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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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Incoterms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正文:第一章:引言本章介绍了Incoterms 2010的背景和目的,以及其使用范围和适用性。

第二章:术语及定义本章详细解释了与国际贸易术语相关的各种定义和术语。

包括买方和卖方的权利和责任等内容。

第三章:封装和标记本章介绍了在国际贸易中封装和标记的要求。

涵盖了适用于集装箱货物和非集装箱货物的各种规定。

第四章:运输及交付部分的责任和风险转移本章详细说明了不同贸易条件下的买方和卖方之间的责任和风险转移。

包括海上运输、内陆运输和多式联运等情况下的规定。

第五章:保险本章解释了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和责任。

包括买方和卖方的保险责任、索赔程序等内容。

第六章:支付本章介绍了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和相关规定。

涵盖了信用证、托收、现金付款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章:争议解决本章解释了国际贸易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包括仲裁、诉讼等各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八章:附则本章包括了一些与Incoterms 2010相关的特殊规定和说明。

如适用于国内贸易、可转让信用证等。

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仲裁:即通过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由仲裁员根据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作出决定。

2、诉讼:即通过法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由法官根据法律判决争议的结果。

3、集装箱货物:指装运在标准化集装箱中的货物。

4、非集装箱货物:指装运在非标准化集装器中,或者未进行集装的货物。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引言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活动中使用的一套标准化术语。

它们的准确使用对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统一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国际商会于2010年发布了最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 通则内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分为21个章节,详细解释了各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

这些章节包括货物的交付、价格、运输和保险等方面。

下面将对其中一些重要章节进行介绍。

2.1 货物交付货物交付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货物交付方式,如FOB(离岸价)、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

贸易双方必须明确货物交付的方式和责任。

2.2 价格国际贸易中的价格通常包括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不同的价格术语进行了详细解释,如EXW(工厂交货价)、DDP(交货带税价)等。

2.3 运输运输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各种运输方式进行了解释,包括海运、空运和陆运等。

它还明确了谁承担运输风险和费用。

2.4 保险在国际贸易中,保险是保障贸易安全的重要手段。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细化了保险术语,如CIP(运输费和保险费付到目的地)和CFR(成本和运费)等。

这些术语明确了在不同情况下保险的支付责任。

3. 使用指南为了确保国际贸易术语的准确使用,用户可以按照以下指南进行操作:1. 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并清楚标示在合同中的位置。

2.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国际贸易术语,避免术语的混淆。

3. 在合同中注明各方携带货物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 结论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国际贸易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化术语。

它的发布使得国际贸易中各方可以更加准确和无歧义地沟通,减少了纠纷的可能性。

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时,遵循这一通则是非常重要的。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目录1.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引占EXWFCACPT ClPDAT DAP DDP FAS FOB CFR CIF《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第二版)引言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 (EX WOrkS)工厂交货FCA (Free Carner)货交承运人CPT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Cl to)运费、保险费付至DAT (DeliVereel At TerminaI)运输终端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 U 的地交货DDP (DeliVered DUty Paiel)完税后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FAS (Free AlOng Side)船边交货 FOB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1. 2. 3. 4. 5. 6.7. 8.9. 1011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EXW(EX WOrkS工厂交货)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ill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Ili卖方承担。

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 (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a)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一:前言国际贸易术语是用于描述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和责任的专门术语。

为了保证国际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发布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随后多次修订。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各个章节。

二:第一章:对所有运输方式适用的条款第一章主要适用于国际贸易中不同运输方式的合同条款,包括FOB、CIF、CPT等常用术语。

本章节将详细解释这些术语的含义、义务和责任,并提供示例进行说明。

三:第二章:船舶和内河运输适用的条款第二章主要适用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FAS、CFR、CIF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进行细化解释,包括货物交付时间、装卸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四:第三章:适用于其他运输方式的条款第三章主要适用于其他运输方式,如铁路、公路、航空等。

本章节将详细解释这些术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并提供实例进行说明。

第四章主要适用于装卸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EXW、FCA、FAS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义务和责任进行详细解释,并提供示例。

六:第五章:适用于交付和接收运输的条款第五章主要适用于交付和接收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DDP、DDU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细化解释,并提供案例进行说明。

七:第六章:适用于跨境运输的条款第六章主要适用于跨境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交付和交割的责任和义务等。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进行细致解释,并提供实例加以说明。

