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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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员队伍建设外包方案

1.具体实施方案

(1)建立制度,严格市场化管理

为了保证数字城管系统日常巡查(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现场核查等)和派单处理(立案受理、任务派遣、核实结案)的顺利运行,需要建立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

由监督中心成立考评管理处,负责对外包公司提出一系列要求,对外包公司的业务经验、实力和外包方案的可行性作了具体规定(见下表),设定了两条“高压线”,防止企业提供虚假信息或“吃拿卡要”。如,发现第一次,进行经济处罚,发现第二次,监督中心有权对其终止合同。

外包公司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参见本章信息采集员队伍采购方案。

(2)加强指导,培育市场化运作环境

由佛山市监督中心协同数字城管系统相关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部标准及佛山市的实际情况,编制《佛山市城市事件、部件处置标准和时限》和《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处置流程》等标准,编写信息采集员、监督受理员等工作人员培训教材和数字城管系统操作手册,制作教学光盘,对全市外包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为市场化运作和管理打下了基础。

(3)加强管理,实施信息校核监督

监督中心对外包公司实行目标管理。即“关注其结果,不干预其内部管理过程”。具体是:监督中心提出信息采集和业务受理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最终目标及基本要求,并对其监控和管理;通过对外包公司一段时间日常巡查及派单过程的监控和信息的分析,列出外包公司管理中的优势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方向和目标,帮助外包公司及时调整采集方式、采集重点;定期进行针对性的评估分析,调整管理目标,完善考核办法,确保采集信息“保质、保面、保速度”。为了监控信息采集质量,形成了“校核模型”。重点考核外包公司的漏报率、覆盖率、及时率和差错率。校核信息主要通过社会公众举报、相关部门和热线反馈、新闻媒体曝光、行业部门监督、社区联系站等途径进行反馈。对校核未报问题,则按严重漏报处置。

(4)完善机制,解决外包公司在工作中的问题

在加强对外包公司企业目标管理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外包公司与监督中心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市场化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减少误报率重复率。

一是完善责任机制。实行监督中心业务受理和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制,将责任制纳入外包公司的业绩考核内容,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区域明确,任务明确,人员明确。

二是完善精细化监督考评机制。监督中心建立日巡查、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类考核相结合,对城市事部件前五位问题排序、分析,还建立了城市管理评价模型(见下表),使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城市管理评价模型

三是建立外包公司与城市管理部门(责任单位)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交流信息采集和业务受理情况,明确采集范围时间,协调信息采集和业务受理工作中的问题,增强采集公司、管理部门(责任单位)的共识和协作。

四是完善激励机制。监督中心对外包实行绩效挂钩,采取以奖代拨的形式,对外包公司在数字城管系统日常运营中的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奖优罚劣,严格奖惩,从而有效推动外包公司精细化工作的开展,引导外包公司积极参与数字城管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数字城管系统朝健康方向发展。

2.信息采集队伍建设方案

(1)建设思路

本着信息采集“群专结合”和“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原则,将单元网格范围内的城市事、部件委托社会具有信息采集能力、劳动和社会保障

事务代理服务、劳动合作交流、职业培训等人力资源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公司或事业法人单位,按照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巡查监管要求,并以社区为基本工作单位,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准确传输以及核查、核实等,保证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

通过外包选取的信息采集公司,将组织一支专业的信息采集队伍,依据数字城管系统统一的管理标准,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对热线投诉和社区联系站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实。

下表为杭州、深圳宝安部分外包采集公司信息,佛山市信息采集公司原则上以物业公司为主。

部分外包采集公司信息

(2)信息采集公司实施能力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a)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b)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劳动合作交流、职业培训等管理和服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

(c)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备完善和有效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层级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不少于5%;

(d)投标人在选择的投标区域内应无涉及数字城管系统事、部件管理、养护、作业等职责;

(e)谢绝有城管相关职责或与城管部门存在利益关系的相关方参与投标;

(f)谢绝联合投标。

信息采集公司需要向数字城管系统建设管理单位提供完善的信息采集及服务方案,通过以下评定标准,来考核信息采集公司的实施能力:

2)层级管理以及组织架构的科学、合理性

信息采集公司需要针对信息采集项目,组建一支完整的信息采集队伍,服务于佛山市数字城管系统,要求信息采集队伍具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体系,实行层级管理体系,保证管理、指挥、质量控制要求在组织架构上实现。

3)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等设定的科学、合理和有效性

制定内部管理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包括:信息采集员考核办法、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内容设定科学、合理,将对采集公司质量考核的内容分解至全体员工,切忌重量轻质;制定内部管理清退制度,实行末位淘汰等奖优罚劣措施,保证信息采集员的素质。

4)上传定量有效数据的实现方案的可行性

信息采集公司需要完成监督中心针对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所制定的信息采集上传有效数据量,并在考核办法以及人员分布等制度设定中,具有保证相关准确信息采集数据实现的举措和措施。

5)信息采集区域人员配置或设定是否达到区域和时间上的全覆盖

信息采集公司根据巡查间隔密度和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时间,合理提出配备信息采集员的设想,主城区信息采集员管辖社区原则上不超过2个,乡镇范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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