉”,李先生帮着提货并垫付了货款,可第二天事情全都变了:下家表示暂时不需要这批货了,而上家的“负责人”怎么也联系不上,“馅饼”变成了“陷阱”。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咱先来说一个特别有趣的合同法案例。

案例一:演唱会门票风波。

有这么个事儿,甲是个超级明星的超级粉丝。

乙呢,手上有一张这个明星演唱会的内场前排超级VIP门票。

甲得知后,兴奋得不行,就和乙商量着买这张票。

甲和乙达成了口头协议,甲给乙1000元,乙把票转让给甲。

甲当场就把钱转给了乙,乙也答应第二天就把票给甲。

结果呢,第二天乙说:“兄弟,这票我不能给你了,我有个特别铁的哥们也想去看,我得给他。

”甲当时就懵了,心里想:“你这不是坑我吗?”这里就涉及到合同法的好多知识点。

虽然甲和乙只是口头协议,但这在合同法里也是一种合同形式,叫口头合同。

这个口头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双方就门票转让达成了一致意见,而且甲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付款义务。

乙这时候拒绝给票,那就是违约了。

甲要是较真起来,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把票给他,因为他已经付了钱,而且合同是有效的。

要是乙实在给不出票,甲还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呢。

比如说甲因为相信能拿到票,已经拒绝了从其他人那里购买高价票的机会,现在他只能花更高的价格去买其他票,这个差价就是他的损失,乙得赔。

案例二:租房的那些事儿。

再讲一个租房的案例。

丙是个房东,丁是个租客。

他们签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丁租丙的房子一年,每个月15号交房租,租金1500元。

前几个月呢,都相安无事。

但是到了第五个月的时候,丁15号那天没交房租。

丙就打电话催丁,丁说:“哥啊,我这个月工资晚发了,过几天就给你。

”丙也算是个好人,就答应了。

可是过了几天,丁还是没交。

这时候丙就有权利按照合同来办事了。

因为合同里规定了交租的时间,丁逾期未交租,这就是违反合同约定了。

丙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给丁发一个书面的通知,告诉他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还不交租,就解除租赁合同。

要是丁一直拖着不交,丙把丁赶走也是合理合法的。

不过呢,丁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说他之前和丙关系很好,一直都是按时交租的,这次是因为遇到了不可预见的困难,像突然生病花了很多钱,一时周转不开。

合同法公序良俗典型案例

合同法公序良俗典型案例

合同法公序良俗典型案例案例一:“代孕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有这么个事儿啊。

有一对夫妻,自己生不了孩子,就想找个人代孕。

他们找了个年轻女孩,然后签了个所谓的“代孕合同”。

这合同里写着给那女孩多少钱,代孕过程中的各种要求啥的。

从合同法的角度看,这合同完全违背公序良俗啊。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代孕这事儿把女性的子宫当成商品出租,把婴儿当成交易的对象,这是对人的尊严的严重践踏。

而且在社会的公共秩序里,代孕是被明确禁止的,因为它会引发一系列的伦理、法律和人权问题。

比如说,代孕的孩子身份认同会很混乱,代孕女性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还可能会导致人口贩卖等更严重的犯罪行为隐藏在代孕的外衣下。

所以这个“代孕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受合同法保护的。

案例二:“以违法犯罪为目的的租房合同”再讲个例子。

有个租客找到房东,说要租房子。

这个租客呢,看着就鬼鬼祟祟的。

租客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

结果房东后来发现,这个租客租房子不是用来正常居住或者办公的,而是打算在房子里开个地下赌场。

这租房合同也是违背公序良俗的。

公共秩序里面,开赌场是违法犯罪行为啊。

这就好比你把房子租给别人做坏事,这肯定不行。

从善良风俗来说,咱们社会倡导的是合法、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和商业活动。

这种把房子租给别人搞违法赌场的行为,就破坏了社会风气。

所以,这个租房合同也是无效的,房东要是知道租客的不良企图,还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甚至向有关部门举报租客的违法行为呢。