八:第七章:适用于多式联运的条款第七章主要适用于多式联运的合同条款,包括CTD、CIP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详细解释,并提供示例。

九:第八章:适用于海上离岸贸易的条款第八章主要适用于海上离岸贸易的合同条款,包括FOB、CFR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细致解释,并提供案例进行说明。

第九章主要适用于终端交货的合同条款,包括DDP、DDU等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介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本通则)是为了规范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以保障贸易各方的权益,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第二条:定义1. 本通则中所用术语的定义适用于解释和解决贸易合同和相关文件中的术语、定义和规则。

2. 仅适用于单个贸易合同或协议的特定术语定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本通则中的定义。

第三条:解释方法本通则中的解释方法适用于所有贸易合同和相关文件的术语解释,以下为具体的解释方法:1. 查阅词典如果贸易合同或相关文件中使用的术语在本通则中没有明确定义,可以查阅通用词典或行业专业词典进行解释。

2. 行业惯例根据国际贸易中的行业惯例和习惯实践对术语进行解释。

3. 相对词义根据上下文对术语进行解释,采用与相对词义最符合的解释。

4. 文字解释对于语言文字可以表达清楚的术语,直接解释其字面意义。

第二章运输术语第四条:定义1. 运输术语是指国际贸易中有关运输的术语。

包括装运、运输成本分摊、货物保险以及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其他费用和责任。

2. 运输术语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包括陆地运输、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和联合运输。

第五条:装运1. 装运是指将货物放入运输工具中进行运输的行为。

2. 装运应当按照贸易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

第六条:运输成本分摊1. 运输成本分摊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各方按照贸易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方式分担运输成本。

2. 运输成本分摊方式包括FOB、CIF、C&F等。

第七条:货物保险1. 货物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为货物提供保险保障的行为。

2. 货物保险可以由买方或卖方承担,具体责任由贸易合同约定。

第八条:其他费用和责任1. 其他费用和责任包括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各类费用和责任,例如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等。

2. 其他费用和责任应当根据贸易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和承担。

附件:1. 运输术语表2. 货物保险条款法律名词及注释:1. FOB(Free on Board):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给装运船舶的费用和责任。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EX Works工厂交货)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

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a) 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

如果卖方装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

当卖方更方便装货物时,FCA一般更合适,因为该术语要求卖方承担装货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b) 以EXW为基础购买出口产品的买方需要注意,卖方只有在买方要求时,才有义务协助办理出口,即卖方无义务安排出口通关。

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不建议使用该术语。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引言Incoterms2010,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是国际商会(ICC)制定的贸易术语标准。

这一标准的目的是为国际贸易中的买卖双方提供一套共同理解的贸易术语,以便在交货、运输和分担风险等方面达成一致。

术语分类Incoterms2010将贸易术语分为四大类:1. E类术语(Departure):货物离开卖方处时,卖方完成了他的责任;2. F类术语(Mn carriage not pd by seller):卖方将货物交给运输人员后,卖方完成了他的责任;3. C类术语(Mn carriage pd by seller):卖方负责预付运费,但风险转移给买方的时间是在货物交给第一运输人员之前;4. D类术语(Arrival):卖方负责交货并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目的地。

主要术语解释以下是几个Incoterms2010中的主要术语解释:EXW(卖方工厂交货)EXW即“ex works”的缩写,意为卖方工厂交货。

在EXW术语下,卖方只需将货物准备好并交于买方指定的地点,买方负责所有的运输和保险手续。

FOB(装运港价格)FOB即“free on board”的缩写,意为装运港价格。

在FOB术语下,卖方将货物交于指定的装运港口,并承担货物装载到船上的费用和风险。

一旦货物装上船,责任就转移给买方。

CIF(到岸价、保险费付至目的港)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缩写,意为到岸价、保险费付至目的港。

在CIF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目的港口,并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直到目的港口。

DDP(交货完税价)DDP即“delivered duty pd”的缩写,意为交货完税价。

在DDP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货物在目的地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包括关税和税费。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全球化的经济大舞台上,国际贸易如同一场盛大的交响乐,而《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则是这场交响乐的重要乐谱,为各国贸易参与者提供了统一的规则和语言。

国际贸易术语,简单来说,就是在国际贸易中用于划分买卖双方责任、费用和风险的简短术语或缩写。

它们就像是一套标准化的密码,让全球各地的商人在进行交易时能够清晰地理解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Incoterms 2010 包含了11 种贸易术语,分别是EXW(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DDP(完税后交货)、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EXW 是其中最简单的一种,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这意味着买方承担自卖方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FCA 则要求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这种术语对于卖方来说,责任相对较轻,只要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其任务就算完成。

CPT 和 CIP 都涉及到运费的支付,不同的是 CIP 还包括了保险费。

在这两种术语下,卖方要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费至指定目的地,但风险在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

DAT 和 DAP 是 Incoterms 2010 中新增的术语。

DAT 要求卖方在指定的运输终端将货物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而 DAP 则是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可供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可。

DDP 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大的术语,卖方要在进口国指定地点完成交货,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和缴纳相关税费。

FAS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就算完成交货。

FOB 是常用的海运术语之一,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时完成交货,卖方需要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27⽇公布,于2011年1⽉1⽇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付各种收费时的⾓⾊,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此外,新通则亦增加⼤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以及电⼦交易程序的适⽤⽅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1⽇正式⽣效,但并⾮2000通则就⾃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不产⽣必然的强制性约束⼒。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的时间效⼒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2000通则就⾃动废⽌,当事⼈在订⽴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2000通则甚⾄1990通则。

相对2000通则,2010通则主要有以下变化。

(1)13种贸易术语变为11种;(2)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3)使⽤范围的扩⼤⾄国内贸易合同;(4)电⼦通信⽅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以上内容整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朱*⽣主编,⼈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9⽉出版)、《国际贸易实务》(张*芳主编,⼈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3⽉出版)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INCOTERMS2010于2011年1⽉1⽇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主要变化有: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DutyPaid)。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通则规定了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的贸易术语的定义和使用方法,以促进全球贸易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货物运输术语第一节海上运输第一条即期即卖方完成货物装运并向买方提供装船通知后,买方只能短时间内支付货款,通常时间是在签发收货通知后一至三天内。

第二条装运期货物装船所要求的日期或期限。

一旦货物超过该期限仍未装船,则卖方违反了合同规定。

第三节陆上运输第一条拆卸费买方需要支付的费用,用于货物从运输工具上进行拆卸或者使其进入卸货场所。

第二条打托费买方需要支付的费用,用于将货物打包并放置在货物运输所用的托盘上。

第四节空运第一条航空运输通过航空公司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

第二条单一运输将货物从装运处直接运送到目的地的一种运输方式。

第三条运单航空公司提供给航空承运人,以证明货物已经交付给航空承运人的凭证。

第三章装卸术语第一节装卸地点货物装卸的具体位置。

第二节装卸时间货物装卸的具体时间。

第四章货物包装术语第一节包装以适当的材料将货物进行保护和护送的过程。

第二节运输包装专门为了货物运输而打包的方式。

第五章贸易条款第一节CIF价格卖方需负责将货物交至目的口岸,并在花费和风险方面负担更多责任的条款。

第二节FOB价格买方在货物交付船方之前支付货款,并且承担货物所要求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的条款。

第三节EXW价格卖方只需将货物准备好并通知买方进行提货的条款。

第四节CFR价格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送至目的口岸,并承担负责运输的费用和风险的条款。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阅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C&F价格: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部分负责运费,费用也是包含在货物的成本中。

2、DDP价格:Delivered Duty Pd(税费完税交货)是指卖方承担了所有运输费用和关税税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的价格。

3、CIF价格: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和运费)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目的港,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并承担货物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概述本章主要介绍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背景和目的,以及适用范围和相关的国际法规。

第二节术语定义及解释原则本节详细定义了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并解释了解释原则,包括解释的基本原则和实践中的约定。

第二章贸易各方的义务和责任第一节包装本节详细介绍了包装的要求和责任,包括适当的包装和标记,以及运输过程中的包装责任。

第二节运输本节介绍了贸易中的运输方式和相关的责任,包括船运、空运和公路运输等。

第三节运输装卸本节详细解释了运输装卸的义务和责任,包括装卸操作的安全、有效和及时性要求。

第三章确认和通知义务第一节通知义务本节详细介绍了贸易各方在交付、装运和运输过程中的通知义务,包括时间、方式和内容等。

第二节保险通知义务本节解释了贸易各方在保险方面的通知义务,包括提供保险资料和及时通知保险索赔等。

第四章签证及其他形式的验单第一节签证本节详细介绍了签证的义务和要求,包括进口国和出口国对于货物合规性的确认和审批等。

第二节验单本节解释了贸易各方在验单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包括验货、验运和确定货物数量的过程和要求。