案例三:“限制婚姻自由的赠与合同”我再给你说个事儿。

有个小伙子,家里很有钱。

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这个小伙子的父母呢,不太同意他们在一起。

但是小伙子铁了心,就想和姑娘好。

小伙子的父母就想出了一个“妙招”。

他们跟姑娘说,我们可以给你一大笔钱,但是你得签个合同,这合同里写着你永远不能和我们家儿子结婚。

姑娘呢,被钱诱惑了,就签了这个赠与合同。

这合同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啊。

婚姻自由那可是基本的人权,也是咱们社会善良风俗的重要部分。

合同纠纷典型案例6则

合同纠纷典型案例6则

合同纠纷典型案例6则商业⼴告中的要约邀请未被要约否定,则⾃动进⼊要约中,构成要约,⼀俟相对⼈承诺,要约⼈即受该要约约束。

02 . 第三⼈⾏使选择权、确定相对⼈后,不得再⾏变更受托⼈因委托⼈原因对第三⼈不履⾏义务时已披露其委托⼈⾝份的,第三⼈⾏使相对⼈选择权后,不得再⾏变更。

03 . 以消费者代理⼈⾝份处理事务,应属委托法律关系商业⼴告中的要约邀请未被要约否定,则⾃动进⼊要约中,构成要约,⼀俟相对⼈承诺,要约⼈即受该要约约束。

案情简介:2010年装修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告,显著位置注明“130平⽶精装3.98万元(含⽔电改造)”,并“郑重承诺:预算等于决算”。

周某与装修公司所签装修合同约定⼯程总造价为3万元。

2011年,周某以装修公司延期完⼯为由诉请解约并退还⼯程款、⽀付违约⾦。

装修公司以周某拒付⽔电改造费为由抗辩。

实务要点:商业⼴告中的要约邀请未被要约否定,则⾃动进⼊要约之中,构成要约,⼀俟相对⼈承诺,要约⼈即受该要约约束。

受托⼈因委托⼈原因对第三⼈不履⾏义务时已披露其委托⼈⾝份的,第三⼈⾏使相对⼈选择权后,不得再⾏变更。

案情简介:2008年,柳某与鞋业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前者购买后者机械。

2011年,因⽋付货款致诉。

柳某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品公司出具的委托签约证明、购销合同中“需⽅合约代表”签字、送货单上“收货单位”系⽤品公司、载明“⽤品公司柳总”系付款⽅的收条等证明其⾮合同相对⼈,抗辩应由⽤品公司付款。

实务要点:受托⼈因委托⼈原因对第三⼈不履⾏义务时已将其系委托⼈⾝份披露给第三⼈的,第三⼈选择委托⼈作为相对⼈的,嗣后不得以营业执照被吊销等可能对履⾏能⼒产⽣影响的理由再次选择受托⼈为交易相对⼈。

⾏为⼈以消费者代理⼈⾝份,按消费者指⽰处理事务,法律后果归于消费者本⼈的,双⽅合同性质应为委托合同。

案情简介:2010年,李某与旅游公司签订权益承购合同,约定李某缴费后,由旅游公司以李某名义办理DAE公司注册⼿续并获得度假俱乐部旗下酒店度假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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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案例:•1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元,购买机器设备。

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

2年后,王某无力还款,答应变卖家中财产还给李某。

在拍卖家中财产时,正好有朋友赵某想买电视机,王某想反正拍卖后的钱要还给李某,索性送个人情,就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他,而这台电视机的正常市场价格为8000元。

其间,王某放弃继承权。

2个月后,经核算共拍卖了6万元。

李某得知王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台电视机卖给了赵某后,要求王某把已经卖了的电视机收回,重新拍卖。

而王某和赵某均不同意,于是李某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和赵某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以冲抵债务。

此时,王某的另外债权人孙某得知后,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款偿还王某欠自己的2万元债务。

李某认为自己向王某请求偿还债务为先,不同意孙某参与拍卖钱款的分配。

•问:(1)李某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合同?为什么?•(2)李某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3)李某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孙某的债权?为什么?•(4)如果李某主张撤销王某继承权抛弃的行为,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参考答案:•(1)李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不会得到支持。

撤销权行使后,受领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应返还原物给给付人。

而李某并不是买卖合同中的给付人,因此赵某仅有义务向王某返还,李某无权请求赵某向自己返还。

•(3)不可以。

因为撤销权行使后取得的财产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任何人都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分别受偿。

•(4)不会得到支持。

因为被撤销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而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为债务人的身份行为,不得作为撤销权的标的。