第五章付款第一节支付方式本节介绍了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证、托收和保函等,以及相关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不可撤销信用证本节详细解释了不可撤销信用证的要求和条款,以及付款的过程和条件。

第三节托收本节解释了托收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委托、托收指示和付款条件等。

第六章解释规则第一节约定解释规则本节详细解释了贸易各方之间的约定解释规则,包括口头约定和书面约定的解释原则。

第二节基于惯例和交易习惯的解释规则本节介绍了基于惯例和交易习惯的解释规则,包括国际商会发布的相关规则和惯例。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一节媒介解决争议本节详细介绍了贸易争议的媒介解决方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第二节争议解决的程序本节解释了争议解决的程序,包括申请、听证、裁决和执行等。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付款方式的内容是指贸易合同中所规定的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价款和出口商在发票帐单和汇票上承诺到期付款日或见票后一定期限付款的义务。

采用何种付款方式应由买卖双方通过磋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买方实际已接受了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交易条件。

2、从法律角度看,是指一定的时间内,以支付一定金额为代价,来换取对特定物品所有权的一种转移。

(其中“金额”为货币时,指的是一次性的货币数量;为劳务时,指的是延期支付的费用。

)以汇票为例:支付人即债权人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他人(但需经债权人同意),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十天,不得拖欠。

汇票的承兑是支付行为的最后一个步骤。

3、一般来说,要求以发票帐单承兑时,应有发票帐单作保,不仅在出口国,就是在进口国,这也是构成发票帐单最低要求的必备单据。

4、延期付款方式是指出口商和进口商双方达成协议,在交货后一定期限内或若干个月后,才按一定比率或金额偿付货款。

其特点是:(1)以延期付款方式购销产品,贸易关系相对稳定。

(2)延期付款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对进出口双方均有约束力。

(3)贸易双方相互提供一定的信用,增加资金周转。

(4)买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急需采购的困难。

5、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即买方)的申请开立的承诺在其规定条件下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6、信用证中除具体规定有关货物的品质、数量和包装条件外,一般还规定有“不可撤消的跟单汇票”,即有一定条件的汇票,其跟单内容一般涉及货物的价格、运输、装卸、保险、保管、检验、索赔、仲裁等多方面的内容。

7、对来自某些特殊国家的商品,一般需要制定专门的合同条款,以便在签订合同时作为法律依据。

8、凡未列入《通则》的,则应参考国内的有关法规。

9、非信用证结算方式也是国际贸易常用的方式之一,主要包括托收、托收方式结算、付款交单(DTL)、即期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等。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和复杂。

为了规范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流程、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国际商会(ICC)制定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其中,2010 年版的通则在贸易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涵盖了 11 种贸易术语,分别是 EXW (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DDP (完税后交货)、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首先,我们来看看 EXW 这一术语。

在 EXW 条件下,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这意味着买方承担自卖方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这种术语对于买方来说,需要具备较强的运输和物流安排能力,但同时也赋予了买方最大的控制权。

FCA 术语则要求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与 EXW 相比,卖方在FCA 条件下需要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CPT 和 CIP 术语在运费的承担上有所不同。

CPT 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而 CIP 则在此基础上,还需为买方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的保险。

这两种术语下,卖方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的风险,但在货物运输的安排和费用承担上有明确的规定。

DAT 和 DAP 是 2010 通则中新增的术语。

DAT 要求卖方在指定的运输终端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由买方处置时完成交货;而 DAP 则是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仍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且已做好卸货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完成交货。

这两个术语在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的细节上有所区别,为贸易双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DDP 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大的术语,卖方需要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目录前言.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13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6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27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目录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1.引言2.EXW3.FCA4.CPT5.CIP6.DAT7.DAP8.DDP9.FAS10.FOB11.CFR12.CIF《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第二版)引言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EXW(EX Works工厂交货)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

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a) 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本)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本)