•2.某出版社发行新版《金庸全集》,甲购得一套。

乙在甲处看到此书,感觉不错,但若自己前去购买,又嫌麻烦,便与甲协商转让事宜。

2007年4月1日,甲、乙签订合同,约定乙支付甲600元,而甲须于2007年4月6日前,交于乙一套《金庸全集》,除此之外无特别约定。

当时乙便将600元交给了甲,甲便打算到时将其所购买的《金庸全集》交给乙即可。

2007年4月2日,甲家因遭雷击引发火灾,致使置于书架之上的《金庸全集》被火烧毁。

请回答下列问题:•1)《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乙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或乙能否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3)如果甲与乙当初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应将其所购买的那一套《金庸全集》交付给乙,那么在《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或乙能否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答案:•(1)甲、乙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

因为《金庸全集》是种类物,不会因为被烧毁而造成甲、乙间的合同无法履行,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2)不可以。

因为《金庸全集》是种类物,甲购买的那一套《金庸全集》被烧毁不会造成甲不能履行合同,不会导致合同目的落空,不会产生当事人的法定合同解除权,甲或乙自然不能单方行使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3)可以。

因为基于甲、乙的约定,合同的标的物非为种类物而是特定物。

因为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特定物灭失,从而导致甲不能履行合同,向乙交付《金庸全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

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法定解除权,均可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3 单选题】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

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

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2011-3-12)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1)金钱债权让与采“通知”方式,不必取得债务人同意。

故A不选。

•(2)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合同(债务转让合同)在债权人追认前为效力待定,此时戊公司尚不是债务人,选择B。

(3)“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是追认行为,认为戊公司是债务人(承担人),戊公司依此抗辩不是“自打耳光”吗?•故C不选。

(4)次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仲裁条款不影响债权人的代位权,D不选。

••4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服装5万套、单价100元的合同,双方约定:(1)甲公司于2001年10月3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应在2001年12月1日前交付第一批服装2万套。

(2)2001年12月10日前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款项200万元,2002年1月15日前乙公司交付第二批服装3万套。

(3)甲公司在接到第二批服装15日内将余款200万元支付乙公司。

(4)一旦双方出现纠纷,即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1年10月25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乙公司于2001年11月20日交付了第一批服装。

2001年12月5日,乙公司突发大火,将厂房、布料和大部分设备烧毁。

甲公司知道后,便停止向乙公司支付第二批款项200万元。

经乙公司交涉,甲公司同意若乙公司在2001年1月5日前恢复生产能力,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筹措资金困难,乙公司于2002年1月20日才恢复生产,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甲公司认为,由于服装销售季节性很强,这时再生产服装已错过了销售高峰期,很难卖掉,于是于2002年2月1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同时表示可以结清乙公司已交付服装的款项。

乙公司经多次与甲公司协商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发生火灾时即中止履行合同是否合法?•(2)乙公司于2002年1月20日恢复生产能力,而甲公司却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合法?•(3)乙公司在发生合同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合法?•(4)本案应如何处理?•[答案]•(1)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合法。

•(2)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合法。

•(3)乙公司起诉不合法。

•(4)仲裁委员会确认甲公司解除合同行为合法。

乙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有效并由甲公司支付欠款。

•[解题思路]•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

其中第(3)问考查的是仲裁协议的效力和后果。

•[法理详解]•(1)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合法。

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本题中,乙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厂房、布料和大部分机器设备被烧毁,说明乙公司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因此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2)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合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题中,由于服装销售季节性很强,乙公司的延迟履行致使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可以依法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公司将合同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合法。

根据《仲裁法》第19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在本题中,甲乙双方应将其争议按照仲裁协议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4)仲裁委员会应当确认甲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该合同自甲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公司的时候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合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在本题中,尚未履行的3万套服装不再履行,对已经履行的2万套服装,由甲公司支付尚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提出解除合同。

参见《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5.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

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

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

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

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4分)(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4分)(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4分)(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4分)(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4分)(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2)有效。

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3)有效。

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4)不能生效。

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

(5)不能。

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

(6)归赵某所有。

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

法理详解:(1)、(2)张某、王某按份投资购买卡车,共同从事运输业务,依法成立按份共有关系。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既为共有关系,共有财产全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因此,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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