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实践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国际商会于2007年发起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Incoterms 2000)进行修订的动议,并组建了修订小组。

为了将中国商界的利益和要求反映到Incoterms®的最新版本中,中国国际商会于2009 年牵头组建了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带领国内商界多次向国际商会提交中方针对Incoterms®2010修订稿的意见,其中大部分意见被采纳到新通则中。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商界在世界经贸舞台上的地位得到迅速提高,中国的参与已经成为世界商业规则制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Incoterms®2010的修订工作历时3年,征集了全球商界大量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最终版本于2010年9月正式面世,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为帮助国内经贸界尽快学习和熟练掌握新的规则,并将规则及早应用于贸易实践,中国国际商会在第一时间组织了中文版本的翻译工作。

同时,作为被国际商会授权唯一可以举办Incoterms@2010培训的中国机构,中国国际商会举办了一系列培训,帮助中国企业深入理解和正确应用Incoterms®20 1 0各种条款。

在此,我要感谢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的专家对每一次的修订稿件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使中国商界的声音得以准确及时地反馈给国际商会。

我还要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Incoterms 2000译审专家魏家驹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严思忆教授在百忙之中对中文版本进行的细致严谨的审校工作,从而保证了本书译本的权威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ICC China的专家们此次还对Incoterms的译名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他们一致认为,Incoterms字面和实际内容并无“解释”之意,贴切的译名应为国际贸易术语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目录前言.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13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16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27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3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 (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章:普适条款1.1 条款的目的1.2 定义及解释1.2.1 “卖方”和“买方”的定义1.2.2 “交付”的定义1.2.3 “所附条件”和“附加条件”的定义第二章:海上运输术语2.1 船上交货(CFR)2.2 成本、保险费和运费(CIF)2.3 成本和运费(C&F)2.4 船上交货不付运费(FOB)2.5 船上交货已付运费(FILO)2.6 在岸目的地交货(DAP)2.7 港口目的地交货(DDP)2.8 港口目的地交货不付关税(NON DUTY PD)第三章:内陆运输术语3.1 公路运输(EXW)3.2 到达货站(FCA)3.3 入门交货(DAT)3.4 装车(EXG)3.5 装卸(EXH)3.6 运费支付(EXF)3.7 倒箱(EXD)第四章:装运和递送条款4.1 装运通知和验货要求4.2 递送及验货要求4.3 拆箱和拆包4.4 标记和编号4.5 运费和费用4.6 运费的支付4.7 日期和地点第五章:保险条款5.1 购买保险5.2 购买押运险5.3 保险起运地点和保险费5.4 不可抗力和风险转移5.5索赔和争议解决第六章:费用和分摊6.1 运费6.2 保险费6.3 检测和检验费6.4 边境费和清关费6.5 英文版和外文费第七章:行为和责任7.1 违约7.2 违约和其后果7.3 控告和索赔7.4 违约和死刑7.5 争议解决方式附件:1.《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附件A:海上运输术语2.《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附件B:内陆运输术语3.《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附件C:装运和递送条款4.《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附件D:保险条款5.《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附件E:费用和分摊6.《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附件F:行为和责任法律名词及注释:1.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到指定目的地的港口,并负责付清运输、保险和运费。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通则确定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术语以及这些术语的解释和使用原则。

这些术语的目的在于确保商品贸易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护和平衡,以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包括出口、进口、运输、保险、支付等。

第二章商品交易中的术语第一节通用术语第三条在本通则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1.卖方(卖家)是指商品的提供方,即销售商品给买方的一方。

2.买方(买家)是指购买商品的一方。

3.合同是指卖方和买方之间订立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4.交货是指卖方将商品交付给买方的行为。

5.货物是指商品或货物的总称,包括原材料、成品、设备等。

第二节装运和交货术语第四条在商品交易中,涉及到装运和交货的术语如下:1.装船港是指船只装货的起始港口。

2.装运是指将货物装上交通工具(如船、飞机、火车等)并准备运输的行为。

3.交货港是指船只卸货的目的港口。

4.交货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行为。

5.目的港是指最终将货物卸下的港口。

第三节付款和结算术语第五条在商品交易的付款和结算过程中,涉及到的术语如下:1.信用证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发出的支付指示,向卖方保证支付商品所需的款项。

2.汇票是指买方向卖方开出的一种票据,用于支付商品的款项。

3.承兑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同意支付汇票上的金额。

4.电汇是指通过银行电子系统进行转账支付的方式。

5.付款期限是指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确定的付款截止日期。

第四节保险术语第六条在商品交易中涉及到保险的术语如下:1.保险费是指卖方或买方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以保障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

2.保险单是保险公司向卖方或买方发放的证明文件,确认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

3.索赔是指当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损坏时,卖方或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的赔偿请求。

4.赔偿是指保险公司对商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失或损坏的赔偿金额。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目录1.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1. 引言2. EXW3. FCA4. CPT5. CIP6. DAT7. DAP8. DDP9. FAS10. FOB11. CFR12. CIF《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第二版)引言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EXW(EX Works工厂交货)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

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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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2010)
目录
1.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1.
引言
2.
EXWΒιβλιοθήκη 3.FCA4.CPT
5.
CIP
6.
DAT
7.
DAP
8.
DDP
9.
FAS
10.
FOB
11.
CFR
12.
CIF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INCOTERMS 2010
点,且有几个点可供使用 时,卖方可选择最适合于 其目的地点。卖方必须在 约定日期或期限内交货。 A5风险转移
除按照 B5的灭失或损坏情 况外,卖方承担按照 A4完 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 的一切风险。
A6费用划分
卖方必须支付按照 A4完成 交货前与货物相关的一切 分页,但按照 B6应由买方 支付的费用除外。
A2许可证、授权、安检通 关和其他手续
如适用时,经买方要求, 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 必须协助买方取得出口许 可或出口相关货物所需的 其他官方授权。
如适用时,经买方要求, 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 必须提供其所掌握的该项 货物安检通关所需的任何 信息。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 同的义务。 b)保险合同 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 同的义务。但应买方要求 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 (如有的话),卖方必须 向买方提供后者取得保险 所需的信息。
B7通知卖方
当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 的时间和/或在指定地点 内的接收点时,买方必须 向卖方发出充分的通知。
B8交货证据
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其已 收取货物的相关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
B9货物检验
卖方必须支付为了按照 A4
进行交货,所需要进行的 查对费用(如查对质量、 丈量、过磅、点数的费 用)。 除非在特定贸易中,某类 货物的销售通常不需包 装,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 装货物。 除非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已 通知卖方特殊包装要求, 卖方可以适合该货物运输 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 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B2许可证、授权、安检 通关和其他手续
如适用时,应由买方自负 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出口 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 理相关货物的海关手续。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买方对卖方无订立运输合 同的义务。 b)保险合同 买方对卖方无订立保险合 同的义务。
B4收取货物
当卖方行为与 A4、A7相 符时,买方必须收取货 物。
(2011 年 1 月第二版)
引言
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B6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a)自按照 A4交货时起与 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 b)由于其未收取已处于可 由其处置状态货物或未按 照 B7发出相关通知而产 生的额外额覅有,但以该 项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 同项下之货物者为限; c)如使用时,货物出口应 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 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 的费用;及 d)对卖方按 照 A2提供协助时产生的 一切花销和费用的补偿。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其收取 货物所需的任何通知。 A8交货凭证 卖方对买方无义务。
B5风险转移
买方承担按照 A4交货时 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 风险。 如果买方未能按照 B7给 予卖方通知,则买方必须 从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 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 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 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清楚 地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 者为限。
c) 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但是,卖方则可 能出于缴税或申报等目的,需要这方面的信息。
买卖双方义务
A 卖方义务 A1 卖方一般义务
B 买方义务 B1买方一般义务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 同约定的货物和商业发 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 其他与合同相符的证据。
A1-A10中所指的任何单证 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 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用 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付地 点或该地点内的约定点 (如有的话),以将未置 于任何接收货物的运输工 具上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 的方式交货。 若在指定交货地没有约定
B1买方必须按照买卖合 同约定支付价款。 B1-B10中所指的任何单 证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 的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 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它适合国内贸易, 而 FCA 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 )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 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 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 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a) 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如果卖方 装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当卖方更方便装货物时,FCA 一般更 合适,因为该术语要求卖方承担装货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b) 以 EXW 为基础购买出口产品的买方需要注意,卖方只有在买方要求时,才 有义务协助办理出口,即卖方无义务安排出口通关。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 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不建议使用该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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